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大全(15篇)

时间:2023-12-08 11:16:03 作者:HT书生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分析和解读文本,提高文学素养和思辨能力。下面是一些写得很不错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借鉴和参考。

中学生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平凡的世界学生读后感感悟

孙少平是全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新时代有理想,有思想的青年。孙少平上学时,家境是艰苦的。高中时,每天吃不饱,穿不暖,但是生活上的艰苦,并没有使他失去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个衣着不合体的高个学生,在精神上是富有的。他积极阅读,在学习的同时,也树立了初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说是阅读使得孙少平变得和其他的人不一样,这不仅表现在他的处世态度上,也表现他的行为言语上。

孙少平有着乡下人勤劳朴实的一面,又有着知识分子肯学上进的一面。他的身份虽然在变,可是他的思想却一直没有变。相比较,现在的人,对于信念的坚持很容易就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我们其实都在社会或者是周围的影响下改变着什么。如果我们都能像孙少平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放弃追逐自己的理想,执着于完成自己既定的人生目标的话,我想许多人的人生一定会比现在好上很多。

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孙少平也能拿捏得当。在亲情上,他始终深知家中的疾苦,从不因为自己而给家中添加负担。在友情上,少平有一个的朋友——金波,他们都深深地了解对方,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在爱情上,孙少平和田晓霞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感动了无数人。

我一直在想,《平凡的世界》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着我。孙少平的人格魅力,他的执着,他的爱情,无一不在牵动读者的眼睛。这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一个人吸引别人的是他的品格而不是外在的虚华或贫穷,无论怎样都不能丢掉人最宝贵的品格,要坚持原来的那份美好,即使出淤泥,也要不染。

小学生的红与黑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教师布置的作业,在习近平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经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我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我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感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可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我的梦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终,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我的目标,而应当制定一个适合自我,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中学生的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同时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的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的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还有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中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的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虽然贫穷,地位也是很低贱,但他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中学生的红与黑读后感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感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因此,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资料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杯具命运,正因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潜质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

然而正当他爬上必须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以前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最后不曾放下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但是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能够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十分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能够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

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红与黑中学生读后感

于连的性格要复杂、微妙得多。他是启蒙思想的信徒,政治上的雅各宾派,拿破仑的崇拜者,他为寻求个人幸福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而投身人生的战场。为了成功,他使自己的行为与真实思想分离: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把整部《圣经》看作谎言,却需要装出一副热烈的、虔诚的面孔,将《圣经》和《教皇论》读到倒背如流;明明憎恨贵族特权,却不得不用包藏着“痛苦的野心”的热忱去料理侯爵的事务,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为反动贵族的秘密会议送情报……在那个腐朽的“上流社会”里,他是唯一能以冷静、批判的眼光观察一切的人,他洞悉贵族阶级的僵化保守、平庸无能,耶稣会教士的伪善、贪婪,资产阶级暴发户的寡廉鲜耻,并在心里痛斥、咒骂这一切。然而,他的人生目标驱使他进入“阴谋和伪善的中心”,与那些“社会蠹贼”周旋,最终达到分享他们的利益与特权的目的。

于连全部的武器只是:野心与虚伪。但这两件武器并不锋利,在变幻的现实中它们每每或磨钝了利刃,或消隐了寒光。野心是于连行为的原动力,是获得他的理想生活的重要手段,然而野心在他身上却表现出双重性。“它(指于连的野心)有时表现为一种强大的力量,有时却是一种朦胧的愿望,变化的形势随时可以使之沉睡获将之唤醒。事实上,它是和对立的愿望,或者复仇的愿望相联系的,并随着这种愿望的强烈程度变化而波动不定。”甚至可以说,野心并不是于连固有的特质,它只是在特殊的原因下才冒出来。于连“野心勃勃,因为凭着细密的心思,他感到有去获取金钱带来的几多欢乐的需要”。

抑或,“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于连就自然而然地沉浸在他的野心勃勃的计划里”。而当他处在幸福的当头,相反,“于连不再去思考他的野心,以及他那些实行起来困难重重的计划了”。当他获得十字勋章时,他想到的是“我当遵照给我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动”;当他征服了侯爵小姐,接受了侯爵赠与的领地、封号和骑士头衔,以为即将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时,他大喜过望,原先的野心顷刻消散殆尽。

于连的野心并非源于根深蒂固的征服这个社会的斗争策略,社会的接受和承认是他的野心的绝好的消除剂。再看虚伪。于连深知在这个充斥着谎言与假象的世界中,一套必要的策略是生存所不可缺少的,虚伪是掩盖内心、求得发展的最好的工具。他也自知并暗自宣称自己是虚伪的,同时处处实践着他的虚伪。

然而,事实是他有太多与包围他的社会格格不入的特质,阻碍着他将受公共舆论赞许的那些个角色演得炉火纯青。在伪装的实践中他少有成功,往往在激起他极端厌恶和沮丧的时刻败下阵来。瓦勒诺家的晚宴上,当人们禁止隔壁贫济院的穷人唱歌后,“尽管于连有过多次运用虚伪的经历,但此时他感觉到一颗大大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滑落”。内心的真实情感一不小心冲破虚伪的面具而赫然显露出来。在扣问自己的灵魂时,于连终于不堪虚伪的重负,重新直面心灵的本真。由此观之,于连只是一个蹩脚的野心家和虚伪者。

若炽热的勃勃雄心是“红”,阴郁的虚假和伪善是“黑”,“红”即不时为“黑”所玷染,“黑”又常常淡化、褪去本色,隐约透出“红”的影子。红与黑的主题在于连的身上既对立,又融合,在不断地交战、妥协与渗透中将人物的命运层层铺开,将作品的主旨推向顶点。

红,与,黑,从这两种色彩中可解读出无限丰富的。矛盾,是所有解释的共同本质。一位现代诗人有两句诗:这个世界充斥了色彩/色彩中存在着矛盾/所以这个世界充满了矛盾。这几句诗作为论断来讲在逻辑上很难说是经得起推理的,但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世界组成和运行的哲学的角度,颇有些味道。对于红与黑,各人有不同的解读,能从玩味和体验中获得些许审美乐趣,也就足够了。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平凡的世界学生读后感感悟

这个世界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水浒传学生读后感及感悟

他是现实与浪漫的结合:植根於现实,又把自我的爱憎感情熔铸在人物身上;他的情节引人入胜:生动曲折,腾挪跌宕,使人完全身临其境。

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水浒》时,他就深深的触动了我心底最深处的灵魂,使我不禁潸然泪下:

一次次艰苦的行程,一场场艰难的战斗,为的只是“忠义”二字。

忠,即是对自我的祖国,对自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的忠,除暴安良即是忠,报效祖国也是忠,宁死不屈更是忠。忠,其实很好做到。真正难做到的,即是“义”: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资料。“兄弟连心,其力断金”,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为朋友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义”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这,却还远远不能算“义”。

义,能够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也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能够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仅有真正的义士,才会懂得。仅有拥有者两样精神,才是真正的“义”!

虽然,身经百战的他们屡立战功,却丝毫逃脱不了残忍的命运。奸贼当道,即使是各有千秋的他们,也同样无能为力,只能眼看他们逍遥法外。有人说,这是宋江的过错,可我却不以为然:梁山泊杯具,并非宋江之过。梁山泊杯具,这也是宋代的杯具,是中国的杯具;更是社会的杯具——虽然,还有些深深的遗憾,但各路英雄的宁死不屈,已将我震撼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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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学生读后感及感悟

说起宋江,我便会想起及时雨这个词。他在《水浒传》中是一个有忠有义的头顶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宋江是一个“忠义”的人。很少人能做到这两样,总是只能做到“忠”或只能做到“义”,因此,我要向宋江学习,做一个既有“忠”,又有“义”的人。

要学习宋江的“忠”,就要从身边做起,忠心耿耿的对待每一个人,这就做到了“忠”字。

可只有“忠”是不全面的,还要有“义”。做一个对朋友有“义”的人。要常常帮助朋友,就有做到了“义”字。

做人要有“忠”有“义”,便是我从宋江身上懂得的道理,我要好好向他学习,做一个既有“忠”,又有“义”的人。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评价宋江的人有很多,金圣叹是最早评价宋江这个人。他对宋江的评价是“下下”,也就是最低。以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外表比较平庸,才能有限。第六十八回中,宋江把自己跟卢俊义做了一番对比,其中说到三点不如卢俊义:第一,宋江身材黑矮,貌拙才疏;员外堂堂一表,凛凛一躯,有贵人之相。第二,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感蒙终兄弟不弃,暂居尊位;员外出身豪杰之子,又无至恶之名,虽有些凶险,累蒙天佑,以免此祸。第三,宋江文不能安邦,武又不能附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员外力敌万人,通今博古,天下谁不望风而降。应该说宋江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在这里,我不得不说一下,评价一个历史人物,要从当时的实际出发,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来看待,不然这样做出的评价是毫无意义的。关于宋江,我们首先要注意他的家庭,宋江家中世代务农,靠田地来维持其生活,应该说属于中小地主之列吧。他受到的教育,自幼熟读四书五经,儒家书籍,受的是传统的文化教育。他的职业,在衙门里当任押司一职,何谓押司?就是在衙门里办理案牍,整理文书之类的工作,只是一个小吏,并不是官。《水浒传》中有句话来形容宋江的职业是: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所以从这些来看,对他的性格影响很大。第一,因为他不是官,是吏,所以他对百姓很好,深知百姓的疾苦,百姓有难,能够解囊相助,很有忠义感;第二,由于管理文书,所以为人处世小心谨慎,能够随机应变,喜欢玩弄权术;第三,由于从事的是押司这么一个职业,所以培养了他遵守法度的观念。后两点特别值得注意,“权术”这个词,仅仅是指处理问题的手段,不是人物品格的表现。法家韩非,申不容提倡用“术”来治理天下,这个“术”就是指的“权术”。比如,第三十四回,宋江想要招降秦明,故意派人骑上秦明的马,穿上秦明的战袍,假装秦明。到他的上级慕容知府那里,杀人放火,让人以为秦明已经投降了梁山。待秦明回到城外,别人都不相信他,而且杀了他的妻儿。随后秦明无奈,只好上山。为了要秦明上山,不惜害了那么多百姓的性命,甚至是他的妻儿的性命。法度的思想,如放晁盖时,他有句话常挂在嘴边:“于法度上不得”,第三十六回刺配江州的途中被劫上山,梁山好汉劝他上山,他不同意。众人想要打开他身上的枷锁,他说:“这是国家的法度”。所以说宋江有时候看问题从法度上看。还有就是他喜欢玩弄权术,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虚伪。从这几点来看,他所从事的职业对他的性格的影响很大。

宋江上山之前和上山之后有截然不同的人物个性。他上山之前可以说是一个侠义英雄。特别是他上山之前做的两件事可以看出来。第一,在第十八回中放晁盖。当时他的处境是即可以汇报上级,又可以听之任之,还可以给晁盖通风报信。而他选择的是第三种做法:通风报信。这一段书中描写得很生动。在这里,是“义”压倒了“法”。因为法度在他的头脑里是根深蒂固的,但是当“义”与“法”相冲突的时候,“义”压倒了“法”,可见他是一个英雄。第二十一回,宋江杀了阎婆惜,是为了梁山的朋友,为了朋友杀了自己的妻子,也表现了他“义”的一面,说明他是一个英雄,这是一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是上山之后,在给他定性,他就是一个义军的首领。但是我们说他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他自己也认可了这点,那他凭什么当上义军的首领?第一,他仗义疏财的品格,对众兄弟有号召力。有什么事情只要他一开口,别人就都听他的。第二,他关怀兄弟,有信人的雅量,比如第五十四回救柴进,第五十九回救鲁智深、史进,第六十六回救卢俊义、石秀等。第三,有一定的指挥才能和军事才能。如三打祝家庄,前两次都没有攻打下来,但是他善于吸取经验教训,终于在第三次用了吴用的计策,攻下祝家庄。如果他什么都没有的话,那当梁山的领袖是站不住脚的。后来有不少的战役都是他亲自指挥的,直到第七十一回英雄排座次那个梁山的鼎盛时期,也一直到后来两败童贯,三败高俅。

第三个时期,就是他招安以后,宋江应该是朝廷的忠臣,宋江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为国家效力”,当他坐上梁山的第一把交椅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李卓吾有一句评语说:“这是一大关键之处,读者不可草草看过。”

我到现在还是不太明白宋江的心思,他到底是具有战略家的眼光,还是仅仅只是为了那曾许下的诺言——对国家忠诚,才会不顾众兄弟的反对,毅然归顺朝廷。也许是我功力还不够,不能理解那个时代所谓的“忠义”。

小学生读后感:对根的感悟

读了《根》这篇短文,我对根和根的品质有了很深的了解。

根它给叶子以无限生机,给花朵以青春活力,它将自己的生命无私地献给了大地!它千姿百态,硕果给人间美的享受!

也许有人不屑一顾地说:“根实在不美,自甘被埋没,真是愚昧极了。”我觉得这样的理解未免太浅薄!如果没有根在泥土里拼命地吸收养料,就不会有无限生机的叶子,青春活力的花朵。根虽然埋在地下,样子很古怪,但它不雅的外表却包藏着一颗高尚美丽的心。

我由根的品质联想到了,在生活中,也有许多有着根那样品质的人。比如:清洁工,他(她)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为我们打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不会有这样整洁干净。还有那些守护在祖国边疆的军人们,他们像根一样,用青春,甚至是用生命保卫着祖国。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就不会过上这样安宁的日子,这样美好的生活。其实还有许多有着根一样品质的人,老师、警察等等。

我以后做人也要像根那样,有着博大的胸怀,远大的理想和高尚的品质,要做一个默默无闻,有着奉献精神的人。

这篇,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

《文化苦旅》学生读后感悟收获

我站在古人一定站过的那些方位上,用与先辈差不多的黑眼珠打量着很少会有变化的自然景观,静听着与千百年前没有丝毫差异的鸟语风声。

心说,当站在堆积的.中华文化前,山岳的高度,不免觉得过于厚重,而中国文化的真实步履都落在这山重水复、莽莽苍苍的大地上,或化作奔泻的河流流淌着。大地默默无言,江水生生不息,却终是将文化内涵封存久远。于是,走惯了远路的三毛唱到:“远方有多远?请你告诉我!”没有人能告诉他,他便悄悄的出发了,用一杆驮着沉重的心的笔,带我们在大半个中国的美丽中跳跃。

我们似乎看到这样一幅画面:文弱多情的余秋雨,在断垣残墙或莽莽苍苍的人x水前,一会儿静静沉思,一会儿喃喃自语,欲步却又停留……他惊叹、震憾,他婉惜、叹息。如同古人之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般在游历中洗去了少年英气,懂得了沉稳厚重的中庸之道。然而没落的唱着古老歌谣的孤座黄昏的美丽定然会使他心旌神摇、羡慕不已。于是他便欣然往x敦煌出发了,转向大西南x的柳候祠、都江堰,再到东南的吴越春秋,最后写至境外南洋的叠叠从冢。

苦的不是历史遗留下的璀璨文化,苦的是研究文化的文人。《道士塔》与《莫高窟》中,余秋雨不时的叹息,读敦煌,不是死了几千年的标本,而是活了几千的跳动的生命。然而在这朝圣者众多的圣地,却偏偏出了个王道士。从此,它蒙了辱,中华民族蒙了辱,但细细一想,送与没有赤肠的官僚当做奢华的玩物,倒不如卖给外国学者。虽说“洋唐僧”骨子里是赤裸裸的文化剥削,但不也是它们才使莫高窟文化大放异彩吗?余秋雨狠心的说过:“比之被官员大量糟践,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中!”然而还是不能舒心的。中国文化何其多,却偏偏忽视了这座文化宝库,这让人如何悲哀!直到《柳侯祠》前往到《寂寞天柱山》,才敢安心的抚摸那水灵水秀的风光,就在这里和历史拥抱,与柳宗元,与谢灵运,与杜甫,与范仲淹,与李白……紧紧地,生怕这一处处风光如同海市蜃楼般从眼前湮灭。

他是沿着长江往下走的,起点是都江堰。因为他认为,中国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工程不是长城,而是都江堰。它的规模从表面上看不及长城宏大,却注定要稳稳当当地造福千年。如果说长城占据了辽阔的空间,那么,它却实实在在的占据了邈远的时间,它至今还在为无数民众输送清流。当然,我们已经跟随他拜见了那遥远的看不见面影的李冰。

接着他路过了x,抵达了灵动江南。确是洗掉了黄沙漫漫带来的历史伤痕,以柔丽的小桥流水为背景,把清新婉约的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得形神俱佳。当然不会少了半梦中的西湖,西湖的盛大,归拢来说,在于它是极复杂的中国文化人格的集合体。所以不会少了白堤与苏堤的风采,不过还有苏小小的风采,她一直用美熨帖着生命。

再顺流下一路就到了x,那气息就愈发现代化了。不过却免不了显示出了人性的不足,一再的对x人赞扬,又不停的对其恶劣的心里品性进行批驳,然而x人却是不以为然的,习惯般的自我安慰将劣根更加暴露无遗了。当然,这不是对他们的审判,而是文化根底的论析。

水路完了,在大海面前,余秋雨安心的写出了充满文化感慨的回忆。再者,就是准备往下一站远方而扬帆了。但是,那漂泊的旅途中对于文化的苦涩回味却刚刚开始。

璀璨的文化,苦涩的旅行。然而剖析开却是浅浅叹息后的美丽,还好,一切都还存留。

当然,越往远走,越是生动……。

《伟大的悲剧》学生读后感感悟

我合上书,闭上眼睛,情绪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浮现着的,是斯科特一行人在暴风雪中奋勇前进的身影。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1911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展开的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结果阿蒙森捷足先登,斯科特失败,斯科特在回到时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后,最后长眠于冰雪之中的故事,这其中,斯科特伟大的精神和悲壮的结局也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抨击和震撼。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一次去欢乐谷游玩的一次经历。

那天,我和同学去欢乐谷玩,一进大门,同学们便直奔欢乐谷三期——那儿有很多惊险的娱乐设施,我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望着同学们跃跃欲试的身影,我却很胆怯,但同伴似乎觉察到了我和她们的不一样,于是纷纷鼓励我,在推推搡搡中,我被她们拉到了“ufo”去排队。

不容我多想,机器开动了,我们坐在一个大圆盘上,在“u”行动轨道上感受着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像一只蚂蚁,在圆盘上任由摆布,我感到身体里五脏六腑似乎也在随着“ufo”的运动翻来覆去地转,我闭上了眼睛,生怕机器失灵把我给甩了出去,突然,我的耳边听到了同伴们的尖叫声,于是我也放开嗓门尖叫起来,在风的陪伴下,在尖叫声的回荡中,我抛开了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学习上的一切困难,感受着这在空中“转来转去”的“宁静”。那一刻,我真的释然了,那一刻,我真的放开了,那一刻,我真的变得勇敢了!

和斯科特的挑战人类自我的壮举相比,我这次去游玩的经历实在是太渺小,太不值一提,但透过这次经历,使我以后遇到困难时变得更勇敢,更坚毅,更自信。“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也许,在这次探险中,斯科特和阿蒙森付出了同样的努力,甚至更多,为什么他就是一个一文不值的失败者?不,不是,在茨威格看来,在我们看来,斯科特一行人同样也是胜利者,因为他们也到达了南极极点,甚至,从某种好处上来说,他们比阿蒙森还要伟大,因为他们身上永不言弃,为事业献身的品质,以及群众主义精神在熠熠生辉,他们是英国乃至全世界的英雄!

在南极这片荒无人迹的土地上,斯科特一行人已永远地长眠在那里,但他们这次伟大的杯具却会激励着我以及无数的人在应对困难时更勇敢,更顽强,更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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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学生读后感个人感悟

夏日抱病闲居久,数日粗通《水浒传》,唯古昔以怀今,因为文,尽怀中之忧愤。《水浒》之侠肝义胆,颇合胃口,书生初生牛犊不怕虎,此概乃勇于献丑、贻笑大方之作。

纵观全书,裂破古今,慷慨悲歌;长吟天下,从容阔步,引来读者唏嘘无数。

余读水浒,第一眼所见即是好汉之多,多是直爽率直之辈,情节环环相扣,简单爽利,读来手不释卷。呼保义宋江三打祝家庄、两赢童贯、三败高太尉,不妒排卢俊义,远胜王伦;战略上高屋建瓴,可贵是仍虚怀若谷,着实坐得第一把交椅。智多星吴用,智取生辰纲、双掌连环计,真乃梁山“智多星”,行者武松,斗杀西门庆、威镇安平寨、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夜走蜈蚣岭,可见其有恩必报,有仇必复。黑旋风李逵,斗浪里白条、沂岭杀四虎、打死殷天锡、探穴救柴进、斧劈罗真人、元夜闹东京、扯诏骂钦差,可见其嫉恶如仇、侠肝义胆。

作者奇才,书中好汉之多、性格之鲜明,的确是令人眼花缭乱。更看调兵遣将名单,马军五虎将,马军八骠骑,马军小彪将,梁山泊四寨水军……一百单八好汉各司其职,行阵和睦,优劣得所。故事情节环环相扣,十分有可读性,也颇有趣味,能令人大声叫好。此乃水浒第一意。

第二眼着眼于“义”字,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此语加于水浒豪杰身上然矣。鲁智深与翠莲非亲非故,却大意挥杖相助,可恶郑屠,以假契骗娶翠莲,终被打的打得眼睖缝裂,乌珠进出,死不足惜。

宋江于清风山,被五花大绑,已是将死之期,可奈燕顺听闻“宋江”二字,登时喝退了喽啰,亲自松绑,让作上位。宋江闻名,即是因及时雨一个“义”字;如今锦毛虎也因此义释宋江。可见行走此江湖,乃义字当头。

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梁山泊好汉劫法场、朱仝义释宋江……此番种种,皆为义也。更有宋江于国之义,亲递毒酒与李逵;李逵亦有义,毫不眨眼服下。只一《水浒》,全系于义。

第三眼着眼于社会风气与民主。

琵琶铁板,高唱大江东去;寻常巷陌,追效金戈铁马。本以华夏族人总温婉和顺、文质彬彬、老实如黄牛,忽闻《水浒》方知,咱华夏男儿也有众多英雄好汉,提枪舞棍样样在行,更有绿林好汉如云,英雄如雨,实是志与日月齐明,意共天堑长流。风气不再是忍气吞声,而是敢作敢为、敢作敢当。

皇权社会,常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百姓常是被百般压榨奴役,大气也不敢喘一声。水浒中更是宋朝,重文抑武,百姓也多是文弱秀才,只知百般求得君主赏识。水泊汉子,多蔑视官府,从不买账。这一百单八好汉一出,即有民主先声之意,梁启超曾这样评价本书:“《水浒》一书,为中国小说中铮铮者,道武侠之模范,使社会受其余赐,实施耐庵之功也。”

诚然杀人放火、扰乱法度的行为是略有矫枉过正之意,但是仍有其进步意义。它使闷声劳作的清朝百姓得以知道还可有这一种活法。

举薄酒而寄狂,吟短句而感慨。鹏飞梁山泊,冰心铁骨伴取山间磐石;云凌蓼儿洼,青山绿水留的风中豪气!

《背影》读书笔记小学生读后感悟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就像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与日本闹得十分不愉快,我们国家正需要像吉姆那样的勇敢的人站出来,为我们国家说话,用智慧化解这场危机。

中学生《红与黑》读后感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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