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巡查报告意见建议(汇总8篇)

时间:2023-10-02 03:00:21 作者:雨中梧 2023年巡查报告意见建议(汇总8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巡查报告意见建议篇一

近年来,我国注重加强巡查工作,以提高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的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作为巡查人员,我们有责任保障公众权益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而巡查整改报告是巡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巡查整改报告的学习和总结,我深刻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同时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巡查整改报告是巡查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通过巡查整改报告,我们可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进行全面客观的呈现和记录。同时,巡查整改报告还能将整改情况、落实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领导。这些信息是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改进工作,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的重要依据。因此,巡查整改报告对于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改进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撰写巡查整改报告需要全面客观的调查和分析。巡查整改报告不仅要描述问题、隐患和不规范行为的具体情况,还要深入分析其产生原因和影响,确定出现问题的根源。在进行调查和分析的过程中,我们要做到客观公正,不带主观臆断对事实进行歪曲或渲染。同时,对于问题的调查和分析,我们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工作,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去考虑,确保得出的结论具备说服力和可操作性。

第三,巡查整改报告需要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在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的描述之后,针对问题,我要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这些措施和建议应当具体可行,有针对性,考虑到实际情况,并给出可操作的操作步骤和方案。同时,对于问题的解决方案,我们要注意其可持续性和可维护性,以确保一次性整改的效果能够得到长久的巩固和改进。

第四,巡查整改报告需要及时、准确地反馈情况。在巡查整改报告中,我们要及时地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现有问题的落实效果。这需要我们与相关单位和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并及时获得最新的信息和材料。同时,反馈情况的准确性也是值得重视的,我们应当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描述,对问题的整改和改进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不夸大和缩小问题的实际情况。

最后,巡查整改报告需要得到有效的跟踪和监督。撰写巡查整改报告只是工作的一个环节,要想巩固和改进,还需要得到有效的跟踪和监督。相关单位和领导要将巡查整改报告作为一项重要依据,关注问题的解决效果和整体改进情况,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和改进。同时,我们作为巡查人员也要时刻关注问题的整改和改进的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和追踪,确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通过巡查整改报告的学习和总结,我深刻体会到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难度。撰写巡查整改报告需要全面客观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同时,巡查整改报告还需要及时、准确地反馈情况,并得到有效的跟踪和监督。希望在今后的巡查工作中,我能够更加注重报告的撰写,提高自己的分析和评估能力,为巡查工作的推进和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巡查报告意见建议篇二

11月19日,市委召开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作具体部署,同时,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报告也正式向社会公布。

巡察结果

8个单位共发现问题123个

“经市委批准,5月14日起,我市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公积金中心、成都大学和市农发投公司8个单位开展巡察。”市委巡视联络办相关负责人说,4个巡察组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26次,召开各类会议79次,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18次,受理信访举报162人件次,开展个别谈话1086人次,查阅有关资料4229卷(册),暗访调查32次,延伸巡察基层点位57个。通过巡察,发现“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四风”方面等问题123个,向市纪委等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5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0件,提出工作建议43件(次),有力推动了各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问题梳理

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一些被巡察单位仍然存在对“两个责任”边界的认识不够清晰、落实措施不实等问题,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上紧下松、压力递减。比如,市农发投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完全理清,工作交叉、职责不明。二是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如市房管局党组存在让纪检组代替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主体责任未落地生根。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未细化分类,至巡察组进驻时尚未将20xx年目标责任细化落实到中层干部和个人身上。

2.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职不够充分。部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仍不够强,将落实主体责任视作任务和包袱,能躲则躲,能少则少。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至20xx年三年时间均未在党组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班子成员存在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

4.监督机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彻底。有的监督机构工作方法单一,监督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如市教育局纪检组对交办的信访件深入调查不够,有的未查深查透。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问题。如市农发投公司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在20xx年底以前,均以领导班子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议决重大事项。

2.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问题。如市建委在拨付散装水泥补贴资金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未经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审签即向企业拨付专项补贴资金160多万元的情况。

3.大额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缺乏监管。如市房管局对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不强,且多年未进行审计,存在违规擅自批准缓交专项维修资金问题。

4.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如市建委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建筑设计院存在大额提取备用金、大量使用现金支付且单位保险柜中存放个人银行卡和财产凭证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填写不真实。

6. 个人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胡旭光涉嫌个人贪腐、严重违纪违法等,已按照规定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风”方面的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如市建委八宝街办公点的意见箱长期未开箱,箱内塞满大量废纸和垃圾,“意见箱”成为一种摆设。

2.官僚主义方面。如市房管局办证大厅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生硬,群众测评满意度不高;市教育局下属教科院党委书记连单位党员数量及支部书记的名字都不清楚。

3.享乐主义方面。如成都大学少数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拖沓懒散,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

4.奢靡之风方面。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出入高档会所消费、超标准宴请等。

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市农发投公司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基本不上党委会讨论,公司党委会的重大决策记录缺失严重,留存的记录无法反映集体讨论过程。

2.未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如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委、成都大学等单位均发现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问题,存在较大岗位廉政风险。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民主。如市农发投公司在干部推荐、考察、测评、任前公示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情况,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4.岗位、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如市农委领导干部超配1人、非实职领导干部超配6人。

服务民生方面的问题

一些被巡察单位在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上还有待加强,对民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如市建委城市市政建设统筹协调不够,仍无法杜绝道路建设好后短期开挖的情况;市房管局对经适房和廉租房人员住房资格审查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对配套设施建设的协调跟进力度不够,入住群众意见较大;市教育局对违规择校、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治理力度缺乏,20xx年1月至8月市长公开信箱受理的相关信访反映多达900余条,且办理回复速度较慢。

五大建议

巡察组对被巡察部门工作提出五大建议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各部门党组(党委)应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头,加强考核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满足于面上部署与要求的工作倾向;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应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学习、善于借力,充分利用派驻(出)机构协作机制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履职能力;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二、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建议各单位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一意见两办法”。研究干部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在干部使用上对部门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细化,避免混岗混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部门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奖勤罚懒,激发工作积极性;在干部管理上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监管制度,有效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结构老化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议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调任使用的监管,防止出现选人用人漏洞。

三、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建议一要严格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杜绝变相审批;二要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要严格招投标机制,规范专家评审制度,避免人为干扰;四要严格对外投资预警制度,发现风险点及时止损,防止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的责任追究。

四、围绕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巡察组建议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起强有力的责任传递机制。尤其注重对下属事业单位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财务支出等开展全面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查处。

五、巡察组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建议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切实解决“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市建委、市房管局等与民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应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丰富服务群众工作措施,通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进大厅”等方式,更加直观了解和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巡查报告意见建议篇三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要点,认真开展了动态巡查工作。截止7月底,我局对一级巡查区域已巡查了183次,其中,对基本农田区域巡了18次,对二级、三级巡查区域巡查了36次。巡查共发现违法行为62起,现场制止违法行为41起,报告违法行为30起,立案8起。其中,在基本农田内发现违法行为4起,制止4起,立案1起。现将动态巡查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我局制定了《桃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在该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土地巡查和矿产资源巡查的主要对象,按照行政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的资源对象和本地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将我市巡查区域分为三个等级,并针对一、二、三级巡查区域分别制定不同的巡查频率。其中,对一级区域要求每星期巡查一次,对二级、三级巡查区域要求每15天巡查一次。内设各科室根据该实施办法,制定了具体的动态巡查工作方案。

干,责任到人,明确分工。根据责任状,我局对动态巡查考核分为书面考核和实地考核。对动态巡查的书面考核,按照组织领导、巡查内容、巡查记录和巡查报告等四大项、动态巡查记录规范等八小项进行全面考核。实地考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巡查效果。局长、副局长根据书面考核与实地考核情况,每月对动态巡查工作定期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对动态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讲评,以便于在下步工作纠正。动态巡查工作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与晋职任用挂钩,形成动态巡查工作的激励机制。

我局还对各所的动态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完成了对其上半年考核。

巡查人员每次动态巡查都要填写动态巡查台帐。动态巡查台帐包括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情况和巡查记录、巡查人员等内容。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必须记录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当事人简要情况、最终处理情况。对动态巡查台帐的填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真实。针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要制做动态巡查报告。报告中应载明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基本事实、巡查人员已经采取的制止措施、巡查人员的处理建议。对重大的违法行为按要求制做动态巡查专题报告。各科室每月要根据动态巡查台帐,填写动态巡查月报表,做到月报表与台帐相符,台帐与实地情况相符。今年来,我们共制作动态巡查报告7份、动态巡查专题报告13份。

我市建立了市、乡(镇)、村、组四级执法监察网络。充分发挥国土监察信息员宣传国土资源法规和政策,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日常巡查,及时报告违法占地、违法取土、破坏耕地、破坏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的优势,我们定期不定期地与国土监察信息员进行联系。我局还设立举报的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目前,已接到举报电话3个,举报的信件1封。

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及时向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说明其违法行为将产生的严重后果和要为此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中止和纠正其违法行为。对一些违法行为轻微,还在萌芽状态,当事人能够及时改正的,责令违法行为人及时纠正。对违法行为较为严重,但能及时制止的,坚决制止。对这些违法行为人,巡查人员都根据具体情况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

由于该镇组织委员陈顺清的煽动,执法人员在制止过程中与当地群众发生了肢体上的接触。为避免势态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主动停止了拆除,撤离现场。2007年7月31日上午,针对桃源市长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经7月27日现场制止后仍继续施工的情况,王保国局长组织人员对其进行集中制止行动。在行动前,我们同样开展了宣传工作。由于该镇赵河村支部书记冯炳生的煽动,在行动中执法人员与在场民工发生冲突,并造成我局两人受伤、西流河国土所一人受伤的不良后果。

当然,我们在巡查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执法手段不丰富,制止力度还有待加强;对巡查区域还有巡查不到位的现象;在巡查过程中,还有走过场的现象。

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纠正,努力把动态巡查工作做好、做实。

巡查报告意见建议篇四

(一)加强对“元旦”、“春节”节日市场巡查。重点巡查专业市场维稳安全、节假日食品安全。

(二)肉类食品专项巡查。重点查处违法销售注水猪肉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的行为。

(三)烟花爆竹专项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违禁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落实情况,《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

(五)结合验照、年检工作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二、第二季度

(一)根据全市创卫工作要求,加强辖区环境综合整治督导巡查,不松动、不反弹确保监管效果。

(二)“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及专业市场安全、经营秩序等情况巡查。

(三)危化品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经营主体资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四)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饮料、奶制品、儿童食品等。

(五)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学校周边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

三、第三季度

(一)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用油、中老年食品和中秋月饼市场。

(二)食品添加剂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以及其进销货台账。

(三)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四)对ab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普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五)开展夏季冷饮市场专项检查。

(六)对化妆品、文体用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

四、第四季度

(一)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巡查。重点巡查市场业主第一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二)“元旦”、“春节”节前市场进行重点巡查。

(三)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节前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等情况。

(四)开展商标、广告、合同工作专项巡查。

(五)开展对生鲜肉市场监管及打击注水猪肉、“白板肉”专项巡查。

(六)建材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建材市场商品质量状况。

(七)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八)危化品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产品质量和查处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化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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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报告意见建议篇五

1.针对第三方评估反馈“69.23%的贷款户为户贷企用,当事人对企业运营情况知情率低”的问题,省主要采取印发工作通知、推动评级授信、强化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奖补力度、给予扶贫再贷款支持等措施推进整改,没能将工作重心放到排查存量户贷企用贷款风险、研究制定风险化解预案、妥善处置风险等关键问题上,有的`县市只是被动等待贷款到期后统一收回,或者停止发放新的扶贫小额信贷以锁定风险。从实地巡查情况看,贷款贫困户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内容、户贷企用贷款具体用途的知晓度,并没有明显改观。如,某村5名贫困户有扶贫小额贷款,但走访的2户均表示不知道自己名下有贷款。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

整改措施:

(1)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台账,对全镇贫困人口按照符合贷款条件及不符合贷款条件进行分类,摸清贷款底数。

(2)利用手机微信、入户宣讲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小额信贷宣传工作,让群众准确知晓相关政策。

整改时限:11月底前。

整改情况: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进行了摸底,对贷款情况进行分类,同时通过镇级政策培训,组织驻村工作队对扶贫政策再次进行了入户宣传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此工作是一项长期推进的工作,仍需长期坚持,持续整改。

(二)有的整改工作急于销号

1.针对“慢性病服务管理有的仍停留在签约阶段,慢性病知晓程度低、救治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省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引导贫困慢性病患者办理‘慢性病管理手册’,到定点医院享受慢性病门诊80%兜底报销政策”,且在整改进展报告中标注该项整改措施已完成。但巡查的某县有两个村实际在8月底、9月初才帮助贫困慢性病患者完成首诊,部分贫困户到目前仍未领到“慢性病管理手册”。此外,慢性病救治政策的宣传工作还未完全到位或不够细致,仍有部分贫困户对政策内容不了解。实地走访的某贫困户患脑梗,8月新办理“慢性病管理手册”,目前仍不知如何报销。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

整改措施:

(1)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办理人员名单。

(2)进一步规范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服务工作,镇政府同镇卫生院针对未办理人员开展工作,对办理慢性病卡人员镇政府进行补贴30元交通补助费。

(3)组织镇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召开行业扶贫政策解读培训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业务培训。

整改时限:12月5日前。

巡查报告意见建议篇六

xx河道巡查是及时发现和制止河道内违法违章行为,有效打击各种水事违法行为,确保防汛防洪工程安全,维护xx河务部门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xx河道巡查报告制度实施以来,结合xx实际,我局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周密部署、妥善安排,在预防、制止水事违法行为,打击危害防洪防汛安全的破坏分子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总结河道巡查工作经验,完善河道巡查报告制度,进一步做好河道巡查工作,我局对xx河道巡查制度实施以来的河道巡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报如下:

为做好河道巡查的自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巡查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河道巡查自查工作。此次自查采取“自上而下”、“平级建议”、“回头看”的方式进行,认真听取基层巡查组织、工程养护人员、局属各单位、局直各科室对河道巡查的建议。

1.长垣河务局管辖范围内,简易水事违法行为特别是近堤取土现象相对严重,较大以上水事违法案件较少。基于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的规律和实际情况,我局加大巡查力度和深度,采取经常性巡查、不定期巡查和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河道巡查与河道内建设项目的监管有机结合,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

3.结合长垣实际制定了河道巡查网络图。

我局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并有效预防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局实际情况制作了长垣《黄河河道巡查工作网络图》。该图直观、整体、清楚明白地表现出了地理关系和级别关系,并明确表示出了各级负责人、责任人、责任段、职责范围,进一步增强了水政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了黄河河道监管水平。

4.结合长垣实际制定了水政工作征求意见卡。

巡查执法环境是困扰当前河道巡查和水行政执法的难题。为保障河道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根据专管与群管结合的原则,我局水政水资源科与有关职能部门、沿黄沿堤各派出所和行政乡镇等部门建立了齐抓共管的水法规宣传和水法贯彻落实运行机制。定期向沿黄沿堤各乡镇派出所、村委会及县相关职能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卡,征求对我们河道巡查、水行政执法、水事案件查处、违章建筑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管等工作的意见。通过设立水政工作征求意见卡,水政监察人员可以及时了解情况,最有效的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事前监督与事后处理的有机结合。

1.基层水政队伍的物质基础薄弱,客观制约着河道巡查工作的开展。河道巡查、水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教育是三位一体的,三者的有效开展必须需要良好的物质基础支撑。但基层承担河道巡查重任的水政队伍的物质基础令人担忧。基层河道巡查队伍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来源,交通和执法装备性能差且长期得不到更新,这很难满足河道巡查和处理水事违法行为快速反应,快速处理的需要。物质基础的薄弱也很难适应新形势下处理较复杂水事违法案件的需要。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主要通过河道巡查发现并由水政部门处理。但基层执法队伍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的通讯、侦查装备。物质基础的薄弱极大的制约了河道巡查工作的的开展。以我局为例,我局水政科9人,但只有一台电脑办公,一辆快被淘汰的昌河车同时没有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勘测工具。这样的物质装备极大的制约了我局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及时性,客观上增加了收集证据的难度,不利于河道巡查工作的开展和水事案件的查处。

3.我局所辖临黄堤42.764公里,太行堤22公里,贯孟堤11.8公里,6座涵闸、虹吸,4处控导工程,点多面广,河道巡查易留死角。

4.“夜间现象”和“周末现象”。水事违法行为人为规避巡查和处罚,通常选择在夜间和周末进行水事违法行为。

5.水政制服的不统一,导致在巡查过程中着装各式各样,缺乏正规性,导致执法威信的下降。

6.水政队伍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流域水政队伍缺乏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在流域利益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难以及时有效的执法,难以保证河务部门的合法利益。

1.上级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巡查的物质装备保障和经费问题,探求稳定的经费来源。建议在水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河道巡查活动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河道巡查、办案、执法、改进物质技术装备,真正实现水事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

2.进一步完善制定河道巡查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归属和责任承担。制度可设立责任承担章节,对河道巡查不利的部门和个人可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制度应明确水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建议召开局长级的水政座谈会,对制度进行详细地解释和说明,进一步明确水政的概念和职责,改变主要领导对水政的意识,改变主要领导把水政当成“万能剑”的意识。

3.对“夜间现象”和“周末现象”巡查部门只能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基层巡查单位要克服困难,认真巡查。

4.购买发放统一的执法制服。可以采取类似检察院、法院的西服佩戴水政监察徽章。

5.建立外部联系机制。负责河道巡查和水行政执法的水政监察部门应该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兄弟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建立有效的联谊机制,为水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6.改革创新水法的宣传形式。水法宣传必须与河道巡查、水行政执法三位一体,其中水法宣传是最有效的预防违法行为的方式。只有使水法观念深入人心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增强沿岸群众同水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才能更好的保障河务部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水法宣传形式不仅要采取原来的撒传单、广播等形式,更要创造性的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抽象的法律概念不容易引起沿岸百姓的共鸣,宣传应注重以案讲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使沿岸百姓认识到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使其认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使法对其产生威慑性,使其因畏惧违法的不利后果而不敢轻触法律。

7.建立激励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激励机制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政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河道巡查工作人员来说,风里来雨里去,作出的义务性行为和承担的义务性工作较多,激励就更具有作用。激励是激发河道巡查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需要,是推进河道巡查发展进步的需要。黄委应建立起河道巡查的激励补助机制。

(一)沿黄群众法律意识提高

通过河道巡查、水行政执法和水法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特别是重视以案说法、以点带面的水法规宣传,我局管辖范围内沿黄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我们在河道巡查过程中首先向群众中广泛宣传水法规,在群众中牢固树立水法意识,让他们知法、懂法,这样群众违法的事件就会大大降低。这比先让群众犯法,再去严格惩罚效果好得多。

群众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提高其守法的自觉性,积极利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减少或预防水事违法行为。群众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增加与水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能够增强群众同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斗争的勇气和决心。群众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就能够积极配合河务部门的各项工作。

(二)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提高

在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同时,我局水政人员加强了自身的业务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通过深入理解理解法的本质、作用和目的,弄清各种法的规范的真正含义和内容,深刻领会法的精神、法的含义,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真正作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外树立水政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文明执法,树立河务部门的良好形象

水政监察人员是河务部门的对外窗口,水政监察人员在河道巡查和水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表现,直接关系河务部门的对外形象,关系行政相对人对水行政执法的认识问题。我局水政监察人员严格按照《水政监察人员工作守则》、《水政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水政监察工作纪律》等制度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办事,不吃法、拿、卡、要,文明执法,以理服人,依法服人,使行政相对人充分意识到我们执法不是为了经济处罚,而是为了挽救行政相对人,从而使行政相对人自己认识错误并自觉改正错误。通过水政监察人员的文明执法,树立了河务部门的良好形象,在河务部门需要帮助的时候,沿黄群众都意识到河务部门是在为他们做好事,积极的配合河务部门进行工作,保障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设立水政工作征求意见卡,为河道巡查、水行政执法创造良好和谐的外部环境

设立水政工作意见卡,加强了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在征求意见的同时向他们宣传水法规,实现水法规宣传与贯彻落实的有机结合,争得了各部门的配合为河道巡查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河道巡查与工程监管有机结合,防止危害防洪防汛安全的违法施工现象的发生。

在河道建设内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办好以后,我局及时将施工许可证和相关材料送达申请单位并向其负责人告知施工以后的注意事项,提前预防危害河道安全、影响防洪安全等事件的发生,做好事前监督预防工作。施工开始后,水政人员在河道巡查的同时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建设进行检查,发现不按照审查同意书和施工许可证组织施工的,要求建设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二)互动实现双赢

阿深高速公路跨越太行堤的辅道工程,是公路与堤防交接技术性较高的关键工程,我局领导和水政监察人员高度重视这一工程的技术问题,多次与新乡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协商。后在省、市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最终使高速公路跨越太行堤辅道部分重新进行单例设计交给我局施工。

(三)通过加大河道巡查力度,查处水事违法行为,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人。河道巡查制度实施以来,20xx年立案2起,20xx年现场警告36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万元。

巡查报告意见建议篇七

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迅速崛起,但也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和不容忽视的隐患。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展开了巡查整改工作,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巡查整改机制。在参与巡查整改以及撰写巡查整改报告的过程中,我深感到了巡查整改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领悟到了几点重要的体会。

首先,巡查整改工作能够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在巡查整改过程中,我们深入到各个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发现了许多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比如,某个工地存在高空抛物现象,某个饭店的食品卫生达不到标准,某个企业的生产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等等。我们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问题,并要求其立即整改。通过及时整改,这些问题和隐患被消除,社会的安全稳定得到了保障。

其次,巡查整改工作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水平。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在全球都有明显的提升。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经济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通过巡查整改工作,我们发现并纠正了许多企业存在的问题,推动其进行规范化运营,提高产品质量。这不仅能够维护市场的健康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还能够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再次,巡查整改工作能够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在巡查整改的过程中,我们代表政府接触了各个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员工。通过与他们的沟通交流,我们向他们详细解释了巡查的目的和意义,向他们传递了政府的关怀和期望。通过巡查整改工作,我们不仅促使各个单位提高了对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还提高了政府的服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当人民群众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回应和解决,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此外,巡查整改工作还能够提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巡查整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问题,而问题的存在就意味着管理上的不足。通过巡查整改的过程,我们对各个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并向他们提出了相关的改进意见和建议。通过巡查整改工作,各个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在改进自身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过程中,不仅解决了存在的问题,还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巡查整改工作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通过巡查整改工作,不仅能够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还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水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提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巡查整改的精神,更加严格、更加细致地开展工作,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巡查报告意见建议篇八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水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我市正常水事秩序,现根据《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制订本年度全市水政巡查计划。

一、巡查目的

水政执法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提高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有效手段。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是切实履行水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涉河建设、占用水域、取土和取水等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稳定的水事秩序。

二、巡查重点

根据我市近期水政工作的特点,结合《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下列内容为水政巡查的重点对象:

1、在水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取水、设置拦河障碍物、向河道、湖泊倾倒废土、垃圾等行为;

4、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项目;

5、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以及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

6、取水口的设置或扩大、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

8、其他属于水政监察职责范围内处理的情况。

三、巡查安排

水政巡查结合防汛检查及日常水利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要求,采取经常巡查与专题巡查结合、重点巡查与日常巡查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结合的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水政巡查工作。水政大队每月巡查不少于5次,各镇(街道)水政员监察员结合日常工作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

集中联合巡查安排:

1、一季度:水政大队结合水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大队工作人员分片巡查,各镇(街道)水政员参加水法宣传活动。

2、二季度:汛期前,水政大队会同防汛办、海塘管理所、农水站、城防所组织开展对全市各主要行洪排涝河道、一线海塘、农村圩区、城防包围圈的大巡查。

3、三季度:水政大队组织对我市辖区内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其他重点涉河工程等进行巡查,每个工程项巡查不少于二次,项目所在镇(街道)水政人员参加。

4、四季度:做好重点河道巡查、重点涉河项目巡查,做好年度巡查“回头看”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水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执法活动,进行水政巡查。

6、结合河道长效保洁监管工作,做好每月一次的.全市各镇(街道)河道巡查,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结合河道保洁,做好日常巡查。

四、巡查要求

1、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要认真按照《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和本巡查计划,根据辖区内的水域、水工程等分布情况及重要程度,结合河道管理和水资源管理的实际,合理安排好辖区内的年度巡查工作。

2、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应填写巡查台帐,组织巡查次数和参加人次将列入年终水政岗位工作考核内容;水政巡查情况应列为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上报的年度水政工作总结内容。

3、开展执法巡查时,必须有2名以上水政监察员,并持证上岗。须严格遵守巡查纪律,规范巡查行为,提高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树立水政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4、对水事违法行为,要按照合法、合理、合情原则进行处理。对有可能发生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行为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对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经教育后违法当事人当场自觉改正的,可采取口头警告,免予处罚;对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如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在调查取证后当场处理;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行为,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在做好现场取证的同时,应及时上报水政大队,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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