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装饰工程合同书优质篇一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______区(县)______路(村)_____弄(巷)______号_____楼_____室。
2、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_______天:(日历)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______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其中:设计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元。
余款:______元,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发票,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作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装饰工程合同书优质篇二
乙方:
一、工程概况
3.工程价款(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报价表》。增加项目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字生效,另行计费。
4.工期: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____天,按时按质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任务。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第二天算起)。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负责办理好建设许可证,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夜间许可证。及负责办理因施工占用和共用空间报建手续。
2.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完工的建筑主体、并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
3.开工前一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在地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若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因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5.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用的自购材料。
三、乙方工作
1.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3.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选题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乙方有权拒绝不专业的违反规范的要求及非法要求。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方案设计确定后,甲方需交定金____元,才能进行施工图设计。如因甲方原因,中止本协议,甲方所交定金作为乙方设计的补偿。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总额的40%(包括定金),乙方进场施工。
3.工程施工过程中,泥、水、电工完成前期工程,木工进场前,甲方付给乙方第二批工程款,即报价单上确定的总金额与增加项目金额的和的30%。木工程基本完成,油漆、灰工进场前,甲方付给乙方第三批工程款,即报价表确定的总金额和所有增加项目金额的和的20%。甲方所付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的票据为准。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验收、结算并于结算当天内付清全部结算款(包括增加项目金额之和)
五、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所需的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内甲方采购供应运到工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a.不能按期供水电;
b.不有保证每天有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d.不能按期付款
e.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造成材料、人工浪费;
g.逾期验收
2、因乙方责任
c.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给予修复或赔偿。
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七、设计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设计师完成施工图后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约见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乙方方可施工。
2.乙方发布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理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呆滞、综合管理、延误工期、补尝停工和已采取材料(因变更了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费用清单。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作出答复或协商调整。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5.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影响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八、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的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 乙方:
装饰工程合同书优质篇三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建设工程装饰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
2.分包范围与分包方式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以及承包方代表书面指令施工范围和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
2.2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3.分包方提供的资源
3.l为保证分包工程的实施,分包方应提供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分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处于良好的状态,以利于施工。
3.2 分包方提供的所有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的各项规定及承包方对于分包方提供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3.4 分包方于每月的 日之前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
4.质量标准与各项价款
飘 板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房屋内: 顶 部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____; 阳 台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____; 楼梯间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________________。
所有合同价款的追加(包括重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均建立在发包人同意追加并支付的基础上。分包工程税费由分包方自行缴纳,向承包方提供完税证明。
如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该标准,分包方向承包方交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10 %,作为质量违约金。
5.双方驻工地代表
5.l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分包方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最终结算文件需经承包方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5.2 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工作:分包方代表被视为有权按承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计划、承包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承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确认工程量和工程结算金额。
6.工程变更
6.1 根据承包方的指令变更
承包方可发出指令要求变更,没有承包方的指令分包方不得作任何变更。
6.2 变更价款及支付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分包方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承包方确认后执行。
分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变更指令后三日内不向承包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因工程变更而导致工程价款减少的情形除外)。
7.保修
7.1 保修范围: 分包方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7.2 保修内容: 因分包方施工或提供的设备、附件等产品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7.3 保修期: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贰年,质量保修期自总包工程经发包人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国家标准高于贰年的,执行国家标准。
7.4 保修工作:
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方应当在接到承包方发出的保修通知之日起4小时内(特殊情况根据承包方要求而定)派人保修。分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支付的修理费用由分包方负担,由承包方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补足。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分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方或发包人组织验收。
8.工程款的支付与履约担保
8.1 分包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承包方,经承包方审核后,承包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2 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 %,分别从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尾款中扣除。工程通过承包方验收后,承包方将扣除保修费用后的剩余保修金支付给分包方(分包方不计取利息)。
8.3 对于分包方应向承包方交纳的违约金、罚款等款项,承包方有权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但不排除采取其他方式。
8.4 履约担保:分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 %,分别从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尾款中扣除;在分包方按政府部门及承包方要求交齐竣工档案资料、分包工程通过承包方竣工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承包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分包方。
9.争议的解决方式
承、分包双方在解释和履行分包合同时如果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在协商开始后28日内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分包合同自协议书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分包合同正本壹式贰份,承、分包双方各执壹份。
承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承包方代表:(签字) 分包方代表:(签字)
装饰工程合同书优质篇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工程代表姓名:
住 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理人: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土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及施工图纸)。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负责到政府相关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手续及费用,(乙方应交的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除外)。
2.2 负责提供水电为乙方使用。
2.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2.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工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 批手续,甲方擅自同意乙方拆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2.5 负责工程质量检查的进度的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
3.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进行保管保护。
3.3 乙方有责任依法保护合同内的权利,有力对抗外界不正常干扰和排除影响正常施工秩序。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调整有关费用,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之后,方可进行,决不可私自更改,否则,后果由私自更改者负责。
第五条 工程工期
5.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任务而影响工期,工期应顺延,使乙方造成的误工,应付误工费。误工按现场实际施工人数计算,误工费按每工日伍拾元收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法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 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任务而影响工期,工期不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三天内整改验收合格。
5.3 因工程变更或外部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应顺延。造成乙方误工损失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6.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办理工程款结算,办理移交手续(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清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款付足 %后,余款 %在 天内付清, %留作保质金,在 年内付清。
6.2 工程保修期贰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应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二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七条 工程的价款及结算
7.1 本工程的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总造价以合同(附件一)项目为准,预算表只是作为签定合同的依据。大写(人民币)
其它费用: ,双方约定,如果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增减部分的工程款按实计算。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油漆工进场)
第三次 验收合格后按下约程序
注:本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7.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结算经甲方审定同意的情况下,并签署《工程结算单》。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工程合同书优质篇五
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房屋户型:
2、工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3)包工部分包料(预算范围内一次性包死)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 60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保修期: 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由承包人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 元
2、合同签订时按以下方式付款: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四、施工过程中的义务
1、发包人
(1)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及相关权利人,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2)开工前,发包人自行设计的相关要求应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相关记录,并承担相应费用。
(4)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发包人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承包人正常施工。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不得损害建筑物安全、损害公共安全、影响公共环境),经乙方要求,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8)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2、承包人
(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2)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发包人审定并签字认可。
(3)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承包人委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6)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提前通知发包人供应材料,并合理施工按期完成工程。
(7)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阻塞、渗漏、停电、等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修复并赔偿损失(含有关部门的罚款)。
(8)降低噪声(节假日及每日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乙方不得使用噪声震动工具进行施工),保护环境,装饰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9)由承包人施工不当损害相邻权利人利益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由发包人先行赔偿的,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六、施工安全
2、承包人必须制定施工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由此引起的任何问题,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七、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单(附表四)和变更图纸,作为竣工结算和工期调整的依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
八、工程验收
2、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工程变更单的内容作为验收的依据。
4、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竣工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承包人,另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符合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装修后的室内环境必须达到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在装修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装修材料,可以在工程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室内环境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监测时,家具、窗帘等含污染源的物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检测不合格,应分析原因,如果是承包人造成的,承包人应承担治理费用。
7、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附表六)及保修单(附表八),承包人应提交工程结算单(附表七 )及有关资料给发包人,发包人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内结清尾款。
九、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告知承包人,承包人应配合监理公司的工作。
十、违约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发包 人引起的其它原因影响了工程施工,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承包人因此造成停 工、误工的实际损失。
(2)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及其它原因影响了施工质量,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发包人承担责任。
(4)发包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5)发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承包人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或改变房间使用功能造成损失或事故的,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6)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承包人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损失。
2、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发包人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所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由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发包人。
(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4)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及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应无条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损失。
(6)发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承包人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承包人有权拒绝,如承包人不拒绝,造成损失或事故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7)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损失。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开工前一方要解除合同,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 %的违约金,开工后一方要解除合同,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 %的违约金。
4、如一方要变更合同内容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双方同意由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其它约定
发 包 人:承包人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