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总结(优质21篇)

时间:2023-11-20 20:35:38 作者:笔舞 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总结(优质21篇)

活动总结可以让我们对活动的内容、过程和效果进行客观的回顾和评估,为活动改进提供参考。这次活动使我对团队执行力和组织能力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我学到了如何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有效地分配任务。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总结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为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4年“新消法、新权利、新责任”这一主题,大学东路司法所在万达广场开展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是第2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民生”成为今年的主题,针对此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的目的是: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结合这一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与消费安全意识,还现场向辖区群众讲解关于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知识。同时我司法所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为群众的困难提供解决方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等,内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侵权法》等,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心、贴心的法律服务获得了辖区广大群众的好评。

本次消费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的同时,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x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xxx区消协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xx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张秀萍、副区长张琴为组长,各理事单位为领导组成员的xx区315活动领导组,并下发了金政办xx8号文件,就全区315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10日下午,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又专门召开了区政府315活动领导组工作会议。在会上,首先区消协秘书长奚沛源同志向大家汇报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接着区工商局副局长吴家勇同志通报了315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单位领导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单位的准备情况作了说明。最后张秀萍常务副区长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为办好315活动,xx区工商局局长张习和同志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吴家勇同志具体抓落实,领导消协积极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并把315活动同当前的工作重点结合起来;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结合起来;同食品安全结合起来,由消协、公平交易局和工商所一起联动,对各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行动。同时加强宣传,让维权意识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xx区消协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1、组织市场检查。活动期间,根据区政府和区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区消协、公平交易局、各工商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食品安全、农资市场、名烟名酒、化妆品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没收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处理了一些不法商贩,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

2、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3月14日至15日两天,区消协联合区工商局、质检局、物价局、粮食局、卫生局、环保局、农委、地税局、商务局、商贸流通协会等执法单位在xx大市场南侧设立宣传咨询台,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此外,还有60余家商业、企业单位在现场设立了名优商品让利展销台。

在两天的宣传咨询活动中,xx区消协共受理投诉20件,现场解决7件,散发宣传材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人次,召开座谈会2次,开辟报刊专栏6个,发表文章4篇,设立投诉咨询点40个,邀请各级党政领导20人到活动现场视察指导。

(1)为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xx区消协与皖西日报、xx区旅游局、妇联共同组织了赏桃花、沐春风、纵情山水一日游活动,并分别于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游红石谷、将军湖等地,拉开了315活动纪念序幕。

(2)在3月14日至15日活动现场,由xx区消协与xx市商务局招商引资单位xx市福年来早餐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打造营养早餐,并在14、15日两天免费派送。

(3)由xx市最大的乳业集团华园乳业在我会活动现场进行免费品尝鲜牛奶,并优惠展销其奶粉等产品。

(4)在大市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还邀请了xx市爱心协会、xx市民盟支部、xx市政府的网站、xx市寻求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咨询服务活动,为消费者解难答疑。这是他们首次参与到315活动中。

(5)为烘托现场气氛,我会在活动中邀请xx区黄梅剧团举行了两场文艺演唱会,现场以年主题消费与服务为背影,唱出了广大消费者喜闻乐见的现代戏。有小品、歌舞、独唱、相声等,舞台前人山人海,络绎不绝,让广大消费者在315节日期间享受到了一场文艺大餐。

(6)消费热点也是难点的银行卡问题,经协商由我会牵头与市工商银行卡部在活动期间共同举行了咨询服务活动,并在现场散发消费者需要了解的宣传单。

(7)xx区消协以展板的形式制作了11块图文并茂、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消费警示漫画宣传图,其新颖、独特的功效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

(8)组织了xx市最著名的金运汽车、福瑞德汽车、大众汽车四家汽车行举行大型汽车现场展示活动,其目的是弘扬民族汽车工业。

(9)组织了全国前四名的太阳能进行展示活动,其四个品牌分别是皇明、太阳雨、华阳和美大太阳能,并在14、15两天进行让利优惠展销活动。

(10)活动期间组织了xx市第四人民医院、交通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城区门诊部四家医院进行大型义诊活动。

(11)我会在315期间与世纪联华共同组织召开了消费者座谈会和恳谈会,对世纪联华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世纪联华的工作人员非常诚恳的接受了消费者的建议,消协的工作人员也受益匪浅。

xx年的315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xx区消协和各理事单位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工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做到了报刊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象。既培养了消费者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消费与服务的春风飞进xx区的每个角落。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为热烈庆祝第**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消法》颁布实施14周年,德泽乡党委、政府组织工商等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深入开展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打假维权等宣传咨询服务和专项整治,宣传和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揭露和打击了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农村市场,进一步改善了消费环境。我乡按照《xx县20xx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方案》的部署,于20xx年3月16日,利用德泽赶街天在人流量最大的十字路口处,深入开展20xx“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3·15活动是各级消委和职能部门宣传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宣传《消法》和集中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活动,更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中消协将“消费与责任”确定为20xx年的年主题,并要求各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确实做好20xx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乡的社会责任意识,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体系,全面推进诚信德泽和谐德泽建设,德泽乡党委、政府积极行动,于20xx年3月14日,组织工商、卫生、司法、农业等有关站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明确各职能站所工作内容和职责。

为使活动按计划深入有效地顺利进行,德泽工商所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乡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动员全乡各界广泛参与并形成统一意见,德泽乡相关站所通力合作,出动精干力量抓好此项活动。宣传《消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侵害农村消费者生命健康、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欺诈消费者的案件予以披露,促使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加大消费维权的工作力度。

为了达到预期目的,在xx县消委会、工商局的指导下和德泽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德泽工商所、司法所、派出所、农科站、农机站、国土资源所、烟叶站、卫生院等多个部门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科学合理消费,热心服务人民群众,树立亲民政府形象,促进德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做到早策划、早安排、早行动,确保活动质量。全乡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深入开展系列打假维权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机动车辆11 台次,突击检查了食品、卷烟、酒类、药品、农资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商品。

为确保此次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从3月初开始,全乡相关职能站所人员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对市场进行持续整治。一是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乡的食品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查获各种“三无”小食品、方便面20xx余袋;二是以农作物种子、化肥为重点的农资打假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相关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扣留过期种子120公斤;三是成立度量衡器专项检查小组对集市度量衡器进行逐一检查,依法没收不合格手称一把;四是设立现场咨询服务站,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通过真假对比现场讲解商品(特别是食品、农资、农机具)识假辨假常识、接受咨询服务等方式,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全方位认识“3·15”活动意义。活动中,工商执法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在现场认真详细解答群众的咨询。整个活动共派发宣传单张65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4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60多人次,吸引了1100多名群众参与该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消费、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的消费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权意识,也有力地震慑各种制假售假和商业欺诈的不法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德泽将举全乡之力一如既往地致力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和谐、社会和谐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总结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社区居民树立新的消费观念,做一个依法维权的消费者,3月14日下午,文峰街道新城社区开展了“315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新消法科普知识图片、向居民讲解“315”知识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权益热点问题、新修改消法的条例解读,倡导居民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宣传,不仅提高了辖区居民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增强消费者鉴假维权能力,警示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通过现场发放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有关的知识手册与书籍,引导消费者懂法、守法,学习科学、现代的消费及维权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有效推进消费维权进市场、进社区,让居民们对生活、工作中的维权知识增进了解。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了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七是开展了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3日上午,在县城富康广场举行了xx县20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20家“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开展了“消费维权、关注民生、从我做起”签名活动,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企业、枸杞生产加工知名企业分别在县城富康广场,红宝农特产品批发市场,鸣沙市场,大战场市场,石空镇分别开展了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名优产品等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9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6个,悬挂横幅415条,发放购药用药、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等8个方面宣传资料64000余份,发放衣食住行书籍1200册,接待咨询群众800余人次。对以来没收的7个大类184个品种5153瓶(袋、盒),价值达22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予以公开销毁。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落实企业、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西安市工商雁塔分局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西安邮电学院新老校区志愿者也义务帮助其做好宣传工作。15日早上7:30,我新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派出代表和老校区志愿者一起赶到工商雁塔分局,参与宣传部署。先是了解了相关内容,以便能更好的讲解,于后,在纬二街搭建场地,进行宣传活动。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讲解一些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并当场展出一些假物品(酒、烟等等),进行防伪讲解,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受骗。青年志愿者们带着志愿者帽,发着宣传单,面带微笑,给过往的行人简短的进行讲解。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树立着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尽心的做好公益事业。工商局人员和志愿者们相互配合,很好的完成了任务,活动到11点结束。事后,工商局致意诚挚的谢意,对我们给予很高的评价,希望下次还能跟我们合作。此次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让群众们对消费权益的保护重视起来,让其了解一些消费权益的常识,以至于人们在消费中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对于志愿者们,他们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弘扬了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消费与环境之一主题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市场秩序额规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们志愿者为消费者讲解宣传资料,资料的内容都十分实际和有用,能让人们都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青年志愿者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志愿者们没面带微笑的讲解时,跟映射了此次活动的深远的意。当然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但总的来说,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志愿者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总结

今天是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为给辖区消费者创造一个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新南街道建康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门面店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宣传活动,为居民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活动中,社区利用知识讲座、宣传单等形式向经营者们讲解了诚信守法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守信守法经营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引导经营者做诚信守法经营公民;向居民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区通过发放消费者维权知识等宣传资料、深化居民消费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同时,向辖区居民讲解了应该怎样合法消费、明白消费、文明消费,从而维护自已消费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辖区更多的居民了解消费者所拥有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对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作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总结

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郑质监发﹝2015﹞15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15”已悄然远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使命依然在肩。为此,我局将紧抓“3.15”契机,进一步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监管、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企业的正当利益,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及广大企业的质量法律意识,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总结

不经意间,一个活动就结束了,我们既增长了见识,也锻炼自身,你会有什么样的总结呢?那如何写一篇漂亮的活动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今,食品安全越来越影响人们的'生活,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所以经管系团委学生会举办了“3.15消费者维权”活动,意在培养同学们的维权意识。

在3月15日这一天经管系青年志愿者先来到了乐天玛特超市门口,等超市的工作人员把准备工作做好后,我们就帮助超市宣传,吸引顾客填写调查问卷,并在顾客填完以后赠送小礼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完成了任务,活动结束后,集体拍照留念。

此次活动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观,切实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树立保险行业良好形象,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全面开展以“美好生活,保险保障”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客户服务系列活动。

今年“3·15”期间,农银人寿紧扣“美好生活,保险保障”这一主题,开展包括消费者教育、总经理接待日、保单权益维护、信函大回访、微信服务功能推广、有奖知识问答在内的各项紧贴客户需求的维权活动。农银人寿特别注重沟通交流平台的建设,活动期间,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向广大客户宣传全国统一客户电话95581/4007795581,让每个客户知晓维护权益的正常渠道,同时开通3?15客服专线、短信服务通道、95581客服邮箱,多渠道、多频次地接受广大客户的咨询,解答客户疑难问题。

同时,3月14日-3月17日,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将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由中支负责人亲自带头,设立接待点,接待到访客户,回答客户咨询、处理客户投诉,通过与客户零距离交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赢得客户和社会的信任。

本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农银人寿重点宣传和推广“农银人寿e服务”微信平台服务功能,并推出“微变更,送流量”活动。为普及保险知识,公司在官网开设“农银人寿维权知识专栏”并公布公司服务承诺,客户可以通过专栏内容了解保险知识和相关权益。3月15日,莱芜中支在繁华地段举办现场咨询活动,设立咨询服务台,提供现场保险知识咨询服务,消除保险消费者的认识误区,维护消费者的最大权益,一上午时间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60人次。

秉承“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和“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将通过持续高品质服务不断赢得广大客户的信赖、认同与支持,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同成长,力争通过更加有效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更加愉快的服务体验,并接受客户和社会的监督。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

该行组织人员在重点商业区、学校周边开展户外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宣传金融知识,引导公众及时正确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期间,辖内所有营业网点通过营销传播系统、led显示屏、液晶电视等自有媒体资源宣传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还通过在营业网点内外设立宣传服务台、宣传展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广大群众比较关心的基金、理财、代理保险、个人贷款等产品一一进行了解答,并提醒客户选择较高风险产品时应注意事项;围绕银行卡、自助渠道、中小型企业贷款、服务三农、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重点风险性业务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

为提升宣传效果,该行突出校园宣传。一是深入校园,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大、中、小学开展金融宣传活动,通过设点宣传、金融知识课堂多种平台开展宣教活动;二是针对中、小学生重点就金融基础知识、货币常识、储蓄结算、银行卡、投资理财等知识进行宣传介绍,开展启蒙教育;三是对大学生就电子银行、信用卡、自助机具等进行宣讲,树立正确金融消费观念、增强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了本次主题活动的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该行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网点柜员认真学习银行业协会近年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和规范,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关爱特殊客户群体、加强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等方面出发,积极维护消费者基本权利,进一步融洽客户关系,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客户基础。

今天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形成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今天上午,我县举办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展示了假冒伪劣产品,并认真讲解真、伪、劣商品的识别方法,及假冒伪劣商品对社会和市民所带来的危害。并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告诉市民在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的解决方法及途径。现场还通过摆放展板的形式,让市民了解更多消费维权知识提供了便利。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我们了解了很多消费知识,也让我们知道怎样更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活动还为荣获市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牌。不少企业也在现场进行了行业消费知识宣传。

“做好这个”3.15“的宣传,也使广大的群众们对我们的产品有一个了解,我们坚持在县上做到,做一个金融诚信的单位。”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新《消法》、新《消保条例》、《产品质量法》等为主要内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的集中宣传活动,县工商质监局还出动宣传车,到县城及各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并将查货的假冒伪劣产品到垃圾场进行现场处理。通过各种形式,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了新水平。

“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我做主”系列宣传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这次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揭露一些消费欺诈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的意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为了广泛深入宣传20××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全面掀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新高潮,进一步推进××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西夏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草拟了《××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上报××区政府,以政府名义下文开展纪念活动。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司法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等16个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业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西夏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结合××区的实际,制定下发了《西夏分局、××区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科所、协会,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于3月15日当天,在××区新百连超宁阳店设立分会场,举行纪念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西夏分局、××区消费者协会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自2月15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在此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7人次,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假保春耕等市场检查、专项执法行动8次,查处违法违章案件17起;期间,共设立各类宣传咨询服务点19个,在主要街道社区、市场、超市、景区和学校、农村集市发放“消费与安全”教育引导知识从书400本、“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专刊1000份、消费维权手册2016本、各类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近300条、设立宣传拱门12个、空飘4个、设置打假维权展板22块;开展座谈会1次,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学习班6次,受宣传教育群众12016多人次,接受消费者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同时在3月14、15两天,在区局的统一安排下做好12315电话接听、受理、和处理工作。分局123l5各级网站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上下配合,认真受理解决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保证了“315”专线电话的畅通。2月15日至今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4起,其中申诉28起、举报13起、建议3起,已全部办结。

(一)统一部署、周密安排。

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动手早,行动快。接到区、市局《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后,西夏分局立即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于20××年2月15日印发了西夏分局《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并根据各工商所辖区特点,对各部门在“3.15”期间开展的不同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明确的分工,将详细的时间和工作任务分派到各部门。同时,为了深入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将“3.15”各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由部门行为提升到政府层面,西夏工商分局与××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草拟了《××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上报××区政府,以政府名义下文开展纪念活动,活动声势浩大、丰富多彩,取得了圆满成功。

(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

1、全面做好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回访指导。在巩固、发展12315“五进”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督促新开业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将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延伸到文化消费市场,实现12315“五进”工作全覆盖。结合辖区实际,西夏分局对辖区大型的公共服务行业、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服务场所进行走访,重点对28家“五进”站点进行了回访,回访中针对5个站点“快速通道”没有开通、工商温馨提示少、自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给予了行政指导;针对银川火车站调向、颐恒宾馆与铁道宾馆企业合并站点以后的工作给与了行政指导。

2、围绕“五进”,全力抓好“3.15”宣传周活动。分局结合各工商所辖区特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在辖区内的主要街道和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采取发放有关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宣传牌、告消费者书、消费警示等多种形式,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其中:3月6日、9日在华西村和西部影视城开展“消费维权进农村”和“消费维权进旅游景点”活动;3月7日、13日中午在北方大学和宁大校园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活动,3月8日、14日在兴泾镇、同心路市场开展“消费维权进农场进市场”活动;3月14日在同心路市场开展“消费维权进市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3日在正茂巷社区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

3、全力抓好“3.15”纪念日活动。3月15日上午,由××区政府主办,西夏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承办,在新华百货连锁超市宁阳店举行了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纪念大会和宣传活动,××区政府相关单位、辖区个体工商户代表、大学生志愿者代表、相关企业代表及群众3000多人参加了活动。××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婧主持了会议,××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大会。会上,西夏分局局长刘芳介绍了西夏工商分局20××年行政执法以及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区政府副区长闫树革代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作了重要讲话,对工商局在维护辖区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新华百货连锁超市的负责人代表诚信企业进行了“消费与安全”表态发言,同时,进行了“消费安全人人有责”签名大会,现场群众纷纷踊跃签名。会议当天,西夏分局在现场设立了真假商品识别台和咨询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起,解答消费咨询6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

4、召开年主题座谈会。3月6日上午,西夏分局、××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消费维权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会议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消费者协会理事,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结合自身的工作及生活消费经历,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气氛热烈,反映了目前部分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隐患,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时有发生,市场上出售的蔬菜和肉类有短斤少两现象等意见,建议执法部门关注社情民意、加大监督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违法行为,会议征求到了5条建议或意见。

5、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分局在××区人大代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及在校学生等不同领域的消费群体中,开展问卷调查活动。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调查表中所列的通信、交通、银行、保险、物业、供热、供水、旅游等14个公共服务行业消费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共发放调查问卷80份,回收80份,回收率100%,从调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消费者对被调查行业的服务态度和收费情况最为关注,且总体满意度较低,反映出部分公共服务行业的特殊垄断地位明显,很多的服务和消费项目有一定的强制性和不透明性,这些行业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按照市局的总体部署,西夏分局集中执法力量,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1、开展多项食品安全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在“3.15”活动期间,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油、蔬菜、酱油、食醋、饮料、奶制品、等重点食品的整治,开展食品安全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重点对辖区大型商场(超市)的“食品”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指导商场(超市)设立了专区(柜)。二是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整治。以学校及周边经营主体为重点,及时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共检查校园周边市场主体78(户)次,查处违法经营4户,清理取缔校园周边证照不全经营户和流动摊点3个,查获不合格各类食品126代(盒),收缴非法出版物14份。三是组织对乳制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监督乳制品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及批批检验制度,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期间共抽检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6个品种6个批次,其中3个批次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全部合格,3个批次的液态奶正在检测中。

2、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围绕春耕农时季节,结合年检、验照工作,加强了对农资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以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检查农资经营户43户,发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140余份,收缴过期农药2瓶、外国“三无”玉米种子6公斤。暂扣无标注生产日期“立螨思”农药9瓶、暂扣过期“绿野菜草清”农药21瓶,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起。

3、开展“双打”专项执法行动活动方案。重点围绕烟酒市场、农资市场、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装、装饰装修材料市场和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90户(次),检查各类市场6个(次),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1起。

这次3.15活动时间长、声势大、影响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企业自律,形成了舆论监督,提升了消费信心,增强了消协的维权能力和公信力,为××区营造了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西夏分局、××区消协将在××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切实履行好职能,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抓得更实,以取得更大的成绩。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总结

年初来,大方县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省工商局安排,根据市工商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全面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纪念活动,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积极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

根据毕节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快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快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摸底,由监管人员深入辖区,对相关快递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快递行业经济户口,全县共有申通、中通、圆通、韵达、邮政、天天快递行业。对从事投递、代理、代办、中转等快递业务的市场主体的清查,全面掌握相关快递行业使用正式快递合同,而是在快递单的下部分印有快递协议内是否存在不平等格式条款等情况。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执法车辆8车次,检查经营场所6个,检查快递公司6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办理快递行政指导案件5件。

二、积极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一)开展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辖区人民消费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和市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大方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对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进行全面彻底清查,杜绝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流入消费市场。经检查,我县范围内共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1户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店11户,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人员21人次,车辆7次,督促指导其建立索票索证、进销货台帐。

(二)开展对流通环节销售不合格钢化玻璃清查。根据市局转发省质监局20xx年1季度对全省63家建筑安全玻璃企业实施了监督抽查,通报了检测中不合格建筑安全玻璃企业及批次产品。我局对通报中所列检测不合格的商品迅速组织开展市场清查,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销售不合格钢化玻璃的行为。此次清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车辆8台次,检查玻璃经营户47户,清查中未发现通报中所列检测不合格的商品销售。

(三)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按照市局安排,对人造板钢筋电线等质量专项监测。上半年,抽检电压锅1个,电饭锅1个,人造板2个,铝合金型材2个,钢筋1个,电线1个,民用液化石油气2个,共计10样。

(一)开展新《消法》学习。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知识,根据市局关于学习新《消法》及组织新《消法》统一考试的通知,我局认真开展在线网络培训、印制新《消法》资料每人一本学习、安装新《消法》宣传屏保等方式对新《消法》进行了学习,加强工商执法人员对新《消法》的学习,熟练掌握运用新《消法》。为检验新《消法》网络学习培训成果,根据毕工商消(20xx)5号关于组织新《消法》统一考试的通知安排。此次参加考试的有县局消协、消保股、基层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共21人。通过此次考试活动,旨在增强全县工商消协消保人员学习新《消法》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纪念活动。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新《消法》实施。3月15日,在第3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由大方县工商局,县消协牵头,在县质检、卫药监、烟草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主题,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各分局结合当地实际,利用赶集日在乡镇主要街道设立若干分会场开展宣传活动。一是3月3日起,大方县工商局制定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方案,并制作新《消法》和20xx年投诉案例、警示提示音频资料,利用宣传车到各分局10个主要乡镇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县委常委副县长陈祖军、县工商局局长杜鑫同志分别发表讲话。对20xx年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了爱心捐助。三是活动会场共设立宣传台12处,播放市局宣传视频及我局制作的20xx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和十大警示提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的相关咨询。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向消费者传授识假辨假知识。现场向消费者耐心讲解了3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提高了消费者鉴别真假商品的能力;现场接受咨询投诉。设立了投诉点,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咨询,为消费者答疑释惑。现场发放宣传生活常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等资料3000余份,受理咨询达300余人次,制作展板4块现场展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宣传及我局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四是活动现场还举办了普法、维权灯谜竞猜比赛,吸引广大消费者驻足参与,促进了新《消法》的宣传广为人知。五是活动结束后,将查收的不合格化肥、食品、香烟、白酒、电线等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焚毁,总价值15万元。六是对“3、15”晚会期间“12315”热线作了具体安排。3月14、15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直接通过网络接收、处理、反馈“3、15”晚会现场申诉举报,做到转办快、处理快、反馈快。

(三)紧跟工作动态,提高信息时效。信息内容紧密结合12315工作,达到宣传目的。目前,发《消费维权信息》14期。

四、认真处理投诉,维护消费者利益。

20xx年,按照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12315受理和处理工作程序,进一步畅通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1231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件,处理7件,挽回经济损失10、23万元;12315信息平台转办4件,处理4件,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权,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强;二是分局12315投诉举管辖范围广,解决问题难度大、工作成本高;三是分局消保维权工作人员素质与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投诉商品检测鉴定难,检测鉴定成本高。

打算:一是完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二是做好商品质量监管,督促经营者商品质量进销台账;认真开展商品质量抽样调查。三是加强消保和“两站”人员培训;四认真处理消费者投举报,并录入12315平台;五是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

为积极响应国家提倡和谐型社会的号召,经学院领导和老师批准我院团委文体部组织优秀青年志愿者成功举办倡导和谐消费创建成心校园的3.15主题活动。整个活动过程进行的十分顺利,基本达到了活动的目的,成功的对广大青年志愿者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消费教育。对广大青年志愿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十分有帮助的。受到外界、学校全体老师和同学们的高度赞扬和肯定。在活动中团委工作人员默契的配合。在活动中青年志愿者积极响应学院的号召,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素质。

3月15号7点40分,参观人员全部准时在学校食堂门口集合。由于是第一次尝试独立组织活动,在这个工作中我犯下了迟到的错误,没有合理安排好时间,让二十余位青年志愿者在食堂门口等了近10分钟,在对他们道歉之后,8点钟在校旗的指引下大家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学校出发。我们分两路公交车前往五一广场。在行进过程中,同学们基本能够使队伍保持整齐,这样既能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安全也能体现出我院学生的良好素质,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是扛着校旗出来的,我们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到达之后,我们组织青年志愿者排好队伍,安排一个团委的负责人后,我去找之前已经联系好的3、15大型活动的负责人。为学院的参与报名,然后带领队伍来到广场中心参与活动。青年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积极配合着活动,在活动中,同学们时刻都表现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做了很好的铺垫。还有就是团委的工作人员默契的配合,在队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遇到问题都能够迎难而上,没有人退缩。这种团队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继续发扬下去。活动的成功完成是和他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在活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上面我已经做了检讨,事后也作了深刻的反思,相信这样的现象以后不会再发生。在以后做活动方面会尽量想的周全一些。

这次活动,老大交给我们大一的干事负责,是对我们的锻炼也是给我们一次成长的机会。虽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经过努力很快就解决了。也许这就是成长的历练,谢谢部门对我的信任,我有理由相信我会做的更好!把团委不怕艰苦,认真负责的精神发扬下去!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杭口镇小学组织学生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月15日上午,xx小学政教处组织升旗仪式,学生代表吕心雨作”学会诚信与维权”国旗下的讲话。随后,xx主任带领少先队员到超市进行真假货品的对比,如何识别“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现场学习如何购物,引起了学生共鸣。学生也把自己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当场提出来,政教处方春霞主任进行了指导,告诉同学们如何合理消费,文明消费。

同时全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班会,班主任们给学生讲解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教孩子如何辨别产品优劣,如何正确选购合格、放心的商品,并提出了“三个不”要求,即不多吃油炸膨化食品、不买无安全标志食品、不到无证无照摊点购买食品。

班会课上,同学们还结合学到的'知识,绘制了图文并茂的手抄报,维权意识植入每个学生的心中。

活动的开展培养了学生科学的消费习惯和文明的消费方式,学校倡导学生把学到的消费维权知识传达给家长、邻居、亲朋好友,为营造和谐的消费市场环境尽一份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总结

甲:我们迎着一片春意盎然,迎来了又一年的3.15。

乙:我们伴着消费与责任的主体迎来了08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甲: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乙:电视机前的消费者们。

合:大家好!

甲:这里是由巨鹿县工商局、巨鹿县消协、巨鹿电视台联合为您主办的20**年3.15国际消费者日文艺活动现场。

乙:今天来到现场的不光有咱们消费者代表、企业商家代表,咱们的县领导,今天也来到了我们的活动现场。

甲:他们分别是:

乙:对各位领导的光临再次表示忠心的感谢,接下来有请xx县长致词。(领导讲话)甲:感谢xx县长,你看今天到场的有这么多人,有领导,有商家,电视机前的人就更多了。可以说工、农、商、学兵都有,但他们也都有一个共同的称号——消费者。。

甲:这就是一专多能呀,今天咱们演出现场也来了一位一专多能的巨鹿工商式的人物,咱们一起看看。

器乐演奏。

乙:当然可以。

乙:(解释)。

甲:真是又学了一套,请大家在买酒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接下来这个节目实际上与酒也有关。

快板。

《雾里看花》。

甲:工商系统的工作很多是吧,都有什么呢?还是你说吧。

乙:你像工商执照的登记、验审、商标的注册,还有打击假冒商品,特别是对坑农害农的不法商贩的打击。

甲:打击假的也是你们的职责?

乙:对呀,

甲:那么接下来这个节目就别打击了吧。

乙:什么节目?

甲:魔术大变活人。

魔术。

甲:刚才说到打击这个假的是你们的职责,还有什么职责呢?

乙:还有你像这个仿冒呀什么的也是。

甲:仿冒也要打击,你今天说什么也要手下留情,咱们接下来就是一个反串,是个男的偏要唱女的。

反串。

甲:刚才说了这么多,有假的,有仿的,不过咱们今天3.15晚会说什么也要弄点真的,请出实力派歌手郑银祥为我们带来的精彩演唱。

《溜溜的他》《愚公移山》。

甲:今天是咱们的国际消费者日,消费者权益日,那这消费者都有什么权利啊?

乙:公认的,消费者有四项基本权利,也就是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甲:那如果权益得不到维护呢?

乙:那就找消费者协会啊,那里专门为消费者维权。

甲:是吗?我说那天看到一个老头在街上说:我要找消协,我要找消协,我还以为消协是一种鞋呢。

乙:好,接下来请欣赏小品。

《礼轻情意重》。

甲:为消费者维权是咱们工商系统的责任,更是消费者协会的职责,那他们的维权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呢?我们来共同看短片。

专题片。

甲:那去年在受理的案件中哪一类居多呢?我们又应该如何防范呢?

乙:……(消费提示)总结去年以来3.15接受的案件。

《月亮之上》《自由飞翔》。

甲:你看今天我们不光学到了许多有关工商的专业知识,辨别商品真伪的知识,还欣赏到了这么多精彩的节目,真是希望天天3.15啊。

乙:确实,在咱们巨鹿工商系统提出了这么一个口号:天天3.15,也就是要求大家每天都像过3.15一样,严格执法,维护群众利益。今天还要感谢各级领导对我们的支持,各界人士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

独舞。

甲: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特别是对农村群众的优惠政策直接带动了农村群众的增收。

乙:确实,农民富了,他就要消费,但是有些不法商贩盯准了农村群众辨别真假知识少,维权意识小的弱点,一些假冒伪劣商品也就流入到农村市场。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总结

20xx年以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紧紧围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各类专项行动和消费教育引导等重点,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营造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费环境,有力维护了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新《消法》的宣传培训普及和贯彻运用,营造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培训和运用新消法的维权实践中紧紧把握新消法的主要特点和新的规定,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普及活动。通过机关会前学法活动、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设消费课堂等形式,普及新消法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升。三是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消法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集中学习、讨论,收到明显效果。四是通过“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和12315“五进”活动,让新消法走进社区、商场、市场、超市、企业和景区,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广泛好评。五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眉山日报、中国消费网、四川消费网上对新消法特点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宣传报道,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新消法的知晓度,增强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维权的深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科学、理性、放心、安全、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二、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以市场巡查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实施进销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把好商品质量源头关。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钢材、抽油烟机、消防器材、汽车用品、黄金珠宝、电线电缆、手机等7类商品1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不合格,各区县工商质监局正在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其余商品还在检测过程中。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今年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各类消费侵权违法案件138件,罚没金额140万元。

三、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

一是按照省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周边小卖店等为重点场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0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整治,儿童用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净化。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四是根据《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突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通过商品抽查检验,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的检查,认真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五是根据《眉山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以查处服务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以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气、供水、医疗、美容美发、旅游、中介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业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为重点问题,切实加强维权和执法力度,收到明显成效。全系统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0件,罚没金额12万元。

六是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0余户,检查食品经营户800余户,集贸市场60个,取缔无照经营30余户,责令整改20余户,立案查处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食品违法案件31件。七是按要求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消防安全。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范,统一使用“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本”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维权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维权质量。“一会两站”、12315“五进”及12315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推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强“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夯基层打基础,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发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八有四统一”标准在社区规范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实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开展“诉转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县工商质监局通过“诉转案”办理侵权违法案1件,罚没金额3万元。全市维权工作人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心真情,依法维权,处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五、抓消费教育工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全市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40余次,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重点突破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三是通过组织“消费教育讲堂”、法律进民企活动、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12315“五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四是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着力营造了科学、理性、安全、放心、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维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等工作来开展,提升维权效能,维护消费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涟源市消费者委员会组织成员单位举行多种有意义的活动纪念这一节日,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德贤、副市长李冰玉参加活动。

在涟源市滨江国际城举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市消委会组织市工商质监局、市发改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盐务管理局、市电力局、市烟草局、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大型超市等单位进行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整场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1241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3起,进一步强化了消费维权工作,树立为民务实形象。

傅德贤和李冰玉前往各咨询服务台看望慰问工作人员,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在场群众进行亲切地交谈,询问人民群众最感兴趣的知识和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在市烟草局的服务台前,傅德贤向工作人员请教真假香烟的辨别方法;在国家电网的咨询台前,李冰玉当场掏出手机扫描二维码,学习如何使用手机方便快捷交电费。

本次纪念活动还组织了工商质监局、烟草局等相关执法单位在涟源市乌泥坳垃圾填埋场对查获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产品)进行了一次集中销毁行动,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分子,进一步净化了全市的消费环境,充分展示了全市打假维权的成果。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

为增强学校内全体师生保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本协会于3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趣味性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遏制手机吸费,打击无形诈骗”,其中具体分为两个流程:一,我们对参加的同学先做一个调查,问卷纸上列着一些手机诈骗的常见手段,让他们选择哪些是他们经历过的,然后,我们对其进行统计;二,参与者可以抽取一个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答对就有精美小礼品相送。

整个活动氛围一直很好,同学们都很积极,首先,其中很大原因是我们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而且大多协会成员都表现得很积极在活动前几天,我们就已经把海报,礼物,问答卷等一系列物品筹备好。值得一提的是,因为预想到当天肯定有很多部门会举办活动,为了占据有利地形,我们在吃早饭之前就将桌椅搬到活动地点,为顺利举办活动提供了良好条件。另外,我们在有奖竞猜环节花了很多心思,发挥了我们的想象力,这些小礼品虽然不值多少钱,但是都很受大家的欢迎,那么来参与的人自然就会很多。

在此次活动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在活动中,因为参加的同学很多,都争着答题,抽奖,这是先前没预想到的,而我们没有将每个细节的工作分配给干事,以导致当时的状况比较混乱,不是很有秩序。还有一个问题,是参与的同学告诉我们的:“为什么没答对的人就连个鼓励奖都没有”,这会导致有些没答对的同学很失望,有可能减弱了我们的'宣传力度。这些都是我们的一些错误,在以后的活动中一定会吸取教训。

整个活动进行得比较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此次活动对于广大师生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消费教育,也是对于自身素质的一次提升。此外,通过此次“3。15”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能够在游戏的同时,对手机诈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继而让更多的人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xx科学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修养,深入普及法律观念,增强大学生自我维权意识,我协会在3月15日举办了展板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1.活动流程。

学术交流部负责搜集有关两会、司法考试资料,宣传部画好展板,其余各部将贴好资料的展板按时抬到健桥,进行宣传。

2.活动取得的成果。

同学们通过观看展板,提高了自身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等观念,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活动中的好经验。

各部门人员分工明确,各尽其能,配合很有默契;材料贴近大学生生活,易于同学们接受。

2.活动中的不足。

展板上的材料没有固定结实,没有考虑到风大,只要以后注意一下就可以了;材料虽然是从众多材料里筛选出来的.精华,但是数量有点少,这点挺欠缺的。

总的来说,这次活动举办的还是相当成功的,虽然有些许不足之处,但只要稍加改进即可,法协的明天会更好!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按照自治区、xx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首先,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xx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召集各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3·15"活动内容,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提纲,明确活动主题涵义、指导思想、真正目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协分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以及"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主要内容、涵义,为广大企业员工、商场营业员、农民群众、学生、社区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为了确保全县农资商品的使用安全,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积极服务"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我局专门成立了"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中宁工商局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农资市场舆论氛围;严把农资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商品质量关、进货关,对农资商品实行抽检、备案。截止目前,共备案化肥42个品种,抽样送检化肥27个品种,督促指导2家种子批发企业设立了种子留样专柜,对12个批次不同品种的种子进行了留样备查;积极支持引导经营户进行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配送,确保了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在农资经营户中全面推行"一账通"制度。各工商所与全县282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对农资产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充分发挥农村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及时与各村信息员(联络员)沟通信息,切实快捷地为农民群众解决农资消费纠纷,从而保证了农民利益。

自2月份,我局加大了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检查经营户152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户,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件;没收过期变质食品、劣质商品1个大类22个品种5公斤。

三月十四日,县工商局、教育体育局、消费者协会结合纪念第2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中宁中学会议室开展了中学生"消费与民生"主题辩论赛。辩论赛包含"消费与诚信"、"消费与责任"、"消费与民生"三个方面的主题内容进行三场辩论赛。通过这次中学生辩论赛,丰富了消费教育知识,认知社会,感恩社会,教育青少年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培养文明修身、加强道德教育、树立理想信念、建立人文法治,提升中学生社会综合素质。也是给中学生提供一个锻炼自身和教育的平台,使中学生辩手机智犀利,默契配合,充分展现我县中学生琢学、践实、励志、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

辩论赛设置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集体优胜奖、组织奖、中学生辩手优胜奖和纪念奖,辩论赛由专业老师现场打分评奖。通过中学生的精彩激烈辩论,中宁中学最终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中宁一中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组织奖,6名中学生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12名中学生获得纪念奖。比赛中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斌同志作了致辞,县政府副县长黄华作了重要讲话。

参加辩论赛的主要领导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郭松华同志,县人大副主任于占忠同志,县政府副县长黄华同志,县政协副主席庞立忠同志,xx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县委宣传部、团县委、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工商局、消协、中宁中学、中宁一中的主要领导参加了辩论赛。

参加观看大赛的有县工商局的40名执法人员,中宁中学的120名同学、中宁一中的60同学感受了这场精彩生动、富有见解、思想新颖的辩论大赛,充分显现了校园文化、工商文化,助推我县文化建设、文明建设、健康、持续、繁荣发展。

(一)以"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为平台,大力开展消费教育讲座。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推动全民消费教育为突破点,着力引导消费维权工作从受理投诉、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引导消费方向转变,围绕消费理论、消费观念、消费技能、消费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全民消费教育工程,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提高对社会消费的重视程度,加强对消费教育、维权工作的领导和分类指导,开展"关爱消费者"、"情系消费者"等行动,建立相应的政策、体制和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主抓、工商主办、消协牵头、企业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国民消费教育网络,将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发展台阶。xx县工商局从3月1日开始,针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群体不同特点,制作了《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图文并茂的课件,指定专人到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讲座。举办消费教育讲座24场次,企业、商场、超市员工、市场管理人员共计1200余人聆听了讲座,增强了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我局xx县消协联合卫生、质检等行政执法部门和供电、电信等企业在县城富康广场设立大型"消费与民生——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城郊工商所在县城枸杞市场、石空工商所在石空镇、鸣沙所在鸣沙市场、长山头所在大战场市场分别设分会场,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5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13个;悬挂横幅80条;张贴标语162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800余人次。宣传咨询活动结束后,将收缴的54余个品种,价值2、45万元的假冒劣质食品、化妆品、农资产品予以了集中销毁。

(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纠纷,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活动期间共接到消费者申诉20件,已调解23件;举报3件,处理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47元。3月14日、15日两天,按照区局要求认真做好了12315热线值班,及时受理转办区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申诉12件。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有效地宣传、深化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航空运输服务水平,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南局联合广州市工商局机场分局、广州市消委会机场分会,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候机楼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本次活动由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紧扣今年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在白云国际机场候机楼设立大型活动宣传海报板,通过文艺表演、民航知识有奖问答、播放宣传影片等形式,激发了旅客的参与热情,提高了旅客的关注度,有效的宣传了民航知识、乘机安全常识等。广州市工商局机场分局、广州市消委会机场分会、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还在机场候机楼设立宣传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接受旅客咨询等方式,普及旅客权利和义务,为旅客答疑解惑,引导旅客合法维权。活动尾声,中南局联合广州市工商局机场分局,举行了“20xx年度广州市放心消费店”公开表彰活动,向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颁发奖状、荣誉证书,鼓励企业提高服务品质。

本次活动结合广州地区实际情况,宣传形式丰富多彩,不仅使旅客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养成安全乘机、文明出行、依法维权的良好习惯,同时也促进了民航企业提高服务品质。

宣传消费者权益活动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管理。为贯彻上级监管部门要求,配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工作,一方面是健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处理领导小组,由行长亲自负责,督导全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协调各方事物,及时化解矛盾,引导业务合规开展,并制定了一整套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尤其是重点明确了网点负责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的第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高效务实的措施,让客户满意。

2)、完善报告流程,保护客户权益。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我行从服务工作着手,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受理工作流程,建立了完整的流程图,并细致规划了处置程序和权限,尤其是针对客户投诉处理就行了细分,在权限范围内,要求网点第一时间处理得当,反馈有关信息,使消费者的权益在第一时间内得到保护。同时在网点公布了监督电话,由综合部门负责接收信息,确保客户反馈信息及时处置,并监督网点做好服务工作。

3)、制定奖惩机制,推行优质服务。为提升我行服务工作,杜绝各种不规范操作,我行开展了“标杆网点”和“服务之星”的评选活动,旨在全行范围内掀起优质文明服务的新。

高潮。通过按季度开展网点评选和按月评选先进个人,提倡使用文明用语,规范操作标准,优化服务环境,打造文明形象等内容,以“顾客满意”为着力点,提升服务内涵,同时严格奖惩,奖优罚劣,树立典型,切实将服务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落实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4)、推行评价制度,完善服务机制。在工作中,我行还进一步规定了开展后评价机制建设工作,针对网点存在的问题,开展座谈和分析会,一方面到基层网点了解员工关于服务工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等,发挥员工了解客户的优势,在一线柜面层面,落实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另一方面,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抽查和现场督导发现的问题,展开讨论,研判形势,针对工作不足,制定新的服务细则和工作措施,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将全行的服务重心切实转移到客户满意度考核上,真正做好便民益民,方便客户的服务宗旨。

我行尽管设立时间不长,但对服务工作有着切实的心得体会,尤其是当前银监会布置开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义深刻,内涵丰富,是金融机构优化发展方式,转变服务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我行根据自身实践,正在摸索中前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落实好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努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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