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演讲(模板5篇)

时间:2023-08-30 07:05:53 作者:温柔雨 审计的演讲(模板5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审计的演讲篇一

在开头讲一个与你所讲内容有密切联系的故事从而引出你的演讲主题。这个故事要求完整,要有细节和主要人物。总之,你要注意的是故事型的开场白一定要摒弃复杂的`情节和冗长的语言。

打开门映人眼帘的就是山,也就是一开始就用高度凝练的语言把演讲的基本目的和主题告诉朋友,引起他们想听下文的欲望,接着在主体部分加以详细说明和论述。这便是直白型,又叫开门见山型。

幽默型即是以幽默或诙谐的语言及事例作开场白。这样的开场可以使听众在演讲者的幽默启发下集中精力进入角色,接受演讲。

演讲的开场白也有直接引用他人话语的(大多是名人的富有哲理的名言),它为演讲主旨作事前的铺垫和烘托,概括了演讲的主旨。

审计的演讲篇二

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法律,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

审计法是调整审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行审计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审计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 支、财务收支,依照法律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 定。

审计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廉洁奉公原则和保守秘密原则。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省、自治 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地 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审计的演讲篇三

两个人,两支笔,两支新的钢笔。

其中一个人拿着他的笔,全伸入墨水瓶里,使劲挤了很多下,墨水仿佛把笔里的每一个缝隙都死死地塞满了。笔外也沾了许多,纸都被它全浸透了。刚写下一行字,突然发现笔尖悬着一大滴墨水,还没反应过来,那大滴墨水就滑了下来。刚写的在完完全全墨水吞噬了,本子也不行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另一个呢?恰恰相反——只挤了半笔墨水,笔外也没有沾多少,写下的字也好。这,多好啊!

相比之下,只是要多加一次罢了。

谢谢大家!

大家好!

我是住在大森林中打的蟋蟀,今天我向大家说说我的住宅想有舒服的住宅,一定自己挖掘的,不可以随遇而安。

先慎重的选择地址,一定排水优良并且有温和的阳光,不可以用现成的洞穴,要从大厅一直到卧室洞里一定弯弯曲曲,在长也不过几寸长,一指宽,出口的地方一定有一草当做门,掩盖着洞口,洞里一定要干净。

屋子可以没有什么布置,但是一定简朴,干净,干燥,累了,可以在未完工的家门口休息,余下的时间修理今天做一点,明天做一点。

我不是挖掘技术专家,我的工具是那么软弱,人们对我的劳动成果感到惊其,其时是我坚持不懈。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看了本《100个励志故事》的书,其中的故事都很感人,尤其是孟轲逃学这个故事让我有了很深的印象,故事告诉我们学习一定要不怕苦、不怕累,千万不能半途而废,要勤奋学习。像爱迪生说的:“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他告诉我们天才不是天生的而是勤奋得来的,象陈景润、鲁迅、范仲淹等他们的成功背后都付出了无数的艰辛和汗水。

我在城市的宣传墙上看到,上面写着:“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一生之计在于勤。”这几句话使我感悟到在新的一年里要有自己的目标,然后靠自己的努力奋斗,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掌握更多的知识,通过努力做一名励志少年。

谢谢大家!

同学们:

大家好!

在这条人生的长河中,我始终告诉自己,“如果你是金子,到哪都能发光,只要你斗志昂扬的面对生活、面对工作,你就会有所获得”。

青春是什么,青春是学习的季节,青春是奋斗的岁月,不要停止我们前进的步伐,因为青春的路正长。有空的时候静下心来好好看看书,回头想想自己走过的路,为自己的人生做好一个规划,把自己的理想铭刻在心中,做一个甘于寂寞,敢于创新、干劲十足的年青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心中无不闪烁着梦想,那么现在就是我们努力实现梦想的时候了。我们要做的有很多很多。纵使艰难险阻,也要努力前行:追求卓越,真诚回报,释放青春能量,点燃创业梦想。或许我们成不了伟人,纵使我们平淡一生,但这都不要紧,群星闪烁时我们同样灿烂,这样的平凡其实是一种伟大。

因为只有我们自己清楚,平凡的岗位需要我们付出,火热的生活需要我们的付出,构建××的宏伟蓝图需要我们大家一起付出。我们的青春是有限的,有限的'青春因为我们的奉献变得充实、久远。

我选择了共产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已经选择了奉献。青春不是人生的一段时期,而是心灵的一种状况。如果你的心灵很年青,你就会常常保持许多梦想。大家都知道我们企业的精神:务实、敬业、创新、高效,虽然我们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但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家,在这里,我们信守同样的共产主义精神,写下同样的奉献承诺,拥有同样的壮美青春。

亲爱的朋友们,这是一次演讲,更是一次告白。当我满带着青春的气息,怀揣着沉甸甸的梦想与信念站在这里的那刻,我的内心是如此的坦荡与激昂,那种难以形容的兴奋与紧张,我真诚的邀请你们一同分享。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大家好!

我是五(3)班的***。我很荣幸当上升旗手,在我心目中,升旗手是一个神圣、光荣的职位。我是一个阳光男孩,虽然成绩一般,但我一定会努力学习,更上一层楼。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有画画、写作、体育运动等等。我的愿望是当一位画家,用自己的笔画出祖国的千山万水,画出一草一木,画出一沙一石。我的座右铭是:立志读尽人间书,发奋识遍天下字!

我最盼望的事情是有一天能亲手把五星红旗升起来。今天,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老师们、同学们,我一定不辜负大家对我的希望,努力进取,为学校添光彩。

谢谢大家!

审计的演讲篇四

大家好!

春兰秋菊,夏荷冬梅,这是大自然赋予季节的美丽芳华,春风树柳,夜雨润花,这是造物主滋润芳华的天工神韵,杏花春雨江南,骏马秋风塞北,这是大自然诗情画意的精美篇章。每每欣赏这些优美的语言,我总能收获不同的感受。

欣赏别人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每个人都是不完美的,有缺点,也有优点,只有欣赏别人的优点,我们才有可能变得更好。

我有个朋友他虽然成绩一般,但他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团结互助的心,许多同学也都这样评价他。无论你的成绩好或差,都会有优点,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更应该欣赏别人的长处。

欣赏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学习的方法,但如果你以一种自以为是的目光看待别人,你永远不会进步。

“骄傲使人退步,谦虚使人进步。”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才学出众而藐视他人,不欣赏他人,你的才学智慧只会一点一点流逝。如果你认为自己很差,那么就错了,只要你有可以被别人欣赏的长处,你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好。

我们不能虚度年华,而是要有进步,要进步就要学会欣赏,欣赏使我们进步,欣赏使我们谦虚,只有欣赏才能使我们的明天更美好。

我学会了欣赏别人。

审计的演讲篇五

精选范文: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几点体会(共2篇)2011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7章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了明确和细化,使审计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明了,这对于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指导和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目前,各地审计机关正在普遍宣传、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法实施条例2011年5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如何正确贯彻实施,是摆在各级审计机关面前的一件大事,本人通过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及以往的审计工作情况,针对几个具体问题谈点自已的体会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问题目前各地审计机关在编制审计方案、制发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报告中审计依据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以审计法第三章16条至30条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审计依据,二是除以审计法第16条至30条规定外,将各级政府批转审计机关项目审计计划文件作为补充依据。上述两种操作方式,谁对谁错有待明确,笔者倾向第二种做法,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审计法第五章 审计程序第38条规定“审计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实施条例第五章审计程序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通过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审计机关执法依据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遇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本级政府批准才可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依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就存在不完整性。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目前,各级审计机关项目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依据有两种表现:一是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规章中明确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上述两种做法和表现形式都存在与新修订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和完善的问题。新审计法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二款“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目前,相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明确有执法主体单位,直接借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条款作为审计处理处罚的依据就存在执法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审计定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公两种情况:一是若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无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二是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有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处罚种类及幅度,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需移送或由相关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发移送处理和审计建议书。

三、审计决定书中告之被审计救济途径及受理单位问题。由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者委托实施的审计项目,裁决机关为授权的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复议机关为授权或委托的审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审计项目裁决机关为本级人民政府,复议机关为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规 定了对社会审计机构核查的具体范围。

二、审计监督独立性进一步增强。新《条例》对保持审计监督独立性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一是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正职、副职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除非违法犯罪、失职、身体健康等原因,否则地方政府不能随意更换审计机关负责人。二是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依法进行监督。

三、审计监督权限进一步强化。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审计机关的监督权限。主要体现在:一是增加规定了可以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以及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款。二是增加规定了可以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三是可以对抵制、拒绝和不配合审计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罚款等处罚措施。四是明确了审计机关可不事先通知而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的情形。

是规定了审计机关拟公布上市公司审计结果应提前5日告知。五是规定了审计组提出审计报告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五、审计监督结果进一步公开透明。国家审计署总审计师孙宝厚指出“审计难,处理更难,公开审计结果难上加难。这是因为,公开审计结果的威慑力远远大于审计本身。”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满足公民的知情权,真正体现审计民主,新《条例》扩大了可以公布的审计结果的范围。主要体现在:为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审计结果公布范围的限制。

六、对审计机关监督进一步具体细化。新《条例》从审计机关的内部监督和对审计机关的外部监督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强了审计机关的内部监督。审计决定被撤销后需要重新作出审计决定的,上级审计机关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审计决定,也可以直接作出审计决定。二是加强对审计机关的外部监督。对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被审计单位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对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被审计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审计机关应当在审计决定中告知被审计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学习新审计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

从事审计工作,作为一位审计执法职员,变成了某种意义上有“权利”的人,当自己的角色在执法者和公民身份之间不断变换时,才对“权限”这个词有了一点熟悉。而这次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颁布,使我对“权限”的理解又加深了一步。

新条例主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机关的审计监视权限:一是增加规定了查询账户和存款的具体程序。二是增加规定了封存资料和资产的程序和期限。三是扩大了可以公布的审计结果的范围。四是明确了审计机关可不事前通知而直接审计的情形。粗略望去,审计机关仿佛增加了很多的“权利”,如在原来查询单位账户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对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的查询权;配合新修订的《审计法》对封存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强迫措施的程序和时限;取消了原来对审计结果公告范围的限制;明确指出审计机关享有可有条件的不事前通知而直接审计的权利等。

但细看之下,却发现我们增加的不是“权利”,而是“权限”。就比如一个圆的半径越大,它所接触的各式各样的边界也会越多,相应的遭到的限制也越多。比如我们的账户查询权,必须先要有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和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在查询个人账户时还要满足相干的实质性要件,即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另外在审计实践中还要履行相干的必要程序——两人以上共同查询,出示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等。假如不满足这些条件,该项审计查询权就没有办法行使,即使出于其他缘由行使了,它也是有瑕疵的,违法的,对方可以就此提出异议。如此势必会影响到审计的公信力和权威,乃至引发相应的诉讼和法律责任。这是由于当我们的权利超出它的边界的时候,就变成了对正当权利的侵犯,就成了***的气力,就必须要有相干的权利来制约它,以避免其滥用,并使遭受破坏的权利得到相应的救济。

再如封存权的行使,源自新修订的审计法

上很多评论说审计的权利又扩大了,审计监视权又加强了,这些话都不假。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国家监视、法律监视,其本身也是对权利的制约,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必定要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没有相应的职权,又怎样来履行相应的职责。但是,身为审计执法队伍的一员,我们必须熟悉到,我们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增加了多大的权利,也就增加了多大的责任,这些都是对等的。只有看到权利背后的责任,看到权利的界限——权限,我们才能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们的权威也才能真正在[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几点体会(共2篇)]全社会建立起来。

式转为从学生学的角度研究变革学的方式。也就是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既要加强学生的基础性学力,又要进步学生的发展性学力和创造性学力,从而培养学生毕生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一、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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