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报告范例(汇总5篇)

时间:2023-08-31 16:51:32 作者:QJ墨客 司法工作报告范例(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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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报告范例篇一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上海法院的司改工作于20xx年7月在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先行试点,20xx年4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一年多来,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xx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上海及上海法院改革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一、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抓好思想发动,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司法领域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深层次、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五项任务,更是破冰之举,困难多、风险大、关注度高。鉴于上海法院是首批试点单位,无经验可循,同时还担负着为全国司改先行探路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因此,我们把统一思想认识放在试点工作的首要位置。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全市三级法院先后召开有关司改的动员会、答疑会、培训会70余次,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以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深刻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上海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顶层设计,遵循“三个坚持”,明确目标任务。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顶层设计十分重要,我们遵循“三个坚持”,着力在方案设计上狠下功夫。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找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此,我们先后召开了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场,梳理出100多个问题,形成了10余份专题报告,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具有针对性。二是坚持司法规律。司法规律是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规律,凡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都难以成功。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司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如在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对审判权作为判断权、裁决权的权力运行规律的研究和对司法人员职业特点及管理的内在规律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改革方案的制定中,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司法规律的要求。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司法体制改革既要符合中央精神,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又要符合司法规律,按规律办事;还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即中国的司法实际。要做到这三者的统一,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真话、报实情,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如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入调研、反复测算,形成了28份人员情况分析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改革方案及过渡期政策奠定了基础。四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我们根据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司改的部署和要求,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历经34稿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方向、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以此指导全市法院推进改革,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

(三)抓好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以先行试点推进和重点改革事项的突破带动改革的全面开展。一是确定了先行试点。确定了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为全面推进先行探路。二是重点抓好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五项任务的完成。高院突出抓好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两项改革试点,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其他三项改革试点任务。三是同步推进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xx—20xx)》(简称《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将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分解为11类116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形成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态势。

(四)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督,积极稳步推进。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落到实处,高院始终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们一是建立司法改革领导机构。高院党组成立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司法改革办公室和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工作。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根据先行试点任务要求,将改革任务分解,明确5类27项改革任务及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三是建立督察督导制度。对全市司法改革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会汇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高院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指导司法改革工作400余人次。积极配合市人大会专题调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市人大会领导及相关委员会在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10余场,对我们的改革给予了强有力的监督与指导,促进了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五)抓好宣传引导,注重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全力做好司改的宣传引导工作,与媒体共同策划,精心组织以“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在上海法院局域网开设司法改革专栏,截至今年9月底共编发《司法改革专刊》146期;设立司法改革宣传栏目,截至今年9月底共刊发各类宣传报道300余篇;中央及上海媒体共刊发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报道万余篇,及时公布改革信息,介绍改革情况,回应内外关切,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以司法责任制为重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制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二是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由裁判者负责”得到落实。制定了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三是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职责规定,规范院、庭长行使管理权、监督权的职责和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以保障审判权高效公正廉洁行使为目标,建立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建立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20xx年至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90.24万件,案件廉政回访11640件次;风险提示系统累计发现并提示2131次。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健全完善了“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目前上海法院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103名法官已全部实行一方退出。

通过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得到落实,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如改革后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截至今年9月底,院、庭长直接办案数为51313件,同比上升19.4%。

(二)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我们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一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二是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确定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核考试、差额择优的工作原则,经过双向选择、业绩能力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九个程序性步骤,较好地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9月全市法院首批人员分类定岗完成后,入额法官总数为2296人(包括四家先行试点法院),占总编制数的25.5%。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而且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确保了改革过渡期间法官队伍不断层。三是探索建立了法官助理体制机制。明确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增设了法官助理。研究制定了法官助理的职责、选拔、任命等制度规定。全市法院已选拔任命法官助理1153名。四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法官选拔任用制度。高院成立了“法官遴选(惩戒)办公室”,提高法官的准入门槛和选拔条件,明确法官今后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选拔;高、中院的法官从基层法院择优遴选,同时建立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制度。今年5月从优秀律师中公开选拔一名三级高级法官。五是探索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明确法官等级晋升采用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不受行政职级限制。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六是探索建立了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市职能部门,推动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七是探索建立了法官日常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制定了法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法官员额,破除了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八是探索建立了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高素质人才培养规划,对改革后三类人员实行分类分层培训,10月已完成对首批入额、由助理审判员晋升为审判员职务的436名法官的培训,确保入额法官的能力素养符合审判需要。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员额制管理,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20xx年底全市法官占在编人数的56%,按照33%的法官员额比例,将有730名法官不能入额,改革难度非常之大。我们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全市三级法院领导与干警谈心累计30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正确对待个人得失,积极支持改革,自觉为改革作贡献,确保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

通过改革以及员额制的落实,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审判人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审判一线实际力量得到增强。全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二是法官与辅助人员配置更加合理,辅助人员比例明显增加。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改革后的1∶1.5。法官助理的设置,使法官能有时间和精力更加专注于审判中心业务。三是法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提升了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20xx年。

(三)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高院出台了《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是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需要,深入推进涉自贸区审判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11月5日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为适应自贸区扩区后的司法需求,高院指导浦东法院制定了《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及时调整自贸区法庭收案范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浦东法院建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20xx年4月9日、27日,先后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和“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三是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高院制定了《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海事法院制定了《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为国家战略和上海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项改革任务之一。我们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是认真实施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保护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目前,市一中院、二中院及9家基层法院已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指定辩护全覆盖。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三是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法律原则和规则。

(五)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海高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我们以此为契机,按照韩正书记关于建设“阳光司法,透明法院”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了《关于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抓好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自我加压,敢于担当,打造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20xx年1—9月,全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768场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11.2万余份;“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服务33.4万余次;律师服务平台已有1268家上海律师事务所使用,占上海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1%,累计提供服务量43万余次,日均1423次。

(六)探索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改革。根据中央、全国人大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在北京、上海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重大改革部署,积极推动两个法院的建立。20xx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组建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三中院共受理案件495件,审结249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164件,审结393件。

(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们结合上海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9月全市法院收案数为328494件,日均3128.5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3.52%。其中,当场立案324031件,日均3086件,当场立案率为98.64%。

(八)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为全国司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韩正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仅是要解决上海的问题,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上。”我们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了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34项,不仅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遵循,而且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

(九)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52万件,审结43.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1.4%。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良好,审限内结案率为99.18%,92.17%的案件经一审即服判息诉,经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8.8%。

三、需要破解的难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需要破解的难题

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的双重压力,需要在下一步推进改革过程中解决好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体现改革的成效。案多人少是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尤其是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比上升13.3%。案件大幅增加和改革任务繁重的双重压力,不仅会影响审判质效,甚至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因此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解决好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通过审判质效的提升体现改革的成效。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管理,明确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通过推动繁简分流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提升审判质效。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第四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员编制适时增长和相匹配机制,保证审判人员的设置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相一致。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以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取消了提请院、庭长审核把关,减少了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等,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中的“行政化”问题得以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以真正落实。但是,审判权的“独立”行使不等于不要“监督”,“去行政化”不等于“去审判管理”,缺乏对审判权独立行使的监督制约可能会带来审判质效下滑,甚至会产生新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因此,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一方面要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部分法官的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必须加快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更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在现有的法官队伍中,一些法官的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和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入额法官中,有部分年轻助理审判员,从事司法经历较短、办案经验不足,亟待提升。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高度关注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韩正书记强调:“司法改革不是一般的改革,而是对司法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改革的推进难度很大。上海法院已经扎实、稳妥地走出了第一步,但面临的困难不能低估。”前一阶段上海法院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有少数法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等问题,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全面推进,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改革的难度不会减弱。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好中央交给我们的改革试点任务;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持续、队伍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二是坚决完成好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改革五项试点任务,继续当好全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改革成效,把中央交给上海的改革试点任务完成好。

三是紧紧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要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工作,进一步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海事审判,服务保障好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继续抓好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实施,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要抓好高院制定的《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中的11类116项改革任务的推进,突出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项目,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审判任务的完成。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一手抓改革的推进,一手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改革促进审判工作,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按照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司法廉政制度,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

尊敬的: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顺利开展了多项司法改革工作和大量人、财、物上划省统管前期摸底准备工作。

法院现设置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人民法庭、办公室、法警大队、书记员管理处、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等**个编制内机构外,还设立设立新闻办为内设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现实有干警**人,空编**人。现有在职在岗**人中,党员干警**人,占干警职工总数的**3%,女干警**人,占干警总人数%,少数民族**人,占干警总人数%。30岁以下**人,31-35周岁**人,36-45周岁**人,46-55周岁**人,56岁以上**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8.5%、23.4%、23.4%、42.6%、2.1%。全院干警平均年龄**岁,党组成员平均年龄**岁,各庭室负责人平均年龄**岁。高中以下学历**人,大专学历**人,本科学历人数**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从职级情况看,现有在岗**人中,副处**人,正科**人,副科**人,主任科员**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 人,工人**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2%、*6%、*1%。现空缺副科**人。现有审判人员**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

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立案改革视频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让全体干警认识到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的重大举措。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范围、立案程序、制裁违法滥诉、加强立案监督等内容,把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从立案审查制过渡到立案登记制上来。

2、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及时召开有关庭室全体人员参加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认真讨论立案登记制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讨论研究应对方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中的物质保障、人员配备、案件分流,来访接待,实施方案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一线立案法官在材料受理、登记立案、不予立案裁决和上诉、复议救济等环节的操作标准,要求全程留痕、全程透明,以此作为检验立案工作质量和考核立案工作的依据。

3、快速分流,协同化解。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改变传统立案庭功能模式,结合诉讼流程规律和上级法院要求,把诉讼服务中心合理划分为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调解速裁、鉴定评估、信访接待五大区域。各区域之间相互衔接、有机联系,形成综合性诉讼服务体系,涵盖诉讼服务的各个环节,快速分流案件,协同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

4、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对诉讼服务中心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达到1000平米,改造远程视频接访室、庭前调解室、速裁室和律师阅卷区,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打印机、复印机、传真、休息座椅、书写台、老花镜、饮用水、便民药箱、伞架、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专门印制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流程图表等14类宣传册,供当事人自行取阅。

5、强化事务管理,确保保障有力。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经费保障、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科技应用与管理等工作;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计划、财务、物资装备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人民法院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和落实;配合玉溪市审计局圆满完成我个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抓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司法改革。认真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及其他地区改革经验,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等调研的重大意义,通过调研真正收获符合实际、有价值、可行性、可操作的成果,竭尽全力做好调研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及实务支持。重点对省以下法院经费的管理方式、资产的划转、人员队伍建设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等问题展开集中讨论及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体制改革的经费物质装备保障渠道、管理方式、相关配套措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近年来经费收入、支出,机关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及临时聘用人员,固定资产(物质装备配备)情况、基础设施建设负债情况,案件收案、结案及诉讼费收入,人民法庭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统计调研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数字统计真实准确,勾稽关系清晰严谨;数字来源有据,均同各年度决算数据相对应,保持一致;分析说明力争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解释明白,数据翔实、底数清楚,为上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在我县顺利推进,真正实现平稳过渡、实现改革效果。

存在问题

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社会矛盾更加凸显。我院近年来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平均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干警工作压力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也给涉诉信访稳定带来了隐患;由于退休、“门槛”过高进人渠道不畅、待遇低吸收不了人才、人才外流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逐年减少,目前,我院有6名法官干警工龄已满30年以上,随时面临退休离岗。而一线审判人员仅13人,年人均审理案件92件,民商审判人员每年审理案件都在100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一是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干警职工的47人中,从事一线审判的工作人员仅为13人,占27.7%。审判人员虽为38人,但从事审判工作仅25人,占65.7%。 其它岗位人员9人,分别为法警5人,书记员2人,工人2人。岗位与从事工作不相符,且年龄普遍偏大。司法警察的比例为10%,低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配备标准,警力不足。书记员队伍不稳定,现有2名书记员从事与其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为完成繁重审判任务,不得不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来缓解力量不足和人员配备不合理问题。二是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的38名审判人员中,7名院领导、2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16名行政部门、立案庭和审管办等部门所占的法官多,一线审判人员少,实际仅13人所占的比例为34.2%。三是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我院13个内设机构中,有5个空缺副科级干部。内设机构中基本空缺副职领导。由于没有配备好中层领导,有的出现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四是进人渠道不畅,法官断层问题严重。法院现有法官38名,50岁以上的6人,占15.7%,40—50岁的16人占42.1%,30—40岁的14人,占36.8 %,30岁以下的2人,占5.2%。年龄在40岁以上的法官占57.8%。法官的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出现“两头小中间大”的趋势,这种结构对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同时,因法院进入门槛的提高,法院进人较难,近4年来法院都没有招到法律本科大学生。由于法官的待遇跟不上,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愿进入法院工作,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5—20xx年后,将出现无人办案的局面。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人大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主持会议。

闸北法院朱建国副院长受陈萌院长委托,就该院根据高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构建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对该院在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介绍。

在听取汇报后,闸北区人大会和代表们对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以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战略任务。20xx年以来,根据全市统一布局和安排,闸北区法院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正确把握改革重点,凝聚改革的正能量,在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也面临亟待解决的难题,要强化大局意识,在“撤二建一”的大背景下,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并努力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区法院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研究改革措施,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稳妥地推进;要加强舆论导向,把宣传重点放到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把着力点放在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上,有效引导社会热点,积极营造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法治建设良好的区域环境。

司法工作报告范例篇二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5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从今年5月至明年5月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26日,召开各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处)长会议对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并强化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积极指导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省律师队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组)领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具体组织下开展。省直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一批学习,福州、厦门市直、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的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二批学习,其他党员律师参加第三批学习。省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成立了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11月19日省厅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对律师事务所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专门部署,切实加大对第三批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力度,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继续组织开展其它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坚持把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的xx大精神和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开展思想讨论,努力找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案和意见。同时,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努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二、着力完善律师管理规定,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

1、制定下发“两个规定”。根据新《律师法》及配套规章的规定,对我省现行的有关律师管理规定、管理办法进行清理,特别是组织开展修订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审核登记程序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暂行规定》工作。在处务会多次讨论形成《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于5月份召开了修订律师管理规定座谈会,征求各地律管科(处)长的修改意见。经充分考虑、吸收各地意见后,于9月21日正式印发《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和《关于律师执业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行政许可。

2、起草了省市县三级律师管理职责划分的意见。根据新《律师法》和司法部配套规章,草拟了《福建省司法厅进一步明确省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责的意见(初稿)》,有待进一步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

3、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今年以来,全省共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40家,注销律师事务所1家,办理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130件;新颁发律师执业证320本,办理律师转所160人。

4、参与部颁规章修订工作。按照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安排,我处参与了司法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的起草工作,现该规章已形成送审稿。同时,还参与了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办法》起草论证工作。

三、着眼确保律师正常执业,做好律师证照管理工作

1、做好律师证照加盖有效期延续章工作。根据新《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应进行年度考核,不再开展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年度注册工作。但是,由于至今为止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仍在制定中,尚未出台,开展年度考核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规定。因此,为确保我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正常执业,在今年4-5月份省厅对现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执业证加盖了有效期延续章,实现了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向年度考核工作的平稳过渡,为正式启动年度考核工作打下了基础。

2、做好律师证照换发工作。根据司法部安排,从20xx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20xx年1月1日起原执业证书停止使用。因此,换发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成为第四季度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处召开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采取了6项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一是立即向厅领导汇报,赢得厅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二是根据本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情况迅速向司法部申领了各类空白新版执业证书;三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尽快添置了电脑和打印机;四是召开换发工作会议,对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长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五是下发文件,对换证工作尤其是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部署;六是做好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录入和执业证书打印、盖章以及新旧执业证书换发工作。

四、加强律师执业监督指导,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加强律师业务指导。在督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情况,并对一些涉及面广的案件进行重点跟踪指导,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妥善解决纠纷;同时,坚持将全省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情况每季度汇总向厅领导书面报告。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75件。

2、做好来访及投诉工作。加强对投诉工作的协调与指导,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与时限做好来访接待和投诉查处工作。今年以来,我处共接受、批转群众来访来信投诉23件,目前已办结13件。

3、切实加强律师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把查处律师违规违纪行为作为端正行业风气、提升社会形象的手段,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重视并强化了对设区市司法局查处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查处。今年以来,全省共给予2名律师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给予2名律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扎实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律师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纠风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按照省厅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

五、落实加快建设海西意见,有力推进律师涉台工作

1、向社会公开推荐一批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中国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根据司法部《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中国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0xx年7月6日省厅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推荐70家律师事务所和329名律师作为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中国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此后,有2名中国台湾居民获准在厦门实习。

2、认真开展专题调研。今年6月,省厅组成调研组深入厦门、漳州、泉州三市,就律师业加强涉台法律服务、开展闽台律师交流合作、扩大对台开放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探索在《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全省律师业如何围绕海西建设全局,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主动融入,重新调整工作部署,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运作,有所作为,不断创新涉台法律服务载体和平台,切实加大涉台法律服务力度,不断紧密闽台律师界的交流合作,切实拓展两岸合作的范围、层次和成效。

3、积极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广大律师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活动的经验,进一步了解掌握台企、台商、台胞、台属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涉台法律服务。年内,漳州市、三明市先后组建了涉台事务律师顾问团,厦门、泉州市设立了区级涉台律师顾问团,至年底全省共组建了17个涉台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开展台商权益保障工作,帮助台商解决涉法难题。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特邀法律顾问由10人增至25人,分布在全省九个设区市,服务台商范围覆盖到全省。厦门市司法局进一步扩大了律师事务所服务台企“一对一”结对子的范围,由28对发展到50对;成功举办了海峡律师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律师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服务两岸经贸往来及产业转移对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担任309家台企法律顾问、提供涉台法律咨询4929人次、代理涉台诉讼及仲裁案件1914件、办理涉台非诉讼法律事务588件。

4、贯彻落实“许可中国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政策。今年5月国家出台“许可中国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这一惠台新政策后,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积极促成司法部于7月14日下发通知正式同意我厅开展中国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试点工作;二是代司法部律公司起草了《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和管理规则(试行)》,同时热情接待中国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来人来电咨询,目前,已有3家中国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提交了设立代表机构申请;三是多次请示、报告司法部律公司,提请司法部尽快出台相关规章,明确有关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管理规定等,争取早日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

此外,今年7月,美国christie kim律师事务所获准在厦门设立代表处,实现了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在我省零的突破。

六、持续深化律师公益活动,加大律师服务大局力度

1、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监督检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情况,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完善律师值班接访制度、律师接访工作台账制度、接访工作考评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确保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网络,现全省共在61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其中南平、泉州、厦门、宁德、莆田五个市在每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今年以来,全省共有2505人次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参与了576次县级以上党政、人大、政协领导接访日活动,接待上访群众2.2万人次,解答信访群众法律咨询2.7万人次,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纠纷案件2833件,调处解决1528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455条。

2、不断深化律师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指导各地、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巩固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成果,总结推广“进乡村”工作经验,做实做好“进校园”工作,建立完善台帐,健全规章制度,真正使律师法律服务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做到服务为民,执业为民。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组织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参与辖区内重大、复杂、疑难民事纠纷以及涉法涉诉案件调解。目前,全省共有333家律师事务所与364家司法所结成了对子。

司法工作报告范例篇三

我局一般公务用车编制2辆,执法执勤编制3辆,实有执法执勤警车2辆:川td162警和td170警(原川td131警已按规定报销);一般公务用车2辆:川tg1698(在局机关)川t78821(在思经乡)。

结合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用车检查情况的通报,并特别强调,首先要求充分认识到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加强本单位警车、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所有车辆严格按有关车辆停放要求,遵守各项规定,公务用车使用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做好行车记录。其次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由局长主管督促指导全面工作,对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办公室主任分管,落实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落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工作。通过由局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指导,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

我局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进一步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三定”政策(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局办公室统一保管记录车辆行车记录、加油小票等。周末及节假日车辆一律停放在局机关院坝,车钥匙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做到了规范管理。除此之外,我局还定期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有效杜绝出现公车违法违纪现象。

司法工作报告范例篇四

20xx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市高级法院的指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谐西城建设,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要求,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拓展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效,为西城区的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一、发挥职能作用,审执工作扎实推进

一年来,我院充分发挥审判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21544件,审结20655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298827万余元。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严厉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等渎职犯罪,为人民安居乐业、区域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9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5人,有力地打击震慑了犯罪。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对初次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宣告缓刑,全年共对268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占判处被告人总数的23.93%,起到了教育挽救、预防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二)依法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化解社会矛盾

着眼于调节经济关系、平复社会矛盾,民商事审判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3*件,审结13557件。认真审理证券、保险、购销合同等案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妥善处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促进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人际关系建设。慎重处理社会影响大,具有群体上访苗头的城市房屋拆迁、商品市场租赁等案件,维护西城区和谐稳定。新组建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成功审结了美国好莱坞六家电影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影视作品著作权纠纷系列案等一批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依法维护了境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深入德胜科技园区开展法制宣传,提高了驻园区高科技企业的维权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三)强化行政案件协调解决,促进依法行政

着眼于构建和谐融洽的政群关系,行政审判立足于化解行政争议,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监督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282件,审结266件。积极探索行政纠纷协调解决的方式,审结的行政案件中,通过协调方式解决75件,占结案总数的28.2%,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和谐。认真审查、及时执行因城市环境整治,涉中央国家机关、市区重点建设工程引发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80件,结案284件(含上年旧存),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强化执行工作,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着眼于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效果,坚持教育疏导与法律威慑相结合,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5776件,执结5666件,执结标的总金额105*1万余元。加强教育疏导工作力度,努力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及阻碍执行的当事人,果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一些难度较大的案件得以执行。强化执行管理,试行《超半年未结案件重新确定承办人制度》,一些疑难案件得以执行。及时发还执行案款,仅21次集中发放就涉及执行款35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暂不能执行、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妥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二、创新工作机制,改革措施初见成效

根据《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要求,围绕构建和谐西城的目标,我们就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和调解工作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推出“四点一线”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机制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不断攀升,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审判力量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我们推出了“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巡回法庭进社区、人民调解进法院、司法行政齐联动、行业法院共调解”为内容的“四点一线”新举措。

巡回法庭深入街道、社区巡回办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的能力;与街道、社区调解组织密切合作,一些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利用人民调解简便、高效、经济的特点,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提供多种选择,一些纠纷在诉前得到了解决。与西城交通队共同推出“交通事故快速调处通道”,与区内各大医院、区消费者协会分别确立医患、消费纠纷解决方案,形成了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之间的良性互动,及时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四点一线”新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有机地衔接起来,初步形成全社会解决矛盾纠纷的合力,在党委重视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大量的纠纷化解在了诉前,解决在了基层。反映到法院工作中,全年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减少2889件,与此前连续6年收案年均增长2000余件相比,一升一降,减少了近5000个矛盾点,有力地促进了西城区的和谐稳定。中央政法委和市委、市政法委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和《北京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新机制也进行了报道。

(二)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力争案结事了

着力于最大限度地以平和方式化解矛盾,注重发挥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势,坚持诉前、诉中、诉后,刑事、民事、执行,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力争案结事了。刑事审判中,充分发挥调解的疏导功能,力促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消除对立情绪,审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调解率达到了90%以上,调解履行率达到了100%。民商事审判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采用亲情调解、案例疏导等多种调解方法,因人、因案对症下药,使纷争得到有效化解,审结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或经调解当事人撤诉等非判决方式结案6566件,占结案总数的48.43%。执行工作中,努力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被执行人讲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执结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1647件,占结案总数的30.96%。

三、拓展审判职能,司法为民取得新的进展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拓展审判职能,通过各项工作的实效,践行司法为民。

(一)完善便民措施,营造和谐诉讼氛围

结合新审判大楼的启用,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各项司法为民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便民渠道,成立了诉讼事务管理中心,采取多项措施服务于民。设立值班法官和法律咨询服务窗口,提供案件查询和代收诉讼材料服务。为行动不便、书写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代为复印、代缴诉讼费的“一对一”服务。建立导诉制度,对老弱病残人员导诉员负责引导他们到所去的位置,并为他们找到案件承办法官,做到了“一站式”服务。对诉讼保全、评估鉴定、委托拍卖等事务性工作实行集中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确保低保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共减免诉讼费85952元。

(二)做好审判延伸,加强综合治理

进一步做好审判延伸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长治久安。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个别单位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促使他们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全年在新闻媒体上刊发各类宣传稿件3700余件,组织庭审网络直播19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审判的教育、挽救、感化和维权职能,推出了少年法庭审判“三个一”制度:发放一份未成年被告人社会家庭状况调查表,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和性格特点;写好一份说理透彻的判决书,让当事人体会到法庭的公正和法律的严肃;判后给未成年被告人的一封信,鼓励他们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三个一”制度的实施,使未成年被告人受到教育和感化,赢得了当事人家属及社会的好评。

(三)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

本着化解纠纷、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妥善处理好涉诉信访案件。设立信访办公室,统一部署、监督和考核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做到了信访工作全院一盘棋。实行法官、庭长、主管院长信访三级责任制,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建立涉诉信访案件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涉诉信访案件从源头化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接待等形式,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上访人确有困难的,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切实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没有出现越级访、暴力访和群体访事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整体素质稳步提升

做好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关键在于要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围绕能力提升、人才培养,全面深入地开展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项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全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考试和全国基层法院法官培训验收考试,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不断增强。创新培训模式,突出培训实效,全年共邀请专家、学者来院研讨10余人次,与兄弟法院横向交流学习50余人次,审判人员的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我院干警撰写的《机动车保险条款的司法规制》,荣获全国法院第十九届学术论文研讨会二等奖。选派业务骨干到法国、德国等国家进行业务交流和培训,并先后接待了多个国家的法官代表团来访,仅澳大利亚、加拿大的两个代表团就涉及20多个法院的院长、首席法官,通过相互学习借鉴,开阔了视野,增强了能力,同时也展示了西城区司法建设成就和西城法院的精神风貌。

(二)科学规范管理,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着力于提高司法水平、提升法院形象,不断完善和创新西城法院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模式,对公开审判、院庭长办案、审判流程、调研宣传、审判事务管理等十项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规范送达、开庭、宣判工作,提高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院庭长积极参与和指导办案,量化了副庭长的办案指标,提高了院庭领导的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实施调研课题责任制度,确定院庭两级重点调研课题,提升了法官的整体业务水平。强化流程管理,严格电脑分案,为关系案、人情案设立了一道关口。

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对各项考核指标量化、细化,出台了《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干警个人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从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和廉政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干警的晋职晋升、评优选先、学习深造等相结合,共有28名工作业绩突出的干警被提升为初级或晋升为高级法官,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构筑反腐倡廉防线

廉洁是公正的前提和保障,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廉政摆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来抓。认真开展党性修养和司法廉洁教育,积极探索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特别是针对我院个别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调查的教训,我们对人权、财权、审判权等容易产生廉政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强了内部监督制约。扩大干警对于院内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公开促公平公正。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对干部任免、立功受奖、大额资金使用等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完善审委会工作规则、合议庭办案规范,进一步明确审判长、合议庭、院长、审委会委员之间的职责,保障审判权的运行公正高效。

(四)加强文化建设,增强法院凝聚力

立足于更好地促进审判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力加强法院的文化建设。在院网开设院长信箱和法官论坛,广泛征求、吸纳干警对法院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营造和谐氛围,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开展各项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陶冶干警情操,培养团队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结合“迎奥运、强素质、树新风”活动,开展了以“赛结案、比业绩,赛公正、比质量,赛作风、比形象,赛创新、比实效”为内容的“百日四赛四比”竞赛,彰显了团结拼搏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努力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五)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坚持向区委汇报工作的制度,主动接受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主动将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全年共有10名审判员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书面述职,接受人大的评议。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年共办理涉及法院工作的代表建议6件。针对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来我院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来院座谈,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整改。成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制订了西城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日常管理工作的改进意见》,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全年共有人民陪审员参审1895人次,进一步推进了司法民主。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的工作,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西城法院全体干警向有关部门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报告工作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干警辨法析理、息诉止争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司法改革举措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审判作风建设和监督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的工作任务

20xx年北京将举办举世瞩目的奥运会,人民法院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任务将更加繁重。我们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和谐为目标,以服从、服务于西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立足点,以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推进西城法院各项工作全面进步,为西城区的和谐发展创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一、围绕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律职责

以服务20*奥运会,维护西城稳定、促进西城和谐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地平复社会矛盾。一是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克服就案办案的倾向,确保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都真正落实,宽严都依法进行,打击震慑犯罪,预防减少犯罪。三是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贯彻执行好新颁布的《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西城区的和谐发展。四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围绕以人为本,不断拓展为民途径

强化司法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意识,将为民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进一步拓宽调解的范围,重视调解的实际执行效果,探索提高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的方法和审判人员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的措施。二是探索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网上立案等措施,加大高科技手段在便民中的运用。三是完善诉讼终结后的司法救助制度,探索被执行人无能力偿还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案件,由法院协助申请执行人申请临时救助或城乡低保待遇,解决涉特困群体案件执行难问题。

三、围绕科学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立足于均衡、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一是加强“四点一线”新机制的完善和推广,努力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的良性互动。二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积极探索简易程序案件的“速裁”模式,努力在最短的时限要求内,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三是针对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保险证券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探索成立专门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理,统一执法尺度,提高案件质量。

四、围绕实现公平正义,全面推进队伍建设

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干警,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强化争优创先意识,培养一批精通审判和各项业务的骨干,树立富有西城法院特色的先进典型。三是加强对有专业、有特长、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我院人员结构,增强队伍综合实力。四是严格审判纪律,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查处,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西城发展大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为西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司法工作报告范例篇五

1、确保了小区上半年无安全管理事故。

保安部在上半年继续脚踏实地抓好小区日常安全管理的落实,加强小区日常安全巡检和巡检监督管理,做好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确保了上半年无偷、盗、消防等安全管理事故,保障了小区正常的和生活秩序。

2、季节性和阶段性得到有效落实。

一、及雨季期间出具详细管理方案和计划,严抓具体的落实,使各季节和阶段性得到安全有序的开展。

3、积极跟进车辆收费的前期准备。

保安部在上半年与各相关部门配合积极跟进停车场收费前期准备,出台停车场管理制度,制定停车收费管理方案,跟进小区交通道路经营许可证和收费行政批复,现已基本完成。

4、保安管理顺利开展。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我部在3月13日开始安排保安人员进驻,负责所属区域的保安管理,并根据现场情况增减岗位,现已由刚开始进驻时的4人增加到12人,确保了现场保安管理的顺利开展。

5、在做好本职的同时,努力发挥“管理员”职能。

同时保安部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的,从物品搬运、送水送煤气到配合各部门的巡检、监督及临时等,在保证本职的同时凡保安部力所能及的都主动、全力予以配合。保安部实际上已基本担任了一个“管理员”的职责,在安全管理外配合各部门所产生的量已占保安整体量相当大的一个比例。

6、管理制度的调整和修改完善。

为适应管理情况的变化和形势的发展,保安部对现有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了大量的调整,以使制度和操作流程应具有实操性,为保障顺利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7、内部管理方面的进步。

(1)保安部在4月份将8小时制调整为12小时制,有效缓解了招聘压力和降低人事费用支出,解决了05年下半年至06年3月份长期影响保安部管理的严重缺编、缺岗、积休多问题,单个岗位每月可节约费用650元左右,实行12小时制的4至6月份可为公司节约人事开支超过5万元。

同时我部针对12小时制与8小时制的差异,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适度调整,以确保在质量与标准不下降的前提下实现人事费用支出的缩减和促进队伍稳定。

(2)队伍稳定性增强,保安人员流动率稳步下降。06年上半年,保安部把队伍的稳定列为重点来抓,积极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及引导,转变员工的心态和思想,同时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技巧,使人员流动率稳步下降,与去年上半年人员流动率相对比降低了近6个百分点。

(3)上半年,保安部调整培训思路,培训的重点侧重放在队伍的整体形象、礼节、服务意识,以及主动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应用上,促进员工在处理岗位问题时能逐步达到“理”与“礼”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主要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元月事件,它反映出保安部在以往管理中存在的误区、法律意识的淡薄及处理问题时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的严重不足,导致由主动变为被动状态,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影响,这对保安部是一个惨痛而深刻的教训,在事件后,虽经过一系列强制性的意识灌输和实操培训,在整体上有所好转,但部分员工在实操能力上仍比较欠缺。

2、作为安防管理部门,在确保首要职责“安全保卫”得到有效落实,保障小区的整体安全秩序的前提下,队伍的形象、礼节、与服务态度,以及处理问题的主动性、原则性与灵活性是决定一支队伍整体形象与口碑的关键所在,保安部在上半年队伍全面稳定后的5月和6月份在这些方面做了大量的,虽有一定的进步,但离目标与要求仍相差甚远,员工在实际操作中不是很顺畅,基础不扎实,营造的氛围仍不牢固,而做好培训与绩效考评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所在,这对于保安部来讲是一个长期的。

3、智能化系统的实际应用效果。

一期的智能化系统仍处于完全瘫痪状态,二期的智能化系统特别是可视对讲门禁系统未能如实得到使用,小区仍处于依靠人防管理状态,这是下一步保安部需协同工程、客服共同跟进解决的问题。

4、地下停车场工程问题仍未得切实得到解决。

二期各地下停车场前期所存在的渗水、漏水、排水问题仍较严重,虽经多次维修整改,但仍未得到切实的解决。

三、下半年思路

1、将安全管理列为第一重点,了解小区和周边安全动态,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的落实、检查、监督,确保小区的安全与秩序。

2、与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提高管理能力,加强与员工的沟通,掌握员工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以促进保安队伍的进一步稳定。

3、积极配合公司行政管理,实行绩效管理制度,使奖惩得到有效落实,以此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与竞争力。

4、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力度,的计划地开展培训,以解决员工的形象、礼节、与服务态度及处理岗位问题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为主,从而提高部门的整体素质,使保安部在整体上有所突破。

5、全力配合公司发展需要,加强保安管理,确保现场保安管理有序开展,对外将积极树立保安形象、服务与管理窗口。

6、实行小区出入车辆收费,逐步完善小区停车场及车辆管理。

7、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小区消防安全。

8、跟进各项智能化系统的维修整改和使用管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确保小区处于安全有序状态。

9、发挥部门人员及特性优势,对小区实行全方位监管,在做好本职的同时,积极配合各部门的,使保安岗位作为“管理员”的职能尽量得到发挥与突破。

三、下半年思路

1、将安全管理列为第一重点,了解小区和周边安全动态,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的落实、检查、监督,确保小区的安全与秩序。

2、与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提高管理能力,加强与员工的沟通,掌握员工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以促进保安队伍的进一步稳定。

3、积极配合公司行政管理,实行绩效管理制度,使奖惩得到有效落实,以此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与竞争力。

4、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力度,的计划地开展培训,以解决员工的形象、礼节、与服务态度及处理岗位问题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为主,从而提高部门的整体素质,使保安部在整体上有所突破。

5、全力配合公司发展需要,加强保安管理,确保现场保安管理有序开展,对外将积极树立保安形象、服务与管理窗口。

6、实行小区出入车辆收费,逐步完善小区停车场及车辆管理。

7、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小区消防安全。

8、跟进各项智能化系统的维修整改和使用管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确保小区处于安全有序状态。

9、发挥部门人员及特性优势,对小区实行全方位监管,在做好本职的同时,积极配合各部门的,使保安岗位作为“管理员”的职能尽量得到发挥与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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