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育人活动总结(汇总5篇)

时间:2023-09-26 14:13:14 作者:雁落霞 资助育人活动总结(汇总5篇)

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助育人活动总结篇一

___1年8月11日—8月下旬。

二、资助条件

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是户籍在我市,且参加了___1年高考,并被国家“211工程”院校录取,家庭确无可靠经济来源支付学费的学生。凡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可享受此次资助:

1、父母双亡;

2、父母有一方是残疾人或者本人是残疾人;

3、单亲贫困家庭;

4、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巨大损失;

5、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家庭;

6、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被民政部门列入救助对象。

已享受过其他助学金的`,不再享受此项资助。

三、资助标准和名额

(一)资助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并确定为资助对象的,每人一次性发放资助金5000元。

(二)资助名额。每个县(市、区)资助3人,市直单位资助11人,全市共资助50人。

四、资助办法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

___1年8月11日—8月17日。

(二)申报及审核

1、申报材料。符合本方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母或本人是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书面申请一式两份,500字左右,写明申请理由(属于6种受资助情况中的哪一种)和家庭基本情况。

2、申请程序。由申请人本人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递交申报材料(原件审查后退还),领取并填写《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情况登记表》。市直单位家庭的申请人直接到市委人才办申请,递交申报材料和相关单位证明,领取并填写《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情况登记表》。

3、审核程序。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县工会、教育、民政、残联、慈善总会等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8月18日18:00前将确定的初步对象名单、各个对象的基本情况以文件形式上报运城市委人才办,同时将每个初步对象申报材料中的一份上交。8月19日,市委人才办对初步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复核后将情况上报资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资助贫困大学生名单。

(三)公布名单、进行公示

8月20日左右,在运城市电视台、《运城日报》、运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拟资助大学生名单,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受助对象。对群众举报弄虚作假者,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资助资格,告知录取院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发放资助金

8月下旬举行资助金发放仪式,届时将邀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资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全体受助学生参加。

五、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慈善总会共同组织。成立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上述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市委人才办承担日常工作。

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方案2

为切实解决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考取大学后顺利入学,激励贫困家庭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县政府决定,县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和民政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助经费,对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进行资助。___0年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100名,其资助实施方案如下:

一、___0年资助金额

计划___0年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00名,资助资金30万元。其中:县财政预算内安排经费12万元;民政专项资金安排经费18万元。

二、资助对象和范围

资助对象是:

为___0年秋季被国家各级各类大学或院校录取的“二本”以上(含“二本”)、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

资助范围是:

1、城镇和农村的学生必须是低保及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大学生;

2、确因遭受天灾人祸或父母患有重大疑难疾病的家庭。

三、对象确定原则

社会孤儿作为第一优先方案确定;学生家庭父亲或母亲病故的作为第二方案确定;农村特困、贫困和城镇低保家庭及患有重大疑难疾病的作为第三方案确定。

四、资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五、名额推荐

省、市示范高中每校推荐12名,其它完中每校推荐6名。

六、办理程序

1、各校资助工作待高考揭晓后,要召开资助工作专门会议,校长要亲自抓,对照条件,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内醒目的位置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2、上报材料要提供枞阳县___0年资助贫困大学生情况申请表、贫困户家庭、特困户家庭、低保家庭及家庭遭受变故的有关详实材料,父母有重大疑难病症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父母病故的要由派出所提供死亡证明书。

3、县教育局将根据各校提供的推荐名单会同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进行审核确认,确认的名单在枞阳新闻报刊上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被确定的学生家庭在县教育局办理领款手续,办理领款手续要带学校介绍信、领款人身份证和学生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资助育人活动总结篇二

为了使民生工程政策更加深入人心,9月30日,泗县黄圩镇曹场小学开展了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主题班会活动。

活动时,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向学生介绍了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惠民政策。包括减免教科书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学生营养餐计划等。重点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教育民生工程。同时,学校通过黑板报、班队会、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营造舆论氛围。

此次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主题班会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全体学生和教师对国家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让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深入人心。

为加大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力度,9月30日,泗县丁湖中心校开展了教育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各班利用多媒体、黑板等多种形式,师生互动,深入细致的对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学习。同时就相关资助政策、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内容组织学生交流,当堂解答学生疑难问题,并动员学生回家后对家长进行资助政策宣传。

此次主题班会活动,既提升了资助政策的知晓率,让党和国家的教育惠民政策得到更深入的宣传,又激励同学们树立了“努力拼搏,展望未来”的志向。

资助育人活动总结篇三

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们: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要我们勤奋劳动、诚实劳动、热爱劳动,就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甚至会有奇迹的发生。这些劳动者,之所以成为大国工匠,就是因为他们尊重劳动、坚守劳动、视劳动为生命。他们以辛勤的劳动积累经验、创造奇迹与力量,以不懈的追求唱响了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强音。

明年的我们即将离开校园步入社会,成为一名劳动者。我们都应该像大国工匠一样,勇于在平凡的岗位创造不平凡与奇迹,让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时代的最强音。让我们共同点赞大国工匠,让我们共同弘扬劳动精神。

资助育人活动总结篇四

红心向党感恩资助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31日--2021年5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自强之星“评选

(二)“勤工之星”评选

(三)“传资助之声燃求学之梦“资助宣传大使评选

(四)“红心向党感恩资助”大学生短视频创作大赛

(五)“诚笃诚信励志励行“主题游园会

四、奖项设置

二、“勤工之星”评选 “勤工之星”(5名):300元

学校将推荐1-3个作品参加湖南省教育厅举办的“红心向党感恩资助”全省大学生短视频创作大赛,大赛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其中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五、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是我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宣传、扩大参与面、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的持续性、系统性和有效发展。

“自强之星”评选

一、活动目的本活动为我校自立自强的优秀学子提供一个交流和展示的平台,挖掘身边自强典范,以励志榜样的力量,激励我校的大学生自强自立、奋发成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积极向上;

(四)在学校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介绍或者报道,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五)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12日晚7点地点待定。

四、评选安排(1)报名:各班组织报名,于2021年4月10日18:00之前收集候选人名单,参赛人员如实填写《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自强之星”报名表》纸质档和名单由各年级分会统一上交商学院勤工部。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院内选拔赛。“自强之星报名表”电子档也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商学院勤工部邮箱(3295623866@请在邮件主题处标明本人姓名、年级、专业班级和“自强之星报名表"字样。

(2)院内选拔赛:赛前选手需准备好ppt(内容应包括个人家庭状况、学习情况、自强精神以及自强事迹、个人实践活动以及所获奖项等)每位参赛者上台展示时间均为4分半钟,请参赛者熟悉演讲规则,把握好时间,结合自己的ppt进行脱稿演讲。同时请各位选手将自己的ppt和演讲稿于2021年4月10日18:00前发到勤工部邮箱3295623866@。并注明本人姓名、年级、专业班级并在主题处标明“自强之星评选ppt"字样。(如有修改,请将新的ppt及演讲稿重新发到上述邮箱并备注)

(3)评分规则:各选手展示完毕后,由学院老师和其他评委根据现场展示效果、整体形象、自强事迹进行现场评分,每位评委可评总分100分,统计各评委分数后求得平均分作为该选手最终成绩。全程评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奖项设置(一)奖项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所有参与本次比赛的选手都可加相应综测分)

(二)学院将选出一名优秀学生代表商学院参加“自强之星”复赛。

“勤工之星”评选

一、活动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20日

二、申报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积极向上,无不良嗜好。

(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经济上积极追求独立。

(三)有勤工俭学经历(包括校内勤工岗位、通过学校途径找到的校外兼职和自己找的兼职,以上都不硬性要求现在在岗),对自己的专业、行业有一定的认识,有较为明确的职业规划和较强的职业素养,爱岗敬业,诚信友善。

(四)学习成绩良好,遵纪守法,无迟到早退现象,无挂科或作弊等违纪记录。

(五)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活动要求(一)本次活动采取自愿报名形式,如实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十佳勤工之星”申请表》(附件2-2),并交于本班班长。 (二)本人需提供3-5张工作照和一段时长不短于3分钟的vlog,材料务必真实表现工作状态。(如果本人不在岗,可以找到以前岗位在沟通后进行材料采集)在4月14日晚18:00将图片和vlog打包发送至商学院勤工部邮箱(3295623866@发送邮箱请备注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并在主题处备注“评选勤工之星相关材料”字样。

五、评选细则(一)用人单位负责人评分:(30%)评分细则(共100分)

到勤情况(30分)是否按时到岗,有无无故迟到现象。

工作情况(40分)打扫区域是否干净整洁,工具及物资摆放是否整齐或负责工作是否认真完成。

工作态度(30分)是否积极认真、踏实勤劳。

(二)评委评选:(70%)评分细则(共100分)

随机抽查(25分)随机致电负责人抽查工作情况并记录。

个人vlog(45分)时长不短于3分钟,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不得小于720×576,画质良好,声音清晰,图像连贯,编辑完整;背景无杂乱,需包含工作时的场景,个人对工作的感悟以及他人的评价。

在岗时长(10分)在岗时长是否超过半年。

在岗经历(20分)评价是否中肯,经历是否优秀。

资助育人活动总结篇五

红心向党感恩资助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31日--2021年5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自强之星“评选

(二)“勤工之星”评选

(三)“传资助之声燃求学之梦“资助宣传大使评选

(四)“红心向党感恩资助”大学生短视频创作大赛

(五)“诚笃诚信励志励行“主题游园会

四、奖项设置

二、“勤工之星”评选 “勤工之星”(5名):300元

学校将推荐1-3个作品参加湖南省教育厅举办的“红心向党感恩资助”全省大学生短视频创作大赛,大赛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其中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五、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是我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宣传、扩大参与面、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的持续性、系统性和有效发展。

“自强之星”评选

一、活动目的本活动为我校自立自强的优秀学子提供一个交流和展示的平台,挖掘身边自强典范,以励志榜样的力量,激励我校的大学生自强自立、奋发成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积极向上;

(四)在学校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介绍或者报道,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五)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12日晚7点地点待定。

四、评选安排(1)报名:各班组织报名,于2021年4月10日18:00之前收集候选人名单,参赛人员如实填写《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自强之星”报名表》纸质档和名单由各年级分会统一上交商学院勤工部。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院内选拔赛。“自强之星报名表”电子档也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商学院勤工部邮箱(3295623866@)请在邮件主题处标明本人姓名、年级、专业班级和“自强之星报名表"字样。

(2)院内选拔赛:赛前选手需准备好ppt(内容应包括个人家庭状况、学习情况、自强精神以及自强事迹、个人实践活动以及所获奖项等)每位参赛者上台展示时间均为4分半钟,请参赛者熟悉演讲规则,把握好时间,结合自己的ppt进行脱稿演讲。同时请各位选手将自己的ppt和演讲稿于2021年4月10日18:00前发到勤工部邮箱3295623866@。并注明本人姓名、年级、专业班级并在主题处标明“自强之星评选ppt"字样。(如有修改,请将新的ppt及演讲稿重新发到上述邮箱并备注)

(3)评分规则:各选手展示完毕后,由学院老师和其他评委根据现场展示效果、整体形象、自强事迹进行现场评分,每位评委可评总分100分,统计各评委分数后求得平均分作为该选手最终成绩。全程评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奖项设置(一)奖项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所有参与本次比赛的选手都可加相应综测分)

(二)学院将选出一名优秀学生代表商学院参加“自强之星”复赛。

“勤工之星”评选

一、活动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20日

二、申报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积极向上,无不良嗜好。

(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经济上积极追求独立。

(三)有勤工俭学经历(包括校内勤工岗位、通过学校途径找到的校外兼职和自己找的兼职,以上都不硬性要求现在在岗),对自己的专业、行业有一定的认识,有较为明确的职业规划和较强的职业素养,爱岗敬业,诚信友善。

(四)学习成绩良好,遵纪守法,无迟到早退现象,无挂科或作弊等违纪记录。

(五)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活动要求(一)本次活动采取自愿报名形式,如实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十佳勤工之星”申请表》(附件2-2),并交于本班班长。 (二)本人需提供3-5张工作照和一段时长不短于3分钟的vlog,材料务必真实表现工作状态。(如果本人不在岗,可以找到以前岗位在沟通后进行材料采集)在4月14日晚18:00将图片和vlog打包发送至商学院勤工部邮箱(3295623866@)发送邮箱请备注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并在主题处备注“评选勤工之星相关材料”字样。

五、评选细则(一)用人单位负责人评分:(30%)评分细则(共100分)

到勤情况(30分)是否按时到岗,有无无故迟到现象。

工作情况(40分)打扫区域是否干净整洁,工具及物资摆放是否整齐或负责工作是否认真完成。

工作态度(30分)是否积极认真、踏实勤劳。

(二)评委评选:(70%)评分细则(共100分)

随机抽查(25分)随机致电负责人抽查工作情况并记录。

个人vlog(45分)时长不短于3分钟,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不得小于720×576,画质良好,声音清晰,图像连贯,编辑完整;背景无杂乱,需包含工作时的场景,个人对工作的感悟以及他人的评价。

在岗时长(10分)在岗时长是否超过半年。

在岗经历(20分)评价是否中肯,经历是否优秀。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