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内容汇总

时间:2023-06-24 09:07:21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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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内容汇总篇一

(三)综合办公室是物业公司公章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二条公章的刻制需要刻制公章时,由经办人员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报物业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公章刻制、登记、领用工作。

第三条公章的保管

(一)物业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用章由综合办公室保管。

(二)物业公司公章要委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保管和使用,并在其岗位职责中予以明确。如保管人外出,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另行指定专门人员管理,办理交接登记手续,不得随意交由其他人员保管。

(三)公章应妥善存放保管,注意安全,防止损毁、遗失和被盗。

第四条公章的使用

(一)以物业公司党支部或行政名义形成的正式文件(函)、资料用印,必须经物业公司办公室核稿,由物业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方可用印。

(二)公章使用人向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提交需要盖章的文件、资料及《公章使用申请表》,综合办公室公章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予以盖章,并收回《公章使用申请表》,与用印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并存档。

(三)任何人不得在空白文件、资料上预先加盖公章。有特殊工作或业务需要预先盖章时,应由公章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注明事由,报物业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四)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许可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使用人要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写明文件份数,在文件内容实施后,到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再次进行核准登记。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时,应将文件、资料退回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使用人承担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公章原则上不得带离物业公司使用。有特殊工作或业务需要携带公章外出使用,应由公章使用人提交书面申请,注明事由,报物业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六)公章带离物业公司使用,在带出和交回时,公章使用人应分别到综合办公室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公章带离使用期间,使用人承担公章的安全管理责任。

(七)部门公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根据管理权限、工作规定和业务需要等,对部门用印进行审批和使用。

(八)财务章的使用,由财务部负责人根据财务制度、工作规定和业务需要等,对部门用印进行审批和使用。

(九)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规使用公章,对违规和越权批准使用公章的行为有权予以拒绝并及时上报物业公司有关部门。要防止公章被随意动用、冒用、盗用和滥用。

(十)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对部门公章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公章发生损毁、遗失和被盗情况的处理

(一)公章发生损毁、遗失和被盗情形,公章管理人员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告知有关业务合作单位的同时,发布公章作废公告。

(二)按本办法第二章有关规定重新刻制公章。

第六条公章的封存和销毁

(一)公章因故长期不需使用时,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应书面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对公章进行封存。

(二)公章因故废止使用时,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应书面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对公章进行销毁。

第七条罚则

(一)公章管理、使用及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管理规定时,给予通报批评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因违规造成物业公司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二)物业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下属员工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做好劝阻、制止、纠正工作,应负相应的管理责任,视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内容汇总篇二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部门(管理项目)的印章使用、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的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负责依据公司营业执照或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文件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规定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保管或由其指定专人保管,并对印章的使用负最终责任,对董事会负责。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管。

3.所有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报告等文件均需总经理审核认可后,方可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同一文件需加盖公司法人印章的份数由行政部根据文件的发送部门数或合同(协议)的约定份数及文件存档份数的要求确定。

4.财务支票、报表及其他财务凭证、资料需要加盖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由财务部负责按财务管理要求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加盖。

5.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如需带出公司使用,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人员陪同印章使用人使用印章,用完后及时归还总经理或其指定的印章保管人员。

二、公司职能部门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刻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后,行政部方可按统一印章刻制规定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要求由行政部负责保留印鉴存档备查。

2.因公司内部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调整时,由行政部负责按公司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改变的批文刻制新的机构、职能部门印章。同时收回原有部门印章封存。

3.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4.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最终责任。

三、管理项目的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各受托管理项目的印章刻制由业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统一刻制,并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管理项目的印章由管理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的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印章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3.如项目管理合同(协议)终止或中途解除,公司不再续签管理合同(协议),项目撤销。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责成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移交手续完成后,交回业务副总经理,并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交行政部封存保管。

4.如因工作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的人事调整,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监督该项目印章的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报行政部存档。

5.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印章的管理使用负最终责任,若因违规使用或管理印章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负赔偿责任。

四、公司的所有印章由行政部依据总经理室的批示,统一负责刻制,并留存印鉴备查。所有新印章的启用和封存由行政部负责做好相应的记录、台帐。并负责做好停用印章的保管或销毁。公司任何印章的销毁,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审核批准。

五、本制度所指印章的使用保管负责人应按照规定对印章的使用情况建立明确的记录和台帐。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内容汇总篇三

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及,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内容汇总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印章是指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要以公司以及内设部门的名义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 公司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公司公章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管理机关注册后,在注册地公安机关等级备案而刻制的对外具有法人效应的印章。

第四条、公司业务专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利的印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章等。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名章 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字的印章

第六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刻制印时,由申请单位(部门)向人力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行政部审查后报经理和总裁审批。

第八条、公司在发生印章遗失、损毁和被盗情况时,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人力行政部须采取有力措施,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减少和弥补损失。

第十条、因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废止的印章,人力行政部门应立即将印章封存处理并进行封存日期登记。原则上,废止的印章应封存三年以上才可切角销毁。印章的封存和销毁应报经总裁审批。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管理公司的各类印章(财务章除外),由人力行政部统一保管。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负责印章的刻制、停用和销毁;保管公司的各类印章,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印章应严格执行印章审批和登记程序,原则上先审批后用章,使用人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人力行政部登记印章使用的登记簿。

第十三条、一般事务性用章,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负责初步审批,经办人持所在单位(部门)经理已签字的印章使用审批表到人力行政部加盖印章,人力行政部经理审查通过后在印章审批表上签字,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在需加盖印章的文件上加盖印章。

第十四条、合同类文件经合同小组审定,总裁签字后,人力行政部核实后盖章。

第十五条、凡涉及对外投资、合作、资产重组、所有权变更、企业法人或者名称变更、债权债务处置、担保、货币支付以及对公司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章,须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和总裁共同审批。

第十七条、人力行政部应指定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要对所加盖印章的文件逐一核实,对经过审批后的文件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原则上公司的各类印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经经理、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由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完毕后迅速交回人力行政部和汇报使用情况,不得带往其它地点。

第十九条、严禁开具加盖各类印章的空白信函和证明,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具的,须经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持空白信函和证明外出工作归来后,须于当日向人力行政部汇报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刻制印章,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印章。

第二十一条、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法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并修改。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内容汇总篇五

公章是我所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行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以及经所领导批准的需要盖章的材料。

3、办理正常人事、劳资关系的材料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用公司章。

4、公章一般不对职工私人使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也仅限于证明职工身份、劳资、以及政审方面,材料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用公司公章,并且其材料需要留下复印件备案。

5、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公章外出的,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使用后必须立即收回单位。

6、公章加盖处必须是文件或材料的'适当位置,严禁在空白格式化文件或稿纸上加盖公章。

1、行政公章、支部章、工会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管理。

3、科室章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4、专职人员休假或另有他事不能在岗时,行政章、支部章必须上交主管领导保管,其它印章的可指定同科室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办事秉公的同志代管。

公章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应严格履行职责:

1、负责公章的保管,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2、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盖章前,必须仔细阅读该文件或材料,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或材料,可以拒绝加盖印章。

3、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各项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内容汇总篇六

为加强本单位印章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xxx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四)未经批准,各内设机构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印章。

(三)使用内设机构印章,由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批准;

(五)各内设机构印章主要在单位内部使用,一律不得对外使用。

(四)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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