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房屋拆除补偿方案公示 房屋拆除补偿合同

时间:2023-08-10 05:57:25 作者:韩ll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江门房屋拆除补偿方案公示 房屋拆除补偿合同篇一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原华阴市百货公司仓库地块(土地面积11200.98㎡)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自然土地表层之上的混凝土层、建筑垃圾的拆除、清理、清运、倾倒事项,经双方有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原华阴市百货公司仓库地块(土地面积11200.98㎡)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表层之上的混凝土层、建筑垃圾的拆除、清理、清运、倾倒事项承包给乙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拆除、清理、清运、倾倒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拆除残值费叁万元。在该地块上乙方拆除的旧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武校铁门及树木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拾万元整。在乙方工作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后,甲方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房屋拆除残值费叁万元后退还乙方。保证金于签订本协议前由乙方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等方式支付给甲方。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目下城市房屋、仓库、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垃圾拆除、清理、清运、倾倒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提供的资质证明的真实性。

五、乙方自行寻找垃圾倾倒场所,费用自理。乙方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在拆除邻近他人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安全施工和不损害他人生命财产。如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纠纷均由其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乙方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标示安全警示牌和划定警戒线,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七、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监督现场安全施工。乙方应配备专业水电工作人员,拆除前先对房屋进行水电线路的拆除,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危险区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机械操作,费用由乙方自付。

九、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转运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或按甲方要求进行场地平整,不得将垃圾掩埋。

十、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在拆除、清理、清运后以达到自然地平(备注:见土层表面平整)为验收标准。

十一、 在实施拆除过程与周边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给予积极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拆除期限为:20xx年9月11日至20xx年9月25日。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未完工,甲方有权自行组织机械或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上交的保证金。

十三、在拆除、清理、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问题、噪音及垃圾洒落滴漏等问题造成罚款和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甲、乙双方提供的各种资质证书、证件、授权委托书均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江门房屋拆除补偿方案公示 房屋拆除补偿合同篇二

1、被征收房屋使用价值的赔偿;

2、因征收房屋导致的拆迁、临时性按置的赔偿;

3、因征收房屋导致的停工暂停营业损害的赔偿。

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应该制订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缴人提供补贴和奖赏。

第十八条:征缴本人住房,被征缴人合乎保障性住房标准的,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策的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理应优先选择给与保障性住房。具体措施由省、自治州、市辖区制订。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使用价值的赔偿,不可小于房屋征收补偿决策公示之日被征收房屋相近房地产业的价格行情。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价值,由具备相对资格的房产价格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补偿评定方法评定明确。

对评定确认的被征收房屋使用价值有争议的,可以向房产价格资产评估机构申请办理核查评定。对核查結果有争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业价格评估权威专家联合会申请办理评定。

房屋征收补偿评定方法由^v^办公厅住房城乡基本建设主管机构制订,制定流程中,理应向社會公布征询建议。

上边的是法律知识我为您梳理的全新房屋拆迁赔偿申请书怎么写的法律法规。综上所述,房屋拆迁赔偿申请报告要写清晰申请办理的事宜,并且要把客观事实和原因合情合理地说清晰,交给本地的动迁主管机构就可以。假如您以及其余的法律问题,热烈欢迎了解大家的法律知识刑事辩护律师。

江门房屋拆除补偿方案公示 房屋拆除补偿合同篇三

我是镇居委会号的居民,家^v^有五人,母亲已近90岁高龄,我和妻子都近65岁,女儿单身带着17岁的孙女。由于家境不富裕,在外没有另外购臵房产,居委会号房屋是我们四代人唯一居住之所。房屋于1986年春建成后居住使用的情况一直非常好。

但是自从20__年a5(嘉金)高速公路全线建成投入使用后,因为房屋紧邻a5(嘉金)高速公路实际距离只有三米,所以我家的房屋开始出现损坏并且越来越严重。因为距离高速公路很近,每当大型集装箱车子行驶经过时房屋会跟随着震动,特别是接连有大型车驶过时房屋的震动犹如波浪摇摆状(如果这时正好睡在床上就好似房子和床像摇篮一样晃动)。由于房屋频繁被震动,致使屋面瓦片滑落、墙面和天花板开裂,特别是近三年,房屋损坏程度日趋严重。虽然每年我们都会请人上房顶把震碎的瓦片清理换上新的瓦片,但是每到下大雨屋顶还是会出现漏雨。每间房间的墙面和天花板的裂缝越来越大,屋顶漏雨、墙面渗水、墙面粉刷物大块滑落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阳台顶棚的情况更糟糕,因为顶棚开裂严重出现下坠导致原本开关顺畅的塑钢窗没法正常开启,下雨时阳台上到处漏雨的声音滴答可闻。马上又要进入漫长的梅雨季节和汛期了,住在这样的“危房”内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因为高速公路上车辆频繁的经过,我们每天好比呆在大马路上一样。噪音大到电视机的声音要开至非常大(音量要开至55)才能听清。因为噪声大而且持续存在,家里的成员都不同程度的患上了失眠症和听觉疲劳症。噪音大到晚上虽然紧闭窗户但还是难以入眠。好不容易入眠,半夜突然又被接连驶过的大型车子发出的噪音、房屋和床的摇动惊醒(以为发生地震了),长期以来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休息。想到长期在噪音环境里会造成很多疾病的产生,全家老小就如坐针毡。我、我妻子和我母亲三人都患有高血压和冠心病,妻子因为夜晚休息不好曾多次发生血压突然升高,就在上个月妻子血压达到240/120mmhg急症入院。明年孙女又要面临高考,却还要在这噪音充斥的环境里生活学习,真是一筹莫展。我们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能让我们三位老人安度晚年,孩子能安心迎接高考。

恳请居委会及镇人民政府能及时核查情况,帮助我们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帮助我们申请合理的解决方案。帮我们想想办法,让我们能正常生活!特此申请。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江门房屋拆除补偿方案公示 房屋拆除补偿合同篇四

乙方 :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除管理工作,规范拆房施工队伍的行为,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迁现场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地运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拆除房屋范围为

所有旧房拆完后乙方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二、经济结算:

三、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建设局、城管、市容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切实搞好房屋拆除的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持房屋拆除许可证,方可施工。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周围道路、水电不断,排水不堵,周围环境设施完好,不得明显影响未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建筑垃圾必须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倾倒,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抛、撒、溢、漏、污染道路及城市环境。必须对拆除房屋工程环境、市容卫生负责。

五、乙方施工前必须制订安全作业规程和方案,报县建设局安监站备案,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四周必须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砌体围墙(城市主要路段高2.5米,一般路段高1.8米以上)。实施封闭作业、拆除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严格按照安全、科学的规范操作。施工中如发生伤亡责任事故,必须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不报。乙方应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环境、市容、卫生等负责。甲方负有检查拆房施工作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环境、市容、卫生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纠正处理的责任,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必须在县建设局安监站指定银行存足5~10万元人民币安全保证金,待工程完工报拆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退回保证金。

七、乙方必须提供在保险部门交纳所有参加拆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证明,报县建设局安监站备案。

八、其它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另一份交备案单位.

乙方 :

日期:

江门房屋拆除补偿方案公示 房屋拆除补偿合同篇五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营牧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加快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征收补偿方案。

乔龙沟县国营牧场、桃坡底县国营牧场果树场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等。

(一)征迁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指导、安置优先、服从大局的原则。

(三)坚持以合法有效权属证书或有效手续为补偿依据的原则。

(四)坚持尊重历史、明辨事实的原则。

县国营牧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

(一)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属性以合法或有效手续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面积以证载面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房屋建筑面积以证载面积或者主管部门认可的交易协议记载的面积结合选定的专业评估测绘公司实测面积认定,二层高于2。2米的按测绘面积的80%折合计算。

(二)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违反《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发区范围内相关土地、房屋及其他附属设施依法征收通告》(沁政通字〔20xx〕3号)规定,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予补偿。

(三)权属认定

1、有权属认定的建筑是指:被征收房屋、土地完成法定登记,登记明确为被征收人所有的.。如自行对主体翻建、改建、扩建的,以证载面积结合评估公司实测面积认定。

2、无权属认定但有完备交易手续的建筑是指:经过主管部门认可的交易协议,未办理房屋、土地法定登记的。如自行对主体、翻建、改建、扩建的,按主管部门认可的原始交易协议约定的房屋面积结合评估公司实测面积认定。无法提供主管部门认可的原始交易协议的,提交征收实施部门认定。

3、没有权属认定的建筑是指:未办理法定登记,相关交易协议未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建、扩建或者另行修建的建筑。

本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以房屋产权调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的方式实施。

(一)土地的补偿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证且明确为被征收人的,认定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以外土地按照1:0.5调换安置房补偿。

2、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证的被征收人,宗地范围内认定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以外土地按照1:0.3调换安置房补偿。

(二)房屋的补偿与置换

根据房屋建筑结构按以下比例调换单元楼安置房。

1、有权属认定的房屋补偿标准为,砖木结构补偿按建筑面积1:1.1调换安置房;砖混结构及混凝土框架结构补偿按建筑面积1:1.2调换安置房。

无权属认定但有完备交易手续的建筑补偿标准为:砖木结构补偿按建筑面积1:0.9调换安置房;砖混结构及混凝土框架结构补偿按建筑面积1:1调换安置房。

没有权属认定的建筑不予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原设计为厂房、礼堂等非生活用房,未改变为生活、居住用房的房屋按实际评估价值补偿。

2、置换房屋为郭道镇镇区新建单元楼。

房屋产权调换原则上按照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依次应选尽选。

被征收人可调换的总面积大于调换房总面积的,超出部分按调换房成本价3541元/平方米补齐差价。

被征收人可调换的总面积不达所选调换房总面积,不足部分面积在10平方米(包括10平方米)以内按调换房成本价3541元/平方米由被征收人补缴,超出10平方米部分,按协议签订时的市场价由被征收人补缴。

3、住改营用房的认定与补偿

住宅自行改变用途用于经营,且实际有一年及以上(自《方案》发布之日倒推计算)经营行为,且能提供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以及相关证据可证明其从事经营行为的,认定为经营性用房,一次性给予认定经营面积500元/平方米的经营性补偿,并另行给予50元/平方米的搬迁补偿。

4、过渡期限及安置补助费

安置房调换过渡期限为三年。自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合同并房屋腾退验收之日起计算,超过约定过渡期限后,安置补助费按原标准的三倍予以发放,过渡期内的安置补助费仍按照原标准发放。

安置补助费按房屋建筑面积8元/平方米/每月计算,首次支付十二个月,以后每六个月发放一次,至安置房交房后顺延六个月终止。

5、原则上每户认定的总置换面积中,不少于70%用于房屋置换,剩余部分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6、所选安置房面积超出总置换面积70%的(不包括70%,上限为100%),超出的面积按40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

7、选择安置房户型面积原则上以最接近总置换面积的70%为准。受安置房户型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所选安置房面积不达总置换面积70%的,按安置房成本价3541元/平方米结算差价。

装修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结束时。

每户补助迁出和迁入费用共计20xx元。

(一)宗地范围内高于2.2米封闭性完整的其他建筑物,按照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其他附属物、构筑物不再予以补偿。

(二)租赁合同期内修建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与县国营牧场、县国营牧场果树场签订承包合同的承租方在有效租赁期间修建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修建审批手续完善的,经征收实施部门依法认定后,依据评估价,予以一次性补偿。

有权属认定以及无权属认定但有完备交易手续的搬迁户,凡在正式签约启动后的10日内,签订协议并按规定时间腾退交房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20日内的签订协议并按规定时间腾退交房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过期签约、搬迁的不予奖励。

(一)搬迁补助费、首期安置补助费在搬迁户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

(二)其它剩余款项在搬迁腾退交房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发放。

房屋征收实施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金额、安置补助、搬迁补偿、支付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依法收回被征收人的房屋、土地权利凭证,并按协议约定发放上述款项。

如房屋征收实施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主体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又不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做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征收主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征收主体收回。

(二)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须保持房屋结构完整,涉及专业部门拆除的水、电、燃气等在被征收人结清水费、电费等费用后,由专业部门负责拆除。自行拆除的,安全责任自负。

(三)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实施部门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为保证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按期搬迁。被征收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征收拆迁期间任何单位出具的证明、情况说明未经征收实施部门认可,不得作为本拆迁方案的依据使用。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房屋征收实施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工作要科学安排、倒排进度、狠抓落实,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篡改资料数据、或优亲厚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征收实施单位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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