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幼儿园(优质15篇)

时间:2023-11-24 17:59:02 作者:笔砚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幼儿园(优质15篇)

食品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天都需要进食来维持生命的正常运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总结样例,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有一个良好的呃卫生环境,特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监督。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中心,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和各餐厅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且上岗前参加相关培训,每年体捡一次。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佩戴胸牌、健康证,并保持衣帽整洁。

四、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给炊事人员上一次防疫卫生课,每学期召开1—2次卫生知识讲座。

五、采购食品应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个人购买,熟食必须定点采购,食品保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要求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取食物;要生熟分开,实行“三刀三板”:生菜、生板;熟菜、熟板;面刀、面板;“三手”:饭前洗手,便后洗手,操作前洗手。

七、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加工卫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验收员不收、加工人员不用、厨师不烹饪腐烂变质食品。

2、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即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和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具实行“四过关”制度,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八、生产加工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保持清洁。

九、物资进仓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食品要隔墙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洁、保鲜。

十、食堂餐厅和摊点,要有防蝇、防尘设施和冷藏设备,室内要有紫外线消毒灯,要有防鼠板和去污桶,做好“除四害”工作。

十一、加工烹饪食品的要注意营养搭配合理、平衡,要符合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十二、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餐桌摆放整齐且清洁,随时打扫,少油腻,定期消毒,不留卫生死角。

十三、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烫伤,以及电器击伤;各组下班后,关掉一切水、电源,碳火盖好,以防漏火、漏电、漏水。

十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十五、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造成食堂火灾或食物中毒及其它各种相关突发公共事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了解政策。

首先了解有关的政策法规,上网查询流通许可申请书,了解许可申请的一般知识。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自己办理本项业务或选择请别人代理本业务。

二、准备文件。

准备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11)。

三、准备证件。

准备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5)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6)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7)(5、6、7项可统一贴于《身份证粘贴页》)、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未指定代表或者未委托他人代理的不需要提供)(10);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4);一寸近照两张。

四、填写表格。

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2)、《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录》(9),《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13)。

五、绘示意图。

绘制《食品经营环境布局示意图》(12)。

根据网上提供的样本,制定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仓储、冷冻、运输等卫生管理制度》(15)。

七、签定承诺。

签写《经营者承诺书》(3)。

八、参加培训。

将以上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交工商部门审核。未通过初审的,继续准备。工商部门退还材料并出具要求其补正材料的《食品流通许可一次性补正告知记录》。无法补正的,工商部门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齐全通过初审后,由工商部门安排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下期再考,直至放弃或通过考试。考试合格后,将《资格证书》复印粘贴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粘贴页》(8)。

九、装订成册。

将上述材料按规定顺序予以装订,除封面外逐页签名或盖章。交工商部门审核,工商部门留下材料时,要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十、约请核查。

约请工商部门现场核查并当场在《现场核查表》上签名。

十一、领取通知。

经现场核查合格的,核发《准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具体的领证时间。现场核查不合格的,核发《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六大看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这份上万字的文件中都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呢?记者对其进行了梳理,归纳出六大看点。

13类食品明令禁止经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13类食品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除健康检查制度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机关。

否则,工商机关可责令其停止经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此外,食品经营企业还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调查处理。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工商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的调查处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个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于发布虚假食品广告的,工商机关将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食品广告中也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否则,工商机关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幼儿园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 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 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 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 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 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6、 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7、 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盈亏小于3%。

8、 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每半年进行膳调一次,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对膳调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9、 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不吃隔夜饭菜。

10、 炊事用具生熟分开,食具餐具严格消毒。

11、 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12、 按时开饭,保证幼儿吃好,吃饱煤餐饭,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3、 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时半。

14、 合理安排饮食,养成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 

一 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 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干净、整洁,做到天天打扫、清洗、消毒,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三 严把食品采购和储存关,禁止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多、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 食品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做到勤洗手,勤洗头,勤换衣,头发置于工作帽内,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堂抽烟。

五 加工人员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发现问题不得加工使用。

六 对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七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八 坚持食品48小时留样制。

九 食品不得制作凉菜。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废弃物专用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二、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四、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五、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数量、处理方式、收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八、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食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不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采购食品时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按工商部门要求规范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账档案,鼓励建立电子台账,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不合格食品自行下柜销毁制度。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经营者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四、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五、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六、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张,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2、商品陈列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销售区域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严禁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3、从业人员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

5、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2、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制定单位: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原则存放间、加工间。

3、严格把握好进货关、存放关。

4、注意饮水的安全。

5、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烂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6、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严格把好剥皮、清洗、烹饪等系列卫生关,将生熟食物分区摆放。每餐都要食品留样,时间为24小时,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登记表。

7、炊事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基本要求。

8、炊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凡持有健康许可证的,才能上岗。

9、炊事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后要洗手消毒,工作时要穿戴工作服、衣帽,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打饭菜必须戴上清洁的手套。

10、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间。

11、严格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严防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

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盛放。

三、食品销售应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五、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

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

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一、经营场所及周围保持清洁,无污染源。

二、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三、经营销售的食品要符合卫生标准,索取供货单位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和检验报告。

单。

四、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签,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

定。

五、做好食品质量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六、运输产品时要避免震荡、撞击,轻拿轻放。

福州国医堂药房有限公司。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组织自检自查,卫生监督、监测等材料存档备查。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试用期、实习期等人员不得无证上岗;体检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岗位。

四、从业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本行业卫生要求,上岗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进、不加工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及其制品。

六、加工、存放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工、用具、容器要分开,并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七、食品工、用具每餐用后应清洗、保持洁净;餐具、饮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严格按《餐具清洗消毒方法》规范操作。粗加工场所水池应有明显标志,蔬菜、肉类和海产品分池清洗。

八、在原料处理、切配烹调、餐具洗涤等场所设有数量足够的密闭、不渗漏的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

九、保持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完好,定期开展灭除“四害”工作。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名称: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透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五)选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状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贴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持续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持续个人卫生。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务必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务必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务必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持续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资料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状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务必有记录。记录务必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务必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光、培训资料、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务必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把好进货关。做到不贪便宜,确保食品的新鲜;有食品的质检书,以备查。

2、把好储藏关。做到五个“防”:防霉、防蛀、防灰尘、防老鼠、防投毒。

3、把好烧煮关。荤素严格分开,规范操作顺序。荤菜要煮熟烧透,熟菜间要时时保洁。

4、把好消毒关。对食堂内的餐具等器具的'消毒要认真,时间要充足,并及时放进保洁橱柜。

5、把好健康关。要求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不抽烟,工作之前要洗手,身体不适要休息。

6、把好营养关。精心考虑每周菜谱,做到营养合理,搭配得当,确保师生吃饱、吃好。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物资的验收、出入、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食堂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食堂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食堂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食堂内的温度,随时对食堂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食堂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食堂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食堂贮藏无关的活动。

8.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

9.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13.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4.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5.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臊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卫生监督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9.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10.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11.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餐厅及部门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及各部门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4.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部门主任签字确认后交与中心办公室存档备查。

5.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6.餐厅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全面杀虫及消毒。杀虫剂要与消毒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7.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8.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9.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镇西小学。

2012年2月1日。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一、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七、完成上级交给的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过。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须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职责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持续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持续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务必使用售货工具。

4、所带给食品应无毒、无害,贴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务必贴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务必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小卖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工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强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真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记录对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其它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煮透不能食用,隔餐的.热制食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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