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进口合同样本(热门17篇)

时间:2023-12-20 18:44:40 作者:XY字客

合同样本是用于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的重要法律文件,通过签署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我认为我们需要找一个合同样本来参考一下。以下是一些常见交易场景的合同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参考。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帐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2、甲方应于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帐户。

3、甲方应于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____%。

一般货物进口合同样本一

卖方: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14.条件。

14.a.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租订。

14.b.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c.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d.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e.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f.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条件。

15.a.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b.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c.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d.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e.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f.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g.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h.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i.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

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1.采购方式:

(1)乙方按本协议《样品寄售清单》(见附件6)向甲方提供样品存放于甲方指定的公共保税库,并承担保税库所在地的进口报关费、内陆运杂费等费用(简称杂费:240美元/批次,发货前电汇至甲方指定帐户);每次发货后乙方应传真发货通知及进口单据(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相关单据);如货物到港后甲方仍未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杂费,甲方有权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货物实际销售后支付对应部分的90%的货款(以中国北京海关出具的进口报关单为付款依据)或按乙方指示将货物退运(退运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商品的样品库存不足其确定数量的50%时,甲方以传真形式向乙方签发《补货通知单》(见附件7);乙方按其内容要求将样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公共保税库,并承担保税库所在地的进口报关费、内陆运杂费等费用。

(3)该样品特指与_________铅封保存样品一致的用于保税寄售的商品。

2.付款方式:

(1)乙方通过甲方网站查询其寄售样品的订购情况。

(2)每月5日前,甲方将上月的样品销售统计传真至乙方。

(3)乙方确认无误后,甲方按清单总额扣除10%的服务费后将样品款电汇至乙方指定帐户,并向乙方邮寄样品货款10%金额的商业发票(甲方在商业发票上注明《_________进口样品订购清单》编号)。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发货根据渠道经销政策严格执行。

3.3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的全额款项后发货。如依据双方约定需开具发票,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应付的全额款项后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法定节假日除外),经财务核实后将发票寄至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邮件、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一般货物进口合同样本一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乙方须按进口通用标准包装全部货物,包装应适合运输要求,并能防湿、防潮、防震、防锈、防碰撞等,货物包装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害,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1、乙方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该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统一的、与提供的合同货物相符。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将技术资料与合同货物一起按时运输并交付甲方。

2、如甲方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货物验收不合格而必须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的,乙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合同货物做出变更,并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该资料应是完整、正确、清晰、统一,并完全符合该合同货物变更后甲方认可的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3、乙方在交货时,应随机交付下列相关的技术物品及资料:

(1)原产地证明。

(2)使用说明书、设备操作及维护手册。

(3)由制造商签发的质量证明书两份。

(4)送货清单,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含易损件、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成本价、产地等)。

4、应本合同项目需要应由乙方自行编写或提供给甲方使用的有关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或资料,乙方应确保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保证他人不会对甲方所使用上述的文件或资料主张任何权利。若与第三方发生有关成果归属或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的措施维护甲方利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5、产品技术资料作为甲方所购产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乙方应使用标准包装袋装好免费提供给甲方。若乙方没有按时将合同约定的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一般货物进口合同样本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________的溢短装(______%)。

3.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4.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货条件_____________。

6.原产地国与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包装及标准。

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

8.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保险。

由___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_险和__________附加险。

13.付款条件。

(1)信用证方式: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装船完毕后____日内到期。

(2)付款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_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3)承兑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期限为____________后______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____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____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在汇票期限到期时支付货款。

(4)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crf、cif术语)。

14.单据。

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联运/陆运提单。

(3)由____________出具的装箱或重量单一式____份;。

(4)由____________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____份;。

(5)由____________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____份(cif交货条件);。

(7)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份;。

(8)装运通知:卖方应在交运后_____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上述第____项单据副本一式一套。

15.装运条款。

(1)fob交货方式。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________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越过船弦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2)cif或cfr交货方式。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至目的港。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以________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16.装运通知:

一俟装载完毕,卖方应在____小时内以________方式通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运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日期等。

17.质量保证:

货物品质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品质保证期为货到目的港____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

18.检验(以下两项任选一项):

(1)卖方须在装运前____日委托_________________检验机构对本合同之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货到目的港后,由买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出具检验证明书,并说明检验的技术数据和结论。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对货物的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得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____日内凭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或拒收该货。在保证期内,如货物由于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而发生损坏或品质和性能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将委托中国商检局进行检验。

19.索赔。

买方凭其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包括换货),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应由卖方负担。若卖方收到上述索赔后______天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索赔。

20.迟交货与罚款。

除合同第21条不可抗力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议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罚款率按每____天收____%,不足____天时以____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____%.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____天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买方有权对因此遭受的其它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

21.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卖方不能或推迟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____天内,给买方特快专递一份由当地民间商会签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货。如事故延续____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22.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24.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5.附加条款。

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26.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___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委托人: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受托人: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1、本合同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合同款项:______元。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全款:______。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开具本合同全额的______%增值税发票并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按因乙方未出具增值税发票而导致甲方承担付款税金的______倍。

3、乙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是签订合同单位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担因发票原因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1.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中第5(2)条款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是否收妥甲方传真给乙方的《购货清单》,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未按《购货清单》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甲方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其中品种数量是否违约以乙方所在地的__出具的商品检测报告内容与《购货清单》中载明的品种和数量描述内容完全相符为标准,期限和地点是否违约以承运人出具的正本货物提单内容与《购货清单》中载明的内容(时间和地点等)相符为标准。

3.乙方在《购货清单》约定的交货期限之后交货,仍然视为违约,如果《购货清单》项下的中国买方不接收乙方货物,乙方无权获得相应的货款,并应自行处理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购货清单》项下的中国买方同意接受乙方货物,乙方仍可获得《购货清单》一定比例的货款,乙方可获得货款的支付比例、时间由甲方确定。

4.乙方发生以上“1.2.3”《购货清单》项下的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单独向为乙方开具交易保证金付款保函的银行发出《违约通知单》,并向该银行直接扣收《购货清单》货款金额4%的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未按《_________商品进口购货合同》规定向甲方供货而造成甲方商业利益受到损失,除了甲方扣收《_________商品进口购货合同》货款金额4%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商业利益受到的损失。

6.由于乙方发生违约,《购货清单》项下的中国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退货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将货物运回,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前支付。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1.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之情形,本协议终止。

2.当乙方发生违约或因商品质量问题给甲方的中国购货方造成损失拒不承担经济责任时,甲方有权单独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有效期限到期,如甲乙双方不再续签,而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甲方已发出且被乙方接受生效的全部《购货清单》约定的相应义务后,本协议自然终止。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1.1甲方授权乙方成为甲方的下级授权分销商(授权产品详见附件一);乙方被授权的经销渠道仅限于以下:线上渠道:

1.2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分销渠道。如乙方有意向增加或变更授权商品的分销渠道,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知会甲方,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能增加或变更分销渠道。

1.3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甲方开具保证金收据。甲方在本协议期满并且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将全额归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货物进口合同书样本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标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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