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之研究读后感(实用17篇)

时间:2023-11-26 10:55:06 作者:雨中梧

读后感是在阅读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之后,对所读内容进行思考、感悟并进行表达的一种写作形式。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读材料的精髓,同时也能够提升自己的思考和写作能力。我觉得读完一本书之后,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了解到一些读者是如何理解和解读书中的意义和价值的。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神秘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让我真正经历了一次头脑风暴。里面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是如此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老半天都没法从案件中走出来,简直着了魔一般。

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著名的侦探。他拥有十分敏锐的观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极强的推理能力,所有的罪犯在他面前最终都会露出马脚。

就拿《血字案的研究》来说吧!初到犯罪现场,他看到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口,身边却有一滩血迹,就判定这摊血应该是凶手流下的鼻血。一般情况下,只有血液旺盛的人才可能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流鼻血,由此便判定凶手面色赤红。他又发现马车印在案发现场的门外停止了,说明凶手是这辆马车的主人,凶手就是个马车夫。在第二个死者的旅馆里,福尔摩斯发现了两粒药丸,他第一次闻过死者的嘴时就判定他是被毒死的。于是他把药丸喂给狗吃,得出结论,一颗有毒一颗无毒……像这样的观察和推断推理在全文中数不胜数,逐渐让我对福尔摩斯刮目相看,继而佩服得五体投地。

虽然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需要去破案,但我们同样需要一双敏锐的眼睛去观察生活中的点滴,去捕捉自然界的奥秘。

去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在清凉的海边,同行的小伙伴们追逐着海浪。不经意间我发现了几个寄居蟹。有趣的是,那五六个寄居蟹从大到小排起了队。它们究竟在干吗呢?其中最大那只寄居蟹旁边还有一个空壳呢,这个空壳明显比它原来的壳大。我寻思着,这个大壳应该就是最大的那只蟹找来的,这样它不是可以搬进更大的房子,而它原来的房子不是就能留给下一只蟹了吗?好奇心驱使我趴在沙滩上认真地观察起来:果然,最大的那只慢慢钻出自己的窝,爬入了那个更大壳里。紧接着其余几只也依次爬出原来的壳,住进了前一个略宽大的壳中。我饶有兴致地足足看看个把小时,直到它们都乔迁新居。真是太神奇了,原来它们是如此默契地换窝的啊!通过细致的观察,我探索到了寄居蟹换壳的奥秘,这让我欣喜万分。

大自然就像个神奇的万花筒,蕴藏着许许多多的知识和奥秘,等待着我们用明亮的双眸去观察和发现。给我一双如福尔摩斯的慧眼,我要用它去探索生活,探索世界,发现和推敲大自然中隐藏的奥秘。

《新语文教学研究》读后感

接触蔡伟先生的《新语文教学研究》一书,实属偶然,《新语文教学研究》读后感(史素青)。那是三月末的一天,全国首届“新语文”尖峰论坛在金华召开,本人因是特级教师肖培东的工作室成员之一,故而有幸得以参加,更因此而有幸地得到了蔡伟先生的馈赠。回到温州之后,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这本有关语文教学的理论专著。此专著除去绪论“新语文教学宣言”,共有十二章内容,分别是“语文教师:让新课程走进新课堂”“语文课堂教学的控制”“语文课堂教学形式”“语文课堂教学协同”“语文课堂教学中的研究性学习”“中小学生阅读状态及应对策略”“阅读教学形态与创造性阅读教学”“阅读教学的艺术方法”“作文教学流行观念批判与人本化作文观的建构”“生活化的作文教学艺术”“现代作文教学模式的建构”以及“现代作文评改的理论与实践”。

看着这十二章的小标题,我们就能比较清晰地感知此专著的重要内容之所在,即它已将阅读教学和作文教学提升到了创新层面来进行研究与实践。在接触这本教学专著之前,我也偶尔接触过一些有关语文教学理论的书籍和观点,但或许是教学水平尚未到一定的高度吧,我对于那些大家理论只能了解个皮毛,并未使自己真正地从中受益。但从教十年后的今天,我突然意识到要想让自已在语文教学上有更长足的进步,有着更好的发展,我必须要知晓一些教育教学理论,让它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并最终让自己在自己的实践中再提升出属于自己的理论。基于此,我在读此专著时,特别在意蔡先生理论及其实践的效果。蔡伟先生结合目前中小学生阅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创新层面上提出了对策,并在结合新课标的前提下,分析当代中学生阅读的不良行为,以心理学和教育学理论为指导,提出矫正原则及矫正方法,并最终在阐释阅读教学不同形态概念的基础上,营造了一个“新阅读教学”模式,该模式强调以宽容心态对待“多元解读”,在阅读教学中重视运用创造性策略,此外,蔡伟先生还积极探索文言文及古诗词阅读教学的创新模式,如将“表演法”“声教法”“故事法”“留空法”“读注法”等一些新颖的概念与阅读教学结合,这对于我们一线教师无疑有着极为具体的指导作用和参照作用。

在平时的教学中,我经常为会某些课堂表现欠佳而烦恼,虽然也为之不断地在反思,但收效甚微。然而,读罢此书,我却在刹那间茅塞顿开:传统阅读教学之所以让学生觉得枯燥乏味、负担沉重,其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教学形式与方法的单一,没有顾及到沉重的内在需要,让抽象讲解替代了课堂的一切活动 。而教师缺乏艺术的`手段,课堂里缺乏艺术的氛围,在压抑封闭的环境里,沉重是很难读好书的。在蔡先生所介绍的一些教学方法里,我最近特别感兴趣的就是“声教法”,为了让自己的专业水平再提高那么一点儿,我还专门报了温大的继续教育跟蔡蓉老师学习《诵读艺术》这门课程。虽然蔡先生说“‘声教’是笔者生造的一个概念”,但我认为它还是很有启发性的。

“声教”主要包括读、诵、吟、唱、背五项内容,它们的共同特征便是出声的阅读,对象一般为教学文本,核心就是培养学生“说”的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当然,“声教法”也并不适合任何一篇课文,但它特别适用于古诗文教学。我们知道,古代诗词非常讲究音韵,特别是唐宋以来的诗词,大都有一套严密的韵律体系在制约,那些作品不但整齐,而且讲究平仄对仗,易读易记,琅琅上口。而苏教版必修四里选了大量的古诗词,曾经我也会借助多媒体资料播放名家的朗诵,但事实表明,任何一位名家的朗诵都比不上教师在课堂上的现场表演,因为这样更具感染力,也更能带动学生的情绪表达。

“声教法”常用的方法有读、诵、背,但不管是哪种方法的运用,我们都还可以根据所教诗词的内容配上合适的音乐作背景,以造成一种浓郁的文化氛围。如本人在教《琵琶行》时参照蔡先生所说,配上了张晓峰所作的同名琵琶小协奏曲,就大大地加深了学生对原诗的理解。当然,“声教”还需要采用多种形式,例如教师范诵,师生对诵,齐吟,轮诵,分角色吟诵,背诵擂台等等,其目的就是借助丰富多彩的形式让学生保持浓厚的“声读”兴趣。在阅读教学创新的系列研究之余,蔡先生还就作文教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同样给了我很实在的指导和帮助。

曾记得一位教师说过:为写作而写作是可悲的,为高考而写作是痛苦的,只有为生命而写作才是真实的。反观我自己的作文教学,我很汗颜,因为在有意无意间,我总是忽略了学生的“为生命而写作”。蔡先生在书中指出生活化是作文教学高效之途。但“作文教学生活化并不是将生活与作文教学简单相加,也不是随心所欲,任意而为……我们在开展作文教学生活化的时候首先需要遵循五大原则”,即设计性原则,创新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合作性原则以及活动性原则。此外,还要做到教学目标生活化,教学环境生活化,教学过程生活化和教学评价生活化。王蒙说过,自己丰富才能感知世界的丰富,自己善良才能感知世界的美好。一旦学生拥有了丰富的真情实感,才能见山而情寄于山,遇水而情融于水,才能以悲天悯人的姿态,给予这个世界应有的人文关怀。不能否认,蔡伟先生的研究让我从教十年之后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欣喜!

《新语文教学研究》带给我的不仅仅只是一两千字的感悟和反思,它带给我的更多的是今后在语文教学实践中的运用和再提升,我相信,有这本书的理论作为指导,我的实践肯定会有更大的成效!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

论文摘要本文从分析体育权利的概念及内容入手,概括介绍了各专家学者对于体育权利的认识及内容,并探讨了目前高校大学生的体育权利保护现状,进而提出实现大学生体育权利的三个途径,希望能够引导学生健康消费,达到健身和实现学生体育权利的目的。

论文关键词体育权利大学生途径。

一、体育权利的概念及内容。

现代法学的核心是权利,著名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认为法学即为权利之学,作为一门法学学科的体育法,也必然会涉及体育权利这一核心概念。体育权利是体育法学的一个基础问题,而具体何为体育权利,其概念界定出现在各种文献中,各种观点均有。比如陈华荣在《我国体育权利概念认识:困境与发展》一文中,对体育权利做了如下界定:“广义的体育权利包括所有在体育运动中产生或与体育运动相联系的权利。狭义的体育权利是指社会认可或法律承认的,人们参与体育活动、参加体育竞赛、接受体育教育、享受体育生活的资格和可能性。”方燕在其硕士论文《体育权利及其法律保护研究》中指出,体育权利可分为明示的权利和推定的权利,前者如《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中所规定的优先录取权等,后者则是由宪法等法律所规定公民所享有权利的推定或引申权利。刘毅在其硕士毕业论文中也对此做了描述,这三位学者在其论文中详述了各个专家学者对体育权利的看法。此外还有很多学者都以自己的观点对体育权利做了认定,在此笔者不再一一赘述。

在众多对体育权利的界定中,笔者认为胡冠佩等在《体育法的权利制度及其完善》一文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这部已经颁布的法律中的规定来限定体育权利更符合我国的现实状况。《体育法》在第一章总则中规定了了发展权、管理权与参与权三项基本体育权。其中,第二条指出国家要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第三条进一步说明除国家自身要发展体育事业外,还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这是体育发展权;第四条则指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需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此为体育管理权它属于公权力范畴;体育参与权是指权利主体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三种权利中,可以说体育参与权是《体育法》立法之重点向所在,因此除在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明确体育工作应全民参与之外,接着在第二章至第五章中又进一步详细规定了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社会团体中的体育发展权和参与权等权利内容。

二、大学生体育权利保护现状。

大学生的体育权利应当是一种能力或资格,即大学生依照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参与到各种体育活动和体育事务中,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能力。大学生的体育权利主要体现在《体育法》第三章的学校体育中,在这一章中,规定了学校应当把体育作为教育的一部分,必须要开设体育课,学校应当为学生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创造条件;为使学生的体育权利能够实现,学校要配备合格的体育教师,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配备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学校还应当建立学生体格健康检查制度,加强对学生体质的检测。体育权利实施的主体是学生,体育权利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与学生的自主意识,而我们目前的现实是,学生对自己体育权利的认识和重视不够,我曾经问过我所教授的某一班的学生这一问题,知道大学生有哪些权利吗?学生能够回答出我国的教育法中所规定的权利,但当我问什么是体育权利吗?所有学生的回答都是不知道。由此可知,体育权利在大学生中间仍然是一个新名词。相当一部分学生喜欢体育但不愿意上体育课,因为体育课很无聊,没有自己喜欢的运动,也不会自觉地从事课外体育活动。

目前各高校都按照体育法的规定安排有体育课来保障大学生的体育权利,也有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来保证体育课程的开展,但仍然存在以下缺陷。第一,体育课只是运动课,却没有学习体育法律法规的课程,包括体育专业的学生在内,都没有意识到学习体育也有法律的保障;第二,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的配备不够齐全,只是用于体育课教学,无法满足大多数学生的课外活动需求;第三,因为学生意识的缺乏,没有学生感觉自己的体育权利受到了侵犯,大部分学生不认为自己有自由选择体育活动项目的权利,而是服从老师的安排,而且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机会很少。要想解决这些缺陷,需要加强对学生权利和义务的教育和引导,加强对体育课程和课外活动的管理,转变大学生的体育观念,使他们的体育兴趣与积极性得到提高,从而让学生真正成为推动体育权利实施的主体和中坚力量。

三、大学生体育权利实现之途径。

如何能够保障大学生体育权利的实现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综合目前我国高校的现状,我认为,除了各高校目前普遍采用的体育课来加以保障学生的体育权利之外,我们还可以采取如下几种途径:

(一)充分利用学生社团,保障大学生体育权利实现目标。

学生社团是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组织,目的是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并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学生社团多种多样,是我国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我国高校第二课堂的引领者。学生社团的建立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组建学生社团的目的是活跃学校的学习空气,提高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不同兴趣引导学生成立各种不同类型的体育社团,以交流思想,增进友谊。每年可以根据学生社团情况组织一些社团比赛,提高学生参与社团的积极性,使学生社团成为保障大学生体育权利的有力武器。

(二)合理利用学校体育馆,加快大学生体育权利实现效率。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体育赛事在我国的大中型城市举行。这些体育赛事仅仅是一个短期事件,但为了使体育赛事能够完满举办完成,每一次的体育赛事都会建设一些保障体育赛事的体育场馆。目前几乎各个高校都有了自己的体育馆,而赛事结束后,体育馆的使用问题就成了高校需要解决的一个新课题,因此,可以结合学生社团以及学生兴趣找出能够合理利用体育馆的方式和方法,使学校的体育馆不至于闲置下来,而且也能够使大学生的体育权利得到进一步的保障。比如中国农业大学的场馆,在奥运会赛事结束后,就得到了充分而合理的利用,目前农大的体育馆已经成为了体育与艺术教学的重要课堂,可以说除了周日外,每天的课程都安排的满满当当的。

(三)加强与校外体育俱乐部的联合,扩大大学生体育权利实现范畴。

由于高校体育课时间分配有限,课外体育活动就成为学校体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课外体育活动是一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能够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为学生将来的职业需求打下了良好的身体素质基础。课外体育活动最主要的实现途径是学校的社团,还有专门的体育俱乐部,体育俱乐部可以为学生提供更为灵活的活动手段,而且因为有及时、专门的引导者,可以提高活动锻炼的质量,并且能够激发学生锻炼的热情。但因为学校体育老师的时间和空间的影响,不能满足校内俱乐部的课外活动模式,因此学校可以考虑加强和校外体育俱乐部甚或健身房的联系,引导学生健康消费,而非盲目的听信某些健身俱乐部的广告,结果白花了钱,却没有达到健身和实现自己体育权利的目的。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福尔摩斯,这位家喻户晓的人物,在这本书中有多少犯人栽在他的手里!

今天我虽然只看了其中的《血字研究》,我还是很钦佩他。

华生是一位军医,后来负了伤,政府给了他九个月的假期,他遇上了福尔摩斯先生。和他一起拼租房,后来他接到案子,他们来到了一座空屋,虽然里面只有一个蜷曲的尸体和一个德文“复仇”,但福尔摩斯三天之内就找出了真凶。可是现在,人们都“堕落”了。为了一点钱,不顾朋友的安危,遇上小偷像只绵羊,不过也有“猎犬”。

有一次,我正在坐公交车,忽然加快了速度,在公安局门口停下了,原来一个大盗在车上,司机发现了,就把车开到公安局门口,大盗被擒。

有一个故事:在一个大医院,一个小偷伺机行窃,很多人看到装没看到,显然是怕了他,当他来到精神病科时,一个患者冲上来给他一脚,小偷飞来一刀,他躲了过去,好像是被激怒了,上来就是一拳,小偷被打得精神恍惚,晕了过去。院长为了感谢他,全力以赴的给他治疗,后来他知道自己的经历后就当了一名警察。这个故事里,虽然他是一位病人,但他的“勇敢”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虽然有时像冷血人,办案就像比尔盖茨;分析问题像数学家;抓犯人时像猎犬。

我长大以后,也要当一位侦探,为人民奋斗,为和平拼搏,为志向发奋。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索选集》的书。这本书里,有的故事生动有趣;有的故事让人不寒而栗;还有的故事出人意料,让人时而泪流满面,时而不禁哈哈大笑。其中,《血字的研究》像天空中的一颗星,在我的记忆中抹不去,擦不掉。

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

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第一,在现实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细心观察,仔细思考,这样才容易发现平时被我们忽略的地方;第二,我们要培养创新精神,用和别人不一样的角度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寻找更简单的解决方案。

特别是在我的学习过程当中,歇洛克?福尔摩斯启发我:第一,当遇到答案不确定的时候,不必钻牛角尖,可以换一种思考方法,说不定原本看上去“山重水复疑无路”的题目马上就会变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第二,福尔摩斯在探案时,把每个细小的证据综合在一起,做出大胆而又惊人的推测,这种魄力深深震撼了我。我也要学习他,在做数学题时,应该充分利用每个已知条件,代入基本公式,这样就可以很快得出对结论有帮助的新条件。

体育读后感

自收到工作室赠予的吕兵文老师《体育教育的智慧行走》这本书的这段时间,便开始细细的品读这本书。吕兵文老师自大学毕业就扎根农村教育,一干就是27年,从一个懵懵懂懂的教育新兵,成长为首批市级名师、首期市教育名家工作室主持人、省级课程专家、教育部重点课题主持人、正高级教师,真正成为一位扎根农村从“草根”崛起的名师,无不让千千万万的体育人为之感到骄傲与敬佩。

吕兵文老师用它的坚持与智慧以一名普普通通的体育老师发表了各种体育文章,做成好几个省级课题项目,甚至出版专著,这出乎了许多人的想象。也让我更加迫切的想要通过本书去了解这个“草根英雄,正巧此书也正是吕老师介绍自己从工作开始到如今取得成绩的心路历程,以及吕老师是如何在条件艰苦的情况下一点一滴的成长起来的。每一章节都彰显了吕老师不屈不挠的坚韧精神,每一篇文章里都透露出吕老师刻苦钻研的那股冲劲。反观自己,自愧不如。

困扰着教师成长的最大因素之一就是写作,有太多人“望笔却步”。而纵观吕老师的成长历程,就是从写作开始,写作改变了他的命运,升华了他的思想。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从豆腐块、小报道撰写起到出书立著,自古“写作伴孤独”,谁能看到他背后是用“流着眼泪在微笑”呢?每一种幸福的甜蜜往往都是残酷的,这个背景作者已多次强调是用无数个“挑灯夜战”的结果换来的,它再次诠释你能走到哪里取决于你全部的注意力朝向哪里。

正是对研究的情有独钟才使他保有使不完的激情。书中主要述说了他关于体育教研与科研所做的从乡村到国家级课题的一系列研究。研究使其成名,也使他从一位教学一线士兵成长为一方学科“诸侯”的华丽转身。更难能可贵是吕老师一路成长过程中始终不忘推动地区学科及全国同行一起科研成长,并一直饯行着“地位越高责任越大”的体育人担当。他一直在努力通过推广《中国学校体育》“草根争鸣”论坛让更多的人梦想成真,他愿意成为别人梦想的支撑。让我们看到了当一个人对他自己喜欢的事情,对自己的专业非常执着的时候,不但可以照顾自己,也可以造福别人。

这本书让后来人无比坚信“你也可以”,因为活生生的看着吕兵文老师做到了,且是可以被模仿的。模仿不是一种低级的智能,而恰恰是非常重要,十分高级的智能,天才总是从对前辈天才的模仿开始的。吕兵文老师的这种体育精神就像是指引体育人探索未来的一道亮光,这一道亮光将汇集成体育人成长路上的领航灯塔。灯塔它虽然有点遥远,但终究会到达。这个世间有些人会因为看到而相信,有些人会因为相信而看到。

《教师如何做研究》读后感

《教师如何做“小课题”》是一本论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如何做小课题的专著。特别注意从基层学校老师的兴奋点、困惑点切入,以小课题研究过程中碰到的主要问题为体系,以教师身边的研究案例为基础,力求准确把握小课题的基本定位,帮助教师切实掌握从事小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学会灵活运用不同的文体形式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从而进一步增强参与新课程改革的信心和能力。本书作者祝庆东就职于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教所,负责培训中心的工作。本书是其从事基础教育领域的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的总结性成果,读来获益良多。下面,我将从“小课题的含义”、“小课题的作用”、“小课题的方法”三个方面谈谈感想。

一、小课题研究的含义。

课题研究就是从规范性层面审视我们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把我们付出的努力成果化。教师课题有大课题与小课题之分,大课题主要是从片宏观的层面研究教育管理问题,目的在于解决学校的重大教育管理问题,主要采取综合研究的方法,具有投入大、周期长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特点。小课题则从微观角度解决教学困难,旨在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素质,以行动研究为其方法,寻求提高教学效益与质量。投入的周期短、涉及面小。

二、小课题研究的作用。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如果你想让老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带来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一种单调无味的义务,那你就应当引导每位教师从事研究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中小学教师搞教育科研,中小学生是直接的受益者。但是,中小学教育科研不能过于理论化,也不能过大。“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小课题研究是一种面对真问题,展开真行动,获得真发展的实践研究;是一种小步子推进,小环节切入,研究小问题的微型研究;是一种低起点、低要求、低重心的“草根”研究,正好呼吁了当下教育实践成果化、教学研究理论化、教研能力专业化的需求。

三、小课题研究的方法。

生个体的多样性,方法的效果可能并不好,需要不断重复进行第二步与第三步,即一个“扬弃”的过程。再次,将自己寻找方法到解决问题的过程总结出来,形成经验性材料,这是从实践到理论的过程。最后,把总结出来的方法运用到教学中,这是第二次理论到实践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教学技能与教学效果都应当有显著的提高。

《小学数学研究》读后感

《小学数学研究》从第二章开始,分章研究小学数学中一些具体知识,这一章讲的最基础的自然数系。

对小学数学中具体知识的学习,能够让我们更加了解和深入认识数的概念、性质、方程、应用等内容,从而提升我们的知识水平,提高我们的教研能力。

韩愈在《师说》中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对我们从事小学数学的人来说,这些数学的知识就是我们的“术业”,我们如果不能对这些“术业”有一定程度的“专攻”,想做好小学数学的教学工作,是很困难的。相反,当我们对“术业”有一定的“专攻”之后,则会提高我们的数学教学水平。

有人说,我教的就是那点内容,只要我把教学的那部分知识学好就行了。这样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对问题的认识过于片面,对认识的理解也违反了科学规律,因而是不正确的。

因为,知识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而学习是一个层次深入的过程中。当我们通过不断的学习,对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更加广泛的认识之后,会反过来,使我们对原有知识的认识水平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正如,我们站在平地和站在山顶看同一片森林,所获得的感受是没有不同的。

在具体问题上,我们可以说,当站在积累丰富的数学高地上看我们的教学内容,会发现我们有了一个全新的、更加全面和更加深刻的认识。

让我们开始对自然数系的学习之旅吧!

《哲学研究》读后感

《哲学研究》讲述了:在西方哲学史上,维特根斯坦是唯一创造了两种不同哲学而又各自产生重大影响的哲学家。前期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后者则以《哲学研究》为象征。《哲学研究》告别了传统西方哲学以理想语言为基础、试图探索语言本质的静态逻辑构造论,重新将语言哲学捡回到日常语言中,将语言的实际运用、语言的功能作用作为出发点。他所提出的“语言游戏”和“家族类似”对语言哲学的发展贡献基本。《哲学研究》译者陈嘉映为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译者。《哲学研究》直接译自维氏的德文原本,因而是迄今中国最贴切、最准确的这一哲学名著的译本。

人的思想封闭自锁,在意识内部进行,和这种封闭比较,一切物理上的封闭都是敞亮的。

发觉一种不熟悉不自然的感觉比较容易些……我突然停下来,审慎地或不信任地打量事物或人们,说,“我觉得这一切都很陌生。”——但并不因为存在着这种陌生之感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熟知的.、不感到陌生的每一样东西都给我一种熟稔之感。——我们以为,一度由陌生感占据的位置似乎不是这样就是那样总要被填充上。为这种气氛而设的位置就摆在那里,不是这种感觉占据它,就是另一种感觉占据它。我说了“我现在要欺骗他”这话并不使得我的意图变得比它原来所是的那样更确切些。——但即使你说了这话,你就一定十分认真地意谓这话吗?事物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方面由于其简单平常而掩蔽着。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人物,《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著名的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著名的案子。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通过阅读《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对福尔摩斯的办案推理有了深刻的认识。

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我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还有一段推理让我印象深刻,这来自于对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的调查,福尔摩斯观察完现场后推论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番话搞得大家一头雾水、将信将疑。

离开凶杀现场后,华生询问福尔摩斯如此推论的其中缘由,福尔摩斯回答道:“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听完分析后,之前感到惊奇的华生马上表示:“这看来好象很简单”。柯南道尔很好地在之前作了伏笔,他写福尔摩斯来到现场时提前下了马车,走了一段路,并不急于到尸体躺着的房间,结果发现了脚印和车痕,这才有了上边的结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是多么的心细,那些印痕之所以能让他发现到,不在于他“未卜先知”,而在于他的细致。

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而并非早已规划好的策略,故他没有及时想到弯下腰来改变血字的位置,以达到进一步搅乱警方调查,因此福尔摩斯以血字的高度来推测凶手的大致身高,是很有科学性的。

接着华生又问到凶手的年龄,福尔摩斯回答到:“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大多数老人没有练“太极”,小孩一般也不会干凶杀,所以不出例外的话,这条结论也比较合乎情理。

还有就是凶手的手指甲,福尔摩斯又如此推论:“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凶手要是修剪过指甲的话,他也不会刻意地用指甲去刮墙壁。

《血字的研究》是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不过从福尔摩斯的分析看来,他是结合了不少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他对华生职业的推论是因人而异、随机应变,而并非适合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死规律。所谓的推理,很多时候毕竟是经验之谈,并非是绝对唯一的铁定答案,犯罪事件总是富于变化的,而没有实践的推理就只是猜测而已,推理本身就带有推论,高明的推理就是比别人分析得更准确一些。但再高明的推理也只能办到相对准确,而不能办到绝对无误,凡事都有例外,有些平时我们认为顺理成章的事儿,可能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就会被否定掉。所以推理最重要的是“合情合理”,能够令人信服,而不是“先知”、“预知”、“神算”。

法律的经验研究读后感

在导师的指导下,我拜读了丹尼斯·罗伊德的名著《法律的理念》一书,全书共十四章,分别从实体、程序和反思等方面论述了法律的理念、法律、社会。然而学习的目的不仅在于将知识系统化地装入大脑,更在于将其应用于社会,使影响或改变不适的社会现状。所以读完这本书后给我最大的想法与其实就是,法律如何从书本理论而应用于实践。因为社会、实践才是我们直接接触的现实环境。

19世纪时,社会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其产生应该归功于一个大胆的想法:即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的研究上。奥古斯特·孔德创造了社会学这个概念,其目的是希望创立物理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也说,社会学是“物理习惯学”。人口的增长、工具革命的开始以及随此而给大多数人带来的灾难更加促使人们进行深入的反思和研究:究竟什么是人类苦难的罪魁祸首?怎样才能改善人类的生活?社会学及其研究方法一开始就带有批判性和社会改革的特性。批判和社会改革是孔德和迪尔凯姆论著中的重要内容,这一特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者更加明确。

众所周知,社会学是有关社会的学说,换句话说,只要他还涉及社会环境中的其他人类,他就是研究人类社会和人类行为的学说。如同昂格尔在其书中第一章写到:“伟大的人物让其后继者背上包袱是常有的事,每当政治、艺术、思想领域取得显著的成就时,随之而来并从中受益的一代人,可能会有一种没有什么真正重要的事情值得再去做的无所作为的感觉。”

社会学对社会的许多概念和主流理论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理论社会学的。

研究任务就是勾画出思想坐标的草图。换句话说它将不断地根据调查数据检查其社会理论是否与社会现实相一致,其一般化和抽象化的理论研究和分析仅仅以其所拥有的调查资料为限。在社会学领域,因为由于人类的思维结构,是否有可能存在不受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影响的认识?实证主义的功力基础在于合理选择促进人类福祉的目标;以及一种有关人类本性的心理结构,认为他的动机仅仅导源于快乐或者同科对各个有机体的冲击。新实证主义者宣称存在不受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影响的认识。必要的是将它作为一种批评的标准,适用于我们所做的所有的法社会学调查中。

如同作者丹尼斯罗伊德在书中说到:“随着工业革命的刺激与资本家企业的勃兴,个人主义已不再是一种哲学或心理学上的教条,它发展成一项政治与经济上的口号:自由放任。这一口号成为许多法律与社会思想的基础。2”社会理论的困境表明我们是踩在许多巨人的肩膀上研究社会理论。社会理论是对社会的研究,它最早出现在孟德斯鸠及其同时代人及后继者的论著并在马克思、迪尔凯姆和韦伯的著作中达到了顶点。古人的政治哲学既是描述性的又是规范性的,这意味着它远不止关心社会该如何组织,也不止想将其有关个人和社会的观点付诸实践,因这两者都可以是非常现代的社会理论。

法律研究的一个重要科学领域—法社会学—正在向世界上的许多地方扩展。而法律社会学不是近年来才兴起的,在19世纪出现了法律社会学,它的第一人上面已提到过,应是卡尔马克思,其次是迪尔凯姆、马科思韦伯等人。

法律不是孤立的,它是社会的一种现象。因此要把它放到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加以研究,并要关注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效用,这是法律社会学的理论要求。

以这样的观点去考察中国法治社会建设与法律社会学的学科关系。可以说,法律社会学在中国的兴起是时代的一种呼唤3。当今中国的法治之路,必须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主题相联系。

许多学者笔下的法律从根本上讲都体现了现代社会的秩序和规范与传统社会之间的断裂,以及这一宏大的社会历史制度过程的制度与个人自由的紧张关系。

在罗伊德的著作中通常被描述为第十章提到的“习惯”与“常习”。而且他认为常习是一种固有的行为,没有丝毫义务或被迫的感觉。“常习能不能转变为习惯,一大部分原因要看那种常习是否有一位或一群在社会中享有特殊权力和权威因而容易被人模仿的人物所建立。同时一项常习可以因为它显然有利或者彷佛有利而大为流行。„„换句话说‘实际’的行为,逐渐演变成‘应该’去做的行为,最后可能变成必须去实践的行为。”然而,习俗、道德的哲学问题到底对于法律现实的作用有哪些?对此,学者朱苏力关于“道德哲学到底有多少东西可以以回答具体法律问题的方式甚或以有一般联系的方式提供给法律,对此我很怀疑。”罗伊德在书中写到:“即使以现代最进步的国家为例,„„法律制度一定会溯及到一个与那些早期或更原始的文化情况相似的时代。”

文化决定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反作用于文化,法律作为一种规范或社会制度,把文化所内涵的因素以外显行为模式表现出来,法律作为维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工具,由此对人们的行为以普遍化的方式进行指引。我想到了我国清末著名法学家、法制改革家、教育家沈家本先生,他说:“夫盛衰之故,非偶然矣。清明之世,其法多平;陵夷之世,其法多颇。则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实息息相通。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8”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的背景下,建设出有中国特色的法制教育体制是要符合具有中国模式的现代教育体制。何谓中国模式。吴建华认为:“中国模式”应当包含,经济体制改革模式、政治体制改革模式、对外开放模式、经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模式等方面的内容。是中国在全球化和全球性问题背景下,所作出的一种战略目标和发展模式的选择,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发展形成的。

如果法学家的任务仅仅是在概念上和逻辑上整理成文法,使他们构成一个合理的思想体系,那么这种法学是不能恰当的反映法的本质和现实的。确切而言,这样的法学应不属科学,而仅仅是法律人单纯的一项技术。因此,法律人的任务是适用法律。所以,罗伊德教授认为“司法”扮演的角色,并不是创制法令,而仅仅是阐明现行法的真正内容,并且在疑义发生的时候,给予权威性的解释。10在当代,司法程序的独立是一个热点也是一个难点。法官亦同常人,无法使自己与他们所处的社群中的价值形态中隔离,而且“很少有法官能用有意识的努力来保持公正或摒弃感情以消除这类因素的影响。”

庞德曾说过:“一个法律制度之所以成功,乃是因为它成功的在专断权力之一端与受限权力之另一端间达到了平衡并维续了这种平衡。这种平衡不可能永远维续下去。12法律、社会、公正是法律人的压力与任务。每个人都是这一时代大潮中的一员。

《做研究是有趣的》读后感

本书基于作者在美国读博士、做研究、从事。

教学。

的多年经验,以轻松、实用、近似于与朋友聊天的方式向读者阐述社会研究的底层逻辑、核心价值、操作方法,为学术新人提供入门社科类研究的基本思路和行动指南。从头到尾有年轻人的生气勃勃感,其中研究问题部分过于简单直接,最后的几十条经验有意思。其实研究方法重在研读、体悟和反复训练的去做、去写。书中展现了社科学者的日常、智识思考的乐趣、自我进阶的思索,非科研类读者也能通过了解社科研究的思路来升级个人思考世界的方法。

这本书的副标题——写给学术新人的科研入门笔记,已经告诉我们主要的受众是学术新人。但我认为,在现在这样一个学习资源无比丰富的年代,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无碍地接近学术,所以这本书中倡导的读、写技巧极具参考性。作者自述用“真诚而松弛的语言分享我的所得”,序言作者李连江教授赞扬此书“不是教材,是伴书(companion)。诚恳友好的伴书寥若晨星,正如人间的益友。”手把手教经验“写出来是想减少后来人的痛苦和困惑,也是安抚当年无知却迷茫的自己”。这本书的特点就是真实、诚恳,有价值观和心法,也有方法论和模板。关于阅读、思考、写作,已经有太多的文章和书籍,但能写到这个深度的,实属少见。

文员是做什么的。

读后感做文。

置业顾问是做什么的。

《做研究型教师》读后感

读了《做研究型教师》这本书。刚刚拿到这本书时,认为这是一本学术性很强的书籍,对自己能不能坚持读下去,能不能读明白有所顾忌。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深深的被吸引住了。“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一些乐趣,是天天上课不致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你就应当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研究的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凡是感到自己是一个研究者的教师,则最有可能变成教育工作的能手。——苏霍姆林斯基”。原来是一本帮助教师想事的'书,启发教师搞研究的书,使教师永远有兴趣与好奇心的书,永葆青春的书。感谢师校培训部的老师为我们学员选择了它。

本书共分五章:内容循序渐进的介绍了“教师需要做研究吗”;“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研究”;“我们研究什么”;“我们如何研究”;和“研究成果的呈现”。

在第一章中,讲述了作者对于教师一职的理解。从对中学时一位名师的崇拜与模仿,到开始思考对“井井有条的课就是好课吗”的质疑,再到最后对教师作为一种专业化职业的研究。他提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教师已经不能适应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教师必须思考为什么做教师、怎样做教师和做什么样的教师的问题。”联想到我的实际,在我们的教师队伍中,不乏人过中年,却仍然孜孜以求、探索不止的“研究型”教师;但也有很多“未老先衰”、“吃老本”、“不思进取”的教师。这一类教师正处于“职业倦怠期”。很多教师认为自己把“书”教好了,就算尽职了,不琢磨探究“书”以外的事情,认为那是别人的事情,是研究者的事情。可是当今时代,新知识层出不穷,知识更新周期不断缩短,每个人都要加强学习、终身学习。如果取其后者,如何能教育得了现在的学生?我逐渐认识到课程改革要求我们教师要成为一名研究者,成为一名研究型教师,只有研究型教师才能胜任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只有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进行清晰的规划,才能确认人生的职业的发展方向。

第二章“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研究”中指出我们的研究不是简单地申报课题、写立项书、发表论文或出书,而是表现于“行动”中的对教育中问题思考解决的过程。因此可以说,“研究”有两种方向和方法。一是深入到事物的内部,研究其细部,二是指向其来龙去脉,研究其发展。教师应立足于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中积累大量的教学反思笔记,汇总一系列教育教学案例,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感悟、领悟,在实践中始终思考如何使自己的教育教学变得更贴近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更接近新课程改革的要求。

通过学习我发现:很多成功的教育家都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做教育科研的方法,就是所谓的“教育反思”。养成对自己的教学与教育活动进行评价与反思的习惯,是教师进行教育科研的基点,通过教学日记与教育笔记,可以较好地记录下“教育反思”的成果。“教育反思”的许多成果,本身就可以以笔记、小品、日记、问题探讨的形式正式发表。而在“教育反思”的过程中或基础上,系统阅读教育科学的理论著作,系统学习教育科学的研究方法,就能使自己更上一层楼,用新的视角去审视教育问题,把个别经验上升到一般理论。所以,及时地系统学习尤为必要。

通过学习,我还知道了要想成为一名研究型教师,就要不断地进行教育教学的反思,只要坚持就一定能够成功。教师要做一个善于研究的人,善于反思的人。经常反思自己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研究自己感到困惑的问题。养成对自己的教学与教育活动进行评价与反思的习惯,这是教师进行教育科研的基点。可以通过教学日记与教育笔记较好地记录下教育反思的成果。

要做一名研究型教师,要学会写教育叙事。记录每一天、每一堂课教育教学得失,大家相互交流,学人之长,补己之短,共同提高。坚持叙事对于一名教师的成长历程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未必会给我们带来实际的利益,却是让我们找到了讲述自己工作过程中的喜怒哀乐。激情、困惑、收获等的空间,以便尽早地吸取百家之精华,提高自身素养及能力。

《教师如何做研究》读后感

假期在读《教师如何做研究》一书时,书中谈到当今我们的课程改革正逐步走进校园,新课程理念正日益走近教师的时候,我们的数学课堂教学需要更新,不应该追求教案的精心设计,有条不紊的实施,以期达到行云流水的效果;不应该怀旧在讲台上动情地直抒情怀、指点迷津。反思我们的数学课堂教学,我们是不是一次次千方百计地把孩子们引领到自己设计的教程;是不是通过循循善诱地启发把孩子们的思维束缚到自己预设的标准答案中;是不是通过让学生一次次地复述,把教师总结出来的条纹纲要搬运到他们的脑海;是不是经常科学、艺术地设计并控制课堂的密度、节奏、气氛和情绪,有没有把孩子的已知设想成难点,而扼杀了孩子出乎意料的未知,作者举出一系列不适合的现象后,提出数学课堂只有坚持动态生成式的教学,才能使课堂真实地充满生机,让师生切实互动发展,这一观点引起我浓厚兴趣。

动态生成的观点是叶澜教授在《新基础教育》中提出的,她指出课堂中不能机械地按原先设定的一种思路教学,而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有教师随时灵活地调整教学过程,设计组织后续的教学活动,生成新的超出原计划的教学流程,使课堂处在动态和不断生成的过程中,以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真正使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体现教师是为学生的学习服务的。动态生成式的课堂,不图省事和形式,追求真实、自然,敢于放手,敢于暴露意料之外的情况,使师生的思想情感能得到淋漓尽致的表达,能再现师生真实而自然的生活情景,成为师生互动发展的天地。

就是说在现实教学中,课堂上出现的情况千差万别,一旦放开便难以收场,难以控制,顺着学生思路去做,有时很难确保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积极应对的策略之一就是对课堂教学进行“二度设计。”所谓的“二度设计”,就是指第一种教学设计之外的教学设计,它是以“以学生发展为本”等新课程理念为依据的新型构想,是面对新课程动态变化的课堂教学情况的一种积极应对策略。我们要变已成不变的教学设计为计划与动态相结合的教学设计;改变传统教学教案牵着教师走,教师牵着学生走的`现象,努力实现新课程促进学生、教师发展的目标。教师上课时必须根据学情对备课中的教学设计及时作出调整,故其教学设计只能是“大体则有,定体则无,随学而改,因学而变。”作者认为先确定出具体的教学目标,课前实际教学过程只要求写出个大体轮廓,教学环节简化,但学案有多种或多个,舍弃过去那种亦步亦趋的“小步子”做法。这种弹性化的多重的教学设计能为课堂教育留下不确定性的空间,让教师在课堂上能把主要精力用在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上,而不是记忆教学预设的推进过程上,有利于教师在复杂多变的教学中捕捉新的契机,在课中进行“二度设计”。课后写写教学反思,再一次改进教学设计,那就是课后的“二度设计”。

进行“二度设计”的好处,具体表现在:

动态生成式的教学,突出了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必定会出现多种不同的结果,教师备课时必须充分考虑会出现哪些情况、每种情况如何处理,把方案一一写出来,做到有备无患。课前“二度设计”更多的是关注学生思维方向、方法多样性的可能性,考虑是肯定还是否定或是引导。教师在教学中应尊重学生,顺应学生的思维方向,积立思考;当我们发现学生的能力超前或滞后于教学计划时,就必须及时调整教学目标和教学进度。

课后“二度设计”实际上是指上课之后的教学反思,可以把具体内容写在教学设计的右边或最后。一般来说,课后“二度设计”关注的是教学活动全过程。叶澜教授指出:“一个老师写一辈子教案不一定成为名师,如果一个老师写三年反思有可能成为名师。”可见,课后“二度设计”不失为一种促进教学,改进教学策略,不断提升自己教学水平的好方法。

我非常认同作者的看法:课堂教学不需要精雕细刻,课堂不是舞台,教案不是剧本,教师不需要按部就班、美轮美奂的表演。教师的作用在于营造气氛,适时调控,巧妙点拨,以激发学生多层面的思维、多角度的理解、体验,并在课堂教学中去感受自己作为课堂教学创造者的尊严和欢乐。

《族谱研究》读后感

引了福柯的知识考古学说,首要的不是判定文献的真伪,而是确定理解的结构。115页说的好——族谱是一种政治的宣示,建构了成员的身份和关系。

对于讨论族谱地域差异的问题,多贺秋五郎的中国宗谱之研究上下卷便指出,相比于中心地区族谱扩展和受儒教和士大夫文化传统影响的结果,与当地的区域社会环境相结合,利用社会资源的因素更强大,这就是我总结的接地气的性质。

这位日本学者早在1950年代至1980年代初,就对3300多种中国族谱进行系统编目整理。分成了华中谱,华南谱,华北谱,东北谱四大类,又将朝鲜,琉球,越南等地的族谱称为东亚谱。

光有赫赫光勋,不能够很好的接地气,也是不能使宗族文化生长出来的。那些接地气的甚至不惜虚构自己的祖先,使我们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困惑,并在文本分析中认为不可靠。

例如41页常建华的文章就说,在元代族谱当中伪冒问题是普遍存在的。经历过大乱,宗族有所迁徙和流变,当然必须重新补上这个记忆,那么因为必要和不必要,就产生了这样的山寨问题。特别是它遍体开花以后,就没有那么多道德负担了。另外他们对欧、苏谱的评价是隘与薄!

还有一些家族,把族人世系画在纸上或者布帛上,有祖图,影图,祖宗画,神轴子和布谱,还有像象赞,墓碑,墓志铭,祭祖簿,坟谱,添丁簿,新婚簿等等产物。

对于失真的情况,63页谈到了明清民国的徽州族谱的情况。这种当时普遍存在的通病,明代初年的胡濙就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说他们铺张夸张。于是我们今天看到普遍存在的牵强附会,攀附名人和富贵,以及故意涂改甚至公然伪造家谱的情况。所以也有一些大族站出来主张打假,并制定严格的修谱原则。

99页,刘永华先生的文章也特别重要,他采访了闽西地区的修谱活动,还有游谱和祭祀等等现象,是厦门大学教授。

书的最后附了两篇好文章。一是在明清宗族继承式,依附式,合同式三种形态中,庆源詹和庐源詹(詹天佑)抢宗子,这个斗争持续了两三百年,指责对方是欺祖和颠倒弟兄等等。

后一篇文章更厉害,370页写清华胡氏三派的争执,从明代景泰年间一直持续到民国,共有近500年。过去说修宗谱能够和睦宗族,但这里却起到了反效果。

《历史研究法》读后感

一从杏帐五十年,头白犹期序三千。还我河山悲武穆,斜阳烟柳怜稼轩。凌云健笔意纵横,天水风物换新天。耄期幸逢称盛事,敢以心香寿南山。

大概是四年前,其时我甚至还不知恭三先生为何方神圣,却在无意之中拜读了漆侠先生《悼念恩师邓广铭恭三先生》一文,该文情致款款、感情醇厚,两位老前辈五十年的师生交往画像图一下子跃入我的脑子里,由是而引发我的极大震动与共鸣(当时我恰好也沉浸在一段真挚的师生情谊之中),所谓“爱屋及乌”,我出于对漆侠先生的好感,遂找来先生这部小书,一气读完,只觉先生所言深惬愚意。

如今自己亦追随前辈步伐迈入历史专业的大门,回想起来竟不胜唏嘘。

总的来讲,漆侠先生的《历史研究法》是一部很好的讲历史研究方法的著作,该书体系完备,章节设置合理,内容充实,既有总结性的语言,又能结合前辈学者的研究,更是举出具体的实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清晰明了,又极具说服力。

漆侠先生虽集中于宋史的研究,但对中国整个史学发展有着自己独特而又深厚的看法,是我们这些晚辈后生的榜样,激励着我们脚踏实地、专心致志地学习和研究。漆侠先生此书不仅在谈历史研究方法,而且在讲述着自己的学习历程和学习心得,使我们受益良多。从漆侠先生的语言中,我们能够感受到他那个时代的学习心路历程和社会风气。

不过,孔子有言:“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我们固然要尊重老前辈、固然要在老前辈奠定的学术史道路上走动,但我们作为全无定数的“后生”,更重要的理应是想办法超越前辈,即使老前辈是钱穆陈寅恪那样的“泰山北斗”。这是我们“后生”应有的魄力。

法律的经验研究读后感

《法律之门》是美国各大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在研读之后,第一感觉是上大学时都干什么去了,这么好的书竟然没读?不过,晚虽晚矣,但终于已经阅读了。读后有以下拙感,籍以自勉。

法律是什么?作为法官,我们虽然每天都在运用法律,但如被问起这个问题,如何作答?我还真不知道。在我们日常处理的案件中,有两种模糊性的来源,即事实上的模糊性(发生了什么?)和法律上的模糊性(对所发生的事实运用什么法律?),而真正确定的东西在我们裁判之前是不存在的。那究竟法律是什么?美国著名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说:“法律就是法院事实上将做什么的预测,而不是其他的虚伪和矫饰。”在现实生活中,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我和他的想法一样。

在司法过程中,一旦技巧和工艺占了统治地位,就会导致文牍主义的结果——对于所有遭遇这一结果的人来说,这都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法官是工匠吗?对于法官的要求仅仅是要求其明了裁判的技术原理、解释规则、法律术语,以及推演结论和发现答案的方面,就足够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作为法官,我们有我们的价值观,我们裁判的目的是寻求正义,我们崇尚正义。何谓正义?记得罗斯柯·庞德曾经说过:“我们都需要地球,都有大量的愿望和要求需要满足。我们有那么多人,但却只有一个地球。每个人的愿望不断地与邻人相冲突或者相重叠……即使这些物资手段无法满足人民的全部需求,至少也应该尽可能地人人有份。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法律的目的在于正义。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一种个人美德,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人们之间的理想关系。我们以为正义是一种制度,我们指的是这样一种关系的调整和行为的规则——它将使维持生存的物资、满足人类享有物质和采取行动所需求的手段,能够尽可能地在最小摩擦与最少浪费的情况下人人有份。”依庞德之见,法律体系的设计是用来决定在物质财富和生存空间方面相互抵触的需求之中,何者应被认可和保障,何者应被否认和拒斥。法官,是上述判断的裁判者,用正义的理念指导裁判。

所以,相对于优秀的技师,法官应该具有更深层的关于价值的追求。虽然争议不是一件可以抓取或者固定的东西,但通过我们的裁判,至少可以使结果更接近正义,更趋向正义。我认为法官不仅应当是一个优秀的技师,而且亦应当是一个具有深邃思想的哲人、一个具有崇高道德标准的好人。法官不仅在适用法律,同时亦是在创造法律。

大多数美国人将法律视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尽管他们可能在这一过程中输掉法律战役和金钱,这种“诉讼爆炸”往往使人们成为了“司法帝国”的奴隶。现阶段,我国的“诉讼爆炸”亦初露端倪。前面已经陈述了法治的目的是为了规制人民在物质分配方面的行为,以最少摩擦和最小浪费来满足每个人的需求。所以,这种以法院为单一途径的解决方式,是否已经妨碍到了我们社会的法制健康?诉讼泛滥使我们的法院没有能力及时、经济而有效地施以救济,诉讼泛滥同时又使法院超越自身的能力与合法性而将触角伸向不该伸向的领域,不仅要求法院处理公民好讼喜争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又将法院力所不及的社会难题一股脑推向法院这个看似终极的处理方式。

有鉴于此,西方国家将目光投向了小型社会的调解机制。在美国,有美国律师协会、美国司法部、美国仲裁协会、调解和冲突解决研究会以及许多社区团体,正尝试运用以社区为基础的调解,以解决微小的个人纠纷,这将提供一个更人道、反应更灵活且更易于接近的司法形式。这种形式的纠纷解决,其抚慰与合意的性质在社会越来越多的批评对抗制审判和威胁性制裁的状况下,更具有吸引力。或许在现有法律体制的正式程序之外,某些纠纷所涉及的实体正义能够更好地实现……这仿佛与我们现在提倡的庭外和解以及法院内部要求的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不谋而合。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应该更多地寻求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正义的话题。正义,作为法的目的,是个人生活与拥挤的世界里所有人的活动之间的理想化的妥协。我们的司法程序寻求这种理想化的妥协,而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则从个人活动的主体角度去发掘,让活动的个体从主观上去同意妥协。这不仅是纠纷解决的方式,更是纠纷解决的艺术。美国的法学不是没有深刻的理论,它的理论体现为一种面向民众的说理,虽没有德国哲学的繁琐和法国文学的浪漫,却有着古罗马演说家的激情和雄辩。

“法的门前有一位守门人在站岗……”而我已经从门外走进去了……。

《法律之门》读后感《法律之门》这本书,虽然只是看了书里的第一章以及前面的部分,但是感想和启发还是有很多的,我觉得这本书是需要慢慢琢磨的,需要对法哲学有自己的一些感悟才不至于读起来那么迷惑。首先,说一下我对《法律之门》这本书的总体感觉。《法律之门》给我的第一个启发是里面提倡的法律研究方法,书的作者主张,我们不能单纯学法律而学法律,而是要把法律与其他学科联系起来,从法的总体精神去理解法。我认为这一点对于我们真正学好法律是很重要的,我们看待一些法律问题时,得出的结论很多时候只停留在专业知识的层面,这样的观点往往是狭隘的,不利于我们长远的学习,所以书中提倡的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另外,《法律之门》是一本很有味道的书,它除了让我们从中了解到一些英美法系的法律知识,更多的是指导我们去思考问题,不仅是在引导我们思考书中的问题,更多地是在传达给我们一种理念方法,让我们掌握如何来分析问题,如何从被动看书转变为主动探究。书的开篇序言中就讲到,初读本书的人可以从前言、导言和引言中获益,确实,在这些部分,也会有引起我们思考的问题。引言中,作者给我们陈述了卡夫卡的一则寓言——法的门前,第一次读了这个寓言的时候,感觉这个寓言所要表现得是法律的威严及其具有神秘性,但是,对守门人最后说门是为乡下人而设的但是乡下人最终还是没能见到法感到费解。接着,看了卡夫卡拟续的一位教士和k关于这个寓言的讨论,对这则寓言的寓意又有一个新的认识,但同时对这则寓言还是留有同样的疑问。

教士与k的争论点我认为是乡下人到底有没有被守门人蒙骗,k在开始的时候认为乡下人是被蒙骗了,而在教士与k在争论的过程中教士提出了真正受蒙骗的是守门人的说法,守门人不了解门内情况,不知道自己其实从属于乡下人,处于受蒙骗的状态,我觉得这两者都有理,但是重新审视那责寓言,我又觉得他传达给我们的是法或许是虚无缥缈的,但因为有乡下人的期待和守门人的存在,使得法的存在是必要的。讲到这里,我想讲一下对后边提到的“坏的秩序比根本没有秩序要好”这个问题我的一些粗浅的看法,坏的秩序或许没有让所有人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但坏的秩序还是一种秩序,秩序的存在,起码生活在其中的人不会终日惶恐不安,生活相对是安稳的,人们能慢慢适应秩序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秩序,人们的生活是处于动荡与不安稳的,我认为,人们对于安稳生活的共同期待可能是使得坏秩序也具有强制力的原因之一。

后边看了第一章,它的标题是:法官和律师是如何从先例开始推理,只要通过一系列北卡罗来纳州的案例来阐释遵循先例的原则,从中我们了解到美国的法律过程是争讼者先提出基于判例法、制定法和一系列平衡原则的论点,法官则需在争讼者提供的论点范畴内,基于先例作出判决,就这样的法律制度而言,律师制度的地位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法院可能制作并保存了判例记录,但却很少注意它们或者随意对待它们,而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就会寻找支持观点的方便判例记录,用法院以前的判例向法院施加压力。书里的提示与问题一直引导我们跳出法律的框框,从日常的生活中去窥视遵循先例的原型以及成遵循先例的原因,先例可不可以直接理解为一种经验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到人们说:“这个还没有先例”、“破例了!”、“下不为例!”。其实就是对传统的尊重的体现。

作为先例的判例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延续,不至于被突然袭击所扰乱。另外,卢埃林写到:继续过去的实践,就是为没有经验的新官员提供前人积累的经验。如果他无知,他可以向他们学习,从先行者的知识中获益;如果他懒惰,他可以注意前人的行为,并从他们的勤奋中受益;如果他愚蠢,他可以从他们的智慧中获益;如果他有偏见或者腐败,则过去存在的实践在与他的行为进行比较时,对其偏见或者腐败进行了公开的监督,限制了他可以肆意胡为的空间。最后,即使前人进行实践时也曾懒惰、无知、愚蠢而有偏见,不过,知道他将继续前人所为,也会提供一个基点,使人们能够由此预见法院的行为,事先调整自己的预期。”

由此可见,先例的还在于对法官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法官集体智慧的形成,更为重要的是,普通人从具有权威性先例中知道哪些是可以为的,哪些是不可为的,从而调整自己的预期,先例因此具有信赖保护的作用。最后,我想说,虽然只是看了书很少的一部分,但是确实有对书里的一些内容进行反复地揣摩,并尝试着去解答书里提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迷惑,但这也是一种思维的乐趣,最佳的读书效果就应该是与作者之间有思想的交流,相信随着我们阅历的增长以及法律哲学方面的知识的学习,回过头来看这本书,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思考与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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