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优秀

时间:2023-06-23 06:56:00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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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优秀篇一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在瞬间或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

因此,在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施工作业必须执行三相五线制,按方案进行敷设,并办理验收手续,一切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地、零”三相五线制电路中,各种电动机壳、电箱必须按规定接“地、零”,决不允许在同一系统中部分设备接地,部分设备接零。

2、实行一闸、一机、一制、一漏电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滥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

3、漏电保护装置,选用规定的合格产品,其漏电动作电流不能大于30毫安。漏电动作时间不能大于0.1秒,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4、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5、任何情况下,严禁任何人用手、脚摸试有无电流或漏电。

1、触电急救的要点一是抢救迅速,二是救护得法,三是贵在坚持。

2、如发生触电事故,应把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是首要因素。

3、触电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切断电源,如是低压触电,迅速到附近将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切断。如触电地点远离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棒、竹杆挑开电线,或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拉开触电者。

4、当触电者在高处触电必须预防断电后触电者从高处摔下造成更大的伤害的危险,并作出防止摔伤的安全措施。

5、在远离医院的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若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呼吸、心跳已停止应立即在地对触电者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抢救,并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

6、在医生到来之前或送医院途中,不能终止急救工作。

7、抢救时应把触电者移至通风、凉爽的地方进行,若天气寒冷应注意保温。

8、触电者无心跳而需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抢救时,每分钟挤压60次。

9、当触电者的瞳孔扩大、关节疆硬、出现尸斑三种症状时,才可以判断触电者已死亡,而终止抢救,但最终还是待医院来决定。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优秀篇二

为了防止公司发生触电人身伤亡事故或发生触电人身伤亡时,使危急救援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处锦州市东偏北方向大齐屯、郑家屯、小齐屯之间区域,20xx年7月3日破土动工,工程装机容量2台300mw机组。

我公司易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主要地点有一次升压站、母线开关室、设备配电动力屏、电源箱、临时电源箱等。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机构成员:x周彦东刘清志

3.1.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1.3各成员职责:

人身触电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按事故的性质程度,负责向中国大唐发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地方政府报告本公司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对事故后的事故调查、事故责任、事故终结等工作的善后处理。

本预案的主管部门:安监部

当触电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迅速报告本预案的领导机构人员,并上报组长、副组长。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1.4应急通讯:

领导小组组长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6001

副组长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6008

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6006

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6007

xx办公室电话2986005手机66005

日常管理办公室安监部办公室电话安监部部长:xx手机66061

公司火警(消防队)电话社会火警电话119

公司医务室电话市医院急诊电话120

公司总机电话公司值班电话(值长)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危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分析

没有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况;

a.不使用工作票检修(夜间抢修除外);

b.未经验电且工作地段两端未挂接地线在高压设备上作业;

d.约时停送电,停送电作业不使用一次模拟图;

e.未经考试的临时工等非电业工作人员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3.2.2没有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况;

a.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除外);

b.无人监护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工保护的投退;

c.未经“三核对”就盲目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工保护的投退;

d.未经唱票、复诵就盲目进行电气倒闸操作;

e.不按规定使用相应合格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3.2.3预防此类危急事件的措施

加强员工“安规”的学习,提高执行“二票”工作的认识,从思想认识到触电事故带来的危害,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按“安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二票”制度,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加强员工的紧急救护意识培训,进行预防触电培训和触电紧急救护法培训。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告安监部门。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告安监部门。

3.3.2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4.2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使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在没有搬移、不急于处理外伤的情况下,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并根据伤情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发现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

3.4.3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脱离电源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中,救护人员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3.4.4如果触电者处于高处,为防止解脱电源后自高处坠落应采取预防措施。

3.4.5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不导电的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3.4.6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3.4.7高处触电紧急救护:

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与电源隔离,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及环境安全距离危险电源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如伤员停止呼吸,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秒继续吹一次,如颈动脉无搏动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域数次,促使心脏复跳。

高处发生触电,为使抢救更为有效,应及时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压。

触电伤员停止呼吸,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两手指交叉从口角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呼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测试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紧闭,防止漏气。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5.2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优秀篇三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之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适用于场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

总 指 挥:

副总 指 挥:

通 信 组:行政部、品管部

引 导 组:仓储部

抢 救 组:四氢车间、糠醇车间、维修车间

救 护 组:经营部、行政部

善后处理组:企管部

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进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5.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和理赔工作。

2.中等规模触电事故:遇险人数二人以上,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3.大规模触电事故:施工人员遇险人数二人以上,有二次触电的可能。

1.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小规模触电事故,由项目部报急救中心或直接将遇险者送往医院抢救。

3.中等以上触电事故,在项目部组织抢险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

1.事故发生时,如总指挥不在现场,在总指挥返回前,由副总指挥代替总指挥主持灭火工作。如果个别小组长不在现场,在组长返回前,按组员排列顺序,由本组成员代替组长组织灭火工作。

2.生产部任何管理人员有责任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安全员及通讯组成员。

3.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综合部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判断坍塌规模、制定抢救方案、组织人员抢险。

4.属于小规模触电事故综合部可自行进行抢险。

6.通讯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常

6.2 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

6.3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较重,通讯组长应立即向市急救中心报警。

7.引导组工作程序:

7.1 引导组长在项目部办公负责引导工作,并准备接受总指挥交给的新任务。

8.救护组工作程序:

8.1 救护组长负责将救火现场的伤员情况及时通知总指挥。

8.2 救护组成员负责对轻伤员的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及对重伤员的看护,并及时转交救护医生。

9.善后处理组工作程序:

9.1立即了解遇险人数、家庭、伤亡等情况并及时登记。

9.2 安排人员照顾被抢救的遇险人员,安抚遇险人员家属的情绪。

9.3 通知遇险人员家属,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遇险人员善后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 触电事故发生后,本预案组织机构中各小组应同时启动救助工作程序。

10.2总指挥在接到报告后,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工作。

10.3 组织机构全体人员必须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职守者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4 由项目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部。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优秀篇四

2.应 急 电 话:xxxxx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综合管理部、武装保卫部、职工医院

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现场指挥、应急救援物质的准备工作、应急措施的落实、设备设施的处理及对外联络和具体协调工作,武装保卫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及现场保卫警戒,职工医院(87657414)负责人员救护。

5.应急措施

5.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急救。

5.2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封锁事故现场,稳定现场及周围人员的情绪,防止发生慌乱,设立安全区,派专人监护。

5.3如系装备导致的人员伤亡、综合管理部应对设备设施进行处理。

5.4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故,按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处理。

5.5发生辐射伤害事故,按重大辐射伤害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处理。

5.7 发生触电事故,先切断肇事电源,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再对伤员进行救护,若伤者已无呼吸、心跳,则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复苏急救;并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急救。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优秀篇五

第一条: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因各种不安全因素造成 的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常州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指人身伤亡事故,是在公司内生产过程中造成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公司交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 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提高员工对防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的知识,发动和依靠员工,不断完善各项防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措施,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储备上和技术力量上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等突发事件,能迅速作出应急救援的反应,及时动员和组织公司员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减少人员和设备的损失,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公司领导统一指挥、高效协调、部门负责、协同处理。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时过程中,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成立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和相关分管工作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1、现场警戒保卫组,由保安队负责。

2、现场抢救组分别设在以下部门:

(1)、生产现场安全事故由生产经营部负责。

(2)、火灾事故由生产经营部负责。

(3)、食堂中毒事故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4)、道路交通事故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3、医疗救护组,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4、物资保障组,由物资部负责。

5、善后处理组,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6、救援抢险队,由保安队及公司义务消防队组成,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七条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人事行政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协调各组的工作,形成有效的指挥体系: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稳定公司生秩序和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10、根据事故处理情况,授权公司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事故处理综合信息。

第三章 通告与应急响应

第八条 通讯联络

1、应急救援指挥部电话:白天 ,晚上

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3、苏州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4、苏州市火警电话:119

第九条 即时报告

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

1、发生事故的班组必须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用电话报告所在部门领导,由所在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人事行政部、公司分管领导,再由人事行政部根据规定逐级上报市安监局和各股东方安监部门。

2、对夜间发生的事故,发生班组必须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用电话报告所在部门值班人员或当值值长,由所在部门值班人员或当值值长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公司分管领导。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在车辆的驾驶员应立即向交警部门汇报(如所在车辆的驾驶员受到伤害,车上的公司员工承担汇报的义务),并同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汇报,由所在部门领导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害情况、事故的发展的趋势;

(3)事故抢救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公司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十条 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班组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在报告的同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十一条 应急响应

(一) 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规定及时将事故抢险情况向上级汇报。

(二) 保安队应当做好公司内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及人员疏散工作。

(三) 事故发生部门、班组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四章事故现场恢复与结果

第十二条 当现场人身伤亡事故救援行动结束,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定部门进行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

第十三条 当现场人身伤亡事故救援行动结束,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授权专人宣布终止应急救援、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第十四条 根据人身伤亡事故的性质,成立相应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等工作。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优秀篇六

1.1 编制目的

为保证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在发生人身伤亡突发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采取应急行动,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最大程度预防和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4.1 本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1.4.2 事故状态下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响应,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影响,降低损失。

2 组织指挥及其职责

2.1 成立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公司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部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2 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2.2.5 指导和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3 应急处置

3.1 信息报告

凡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和生产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不论原因、责任及伤亡人员归属,都必须执行立即事故报告制度,由发生事故单位向总公司安全部(铁路电话、071-50257、071-24495,传真:071-24495)报告,并在1小时内形成事故概况(劳安监报-3)上报总公司安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告、谎报或隐瞒不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 先期处置

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防止事故升级扩大后果。

3.3 应急响应

3.3.1 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人身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后,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

3.3.2 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人身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后,会同有关专业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参加事故的指挥救援及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时提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3.3 根据事故救援需要调动救援队伍及设备、器材等。

3.4 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结束后,本着“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4 救护和医疗

4.3 无生命危险的受伤人员送到指定医院治疗;

4.5 要及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做好受伤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5 培训和演练

5.2 各级应急领导组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预案的演练,不断总结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6 预案管理

6.1 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6.2 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6.3 本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6.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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