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酒店法律法规的认识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优秀5篇)

时间:2023-10-05 15:56:19 作者:MJ笔神 浅谈对酒店法律法规的认识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优秀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浅谈对酒店法律法规的认识篇一

法律基础学习心得体会

在大学3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很荣幸地,我有机会学习到《法律基础》这门课。学习这门课后,让我对“法律”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有了深一层的认识和理解。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事就是法制经济。而我们每一位大学生毕业后都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道路。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可以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几我们自身未来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而且,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更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也更坚定的确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对我自己以后的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也让我更加明白了入党的积极意义。 我们大学生,是国家现在和将来的主人,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而由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这些得以正常运行的基本准则,因此,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了解了依法正确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意义。

学完这门课,我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此门课程不止让我们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使我们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完善,适应新时代对大学生的要求。提高了我们自身的综合素质。让我们更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价值观念都发现了重大变化,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据调查,我国大学生犯罪有逐年递增趋势。这个时候,正是《法律基础》这样的课发挥作用的时候,我认为,即使这样的课不能拯救所有犯错误的人,也一定会对一部分人有作用的吧。

在我国进入wto以后,法律知识更是我们必备的基本知识,我们更应该把这些法律知识用在处理好国际关系上。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们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如果有机会,我还会将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传给那些法律意识薄弱的人,积极参与普法,让更多的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学生,我不仅要学习好专业知识,还要博览群书,扩阔视野,学习《法律基础》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律认识,提高了法律常识!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要拥护党的领导,积极配合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绝不做有违法律、法规的事!

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继续修读有关法的知识,继续提高法律常识,并把法运用到日常生活中,为祖国构建法治社会作出一点贡献。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一种松散性的呢?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江平教授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民法典如何开放呢?我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因此我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如欺诈行为,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这种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解方法。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直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我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 同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现在很多人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满足于程序正义。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一旦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所以,不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如何才能从轻处理?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

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那就是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

任意性,以致滥用行政权力。有的行政机关把职权等同于公民的权利,愿意行使就行使,不愿行使就搁置,这些都是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法规为我们的医疗安全提供了保障。法律规定护理人员的配备指标,医疗机构被批准的开展科目,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预防控制措施等都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只有这些到位了,人员遵守了,我们的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才能规范。 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经常警示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查摆问题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规范执业。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我们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律进学校”的学习。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修改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会:

问题,以及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做了原则规定。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的最正确最全面的表述。

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制定的第一部教育法,它是在总结了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宝贵经验,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立法的经验,分析了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全面法制的轨道。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促进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体会:

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四、学习《教师法》心得:

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

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

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闪光点,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国家的未来,他们都将为国家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都必须爱护他们,关心他们,使他们在学校里不仅学习愉快,生活也愉快!

2015

5 耿钰然 年10月4日

浅谈对酒店法律法规的认识篇二

通过这半个学期的学习,我愈发觉得,诊所课程更加重视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的能力,同时也要求学员本身素养提出更高要求。就知识运用而言,课上老师给出的是现实中法律关系复杂又模糊的案例,这些案例不同于以往专业课中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法律关系的教学案例,它们不但触及多方主体,主体间还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乃至这些法律关系都是模棱两可,需要我们用法理学知识来探讨。就对学员素养要求而言,这其中包括跟办案小组学院间的团队合作能力;与当事人沟通交换的能力;还有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换学习。诊所要进行分析的案例,第一要自己提炼有用、精炼、精确的案情。这不仅要求我们有提取案情的能力,更要求我们在接待当事人时具有尽可能多的获得有用案情的能力。

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学专业理论知识的认识,而且通过课堂的学习实践的进程,能很快地发觉自身存在的知识漏洞和盲区,有效地补偿自身不足,把学生从单纯枯燥的理论知识,带入了环环相扣的实际案件当中。同时,课堂讨论上环绕真实的案件展开,老师在实践各个环节对我们加以引导,力求使我们了解实际生活情境中案件的处理方式,熟悉法务的处理知识和技能。通过诊所的学习,极大地增强了我对证据的知道,深入地体会到任何法律案件都讲求“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而事实要靠证据来说话来澄清。

诊所使学生以律师的身份参与案件、讨论,这就使得课堂的气氛活跃起来,不论是哪方的律师,都不会让自己的一方限于被动,将我们所学的`知识最大化的调动起来,同时也带动了我们学习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在法律诊所案件遇到的问题,大家都会详细的查询相干知识,并在课堂上讨论和模拟处理,这样也把我们平时接触不到的知识,也能做一些了解,同时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另外,诊所的老师们也用他们的实务体会教会了我们另一种办案思维——某些案件看起来是穷途末路,但抓住细节,换个角度思维,常常会有变被动为主动的成效。在同学们的案件讨论差不多的时候,老师们会讲述自己曾经处理过的案件,并介绍不同律师的处理方法,再来比较其中的不同,进而让我们自己比较出哪种方法对于当事人来说更有利。通过这些对照,让我看到了法律人身上特殊的魅力。最后,法律诊所所传授的法律实务方面的内容,最大限度的帮我们在以后实际生活中来运用,这也使得以后将要作为法律从业者的同学们,少走了许多的弯路,获得了一些前期体会和历练。

浅谈对酒店法律法规的认识篇三

随着时代的变迁,军队建设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而法律服务已经成为当代军人工作的重要职责。军人学习法律既可以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更可以为军事决策保驾护航。在这个过程中,我有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在军事岗位上,领导和官兵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基本法律素质,以此确保驻地法治稳定和军人的法律维权。另外,随着军事科技的逐渐更新换代,军事科技公司也开始注重法律问题,需要工程技术人员具备法律素质,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权益。

二、学习法律知识的体会

学习法律知识时,我们需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对于刚接触法律的人来说,法律术语和条文显得难以理解,只有深入了解和熟练掌握了基本知识,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内容。另外,我们还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将理论知识转化成实践操作,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具体问题。

三、法律意识的提高

法律意识是指个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重视和遵守程度。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光是为了应对工作中的法律难题,还应该将其内化为个人行为规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通过法律意识的培养,军人的素质也得到了提高,改变了传统军队思维,使其更加注重法制化建设和法治化工作。

四、法律服务能力的提升

军人学习法律,也是为提升法律服务能力而努力。翻阅充满法律知识的法律文献、拥有独立思考的法律思维、具备沟通协调的法律技能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能力,这些都是提升法律服务能力的重要因素。通过积累法律实践经验,军人们逐渐成为了为军队、社会、国家提供法律服务的生力军。

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与法律工作相结合才能实现在工作中好好运用法律知识,对领导、官兵和军事决策都能有益处。而这种实际结合,不是空泛的理论,而是针对具体问题的处理。等到遇到实际问题时,能够具体分析问题及其原因,通过法律手段把问题圆满解决。

总之,军人学习法律虽然不易,但是对于保护自身权益、有效维护军事决策和综合素质的提高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军事决策和工作中,军人需要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加强自身法律素质,努力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服务能力,为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和平、安全和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浅谈对酒店法律法规的认识篇四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浅谈对酒店法律法规的认识篇五

7月初,在市教育局的组织下,我与福州幼教界的多名园长共同参加了幼儿园园长培训班,这次的学习机会异常难得,所以我格外地珍惜。参加此次培训,特别听了多名教育界专家的精彩讲座,真是受益匪浅,感慨颇深。

因此在这次学习中我懂得了很多,更有很多值得我反思的地方。印象深刻的是教育学院钟老师为我们上《幼儿园安全教育》通过这次深入的学习,使我的心情极为沉重,是啊!幼儿园的安全是我们民办园的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这几年间,全国各地幼儿园相已发生了如此之多的事故,让人深感不安,一个幼儿园如果没有了安全,怎么能谈得上育人?作为园长我深感肩上的担子有多重,每次听到某些幼儿园发生事故,都会辗转难言,浮想联翩,把我幼儿园目前的方方面面在脑中过一遍,如安全设施,大型玩具,角角落落,教职员工等等,并及时召开教职员工会议,通报此事,提醒大家加强自我的道德修养学习。讨论这些事事故的行为,提示大家一定要自律,我们是教书育人,必须具备为人民为国家未来培养下一代的的责任感,进一步明确肩上的责任,用我们的爱心来关注下一代的成长。

我园听取了钟教授谈了一些触目惊心的幼儿被伤害案例,让我深感幼儿安全是多么值得重视的工作,这比让孩子学好知识更是重中之重;也必将是幼儿园教育中永恒的话题。而幼儿园是众多幼儿集体生活的场所,虽然平时教师们都是小心提防,处处留意;但天性活泼好动的幼儿们却还是时常在危险中不知不觉,伤害也必然是在所难免了。

每次在网上或在朋友间听说有关于幼儿受到伤害时,我的心都会揪作一团。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同时我也是一名母亲。我清楚的明白,当一个还需要妈妈去保护的弱不禁风的小生命受到了伤害,一位母亲的心里到底会翻滚着怎样的痛楚,此时一种无形的压力围绕着我。

如果幼儿的爸妈早上送来的是一样活泼好动的小天使,晚上接回家时我们也同样完璧归赵时,对幼儿园和家长来说那应该是多么幸福美好的一天呀!为此,我想在班级里多开展一些关于幼儿安全教育的活动。可通过游戏、讲故事和使幼儿身临其境地感受危险来学习预防伤害的方法。小朋友间也可以互相提醒与监督,让幼儿在平时的生活实践中主动分享、交流自己所理解的安全知识与求助方法,远离火、电、锋利的利器及高处跳跃,积极树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人的天性都是都未知的东西充满好奇的,有些东西越是藏着掖着,不让孩子真正理解与尝试,危险还是时时存在的。所以应该在教师做好了安全防范与保护措施的情况下,鼓励幼儿接触了解一些危险活动,让其在脑海里记忆“危险后果”,并产生防范与警惕心理。适当的“冒险”也将会更利于幼儿对安全意识更加的理解与掌握。

在幼儿安全事故的教育上,家长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平时教师在与幼儿的接触中,如发现个别幼儿的一些不良形为(即可能造成安全危险)时,在与其耐心讲解利害关系的以后,也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让家长在家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指导,内外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达到教育宣传效果。

总之,幼儿园开展安全活动也好,生活中安全小常识的有机渗透也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孩子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学习自我保护,保证其安全和健康。这不仅是孩子幸福成长的基础,更是千万个家庭及全人类和谐美好发展的基础与源泉。

“幼儿安全”这是家长们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也是孩子们在成长中最不能忽视的问题。在生活中安全隐患是无处不在的,所以与其做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孩子做到远离危险。毕竟家长和老师都不可能时时刻刻照看着孩子,特别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活动范围越来越大,更应该让孩子们明白生活中哪些危险是一定要远离的。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但更希望的一定是孩子的安全能有保障,这就需要家长和幼儿园配合起来时刻正确的教育孩子基本的安全知识。

1、关于火灾可以通过生动有趣的童话故事让孩子记住玩火的危险性和如何安全逃离火场。(故事可以编的短小一点,主要是把重点插进去)

2、关于不要跟陌生人走可以在和孩子强调重要性,然后进行提问看孩子如何回答,最后进行“考试”。(比如父母躲起来,让同事扮演陌生人和孩子说话,看看孩子怎样应变,然后再给予指导)

3、关于和父母走失了怎么办可以经常考考孩子,让她记住父母的姓名、手机号、和详细的家庭地址等等。

4、关于用电、烫伤等等一要经常在生活中通过碰到的实例让孩子有深刻的印象。

5、考虑到孩子已经满3岁了,决定在今年夏天让她初步开始学习游泳,这也是自我保护的重要环节。

通过分析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到位,学生具有基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许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这反映出我国当前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方面还存在一些急待加强的地方。另外,目前我国安全教育还存在急需规范的地方,如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方面的课程设置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内容大多偏重于学生安全知识的传授和认知能力的发展,缺乏对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对安全行为的训练;教育行政部门也缺乏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和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与开展安全教育相适应的综合保障机制;部分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实施不力、随意性强,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等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已经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效性,确保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是构建中小学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的需要。根据“科学预防,积极预防”的方针,要一直把中小学安全工作重心放在预防为主上,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使学生在认知、技能和行为三个层面树立安全意识,获得安全知识,学会在生活实践中应用安全知识和技能,养成规范的安全行为习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安全教育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为了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提高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有必要。均提出了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知识和提高学生防范、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巩固和健全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减少灾害的发生,降低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必须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承担者是教师,主体是学生,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利用各种时间、场合;利用各种资源,各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要包括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特别是那些容易被学生忽视不注意的方面,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同时要教给学生一定的安全防范常识和自我保护知识,掌握一定生存避难技能和日常生活安全常识。只有学校安全,学生安全,才有社会稳定,家庭和谐,才有教师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最后,让我们常敲安全警钟,常绷安全警线,让我们的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第一实验幼儿园杨靖“幼儿安全”这是家长们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也是孩子们在成长中最不能忽视的问题。在生活中安全隐患是无处不在的,所以与其做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孩子做到远离危险。毕竟家长和老师都不可能时时刻刻照看着孩子,特别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活动范围越来越大,更应该让孩子们明白生活中哪些危险是一定要远离的。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但更希望的一定是孩子的安全能有保障,这就需要家长和幼儿园配合起来时刻正确的教育孩子基本的安全知识。

1、关于火灾可以通过生动有趣的童话故事让孩子记住玩火的危险性和如何安全逃离火场。

2、关于不要跟陌生人走可以在和孩子强调重要性,然后进行提问看孩子如何回答,最后进行“考试”。

3、关于和父母走失了怎么办可以经常考考孩子,让她记住父母的姓名、手机号、和详细的家庭地址等等。

4、关于用电、烫伤等等一要经常在生活中通过碰到的实例让孩子有深刻的印象。

通过分析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到位,学生具有基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许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这反映出我国当前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方面还存在一些急待加强的地方。另外,目前我国安全教育还存在急需规范的地方,如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方面的课程设置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内容大多偏重于学生安全知识的传授和认知能力的发展,缺乏对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对安全行为的训练;教育行政部门也缺乏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和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与开展安全教育相适应的综合保障机制;部分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实施不力、随意性强,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等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已经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效性,确保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必须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承担者是教师,主体是学生,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利用各种时间、场合;利用各种资源,各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要包括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特别是那些容易被学生忽视不注意的方面,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同时要教给学生一定的安全防范常识和自我保护知识,掌握一定生存避难技能和日常生活安全常识。只有学校安全,学生安全,才有社会稳定,家庭和谐,才有教师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最后,让我们常敲安全警钟,常绷安全警线,让我们的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这学期我们增添了一门幼儿教育法规课,从而让我知道《幼儿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通过课程的学习,可以使我们掌握学习幼教法律法规的方法,具备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正确履行教师的法定职责,增强依法治园的意识,水平和能力。

在学习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幼儿服务的,吃点亏不算什么,现在我不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一个人都要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要遵守的行为规范,一切严于律已,处处“身正为范”教师的责任是教育幼儿,然而幼儿的思想品德,在很大程度主要不是教出来的,而是感染出来的。教学中依赖的是富有感染力的课堂气氛,以及教师的人格力量和起表率作用的言行举止。推进教育教学的融合管理的根本保证是有一支思想过硬、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这支队伍要全员有意识、人人有责任,人人都要成为幼儿心目中的道德权威。教育是心灵与心灵的交流,对幼儿道德纪律的实施需要借助的是教师的道德权威,而不是行政手段,更不是纪律强权。道德权威来源于教师的师德,教师的人格力量。

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教师,要有一种不满足于已有知识的意识。素质往往是个体在强烈的探索欲望驱使下大胆尝试才能获得发展。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导方面,因而教师的学识对教育技能的掌握情况直接影响着保教质量。平时注意多读书、争取观摩的机会、开展多渠道的自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素养,努力更新自我、完善自我。工作中勇于创新实践,善于总结反思。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不断进步,跟上教育发展的步伐。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把研究学习和提高保教能力相结合,在教育教学实际中去发现和提炼现实问题,针对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真实的具体问题,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幼儿的发展水平,尽心尽责地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最好,慢慢地让自己在磨练中成长、提高!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