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救灾资金支出情况报告(实用5篇)

时间:2023-09-02 08:36:30 作者:文轩 最新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救灾资金支出情况报告(实用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救灾资金支出情况报告篇一

立足抗旱工作实际,突出抗旱重点,实行科学指导,本着便民高效、集中连片、有效抗旱的原则。坚持抗旱保麦,实行分类管理,努力扩大抗旱保麦面积,确保有水浇条件的麦能增产,轻旱麦田不减产,重旱麦田少减产。

使用,以扩大浇水面积。要从有利于调动广人农民抗旱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抗旱效果出发,坚持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补助方式,统一组织实施,确保抗旱资金使用科学、合理。

小麦抗旱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小麦抗旱浇水、追肥和划锄镇压、喷施抗旱剂等补助。补贴的范围,由各村社区根据抗旱保麦的重点区域,对农民实行浇水、追肥、划锄、镇压等麦田管理实行补助,补贴标准按每亩10元。

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准确及时地将抗旱补贴资金发放到种麦农民手中,确保小麦抗旱措施的落实。

(一)补助发放方式。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由各村社区确定具体的补助方式,统一组织实施。

(二)补助资金兑现到户。对抗旱浇水和镇压划锄、追肥面积,要严格按照登记造册、村委会核实、镇村抽查确认、受益农户签字、张榜公示五个环节进行实施。

(三)抗旱浇水措施落实到田。要按照“浇水追肥,保苗促根;镇压划锄,保墒增温”的技术要点,因地施策、因时施策、因苗施策,加强分类指导,综合运用肥水,大力推进科学抗旱,确保抗旱浇水措施在3月l上旬实施完。

小麦抗早浇水关系夏粮丰收,关系粮食供给稳定,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高发重视,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细化方案,切实做到责任到人、面积到户,务必确保抗旱浇水和镇压划锄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一)抓好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迅速、准确地将政府抗旱保麦补助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二)认真落实抗旱浇水面积和各项措施。各村社区要根据抗旱保麦面积和各级分配的资金数额,认真分析旱情、水源状况,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地安排麦田浇水、划锄、镇压,要将抗旱任务和资金,层层分解,细化到户、到地块。

(三)严肃工作纪律。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的办法,加强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抗旱补贴政策和办法,严禁弄虚作假。对因工作失误,引发农民不满,影响抗早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镇政府组织财政、农业部门将对各村社区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严格抗旱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抗旱救灾资金,要坚持登记造册,完备手续,规范建立镇村资金使用管理档案,随时接受各级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救灾资金支出情况报告篇二

全乡共有379人享受农村低保,全部低保金都逐户足额兑现到了对象户。全乡有城镇低保7人,所有资金也全部兑现到位。另外有37个临时低保对象补助金也全部到位。同时在20xx年内的所有生活补贴也全部发放到了对象户。

在20xx年,报批的医疗救助人员总共只有5人次,资金总额22440元,由乡财政所全部直接兑现到了对象户。

全乡共有五保户55户,全部实行了打卡直发,对交由乡财政发放的生活补贴资金也全部发放到户。

全乡范围内的所有民政对象户都是按照上级要求的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同时全面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程序规范合法。

由于xxx属高山地区,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在各项资金的发放上不同程度的存在有村、组干部代领,乡政府都是督促实际兑现到位,签回领款表册保证了资金发放到对象户。

特此报告。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救灾资金支出情况报告篇三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救灾资金支出情况报告篇四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xx—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xx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xx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xx年至20xx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xx]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xx]260号);核对后,20xx-20xx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xx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万元上交20xx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xx—20xx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xx]2号)精神,县民政局20xx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xx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xx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xx】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xx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xx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20xx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xx]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xx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20xx]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xx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xx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xx年度以习财农[20xx]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xx--20xx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xx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xx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xx年12月底前未完成20xx—20xx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xx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xx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xx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xx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救灾资金支出情况报告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三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增加少数民族群众收入为核心,以推动民族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将资金使用与地区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等有力措施,带动少数民族乡镇发展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产业,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富民项目顺利实施,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尽快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地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资金使用规范。一是严守政策红线。我市严格遵守《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资金使用的各项程序和原则,不断规范项目管理,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组合拳”效应。每年及时将中央、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到各县(市)区,保障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在项目申报及建设过程中,认真考察项目的可操作性、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普惠程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评审公司对项目预算及竣工验收进行科学评审,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实时跟踪,确保项目质量及资金使用安全。

(二)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直接用于产业项目资金两千余万元,实施产业主导及产业服务型项目78个,有效助推乡村经济发展,平均为村集体增加收入6-15万元。一是积极探索新型经济模式。在***镇大力发展草莓种植产业,扶持打造本地品牌“**”草莓,打造全国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并积极探索以**镇为基地带动其他乡镇共同发展的“飞地经济”模式,使**一些不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村、贫困人口收益最大化。二是着力提升种植产业发展。在***大力发展菌类种植产业,提升当地村民种植技术,带动本地就业,并修建气调库等产业服务型项目,有利助推传统种植产业蓬勃发展。三是引导培育生态养殖新模式。在***及经济开发区回族群众聚集地发展清真肉牛养殖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极大改善养殖新技术推广缓慢、饲养管理粗放的现状,为当地村民增收和创收提供了良好平台,进一步促进农村养住分离、科学管理、标准化养殖,规范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提升了产品品质,引导当地回族群众走上生态养殖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道路。在产业帮扶过程中,通过充分调研分析,因地制宜地根据地区差异选定主导帮扶产业,使资金投放更加精确,切实起到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用。

(三)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市把这一使命贯穿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统筹安排产业发展项目和民生项目投资资金。一是以投入资金落实精准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直接用于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三千余万元,实施脱贫攻坚项目84个,直接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村20余个,建档立卡贫困户2800余户,有力地支持了**市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二是以产业扶持实现精准扶贫。针对脱贫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在**积极探索“****”模式,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实行产业共建、利益共享等联结机制,从而实现不同乡镇、村组之间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三是以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助力精准扶贫。在**县连续两年共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五百余万元用于县内d级危房改造,有效解决了1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问题,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是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重要目的之一。三年来,发展资金中直接用于改善民生资金两千余万元,实施民生项目63个,铺设多条道路、改造排水设施、安装节能路灯、修建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广场,随着各项民生项目的不断落地,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村民生产生活环境,丰富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助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激发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热情和建设家乡的积极性,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引导有待深入,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明晰。由于一些群众对发展资金政策了解不充分,影响了群众利用发展资金的积极性,基层政府在政策宣传上措施力度还有待加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主体与项目单位、项目监管部门与资金监管部门、县(市)区与乡镇政府等各个方面的权责,有待进一步明晰。

(二)发展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示范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受县(市)区财政状况的影响,部分地区存在中间环节多、项目完工和与审计报账时间不同步、项目验收迟缓等方面的问题,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拨付的时效性缺乏必要的监督考核,没有达到政策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各县(市)区在管理和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过程中,基本局限于上级批复多少资金就实施多少项目,发挥资金规模效应不明显,整合多部门资源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足够的产业政策引导,没有引领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向民族地区,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三)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项目建成后评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县(市)区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发展资金在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一定问题。项目实施环节管理部门多,且项目实施时间跨度长,没有形成系统的监管机制,难以实现全过程、全覆盖监管。对发展资金的监管多限于项目申报条件等前置要素的审核,对项目建设完成后是否按要求进行规范管理、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尚未制定详细、明确的考评、追踪问效机制。

三、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建议

发展资金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关怀。要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统筹规划,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对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宣传,让受益的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党的政策温暖,激发他们带动身边群众共同富裕的奋斗意识。

(一)整合各类扶持资金集中投入。首先,要积极利用政策优势,努力扩大民族工作的影响力。立足我市少数民族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形成共识,积极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扩大发展资金总量。其次,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根据各地区资源状况,因地制宜确定重点,集中整合加大投入。基础设施项目应由各部门协同解决,发展资金要重点倾斜在特色产业项目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像“**模式”这样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优势项目上,体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第三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吸引和带动民营与民间资本。要注重与其他资金有效结合,引导各方资金投入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建设中。

(二)抓好资金使用管理。要落实项目责任全覆盖。明确市、县(市)、区和乡镇三级政府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有效避免项目主管单位、批复单位、实施单位和监管单位分工模糊不清。要监管资金使用的全过程,严格按照发展资金的有关政策,规范资金的投放和使用范围,将资金重点用于民族自治地区和民族乡、民族村。要项目信息全公开。不断探索和加强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制度建设,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使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都能参与到项目监督的全过程。

(三)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不断完善发展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把项目考评、资金绩效、群众意见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资金分配真正让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力求在资金分配上更加科学合理。创新资金使用模式,探索建立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长效机制,变“输血型”帮扶为“造血型”发展。在发展资金绩效评估上,坚持以提高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发展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体系,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奖励政策,将项目向成果显著的县(市)区和乡镇倾斜。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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