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优秀

时间:2023-07-10 11:49:15 作者:曹czj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优秀篇一

屈子有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古往今来,这句话所蕴含的积极求进的精神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支撑着他们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懈奋斗。而在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更加需要这种坚韧不拔的探索精神和永远在路上的干事决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有力推动我国发展不断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前进。

全面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改革开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繁重的事业,必须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干下去,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同时我们要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崭新局面,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永远在路上。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巩固了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提高,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与此同时,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大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我们要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永远在路上!我们一直都在!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优秀篇二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知识储备。

监察体制改革后,将部分检察院的部门和纪委进行了合并,因为监察对象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监察方法出现转变,需要我们的干部尤其基层干部加强自身学习,基层干部必须提升知识储备,以便更好的识别监察对象。

二、确定对象,明确监察重点。

改革后,将本所属范围的监察对象进行梳理,确保不遗漏、不扩张,明确监察对象后,根据工作的开展情况,对监察重点进行明确,并紧密结合当前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及“新四风”的十种表现,着重整治和查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基层腐败问题,特别要盯紧干部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等违纪行为,使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强化职能,让权利运行于阳光之下。

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是遏制腐败和保护干部的有效途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构,在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整合力量,构建“大监督”格局。权利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让权与责形成高度统一。

四、严肃查处,加强查办力度。

身为纪检监察干部,便决定了我们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涉及对人和事的处理,必须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纪律规定为准绳,坚持原则,勇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让干部职工在“不敢腐”的基础上,树立“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意识,并紧紧抓住用权、花钱、管事等关键环节,健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相关机制,全面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努力推进权利的公开透明。同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职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常怀一颗“知识恐慌”的心,主动思考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敢于破除基层纪检工作“瓶颈”,转思想,改作风,明职责,出实招,干实事,重实效,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入群众去发现问题,依据客观事实去分析问题,及时高效解决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屈子有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古往今来,这句话所蕴含的积极求进的精神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支撑着他们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懈奋斗。而在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更加需要这种坚韧不拔的探索精神和永远在路上的干事决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有力推动我国发展不断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前进。

全面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改革开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繁重的事业,必须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干下去,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同时我们要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崭新局面,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永远在路上。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巩固了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提高,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与此同时,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大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我们要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永远在路上!我们一直都在!

一、冯新柱案的启示

从中央的通报中,可以看出,冯新柱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破坏政治生态,亲清不分……最终受到严惩,咎由自取。

这位“60后”官员的仕途可谓平步青云。1981年从乡镇企业经贸公司计财科出纳起步,到2015年晋升副省长,30余年他从一名乡镇企业出纳到副省级领导,真正做到了从人民群众中来,却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最终脱离了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总书记再三要求各级干部“要带着深厚感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发展成就由人民创造,应该由人民共享”……而冯新柱对于群众的“冷漠”,对党的“虚伪”,显然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我们只有保初心、常戒心、怀公心、持恒心,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才能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学习放一放;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往往是会上听一听,自己缺乏钻研和思考。二是对廉政形势的分析研判不到位。有时对高标准、严要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不敏感,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大趋势不敏锐,对有些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或心存侥幸。三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理解运用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轻廉政”现象。

(二)岗位职责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彻底。存在落实主体责任方法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主要以开会、讲话、签责任状、述职等形式落实,指导监督、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不够。二是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不够严格。中共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用党的纪律自我约束方面还不够深入。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乏争创一流、敢于争先精神,习惯于按照以往的工作方式和老经验办事,缺乏创新精神。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动摇。受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社会经济利益调整带来的冲击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思想信念淡化、对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责任感逐渐弱化的现象。

(二)宗旨意识不牢。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三)思想认识不高。对于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差。有时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松了过不了关,严了会影响正常工作,抱着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态度,有瞻前顾后的侥幸心理。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拧紧思想总开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经常性开展中心组学习,参加好支部学习,通过系统学、反复学,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二是增强使命担当。始终对党忠诚,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三是增强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正确处理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全县大局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职务上“嫌慢”、环境上“嫌苦”、工作上“嫌累”、待遇上“嫌少”的思想。

(二)当好勤廉表率。一是加强自我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祸患常积于忽微”的道理,把握住方向,管得住小节,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减少不必要的交际应酬,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正之风,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二是始终敬畏权力。对权力要有敬畏心,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主业意识,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逐级向一线延伸,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监督是一个宽泛的范畴,是社会及其其它职能部门对于一个或几个主体责任单位的严格要求。监督是一种社会责任,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这一主体责任单位朝着正常的轨道发展,让整个社会群体对于这个主体责任单位有着更多的正确认知。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从党的十九大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到逐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党和国家监督工作逐步延伸到每个领域、每个角落。

监督应成为基层组织的新常态。基层组织接受上级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已经长期在路上,并且有着很好的执行。但是,我们还是要说,因为社会发展变化日新月异,如今的各职能部门的很多方面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都要求我们的监督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体系要紧跟时代的脉搏,而不能成为一种形式。因此,基层组织要主动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要让社会舆论部门自觉介入自己的具体工作中,通过社会舆论告知社会本单位或部门发展的具体情况。在重大问题出现时,基层组织应该事先请示上级组织管理与监督部门,让这些部门接触问题本身,让社会舆论部门作公平公正的报道。

社会监督应该成为自觉监督的主体。社会监督的范围及其宽,它可以涉及到问题的方方面面,不会留下任何的死角。因此,基层组织应该随时随地将自己在执行上级组织的政策、策略上的时间、地点及其具体做法公之于众,主动将其置于社会监督范围之类。例如,我们的基层组织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让这些社会监督员主动融入监督之中去深入了解基层组织的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让监督人员为社会解释一些疑惑。又如,在处理或作出重大决定的时候,我们应该广泛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其间,让他们做实事求是的报道。当然,在整个监督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是基层组织中的刚正不阿的知名人士的监督,这一环节绝不能削弱或取消。

即使监督是一种制度,但监督也是一份责任,监督应成为基层组织的千里眼,时刻督促基层组织提升自身纯洁性和党性。让基层组织发挥基石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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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优秀篇三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不等同于反腐败,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毫无疑问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以“不惜得罪千百人,决不辜负十三亿”的责任担当,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非常重要的工作,纳入了战略布局,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推动党的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过去五年,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十八届党中央领导人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正之风入手,从改进作风切入,从落实八项规定破题,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人民群众原来说一年公款吃喝要花掉两千亿,一个“八项规定”出来,应该说这个问题基本上解决了,可以说“八项规定改变中国”,作风建设已经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铲除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利益集团,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强化党内监督,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推动管党治党进一步走向“严紧硬”。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达267多万件,处分153.7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5.8万人,党的纪律已经成为真正的“带电的高压线”。

十九大报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动员令和宣言书。报告提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全面从严治党必将进一步坚定反腐决心,全方位扩大反腐战果。全面从严治党从根本上扭转了一些地方和领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状况,营造出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将继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增强整个社会的反腐信心,强化全民反腐氛围。全面从严治党必将极大加强反腐工作的力度和广度,使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同时,在全面从严治党整体推进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反腐败追逃追赃等工作的力度也将不断加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对我国未来发展作出的战略安排,新一轮的反腐工作也将随之展开。中国已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决心依然坚如磐石,中国必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的胜利。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优秀篇四

2010年2月1日,我参加了 市纪检委组织的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是对新入纪检行业人员的一次很好的冲电,通过听取省、市委党校及 市纪委领导的重要讲话,使我认识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所肩负的重任。通过专家、教授们采取理论结合实际、互动与沟通等丰富多彩的授课方式,对自己深受启发,学习掌握了一些新的理论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工作方法,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淘冶了情操,对今后开展本职工作受益匪浅。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1 部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要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扎扎实实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着力”,着为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好落实,并做到长抓不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健全纪检监察的监控机制,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使领导干部积极带领广大干部员工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犯或不犯错误的需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自己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从而把学习当做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虽然这次的培训是短暂的,但是学无止境。在学习的过程中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成为胜任工作的行家。

三、增强责任感,拓展工作思路。

纪检监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政治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要怀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要加强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要讲原则,做到公道正派,要讲团结,同心协力,互相配合,要始终做到表里如一,讲实话,办实事。坚持惩处与教育引导相结合,重在加强教育,严肃慎重,做好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总之,我将以此培训为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特色,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优秀篇五

按照市纪委监委和市安监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要求,通过聘请专家讲座、个人自学、知识测试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学习了解。这既是对宪法、监察法的一次知识学习,也是一次贯彻宣传,让我们广大机关干部深受教育,更重要的是要用宪法精神引领工作实践。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其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中华民族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十分必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其本质就是限制国家公权力,保障个人私权利,达到个人自由与国家公权力之间的动态平衡。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发展,国家也对宪法进行了及时修改,为监察法的出台提供了遵循,体现与时俱进的生命力。宪法的修改遵循了严格的程序,体现了至高无上根本法的地位。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进步,全面提升了法治化的理论水平。就公民个体而言,维护宪法的权威即是维护自由和秩序。

已颁布实施的监察法,及时将宪法修正案所确立的监察制度进一步具体化,监察对象涉及到所有公职人员。

一是要深刻认识宪法和监察法修正出台实施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加学好遵守好宪法和监察法的自觉性。二是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要义,力争将其主要内容学懂学深,用宪法精神引领工作实践。三是要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安全执法人员自身的先进性,做到带头知法、模范守法、规范执法,为建设安全稳定的大荆州贡献自己的力量。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际,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时刻牢记宪法法律、党纪党规和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要求,组织参与宣教月活动的各项规定动作,不断改进思想纪律和作风,做一个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素质全面的新时代安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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