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卫收费工作报告总结(大全5篇)

时间:2023-09-01 11:20:48 作者:碧墨 最新环卫收费工作报告总结(大全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环卫收费工作报告总结篇一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以制度化进行管理。

把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放在首位。今年我处充实、填补了以下几项规章制度:《生产安全职责制》、《生产安全验收规定》、《环卫处各科室职责制》、《承包队管理人员职责制及有关规定》等,完善了制度,并将其化为管理上的落实,如《承包队管理人员职责制》的出台后,根据管理人员的素质及工作潜力,进行测评,并在测评中将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工作上的再分配,并根据测评的结果作为工资发放的标准。

作为环卫工作的另一方面,是收费问题。我们制定了收费员的岗位职责制后,收费员的职责得到了明确,任务清楚,奖罚分明,工作较前更主动、用心,使今年的收费工作在进行边改革边收费的状况下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在人事管理工作中,文秘人员从事管理单位的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工作量已十分巨大,而近年来计生工作亦务必严把关。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状况下,她们仍能完美地完成任务,把档案工作及计生工作管理得井井有条,并抽出时间为收费工作而创立了电脑收费平台。

二、完善承包职责制,促优质服务,安全生产的落实。

因前几年的生产量的不断扩大,新工人所占比例较多,致使劳动生产效率有所降低。所以,为求生产质量及服务质量的高标准,我处在清扫及车队方面都试着不一样程度的放轻了劳动量,重点是在培训工人的生产技能上。在今年开始,我处根据人员的生产潜力,进一步完善承包职责制,使每一个员工都能按规定进行自由组合,并将一部分较为差的员工进行了处理,使优质服务能得到了素质上的保证,安全生产做到常抓不懈,生产效益得到了提高,同时也降低了生产成本。

三、收费改革初见成效,管理工作迈向规范化。

对于收费难问题,我处早几年就一向在探索解决办法,也曾多次提出实行水、电、卫生费一个窗口收费的推荐,但由于诸方面的原因而迟迟未能得到实行。在相邻县市和我市部分镇区已实施上述方案的同时,我处仍然是使用人手上门收费的落后方式。为了解决这种落后的收费方式,为了跟上我市建立信息化城市的步伐,我处领导班子狠下决心,决定了在今年十月份开始实施由银行代缴垃圾费的方案。透过仔细分工,从七月起,我处各方面人员按分工各自开始行动:联系电脑软件公司,根据我处的具体收费状况制作出一套收费系统软件;同时,安排收集人员逐家逐户上门与住户签定《服务合约》以及《代缴垃圾收运和卫生保洁费授权书》;对其他服务对象,则首先从店铺入手,也与其签定授权书。然后将所签回的××户住户和××个单位的资料输入电脑程序。经过几个月的奋战,十三日正式实行了第一次银行扣费。扣费结果是可喜的,住户成功扣费××户,达六成多;单位(主要是店铺)成功扣费××户,也到达了五成。

这次银行代缴垃圾费的初次尝试,为我处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办公系统自动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这套收费软件已创作了可同时在多台电脑上进行操作、查询的电脑收费平台,改变了落后的人手上门收费方式,也确保了收费工作的安全性,并为今后城市的发展扩大贮存资料铺下了道路。

四、存在问题

的处理场,则会大大影响我处清运的垃圾出路问题的解决。这可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我市的环境卫生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广大环卫工人的不懈奋斗下,确实是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可是展望未来,随着南海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城市的环境卫生显得更为重要,我处面临的任务则更加艰巨。我处全体员工将继续共同努力,振奋精神,扬长避短,为南海市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克服困难,深化改革,不断开创出环卫事业新局面。

环卫收费工作报告总结篇二

1、加强各项卫生作业管理力度。

坚持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按建立指标要求,细化分解,职责到人,使得道路清扫保洁率、垃圾日产日清、公厕清掏清扫保洁率达100%;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率达40%以上,确保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到对标达标。

2、加强环卫设施维修维护:

维修果皮箱20个、安装新果皮箱10个、维修拉臂斗60个,更新维修密闭斗45个;9座转运站进行门窗更换、地面维修、屋顶防水、室内吊装架、集装箱、地坑板设备维修保养;对车辆认真保养,自己动手进行大中小维修,并用心及时完成各项修理任务,节约资金5万余元。4月中下旬,对居民区131座旱厕进行了全面分粉刷,并投入5万多元购买夏季消杀药品,“五一”已投入使用,投入资金8万多元,小修旱厕10座,水厕17座;大修旱厕改内沟5座。

3、加强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和垃圾斗放置点的管理,加强每日对垃圾中转站、垃圾斗放置点的冲洗、消毒,及时收运垃圾,及时清洗果皮箱,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认真落实店面日常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制度,加强对垃圾运输途中防洒漏管理,防止在收运中因污水滴漏、飘洒造成二次污染,1-6月份共清运城区、农村生活垃圾386.5吨,加强转运站、垃圾中转站、垃圾池点夏季消杀管理,严格按照建立礼貌城职责目标制定标准,做到对标达标,确保卫生环境全面提高。

4、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严格按城市建设突破年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卫生指标,用心开展卫生治理活动。迎接省市检查20多次,清除治理城区街道、外环路、税务庄、唐钱路等地段死角死面、居民乱扔乱倒垃圾达2万多吨。

二、坚持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

1、对每个清扫保洁小组,按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实行日检月评。每月评比结果的头名和末名予以奖励或罚款,大大提高了工人的工作用心性。

2、将测评指标细化分解,职责到人。成立检查考评小组,每一天对垃圾转运站、公厕、道路、垃圾池点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每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反应处理状况,有效地保证了礼貌城建立成果的持续发展。

3、认真开展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活动。根据市委、区委的指示要求,用心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城市建设突破年”等活动,进行职能部门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党员和干部职工用心参与,完成调查问卷的填报工作。以百姓满意为重点,保证环卫工作扎实稳妥到位,落实到实处。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完善各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使各种制度更趋科学性。每月定期召开班子成员、队长例会,对照月度考核标准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单位长效管理方案,各部门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提高。

5、为了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从政,营造“清正廉洁”和谐向上的社会氛围,我处按照“基层党建建立”建立要求,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廉洁从政,自觉理解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发生,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要求党员干部参学率到达100%,安排学习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做到个人学习有计划、有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高标准严要求使各项学习指标到达了具体要求。为确保我市全国礼貌城复检顺利透过,因此,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发挥优势,克服困难,努力开创环卫工作新局面。

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

1、转运站9座,其中六号、税务庄装运站压缩设备老化需更新。另7座转运站需要进行设备、土建、水暖、上下水等维修。

2、旱厕需翻建5座,大中小修40座;水厕需进行上下水改造、土建维修。

二、提高各项卫生作业标准

二是垃圾清运清运标准化制度化。垃圾清运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白天垃圾积存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无滞留垃圾,切实落实“车走地净”制度。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增加巡回清运车次,及时清运箱内垃圾。车辆要求整洁,杜绝垃圾运输车沿途撒漏现象,司机应按指定地点倾倒,无乱倒、乱卸现象,清运率达100%。

三是公厕和中转站管理“标准化”。公厕和中转站实行专人管理,全天开放;公厕和中转站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标准,每一天对各类卫生设施进行冲刷、擦洗、消毒,公厕内部卫生始终持续“四无四净”标准,即无尿碱、无蛛网、无恶臭、无蝇蛆,地面洁净、墙壁洁净、便池蹲坑洁净、厕所周围洁净;中转站垃圾做到不积不存、清运及时,卫生到达“三无三净”标准。即无撒落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门窗净、地面净、墙壁净。

三、用心开展卫生综合治理活动

按照礼貌城建立指标要求,把卫生综合治理列入清运工作日程,确定每周四下午为卫生综合整治日,针对城区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城区出入口等地居民乱扔乱倒的垃圾进行治理,并指派专人每日进行巡查,并建立台账,保证卫生治理取得成效。

四、加强考核管理制度。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实行目标管理。

一、狠抓了安全教育,确保安全作业

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一是经常利用开例会和出车前进行行车安全和作业安全教育,二是要求司机合理安排好工作和休息,做到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驾驶人员不带情绪开车,确保安全行车。三是加强对新招驾驶员的考核把关,在这半年里共新招司机3人,我们对新招驾驶员逐个进行面试、面谈和技术考核,把好入队驾驶人员的技术关。半年来清洗队未发生任何车辆安全事故和作业安全事故。

二、高质量完成道路的清洗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率,有效的提升城区道路的清洁程度,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由于我县的车辆和外来人员的增加,给我们的作业带来很多不便从4月份开始,处根据实际状况增加了洒水车2台,取消了上半夜作业时间段,全部改为零点后作业,虽然作息时间很残酷,但大家没有怨言,并以炽热的爱岗敬业精神投入在工作中,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都能牢记自己的使命严格按照攸县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洗作业方案要求作业,严守作业制度和规定,确保清洗作业路段到达无积尘、泥沙,无漏洗痕迹,路面和交通标志能见本色的质量要求,透过清洗队全体员工日以继夜辛勤工作,城市的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良好的生活环境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称赞。

三、及时做好清洗应急处理工作在清洗队的日常工作时段以外,城区内会经常出现很多需要应急处理的清洗,如省、市各项检查,渣土车带泥上路、临街燃放鞭炮等等,在无规律、出车次数多、车辆紧、任务重的状况下,我们合理调度车辆和人员,半年来加班出车次数到达132车次,派出人员278人次。没有因为车辆和人员的问题而影响单位的工作。

四、加强了全队人员的思想教育,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全体队员的素质。

总之半年来,经过全体队员的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如:个别司机开车不负责、个别员工违反单位制度等,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克服缺点、改善不足,为进一步提升环卫整体形象,将城区环境卫生和清洁程度有效的提质推向一个新的台阶,为“建立国家卫生城市”充分发挥好应有的作用。或个人给与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职责。严格地把城市卫生管理工作推向精细化、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环卫收费工作报告总结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辖区(含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火车站综合试验开发区)。

第三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主管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市属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城建、公安、工商、卫生、园林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经营门点必须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认真履行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市容秩序(以下简称"门前三包")的职责,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重视环卫设施建设,将环卫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维护城市市容及环境卫生。

第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歧视、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作业,为群众提供方便。

第八条 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九条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各类建筑物和设施应保持完好、美观、整洁,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影响市容和危及安全的,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及时整修、改造或拆除。

第十条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的阳台、窗外屋顶和外走廊,不得违法搭建及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禁止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临街墙体2米以下设置空调压缩机和排气扇。灰渣、废水以及废气的排放口不得朝向道路。

第十一条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牌匾、指路牌、阅报栏、宣传栏、亭棚、雕塑等,应做到整洁、美观。

户外广告应当内容健康、用字规范,使用期满发布单位应当立即清除。

第十二条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应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不得新建实体围墙。

临街的树木、绿篱、花坛、草坪等,应保持整洁、美观。

第十三条 城市中的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管理部门应维护和保持设施的完好、整洁。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确因建设等特殊需要临时堆放和搭建的,须征得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必须在批准的范围内作业;临街工地必须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施工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内的污水不得外流。工程竣工后,必须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

破挖城市道路必须管理好现场,保持清洁,并及时恢复原状。清掏窨井的渣土、淤泥,应当及时清运。

第十六条 在市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举办社会、文化活动,应征得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在市区运行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车况严重破损、车容明显不洁的,不得在市区行驶。

第十八条 禁止在建筑物、设施和树木上涂写、刻画。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应负责整治、清除,保持其清洁完好。

第十九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借助护栏、电线杆、树木等晾晒衣物。临街商店不得倚门设摊、乱挂乱吊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必须达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收集清运,日产日清。

(一)城市主次道路和绿化隔离带、广场、桥梁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由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火车站综合试验开发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由各区管委会负责。

责任不清的地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范围,明确责任者负责清扫保洁。

(二)小街巷及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

(三)机场、车站、港口、停车场、街头游园以及专用道路的清扫保洁,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四)各类市场的清扫保洁由主管部门或经营单位负责。

(五)城市水域废弃物清捞和水域岸坡、码头、装卸作业区及其专用道路的清扫保洁,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六)道路两侧的广告牌、指路牌、牌匾、画廊、邮筒、亭棚、绿带护栏、道路隔离桩、宣传栏、阅报栏、雕塑、公交始末站等由使用或管理部门负责洗刷、保洁。

第二十二条 在市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皮壳、纸屑、烟蒂。

(二)乱倒垃圾、粪便、污物、污水,乱扔杂物。

(三)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

因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的,以及单位和个人饲养信鸽的,须经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单位和个人养犬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区、镇、街道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及规定的时间、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扫保洁。

第二十四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生产、经营、施工中产生垃圾实行统一管理,有偿集中消纳、处置垃圾。

所有的生活垃圾必须送到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逐步实行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治理。

一切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垃圾袋装后投入垃圾房(箱)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容器,禁止焚烧树枝树叶和垃圾。

第二十五条 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以及涉外单位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城市煤气、液化气,改变燃料结构,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菜进城和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市垃圾。

第二十七条 在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等建筑垃圾,需要运输、消纳、处置的,或需要建筑垃圾回填的,必须到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准运、处置手续。

第二十八条 凡从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地点、时间清运和倾倒。

第二十九条 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散装货物,应当采取密闭运输,途中不得遗撒、泄漏。

第三十条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集贸市场、广场、大型市场(店)住宅小区、公园、旅游景点、影剧院、各类车站、机场、港口和群众活动频繁处等公共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公厕,并设立明显标志和指路牌。

在城市市区兴建、改建公厕,应建成符合标准的水冲式公厕。已建的旱厕应逐步改造。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厕的清扫保洁,由产权单位负责。公共厕所应定期清掏、消毒,保持地面、蹲位、便池、门窗、四壁的整洁卫生,并做到无蝇、无臭、无外溢。化粪池的粪渣定期清运。

第三十二条 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拓建以及兴建大型公用建筑时,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第三十三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环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环卫设施用地或拆除、迁移城市环卫设施。

因建设确需占用、拆除或迁移的,建设单位应事先提出等量补偿、易地建设方案,并报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以及人流密集地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置废物箱。

单位大院、住宅小区及居民分别由卫生责任单位负责设置废物箱、垃圾房(箱)。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造或拆除;逾期未改造或拆除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可并处1000至5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可并处警告或者10~50元罚款。

(一)在市区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皮壳、纸屑、烟蒂等废弃物的;

(三)在建筑物、设施和树木上涂写、刻画的;

(四)收费公厕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六)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送生活垃圾,焚烧树枝树叶和垃圾的;

(七)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补救措施,可并处200至2000元罚款。

(一)未经同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和影响市容的其它广告;

(二)未经同意,在市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举办社会、文化活动的;

(三)临街商店倚门设摊、乱吊乱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的;

(七)公厕管理不卫生,化粪池未及时清掏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

(八)在沿街墙体2米以下设置空调机和排气扇的。

第三十八条 在市区运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发生遗撒、泄漏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或采取补救措施,可并处污染面积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或采取补救措施,可并处1000至5000元的罚款。

(一)建设单位未办理建筑垃圾准运和处置手续的;

(二)未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清运、倾倒建筑垃圾的;

(三)未按第二十五条规定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可并处2000至10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环卫设施用地的;

(二)损坏或擅自侵占、拆除、迁移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的。

第四十一条 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拓建以及兴建大型公用建筑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其停止施工或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处罚,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实施。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文明执法。

实施行政处罚应下达处罚通知书,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专用票据,罚款一律上缴财政。

第四十三条 对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未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市辖三县建制镇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合肥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7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批准的《合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合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发布的《合肥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农村生活居住环境 ,促进农村环境卫生 面貌根本好转并得到长效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镇(街道)村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镇人民政 府(街道)对本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和农村负责,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协助镇(街道)做好所属村庄、村民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镇(街道)成立环境卫生管理队伍,村以村庄为单位聘请或指定保洁员,负责本镇(街道)、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日常保洁工作。

第三条禁止在辖区范围内的建筑 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划或张贴各类宣传品(单);不得有乱搭建、乱摆设、乱挂广告 标语等有碍乡村容貌的行为。

第四条镇(街道)辖区内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保持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挖掘镇村道路。确需临时占用的应经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批准。需要挖掘的应经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修复。

施工 单位对挖掘乡村道路、维修或清疏管道(沟渠)产生的污泥、污物,必须及时清理,保持路面整洁。

第五条镇(街道)要保持辖区内道路、沟渠环境整洁,道路无粪堆、柴垛、土堆和建筑垃圾等,沟渠护坡平整,无垃圾杂物。

第六条镇(街道)、村内主要道路行驶的运载泥土、沙石、水泥等易飞物和液体的机动车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密封措施,防止沿途洒漏。

第七条镇(街道)、村主要街道两侧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其地段设置废品收购站点,须经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同意。

废品收购单位或个人应当加强场地管理,不得影响村容、污染 周围环境。

第八条设置广告、招牌、路标、画廊、霓虹灯等设施,必须经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破损、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维修或拆除,保证其完美和整洁。超过审批期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

第九条合理设置环境卫生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确需拆除的,应当经镇(街道)管理部门批准,按照先建后拆或者价值补偿的原则,由拆迁单位或者专业部门负责建设。

第十条农户院墙门楼应当规范、院落应当整洁卫生,生活区、生产区应当隔离,无乱堆乱放现象,杂物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村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不得乱泼脏水,不得乱倒垃圾,不得乱堆杂物。

第十二条禁止随意倾倒垃圾、污水,庭院围墙外搭建厕所、圈舍、堆放垃圾、粪堆、柴草、杂物等,利用道路打场晒谷。

第十三条村庄内禁止散放鸡、鸭、鹅、兔、猪、羊等家畜家禽。因特殊需要饲养的,需经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批准。发展养殖厂(场)需经县环保部门评估同意。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队伍由镇(街道)自行组织,村保洁员由村确定。保洁人员工资、垃圾清运费、环卫设施维护 费、垃圾运输车辆燃油费等由镇(街道)村两级自筹或从收取的环境卫生费中解决。

第十五条环境卫生费由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研究收费标准,报县物价 部门审批确定后收取,由镇(街道)统一管理。镇(街道)所在地各单位由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收费;村环境卫生费的收费标准可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经镇(街道)上报县物价部门审批后收取。

第十六条对镇(街道办)村的生活垃圾,由保洁员将垃圾集中收集到村垃圾站,镇(街道)统一配置垃圾清运车辆,负责收集并运送到垃圾处理场。

第十七条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和保洁员应当定期维护垃圾车、垃圾屋(池)、垃圾桶等环境卫生设施,镇(街道)对破损、陈旧的环境卫生设施要及时更新或者修复,保持完好。

第十八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制定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门前三包”责任制,村制定村庄环境卫生公约。

第十九条积极引导和支持村民在自家门前栽花、种树,开展乡村的绿化、美化活动,栽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镇(街道)村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村民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由村委会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碍其履行职责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县生态 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环卫收费工作报告总结篇四

通过对高速公路收费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我省颁发的各种收费政策性文件进行了的学习,使我明白了,要做一名合格的高速公路员工,必须要懂法、知法、用法,要对政府颁布的文件精神充分领会和运用,才能征好费,服好务。

二、收费岗上操作,必须细心认真

环卫收费工作报告总结篇五

xx年,市政府^v^在市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围绕中心工作,我市今年确定了x项地方性法规和x项政府规章项目,目前已审查完成《xx市地名管理条例》、《xx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x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目前均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市人常会审议;出台了《xx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xx市公园管理办法》等x件政府规章。目前,《xx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正在进行前期的调研工作。

今年,市政府^v^不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具体要求,确立了规范性文件年度审查备案通报制度。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止x月x日,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常会上报备案x件。确保了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保障法制统一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提高立法水平,准确掌握法规、规章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按照^v^《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今年,市政府^v^牵头建设、房管等部门对《xx市物业管理规定》进行了立法评估并提请市十四届人常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废止。依照^v^《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政府^v^《转发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府法〔x〕x号)的精神,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提请市政府第x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x件,修改x件。同时认真开展了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今年,市政府^v^紧紧围绕市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为我市的旧城改造、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依法保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受市政府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x起,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有关涉法事务x起,其中先后对《xx市政府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xx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xx市教育主题公园建设框架协议》、《xx市政府与禄恒能源千兆瓦级纳米晶硅柔性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等重涉法事务出具审核意见,为市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把好法律化、事实关,确保重决策的合法性。

年初,市政府^v^按照《^v^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对依法行政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的细节问题,从强化政府行政责任,保障科学决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入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站所建设的意见》、《xx市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试行办法》、《xx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多项制度。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依法行政,我们精心研究制定《关于印发xx市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淮依法〔x〕x号),对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定x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相关责任及工作进度,做到目标具体明确,任务分解落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奠定基石。

20xx年初,市政府出台了《xx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将行政执法案卷的检查、评查,从常规式向灵活式转变,由一年一次的抽查式评查转为三个月定期、不定期评查,由全面评查转为重点部门评查,由政府法制部门闭门评查转为与被评查单位互动评查。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案卷评查标准。x月份,市政府^v^与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处罚工作检查的通知》(淮监〔x〕x号),明确我市行政处罚工作检查的目标、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等。x月上旬,市政府^v^牵陀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了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制科科长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与我市经济社会投资发展环境密切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专项评查,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行政执法督查书》向各单位馈,并提出近x余条意见和建议,要求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今年,市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x起,受理x起,已办结案件x起,其中维持x起,终止审理x起,驳回x起;x起正在审理中。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围绕“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限度地减少了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提升政府形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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