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通用10篇)

时间:2023-09-15 11:57:39 作者:XY字客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通用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新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优质篇一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l20__428-8 的《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因甲方资金等方面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对原合同条款部分内容进行补偿说明,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乙方责任:

1、乙方在_年__月__日保证甲方_项目具备通电条件。 甲方责任:

1、 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保证在项目通电前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_年_月__日付__万元,_年__月__日付30万元, _年__月__日付40万元,_年__月__日付70万元。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优质篇二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______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xxx经济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工程设计项目表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双方协议,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四

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最新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优质篇三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参照文本的条款,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文本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也应采用书面形式。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范本4篇,欢迎参考阅读!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1)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2)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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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优质篇四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2.1对甲方提供的本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进行深化(优化)设计。

2.2根据甲方(包括装修原设计单位,下同)书面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装修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检验、试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双方确认,甲方不会因其对深化设计图的审核、批准而承担因深化设计图中存在错误、遗漏、不完善或其他瑕疵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损失,该等损失将由自行承担。深化设计不得对双方约定的品质、材料、品牌、规格等偷工减料,否则,按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深化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并于装修加工制作前进行及时的完善,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均由承担。最终的深化施工图设计和优化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并不得降低本工程的品质和效果。

2.4有责任就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设计并将该优化设计上报甲方。即使在已经完成了装修的加工制作,或安装、验收,只要甲方发现有其他更加优化的优化设计(不包括装修所使用的材料)且该优化设计得到原设计单位认可,甲方即有权在本工程结算时单方面扣除使用甲方优化设计可以节约的工程造价。

2.5甲方视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合同中其余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三、承包方式:

3.1本工程以 的形式由承包。

四、合同价款:

4.1暂定总价为b 万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甲方集团审计中心的审计值为准。

4.2本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计价,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4.3本装修工程之图纸、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中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工作属于工作的,亦应施工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拒绝该项工作的,甲方或乙方有权将该项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乙方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按120%在合同价款内扣除。

五、付款方式:

5.3工程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7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4结算后14天内除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外,结清余款。

5.5保修金按质保协议书的约定支付。

5.6支付进度款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交水电、甲供材料费、各种罚款、违约金等。收款时须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

5.7进度款付款比例的调整:

5.

5.

7.

1.1实测实量得分在80分以下的,该阶段的工程款暂不予付款,直至整改至符合80分以上后再支付。

5.

5.

7.

2.1工程进度滞后2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支付。

5.

7.

2.2进度滞后3天以上10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9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5.

7.

2.3进度滞后超过11天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8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六、工期:

6.1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6.2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个日历日(含节假日)。

6.

2.1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6.3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据上述实际开工日期以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6.4以下情形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如下列原因是由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原因造成的停工)。 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未及时提出报告的,视为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七、工程质量:

最新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优质篇五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_合同法》、《_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合同书

中标函(文件)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装备。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项目经理:___________(签字)项目经理: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

最新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优质篇六

监理单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最新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优质篇七

从评估咨询开始,为“先评估、后决策”政治制度办大事的优势,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进入新时期,我国工程咨询业以^v^经济思想引领新时代工程咨询发展,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熟悉和牢记这段历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工程咨询业有系统工程、控制工程、全生命周期理论、信息工程等理论作指导,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工具。如在战略研究中,应熟悉投资机会研究和swot分析理论;在规划编制中,学会“1+x+n”工作模式;在工程项目财务、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中,会应用《建设项目经济方法与参数》、项目社会评价等。重大工程项目应增加文化、哲学、伦理的构造内容。

结合新需求、新业态、新服务,应区别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不同客户,提供相应咨询(服务)产品格式、质量产品等。

一起向未来(together for a shared future),这首北京冬奥会的歌曲言简意赅,很快唱响世界。立足新时代,中国工程咨询业要在^v^经济思想指引下,一起向未来!

最新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优质篇八

第1115号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30号)的要求,由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经协会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1030-2022,。

本标准共分为13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全过程咨询组织机构、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项目投资决策咨询及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管理、工程监理咨询及施工管理、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及管理、工程投资造价咨询及管理、工程专项专业咨询及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咨询及管理、项目运营维护咨询及管理等。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管理活动,界定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管理角色定位、管理层级、职能模块、内容界面、方法流程、成果文件、绩效评价等要素,保障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策划、实施和评价。

在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过程中,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全过程工程咨询

咨询人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项目运营维护阶段,为委托人提供涉及技术、经济、组织和管理在内的整体或局部的服务活动,包括全过程总控管理服务和单项咨询服务,其中单项咨询又包括基本咨询和专项咨询。简称“全咨管理(wmc)”。

全过程总控管理

是指为实现项目预期的进度、成本、质量、效益等总体目标,咨询人通过对项目进行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全过程总体统筹,运用专门的知识、技能、工具和方法,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的活动。简称“总控管理”。

基本咨询

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工程建设和维护运营等活动起到根本性影响作用的专业咨询服务,包括项目投资决策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采购、工程投资造价咨询、项目运营维护咨询等。

专项咨询

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工程建设和维护运营等活动起到一定影响作用的专业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项目政策法律、项目产业、项目融资、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财务、项目信息、项目风险、项目绿色建筑、项目工程保险、项目资产评估、项目后评价等。

委托人

建设项目权益所有者或其合法代表者,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委托对象和委托事项及相关规则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咨询人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承担被委托项目的全咨管理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单项咨询人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承担被委托项目的某项单项咨询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项咨询人包括基本咨询人和专项咨询人。

承包人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建造承包业务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相关人

能够影响建设项目全过程开发活动或受到其影响的当事人或组织。

总咨询师

由咨询人授权委派的,作为被委托项目的全咨管理部的总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由咨询人授权委派的,作为被委托项目的全咨管理部的下设部门的负责人。

全咨管理部

经咨询人的授权,由总咨询师组建并领导的开展全咨管理服务的机构,可设置总控管理部和若干单项管理部。简称“全咨管理部”。

全咨管理规划大纲

为实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总体服务目标,由咨询人对全咨管理服务进行构思和安排,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用以系统性指导开展全咨管理工作的策划方案。

全咨管理实施规划

单项咨询实施规划

单项咨询实施方案

由单项咨询人对单项咨询服务的实施而制定的操作性文件。

全咨管理服务宜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单项咨询单位独立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投资决策、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采购、运营维护等基本咨询服务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的单位联合实施。由多家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的,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全咨管理服务宜覆盖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项目运营维护阶段等四个阶段。

委托人应在委托全咨管理服务前,确定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

委托人应在项目相关人开展工作前,将全咨管理单位及总咨询师的基本信息书面通知项目各相关人。

委托人应通过咨询人与项目相关人进行业务沟通和联系。

咨询人应对其全咨管理服务成果的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按照全咨管理管理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咨询人应坚持“服务业主、综合统筹、项目优先、诚实守信”的服务原则。

咨询人应综合运用系统工程科学理论、工程实践经验、项目管理方法,为委托人提供全咨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等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和管理服务。

全咨管理宜采用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实现目标趋同、利益共同、行动协同的“管理一体化”。

委托人可采用直接委托、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咨询人,委托人应与咨询人签订全咨管理服务合同。

全咨管理服务酬金可按基本咨询服务,专项咨询服务和全过程总控管理服务的各项酬金累加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或按其它约定方式计取。

全咨管理服务内容可提供清单式服务,服务内容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执行。

一般规定

咨询人应依据全咨管理合同约定,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容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实现对单项咨询人、承包人等相关人的全过程总控管理,配合委托人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第三方审查和审计机构等相关人的全过程沟通协调,通过提供高质量咨询服务,实现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全面提升项目的投资效益、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

全咨管理服务应实行总咨询师负责制。

全咨管理服务实施之前,咨询人与总咨询师宜签订全咨管理目标责任书。

全咨管理组织模式

咨询人应依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期限,结合项目特点、建设规模、复杂程度及环境因素等,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总咨询师,由总咨询师确定服务组织形式和服务人员构成,组建全咨管理部,并经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项目相关人均应实施项目团队建设,明确团队管理原则,规范团队运行。

项目开发建设团队由委托人、咨询人、单项咨询人和承包人构成,包括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个层次。

1 委托人是项目决策层,负责确定项目的目标、重大方针和实施方案,进行宏观控制。

2 咨询人是项目管理层,负责把决策层制定的目标、方针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对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3 承包人、单项咨询人是项目执行层,在决策层的领导和管理层的管理和协调下,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把项目投资转化为项目资产。

项目相关人关系如下:

1 委托人与咨询人:委托人负责项目决策,对咨询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咨询人与委托人签订全咨管理服务合同,咨询人依据合同通过全咨管理部为委托人提供贯穿项目全过程的单项咨询服务、管理服务或综合性服务,并对咨询服务和管理服务的成果质量负责。

2 咨询人与单项咨询人:咨询人代表委托人管理单项咨询人,对单项咨询人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工作成果履行管理、监督和审查责任。单项咨询人应服从咨询人的管理,并对其所提供的单项咨询履约成果质量负责。

3 咨询人与承包人:咨询人代表委托人管理承包人,对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工作成果履行管理、监督和审查责任。承包人应服从咨询人的管理,并对其承担的承包履约成果质量负责。

委托人组织管理工作

委托人应对咨询人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项目正常推进。

委托人的管理团队一般由委托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商务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组成,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委托人组织管理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审批总咨询师、全咨管理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2 明确委托人对咨询人的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

3 明确咨询人与项目其他相关人的责权利。

4 审批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和实施规划以及单项咨询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

5 审批咨询人报送的项目相关人的咨询成果,并及时进行确认。

6 审批咨询人报送的项目相关人的请款申请,并及时进行支付。

7 审批咨询人报送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变更事项,并及时进行确认。

8 审批咨询人报送的项目实施过程突发的重大安全事件的处置原则和处置方案,并参与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 沟通协调解决项目各相关人之间的争议及存在的问题。

10 组织项目后评价和全咨管理绩效评价。

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提供开展全咨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必要的设施。

咨询人组织管理工作

咨询人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派驻现场的服务机构。

咨询人应与总咨询师协商制定全咨管理目标责任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明确总控管理目标和目标实现的评价原则、内容和办法。

2 明确单项咨询目标和目标实现的评价原则、内容和办法。

3 明确全咨管理部与单项咨询人之间的责权利。

4 明确咨询人与全咨管理部之间的责权利。

5 明确咨询人对总咨询师的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

6 明确咨询人对全咨管理部的资源配置要求。

7 明确咨询人对总咨询师和全咨管理部的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

8 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责任问题的评判原则和处置方案。

9 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的重大事件的处置原则和处置方案。

10 明确项目执行完毕或提前终止情况下的全咨管理部解散方案。

咨询人应配备满足全咨管理部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人力、材料、机具、设备和资金等资源。

咨询人应批准全过程工程总控管理规划大纲和总控管理实施规划,单项咨询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

咨询人应对总咨询师和全咨管理部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内的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和管控,对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提出解决建议和整改措施。

咨询人应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的重大事件的处置方案。

咨询人应负责维护与项目委托人、承包人和单项咨询人等相关人的良好合作关系,定期对全咨管理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咨询人应对全咨管理部的管理行为和管理结果负责,对全咨管理部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支持。

总咨询师任命、职责和权限

全咨管理服务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及时将总咨询师任命书、授权委托书书面通知委托人。

当多家咨询机构以联合体方式承担全咨管理服务时,总咨询师应由牵头单位派出,并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

总咨询师宜符合以下任职条件要求:

1 取得一项或以上类似项目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经济类高级职称。

2 总咨询师宜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一个建设项目的总咨询师,当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一个以上建设项目的总咨询师时,应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3 具备一定建设项目的管理知识体系。

4 具有一定类似建设项目的管理经验。

5 具备良好的策划、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指挥能力。

6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信誉。

1 参与制定全咨管理目标责任书,并签订全咨管理目标责任书,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和咨询人的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为全咨管理服务负总责。

2 参与组建全咨管理部,确定全咨管理部各部门设置及部门职责,确定全咨管理部各部门人员配置及其岗位职责。

3 参与全咨管理的任务分解,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等事宜。

4 审核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全咨管理实施规划、单项咨询任务书和单项咨询实施方案,并取得委托人的批复。

5 审核制定全过程总控管理范围、流程、制度和单项咨询实施方案等,并检查和监督其执行情况。

6 审核单项咨询人和承包人的各项履约成果,并取得委托人的批复。

7 审核单项咨询人和承包人的各项请款申请,并协调委托人及时支付。

8 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变更认定和处置。

9 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的划分和处置。

10 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置。

11 协调解决委托人、承包人和各相关人之间的有关争议或纠纷。

12 对全咨管理服务团队建设和管理负责,定期组织评价团队工作绩效。

总咨询师一般应具有以下权限:

1 参与全咨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的权利。

2 参与全咨管理部组建和资源配置的权利。

4 参与全咨管理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5 参与全咨管理范围内的分包人选择和管理的权利。

6 参与全咨管理范围内的重大采购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7 行使咨询人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内的各项权利。

8 行使全咨管理范围内的资源分配和利益分配的权利。

9 行使主持单项咨询人工作评价和全咨管理部各部门管理绩效的权利。

10 行使全咨管理范围内的其他各项管理权限。

全咨管理部组建、设置和职责

全咨管理部应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在全咨管理服务履约完成后或按和合同约定解散,全咨管理部应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和实现目标的责任。

1 全过程总控管理部:负责项目的总体沟通、协调、组织和管理及其他部门没有覆盖的工作。

2 项目投资决策管理部:负责对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进行全过程管理。

3 工程投资造价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工程投资造价咨询进行全过程管理

4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全过程管理。

5 工程招标采购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工程招标采购咨询进行全过程管理。

6 工程监理服务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工程监理和施工进行全过程管理。

7 项目运营维护管理部:负责对项目资产运营和设施运行进行全过程管理。

8 其他必要相关管理部:负责对项目的相关专项咨询或其他未尽事项进行全过程管理,如报批报建管理部、信息化管理部等。

全咨管理部可根据项目全咨管理需要增设若干副总咨询师,副总咨询师应依据分工协助总咨询师的工作。

1 主持单项咨询管理部的全面工作,对单项咨询的管理目标负责。

2 组织编制本部门实施规划、单项咨询任务书、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等,并遵照落实。

3 审核本部门单项咨询实施方案,并监督控制。

4 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一般规定

全咨管理部宜下设总控部,统筹项目全咨管理服务。

总控部的管理工作一般包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总控管理和单项咨询的管理。

总控部应明确全咨管理范围,建立管理流程、管理制度,策划管理方案,组织相关人实施,并对相关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持续改进,确保实现全咨管理目标。

总控部应遵循事前预测及策划、事中及时反馈及纠偏、事后验收评价的原则开展工作。

全咨范围管理

咨询人应对全咨管理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进行确认。

全咨管理范围的确认过程一般包括规划范围管理、收集需求、定义范围、创建工作分解结构(wbs)、确认范围和控制范围六个过程。

全咨管理流程

总控部应制定科学的管理流程,一般包括六个阶段:启动阶段、策划阶段、实施阶段、监控阶段、收尾阶段和运维阶段,其中监控阶段贯穿项目管理的整个过程。

总控部应在启动阶段识别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并协助委托人召开项目启动会。

总控部应在策划阶段明确项目目标和范围,并制定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和实施方案。

总控部应在实施阶段按照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和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和配置资源,管理相关人,实施项目总控管理活动。

总控部应在监控阶段跟踪、审查和调整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和实施方案,并进行绩效管理,启动有必要的变更。

总控部应在收尾阶段完结所有阶段的活动,正式结束项目或阶段。

总控部应在运维阶段提供项目设施运行维护和项目资产运营开发管理等服务。

全咨管理制度

总控部应依据全咨管理合同内容、咨询人授权内容、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和实施规划等文件或要求策划全咨管理制度。

总控部应组织项目相关人建立全咨管理制度,全咨管理制度应包括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总控部应组织项目相关人执行全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评价执行效果,持续改建全咨管理制度,重新调整后的全咨管理制度应及时由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全咨管理策划

总控部应对全咨管理进行策划,一般包括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和全咨管理实施规划,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规划大纲和和工程实施阶段的规划大纲。

全咨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总控管理实施规划和单项咨询管理实施规划。

总控部应对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和实施方案进行持续改进,重新调整后的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和实施方案应及时由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全咨管理实施

总控部应依据全过程总控管理策划、总控管理流程和总控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总控管理。

总控部应依据单项咨询管理实施规划、单项咨询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对单项咨询进行全过程管理。

总控部应对项目其他相关人进行全过程管理。

总控部应对需沟通协调的事项进行研究,并采用信函、邮件、文件、会议、口头交流、工作交底以及其他媒介沟通方式与项目各相关人进行沟通解决和处理相关事宜,重要事项的沟通结果应书面确认。

总控部应定期编制全咨管理月报,遇到特殊重要事件时或紧急事件时应由总咨询师立即向委托人汇报。

全咨管理控制

总控部应对委托人的满意度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分析,对各相关人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控制。

总控部应对各相关人工作成果进行审核,识别与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和实施规划的偏差,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总控部应对全过程总控管理进行定期总结和持续改进。

全咨管理收尾

全咨管理合同履约结束后,总控部应组织编写全咨管理总结报告。

全咨管理合同履约结束后,咨询人应对全咨管理进行绩效评价。

全咨管理合同履约结束后,咨询人应依据全咨管理目标责任书兑现管理承诺。

一般规定

全咨管理部宜下设前期部,统筹项目投资决策的管理。

前期部应依据全咨管理合同和前期部的岗位职责及分工,对项目投资决策的咨询服务和项目投资决策的管理服务进行策划、执行、监督和控制,保证项目投资决策质量。

项目投资决策的咨询一般包括项目投资策划咨询(项目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条件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报告、安全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评估、安全风险评价、交通影响评价、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评估等,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专项咨询业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项目投资决策的管理一般包括对项目投资决策咨询的管理及全咨管理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有关项目投资决策的管理。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如咨询人具有相应资信、资质条件与投资决策咨询能力时宜优先由咨询人实施;也可委托一家或多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咨询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实施,其中牵头单位应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依据分工承担相应责任。

前期部的部门负责人应宜具备投资决策相关注册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相关经验和能力。

前期部和投资决策基本咨询人应协助委托人按规定完成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

项目投资决策管理策划

前期部应编制项目投资决策实施规划,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前期部应编制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任务书,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配合前期部的工作安排,协助完成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全咨管理实施规划和项目投资决策咨询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

前期部应配合总控部编制全咨管理总结报告。

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实施

前期部应建立由项目投资决策相关人共同参与的协同管控机制,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为委托人提供项目投资决策的管理服务。

前期部应对委托人的满意度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分析,对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的执行情况和咨询人自身承担的项目投资决策的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前期部应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及时对项目投资决策的实施规划进行调整,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重新批准后实施。

前期部应负责沟通与协调与项目投资决策有关的相关人之间的接口关系。

前期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按照全咨管理合同和项目投资决策咨询合同约定应该提供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配套实施。

前期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应该完成的项目投资决策审批事项。

前期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项目投资决策请款事项。

前期部的工作应在全咨管理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上开展,及时、准确、完整地将项目投资决策咨询过程中所形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并向总控部移交。

前期部应协助委托人进行国有资金项目有关项目投资决策的审计,包括合同履行期间的过程审计和结算审计等。

前期部应对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履约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成果要求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服从全咨管理部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依据项目投资决策实施规划和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任务书等相关文件编制项目投资决策咨询实施方案,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通过研究投资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财务、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安全、社会稳定性等影响可行性的各种要素,制定拟建项目投资方案;并结合国家、地区、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重大专项建设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及相关审批要求,进行项目方案的分析研究和论证、比选优化,为委托人提供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依据和建议。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负责组织通过对项目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分析,寻找投资机会、鉴别投资方向、选定投资项目,形成项目投资策划咨询(项目投资机会研究)的成果,为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人的投资决策和项目立项提供依据。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负责组织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意向变为战略的投资建议,形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为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人的审批投资项目提供依据。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负责组织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的建设项目选址推荐意见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的进一步论证,形成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选址意见书提供依据。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负责组织通过对项目技术、经济、工程、环境、项目运营等方面的论证和分析预测,提出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的研究结论,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备案提供依据。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负责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安全风险评价、交通影响评价、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评估等专项评估工作。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负责组织对拟建项目建设总投资进行估算,作为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项目建设前期融资方案、经济评价、财务分析、初步资金概算编制提供依据。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内容。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提供依据。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负责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重点阐述项目实施和资金申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建设条件情况,项目完成审批(或核准、备案)情况,以及申请政府专项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等。为项目申请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提供依据。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应按照前期部的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将项目投资决策咨询过程中所形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并向前期部移交。

项目投资决策咨询成果评审

前期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投资决策基本咨询人的组织形式和投入的资源配置情况。

前期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报送的实施方案和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实施方案。

前期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项目投资决策咨询人报送的相关过程成果或文件进行评审。

项目建议书评审应着重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应着重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判断。

项目融资咨询成果评审应着重对资金投资机构的能力和资金来源以及融资方案的风险。

项目投资咨询成果评审应着重对项目融资机构的能力、项目技术和实施风险。

一般规定

全咨管理部宜下设设计部,统筹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

设计部应依据全咨管理合同和设计部的岗位职责及分工,对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勘察设计的咨询服务和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服务进行策划、执行、监督和控制,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工程勘察设计的咨询一般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和工程设计等专业咨询业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应包括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管理及全咨管理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如咨询人具有相应资信、资质条件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能力时宜优先由咨询人实施;也可由咨询人协助委托人委托一家或多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共同实施,其中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应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依据分工承担相应责任。

设计部的部门负责人宜具备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注册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相关经验和能力。

设计部及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应负责协助委托人按规定完成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需要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

设计部应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实施规划,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设计部应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任务书,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应配合设计部的工作安排,协助完成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全咨管理实施规划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

设计部应建立由工程勘察设计各相关人共同参与的协同管控机制,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为委托人提供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服务。

设计部应对委托人的满意度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分析,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的执行情况和咨询人自身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控制。

设计部应按照勘察任务书检查勘察工作实施情况,分析进度偏差,进行勘察质量控制,一般包括对勘察外业工作实施的规范性进行管控、对勘察内业工作成果的质量进行审核、对整体勘察工作进度进行监控。

设计部应按照设计任务书检查设计工作实施情况,分析进度偏差,进行设计质量控制,一般包括对设计输入、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输出、设计确认的控制等。

设计部应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及时对工程勘察设计的实施规划进行调整,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重新批准后实施。

设计部应负责沟通与协调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相关人之间的接口关系。

设计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按照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合同的约定提供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配套实施。

设计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应该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审批事项。

设计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请款事项。

设计部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参与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和技术谈判、审查和确认供应商图纸资料、协助处理采购过程中相关设计与技术问题、参与关键材料设备检验。

设计部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说明设计意图,明确设计要求,提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对施工技术的要求。

设计部应督促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做好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协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遇到的与设计有关的质量和技术问题;按合同变更程序进行工程变更管理,审核变更并提出变更的审查意见和建议;根据施工需求组织或实施设计优化,组织关键部位的设计验收管理工作。

设计部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依据相关技术规程、设计技术指标等要求,编制工程调试方案和项目试运行技术文件。

设计部应针对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至项目竣工后运营阶段的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对技术管理过程实施效果分析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关报告。

设计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应组织专题讨论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或意见,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设计部的工作应在全咨管理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上开展,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所形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并向总控部移交。

设计部应协助委托人进行国有资金项目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审计,包括合同履行期间的过程审计和结算审计等。

设计部应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履约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工程勘察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应依据现场测绘、勘探所得到的原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绘成图件,编制出能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的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可作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方案设计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应依据已批复的规划成果和项目立项阶段成果的要求,体现设计理念,实现建设意图,方案文件应作为初步设计的依据。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应依据通过的方案设计成果及工程勘察报告,确定建设规模、各专业主要设计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限额设计和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政府部门或委托人组织的审查以及投资概算编制、设备采购、施工图设计和前期施工准备的需要。

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应依据审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落实施工图设计合同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招投标、材料订货、主要设备加工和现场施工的要求。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应配合委托人对承包人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进行招标采购等工作,并对承包人和供货商的选择提出专业建议。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应按照前期部的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所形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并向设计部移交。

设计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人的组织形式和资源的配置情况。

设计部应组织进行方案设计评审,对方案进行比较或专题研究,需要时组织专家论证会,为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设计部应组织进行初步勘察设计评审,需要时组织专家论证会,对初步勘察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审。

设计部应组织进行详细勘察和施工图设计评审,对详细勘察和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经济性、可实施性、安全性进行评审。

设计部应组织进行报批报建的技术评审,对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设计部应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技术评审,对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完整性,合同履约完整性,工程质量进行审查。

设计部应组织进行试运行的技术评审,对包括检查实际系统的特性和系统或目标产品运行使用的技术规程,检查所有的系统和保障硬件、软件、人员、技术规程和用户文档准确反映系统的部署状态,运行准备状况,工程质量状况,运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后期维修保养和使用方案准备情况等。

设计部应组织进行系统调试的技术评审,应依据设计图纸、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规范制定调试方案,协调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及时解决调试相关问题;系统联动调试应在各子系^v^立调试完成后进行。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设计部应当协助委托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般规定

全咨管理部宜下设工程部,统筹工程监理服务的管理活动。

工程部应依据全咨管理合同,对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监理服务和工程施工的其他活动进行策划、执行、监督和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目标。

工程监理人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如咨询人具有相应资信、资质条件与工程监理相应服务能力时宜优先由咨询人实施;也可由咨询人协助委托人委托一家或多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服务单位共同实施,其中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应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依据分工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部的部门负责人宜具备工程相关注册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相关经验和能力。

工程部及工程监理人应负责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建设阶段的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

工程监理服务管理策划

工程部应编制工程监理实施规划,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工程监理实施规划应将工程监理人的项目组织、风险管理、合同管理、过程控制、资源管理、竣工验交、项目考核、项目文化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从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等方面进行要求和规范。

工程部应编制工程监理服务任务书,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工程监理人应配合工程部的工作安排,协助完成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全咨管理实施规划和工程监理服务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

工程监理服务管理实施

工程部应建立由工程施工阶段各相关人共同参与的协同管控机制,在工程建设阶段,为委托人提供工程施工期间的管理服务。

工程部应对委托人的满意度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分析,对工程监理人的执行情况和咨询人自身承担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工程部应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及时对工程监理实施规划进行调整,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重新批准后实施。

工程部应负责沟通与协调工程施工有关的相关人之间的接口关系。

工程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按照全咨管理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提供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配套实施。

工程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应该完成的工程监理服务审批事项。

工程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工程监理服务请款事项。

工程部应在对工程监理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绿色建造与环境以及风险的监督和控制。

工程部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变更进行预测和影响分析,并及时提出应对意见和建议。

工程部的工作应在全咨管理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上开展,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并向总控部移交。

工程部应组织工程监理人协助委托人进行国有资金项目有关项目建设阶段的审计,包括合同履行期间的过程审计和结算审计等。

工程部应对工程监理人履约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形成考核评价报告。

工程监理服务成果要求

工程监理服务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工程监理服务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执行。

工程监理人应派驻工程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并配备满足咨询工作需要的必要资源。

工程监理人应为咨询人提供项目前期场地开发及施工准备的工程监理服务服务。

工程监理人应依据工程监理实施规划和工程监理服务任务书等相关文件编制工程监理实施方案,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工程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第一次工地会、开工令签发、监理例会等,协调工程建设相关人的关系,对工程沟通协调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工程监理人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人员资格,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为工程提供服务的实验室,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组织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采用见证取样、平行检验、旁站、巡视、验收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工程监理人应负责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编制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比较分析实际完成量和计划完成量,审核竣工结算等,对工程投资造价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工程监理人应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比较分析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等,对工程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工程监理人应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资格及机械设施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审查施工专项方案等,对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工程监理人应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接触、终止等事宜。

工程监理人应按照工程部的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并向工程部移交。

工程监理人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设备采购与设备建造的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工程监理人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工程收尾管理成果要求

工程监理人应依据工程监理实施规划相关成果编制工程收尾实施方案,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工程监理人应组织工程预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委托人批准执行。

工程监理人应组织项目收尾文件资料移交。

工程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组织向有关部门提交项目竣工备案资料。

工程部应组织竣工验收,并审核竣工验收报告书,经总咨询师审核后,报委托人批准执行。

工程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资产接收工作。

工程监理人应组织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材料,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工程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竣工决算。

工程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项目保修期保修合同,确定保修范围、期限、责任与费用的计算方法。

工程监理人应组织定期回访,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协助委托人妥善处理。

工程监理服务成果评审

工程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工程监理人的组织形式和资源的配置情况。

工程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工程施工各咨询人报送的实施方案和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实施方案。

工程部应审核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过程文件或成果。

工程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工程施工各咨询人报送的相关过程成果或文件。

工程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工程施工各咨询人报送的相关过程支付申请。

工程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工程施工各咨询人报送的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处理方案。

一般规定

全咨管理部宜下设招采部,统筹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

招采部应依据全咨管理合同和招采部的岗位职责及分工,对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招标采购的咨询服务和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服务进行策划、执行、监督和控制,保证项目的招标采购质量。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一般包括招标代理咨询、材料设备采购咨询等专项咨询业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应包括对工程招标采购咨询的管理及全咨管理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有关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人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如咨询人具有相应资信、资质条件与工程招标采购咨询能力时宜优先由咨询人实施;也可由咨询人协助委托人委托一家或多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单位共同实施,其中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单位应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依据分工承担相应责任。

招采部的部门负责人应具备工程招标采购相关资格及相关经验和能力。

招采部及工程招标采购咨询人应负责协助委托人按规定完成工程招标采购过程中需要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

工程招标采购管理策划

招采部应编制工程招标采购实施规划,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招采部应编制工程招标采购咨询任务书,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人应配合招采部的工作安排,协助完成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全咨管理实施规划和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

招采部应配合总控部编制全咨管理总结报告。

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实施

招采部应建立由工程招标采购各相关人共同参与的协同管控机制,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和项目运营维护等四个阶段,为委托人提供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服务。

招采部应对委托人的满意度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分析,对工程招标采购咨询人的执行情况和咨询人自身承担的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控制。

招采部应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及时对项目运营维护的管理策划方案进行调整,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重新批准后实施。

招采部应与协调工程招标采购工作有关的所有相关人之间的接口关系。

招采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应该完成的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审批事项。

招采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工程招标采购咨询请款事项。

招采部应重视工程招标采购全过程的各种信息收集和管理,充分了解各个潜在中标人相关信息,建立起相应的工程招标采购数据库: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的选择时,咨询人应做好实地考察、评价等工作,客观、公正的提交其评价报告。

招采部的工作应在全咨管理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上开展,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工程招标采购过程中所形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并向总控部移交。

招采部应协助委托人进行国有资金项目有关工程招标采购的审计,包括合同履行期间的过程审计和结算审计等。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成果要求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应纳入到全咨管理部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

工程招标采购策划阶段,工程招标采购咨询的成果一般包括确定招标采购策略、选择招标采购方式、完成招标采购策划,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工程招标采购手续。

工程招标采购编制阶段,工程招标采购咨询的成果一般包括明确招标采购主要条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控制价、合同示范文本等工作。

工程招标采购组织阶段,工程招标采购咨询的成果一般包括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组织答疑和澄清,组织现场踏勘,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等。

工程招标采购清标阶段,对需要清标的项目,工程招标采购咨询的成果一般包括编制清标报告等。

工程招标采购定标阶段,工程招标采购咨询的成果一般包括定标和签约。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人应配合提供相关的报批报建资料,协助招采部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建设手续。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成果评审

招采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项目工程招标采购咨询人的组织形式和资源的配置情况。

招采部应审核工程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招采部应审核工程招标采购文件。

招采部应审核工程招标采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等。

招采部应审核工程招标采购示范合同。

工程招标采购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依据相关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一般规定

全咨管理部宜下设造价部,统筹工程投资造价的管理。

造价部应依据全咨管理合同和造价部的岗位职责及分工,对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投资造价的咨询服务和工程投资造价的管理服务进行策划、执行、监督和控制,保证工程投资造价的质量。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一般包括投资估算编制、概算编制、预算编制、限额设计造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服务、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编制以及工程投资造价信息咨询服务等专业咨询业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如咨询人具有相应资信、资质条件与工程投资造价咨询能力时宜优先由咨询人实施;也可由咨询人协助委托人委托一家或多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工程投资造价咨询单位共同实施,其中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工程投资造价咨询单位应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依据分工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投资造价的管理应包括对工程投资造价咨询的管理及全咨管理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有关工程投资造价的管理。

造价部的部门负责人宜具备工程投资造价类注册工程师及相关经验和能力。

造价部及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负责协助委托人完成工程投资造价的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

工程投资造价管理策划

造价部应编制工程投资造价实施规划,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造价部应编制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任务书,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配合造价部的工作安排,协助完成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全咨管理实施规划和各单项咨询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

造价部应配合总控部编制全咨管理总结报告。

工程投资造价管理实施

造价部应建立由工程投资造价咨询各相关人共同参与的协同管控机制,在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中,为委托人提供工程投资造价咨询的管理服务。

造价部应对委托人的满意度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分析,对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的执行情况和咨询人自身承担的工程投资造价的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造价部应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及时对工程投资造价的管理策划方案进行调整,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重新批准后实施。

造价部应协调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与项目所有相关人之间的接口关系。

造价部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应该完成的工程投资造价咨询审批事项。

造价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工程投资造价咨询请款事项。

造价部应组织工程量清单编制,确定招标拦标价、参与投标文件的造价评审和造价谈判、审查和确认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协助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相关造价问题。

造价部组织施工现场的变更、工程量签收和工程索赔工程量等工作,根据施工需求组织或实施设计优化,组织关键部位的工程投资造价验收管理工作。

造价部应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竣工决算工作。

造价部应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造价部应定期根据计量与支付台帐和造价动态管理分析报表,与财务部门进行财务数据的核对,保证工程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一致,形成工程投资造价信息化库。

造价部应进行工程投资造价动态管理,提交工程投资造价全过程管理报表和投资造价预警报告。

造价部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变更进行预测和影响分析,并及时提出应对意见和建议。

造价部的工作应在全咨管理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上开展,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工程投资造价咨询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并向总控部移交。

造价部应协助委托人进行国有资金项目有关工程投资造价咨询的审计,包括合同履行期间的过程审计和结算审计等。

造价部应对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履约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成果要求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执行。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应纳入到全咨管理部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

项目立项阶段,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编制投资估算,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资金申请报告时不断修正等。

项目建设准备阶段(勘察设计),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编制设计方案经济比选与优化文件、限额设计造价要求文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项目合约规划、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清标及报告、合同谈判备忘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拟采用的合同形式和合同范本等。

项目建设准备阶段(招标采购),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编制招标采购清单、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协助委托人进行清标和组织编制回标分析报告,协助委托人进行合同谈判,协助委托人组织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等。

项目建设阶段(施工),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负责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审核和合同价款调整、合同风险管理、工程变更造价测算、索赔处理、签证审核、询价与核价报告和审核意见、施工方案优化建议、各方案对应工程投资造价的编制与比选、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控制动态管理分析报表和报告等。

项目建设阶段(竣工),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等。

项目运营维护阶段,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负责项目后评价编制、项目投资造价绩效评价编制等。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配合提供相关的报批报建资料,协助造价部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手续。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应按照造价部的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工程投资造价过程中所形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并向造价部移交。

工程投资造价咨询成果评审

造价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项目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的组织形式和资源的配置情况。

咨询人应组织工程投资造价咨询各阶段成果的评审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咨询人应审核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人配合提供的报批报建相关资料。

咨询人应审核投资估算成果,控制投资估算不超出委托人控制性指标的合理调价范围。

咨询人应审核初步设计概算成果,控制初步设计概算不超出投资估算控制性指标的合理调价范围。

咨询人应审核施工图预算成果,控制施工图预算不超出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性指标的合理调价范围。

咨询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关键性造价问题,应组织托为人委托的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题讨论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或意见,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咨询人应依据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合同的约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

一般规定

全咨管理部宜下设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或根据专项咨询的业务特点将其管理合并入其他相近业务管理部门,统筹项目专项咨询的管理。

全咨管理部应依据全咨管理合同和专项咨询管理部的岗位职责及分工,对合同中约定的专项咨询和专项咨询的管理进行策划、执行、监督和控制,保证专项咨询的质量。

项目专项咨询一般包括项目政策法律、项目产业、项目融资、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财务、项目信息、项目风险、项目绿色建筑、项目工程保险、项目资产评估、项目后评价等专项咨询业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项目专项咨询的管理一般包括对项目专项咨询的管理和全咨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与项目专项咨询有关的其他管理服务。

项目专项咨询人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如咨询人具有相应资信、资质条件与项目专项咨询能力时宜优先由咨询人实施;也可由咨询人协助委托人委托一家或多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项目专项咨询单位共同实施,其中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应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依据分工承担相应责任。

专项咨询管理部负责人宜具备相关资格及相应能力和经验。

专项咨询管理部和项目专项咨询人应负责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

项目专项咨询人宜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和项目运营维护阶段适当时机介入相关工作。

项目专项咨询人宜派驻咨询机构在现场,并配备满足专项咨询工作需要的必要资源。

项目专项咨询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执行。

项目专项咨询工作应纳入到全咨管理部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

项目专项咨询人应依据项目专项咨询的管理策划相关成果编制项目专项咨询实施方案,经总咨询师审核后,报

最新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优质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书议定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限用于_________项目的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所需费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贷款利息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三条如贷款项目撤销,甲方应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无力偿还时,由甲方主管部门负责偿还。

第四条甲方贷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再办理申请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本协议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甲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主管部门:_____(公章)

乙方审批单位: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盖章)

最新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电力施工合同优质篇十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第五章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第六章 监理单位的权利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第七章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第八章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第十章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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