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说读后感(通用8篇)

时间:2023-10-06 21:30:47 作者:XY字客 最新小说读后感(通用8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小说读后感篇一

《三国演义》是我园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讲述了魏、蜀、吴三国争霸,最后归于晋朝的故事。书中讲述了一场场惊心动魂的战争,让我看的欲罢不能。唉,要是我能穿越回去该有多好啊!这样我岂不是也能参与到那紧张激烈令人室息约战斗中去了。

如果我能穿越回去我想亲眼目睹一下武将的风采,先跟随赵子龙去长坡桥杀个七进七出,再去看一看关云长刮骨疗毒的情景,呀我敢睁眼看吗?我一定会吓得不敢睁眼。最白,我还得去看一看将蜀将姜维与魏将郭淮的.骑马追逐战。

他们两人一前一后用弓箭对射,看起来好像是电影里的汽车追逐战一样,让人惊心动魂。

如果能穿越回去,我想我还要见识一下赤壁之战、官渡之战等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

小说读后感篇二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的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间无暇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论。

啊!我多么想向桑桑他们一样,有一座金色的,阳光的草房子。我可以和他们一起玩耍,用一颗纯洁的童心去感受世界,认识世界,过完快乐的六年时光啊。但现在处处是竞争压力,处处是坑人骗钱,处处是兴趣班的社会,在人与人之间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

在当今的世界中,我更加希望有这么一座充满笑声,童趣的屋子,这么一群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的孩子,天真烂漫。

小说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和他的四个徒弟西天取经的故事。唐僧的`大徒弟是神猴孙悟空,他神通广大,会七十二般变化。二徒弟是猪八戒,他贪吃又懒惰。三徒弟是沙僧,忠厚老实。他们师徒四人在路上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妖怪,比如:白骨精、黑熊精、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喜欢孙悟空。因为这本书告诉给我一个道理:只要有勇气和信心,没有我们克服不了的困难;即使历经千难险阻,只要坚持就一定能成功!

小说读后感篇四

小说的梗概就是某恐怖组织利用一些邪术,将亡者怨念通过通讯塔基站扩散,感染者逐步肌肉萎缩。故事通过死人发短信引出,主人公误打误撞进入了这个局,最后吉人天相抱得美人归。

小说的惊险刺激程度有待提高,语言流畅性尚可,故事杂糅了鬼怪蛊术,多而不精。

小说一般。

小说读后感篇五

仅仅写了一部作品就名扬天下并在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作家是绝无仅有的。而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便是这样一位绝无仅有的作家。

这其中的发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具吸引力的人物非她莫属。出身种植园主家庭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然而,不幸的是,在她尚属青春年少的十六岁花季时,思嘉就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善解人意的表妹媚兰。使思嘉更加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整个南方社会不得不投身战争岁月。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这双重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成了一位二十八岁的成熟女性。

郝思嘉的父亲郝嘉乐是个爱尔兰移民,身无分文的他只身来到美国,通过玩一手好牌和喝酒的海量赢得了一片红色的土地,几经创业把其发展成一个收入颇丰的种植园。思嘉的母亲出身于海滨城市萨凡纳的名门望族,因情场失意赌气嫁给了比她大将近二十岁的郝嘉乐。作为他们的大女儿,思嘉既遗传了父亲的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的性格,又自小受到母亲良好的家教和道德观念的教诲。所以,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她既想做一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风范的淑女,骨子里又有背叛妈妈的道德框框反骨。正是血管里流着的这种充满矛盾的血液造就了思嘉敢爱敢恨,认定自己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

通过郝思嘉的所作所为,我觉得她是一个把每一个明天当作新的起点,为实现自己的目标更加努力奋斗的智者。

小说读后感篇六

想必大家都知道··罗琳的那套《哈利·波特》吧!咦,什么?你竟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你如果真的不知道魔法界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那你可就out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著作,共分为七册。在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她以几乎每年一册的速度继续创作出《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以及《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一直到20xx年7月,哈利·波特的终结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问世。

《哈利·波特》使我也变成了一个小“哈迷”。哈利·波特,一个幸运的男孩,可他又是不幸的。他的父母在他一岁时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但他却在杀人魔王伏地魔的手下幸免于难。他的父母被杀后,他被抱到了姨妈家,在姨妈姨父家饱受欺凌,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般的儿子,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但他却在十一岁生日那天,被邀请去一个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读书,从这时开始,他的魔法时代来了,书中讲了他一年又一年不顾一切的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对抗伏地魔,一起去冒险,一起学习魔法,一起成长,最终成功打败伏地魔,他成了一位勇敢的',有责任心的巫师。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书不但好看,而且还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有很多地方都为以后的内容埋下了伏笔。在第一册中,就讲到了哈利的好朋友罗恩有一只小耗子斑斑,看似和当时的内容没什么相关,实际是埋下的伏笔,到了第三册最后,斑斑才原型毕露。又如在第六册中,邓布利多就告诉哈利,要寻找传说中的六件魂器,并同时摧毁它们,到了第七册,哈利和好友罗恩、赫敏共同完成邓布利多的这个任务并用老魔杖杀死了伏地魔,相当的精彩。

一口气看完七册书,我忍不住想问··罗琳:“为什么您就只出了七册书呢?”《哈利·波特》实在太好看了,不再看一本不解渴呀!

小说读后感篇七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小说读后感篇八

我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因为他写的小说好像真的一样。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红飘带狮王》是我读的其中的一本,小说的人物有红飘带、蜂腰雌狮及黄色的巨鬣,一头叫红飘带的狮子从一个流浪汉到成为帕蒂鲁狮群的狮王,经历了种种磨难,在蜂腰雌狮的帮助下当上了狮王,但是红飘带为了展示自己的雄狮威风,捕杀幼狮,蜂腰雌狮离开了红飘带,她觉得红飘带和黄色的巨鬣没什么两样,他俩犯了同样错误―捕杀幼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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