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心得体会(精选5篇)

时间:2023-09-17 21:06:31 作者:薇儿 纳税实务心得体会(精选5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纳税实务心得体会篇一

学习纳税筹划课程的体会 税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 从存货计价方法看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均匀法、移动均匀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假如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本钱降低,本期销货本钱进步,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假如物价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本钱降低,本期销货本钱进步,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均匀法或移动均匀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

20xx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后进先出法的使用进行了限定,即只有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同时,才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本钱。因此,对企业来说,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只有当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法,否则只能采用别的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下降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最好采用加权均匀法或移动均匀法,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在存货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存货就是低值易耗品,它的计价方法和一般的存货不同。国家税法规定,未作为固定资产治理的工具、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扣除或分期摊销。一次摊销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一次性摊销其本钱;而分期摊销是在领用时先摊销一部分本钱,再在以后分次摊销剩余的本钱。我们可以看出,一次摊销与分期摊销法相比,前期摊销的用度较多,后期摊销的用度较少,从而使企业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选用一次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 从企业销售收进的角度看税收筹划 纳税人假如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进是销售产品的收进,因此推迟销售产品的收进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销售产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产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进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进实现,委托代销产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进。这样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进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即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使企业的收进能够安全地收回。

另外,对于邻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进,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推迟收进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进推迟到下年确认。例如:对于分期收款销售产品来说,对于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进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进延迟到第二年确认。

综上述表明,两项措施的确能为企业获得一笔较大的无息贷款,但在用度开支方面,我们还应多动脑筋,公道节税,如:咨询费以运输发票、业务招待费以订货形式、用户安装费及运输采取直接对用户,不开增值税票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学习,有创新精神,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纳税实务心得体会篇二

一周的“网上纳税申报”实训结束了。在这一周的实训里,我们的专业知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这一周里,我们主要对“1.税务登记、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2.增值税纳税申报;3.消费税纳税申报;4.营业税纳税申报;5.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6.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7.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实务;8.印花税实务;9.城镇土地使用税实务;10.房产税实务和车船税实务”进行深入地学习,使我们既能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又能熟练掌握税务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表等实践操作技能。

在这个学习和联系的过程中,我发现纳税申报是一门实务与理论结合性很强的学科,尽管我学过这门课,但是当我第一次操作具体业务时,觉得又和书上有些不同,实际工作中的事务是细而复杂的,只有多加练习才能牢牢掌握。这次实训最主要目的也是想看看我们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公司实际操作的实务区别在哪里,相同的地方在哪里,如何执行一些特殊的账户,如何会计处理等等。带着这些问题,我在这一周里学学问问,让我对这些问题有了一定的解答,达到了这次实训目的。

通过这次实训,我对税务机关工作和企业会计工作有了较深刻的熟悉。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治理与被治理的关系,决定了纳税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其义务是纳税,税务机关除了依法履行职责之外,应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努力创造一个全社会都能体现公平的纳税环境。企业应依法组织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发展和决策提供信息基础。两者只有实现有效的协调,国家才有稳定的税收来源,企业才有稳定的发展环境。

实训内容中要求我们做到税负最小化、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也是纳税筹划的动机。在此动机下,企业务必要尽可能减轻税负;尽可能减少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成本;尽可能推迟纳税以获得时间价值。这就要求财务会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纳税申报流程,熟识纳税筹划相关程序和理念,最大最多的为企业节税。

通过这次实训也更让我看清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除此之外拥有一颗上进心,进取心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工作中仅靠我们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远远不够,因此我们要在其他时间多给自己充电,在扎实本专业的基础上也要拓宽学习领域。同时在实际的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要多像他人请教。实际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如何与人打交道是一门艺术,也是一种本领,在今后的工作中也是不能忽视的。马上就要进入社会的我们也要面临正式的实习了,我想每一次的经历都是一种累积,而这种累积正是日后的财富。在学习上,我们要让这些宝贵的财富发挥它的作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次实训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无论是专业知识上,还是为人处事上,受益匪浅,感谢学校提供了这次实训机会。

20xx年12月11日,我和我的小伙伴去了徐州市国税局,刚到那里,那里工作人员问我们是哪里的,干什么的,我们回答说:我们是九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来这里想学习一下怎样报税的。他们听了我们的回答后:原来是学生啊,来,我们教你们一些简单的报税流程。于是在他们的带领下,我们知道了一些简单的报税流程以及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时要填哪些表,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时要填哪些表。感谢国税局的叔叔阿姨们,不但待人友好而且还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普及我们的知识。

纳税实务心得体会篇三

我们一提到青年,就会联想到朝气蓬勃,富有活力等字眼。是的,在任何一个时代,青年都被看作社会上最富有朝气,最富有创造性,最富有生命力的群体。做为我们菏泽农行的青年员工,如何充分展现青年员工的精神风貌,提升农行的整体形象,在本职岗位中发挥好主力作用。在这里,我想粗浅地谈下我的熟悉。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时代的发展已使银行业由一个最平稳的行业变成一个变化最为迅速,最富挑战性的行业,学习对于银行业人员来说,比以往任何时侯更为重要,更为迫切。现在我们金融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金融产品不断创新,业务品种日益丰富,非凡是随着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化产品的推出,我们只有自己首先学习把握这些产品的基本特点,会使用它,才能向其他客户营销,而这些并不是只简单地学些操作规程就会的,还要懂些相关的微机操作知识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地加强学习,自觉地克服那种认为把握一定的会计操作技能就是合格人员的片面熟悉。

只有学习,开阔视野,才能跟得上业务发展的需要。而我们青年员工思维活跃,接受新生事物快,理解能力强,更应加强学习,不仅要加强自己的专业理论学习和相关业务技术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和金融规章制度的学习,使我行的业务在最大限度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得到快速发展。独木不成林,在与同事合作中,我们不仅做好自己份内事,还要帮助其他同事一同干好工作,尤其在业务交流上,主动向同事们介绍自己工作中的好方法,悉心帮助业务不太熟练的同志提高操作技能,帮助他们共同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我们整体的服务质量。

我们青年员工不仅要自己学习,还要带动其他同志一起学,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成为遵守制度精通业务的骨干,成为领导信任同志信服的技术型人才。

二、立足本职岗位,具有无私奉献精神。敬业爱岗是我们每个人应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但做为青年人,有时好高骛远,总埋怨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多么琐碎,与自己的远大理想简直是天壤之别,其实天下大事无不是由小事堆积而成,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也说明了这个道理,只要理清这个熟悉,我们就应该在工作中从一点一滴做起,不怕苦,不怕累,率先垂范,勇挑重担,爱岗敬业,不计较个人名利,个人得失,无私奉献。

工作中碰到困难,不要气馁推诿,要虚心向老同志请教,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问题解决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避免重蹈覆辙。做为青年人,我们有更旺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对新业务也有更强的接收能力,我们要发挥自己的优势,把握新业务新技能后要向其他同志讲解,使大家都尽快把握以促进业务的更快发展。

三、树立‘行兴我荣,行衰我耻‘的思想,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当前,建行,中行已先后成功上市,工行也在积极做上市前的筹备工作,在这种背景下,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改革的话题受到广泛关注,尽管人们的关注合情合理,但一些不准确的报道,也给农业银行的改革增添了一些不必要的压力,影响了农行的品牌形象。

虽然农行历史包袱重,不良资产占比高,机构网点多,改革要比其它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复杂困难,做为农行的青年员工,我们要坚定农行改革的信心,牢固树立’行兴我荣行衰我耻’的思想,用自己的良好的言行服务塑造农行良好的的形象,打造农行一流的品牌。为了农行健康强大的发展,我们青年员工要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做为前台部门的一名普通员工,我们不仅要为客户服好务,还要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还需要什么样的产品,然后将此信息反鐀给后台科技部门,便于其研究开发新产品彧整合现有产品,提高产品功能的丰富性,便利性从而提高全行的综合竞争力,做为年轻的一名治理者,我们要组织协调现有的劳动资源,实现劳动最优化,效率最大化,为领导献计献策,时刻以农行的发展为已任,开拓进取,不断创新。

近几年,我们菏泽农行分配来的大学生少之又少,而分配到县行的更是寥若晨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现有的青年员工更是要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发挥好主力作用,带动全行员工树立一种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树立农行一流的品牌形象,为__农行的健康强大发展做出贡献!

纳税实务心得体会篇四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_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_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要求去认识,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

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

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

2、事中监督。税务部门推行“地税局长服务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推行民主评税,以及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

3、事后评判。“服务行不行,纳税人来评”,纳税服务评判权回归纳税人,既是尊重纳税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大对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强化服务效果。

纳税服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2

纳税实务心得体会篇五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进行周密筹划,实现纳税最小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行为。国内外一致公认,纳税筹划主要是节税,而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绝非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是整体财务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包含以下三个含义:(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纳税人是指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纳税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税法。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应以“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唯一标准,不以“少纳税、不纳税”为前提,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筹划节税”。

筹划方案理论上可以少缴税或减低税负,获得税收利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这与纳税筹划的成本和筹划风险有关。

二、纳税筹划的职能与作用

纳税筹划的职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功能的外在体现。作为纳税筹划,其职能是为纳税人减轻税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国家的税收制度为纳税主体进行筹划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第一,企业纳税是可以测算的。第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第三,税收政策存在的差异性。

纳税筹划的作用(1)有利于普及税法及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2)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水平。(3)有利于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

(4)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5)有利于国家不断完善税法和税收政策。

纳税筹划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熟悉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2)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3)必须熟悉企业的经营环境和自身特点。(4)必须具备相当的收入规模。

避税、偷税、逃税、骗税与抗税的区别:(1)偷税。偷税是在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以逃避其纳税义务的行为。(2)逃税。逃税是纳税人对已经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的实现形式和过程进行某种人为地安排和解释,企图使之成为非应税行为的行为。(3)骗税。骗税是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将本来没有发生的应税行为虚构成发生了的应税行为,将小额的应税行为仿造成大额的应税行为。(4)抗税。抗税是纳税人抗拒按税收法规制度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5)避税。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某种手段和方法,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等巧妙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一种经济行为。

三、税收筹划的原则:

1、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它与偷税有着原则性的区别,如果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那么从本质上看就已不属于税收筹划范围。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循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这是由税收筹划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

2、事前筹划的原则。税收筹划实施必须在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这既

是税收筹划区别与偷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税收筹划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企业欲进行税收筹划应在投资、经营等经济行为发生前着手安排,不得在这些经济行为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已经确定后,再去采用各种手段减轻税负,这样做即使能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也不是税收筹划。

3、效率原则。追求效率是一切经济活动的目标,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的经济筹划活动也必遵循效率原则。税收筹划固然可以产生减轻税负的效果,但是必须考虑其成本。如何使成本最小也是税收筹划必须考虑的课题。

四、纳税筹划的原理

纳税筹划应包括四个内容:一是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的节税筹划;二是采用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的避税筹划;三是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进行的税收转嫁筹划;四是归整纳税人账目,实现涉税零风险。

以节税、避税、转嫁和实现涉税零风险为代表的纳税筹划,是在符合税法或至少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以偷税为代表的“偷漏骗抗欠税”决不是纳税筹划。(1)偷税的法律责任。偷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脱其纳税义务的行为。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处罚。(2)漏税的法律责任。漏税是纳税人无意识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由于税务机关对漏税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如纳税宣传不力,或工作疏漏,税法太繁杂等),我国的征管法没有单列漏税条款的法律责任,不过应限期补缴税款。(3.)骗税的法律责任。骗税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将本来没有发生的应税行为虚构成发生了应税行为,将小额的应税行为伪造成大额的应税行为,从而从国库中骗取出口迟税款的违法行为,因此,骗税是特指我国的骗取出口退税而言的。(4)抗税的法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抗税是纳税人抗拒按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5)欠税的法律责任。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一般将欠税分为主观欠税和客观欠税两大类,。但不论何种原因欠税,都属于违法行为。

因素和采取合适的方法来达到节税目的。

(1)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看纳税筹划。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所以,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

(2)从存货计价方法看税收筹划。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如果物价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

(3)从销售收入的角度看税收筹划。在企业销售产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产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产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六、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税务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减少现金流出,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净流量;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税务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使其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3)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如果一个国家的现行税收法规存在漏洞而纳税人却无视其存在,这可能意味着纳税人经营水平层次较低,对现有税法没有太深层次的掌握,就更谈不上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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