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优质5篇)

时间:2023-09-30 07:23:26 作者:笔砚 2023年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优质5篇)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一

我局按照省局关于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的工作要求,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食品企业检查计划。我局执法人员系统全面学习了有关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知识,未执法有力提供技术支撑。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责任。

我局在具体整治工作中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了解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在检查中,督促企业严格遵守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制度,督促企业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同时,重点检查了食品企业是否存放有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及不得添加的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材料进厂、使用、产品检验、出厂等记录,查看是否帐物相符,索证索票及台账是否落实。在中秋、十一双节日加大了对食品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对月饼、糕点、饮料等节日消费高食品进行严格抽查,保障我县居民过放心、安全节日。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项整治行动。

根据质量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8月28日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由我局承担了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组织、联系等相关工作。

(一)、起草制订了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代政府起草制定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分解、细化了专项整治的步骤和目标任务。8月28日下午,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分管副县长李萍对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常务副县长张勇就整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二)、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形成部门合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

建立了“制度+平台”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配合。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起草制订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协查协作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建立了成员单位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部门合作”的联动平台。根据整治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召开了7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6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订了领导小组《宣传方案》,组织媒体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报道,并组织各部门走上街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编辑印发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截止目前,已印发11期,编辑报道整治信息37则。通过一系列的牵头、服务工作,致力于整合各部门力量,在我县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三)、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落实目标责任制。10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政府目标办,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县政府对各部门、各乡镇政府20_年的年度目标考核。

2、指导各牵头部门、各乡镇政府分别结合行业特点、区域特点制定了整治行动方案,作到了目标明确、不打折扣,切实可行。

3、是派出联合执法检查组,多次深入到乡镇、企业、学校,餐厅、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和指导,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履职尽责,深入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目标的完成。

第一阶段的经验、教训,宣传、推广试点省、市工作经验,部署整治工作,提出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认识、再动员的新要求。根据上级的部署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浙江现场会召开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对整治目标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并召开全局职工大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为加大《特别规定》宣传的力度,我局于9月上旬分别派出了8个《特别规定》宣传小分队,深入到迎祥、响石、山川等9个乡镇,向企业及企业员工宣讲《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法规文件。9月19日,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商务、农业、畜牧等部门及有关企业,在县城东门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特别规定》宣传咨询活动。9月29日,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县部分重点整治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负责人会议,动员、引导、帮促,食品企业提高对专项整治的认识,改进完善生产条件,按规定获得市场准入。11月16日我局又组织召开了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11月29日,《内江日报》刊登了我局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构筑质量安全的坚实壁垒》一文,重点宣传了我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

三、全力以赴、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为实现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我局以稽查队和监督监察股为主组建了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了分类排查、专项抽查、全面整治等监管措施,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

(一)分类排查

在现有的食品生产企业中,一是按原有的分类监管等级和规模分类进行排查,列出名单,制订目标,严格要求和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率先全部企业和全部产品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按产品的风险程度进行排查,编制了17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确定33户企业为我县的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三是按企业资质状况(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安全卫生必备条件)进行分类,逐一列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未获证小企业名单,未获证产品名单,并视其生产、质量情况帮促、敦促、督促其立即改进生产条件,尽快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确保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能在规定期限内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四是对生产高风险食品且通过整改或受政策限制不能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劝退,劝退出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在规定限期内既不退出又不能取证的,将列入建议取缔企业名单予以取缔或依法实施查处。

(二)全面整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按照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我局在分类排查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局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了整治检查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了白酒、调味品、肉制品、含油脂类食品、糕点、食用油、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行业以及“十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部门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集中销毁工业硫磺熏制的竹笋2.5万斤,监督销毁企业召回的竹笋罐头933.15件(24×225g/瓶)。

2、加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检查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

监督检查,强制检验,是专项整治检查的基本方式和监管措施。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加大了对获证企业的整治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生产企业的整治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包括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关键工序质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控制,销售记录、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等提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具体要求,并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等工作实施了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规范了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全县88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全部获得了食品生产市场准入资格。

3、专项检查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自7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以来,我局已分别组织或配合市质监局对瓶(桶)装饮用水、酱油、食醋、白酒、糕点、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截止目前,已抽查产品90个批次,检验样品90个,合格86个,食品质量综合抽查合格率95.6%。专项抽查中,依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4户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后处理,做到了抽查一类产品,整治一个行业,增强了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4、联合检查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承担了县联合检查第一组牵头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隆府办发〔20_〕176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商务等部门,分别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到龙市镇、迎祥镇、桂花井乡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指导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中听取了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整治资料,并深入企业检查,与部分企业座谈,了解专项整治和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情况,并针对整治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乡镇提出了建议,对企业和商家如何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进行了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责令整改,共发出各类整改通知6份,对一起无证生产食品的企业实施了处罚。

四、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一)大力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

的文件精神,我局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已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数量和名单作了进一步清理核实,督促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配合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大米等十类产品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产品目录的批复》(隆府函[20_]37号),于10月1日至2日两天,由局领导带队组成9介专项检查组分赴全县18个乡镇,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拉网式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分类,确定了51户作为小作坊监管,对已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等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并明确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对证照齐全,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从业者有意愿提高生产条件的小作坊,我局进行了积极指导,督促其对基本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改造,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到要求的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即证照不齐的)或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者,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二)实施“挂面”小作坊样板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按照市质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先期选择了对挂面小作坊的规范,与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制定一个行业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和卫生环境规范,打造一个行业的1家样板小作坊,组织质监人员和企业人员参观学习。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质监人员知道到企业应该“怎样查”、“怎样管”、“怎样扶”,企业人员知道“怎样建”。通过样板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并在全县内进行推广,以促进一个行业的规范化。

通过专项整治和进一步深入开展小作坊治理,力争并确保小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目标的完成,建立和完善以质量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加快实现小作坊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五、开展了涉及安全的汽车配件等10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我县涉及安全的10类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通过市、县两级配合实施,对全县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已全部完成了全县8户10类重点产品的质量档案建立工作。

六、主要工作成效

通过近四个月的专项整治,我县生产加工环节的3个整治目标已基本完成,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为止,全县88户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已达到100%,10类重点产品建档率已达到100%;51户两证齐全,符合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全部签订了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80多人次,执法车辆200余台次,巡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35户,共巡查_5次,回访72次,巡查率达97%,回访率100%;帮扶8户企业获得了市场准入资格,劝退1家不符合条件的液态白酒生产企业;帮助准备申证的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帮助企业、小作坊建立质量管理、检验等制度750多个,统一规范、制作发放监督牌、食品安全承诺书278个,产品销售、原辅材料厂进货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417本;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6份,发放《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120_多份,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继续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全体执法人员仍将继续努力,全力以赴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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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三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监管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近年来,我局一直将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作为监管重点,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xx辖区现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x家。

(一)开展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晰。

我们对辖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并逐一记录登记其相关情况。

(二)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将企业的自查记录以及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和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

(三)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重点环节监督检查。

加强辖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和小作坊建立采购索证索票台账制度,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要查验其资质票据是否符合规定,建立完整的.进货台账记录。同时要加强添加剂使用管理,认真执行食品添加剂“四专一准确”(专人采购、专库储存、专人使用、专账记录、准确计量)管理制度。一是落实进货查验,企业要严把原料关,严格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和工艺组织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原辅料生产食用明胶,严禁采购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用明胶。二是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和许可范围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复配食品添加剂与其许可配方一致。三是规范标签标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识标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应当载明“食品添加剂”,并标明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签上标注的名称、用途等应当符合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四是严格出厂检验,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出厂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开展监督抽检。

目前已抽检小作坊白酒xx批次,糕点x批次,抽检结果还没出来。

(五)指导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

指导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对物料来源、加工过程和产品去向、数量等信息如实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可靠、各个环节可有效追溯,做到来源可追查、源头可控制、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从而有效提升监管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四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彻底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的流通和使用,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招商城分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要求,结合分局辖区内招商城市场管理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分局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为切实达到综合整治的行动效果,专门成立以乔俊智副局长为组长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层层落实任务,严格监管责任,加强检查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

(一)摸清底数登记备案分局调派精干人员对招商城市场内涉及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彻底排查、统计,审核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对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截至20pc年11月底,招商城市场内茶叶和副食品区域经营户共185户,全部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专项抽检重点监管结合招商城市场特点,分局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出动三十余批次人员对奶粉、酒类、茶叶、粽子、果冻、蜜饯、酸奶、冰淇淋等种类食品的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查访,进一步掌握市场实际动态;为提高重点食品检查的针对性,分局充分发挥抽检这一食品安全监管手段的作用,先后完成对7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3批次酒类及2批次粽子的抽样检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未发现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告知义务明确责任针对活动开展过程和以往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局向辖区内185户食品经营户分发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告知书,大力宣传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引导经营者做好食品经营自查自纠工作;着力落实食品流通经营者进销货台帐定期检查督促制度,分片区落实监管责任人,与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签订不进、不销和不违反规定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在主观思想和执法监管两个层面做好整治工作。

三、落实制度强化意识

下一步,分局将重点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销售经营者台帐制度,完善禁用食品添加剂名录,指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制度;切实加大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被勒令退市的食品加强后续跟踪监管;同时积极做好与市场开办方的.协调配合,及时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共同维护好所辖招商城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添加剂工作总结篇五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需要常抓不懈、不可有丝毫放松的重大民生问题。县商务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当做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任务,现将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高度重视

20pc年12月下旬,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门成立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相关科室具体承担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商通〔20pc〕3号)文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整治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工作和措施。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下,配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深入商贸流通企业,督促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2月下旬,局分管领导带领市场流通股工作人员,深入南华金汇大厦、家世界购物广场、南华华鑫购物中心、南华金利批发部、南华得盛楼、南华生猪定点屠宰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督导企业认真按照(南商联发[20pc]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依据商务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宣传和发动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自查各项工作,力求本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认真做好20pc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

一是采取措施,保障“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元旦、春节是城乡居民集中消费的旺季,我局积极指导批发零售企业提早组织货源,认真做好产销衔接协调工作,保障消费需求。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利用“两节”旺销的有利时机,针对城乡消费的特点,优化进货商品结构,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档次合理,确保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

二是强化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两节期间,局领导多次带领相关股室人员深入全县大型商场、超市及主要农贸市场,认真检查商品储备、销售和安全情况。督导企业结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严把商品质量关,保证节日市场品种丰富和品质安全,做到平稳有序、保障供应、促进消费,坚决杜绝假劣商品进入市场、超市,最大程度地满足居民节日生活需要。严格商品价格的管理,规范节日的促销行为,杜绝发生因促销而引起的拥挤、踩踏等事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经营和乱涨价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利益。

三是加强监测,确保“两节”市场繁荣稳定。两节期间,我局对9家商贸流通企业进行节日市场运行监测,于20pc年1月1日至2月1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参加日报企业要及时、准确报送日报信息。春节黄金周监测信息报送企业,各企业妥善安排好春节黄金周信息员值班,信息员按照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进一步加大对节日市场运行监测,有效实行市场运行监管,加强市场运行调控,发挥市场运行预报、预测和预警作用。

四是督促检查,认真实施“放心肉工程”。1月12日,为确保春节期间猪肉市场保质保量供应,我局深入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对屠宰工艺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现场察看和近期生猪屠宰生产销售情况,充分肯定企业在屠宰行业的作用,并对企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突出重点行业,切实开展对餐饮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

为发挥行业作用,突出重点,20pc年2月11日,召开全县生态美食协会重点规模20家餐饮企业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按照南商通[20pc]3号文件要求,依据商务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食品流通行业和餐饮行业管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强化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实施“放心餐饮工程”,切实保障餐饮企业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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