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案例16篇)

时间:2023-10-23 09:58:42 作者:MJ笔神 热门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案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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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全面预防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街道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决策部署。把农机安全监管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以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基层网格队伍为基础,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智能应用平台为依托,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健全覆盖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服务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机制,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把乡村两级农机安全生产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承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辐射效能。利用居委会(场)已建立的综合网格,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队伍“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熟悉群众”的优势,组织网格员配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工作有效聚力,打通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最后一公里”,为提升农机本质安全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

职责任务。

(一)居委会(场)级网格工作职责。

1.在居委会(场)两委的统一领导下,配齐农机安全协管员,组织农机协管员和网格员科学合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排查工作负责本网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2.编制本网格《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责任人、监管区域、监管的农机服务组织、驾驶员和农业机械等内容,建立本网格监管档案,做好台账登记、安全宣传、信息上报等工作内容。

1.各居委会(场)农机安全协管员要联合网格员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排查,掌握网格内农机经营服务单位和农机拥有量及所有者、使用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工作。

2.对发现的网格内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提醒并准确上报,全程跟踪反馈,实现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3.面向监督管理对象和农民积极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农机安全监管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各居委会(场)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细化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

(二)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在“条块结合”的前提下,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级网格的职责区域范围,落实网格内每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职明确、责任到人。按照“一员多用”思路,加强农机安全协管员、网格员农机安全监管政策法规学习及其业务能力的综合培训,着力提升农机安全协管员、网格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机制,确保实效。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督导、考核,将其纳入年度对乡镇安全生产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绩效考核目标体系。配齐、配强农机安全协管员、网格员,制定农机安全协管员、网格员绩效奖励制度,通过“以奖代补”、“举报奖励”等形式,充分调动农机安全协管员、网格员信息采集的积极性。探索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机制,鼓励将考核情与农机安全协管员、网格员待遇挂钩。

(四)强化管理、严格报送。各居委会(场)要及时向街道农村工作局报送监管示意图、监管对象清单和监管責任清单等,辖区内网格负人扎实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办理工作。

(五)深入宣传,营造氛国。各居委会(场)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各农机经营服务单位、农业机械所有者要按照网格化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农机安全协管员、网格员开展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在网格内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实际,强化宣传,不断。

总结。

推广先行地区的新举措和鲜活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开展,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有机结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网格化监管、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网格化管理,实现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监管网格,以各村(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各镇(街)所辖区域为独立的二级网格;县管辖范围为三级网格,每一级网格根据划分情况形成本辖区的网格化管理图,所有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并明确监管职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

(二)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完善监管名录,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年度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部门监管责任,根据"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加强责任意识,落实责任机制,健全监管名录,加强过程监管。三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压实农产品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查处。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20xx年印发的《凤冈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13个重点品种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的主体,要强化生产过程监管,规范农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指导做好生产档案记录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对监管对象的年度巡查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100%。镇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有效惩治和震慑不法分子。

校园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记录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管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街道、社区、企业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管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金门路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光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办主任贾安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为单元建立1个二级网格,以社区为单元建立9个三级网格,以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小区)和商业楼宇为单元,建立基层网格,作为网格化管理终端节点,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把网格化管理科学涵盖到每个点。

四、实施方法。

1.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6.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1.在本社区按路段为单位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区;。

2.确定每个责任区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全面抓好责任区内的安全工作;。

5.社区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检查,监督指导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五、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街道各分管责任人为责任区和责任科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社区安全管理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社区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社区要成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条块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区域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各社区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网格细化到路段、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楼院,建立第四级和第五级网格,并对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要对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挂牌公示,确定本级网格责任人和上一级网格责任人,与责任区一起在公示牌上注明。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要经常检查责任区内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社区居委会干部、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调度,确保实效。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安监办要对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进度情况每月进行调度,并将调度情况报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各社区安全网格中责任人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将变化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对管区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及网格内人员变动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得力、措施不严格、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在管区内进行批评。对有关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宣传到位,广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培训班、座谈会、黑板报等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隐患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和抗拒执法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建设全国农产品安全区工作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三精农业”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农产品生产及经营行为,增强检测手段和能力,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将各类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控制在97%以上,其中蔬菜及水果、食用菌合格率达到97%以上,畜禽和水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0,水产品孔雀石绿及抗生素等检出率为0,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将禁用、限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作为监管重点,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抓好各项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及农(兽)药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责任追溯等制度,扶持农资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发展,建立农资示范点(窗口),促进农资经营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兽药cmp的'规范经营,建全兽药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公开执法、透明监管,采取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寻找违法案件线索,并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农业执法大队,局属相关单位参加。

(二)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新建一批蔬菜、畜禽及水产品生产基地(园区),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围绕“三精”农业,抓好标准化农产品安全区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加快建设全国农产品安全区步伐。2015年全市计划创建10个千亩以上蔬菜标准化园区,10个奶牛标准化养殖场、20个肉牛肉羊标准化示范场;10个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渔场。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生产,检测设备齐全,规章制度完善,产地、产品全部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

此项工作由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推广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实施。

(三)推进认定认证工作。按照“稳定总量、保证质量、强化监管”的原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做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及监管工作,无公害认证产品到期换证率达到100%;认证产品贴标率达到90%以上;批发市场、超市无假冒的“三品一标”农产品,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0个。其中西夏区、金凤区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各1个;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各2个。加强认证监管,对重点产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不合格“三品一标”产品及套用标志标识、冒充品牌产品等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无公害产地年检制度,全面完成已认证产品的到期换证工作;帮助、指导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行业协会等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高标识加帖率,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展品牌产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防范风险。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及主要农产品。积极配合做好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认真完成区、市下达的各项农产品质量检测任务。加大对基层农产品检测站点的监督,开展日常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督促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完善三级检测网络体系。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点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人员的稳定、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联网。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双认”工作,提高检验检测结果的使用价值。督促其做好自律检测并落实检测记录和结果公示等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相关工作实施。

(五)大力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全力推进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抓好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同时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全面开展农残检测工作,超市上架的每个蔬菜品种必须实现批批必检的目标,同时公示检出结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索证入市”情况的督查,督促经营者索要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检证明;大力推行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检测结果公示等制度,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对检查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源头追溯和责任追究;对相关制度执行不规范、不按要求进行自检、委托检测和建立索证票等制度的市场主体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整改甚至停业整顿。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产品生产经营诚信企业,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继续抓好基地产品二维码试点工作,扩大使用范围。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牵头负责。

(六)加强奶站监管和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监督。继续加大对生鲜乳专项整治的力度,重点抓好对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的检查整治,努力规范生鲜乳收购及运输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及收购销售抗生素超标等不合格生鲜乳的违法行为。使生鲜乳收购站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的查出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奶站标准化建设,指导奶站建立和完善检测仪器设备,切实抓好奶站“两证一单、三记录一合同”制度落实,督促企业、奶站、农户之间签订购销合同与质量安全协议;继续推进奶牛“出户入园”,确保生鲜乳监管不留死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强化养殖、屠宰、运输、市场各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力度,对上市交易和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产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泔水饲喂畜禽等违法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行为,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上市猪、牛、羊肉及禽类产品安全。

此项工作由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牵头负责,畜牧推广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相关工作实施。

(七)进一步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确保县以上城市生猪、牛羊和家禽进点屠宰率分别达100%、98%和98%;病害畜禽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立完善对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支持屠宰企业发展“产销一体化”,加强外来肉品的监管,不断推进畜禽屠宰企业落实肉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及“瘦肉精”检测工作,建立肉品质量全程监控追溯体系;进一步推进畜禽屠宰厂项目和“放心肉”示范店的建设工作。加大对畜禽定点屠宰场改造升级支持力度,全面推进畜禽定点屠宰项目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屠宰及肉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与市场监管、食药、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依法查处畜禽定点屠宰违法案件,重点打击和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的私屠滥宰窝点和注水肉,特别是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不留死角,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运行管理机制。落实人员,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真正发挥乡镇(街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作用。

(二)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农产品质量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实行农产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生产基地(养殖场)进行全面登记,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辖区农户、社员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三)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继续深入开展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三品”、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行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针对禁限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和容易出现隐患的蔬菜、水果、肉类等产品,采用关口前移、打防结合、检打联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质量安全问题及产品,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情况予以记录,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吊销许可证照,引导和规范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

(四)健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工作程序,建立反应快速、部门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问题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反应、查清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稳妥、高效地处置质量安全事件,保护农业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五)抓好培训宣传。开展对农业部门监管和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法律水平和监管监测能力。组织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银川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及种植养殖标准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对执法人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加强岗前培训和定期强化培训,对农产品监管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40个小时。要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等方式,加大力度宣传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取得的成效,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引导健康安全消费,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星级评定、协会自治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活动。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各监管责任单位定期通报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通过考核促进工作。采用平时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生产加工环节:要以白酒产品为监管重点,特别强化对散装白酒消费旺季的监督检查。一要检查生产单位的生产资质,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必须取得《备案证》。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生产场所是否干净整洁、是否与污染源保持有效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三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有规定必须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的应当重点检查落实情况。四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对生产过程、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五要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建立落实食品出厂检验制度,是否对产品出厂实施批批检验,企业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小作坊是否落实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的法定义务。六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实施人员健康管理。七要检查产品标签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八要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单位特别是散装白酒和月饼生产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0)的规定,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禁止在生产的食品中添加药品,但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对月饼生产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充分运用抽检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流通环节:要农贸市场、集市为重点区域,以糕点、糖果、饮料、白酒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一是经营者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或小食品经营店备案证,许可证(备案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二是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三防”设施使用情况。三是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四是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餐饮环节:以学校食堂及周边、农家乐、餐饮单位等场所为重点,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扎实抓好国庆期间农村坝坝宴备案指导工作,餐饮单位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食药安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食品监管,严厉打击“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的安全管理,维护广大用户的利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我单位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等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二)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七)配合气瓶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在充装工作中绝不充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瓶:

(一)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二)非自有产权气瓶、非托管气瓶;

(三)制造日期无法确认、报废气瓶或使用年限超过规定的气瓶;

(四)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期限的。

我单位郑重承诺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充装单位(盖章)。

充装单位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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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充装、使用的安全监管,杜绝超期、废旧等不合格钢瓶的流通、使用,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平安为目标,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供应(站)点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消除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气瓶报废与固定充装制度的落实等工作,实现气瓶整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防止和减少气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和消除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确保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是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企业制造的合格钢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充装站进行充装,力争将废弃停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全部收回。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

(二)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

(三)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违法行为,主要是按规定应检测而未检测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主要集中于液化石油气站、其他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及个人)和应淘汰而仍在使用的老旧钢瓶(螺丝瓶、使用以上的'钢瓶、外表破损严重的钢瓶)。

(四)对家庭自用的老旧钢瓶进行回收或以旧换新。

四、实施步骤。

此次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4日―4月30日。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宣传动员,并组织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二)执法查处、整改完善阶段。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派出监管人员,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涉及的有关企业和单位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对涉及的个人依法进行追究;对超期未检测和应报废而未报废的老旧钢瓶坚决予以查封、扣押;对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单位坚决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强制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取缔关闭;对使用单位(或个人)上缴及执法部门没收的老旧钢瓶予以回收销毁。

(三)验收巩固阶段。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充装、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完善情况进行验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

五、责任分工。

(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活动的牵总协调工作,并牵头负责对非法充装、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负责组织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充装超期未检测、报废、翻新、私自焊接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钢瓶的充装站依法予以查处;对未经许可而进行非法充装的单位,会同各乡镇(园区)、公安、住建、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2、负责对餐饮经营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非法行为进行查处,住建、工商、安监、公安、食药监、城管、教育、商务、卫生等部门负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抽调专人予以配合。

3、负责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的监督管理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工作,并对所有收缴的废旧钢瓶进行技术报废处理。

4、负责组织家庭自用废旧钢瓶的回收和以旧换新工作。

5、负责以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对使用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危害性广泛宣传。

(二)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对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进行查处和燃气企业的行业管理,会同县公安、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各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全县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分布设置方案,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包括流动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

(三)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各村(居)委会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全力开展宣传发动和非法经营、充装点的排查工作,督促辖区内经营液化石油气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到有合法资质的充装站充装液化石油气,并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托管到合法充装站,及时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检验,确保使用安全。负责配合质监部门开展家庭自用废旧钢瓶回收和以旧换新工作。

(四)工商部门负责配合住建、质监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经营环节进行检查;配合住建、质监、公安部门对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取缔。

(五)安监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检测而未检测的,及时移交质监部门处理。

(六)公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合法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资质,严格执行充装有关要求,禁止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必须按时进行检验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确保钢瓶使用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液化石油气供应点的设置及家庭自用气瓶的托管和废旧气瓶回收等工作。

(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本行业钢瓶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使用不合格钢瓶,自觉排除安全隐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质监、住建、安监、工商、公安、食药监、城管、商务、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专项整治牵总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履职、密切协作,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舆论宣传,鼓励群众举报。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尤其是质监部门要宣传好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以及使用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危害性和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常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对非法经营、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一经查实,由有关部门联合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依法收缴,鼓励以旧换新。质监部门要向社会发布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对个人使用废旧钢瓶进行回收;鼓励各液化石油气加气企业对群众上缴的废旧钢瓶进行以旧换新。

(四)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犯罪。质监、住建、工商、安监、公安等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取缔非法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包括流动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将非法经营站点现场设备设施进行拆除;依法对非法充装钢瓶进行查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报废钢瓶、螺丝瓶、超期未检验钢瓶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照,从源头上杜绝充装隐患钢瓶的行为。对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五)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信息畅通。专项整治期间,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场整治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收到实效;要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被抽调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服从统一指挥,集中精力投入整治工作。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情况收集和数据统计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和反馈。

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于4月26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书面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实施方案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的作文985废物引进计划

众所周知,石油资源是世界稀缺资源之一,我国的资源数量更是少之又少,随着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石油能源供不应求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我国相关企业不仅要从油田开采方面下功夫,还要提升石油的质量,保证单位产量的资源能够持续使用的时间更长。然而,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很多石油企业都忽视了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对入场物资更是缺乏严格的管理,不利于保证石油的质量,甚至阻碍了企业今年经济效益的提升。针对这样的现象,本文就简单阐述一下对油田入场物资进行质量监督与检验的积极意义,并提出有效的监督检查方式,保证石油的高质量,帮助企业取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入场物资管理和质量监督是任何一个行业都要实施的管理工作,但是由于石油行业的特殊性,使得人们常常忽视这部分工作的重要意义。入场物资质量从一定程度上而言,决定着石油生产的好坏,与开采、制造、生产缓解也密切相关,石油开采属于井下作业,物资的质量达标,也能够更好的维护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因此,对入场物资开展严格的检验和测量,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资金花销,提高企业的资源开采量,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好的声誉。与此同时,石油企业生产使用的物资多样,需求量大,材料复杂,难以控制,随着市场对石油资源质量要求的提升,对入场的物资实施检验也就成为了大势所趋。对此,在物资入场的时候,必须通过先进的技术加强检测质量,确保物资100%符合检验要求。质量监督部门还应当不定期的进行抽查检测,确保其质量合格。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为石油企业提供更强大的动力,吸引购买者,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帮助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近年来,由于市场对石油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工作人员长时间的探索,企业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对物资开展入场监督与检验的积极意义,并且通过招投标、质量认可等手段确保物资的质量,使得入场产品在整体上已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入场物资的多样性,对监督与检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油田入场监督人员必须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坚持全程控制的原则,确保没有任何劣质产品,从而严格把关物资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突出“三化”模式,建立健全物资质量管理长效机制鉴于物资质量管理时效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企业应该积极将质量责任意识内化于心,努力推动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生产经营大发展。例如,辽河金马油田开发公司为了进一步明确入场物资质量管理监督,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划分监督人员的职责。针对产品监督中预先控制、检验控制和使用控制三个环节做出具体的规定,并严格落实物资申报、检查等各个环节,规定质检部门为质量认定的第一责任者,从而确保物资质量达标。

(2)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物资入场过程已经不是产品购入的第一环节,想要省去中间的繁杂步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质量源头加强把关,强化质量监督与检验工作,为事后的环节做铺垫。对此,油田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化档案,制定具体的物资准入标准,一旦查出有物资不合格,就必须禁止购买,从各家厂商中选取质量好的物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并组织技术专家开展质量监控,实施量化考核,保证油田入场物资的质量水平,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3)从根本上把握物资质量控制物资入场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石油开采水平的首要环节,在现场实施监督和检验也是强化管理的主要对策。为了确保入场物资的质量,就必须坚持全面监督,强化入厂验收、产品抽检和现场监督环节。严把入厂质量检验关,定期对物资进行抽样检验,并提高监督人员的技术能力,对不同的物资进行分类检测,设立专门的检验机构,最大限度的降低工作的损失。(4)通过专项治理多方位提升物资质量专项治理是确保入场物资质量的关键环节,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实施检测,对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波动性大的物资开展集中检查,根据最终的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企业还要建立物资入场监督检验档案,做好资料的存档工作,并通过图片做出分析,为日常的监督供作提供更多的依据,确保入场物资的管理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

3、结语。

综上所述,入场物资质量监督检验是油田开采和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油田产能建设的不断扩大,入场物资的数量和种类都变得愈加多样化,想要保证油田开采石油的质量,就必须完善入场监督检验工作,把产品质量监管放在首要位置,对重点物资开展检查,制定合理的检验方法,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逐步提高检验者的综合素质和检测技术,确保入场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孙瑞华,黄丽媛。油田质量监督检验业务经济效益的量化[j]。油气田地面工程,2013,01:4—6。

[2]付颖。浅谈油田企业采购物资质量监督的有效途径[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13,12:25—27。

[3]曹健。对油田物资供应质量控制有效性的思考[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7,03:17—21。

[4]向浩。健全体系促管理强化监督提效益——胜利油田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创新实践篇[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9,12:28—32。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各市、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围绕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运输市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的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和落实“一岗双责”,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监督到位、奖惩严明、装备经费有保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监管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七)制定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确定应急队伍和车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第五条各级运管部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第七条各级运管部门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安全管理机构应有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办公设备;安全工作经费及安全奖励经费纳入单位财政预算,不少于1.5%。

第八条运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要把分管工作同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第九条各级运管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的原则,层层落实、分解安全生产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与各市、省直管县运管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市运管机构与本辖区的管理机构和直管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县(区、市)运管机构与本辖区的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四章安全监管工作内容和检查要求。

第十条运管机构在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经营者实施行政许可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妥善归档保存;按照核准条件办理各种牌证并如实规范填写,签名负责;对条件不符、手续不齐、资料不全的不予办理;对过期失效或被取消的牌证及时收回,对无法收回的及时申明撤消或作废。

第十一条营运车辆审验时应对车辆违章记录,车辆术档案,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动态监控装置情况,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进行审查,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运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及其评审、考核人员在对企业资质及等级评定、考核等资料审查、现场审核过程中,应客观、公正地按条件逐项审查并签名负责,出具真实的评审考核结论,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上报组织评审或考核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督促其落实。

第十三条运管机构应加强对驾驶培训学校教学的监督,督促其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培训,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严格培训学时记录仪的使用,建立健全学员培训档案。同时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的管理。

第十四条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发证工作。市级运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建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发证档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上岗资格考试申请表、考试记录,上岗资格证、驾驶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记录等。

第十五条严厉整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

第十六条切实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执法效能。推进运政执法全程监控等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运输执法中的应用,提高安全管控能力。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全面推进违法记录转递工作。推动将运输车辆安全违法记录与运输公司资质、安全评价等级、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等挂钩。

第十六条各级运管机构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上级管理机构对下一级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的方式可采取上门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检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监督责任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货物运输企业、驾驶培训学校、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其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主要内容见《道路运输行业日常监督检查表》每次检查应至少抽查其中三项内容。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还应检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

第五章信息宣传。

第二十条各级运管机构要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报送各种安全。安全信息包括:重点时段(春运、黄金周、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等)工作总结、典型材料、简报等。

第二十一条积极拓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渠道,建立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道路运输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运输的良好文化氛围。

第六章事故的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地填报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运输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造成重大危险品污染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及时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报告。

第二十五条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级运管机构要向省局作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及时约谈相关运管部门负责同志。

第七章应急组织和指挥。

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第二十九条成立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领导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协调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第三十条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道路运输应急队伍。组织安排应急保障所需车辆、人员、物资、设施、设备。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储备做到领导责任、车属单位、车牌号码、驾驶人员、带队人员“五落实”

第三十一条各级运管机构应根据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演练。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

各级运管机构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预算。

第三十二条各级运管机构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第三十三条及时收集、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形成信息快报,向政府应急信息发布机构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开展应急保障宣传工作。

第八章考核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依据《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考核。

第三十五条严格责任考核,对运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暗访和考评。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运管机构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4)奖优罚劣。

第三十七条考核的主要内容。

(1)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各级运管机构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制定修订不同时期考核标准,标准应包含上一条所述主要内容。

第三十九条考核的等次。

根据考核内容的执行情况,将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四十条奖惩办法。

(1)各单位每年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奖励。

(2)发生两次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先进单位考核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本规定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试论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我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277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98家,食品经营单位17249家,餐饮服务单位9267家,“三小”食品经营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7767家。,实现产值331.7亿元(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占全市生产总值40%。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四有两责”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食品安全“三项创建”工作规划(-)》,市食药监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和食安办联合转发《陕西省食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市、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近五年来,全市未发生三级及其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职责明晰,成效明显。

一是优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原市质检、工商、食药监局分别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市食药监局承担,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设立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法规科,强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进除汉台区、经济开发区外十个县食药监督机构改革,将县级工商、质检、盐务和食药监局四局合并,成立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加挂食药监管局牌子。推进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食药监所)机构建设,积极创建镇、街道办食品安全监管示范所。落实了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保证各区域、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去年,全市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模式,开展了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校园食品安全等大规模检查,发现、移送食品安全案件线索54起。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检测经费995.1万元,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7777批次,检查出不合格食品461批次,问题发现率5.8%。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结合“四城联创”,强化“三小”综合整治,有效打击了食品“黑作坊”、“黑窝点”。以来,共查处毒豆芽、毒蜂蜜、毒馒头、毒粉条、假牛肉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349件,大案要案302件,移送司法机关136件。

四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防范问题食品能力。成立市级食品信息投诉举报中心,构建了覆盖市、县区、镇村(社区)的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初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安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和,确保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构建和谐教育事业,维护全校师生的根本利益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在汛期来临之际,为了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要求全校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长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做好迎战各级洪灾的准备,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学校的房屋、院墙、排水和周边环境安全为重点。在现有条件内,确保学校不出灾情,保障校安全度汛;如遇洪水超标,能科学调度、正确指挥,全力组织抢险,力争将洪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防汛工作措施。

日常工作。

1、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汛期安全工作预案,成立汛期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充实应急抢险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好防汛必要的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出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专题教育讲座等形式,把防汛减灾的基本知识传授到每位师生,特别要加强学生的防溺水、防台风、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高温中暑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全校师生防范灾害能力。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新型h1n1流感疫情和季节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晨检制度、缺课追踪制度、校园消毒制度等,严防流行病蔓延。

3、加强安全检查、防范和整改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本校的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院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用电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坚决封闭学校危房,并在重大安全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安排专人值班监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对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等防护工作,对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要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严防化学药品泄漏。

当接到重大汛情预告时。

1、校长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特殊情况下果断停课,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并安排领导带班,领导班子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

3、学校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侵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做好转移准备。重新检查学校校舍门窗关闭情况、化学物品保管情况和学校用电安全情况,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灾情发生。若确实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要立刻上报县教育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便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救灾报灾工作。

1、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2、学校应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校园进行大扫除。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上报,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教育教学工作。

3、学校要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开展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4、抗灾救灾后,学校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下次防汛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三、领导机构与职责。

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机构名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办公电话:

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子成员、各年级主任及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

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预案,指挥全校积极参与洪灾的抢险救灾工作,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保护学校财产,维护社会稳定。

全体人员分工及职责。

校长:

主要职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命令和决策,组织协调各学校的救灾工作。

分管校长: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在灾情发生后,宣传党和国家科普知识、自救、互救等经验方法,提高教职工、学生应对防汛事件的意识,及时向学校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报道事件中的先进事迹。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灾情及抢险救灾。审核洪灾事件内容,负责领导组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存档工作。

教学校长: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学校抢险救灾队伍,及时赶赴现场,组织险救灾队伍抢救伤亡人员和重要物资,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迅速协调卫生医疗部门抢救和安置受伤师生,组织学校进行消毒,防止疾病的发生,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检查,检测学校的饮用水源、食品等。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发生的放大蔓延。

总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资金、物资,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落实,强化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搞好防汛工作物资供应,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班学生的个人安全。

各年级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校门的安全畅通,以便能及时疏散师生,保证车辆的安全畅通。

四、组织应急队伍,备足抢险物资。

要求全校人员人员在灾难面前要有高度的思想觉悟,能招之既来,服从命令听指挥,坚守工作岗位,各负其责,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冲锋在前,有序完成好各自的任务。配备足够的抢险救灾物资,组建抢险队伍。

资金物资准备要求,采取平时救灾、应急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联系好商店,储备好电筒、电池灯泡、铁丝、铁锹、药物、食品等,负责人员一定要提前订好品种,数量、调取方法等,尽量做到万无一失,有备无患。

五、突发事件应急行动预案。

按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学校防汛应急领导组根据发生地点,何种实情及大小,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学校防汛应急领导组立即召开领导组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处置工作,确定应急措施,对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防汛工作要昼夜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学校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室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对校园内交通、通讯、供水、排水、等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等灾害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贮存设施及次生灾害源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采取紧急防范、防护措施。

督促、检查和落实应急人员、物资、资金、食品、医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六、调查处理。

防汛应急处理工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科学有序地进行,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地控制险情。学校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迅速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赶往现场,紧急调集各类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七、其它事项。

事件发生后,学校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放到首位,一定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凡因不负责任造成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防汛事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实施方案

拓展机场安全风险识别途径,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构建安全利益共同体,提升机场安全系统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安全链条的全面把控能力。

形成时时处处事事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告问题,从细微之处消除风险隐患,共筑机场的大安全。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随手拍”活动监督指导,安委会办公室安全质量部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

集团公司各单位及专业公司员工。

(一)报告范围。

涉及机场飞行区安全、航空安保、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危险品管理、地面交通、信息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建筑施工、航务管理、特种设备、职业健康等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安全生产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提升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二)报告方式。

报告可通过两种方式:

微信方式:关注***”公共微信,拍下安全风险照片,将“图片+风险描述+您的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发送至微信账号:

(三)问题整改。

安全质量部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收集的问题进行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区域管理和职能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牵头单位落实整改情况。

牵头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内容,并报安全质量部。

(四)信息反馈。

问题整改后,牵头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部在每周公司安全生产讲评会通报风险报送及整改情况,并向员工回复整改情况。

(五)激励措施。

1.安全质量部对收到的.报告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审核有效的,每条信息可获得50元现金奖励(安全质量部人员报送的信息不参与奖励)。多人针对同一问题重复报告的,按提交时间排序,奖励第一名报告人员。安全质量部在收到信息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报送人领取奖励。

2.安全质量部每季度对提供有重要价值信息的员工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的奖励。

3.根据报送风险数量及等级综合核算得分,年底对单位参与情况进行评比,经活动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一)请各单位配合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质量部、现场运行指挥中心要利用机场安委会、机场共促会、机场运管会平台,党群工作部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宣传和推广随手拍活动。

(二)各单位要加强“安全随手拍”信息管理,要向员工强调报送的内容一律不得对外发布和转发。如因对外发布和转发导致不良后果,将严厉追究当事人与管理人员责任。

(三)各单位做好对随手拍活动改进措施的建议收集工作,反馈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部将不断完善活动机制,充分发挥活动作用。

安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通过考察学习,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设立煤矿企业安全指挥中心的实施方案如下:

根据煤炭企业近几年来发展所面临的安全形势和任务,改革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突出以安全为中心,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有效地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度、措施。煤矿企业设立安全指挥中心,具有“机构独立、责任明确、处置闭合”的特征,明确中心主任由安全副矿长(第一副矿长)兼任。

使安全副矿长真正实现责、权统一,促进煤矿企业由传统的生产调度为中心向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实质性转变,真正形成以安全为中心的煤矿管理机制,确保煤矿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一)、机构设置:

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副主任。

安全指挥中心内设“四科一中心”:

安全监察科、督察落实科、信息处理科:、安全技术科、安全监控中心。

(二)、人员配备。

主任:马有能(安全矿长)。

副主任:宋忠平张华王成瑞杨赖小。

安全监察科:

科长宋忠平。

成员:高复生成青平车艳平赵俊明。

督察落实科。

科长:张华。

成员:霍志雄孙克全。

信息处理科:

科长:张华。

成员:曹小军王海田。

科长:王成瑞。

成员:张小平崔安富王海军刘鹏。

安全监控中心。

科长:杨赖小。

成员:地面值班:苏明丽苏亦婷任孝孝刘燕贺娟娟呼荣荣白牡丹。

井下:任建军李利平薛志东张建云冯永华刘林万武俊生宋保平。

(一)安全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上级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的贯彻落实;

2、负责本矿安全生产年度规划、计划及安全费用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3、负责对本矿安全事项进行审核;

4、负责矿井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信息处理;

5、负责安全隐患处理的督查落实;

8、负责安全结构工资的考核和安全抵押基金的考核兑现。

(二)科室职责。

1、安全监控中心职责。

充分利用监控信息平台,对井上(下)各系统及要害部位的安全运行状态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时,及时报告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同时报信息处理科,信息处理科根据领导批示或工作职责,责成相关区队、科室处理。

2、安全检查科职责。

对矿井所有系统及施工现场进行全天候全面检查,并对重点事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提出处置指令,并提交信息科跟踪处理。

3、信息处理科职责。

对安全监控中心和安全检查科上报的信息进行分类上报,并进行分析,提出处置指令,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指令要明确:处置部门、负责人、时限、标准等),同时提交督查落实科,督办落实。

4、督查落实科职责。

(1)对信息处理科提交事项和监控中心安排事项完成情况进行督办;

(2)对未按时按标准完成指令的单位进行责任追查和责任追究;

(3)对造成重大隐患或非死亡事故的单位进行事件(事故)追究处理;

(5)对全矿月度安全结构工资进行初步考核,对安全抵押基金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有关规定拟定奖罚方案。

5、安全技术科职责。

(1)负责有关安全事项技术审查和审核;

(2)对全矿井各区队提供安全技术服务,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

(3)参与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安全技术问题提出终结意见。

(一)煤矿企业安全指挥中心要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安全控制、应急处置、隐患治理、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及相关图纸。

(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体系。

(三)建立各项工作流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工作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运行体系。

(四)及时与生产系统管理机构搞好信息互通工作,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五)安全指挥中心为企业内设机构,其安全责任不能替代主体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煤矿矿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因此,第一责任者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好职责。煤矿主体企业和煤矿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创造条件,优先保证安全指挥中心的办公条件、人员配备、经费使用等。

(六)、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指挥中心成立工作,结合本煤矿企业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煤矿企业安全指挥中心按新体制快捷、高效运行。

安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矿大力弘扬科技精神。坚持实施科技强安战略,重视和加强安全科技工作,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安全成果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促进安全发展,提高安全生产整体科技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20xx年安全科技活动周将围绕“科技强安,安全发展”主题,着力弘扬科技强安、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安全科普能力建设,普及安全科学知识,倡导安全健康生产生活方式,宣传推**全科技成果,开展安全科技进基层活动,普及煤矿安全科学知识,提升煤矿员工的科技素质,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科技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20xx年5月19日-25日。

四、活动内容。

1、5月19号参加县煤炭局组织的远程教育培训,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学习煤矿综采综掘先进技术。

2、组织技术人员整理近年来石桥煤矿取得科技成果,切实应用到煤矿实际生产中,享受科技成果带来的经济效率、经济效益。

3、组织开展“上一堂安全课,安全科技到基层”活动,给采掘一线员工讲解科学技术在煤矿中的应用,以及科学技术对采掘工程的安全保障作用。

4、5月22号组织开展“查隐患”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科技人员对井下重点领域查找安全隐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技术人员到临近煤矿进行科技成果参观,对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科学管理理念等进行学习借鉴。增强科技强安、安全发展的安全意识。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科技活动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海舰。

副组长:徐克柱陈玉留**德奇。

成员:宁贵富陈军及技术科全体人员。

1.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安全科技活动周是安全科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技术科要紧紧依据科学技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普活动,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安全科学知识,展示安全科技成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2.突出重点。以安全科技优秀成果为重点,向全体员工宣传近年来我矿安全科技取得的成就,结合井下采掘工程重点、难点,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及提高全员科技兴矿、科技保安的安全意识。

3.周密部署,确保安全。技术科认真安排组织好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结合活动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科技活动周的一切活动计划,确保20xx年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有序的开展。

安全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居)委员会、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管理,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台阶,我镇今年力争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为此,制定本创建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镇上成立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5月9日——6月30日)。

1、召开有关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大会,宣布实施方案,宣布创建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宣布义务安全员,安排宣传内容,提出创建活动的要求、目标和任务。

2、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法规。

3、明确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学校、示范社区、村社、企业内容,引导他们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拟定禄市街道社区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单位,山门口村为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创建单位,永财采石场、拦马石煤矿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单位,禄市小学为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单位。

4、制定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的创建内容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7月1日——11月30日)。

1、各村(居)委员和各部门、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职责,实行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

企业各落实一名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和一名安全义务宣传员。

3、对镇辖区内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客运车实行登记注册,建立违章和事故登记表,创建无安全事故驾驶员和安全遵章守纪车辆。

4、设立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警示牌和标语。

5、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义务安全员、车主和特种行业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6、坚持每月、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7、排查隐患,落实责任,坚决整改。

8、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三、检查总结(12月1日——31日)。

1、对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进行检查。

2、按年初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镇所辖单位和村进行年终考评。

3、召开此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年终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二0xx年六月五日。

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安全教育日”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在安全事故、灾害发生时的应急、自救技能,使全校师生能在危急时刻快速有序、安全地疏散逃生,经研究,我校拟于20xx年9月28下午举行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具体方案和要求如下:

连亚恩(学校校长)。

杨毅超冯志刚张学东袁煜东张彩红冯国庆。

各科室主任、年级主任及各班班主任。

刘勇。

连亚恩副总指挥:杨毅超。

各楼道指挥长:杨培娟杜江伟张学东。

杜江伟(南楼)杨培娟(北楼)。

南楼东:周津津李梅萍王智芳。

李胜姨杨国全彭国栋。

张炎高晓英何树芳。

刘亚楠赵文庆杨喜娟。

刘晓杨富强。

王改霞贾伟超王雅星。

李泉李彦红庞红伟。

李丽华翟便丽孟海涛。

刘颖黄金梅杨二妮。

张学东。

各班班主任。

贾晓伟。

葛觉红李凤刘勇。

连亚恩。

杨毅超。

具体负责本班疏散安全工作,负责疏散到操场学生人数的清点及纪律的维持。班主任事先务必要将本班学生根据座位情况及其他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班级的疏散细则。本班学生安全从教室撤离后班主任随后跟班撤离,同时确保无学生在楼内逗留,疏散到操场上的学生,要立刻找到本班位置,并保持安静,班主任清点人数。清点完毕后到总指挥处报告,总指挥做好疏散记录。

警报声响起后,全体学生起立,负责把持前后门的学生要及时将两门打开,班主任及时将本班学生有秩序从前后门疏散。疏散过程中要牢记自己的位置及一些其他细节(如疏散的方向、从座位上起来后凳子的摆放位置、摆放动作等),楼道中不要拥挤、推搡他人,不要蹲下提鞋或系鞋带,提高警惕,预防踩踏。

教学楼实际情况:共有20个教学班,5个教师办公室,分布在南楼1、2、3、4层,北楼1、2、3、4层共有4个出口。全校学生人数997人,教师87人。初三在南北教学楼的一层各有3各班,初二在南楼2、3、4层各有2个班,初一在北楼2、3、4层各2个班,初一初二各班从靠班级最近的楼道和楼梯撤退。

刘勇要求准确地记下教学楼班级逃出的详细时间。

连亚恩。

1、警报发出后,全体师生立即启动《逃生疏散演练实施方案》。

2、班主任听到指令后,第一时间告知学生,现在可能发生紧急情况,请大家不要慌乱,立即按预定方案迅速撤离,撤离过程中听从各引导老师的指挥。

3、引导老师听到警报或疏散指令后,第一时间前往指定岗位指挥撤离。要反复提醒学生:保持安静,不要拥挤,听从指挥,注意安全。学生全部撤离并确定本楼层无学生后,引导老师立即随队撤离危险区域。

4、学生撤离顺序:一、二、三、四楼同时撤离。

5、班主任、参与管理本班教师要自始至终保证本班学生疏散安全。

6、全校师生安全撤离到操场后,班主任立即进行人员的清点,向演练总指挥报告情况,报告内容:某班实际人数,安全撤离人数,报告完毕。班主任老师同时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7、疏散结束,由演练领导作点评,后各班按撤离路线返回教室。

9月28日下午。

1、各班要加强对学生自救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逃生技能、方法。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逃生知识的安全教育。

2、思政处要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疏散演练实施方案的培训,明确岗位职责,熟悉疏散路线,确保疏散演练安全有序进行。

3、各岗位负责教师必须按时到位,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严防演练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酿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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