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政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总5篇)

时间:2023-09-06 21:43:09 作者:梦幻泡 最新民政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总5篇)

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政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一

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是今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抓好工作落实,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下称“四品一械”)的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制定本方案。

组长:李国新(区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陈新权(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成员:王小龙(宣传办)、杨飞燕(文体教育局)、周庆华(综治维稳办)、张才合(经信局)、林文灿(农村工作局)、刘军(住建局)、张炼红(财政分局),陈伟明(工商分局)以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黎顺驱。

按照“重点突破,典型带动,全面推进,不断提高”的方针,结合“三打两建”专项行动,计划用1年时间,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健康、安全、风险可控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

各社区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聘任居委会有关负责人或热心公益服务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食品药品巡查员、志愿者队伍和信息员在区办事处的领导下和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各社区要明确1名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负责本社区相关工作,并配备由2名以上巡查员(由各社区流管服务站协管员兼任)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小组,负责本社区内的巡查工作。

2、巡查小组在掌握社区内“四品一械”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巡查,做到每日有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巡查小组进行巡查时,须出示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员证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报社区负责人和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审核后存档。

4、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

5、各社区每月5日前要把上月的巡查情况汇总后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二)执行区、社区联动监管制度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社区根据本工作方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工作。

2、巡查情况实行逐级上报:

(1)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接报后根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须上报的,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

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开设“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知识”宣传栏目,利用社区、物业小区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1、日常宣传工作

(1)各社区及居民物业小区在宣传栏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版,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助提供宣传内容,各社区的食品药品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

(2)各社区需在公共场所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在工作简报等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进社区工作动态及成效。

(4)区宣传办在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

(5)社区巡查员及志愿者负责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印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分发入户。

2、专题宣传工作

(1)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3—20日)、全国安全用药月(9月)等重要时间、重要活动节点,开展大型咨询、宣传活动。

(2)挑选部分学校、厂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校园(企业)共建”活动;建立健全居民体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机制,定期组织基层群众体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和进社区活动。积极搭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沟通交流的平台,维护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在社区、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发动广大群众、专业知识人士、志愿者等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营造“饮食用药安全人人齐关心,幸福和美生活家家同享受”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点)创建工作

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制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市级示范社区、示范单位标准,我区创建示范社区2个、示范单位25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中学、小学、幼儿园、餐饮服务企业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家庭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点。把每个示范社区打造成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新阵地。

(五)全面推进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7月11日前,我区要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100%覆盖。

(六)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

我区将按照《广东省县级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设置方案(试行)》的规定创设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配备相应的人员、场所、仪器、设备及试剂。加强快筛快检室运行管理工作,以快筛快检室为载体,推广应用快筛快检技术,丰富稽查打假手段,提高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

(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告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指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各社区的巡查记录、工作信息等,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

(2)各社区每月5日前把上月工作情况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10日前将监督情况及各社区工作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各社区及时对重要活动、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撰写信息稿件,于活动结束后次日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及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社区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设档管理。

2、事故信息报送

(1)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初报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并做好续报工作。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

(3)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扰他人报告,不得传播事故消息,不得随意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按区有关重大安全事故舆情报报送制度执行)。

(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考核制度

1、考核形式

(1)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采取“市考核区、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的三级考核原则。

(2)各级考核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安排、实施、协调、考核材料和结果的汇总。

2、考核时间与程序

(1)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按照“三级考核原则”实行年度考核。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定于每年12月中上旬进行。

(2)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实地考核、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将参照《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年度工作测评。区考核社区,将随机抽查该社区不少于30%的巡查员进行考核。

(九)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奖励制度

(1)为调动各社区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送的线索经核实并立案处理的,奖励100元。

(2)各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将纳入社区实绩考核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的工作情况,作为其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3)根据各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年终在全区评选一定比例的社区为食品药品安全先进社区,单独评奖表彰。

(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的政策法规,统一协调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对各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二)食药监所:根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居民体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机制。负责完成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负责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负责在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负责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信息的收集与报送;负责在辖区内创建示范餐饮服务示范单位4个、零售药店示范单位2个、医疗机构示范单位2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三)宣传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宣传工作规划和计划,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四)文体教育局:在辖区内挑选部分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共建”活动,其中需完成创建中学示范单位2个、小学示范单位2个、托幼机构示范单位4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五)经信局:在辖区内挑选部分厂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共建”活动,其中需完成创建厂企示范单位4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六)农村工作局:负责在辖区内创建示范社区2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七)住建局:负责在辖区内创建示范居住小区2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八)财政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经费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和管理。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九)工商分局:负责在辖区内创建商场示范单位3个。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十)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在本社区辖区范围内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组织架构,充实监管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巡查、记录和档案工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告制度,并负责在社区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做好本工作方案指定的工作及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相关的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现场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11月):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织社区巡查员、志愿者等开展集中培训,落实相关责任,组织实施。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完善薄弱环节,巩固工作成果。

(四)常态化阶段(20xx年1月开始):按照形成的工作模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工作常态化。

(一)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有效措施,区已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进社区工作。各社区要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负责工作的实施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管理,及时沟通。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随着形势发展和工作的需要,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社区要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同时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做到及时沟通,加强信息交流反馈。

(三)典型带动,整体提高。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高的单位,向社会展示和宣传,使其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介,立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的开展情况、措施和成果,使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有更加全面直观的了解。

民政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二

1、充分利用村官的专业知识优势,定期组织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2、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奥运环保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每季度进行一次专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活动形式以举办宣讲会、发放宣传材料为主。

3、开展“食品知识进农家”活动,建立各村食品安全公示栏,及时更新食品安全有关信息,提高我镇村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4、对本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底数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台账,将各村台账电子化、信息化、联网化,为县、镇、村三级联网做出贡献!。

5、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以大城子镇食品安全服务队名义在信息网上发布食品安全知识。

6、发挥服务队食品安全监督作用,对本村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遇到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上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助村民作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

民政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三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本事,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立“平安和谐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

1、参与并力争经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学校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立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景。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制、职责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学校内构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职责,层层抓落实,构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团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本事。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学校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校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本事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职责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民政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四

遵照上级“安全第一”的指示,结合学校工作计划中的“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与监督,防患于未然,特制定食品卫生实施措施及本计划。

一、学校安排专人管理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专职管理人员:韩官有、李继山。

二、

三、食堂专业人员必须两证齐全,按时体检。注意调整学生饭食结构防止学生营养不良。

四、食堂内食品做到存放有序,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

五、杜绝常见地方性食物中毒发生。

如:1、生芽的土豆要剜眼(生芽不严重)。

2、不吃带霜的豆角、西红柿。

3、变味、发霉食物引起中毒。

4、不吃剩菜剩饭。

六、学校食堂的食品采购定人、定点、专人供货。

七、闲杂人员不准进入食堂逗留、聊天。

八、购置完善的保洁柜、保洁桶等卫生用品。

九、食堂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一定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及时处理。

十、对已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不瞒报,不迟报。

总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从而控制突发卫生事件。

民政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五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8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3、各培训组织单位负责本级培训的通知、签到、师资、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统计汇总、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考核测试和测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将签到表、测试成绩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现场图片(包括电子版)等有关培训资料(可复印盖章)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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