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质10篇)

时间:2023-09-12 05:03:56 作者:温柔雨 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质10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秀篇一

需方: 合同编号:

一、双方责任和义务

2、 供方根据需方要求按时按量供应给需方所需要的产品;

4、 供方的产品如经甲方或相关查出不合格,由供方自行承担责任;

5、 需方负责供方产品交付后的使用,按规定说明进行使用;

7、 供需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及时协商决定,如因一方过失出现问题,则由该自行负责。

二、包装纸箱产品质量要求:

3、 共性标准:

三、交货时间:按订货合同单交货

四、交货地点:

联系人:

传真:

五、运输方式:供方负责代办运输

六、付款方式:货到后一月内付款,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传真件为效文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章):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需方(章):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最新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秀篇二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12

(7)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买方可拒绝提货。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货物的,卖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卖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卖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卖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

2.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退货的,应向卖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方自提产品未按卖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卖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6)买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卖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卖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

第十六条声明及保证

1.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客观条件变化

1.买方如发生破产、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本合同因此不能继续履行时,卖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

2.买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买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

3.卖方在参加买方破产清偿后,其债权未能全部受偿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

4.卖方决定不参加买方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买方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第二十二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买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卖方协商。

第二十三条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二十四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

2.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3.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秀篇三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_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_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最新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秀篇四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经营、互惠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采购宾馆用品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宾馆用品采购种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所称宾馆用品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该宾馆用品)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委托采购的详细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四、采购总价

宾馆用品采购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金额) _______元。(暂定,以最终结算的采购总价为准)

五、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采购服务费。其采购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

六、甲方责任:

6.1甲方应提供详尽准确的宾馆用品采购清单,清单中必须明确标明采购材料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产地”。

6.2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采购费用支付给乙方。

6.3甲方应根据乙方需求,提供相应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及产品的指导价格。

七、乙方责任:

7.1乙方严格按照宾馆用品清单内所列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产地”进行采购,不得随意更改采购清单内容。

7.2乙方应选择有声誉的合格供应商作为合作对象,对供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把关,产品必须符合各项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产品。采购宾馆用品的验收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应妥善保管所有采购货物。

7.3乙方采购进展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并提交全部的采购合同及副本一份,便于甲方监督。

7.4因乙方采购宾馆用品原因导致影响甲方正常开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5乙方与宾馆用品供应商之间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责任:

8.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8.1.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8.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8.2.1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8.2.2乙方采购的宾馆用品出现差损及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该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开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3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九、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合同附件:《 采购清单》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最新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秀篇五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甲方:乙方:日期:

最新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秀篇六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供货方):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239号 邮编:

通讯地址:02259803399 邮编:

法定代表人:黄艳红 职务:营销经理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该表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上表单价是包括产品所有费用的综合结算单价,此单价包括成本费、人工费、税费(开具正式发票)、运杂费、管理费及其它所有费用;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为准;合同总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乘以单价确定。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或按甲方指定样品标准生产。

2.2 技术要求:无。

第三条 包装方式及费用承担

3.1包装材料由乙方自行选定,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并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3.2非因甲方原因,由于乙方所采用包装不当而造成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3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在日内给予解决。

3.4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质单、维修保养、操作使

用说明书等材料。(项目部根据当地各级管理部门要求,可以约定如环保证等材料)

第四条 交货方式

4.1 交货时间: 20__年6月20日前 。

4.2 交货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航空路152号南侧维益食品工地 ,甲方指定收货人: 陈志静 (身份证:130626198410177151 )。

4.3 运输方式:汽运,费用由乙方承担。(注明由谁负责运输,费用谁承担)。

4.4 保险: 无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4.6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对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进行调整。

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5.1 验收时间: 材料到场的日期 ;

5.3 验收标准:甲方仅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甲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乙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第六条 结算与货款支付

6.2货款的支付时间: 5月份之内 ;

6.3货款的支付方式: 承兑汇票 ;

6.4在本合同下,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3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提异议或已提异议均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保证责任。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质保责任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 一年 (月或年),自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

验收之日起算。质保金为总货款的 10 %,在总货款中扣除。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予以退换,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质保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质保金(无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及时付款,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后7日内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乘以逾期货款金额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合同金额的5%。但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货款时,乙方应予以充分理解,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承诺不因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金、利息等损失赔偿责任。

9.2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1 %的违约金。

9.3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

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9.4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5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 千 分之 一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6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9.7 其它: 无 。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注:双方可以增加列举)

10.2不可抗力的后果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应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

12.2 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财务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所有货款。乙方给甲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必须真实有效,出票方与合同签订方(乙方)必须一致,乙方给甲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如果无法验证或检验为假票,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当期当批次货款,乙方应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并向甲方支付该笔发票票面金额 5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需要对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

12.3 甲乙双方或一方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发料单、收料单、结算单等单据)如有与本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2.4 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乙双方不得在签认的单据上

(包括但不限于发料单、收料单、结算单等单据)增设违约责任条款,否则该单据上增设的违约责任条款无效。

12.5 其他约定:

12.5.2乙方送达联系人: 黄艳红 ,联系方式:15002278686 ,送达地址: 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239号 ,甲方按本地址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如乙方送达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于变更后 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12.5.3 无。 12.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7 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才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三分 份,乙方执 一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约地点: 维益食品项目工地。

签约时间:20__年4月30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最新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秀篇七

资产转让方:企业(以下简称*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资产受让方: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乙方企业*质:,注册资本元,主营业务,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方企业的资产。

第三条*、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方向乙方转让*方企业全部资产(以下简称目标企业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条目标

最新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秀篇八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另行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委托乙方购买的建材。

第二条建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的建材为:(参见附件委托购买建材一览表) 甲方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随时委托乙方购买其他建材。

第三条处理委托业务的方式

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建材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抬头的增值税发票并将该合同的复印件交付甲方。

第四条 报酬 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明确其所需建材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具体条件,及时按照乙方与供货方的合同支付所需货款;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支付所需货款购买甲方所需建材; 乙方应当尽最大的注意保护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委托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其委托购买的建材的货款的,乙方应及时将该货款返还给甲方。

第九条 损害赔偿

因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本合同被任何一方解除或者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时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纠纷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就纠纷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最新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秀篇九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甲方:乙方:日期:

最新小企业物资采购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优秀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v^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采购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v^部门预算管理的部机关、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和部管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实施的*采购,适用本办法。

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国债专项资金、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各项行政事业经费、*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各项财政拨款和国家有关部门拨入的专项经费。

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是指采购人以对外创收等形式取得的各种资金,包括经营收入,非税收入以外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单位可支配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集中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按*确定公布的范围、标准执行。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由^v^统一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部门采购限额标准,按*确定公布的范围、标准执行。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实施*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范围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六条*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以及部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七条^v^*采购的信息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在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涉及*和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八条*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由采购人或^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从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中央单位*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本单位从事*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或询价工作。

(一)审定^v^*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根据*规定,审定调整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三)审定部门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四)审定部门集中采购年度预算和实施计划;

(五)对*采购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协调;

(六)研究处理*采购工作中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一)研究制定^v^*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二)指导和监督采购人和^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工作;

(三)编报^v^年度*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汇总编报^v^*采购执行情况和*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五)按法律规定权限受理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六)负责办理*采购资金的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v^*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部内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预算管理权限,履行*采购相关工作具体职责。

第十二条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应通过^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本办法所称^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设立的^v^集中采购机构和^v^委托办理集中采购事宜的其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一)研究制定本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报本单位*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

(三)提供采购清单及有关资料,参与集中采购的相关招标工作;

(四)按要求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

(五)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分散采购工作;

(六)编报本单位*采购统计信息。

采购工作量比较大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的采购部门或在相关机构中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的*采购工作。

第十四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五条*采购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各单位不得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有关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招投标工作。

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要求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应当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九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活动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的*采购项目,可按国家法律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二十条*采购备案和审批管理是指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部财务主管部门对采购人和部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审批的有关*采购文件或采购活动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审批的管理行为。

除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部财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备案事项不需要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部财务主管部门回复意见。

审批事项应经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部财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下列事项应当经部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追加预算应当补报的*采购预算、已经批复*采购预算的变更;

(二)*采购实施计划、增加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三)经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

(五)*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下列事项应经部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一)部门预算中的*采购预算;

(三)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

(五)集中采购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下列事项应报部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一)采购人按*采购管理规定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下列事项应当报部财务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一)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因特殊情况需要实行单位自行采购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采购程序应根据*采购有关法律、规章和制度要求进行。主要包括:编制*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确定中标或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和付款,结算记账,统计信息编报,*采购文件的归档和管理等。

第二十六条采购人在编制单位年度预算时,应将*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在*采购预算表中单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在预算执行中,因工作需要以及因部门预算细化增加或变更*采购预算的,采购人应于每年第二、三季度末10日以前按预算编报程序报部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未列入*采购预算或未办理*采购预算调整备案手续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二十七条部属一级采购人应当自接到批复的*采购预算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上报部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同时抄送部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集中采购实施计划、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分别指采购人编制的*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的具体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范、使用时间等。

采购人调整或补报*采购预算应按规定报备集中采购实施计划。

第二十八条采购人根据*采购实施计划落实具体采购需求,制定具体采购实施方案,据以开展采购活动。

第二十九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该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因特殊情况需要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单位自行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部财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部财务主管部门审核转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且以协议供货形式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可按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的规定,办理具体采购事宜。

第三十一条*集中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采购人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编制、调整集中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

(二)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集中采购开始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等自愿原则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在编制采购文件、确定评标办法与中标标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可以按项目签订,也可以按年度签订一揽子协议。按年度签订一揽子协议后,个别具体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制定操作方案。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应根据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制定操作方案。

(四)组织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经批准的其他采购方式,以及经备案或审批的操作方案开展采购活动。

(五)确定中标、成交结果。采购人应与集中采购机构协商确定中标或成交结果的处理事宜,并按相关规定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或成交公告。

(六)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十二条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由^v^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因特殊情况需要实行单位自行采购的,应当报经部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部门集中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细化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v^下达的*采购预算,将本单位、本系统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预算,逐级下达到所属单位采购人。

(二)编制计划。采购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逐级上报^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同时报部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制定方案。^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汇总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后,制定具体操作方案。

(四)实施采购。^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五)上述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及时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向其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六)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与采购人应按采购合同组织验收工作。

(七)集中采购项目采用协议供货的,比照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和^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采购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调整自行采购预算。

(二)编制计划。采购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自行采购实施计划报上一级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采购。采购人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四)上述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及时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向其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五)采购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办法,采购人应对所属单位自行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五条*采购应当依法签订*采购书面合同,采购合同应当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也可以根据具体组织形式委托相关集中采购机构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

第三十六条采购合同应当明确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价格(酬金)以及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采购人委托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采购合同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采购合同附件。

第三十八条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三十九条除经*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已签合同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第四十条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重大采购项目应当委托国家专业检测机构办理验收事务。

履约验收应当依据事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凡符合事先确定标准的,即为验收合格。当事人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请国家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四十一条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合同款。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按照确定的合同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确认供应商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采购服务后,填报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供应商。

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规定的资金管理渠道和合同规定付款。

第四十二条*采购信息应当遵循^v^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和便于获得查找^v^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披露。

第四十三条采购人应在每年年末将本单位年度*采购情况,按规定格式编制*采购统计信息报表,并对*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程序报经部财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四条采购文件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四十五条采购人应加强对实施*采购新增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对已交付办理验收手续的资产,应在验收当月办理新增资产的登记入账手续。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七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采购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二)单位内部*采购职责分工及履行情况;

(三)*采购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的编制情况;

(五)*采购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六)*采购审批和备案事项的执行情况;

(七)*采购信息统计上报及公告情况;

(八)*采购档案的保管情况;

(十一)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三)其他与*采购工作相关的内容。

第四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对监督管理工作存在质疑的,可向部财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反映。

向部财务主管部门反映的,部财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出答复,其中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和处理。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部门可不予支付资金:

(一)采购方式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的;

(三)未使用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监制的*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而未实行集中采购的。

第五十条船舶*采购按部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但采购进口船舶或设备以及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船舶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应按规定通过部报*审批,并按规定程序报送*采购预算及相关信息。

第五十一条采购人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采购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并报部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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