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内容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精选9篇)

时间:2023-10-07 08:03:08 作者:雁落霞 最新安全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内容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精选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内容篇一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安排部署:根据本公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方案,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

(二)各部门自查自改:各部门,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部门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

(三)检查督查: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对本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一)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贯彻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要求,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来抓。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订方案,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门抓好具体落实。并做好相互间的工作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各生产系统、每一个岗位、重点部位、生产环节进行深入全面的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结合实际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措施,发动全体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整治隐患。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职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各部门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掌握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实行跟踪监管、动态监管,督促落实监控防范责任,完善监测监控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安全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内容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柯岩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据《柯桥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全面落实全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村(居、社区)分别成立工作小组,联系领导为组长,负责本村居、社区的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的牵头、督促工作;驻村指导员负责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村居、社区书记为本项工作的具体牵头人,根据村居、社区实际合理划分网格,责任到人,其他村居、社区干部、工作人员、流动人口专管员做好本网格内的具体工作。柯岩派出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柯岩街道应急管理站做好资料的收集及上报工作。

(一)全面清底(时间至20xx年3月底)。由各村(居、社区)联系领导牵头,柯岩派出所落实流动人口专管员,对全街道所有出租房屋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登记造册,如实记录检查和隐患处置情况,填写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及督促房东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并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防范宣传,排查结束后,填好《居住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二)刚性整改(时间至20xx年5月底)。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对照“九个标准”、“六个一律”的标准,各村(居、社区)联系领导立即组织驻村指导员、村居干部、流动人口专管员,根据本村居、社区实际落实整改,并下发《停止(出租、居住)通知书》、《停租整改通知书》、《承告知书租》,落实责任。整改一户,销号一户,并落实《整改复查意见书》。对期间不配合或屡教不改的,上报派出所、应急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法查处。

(三)长效整治(长期)。各村(居、社区)要将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新增出租房屋在出租前必须向村(居、社区)申请,村(居、社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规定的才可出租。村(居、社区)要建立居住出租房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并做好档案资料的完善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村(居、社区)、站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各村(居、社区)整治小组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本村(居、社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村(居、社区)要承担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内整治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等工作。派出所、应急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整治目标,加强行政执法。居住出租房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倒查后发现有排查、整改不到位或漏报、瞒报等情形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教,注重长效。各村(居、社区)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同时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火灾等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开展自查自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纳入对各村(居、社区)责任制考核。街道各职能站所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指导督促重点区域、重大隐患的集中整治。

安全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内容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计划: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

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安全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内容篇四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实际,县局决定为期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锅炉、电梯、压力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锅炉、电梯、压力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打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提高防范事故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此次活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特设股,主任由特设股股长冀东光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即日起至春节期间为期两个月的隐患排查整治。

1.锅炉:全县范围内的蒸汽锅炉、供暖锅炉、工业锅炉等。

2.压力管道:重点突出长输管道、油气田站场管道和公用燃气管道排查摸底建档工作;同时加强工业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电站锅炉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和供热公用蒸汽管道以及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蒸汽管道、危化品生产企业工艺管道。

3.电梯:重点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超市、商场、宾馆、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和饭店等餐饮场所使用的杂物电梯,同时加强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企业自查自改、各分队按各自辖区全面检查,做到迅速启动、全面参与、聚焦重点、集中攻坚,努力消除现存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规定,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一)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特种设备检验、登记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

(四)特种设备日常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五)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

(六)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整治。重点检查城镇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建立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设计、安装、改造等技术档案;是否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建立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台账;是否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并出具报告;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包括年度检查报告、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门站、调压站内压力管道是否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并出具报告,以及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配置的压力容器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安全附件及压力表等是否进行校验并出具报告。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实落地,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二)压紧压实监管责任。要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岗,采取拉网式方法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留一个死角、不漏一台设备,严细实的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把说了当成做了、把做了当成做到位等现象,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有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查、整改、验收、销号责任链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挂牌督办,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黑名单”,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内容篇五

为了构建和谐、安全的农贸市场防范管理体系,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营,确保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周边住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能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市场“突发性”事件,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xx农贸市场位于珠晖区东桥88号,始建于20xx年8月,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属大型综合集贸市场,主要经营干货、鲜鱼、冰货、蔬菜、卤味、腊味、肉食、水产、禽类等。其中固定摊位80个、铺面10个。

农贸市场的危险目标是:菜市场

类型:

1、火灾、爆炸;

2、冰冻、雪灾、地震;

3、发生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其它突发性事件。

由于市场内商户大量使用煤、电、汽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容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威胁着市场内职工和市场经营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只要认真加以规范和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都能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市场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执行本预案。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以便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便于争取下一步行动。

3、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简单的紧急会议,商量处置办法,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4、立即组织经营者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消防队报告灾情。

5、市场消防员立即切掉灾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求财产,尽可能使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领导小组人员对市场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市场全体工作人员和经营者都有义务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隐患,迅速查明起火原因,使用正确方法扑灭着火点,拨打119电话求助,平时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和灭火训练,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正确的逃生方法。

8、每天的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市场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火灾要全面保护经营者,及时报告火情。

9、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班前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灯具及其它电器、电线是否裸露,消除火灾隐患。

10、市场每季度均应以宣传栏、安全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对经营者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11、领导小组每月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在当月的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2、市场每年必须将防火安全所需设备,制定详细计划,安排一定资金,保障防火设施的有效使用。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许田华农贸市场经理

副组长:罗孝德农贸市场副经理

成员:张海涛、周继军、王涛

工作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后,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现场抢救。安排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对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明确专人分工负责灭火、救护、疏散、通讯等工作。

应急处置小组下设2个应急处置专业组

1、消防灭火组组长:许田华

成员:张海涛、罗伟、尹卫国

负责检查整个市场的消防,用电、用火安全,若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火工作。

2、治安安全管理组

若发生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全市场经营人员,立即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经营者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

1、加强对应急救援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为确保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能有效完成应急救援消防任务,积累丰富的消防知识、技术和经验,每一年请求消防大队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及技能的专业培训。

3、加强对市场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4.根据本《预案》制定可操作性的演练方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习一次,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专业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能力。

1、本预案由xx农贸市场制订和解释,报区安监局、消防支队等单位备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内容篇六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xx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xx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安全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内容篇七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内容篇八

为认真落实市委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成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镇火灾防控能力,结合当前火灾形势特点,依据《“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公民积极参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将消防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出来,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严管重罚,不留情面,不打招呼,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xx年3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

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扎实开展“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计划。各村两委要加强对村内消防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各部门要紧盯春季火灾易发高发这一时期特点,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的`单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导致火灾发生的潜在性诱因,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一)经济办、市场办要规范商场、超市、批发(集贸)市场、饭店、加油站、仓储物流等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行为,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及时管控,加强对商贸领域内促销活动的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等措施。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要依法按要求整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二)文化办、宗教办要指导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和宗教场所等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

(三)卫计办要把医疗卫生场所、医院病房纳入重点火灾风险隐患清除范围,强化火源管控,加强巡查巡护巡防;要重点督导氧气存放站、药品物质仓库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及康养机构场所的安全。指导、督促医疗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四)民政办要全面排查敬老院和弱势群体居住活动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本系统各类场所的宿舍、食堂及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五)安监站要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贵,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六)宣传文化办要紧盯中小学及各类培训学校,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及活动场所等火灾隐患;要检查储存盛放危化品实验室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危化品不外流,对学生、教师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培训机构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七)城建办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隐患。派出所、城建办管理部门要加强液化气的充装、运输、存放和使用领域的管理,规范充装、存放和使用行为,确保不发生爆燃事故。城建办统筹抓好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确保小区消防车通道安全畅通。

(九)派出所要重点检查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辖区范围内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九小”场所、民宿、“三合一”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

(十)蓝图嘉园社区、兴桐佳府社区要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城中村等场所区域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督促住宅小区对消防通道进行清理,通过规范私家车停放,道路清理,拆除违建,消除堆放物等;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对小区内违章搭建、乱接乱拉电气电线、楼梯楼道乱堆乱放、下房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落实整改。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此项行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商度重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职尽贵,充分认识到开展“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扎实开展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夯实责任,精心组织。科级分管领导是本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领导是主要负责人,对此次行动负总责,要深入本系统所列管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的单位要及时做好登记并建立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要找准火灾高风险单位,研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对“不放心”单位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执行刚性执法措施。

(三)加强督导,强化落实。镇纪委将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将会进行约谈。

(四)信息报送,及时反馈。专项整治期间各部门每半月要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填写全是火灾隐患大排查统计表(见附件),请各部门分别于4月12日、4月28日、5月12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及统计表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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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内容篇九

1.加强农机安全源头治理。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落实先上牌、后办补的要求,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安全监理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农机上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反光贴使用,确保农机手夜间驾驶安全。

2.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形成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隐患整改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指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经营主体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农机使用、维修保养台账;在村一级推广建立农机安全员制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举报奖励活动。

3.加快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拼装改装行为,从严开展年度安全检验,严查违规登记上牌,及时注销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争取到20xx年全国变型拖拉机保有量减少一半以上,20xx年实现清零。

4.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未依法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书和牌照,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机型型号不符,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驾驶操作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投入农业生产,以及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等行为。

5.努力提升农机安全质量水平。完善农机装备技术标准,健全农机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完善农机鉴定大纲,强化产品安全和质量的评价考核。每年选择一个重点机具开展质量调查,突出安全性调查内容,帮助农机生产企业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优化,引导农机生产企业提高农机装备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农业机械可靠性,减少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

6.加强关键农时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引导农机从业人员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水平。充分利用农机远程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线上”指导和培训,及时发布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和机具检修知识。组织技术人员送技术、送服务下乡,现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和维修保养技术指导,做到重心下移、服务前移。

7.大力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的'优势,制作发布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短视频,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驾驶操作水平。

8.持续开展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制定“十四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促进农机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创建成果,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

9.加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商务部等三部门办公厅印发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推动农机报废更新由部分省试点向全国全面实施。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机型,提高群众参与农机报废更新的积极性,到20xx年扩展到全国所有农业县(场)。

10.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和科学救援的技战法。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设定不同事故处置场景,强化实战化演练,加强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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