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方案设计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案(大全10篇)

时间:2023-10-12 12:35:48 作者:飞雪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设计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案(大全10篇)

活动策划可以帮助我们有效地规划和管理各种活动资源。范文中的活动策划可以引发我们对活动策划的思考和讨论,帮助我们提高策划能力。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设计篇一

(一)管理监督。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评定。街道办每年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评定级别为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达到优良水平;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考核评定制度另行规定)。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设计篇二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设计篇三

1、制定实施方案(4月20日至4月25日)。制定市为农村75―79周岁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确定服务机构(5月6日至5月26日)。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程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由中标服务机构完成服务人员培训。

3、开展信息采集(4月10日―5月20日)。市民政局会同农村各镇开展农村老年人信息采集,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4、对象审批及系统调试(5月10日至5月25日)。市民政局完成对75―79岁老年人信息的审核和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服务流程的调试。

5、正式启动服务。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服务,由市民政局做好日常服务的监督、质量监管、服务核查、满意度测评、服务回访、服务费支付等工作。对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服务高质、高效。同时,由市财政局做好服务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设计篇四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

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设计篇五

一、促销主题

促销主题是促销活动的灵魂,是顾客心理上接受促销的最好借口,当时正直中秋来临,所以我们的促销主题为“中秋大团圆,健康合家欢,×××关爱生命大行动””,并临时印制了活动宣传单。

二、促销价格

既然是促销,大部分商家必涉及优惠或“打折”问题,促销价格制定必须迎合顾客对当前普遍产品促销的认知心态,降价幅度小了,没兴趣,太大了,消费者又没信心,而且商家还要考虑成本,所以本次促销活动的优惠政策经我们反复讨论设定在优惠幅度为80元(即原价248元,促销价168元)。并且我们对优惠设定了一条理由“企业回报社会,纯成本销售,只做宣传工作”。

三、促销场地

本产品属于中档层次产品,所以促销现场选择在小区的菜市场附近的一个三叉路口处,此路口刚好是此小区80%的居民和小部分其它小区的居民的必经之道。有一个重要的信息是,当地因位置较偏僻,类似商业行为较少,对促销将大大有利。

四、时间安排

菜市场的人流高峰一般在早上7:30——9:30左右,同时为了避免炎热的天气,我们决定促销时间是7:00——10:00。

五、现场布置

因按摩器的促销以现场体验为主,所以我们在三叉路口旁选择了约20平方米左右的空地,空地后方摆放了两张促销台供存放货品和资料使用,同时后上方二条鲜明的6米长横幅“生命的不断延续,需要健康每一刻”(内涵在于——本按摩器方便实用,随时呵护你的健康),“中秋大团圆,健康合家欢,×××关爱生命大行动”。空地前方一字型摆放4顶广告太阳伞,整个场面显眼,基本达到引起路人注意的目的。为了能留住顾客,还准备了4台风扇及一台饮水机给顾客“降温”。

六、促销前工作准备

我们知道,只有充分的前期准备,才能做好一场促销活动。为规范整体促销形象,提高顾客的消费信心,我们规定员工统一工作装,佩带工牌,并且规定标准用语,称呼一律去掉“先生、小姐”,改用“叔叔、阿姨、大哥、大姐、靓女、靓仔”更具有亲和力;在与顾客的沟通中也规定常用语,“颤动中,心旷神怡”(按摩器的效果)、“痛则不通,动则通,通则不痛”、“悠闲自得中获得健康”、“跳一跳,十年少!动一动,好轻松!”等,这些用语形象生动地描述产品的效果,让顾客更易接受。

在人员分工方面,除了安排一个人收款员专职收款和发货外,还安排了一个专职现场督导,随时监督与规范促销过程。为发挥促销员的能动性,规定促销过程“一条龙”,即从邀请到销售专人负责,谁销售谁提成,而且提成现金回公司后即刻当众公布发放。

促销前,我们对产品进行了全面检查,保证无一劣质产品,同时在前一天下午对所有促销员进行了产品解说和操作的强化培训,这些前期工作效益实际上已经在促销现场顾客对促销员的赞许中得到体现。

七、现场促销三步曲

1、邀请

,随时监督与规范促销过程。为发挥促销员的能动性,规定促销过程“一条龙”,即从邀请到销售专人负责,谁销售谁提成,而且提成现金回公司后即刻当众公布发放。

促销前,我们对产品进行了全面检查,保证无一劣质产品,同时在前一天下午对所有促销员进行了产品解说和操作的强化培训,这些前期工作效益实际上已经在促销现场顾客对促销员的赞许中得到体现。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设计篇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厦民〔20xx〕79号)文件要求,推动整合我区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稳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打造智能化、便捷化、高品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质量。

1.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综合考虑我区老年人实际需求,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合理确定试点建设床位数量与规模,遴选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组织,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2.专业支持。坚持社会力量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的优势和积极性,规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3.家庭参与。加强宣传倡导,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挥家庭成员照护者作用,共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通过整合社区医疗、康养、家政、助餐、文化、教育等优质资源,深度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推动实现“原居养老”的服务目标和“居家机构化”服务场景,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居家监护、衰弱干预、长期照护等专业化的机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期全龄段照护需求,形成可推广的运营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时限

结合同安区实际情况,遴选具备较好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区级试点。以拓展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为主要试点工作内容,到20xx年底前建设200张以上家庭养老床位。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2个片区,大同街道、汀溪镇、五显镇、莲花镇为一个片区,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为一个片区,开展2个试点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在20xx年底前,需完成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三、服务对象

家庭养老床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居家养老且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含失智,下同)老年人。重点优先保障好本区户籍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老年人(以下简称“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服务能力范围,为其他有服务需求的服务对象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老年人的失能等级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规范开展评估确定。服务机构需协助各街(镇)、村(居)开展前期筛查摸底工作,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

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老年人应当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庭照护者,并由服务机构进行必要的照护培训。孤寡、独居等没有家庭照护者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暂不列入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服务对象,鼓励其入住机构养老。鼓励服务机构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过程中,同步为更多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活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的补贴范围,符合其他财政优惠政策的,依据相应政策执行。

四、服务人员

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的配比标准,为设立的家庭养老床位配备必要的养老护理员。服务人员以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师、护士、康复师及社工为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和社区助老员协助配合。服务机构应当与其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为所有上门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机构可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整合资源、强化合作、形成合力。

五、服务标准

1.家居改造。由服务机构根据对老年人的评估情况,对老年人居住的卧室、卫生间、浴室、客厅、走廊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安装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包括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生命体征监测、感应报警等设备,以及居住环境适老化设施(附件2-3),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并负责维保。服务流程详见附件4。

2.远程监测。服务机构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并提供紧急援助。经老年人及其家属同意之后,可根据需要安装联网视频通话设备。

3.服务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顾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附件1)。其中生活照料服务为必备项目(至少提供3种),其他项目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清单。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小时。原则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路程,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路程,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

涉及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医疗诊疗活动的服务项目,要求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专业人员,并按照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相关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备审核手续之后方可开展,其服务对象和居所环境也应当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条件。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自主协商定价,按月收取费用,并约定好超出服务套餐(包)之外的单次服务收费方式。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收费价格等设置个性化、阶梯式的服务套餐(包)。服务收费应当做到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报区民政局备案。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服务对象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财政补贴,并相应扣减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七、试点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组建人员队伍并进行培训、采购相关设备。

(二)试运行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0月)。2个示范点开展试运行,结合实际运营反馈情况,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各方的融合,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经验推广(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完成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阶段性任务,适时总结试点成功经验,进行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

(四)扩大成果(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措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八、保障措施

(一)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风险评估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指引,指导探索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用、个性多样的家庭照护服务。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区卫健局负责协调提供有关医疗支持。参与试点镇街按照试点方案相关要求,负责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在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

(二)定期跟踪质量,开展评估验收

区民政局和参与试点的镇(街)要加强对试点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对试点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监督、检查、考核,对服务对象老年人及其家属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区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适时组织开展全区试点成果评估验收。

经阶段性综合评估,对试点成效显著,且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的区试点养老服务机构,由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截至20xx年12月31日,试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不少于8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30万元奖励;
建设运营不少于10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50万元奖励。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的数量,以试点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并实际开展服务、通过厦门市养老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实时上传服务数据为准。服务对象满意率由区民政局通过随机抽查服务对象、询问了解实际情况确定。

(三)强化财政支持,推进试点工作

对纳入区试点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财政予以下列补贴:

1.建设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根据实际建床费用,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适老化改造补贴不超过3000元、智能化改造补贴不超过2000元。此前已享受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经评估无需进行二次适老化改造的,不再享受适老化改造补贴;
确有必要进行二次改造的,合计享受的适老化改造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

2.运营补贴。本区户籍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按照每人每月25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3.护理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标准不低于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定服务对象护理补贴标准。按照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已经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的护理补贴。

在试点期结束后,家庭养老床位相关补贴政策可以继续执行。有新补贴政策的,依据新政策执行。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设计篇七

为贯彻落实《^v^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36号)、《关于市级养老服务事业费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扬政民〔20xx〕102号)和《扬州市区使用电子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扬政民〔20xx〕1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服务需求。到20xx年底,全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接受生活能力综合评估的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加快实现高龄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不断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保障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重点突出兜底保障职能,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优先满足重点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适度覆盖高龄老年人,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规模。

(三)财政补贴与自愿购买相结合。充分尊重老年人养老意愿,以老年人实际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倡导自愿购买,不断拓展老年消费市场。

三、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1、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年满60周岁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城乡散居特困老人、低保家庭老人、失独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特殊贡献(如市级以上劳模)老人、孤寡老人、空巢独居老人(以上对象简称为“困难老人”),通过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根据自理(能力完好)、半失能(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失能(重度失能)类别,按照每人每月80元、150元、2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年满80周岁及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高龄老人,在完成生活能力评估后,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上述两种类型的养老服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服务项目

1、助餐。提供食品采购、食品加工与制作等服务。

2、助洁。提供居室保洁、清洗衣服和被褥等服务。

3、助急。提供家电和水电维修、采取应急措施等服务。

4、生活照料。提供理发、修剪指或趾甲等服务。

5、精神慰藉。提供上门探视、陪同聊天、健康保健咨询等服务。

6、代办服务。提供测血压血糖、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等服务。(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申请审批阶段(5月31日—6月30日)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设计篇八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排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安全保障服务。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

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1、申请。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符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2、初评。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3、审核、审批。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设计篇九

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xxx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牡丹江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对策措施;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全社会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的晚年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社区文化活动。敬老月期间,各县(市)区老龄办要以社区为单位,依托老年人协会、老年文艺团体和各级涉老文化活动场所,结合“喜迎,推进和谐幸福城市建设” 的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市老年活动中心要组织慰老团深入社区开展“文化、法律、健康”三进社区活动,由老年活动中心艺术团精选优秀节目为社区老年人送上文化大餐,同时联合市卫生局、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健康义诊、涉老维权等活动,充分营造“敬老月”的喜庆、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市老年书画研究会优秀作品展。老年节期间,由牡丹江市老年书画研究会精选优秀书画作品进行展出。通过活动展示我市老年书法绘画领域的辉煌成就,充分体现我市老年人热爱xxx、热爱社国、热爱家乡的高尚情怀。

(四)老年节及敬老月“激情夕阳红,孝行牡丹江”好歌大家唱主题活动。201x年9月1日,拟在八女投江广场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家乡”为主题,举办“激情夕阳红,孝行牡丹江”好歌大家唱活动。活动以四城区、助老单位、老年艺术团体为单位,各自组成方阵,以互动拉歌、合唱、连唱、表演唱等表现形式,演唱爱国主义红色歌曲和经典老歌。从而充分展示我市老年人锐意进取、老有所为、老当益壮的精神风貌,营造隆重热烈、和谐幸福的老年节文化氛围,倡导全社会关心老年人,关注老龄事业,传承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五)敬老月宣传活动。老年节期间,各县(市)区要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社区(村)、各单位要展出系列宣传板报。8月29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日,各县(市)、区要开辟宣传一条街,设立宣传站,开办宣传栏。各级老龄部门、新闻部门要以老年节为契机,密切配合,使老龄宣传工作有影、有声、有字。要广泛宣传老龄化形势,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全面做好“为老服务”舆论宣传工作,宣传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敬老爱老爱老方面的先进典型以及相关部门在保障老年人权益和服务老年人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同时对一些老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深度报道,让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老龄事业的发展,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

(六)助老办实事活动。老年节期间,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要带队开展以贫困、孤寡和百岁老人为重点的走访慰问活动,将生活最困难、需求最迫切的老年人纳入帮扶范围,动真情、送温暖、把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爱及时送到老年人的心坎儿上。同时,各县(市)区要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重要内容与“敬老月”活动结合在一起,要号召和组织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志愿者走进老年人家中,开展照料、护理、家政、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添乐事。

四、组织机构

敬老月系列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负责日常的协调联络工作。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推进和谐幸福城市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切实把各方面力量组织动员起来,参与到“敬老月”活动中去,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统筹安排,责任到人。各县(市)区老龄办要向本地老龄委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尽快制定出台当地“敬老月”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对“敬老月”活动的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务求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3、面向基层,注重实效。“敬老月”活动的重点在基层。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尤其要把活动重点放在基层,放在社区和农村,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4、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将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大力推广,并对发现的先进典型给予宣传报道。敬老月系列活动结束后,要将当地“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到市老龄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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