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被除名工龄算 劳动合同期满(大全9篇)

时间:2023-10-07 16:43:11 作者:雅蕊 合同工被除名工龄算 劳动合同期满(大全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工被除名工龄算篇一

一、案情:

原告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安徽省宣州市精方制药总厂。1997年6月3日,原宣州市人民政府(甲方)将宣州市精方制药总厂转让给该厂的全体职工(乙方),转让书第六条约定了被转让企业的职工安置方式:“甲方保留乙方原干部、职工身份,由乙方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身份代管事宜,原宣州市精方制药总厂的全体职工由乙方在组建新的企业法人后妥善安置工作……”,后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其性质转变为股份制。2000年3月原告单位更名为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张建凤原是安徽省国营青草湖农场学校教师,1994年3月调原告处工作,原告改制后,被告张建凤认购股份7000股。2000年1月1日,原告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建凤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2年12月31日。被告程崇兰原系宣城纺织厂全民合同制工人,1998年2月由原宣州市劳动部门办理职工调动手续调原告处工作,1999年1月25日,原告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程崇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2年12月31日。被告魏宏宽于1996年3月经原宣州市卫生局调入原告单位,原告改制后,被告认购股份7000股。2000年1月1日,原告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2年12月31日。三被告合同期满后,原告分别向其下达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2003年2月起,三被告领取了失业救济金。2003年1月27日,三被告向宣城市宣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支付置换职工身份经济补偿金,同时张建凤、魏宏宽还要求原告退还7000股股金。宣州区仲裁委员会于2003年4月7日作出宣劳仲裁[2003]第0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原告一次性给付被告张建凤4116元、程崇兰3632元、魏宏宽4116元生活补助费,驳回三申诉人的其他申诉请求。原告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裁决不服,于2003年4月2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2000年5月,原告与三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3年,自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三被告向宣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置换职工身份经济补偿金等。宣州区仲裁委员会于2003年4月7日作出宣劳仲裁[2003]第0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原告一次性给付被告张建凤4116元、程崇兰3632元、魏宏宽4116元生活补助费。原告认为,原被告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原告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故请求依法驳回三被告要求给付经济补偿金的申诉请求,本案仲裁费、诉讼费由三被告负担。

三被告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庭审中辩解:1、原被告间有劳动合同,原告虽下发了终止合同的通知,但未支付经济补偿金。2、97年6月3日订立的产权转让书,确认了三被告的.身份仍为国有企业职工。3、依法律规定,原告终止与三被告的劳动关系,应该给付生活补助费。4、依据法律规定,原告未给付经济补偿金,需加付50的赔偿金。综上,原告的诉请无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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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被除名工龄算篇二

原告王某于3月24日到被告青岛某佛檀制品公司(以下简称佛檀公司)从事总务工作,后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自9月1日至9月1日。206月5日,原告经胶州市总工会批复担任被告处的工会主席一职(专职工会主席)。208月29日,被告向原告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宣布自年8月31日起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月平均工资为2570元。

2005年9月14日,原告王某向胶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一、由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6l680元;二、支付因被告提出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0560元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l0280元;三、支付违约金77100元;四、仲裁费由被告负担。该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胶劳仲案字(2005)第l61号裁决书,裁决:一、被告于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56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仲裁请求;三、仲裁费3764元,由原告承担3308元,被告承担456元。原告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1月26日,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0元(已扣除个人所得税428元)。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向原告下达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明确写明被告决定自2005年8月31日起解除(终止)与原告签订的5年劳动合同,违反双方所签劳动合同的约定,应按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支付原告王某经济补偿金2056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l0280元(20560元的50%)。仲裁裁决后,原告起诉前,被告已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现原告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10280元,法院予以支持。原审法院据此判决:一、被告佛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额外经济补偿金10280元;二、被告佛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王某仲裁费684元;三、驳回原告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原、被告均提起上诉。王某上诉请求佛檀公司支付其因担任工会主席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年收入两倍的赔偿金。佛檀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二审法院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工会主席主张年收入二倍的赔偿金应当是以其参加工会活动或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为前提,而王某与佛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佛檀公司认为双方合同期满不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所致。因此,王某请求法院支持其年收入二倍的赔偿金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法律规定,工会主席在任职期间,用人单位除法定事由外不能擅自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2005年9月1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但佛檀公司仍未举行换届选举,王某作为工会主席仍在任期内,佛檀公司在2005年8月29日作出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无论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均不符合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故佛檀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综上,原判并无不当,双方的上诉理由均不充分,双方的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均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针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请,结合案件事实,本案有三个焦点值得探讨。

焦点一:王某任工会主席期满未换届,此期间是否仍是“工会主席”?

因此,不能简单的认为,王某担任工会主席已经任期届满,其就不具有“工会主席”的身份了。本案认定王某在担任工会主席期满未换届的情况下仍是“工会主席”也是符合选举法的立法精神的。

焦点二:如何理解“年收入二倍赔偿金”的适用条件?

工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给予“年收入二倍的赔偿”的条件是:(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最高院在《适用工会法解释》第六条中又进一步规定,针对此类劳动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裁判用人单位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裁判用人单位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并参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请求用人单位给予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其前提条件是该当事人(或是工会工作人员)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王某请求佛檀公司支付其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必须先举证证明其是因履行工会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虽然王某在任期届满后仍具有“工会主席”身份,仍在履行工会主席的职责,但是佛檀公司并没有因为王某参加工会活动或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相反,佛檀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认为其与王某签订的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不愿意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才解除的,并且王某也认可是因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愿续签而解除这一事实。所以,王某要求佛檀公司支付其年收入二倍的赔偿不符合最高院《适用工会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其应当承担无法证明因履行工会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即该项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佛檀公司的辩解理由成立。一二审法院对此认定是正确的。

焦点三:用人单位应否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已作贡献的积累所给予的经济补偿,其数额一般与该单位工龄挂钩。

本案中,虽然王某与佛檀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05年9月1日届满,但由于王某自2000年6月5日起担任该公司工会主席(专职),依据工会法第十八条和最高院《适用工会法解释》第二条,其劳动合同期限又自动延长5年。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王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05年6月5日其工会主席任职届满时自动延长5年,因此,佛檀公司于2005年8月31日宣布与王某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仍在双方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内,在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有“个人严重过失”的情况下,佛檀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因此,佛檀公司还应当向王某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一二审对此认定是正确的。

合同工被除名工龄算篇三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如何签订购房合同?

(一)约定应尽量详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字确认等。这些事宜有的是附随义务,有的是构成能否顺利履约的重要前提条件。若约定不明,往往会产生争议。

(二)条款应留有余地具体磋商合同条款时,对于重要的合同义务,如约定履行的期限、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当明确之外,其他条款的约定,应有一个合理的缓冲期,以弥补和挽救合同于万一。如果没有任何挽救或回旋余地,就被动了。同时,一旦进入诉讼也很难平衡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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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合同生效条件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同时的,即如果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则随着合同的成立就产生了相应的履行效力。

但特殊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则已成立的合同将因此而无效。当事人双方有特殊约定时,已成立的合同也可能并不立即生效,而于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届至或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也是如此。但人身保险合同作为射幸合同的一种,其生效时间更具有特殊性,在保险实务上更易引起纠纷。因此,有必要对其作些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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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解除?

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解除与保险合同变更的区别是,前者的目的是终止权利义务关系,后者的目的在于修改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合同在修改后将继续履行。

二、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指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对原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溯及力。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对以下情形不具有溯及力: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欺诈行为而被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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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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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可否附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合同有哪些内容?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规定:

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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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和信托合同的区别?

行纪是指经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其特点是经纪人与委托人之间通常有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经纪人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较重。

行纪合同作为大陆法系的概念,它与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是完全不同的。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源于中世纪英国的用益权制度。其所称的信托实质上是一种管理财产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拥有财产所有权,同时负有为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使用该财产的义务,该项财产称为信托财产。成立信托应有三方主体,即:财产授予人(信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行纪合同与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

1、前者为合同关系,后者为财产管理关系。英美法上的信托类似于大陆法中的某些他物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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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被除名工龄算篇四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个人的上一份合同已经于xxxx年x月份到期,在此,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不准备再续签下一份合同。希望公司能允许我在两到三周内离职。

很遗憾这个时候我向公司提出辞职,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公司之后,由于您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我在原料采购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

由于我自身经验的不足,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觉得公司目前的工作安排和我自己之前做的职业规划并不完全一致。

为了不因为我个人的原因而影响公司的生产销售进度,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去这份工作。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

我会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

为了尽量减少对现有工作造成的影响,我请求在公司的员工通讯录上保留我的手机号码1个月,在此期间,如果有同事对我以前的工作有任何疑问,我将及时做出答复。

非常感谢您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公司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祝公司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公司能够理解我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合同工被除名工龄算篇五

甲方(出借人)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___(借款目的),甲乙双方就借款事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签订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银行转账/现金)方式交付。

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借款人必须出具签署收到钱款的收据。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约定的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为:______月/年。

3、(月/年)借款利率为:______%。

4、还款日期:乙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归还本息,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银行转账/现金)。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约定的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到期未支付本息的,每逾期一日支付本息总额的_____%滞纳金。

7、借款人部分偿还债务的,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9、如有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庆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被除名工龄算篇六

首先感谢您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努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公司(公司主体见最后落款)就与您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一事,特通知到您:

2.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支付您的工资至 20xx年 7 月 17 日;

4. 公司将按照规定支付乙方的社会保障费用至您的合同期满终止日期;

6. 希望您在离职之前配合公司共同做好下列事宜:

a) 在离职前,专业细致的进行工作交接,明确交接清单;

b) 采取积极的方式和所属员工以及其他员工沟通和交流;

c) 交还公司及其关联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受聘时从公司获得的办

d) 对公司有关的所有专有信息保密。

公司:x有限公司

年7月17日

合同工被除名工龄算篇七

不觉间加入公司已有三年的光景,这三年来通过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组织的关怀以及自身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当然也有需提高的地方,现就三年的工作做简要评定。

一、劳动纪律

从入职至今,在劳动纪律方面,我始终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员工手册》之规定,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等,力争达到一个合格员工所应具有的标准。因为我认为作为青年员工,虽然业务能力还未能达到最佳,但最重要的是工作态度要端正,只有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良好的精神面貌,才能在工作上不断进步,并且还要虚心听取老员工的`意见,多从自身寻找不足,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升自己。

二、业务能力

从进入公司市场科以来,通过三年的锻炼,我已从当初的青涩和“无从下手”,到如今的“渐入佳境”,这正是不断提升的业务能力所带来的好处。

市场科作为公司的核心部门,涉及的工作内容较多较杂,但正是通过这些繁琐的工作,让我的业务能力有了大幅的提升,无论是广场活动的前期策划、中期组织落实、后期总结跟进,还是年度经营指标清算、店长指标下达,以及今年新增的东方明珠项目的日常运营工作,都使得我对商业这个行当又有了全新的认识。

除此以外,与财务等其他部门的加强沟通,也让我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了日常的工作,因为以财务的要求来说,每一项工作都要力求精确,这无疑对我的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现在我对每项工作都会投入更大的精力,正是为了确保每项工作都能精益求精,以达到先期的目标。

三、工作业绩

通过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加入公司以来的这段日子,也取得了一些小成绩,我想这与大家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是分不开的,因为在刚入职的期间,我也曾遭遇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公司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让我感受到了温暖,让我打开心结,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努力奋进”。

我想,不管是任何的成绩,都已经成为过去,只有把眼光放远,站在更高的平台上“远眺”,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有更多的追求,才能渐渐与自己的职业理想“靠近”。

本的责任是学习。

合同工被除名工龄算篇八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如果想与员工约定长达6个月的试用期,必须首先与员工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注意,加班费等另计。入职当日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并根据合同期限长短,适当约定试用期。

胡设定劳动合同期限,只约定试用期的无效,该期间视为合同期限。

试用期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签署之前,因用人单位在短时期内对所聘工作人员的`能力需要观察、了解,而和被聘用者签订的短期用工合同。试用期合同其实完全不被劳动法认可,试用期合同可相当于短期的正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就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权的限制做了明确规定:除劳动者有不符合录用条件、处于医疗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违纪违法等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以外,即使用人单位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性裁员时,只要在试用期内,也仍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者在试用期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试用期的期限,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约定不成立,约定的期限即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合同工被除名工龄算篇九

乙方(借款人):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协议规定___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甲方(出款人):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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