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总结报告(精选16篇)

时间:2023-11-19 07:03:13 作者:BW笔侠 职业病防治法总结报告(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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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自2003年以来,我们国家将每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的一周,也就是4月25日至5月1日确定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一切为了人民健康——我们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健康事业快速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法规标准体系和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2018年机构改革整合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进一步理顺了监管体制,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是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现了“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工作目标。在矿山、冶金、建材等19个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技术,完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人防护,作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技术服务和支撑能力显著提升。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技术服务机构审批程序,加强技术支撑机构建设规划布局和能力建设,基本形成了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及专业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技术支撑网络,建立了“地市诊断、县区体检、乡镇康复”的工作体系。

四是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不断加强。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全部职业病病种纳入职业病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监测县区覆盖率达95%以上。基本摸清了全国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总体状况和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生存及保障情况。积极推动建立风险监测、精准监管、及时整改、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五是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全面开展。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宣教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职业健康文化氛围。加强职工心理健康、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等工作相关疾病的预防。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系列活动,大力推进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获得感显著增强。

健康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为了自己、为了家庭幸福,关注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

晋城东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西大街、景西路和晋韩路的交汇处,总占地面积152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1954年建厂,已有50多年生产玻璃器皿的历史。是山西省玻璃制品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生产经营高级日用玻璃器皿。连续十年公司通过了iso质量环境体系双认证; 于2001年获得了国家轻工部赋予自营进出口权。

目前,公司拥有资产4000万元,职工600余人,年生产产值可达6000万元,销售6500万元,利税600万元。公司生产的2300余种产品全部出口,远销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香港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倍受外商的青睐。公司产品采用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电熔技术,工艺及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热效高、耗能低、污染小,采用传统的人工吹制,制作精良,品种多样,合格率高,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公司现有产品七大系列二千余种,出口欧、亚、美等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公司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86年以来,公司先后被命名为“山西省玻璃制品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和“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景德桥”牌玻璃制品连续十年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 和“山西省著名商标”。公司多次荣获 “全国轻工业出口创汇先进单位”、“全国轻工业卓越绩效优秀企业”、“山西省优秀企业”等称号。

针对职业健康危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

职业病防治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而且也关系到公司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家疾控中心相关文件的`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随着公司的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认真宣传,职业病防治工作正逐步走上完善成熟的轨道,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现将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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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大宣传力度

公司充分利用板报、会议学习等工具,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同时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向工作人员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

二、 重管理,完善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公司设置了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制订《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针对可能出现的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公司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事务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发生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核心,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了《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职工的隐患意识和应急能力;公司还加强对各级、各类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等内容。通过制度实现管理,使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更上一层楼。

三、 抓技术,防控职业危害

公司针对粉尘、噪音、高温等有毒有害物质因素,根据近年来国内积累的成功的经验和办法,采取了一系列的技术,减轻职业危害的发生,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使职工生活在健康、清新的环境中。

(一)粉尘烟尘的控制:配料室、进料间等都设立了通风除尘设施。加强配料人员的防护措施,上班期间必须佩戴防毒防尘面具、呼吸保护器等。

(三)噪声控制:积极减少硬性物质碰撞,有效的降低了噪声对工作场所的影响;要求噪声影响区的工作人员佩戴耳塞等防护措施。

(四)防高温:(1)车间工作面采用了中央空调等降温措施。(2)对部分高温工作地点采用局部通风降温措施。(3)针对伏天高温公司特供清凉饮料及绿豆汤等措施防暑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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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加强职业卫生防护

(一)职业性健康监护:公司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每年对全公司的特殊工种和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存入员工档案。

(二)保健品的发放与管理:对于从事特殊职业危害接触(如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公司制定了防暑降温药及饮品、饮料的方案。

五、 从自身做起,加强职业防护

个体防护方面公司制定并执行了《劳动用品管理制度》。《劳动用品管理制度》对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做了明确的规定,按照不同的工种、劳动环境和条件,发放给职工不同防护能力的防护用品。公司每月都严格按照规定给生产一线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毛巾、肥皂、洗衣粉、挂胶手套、高温手套、耐酸碱手套、劳保手套、隔热面罩、防毒面具、防毒口罩、防尘口罩、布口罩、工作服、劳保鞋、披肩帽等),接触尘烟的操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报警装置等应急防护设备与用品。接触噪声作业工人严格配备了耳塞、耳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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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公司深感责任重大,尽管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以做全球公民,创绿色公司的企业理念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员工的职业安全意识,借鉴国内、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引进先进的技术,防控职业危害,为广大员工的健康、公司的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晋城东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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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工作

(一) 进一步完善我院科研与继续医学教育各种管理制度,细化投稿、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等各项管理程序,继续以服务、公正、公开为原则推进各项管理工作。全年共下发各种通知、公示、公告等35项,科研管理相关工作16项;继续教育管理工作19项;及时公布新修订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新的《办法》xx年1月1日起实施,我院按季度公布全院专业人员获取学分情况,经年终考核汇总公布全院专业人员学分达标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收到良好效果。

(二) 按上级部门科研工作管理的要求,认真梳理我院在研的各级科研课题141项,如实填报在研课题的进展情况、经费开支情况等,进一步加强了我院科研项目的后期管理。我院xx、xx年度省医学科学基金项目按时申请结题11项;申请延期2项。

二、科研工作

(一) 科研立项正常推进。全年院内立项课题6项。共组织申报院外各级科研项目30项,已获批准立项12项,其中省医学科学基金项目8项,省中医药局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由朱光华副院长牵头申请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化学毒物暴露人群生物样品库的建设与运作》通过卫生部专家评审和答辩,并按财政部要求提交了总额为100万元的经费预算申报书。我院丘创逸副院长、放射卫生防护所杨宇华所长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聘为应急管理专家,分别申报的《广东省突发化学中毒应急资源现状与能力评估体系研究》、《广东省核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医学资源整合与调度研究》应急管理研究课题均被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立项,共获补助经费10万元。

(二) 专科建设取得突破。《毒理实验与应用》批准为省医学重点专科,获经费支持30万元;《核应急与辐射防护》、《职业病防治与控制》批准为省医学特色专科,分别获支持15万元。目前,三个专科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将不定期接受省卫生厅的考核,三年后终期评估验收。

(三) 科技成果登记取得新进展。黄汉林院长负责的省科技厅重点计划项目《广东化学中毒突发事故危害评估与医学应急救援系统》通过成果鉴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并获成果登记证书。该项目研究成果建立和发展了我国化学中毒事故、急性职业性危害评估和医学应急救援信息支持综合平台,具有创新性;危害评估技术研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该成果已在我省地级市职防机构推广应用,为申报科技成果奖奠定了基础。

(四) 知识产权保护有新成果。由我院牵头研制《化学中毒突发事件危害评估与医学应急救援信息系统》、《职业健康监护与监测信息系统》已完成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并首次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分别为xxsr05677、xxsr26395.我院成功研制的两个信息系统对处置化学突发中毒事故以及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将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 国内科研合作开拓新领域。由黄汉林院长负责参与中国cdc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牵头研究的国家“xx-x”重点攻关项目《卫生安全重要技术标准研制-职业病防治技术标准研究》、《重金属和有机溶剂对工人健康损害的预防控制研究-三氯乙烯免疫系统损伤的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卫生防护干预试点(who)》,共获得科研资助经费53万元。目前,三个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并取得了新的进展。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总结

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zz区安监局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举办主题为“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的宣传周活动。

一是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活动。该局以“职业健康执法年”为契机,组织一次以职业健康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已对58家企业进行逐一走访检查,其中开具现场检查记录58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8份,立案15起,排查隐患76处。

二是开展现场自由参观、咨询、体检一系列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置扫码答题、发知识竞赛小知识及宣传资料等活动,企业员工,广大群众身临其境,亲身体会,真实感受职业病危害防护的重要性,提升自身职业防护意识,学习辨识职业危害的能力。

三是开展咨询日现场有奖竞答活动。活动咨询日当天,通过在场职工参与现场竞答,并分发小礼物,调动参与者热情,融入宣传氛围之中,寓教于乐,竞答题型丰富,覆盖面广泛,采取多样化的模式,吸引参与者,同时达到宣传教育目的。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4月25日—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____街道围绕主题“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精心谋划广泛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4月23日,____街道紧紧围绕“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活动主题,组织会议精心制订活动方案,动员全街道干部,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依托当前职业卫生工作重点,创新形式内容,精心组织,力求职业病防治周宣贯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依托瓯海____、平安____、____安监微信平台等手段结合全街道干部深入村二产工业区、车站、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区开展宣传活动,整合网络新媒体、报社媒体,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通过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学者宣讲论述、专题培训、座谈交流、媒体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掀起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热潮。

三是强化监管,注重活动实效。整合部门站所的执法力量,建立3个执法检查组,根据全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以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的有关要求,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促企业自觉承担起企业责任的主体责任,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设施设备的投入,加强对员工的宣传和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病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宣传引导,广营舆论氛围。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依托,街道安监所、综治办、计生办、消防站等部门联动,以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与职工权益、事故隐患举报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政策法规咨询等为活动内容,营造依法守法、关注职业卫生的社会氛围,持续扩大职业病宣传周活动影响力,为辖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职业病防治法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油田公司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精神,贯彻落实井下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我队特制订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为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我队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由队站主管任组长,副队长、技术员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以“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活动的主题,把宣传活动中职业要健康放在首位。紧密部署并组织了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做到各种准备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在队长的带领下,4月25日至5月1日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为主,各组长为辅的宣传组,利用班前会和周一队站生产会组织学习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政府相关部门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在会议上大家畅所欲言,相互交流在职业病防治共组重的经验,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性。并分析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作业场所并针对各岗位环境不同,分别进行了不同的教育。

宣传周结束后,使每一个人自身都受到了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要,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潜在危害。虽然本次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要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井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着力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总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东营市安监局开展了以“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这一年是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实施第四年,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召集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专题对宣传活动周进行研究布署,确定了宣传周工作重点内容,成立了宣传活动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东安监函字[20xx]10号),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周各项活动。

一是悬挂宣传横幅。安监局、社保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在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1幅以上内容不雷同的横幅,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二是各县区以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的形式对企业业主讲解《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交流座谈会上,座谈会上学者对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监护档案建立、基本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指导帮助。

三是组织职业卫生专题培训。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4090人参加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通过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解读、现场作业的注意事项、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重点等几个方面进行诠释,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市安监局开展了“送法律知识进企业”活动。走进企业,面向职工宣传和讲解《职业病防治法》,发放《职业卫生监管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500本,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49620份。

坚持预防为主,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明确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定责任,催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重点工作。各县区结合宣传周对重点企业进行了监视检查,共检查企业23余家,重点检查了企业从业职员职业健康体检、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的落实和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等情况,对发现的题目进行现场指导,对部份企业存在的题目依法提出了整改意见。

经过一周的宣传活动,在领导的`周密部署和其他科室的大力配合下,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到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活动中来,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市民们的职业病防治知识。

一是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投入不足,不能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不能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职业病健康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认识不高;二是个别乡镇宣传只停留在形式上,宣传效果不明显,部分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不到位,没有真正落实和解决根本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提高防护的自觉性。把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作为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大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安监站: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嘉安监职〔2016〕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传内容、对象。

(一)宣传主要内容。

3.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4.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6.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宣传对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重点对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宣传形式。

(一)开展公益宣传咨询活动。依托大型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印制有关主题宣传画及宣传材料,在车站、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案例警示、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开展送书进企业活动。编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手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读本等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通过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

(三)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培训。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结合实际,在抓好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基础上,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围绕宣传主题,针对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情况,深入企业、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

(三)加强配合,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卫计、人社、工会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强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四)认真进行总结。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5月12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20____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切实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有效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的理念,____市安监局提前组织,精心谋划,以“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为主题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一、利用媒体动员,让全社会了解职业病“是什么”

该市安监局运用微信公众号即时发布安监动态,播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视频,普及职业健康防治小知识。____日报开辟专栏持续报道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在报刊、公众号等平台开展____省职业病防治知识网络学习竞赛,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

二、深入企业宣讲,让劳动者了解职业病“如何防”。

一是联合市卫计局、市总工会在人才市场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活动。通过摆放职业健康宣传栏、发放职业健康宣传册、现场咨询等方式让劳动者进一步了解其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和义务等知识;二是组织各镇(街、区)安监中队在集市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三是该市安监局进企业集中发放职业健康宣传资料,指导企业正确发放和佩戴有效的防护用品。目前,市安监局共向群众、重点企业经营者、一线工人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开展培训、咨询人数300余人次。

三、邀请专家考察,让企业主了解职业病“怎么治”。

该市安监局邀请省级职业卫生专家、____省职业安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走进____控股集团有限公司、____市和____贸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宣讲职业病防护知识,对生产车间现场指导。重点提高企业职业健康体检意识,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20____年第一季度,我市职业病体检人数为1760人,同比增长36%。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推动《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落实,根据《遵义市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在宣传周期间我区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以“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中,悬挂横幅5条,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00多本,张贴各种小标语400余张,接受咨询250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性,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尽管本次宣传周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求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着力于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标语

1、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2、员工健康,企业兴旺。

3、要职业,不要职业病。

4、关注职业健康,崇尚文明生产。

5、预防职业病从我做起。

6、职业病重在预防,让我们共同努力。

7、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8、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9、人人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10、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1、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13、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4、岗前岗中体检好,健康损害早知道。

15、工作·健康·和谐。

16、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

17、关注职业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18、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19、健康工作,幸福生活。

20、关注职业健康,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接触过一些经典的标语吧,标语具有文字简练、意义鲜明的特点。标语的类型多样,你所见过的标语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

职业病防治法

卫办监督发„201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认真宣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做好201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吉泽明步认真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2012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也是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第一年,贯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对加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地要加强领导,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工作。今年宣传周的宣传主题是“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活动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至5月1日。宣传的重点内容是《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内容,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以及职业病防治措施。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制定宣传。

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划。一是开展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宣传培训,重点围绕《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正确理解法律规定,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通过组织专题报道、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知识竞赛、座谈会、研讨会、现场会、公益广告、宣传材料、网络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普及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防护科普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社会更加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二、明确职责,吉泽明步电影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期,卫生部、安全监管总局分别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1号)、《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10号),对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相关机构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做好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各级工会要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管;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参加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要求有关监管部门惩治危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违法行为,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监督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劳动合同告知、查找整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源点、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要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

三、加强配合,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增加了运用劳动仲裁、安全监管部门行政判定等方式解决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不全等瓶颈问题,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参与,为劳动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地方各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多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建立信息快速共享机制,畅通信息通报渠道。特别是发现重大和群发性职业病事件苗头时,要第一时间通报有关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请各地将学习宣贯《职业病防治法》和开展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卫生部监督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附件: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1.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

2.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4.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5.要职业,更要健康。

6.保障职业健康,实现体面劳动。

7.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8.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防护意识。

9.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0.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操作行为。

11.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

12.重视职业卫生,崇尚文明生产。

13.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职业健康为重。

14.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全社会关注劳动者健康。

15.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16.创造良好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是企业的责任。

17.职业安全无小事。

18.工作〃健康〃和谐。本资料由吉泽明步bt网http://。

提供。

职业病防治法

提到职业病,给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指现代社会中,由于缺少对生活娱乐的动力和激情,或者是过于在乎自己的前景和发展而专心投入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在工作中。在一段时间的这种节奏的生活后不自觉的形成了一种除了工作能充实他们而做其他事就无所适从的一种惯性病,这也就是我理解的职业病。但在昨天晚上看了下关于职业病的相料,了解了下相关的法规解释,才知道自己的无知啊,在这方面的广度和见识度上只能笑话自己是个盲孩子了,又一次用无知掩饰了真相。

下面就职业病的情况和相关法律防治问题谈论一些想法。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和高新科技的发展,职业病也逐渐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并发症,所以了解职业病的相关只是也是我们即将步入就业岗位的学生应该掌握的。我们平时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种疾病刚开始可能不会感觉到特别明显的生理反应,因为他是属于慢性感染性疾病,一旦病发可能会严重危害生命安全。在目前企业情况看,由于工作环境和条件的制约,可能无法做到完全的防御,但是当的了解相关知识还是有必要的,这样不仅能在工作中加以注意,提高防范意识,还能给予同事一定的防范帮助。

目前,关于政府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责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用人单位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资质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配套管理规章、规范和标准。提供政策指导,开展普法和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作为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工会组织“应该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机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由于一旦发生了职业病,不仅仅是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实际对用人单位和业主也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建立一套社会保险机制,将减少职业病给劳动者及其家属带来的伤害和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职业病法律制度的定位,一国之法是以体系化的形式存在的。我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

社会中,一国之法律除了传统的公法、私法以外,尚有社会法这第三个法域存在。公法以国家利益为本位,通过政府调节机制促进国家利益的最大化以及国家安全;私法以个人利益为本位,通过市场调节机制促进社会利益最大化以及社会安全。“在社会法域中,我们看到的满眼都是劳动者、消费者、环境污染受害者、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这样的弱势群体”,因此将社会法规视作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法是毫无问题的。考虑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深入研究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的定位是非常有必要的。

《职业病防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如何确立,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经常会有以下两种情况发生:一是,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为了贪图一时方便而借用了他人身份证入厂打工,用人单位的所有书面资料都是他人姓名,因此用人单位便否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二是,用人单位为无牌经营的小型加工厂,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无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书面资料可以证实两者之间的劳资关系。

卫生服务机构是否需要在报告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时也报告给卫生监督部门?如果不报告给卫生监督部门,当调查取证时用人单位不予配合或拒绝提供相应资料又该如何要求卫生监督部门行使相应的执法权?目前,就职业病相关问题我们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当然从多方面逐渐改善条例制度的科学性,将所出现的问题加以完善,我们就能有效的防治它。

(一)明确用人单位的范围,我认为,就目前的法律规定,凡在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劳动的劳动者,均是《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劳动者;无论谁患病,均属于《职业病防治法》所指法定职业病。但当某个体经济组织是由妻儿老小组成的,其劳动者也全部是家庭成员,则职业病的受害者与责任者处于同一家庭,有可能还是同一人,他们享有共同财产权,如运用《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调整处罚于情于理不通。当这个家庭成员由于自身的原因身患疾病,整死需要投入相当的家庭财富和人力物力进行诊疗救治,如果机械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惩处,那对这个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由于自身的种种原因放弃了自己生命健康,在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是民事主体自由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应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不宜予以惩处。

(二)明确危害告知义务主体,我认为,应尽到危害告知义务的责任主体应当是直接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单位,批发、零售单位不属于本法的调整范围。因为批发、零售单位的劳动者通常情况下不解除有毒物质;营业场所也没有职业卫生要求可提;也不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有的批发、零售单位只是进行委托买卖,转手交易,仅仅是账面上进行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的交易,没有接触有毒物质的机会。而且直接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才材料、设备的生产单位与适用单位通常不在同一卫生行政部门的管辖区域内,这使得执法取证的难度加大,成本提高,操作性显著下降,跨地区的监管需要大量的协作和上级机关的协调,这些都给监管执法带来了困难。

(三)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资关系确定方式,遇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资关系难以确定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以劳动仲裁结果作为劳资关系确定的依据。同时应在《职业病防治法》中增加相应的内容:规定可以通过同车间工人的书面证明或者政府机构如劳动局等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来确定两者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四)增加卫生服务机构的报告义务,应在《职业病防治法》中增加此项内容:用人单位和任何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以上就是我在读完职业病相关法律规范对目前职业病的一些看法,从现状来看,还有很多没有提及的问题需要完善和加强,但从法律规范以外的角度来说,加强科技创新,提倡新科技,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也是直接防治手段,而且是从源头上的解决,所以我们应该大胆创新,勇于发现,从多方面着手,尽可能的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发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卫生部决定从20xx年起,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下面就普及一下大家关心的有关职业病的知识: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一、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看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此目录中,且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由法定职业病诊断的疾病。

二、如属目录中所列职业伤害造成的,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三、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四、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一)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二)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三)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四)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五)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

(六)抽取鉴定专家;。

(七)开鉴定会;。

(八)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九)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三)职业史、既往史;。

(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五)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六)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七)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八)其他相关材料。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分十级,依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六、与所在单位联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申请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

七、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职业病防治法试题及答案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那么职业病怎么防治呢?下面为大家分享关于职业病防治试题及答案,仅供参考!

1、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 a)公布实施。

a 2011年12月31日

b 2002年5月1日

c 2012年5月1日

2、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由( a)负责。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由( b)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工作。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c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a监督 b检查 c建议

5、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c )。

a 以人为本,标本兼治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6、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分类管理、(b)治理”。

a 彻底 b综合 c分期

7、《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c)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

a安全生产 b 劳动保护 c预防、控制

8、《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 b)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a中华人民共和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b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c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9、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a)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a、国务院卫生 b、卫生 c、国务院

10、《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c )。

a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b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c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11、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a),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b应急管理人员 c工会督察员

12、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b )种。

a 100 b 132 c 115

1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b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a单位职工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1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c )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a用人单位 b单位职工 c劳动者

15、(b)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a各级工会组织 b用人单位 c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16、用人单位的(a)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c 投资人

1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c)标准。

a劳动保护 b安全生产 c职业卫生

18、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 b)的原则。

a职业卫生 b分开 c劳动保护

19、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 a)间等卫生设施。

a孕妇休息 b劳动保护 c职业卫生

20、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接受监督。

a 申请 b 备案 c 申报

2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a)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建设行政部门 c 卫生行政部门

2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c),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同时报批 b同时规划 c同时设计

2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c)。

a 劳动防护设施验收评价 b 职业卫生设施验收评价

c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4、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c)管理。

a规划 b计划 c特殊

2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c)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a安全设施 b卫生设施 c防护设施

26、用人单位应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a)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a 不得 b 可以 c 部分可以

2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b)。

a职工健康体检 b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c职工职业病检查结果

28、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a)。

a泄险区 b救护车 c 医务室

29、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b)和中文警示说明。

a安全标识 b警示标识 c 英文

30、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b)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a 职业健康检查 b 职业健康监护 c 定期健康检查

3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a)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a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b上岗前和在岗期间 c在岗期间

3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c)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3、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b)承担。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 c工伤保险基金

3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b)的作业。

a重体力劳动 b其所禁忌 c危险

35、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b),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a 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b 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c 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证明

36、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c)。

a劳动者承担 b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c用人单位承担

37、工会组织应当(b)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a 监督 b 督促并协助 c 协调

38、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批准。

a 安全监管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9、劳动者可以在(c)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 用人单位所在地 b本人户籍所在地

c 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40、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c)诊断为职业病。

a 可以 b 不能 c 应当

41、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c)等资料。

a职业卫生档案 b健康监护档案

c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a)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劳动部门 c、工会

43、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c)申请鉴定。

a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b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 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4、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b)承担。

a当事人 b 用人单位 c工伤保险基金

45、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a)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a劳动者本人 b病人家属 c卫生行政部门

46、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a)承担。

a用人单位 b劳动者 c社会保障部门

47、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a)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不得 b可以 c经领导批准可以

48、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c)。

a安排下岗,并给予一次性补贴 b解除劳动合同 c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49、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a)的规定执行。

a工伤保险 b社会救助基金 c社会医疗保险

50、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b)提出赔偿要求。

a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b用人单位 c行业主管部门

51、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a)承担。

a用人单位 b劳动者 c工伤保险基金

52、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b )。

a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

b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c并终止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的待遇

53、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b)。

a行政复议 b再鉴定 c行政诉讼

54、(a)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a用人单位 b医疗卫生机构 c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55、用人单位对从事(c)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a体力劳动 b脑力劳动 c接触职业危害作业

56、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c )。

a、劳动保护用品 b、安全防护用品 c、职业病防护用品

57、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a)。

a不变 b 终止 c 与下一个工作单位协商解决

58、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b),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a、规章制度 b、责任制 c、机构

59、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c )。

a、新产品 b、新方法 c、新材料

60、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b )。

a、拒绝 b、拒绝和阻碍 c、阻碍

61、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a )承担。

a、用人单位b、劳动社保部门 c、工会组织

62、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c)。

新职业病防治法考试题

单位:姓名:工号:分数:

一、填空题(24分)。

1月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于当日签署第5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2、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包括:、、、、等5种。

3、生物所致职业病包括:。

4。

5、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

6、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增加了尘”四个字。因此,如果控制了高危粉尘所致职业病,也就基本解决了我国尘肺病高发的问题。

二、名词解释(20分)。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不良因素,这些职业危害因素给从业人员带来各种职业病。

2、粉尘:是指能较长时间呈浮游状态存在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3、职业特征:有害因素引起身体的外表改变,称为职业特征。

4、湿式作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工件或原料加入适量的水分使之湿润后进行操作,以防止粉尘的飞扬,称为湿式作业。

5、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简答题(36分)。

1、简要回答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的不合理。

(2)劳动中紧张度过高。

(3)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

(4)不良工作体位。

2、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都包括哪些内容?

(1)生产场所设计或安装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卫生标准。

(2)车间布局不合理。

(3)通风。

(4)照明。

(5)防尘、防毒、防暑降温。

(6)安全防护。

3、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的不合理。

(2)劳动中紧张度过高。

(3)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

(4)不良工作体位。

4、职业病的诊断依据有哪些内容?

(1)职业接触史。

(2)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

(3)劳动现场调查。

5、简要说出粉尘的来源?

(1)固体物质的机械粉碎、研磨过程。

(2)粉末状微粒物料的混合、过筛、运输、包装及清理过程。

(3)物质不完全燃烧或爆炸。

(4)物质被加热时产生的蒸气在空气中凝结或被氧化。

6、预防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的一般措施有哪些?

1、加强宣传工作。

2、组织措施。

3、职业卫生技术措施。

4、职业卫生保健措施。

5、对卫生设计进行审计。

四、问答题(30分)。

答:新版《职业病防治法》扩大了职业病保护范围。由原来确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几类单位,扩大到所有的用人单位。随着《职业病目录》的修订和颁布,职业病病种也有望扩大,一些以往认为仅仅是与职业相关的疾病有望纳入法定职业病范围,如视屏作业导致的颈肩腕综合症等。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主要有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10大类,共计115种。

3.结合自已实际工作中谈谈如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范文

20xx年4月25日-5月1日。

二、活动主题。

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三、活动目标。

在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下,我们以“全员参与、严密组织、深入厂企、确保效果”为主要工作思路,通过下企业、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相关培训等方式达到“人人重视职业卫生、人人远离职业危害”的目标。

四、宣传内容。

(二)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和义务;。

(五)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前期预防措施的重要性;。

(六)陶瓷洁具卫浴、铅酸蓄电池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

(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的标准与要求;。

(八)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九)患职业病职工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

(十一)典型案例分析。

五、活动情况。

今年宣传周活动我们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区安监局联合市职防所、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皮防所、区总工会和镇(街)安监等六家单位到企业现场宣传,二是区卫安监局采用新闻通稿、媒体报道、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培训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协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培训班。

根据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联系镇(街道)分局通知辖区内的陶瓷卫浴洁具等重点行业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的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局4月26日举办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同时作为我区首场宣传活动和启动仪式。重点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用人单位责任与义务、劳动者权利保障等内容。

(二)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宣传。

1、4月25至5月10日,区安监局联合市职防所、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皮防所、区总工会和镇(街)安监等单位分别到等六家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以“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横幅标语、宣传展板、现场咨询解答、派发宣传资料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大力宣传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责任和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活动中,工作人员耐心回答员工们的`疑问,正确展示如何选择和佩戴防尘口罩,积极派发宣传资料,认真纠正错误认识,活动气氛热烈、秩序井然,共吸引了近3000名员工参与,接受咨询2600余人次,派发宣传资料8000多份,各类奖品余份。日报、时报等新闻媒体对宣传活动进行了相关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三)利用信息平台实施广域宣传。

利用市安监局网站信息系统的政企沟通平台向全区陶瓷、家具、机械、危化品、建筑、纺织、商贸等5000余家企业发送了以“健康工作幸福生活、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关注职业健康促进社会和谐、预防职业病从我做起、员工健康企业兴旺、关注职业健康崇尚文明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短信,共发送短信30000多条,企业普遍反应效果良好。

联系《时报》,利用“华仔话安全”专栏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系列宣传,先后刊发了《九种控制减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措施》、《夏季谨防干洗衣物四氯乙烯中毒》等文章,社会反响较好。

(五)充实我区安监网站职业卫生内容。

宣传活动期间,我区网站对有关职业卫生的版面、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充实,丰富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法律法规、科普园地、资料表格下载、职业卫生监督动态、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等栏目,使我区安监网站逐步成为职业卫生的一个重要的宣传阵地,方便企业、劳动者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学习、查阅和下载。

六、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亲自参与。

活动开始前,区局高成建政务委员、邓剑波常务副局长对宣传活动作出了“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深入基层、确保效果”的指示,分管职业卫生的孟书琛副局长多次带领科室人员深入企业厂区组织现场宣传,其他单位领导也都亲自到场,保证了活动正常进行和扎实开展。

(二)深入基层,效果明显。

本次宣传活动场点都设在企业厂区,方便企业一线员工参与,六家企业员工踊跃参与互动交流,气氛热烈。企业领导和员工普遍反映宣传活动强化了企业的守法经营理念,提高了企业职工对个人职业健康的重视程度和个人防护的意识,真正做到了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保证了宣传质量和效果。

(三)组织严密,秩序良好。

本次活动共有六家政府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还有新闻媒体和大量的企业员工,多数宣传场地较小,组织难度较大。区安监局工作人员统筹协调,因地制宜,既保证了宣传效果,又维护了现场秩序,企业和员工对工作人员的满意度达98%以上。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通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4月25日,天津市启动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本次宣传周的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宣传周活动通知要求,市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会保障局、安全监管局、总工会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1日联合开展天津市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活动期间,本市各区县、各部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发放科普和法律宣传资料,利用展牌、布标、宣传画报、版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组织人员在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开展活动,选择本辖区3—5家企业组织开展特色现场咨询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4月26—29日,由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辖区人民政府主办,市卫生监督所、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健康教育所将承办户外《职业病防治法》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在职业病防治院一楼大厅组织现场咨询和义诊活动;市卫生监督所在市卫计委门前组织现场宣传咨询等活动。各项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展板、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市民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及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患者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和常见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等内容。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职业病防治形势对本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本市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贯力度,全面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加强政府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强化防治网络建设,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体系,推动职业病防治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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