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司法工作报告 司法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09-01 10:32:44 作者:MJ笔神 内务司法工作报告 司法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报告(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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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司法工作报告 司法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报告篇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我县积极实践公共法律服务,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站室等,是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重要举措。

一:2019年经省省法律援助中心、县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由省律师协会作为见证方签订了三方协议,选派17名优秀律师担任我县16个乡镇的一村一法律顾问,每年适时进村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帮助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经费问题:由于本县法律援助经费有限,对于合同期限内律所方完成的法律案件办理、咨询、代书服务我县司法局按照《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适当向律所方给与补助。175个行政村(社区)目前为止,暂时有19个行政村(社区)完成挂牌。

特色亮点:健全工作交流制度。建立微信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为每位律师建立一人一台账确保咨询信息全方位记录。目前已经有17位专业律师覆盖了我县175个行政村与社区。2020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选任四名优秀专业律师为县司法局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法律顾问服务。

二:我县暂无公职律师。

三:由于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现为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四:下步工作打算

县司法局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将力争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让村(居)法律顾问始终在身边,使群众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节省费用,从而纵深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确保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汇报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报告

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汇报材料2020

内务司法工作报告 司法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报告篇二

一、督察内容和重点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力、学习研讨不深入、贯彻落实走过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并严肃处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学习不贯彻不落实或者学习贯彻落实消极应付、流于形式,学习没有记录或编造记录。(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经营性娱乐场所、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并严肃处理以办公用品采购费、加油费、住宿费等名义套取资金问题,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旅游安排等问题,借道旅游、公车私养等问题。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在服务群众方面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蛮横、推诿扯皮,以明示、暗示、拿捏、刁难等方式向案件当事人索要吃请、财物等问题;在履行职责方面慵懒散松、消极懈怠,办事拖沓,不负责任,该立案的不立案、拖延立案,该执行的不执行、消极执行,办理的案件严重超审限,裁判文书出现低级错误等问题。

(四)庭审、诉讼服务不规范问题。针对庭审中存在的庭前准备不充分、庭审程序有瑕疵、不按规定录音录像、开庭迟到、酒后开庭、庭上睡觉、庭上接打电话、不按规定着装、粗暴对待当事人等问题,以及诉讼服务中存在的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抽烟、睡觉、闲聊、玩手机、训斥嘲讽来访群众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被当事人、律师或媒体举报曝光,对法院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五)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针对办公秩序混乱、日常考勤不严格、安保工作不负责、财务管理不规范、公车警车管理不严格等日常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安保工作不负责、财务管理不规范和公车警车管理不严格问题。

二、督察方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督察采取自查自纠与督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时间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院机关各工作部门、人民法庭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督察内容,全面查纠本部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于2018年4月28日前报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监察室认真梳理后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在4月30日前上报中院监察室。

(二)督察检查((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督察组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院机关各工作部门和人民法庭开展专项督察。要认真梳理督察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列出督察发现问题清单。对于专项督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应及时向院党组报告。

(三)反馈整改(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督察组对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督察对象反馈并督促整改,对于自查自纠、本院督察组和上级法院督察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全面整改,整改情况于8月25日前报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监察室汇总整改情况后,于8月31日前形成整改报告上报中院监察室。

(四)总结通报(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监察室根据院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自查自纠、督察组督察成果以及上级法院督察反馈的情况,全面梳理本院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工作报告,提交院党组研究部署下一步作风建设工作。

三、督察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现实需要,也是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的现实需要。为了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清醒认识司法作风问题对我们党和人民法院形象带来的严重损害,院党组决定成立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禄智华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人民法庭庭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聂宗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徐逸杰、黎景春、彭纪、王小岚、吴亮、张杨和陈明颖。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确保本次活动胜利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开展工作。院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务实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人员组成督察组,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督察内容和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督察工作。院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整改,对督察组监督检查中发现反馈的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三)创新拓展工作方法。督察组要综合运用查阅信访举报、财务账目等相关资料,调阅庭审、诉讼服务录音录像,走访案件当事人、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督察方法,充分运用我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督察工作。

(四)做好材料收集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收集好开展本次活动的资料,认真梳理我院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自查自纠和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度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形成专项督察工作报告、问题整改报告和督察发现问题清单及时报送中院监察室。

内务司法工作报告 司法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报告篇三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组和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分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从规范行政许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提升队伍素质等四个方面,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实现了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突破。

一、严格规范审批过程,严把许可准入关口

上半年xx分局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545户,其中餐饮类288户,食品销售类237户(保健食品53户),单位食堂20户(工地食堂1户,机关企事业单位4户,幼托机构10户,养老机构5户);办理注销124户。档案室整档3000余份,归档2100余份。接受当面咨询及电话咨询2400余人次。在工作中做到不延误、不漏登、不错登。对于受理的各类审批事项做到随时登记,按照办件的种类进行微机录入,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

积极解决食药工作新问题。针对小作坊办证问题,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调查小食品加工厂,实地学习日常监管和生产企业监管。“三小”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实施以来,各辖区所共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1294户。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1、做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半年来,xx分局按照上级要求共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食品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春季学校食堂等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牡丹文化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制油炸面制品专项整治、米皮类食品专项整治、夏秋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及防控食物中毒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检查食品经营企业5210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570家次,婴幼儿乳粉经营企业60家次;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20家次,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开办方17家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51家次,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28家次。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我局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工地食堂、承办聚餐活动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为内容,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共排查登记无证供餐幼儿园33家,无证养老机构2家,针对这些单位因审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前置条件不具备的情况,积极向区政府反映,请示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无证幼儿园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承办聚餐活动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督促企业按照“自查表”开展自查,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3、扎实开展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今年是xx市国家卫生城市到届复审年,按照复审迎检工作总体安排,3月9日我局召开迎检推进会后,首先对辖区食品“三小”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前期共排查登记食品“三小”单位434家,根据排查情况分类汇总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然后以9个农贸市场为中心,逐步向外延伸,确保全覆盖,重点解决食品“三小”单位无证经营、健康证明不全或过期、无量化分级、“三防”设施缺失、前灶后厅、卫生环境差等问题。截止目前,我局印制并发放食品安全公示栏1700余个,督促“三防”设施整改500余户,督促“前灶后厅”整改200余户,督促消毒柜、卫生环境整改400余户。通过规范,我辖区食品“三小”单位基本全部持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率达到90%以上,公示栏均上墙,并亮证经营,“三防”设施基本具备,环境卫生明显好转。

4、抓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源头管理。针对辖区1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局制定了《2017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级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上半年以来,分局结合工作方案,以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饮料、糕点等作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等作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等作为重点部位,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认真开展了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6家,抽检30批次,全部合格。根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1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均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了整改。

5、持续开展“透明厨房”建设工作。今年4月,分局专门印发了《xx区“透明厨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以公开厨房环节、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存储状态等重点环节为内容,通过视频技术、透明展示、厨房开放日活动、阳光公示等形式,继续深入推进“透明厨房”建设,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按照xx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进度表,截止目前,xx辖区已建成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6家,剩余1家正在筹备中。

6、开展保化安全专项检查。按照上级工作要求,xx分局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化妆品经营专项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联合区食安办、办事处社区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整治化妆品经营者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针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行为、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排查出xx分局辖区42户涉嫌会销商户,将名单移交汇报区食安办。累计检查保化经营企业800余户次,抽检保健食品18个批次、化妆品50个批次,立案3起。

7、系统开展抽检工作。我局明确食品抽检工作由专人负责,按照市局及xx区政府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安排,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今年上半年共抽检样品317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52批次,餐饮62批次,生产环节30批次,流通环节73批次,截止目前,食用农产品30批次,流通环节55批次仍在等待检验结果。在已经检测完毕的232个批次中不合格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个批次不合格,餐饮环节食品2个批次不合格,都正在核查处置中。

31、连线政府、百姓呼声、信访、xx区政府交办等)投诉举报314起,职业投诉信函、信件43起,共计357起。投诉办结率100%,诉求人满意率100%。

9、积极推进案件办理工作。分局举办案件办理业务知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以来,全局审核稽查案件19起,组织分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13起,已结案19起,申请xx法院办理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起,实际罚没入库金额共计282463.76元;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9起。荣获“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荣誉”称号。

三、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升食品安全共治水平加强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分局组织辖区不同行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累计开展培训4次,培训从业人员400余人次。

营造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浓厚氛围。分局深入农村、社区、集市、学校等基层一线,向群众、学生和各类食品餐饮经营户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同时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今年来,利用“12331”、“525护肤日”等活动载体和重要节日,通过设立咨询举报受理点、散发宣传资料、摆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7次,制作各类展板20余块,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1200余人次。在xx日报、大河报、xx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宣传发稿60余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

1、全面开展人员培训。分局抽调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省局和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知识储备。今年3月分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业务技能培训。5月份组织新入职人员22人开展了为期2天的入职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105人次,人均学习36个课时。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分局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活动,积极推进机关制度建设全覆盖。通过每月“主题党日”、政治学习以及开展“三会一课”等形式,提升党员向心力,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积极参加市局和xx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半年来开展活动5次,参与志愿者30余人次。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局紧盯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大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全局中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是要队伍建设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本着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探索和建立科学监管机制,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8年7月18日

内务司法工作报告 司法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报告篇四

201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支持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突破、抓督考促显效为总基调,坚持做实职能、做亮品牌、做优管理、做好保障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力抓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迎接了督查组对我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济宁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复核验收,申报的南张街道艾平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成为任城区首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7月份区人大、区政协视先后组织视察组对我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深入到仙营社区、明珠小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沟镇水牛陈村、弘大集团等示范点,进行实地查看,对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8月中旬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来我区进行检查验收,先后到李营司法所、仙营社区、区司法局“四个中心”、明珠小学、任城电力公司、区法院实地查看并给予充分肯定,10月23日,我区代表全市“六五”普法示范点迎接了省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取得圆满成功。重视普法阵地建设,在仙营社区建设了法治文化长廊,在南池公园建设了一处高标准法治文化广场。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原有98名法制副校长的基础上,又聘任14名同志为济宁市第十二中学等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在社区和乡村,到喻屯镇万福家园积极参与“文化、科技、卫生、惠民”宣传,捐赠价值4000余元的法律书籍一批,并现场开展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在“运河之都邻居节”期间,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站、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围绕“和睦邻里、和谐任城”的主题,重点宣传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和引导居民做遵纪守法、维护邻里和睦的好公民。

今年共申报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16个、制作普法宣传专题片1部、制作《法治任城》栏目45期,“法治任城”已发信息78期,会同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为中小学生做法制报告3场次,经层层推荐、严格考核,先后被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同时也是济宁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今年对全区司法所进行了2轮不同层次的摸底调研,充实17名人员到各司法所,目前全区司法所基本达到每所3人,解决了人员不足和分配不均的问题;投资10余万元,对唐口、金城、喻屯、长沟司法所进行了改建,与安居街道办事处合建新的司法所业务用房,目前已进入投标阶段,正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常抓不懈,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案件1751件,成功调处1724件,调处成功率98%以上。

进一步拓宽调解领域,继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之后,又在济宁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济宁市金盾保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已经达到8个,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创新调解模式,仙营司法所和辖区内的派出所联合成立“公调中心”,依托派出所的“110接警平台”,今年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更加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

全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在二十里铺街道试点推行“法治村主任”派驻,通过召开座谈会、开通“法律服务村居行”qq群和微信群等方式,实现村居和法治村主任无缝隙对接,现已初见成效,自“法治村主任”派驻以来,为村里修改了重要合同16份,修改了村规民约42份,化解重大矛盾纠纷4起,赠送普法类书籍2000余本,区级以上信访案件同期减少20%。

管控特殊重点人群。开展好 “监管教育双轮驱动”活动,截止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9人,解除375人,目前共有社区矫正对象668人。今年以来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522人,目前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599人。每周五定期对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举行集中入矫宣告仪式,要求他们及监管人按时参加,使之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纪律的严肃性以及违规后果的严重性,今年已开展18次,累计警告处分社区矫正对象41人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走访、电话回访、定期报到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了解矫正人员在矫期间的思想、生活状况,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除了做好这些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外,还定期举办专题培训,针对社矫正人员犯罪后的心理情况等实际问题,特邀山东省心理学会会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专家授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同时对其亲属宣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形成协助矫正的合力。除了做好这些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外,还主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初步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建成“远程监管帮教应用系统”, 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公文管理、视频交流等资源的实时共享。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在全区律师行业开展了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百日攻坚”活动。通过规范内部监管、案卷质量、投诉查处、收案登记、信息公示等八个方面,实现了全区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明确,制度建设加强,服务质量提高的三大目标。

此外,为进一步发挥律师行业优势,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全区23家律师事务所180余名律师深入到重点工程、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中间,开展了“三牵手三促进”活动,通过构筑“三大平台”,提供“三式”服务,开展“三个一”法律服务活动,确保每家律师事务所至少牵手一个重点工程,每名律师至少牵手一个中小企业和一个村居(社区)。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到喻屯镇万福家园社区、惠普人力资源市场、市文化广场开展不同受众、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强化宣传力度,今年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济宁市广播电视台在济宁新闻广播《依然热线》和济宁交通广播《我的汽车有话说》栏目中,开设了律师“在线释法”平台,全方位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8件,结案523件;共解答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

建设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总结“解放思想—科学发展融合发展大讨论”活动,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总结报告;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做好“三严三实”第一专题教育总结工作,为第二专题学习打好基础;组织观看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邓小平登黄山》,领略了伟人为民情怀和亲民作风;做好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订阅使用工作,党员教育新阵地的重要作用,激励全系统党员干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激发党员干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内务司法工作报告 司法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报告篇五

20xx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促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为重心,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民商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中处于基础地位,约占法院受理案件总量的70%左右,尤其近三年,收案数、结案数、结案标的额均创历史新高,内司委3-4月采取听取市、县区法院汇报、分别召开法官、案件当事人座谈会、查阅案件卷宗等形式,认真研究我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法院提高民商事审判水平,推进司法公开,拓展便民渠道,规范审判制度,提高诉讼效率和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建议。9-10月,内司委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贯彻施行新《民事诉讼法》工作,提出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建设,增强检察机关与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公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认知程度等建议,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6月,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走访了3个县区的15个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与居(村)民代表开展座谈,并听取了市综治办及市公安局、市城管委的相关情况汇报。通过常委会审议,对夯实平安创建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综治责任制,提高社会管控能力,提升治安防控水平等方面提出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对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视程度。8月上旬,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对部分国有大企业、县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场所,共计22家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分别与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代表开展座谈,查看了卷宗,进行了暗访,针对现存大量占压油田管线隐患、安全第一的观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提出深入排查各类油气管网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等意见,有力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12月,内司委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调研,针对“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人治”观念仍然较重;县区承接行政权力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法制机构趋于弱化,配备与职责不相适应;执法行为亟待规范,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常委会。常委会经过审议,提出推动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和强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等建议意见,为打造勤政、廉洁、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一是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内司委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法院执行工作和监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相关调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参阅。二是加强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通过专委会审议形式,对2013年常委会做出的五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全部进行了督办。其中法院基层建设方面,已建立完善审判管理制度11项,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等司法公开平台正在积极建设中;检察机关基层建设方面,2013年末增加了40名政法专项编,2014年通过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公开选调等形式,充实了54人,有效缓解了检察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目前我市流动人口增至38.8万人,公安机关为33.8万人办理了居住证,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数量较2011年下降了30.7%。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年初以来共取缔交通违法行为729678例,建设信号灯岗11座,安装安全岛41个,施划街路时段性停车泊位2000个,驾驶人考试场11月正式投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新建、改建包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在内的社区服务综合体45个,目前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98个,其中14个能够提供就餐服务。我们还对完善我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等39件代表建议进行督办。三是积极推进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上级人大转办、领导交办和群众申诉案件18件,重点监督1件,目前正在走再审程序。四是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开展工作。全年接待省人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民事诉讼法》、人民陪审员工作等执法检查、调研4次,主动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和委员的联系,组织委员参加“三查(察)”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代表建议15条。

3月-10月,按照市人大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内司委全体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全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支部安排的集体学习,个人也抽出时间开展自学;查摆问题阶段,通过座谈会、信函征询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对照反馈意见认真反思,处级党员领导深入查摆个人问题;民主评议阶段,处级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深入查摆自身“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冷静接受他人批评意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委内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强化了宗旨意识,坚定了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大家都感到灵魂深处受到了一次洗礼和触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一年来,内务司法工作方面注重同联系部门的沟通配合,着力发挥专委会委员的集体作用,积极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调研,强化与兄弟委办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完成常委会交付的任务。与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调研的深度广度、方法措施创新、提出建议的科学准确性以及对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督办方面还有不足等等,需要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xx年,内务司法委员会要在市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结合“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努力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长期以来,司法机关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仍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是解决司法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权,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加强刑事法律监督情况执法检查。我委将按照执法检查计划,认真承办,推进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开展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我市地下布满各类油田管线,由于历史原因,占压现象普遍存在,存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危险性大的一类隐患,社会各界对此都给予高度关注。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各类油气管网隐患排查消除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推动各类油气管网安全监管,加大占压管线隐患治理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委将认真做好常委会视察的.相关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的关注程度和要求愈来愈高。刑事审判是国家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司法工作,事关公民权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我市法院受理的一审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侵犯财产犯罪增多,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上升,流动人员中的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突出。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刑事审判工作报告,促进人民法院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审判水平,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我委将组成调研组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做好此项监督工作。

法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评价一个地区社会治安环境是否良好,除了刑事犯罪数量外,治安管理处罚情况也是一个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掌握我市治安管理情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审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我委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做好此项监督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对全市依法治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两项工作开展调研,发现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及行政审批事项保留、下放、取消、合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二是加强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督办以及案件咨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是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以及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创新工作方法,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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