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电梯维保合同(优秀13篇)

时间:2023-11-12 15:37:09 作者:琴心月 别墅电梯维保合同(优秀13篇)

通过签署合同协议可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增加合作的信任度。通过阅读合同协议范例,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合同条款的要点和表达方式。

餐梯电梯维保合同

2、免费维保期过后,可以让原来的出售电梯的公司维保,也可也找有同样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都会给提供维保合同的。

电梯开关维保注意事项有:

1、在对电梯进行维保时,若是油嘴容量低于刻度线了,则需要马上添加润滑油;

3、维保电梯时,厅门与轿门的保养也是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电梯之所以会发生故障,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厅门与轿门,所以要注重保养,保持其润滑性这样使用起来才会更流畅。

电梯维保合同

新天府国际中心项目a座电梯维保合同期限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电梯维保合同期限为一年,裙楼电梯维保合同期限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合同,于20xx年5月31日裙楼和塔楼同时到期。

通过这8个月的电梯维保工作,蒂森电梯公司维保部,严格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规程》执行新天府国际中心电梯维保工作。

一、日常维保工作:

1)蒂森电梯维保部技术人员按照条列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对系统进行维保及巡检工作,并在巡检过程中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年度电梯年检电梯维保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现场管理,保障了20xx年两次年检都一次性通过,节约物业公司取证时间。

3)做好电梯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尤其是控制电器的运转正常,机械部分的润滑工作。

4)每半月检查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导向轮、抗绳轮、反绳轮、涨绳轮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有无曳引绳断丝等。

5)电梯在维保期未发生相关安全事故。

二、日常维修工作:

针对维修的各个项目,我司配备了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配合,从而保证故障维修及时(按要求对系统、设备进行维修、测试、检查),及时处理故障并报告,本年度日常维修工作如下:

1)我司发现故障及时通知蒂森电梯公司。

2)蒂森电梯维保部技术人员按照维护保养合同及时到达现场(周一至周五:8:00~18:00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场,其余时段60分钟内到场,特殊情况30分钟内到场)。

3)严格执行安全规范进行现场操作。

4)蒂森电梯维保部技术人员配合我司进行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及培训。

5)维修工作完成后蒂森电梯维保部填写维修记录,经我司进行检查,确认后签字。

三、维护保养效果:

20xx年6月至20xx年2月,新天府国际中心项目急修次数为12次(其中纯急修10次,非故障/干扰2次),故障原因是通讯故障、部件或连接松动、阻碍物等。原未进入维保时,我司电梯故障率每月为10次左右,经常发生困人问题。经过蒂森电梯维保部八个月的专业维护保养,我司的电梯故障率较之前有明显的`下降。我司的电梯能够安全、舒适的运行。

四、维护保养记录:

文档为doc格式。

电梯维保维修承包合同

为了确保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快捷、有效的维修,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后,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一、甲方提供车辆维修地和水、电必要的条件,水、电费用有乙方负责支付。

二、甲方经对乙方综合技能考评合格后,每月支付给乙方公司车辆维修费用叁仟元整,支付时间次月10日前。

三、乙方必须24小时待命在凤凰山停车场维修点内,有事外出时,需向公司安全科领导请假。

四、乙方对甲方故障车辆必须第一时间进行维修,所需配件全部安进价,不得加任何费用,一旦发现按此配件5倍罚款。

五、乙方对公司挂靠车辆的维修,要本着公平、透明、薄利的原则,及时、有效地维修出现的故障,费用有车主或驾驶员自行支付。

六、乙方所需维修设备,有乙方自行购置,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公司安全科领导的管理。不得带情绪工作或谩骂领导,不服从管理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协议。

八、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造成任何事故,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九、乙方应交甲方承包押金6000元。

十、乙方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维修场地干净整洁。

此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梯维保安全管理合同

发包方承包方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人签订了《某某工程装饰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因_________________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施工合同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正式解除。

第二条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已经施工的工程,双方同意(描述对于已经施工的内容、工程材料、临时设施等的处理方式等内容)。

第三条(描述工程款、已付款项等的处理方式)。

第四条(描述一方对合同解除的过错,是否需要向对方进行补偿、补偿费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因本协议所引发的争议,双方协商解除不了的,可向某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约定有利于己方的诉讼法院)。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_份。

发包人;。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某某年某月某某日

电梯维保安全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范围:电梯运行、维修保养、大修、调试、技术改造。

(3)工程地址:

为确保电梯日常运行、维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要加强对乙方工作人员安全、消防、治安教育,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必须做到岗位证书与岗位人员人证相符,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工程做业。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发生人身和机械事故。因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由专人管理维护确保安全有效。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人员配备防护工具,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住户)发生矛盾和口角,因与业主(住户)发生矛盾和口角,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安全检查管理。施工过程中因违规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定期对操作人员培训、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根据国家标准及《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7、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30分钟内赶到现场;因乙方延迟到达现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8、当发生设备故障及事故时立即通知甲方。

9、当发生人员被困时,乙方应于15分钟内赶到现场按应急程序进行解救;因乙方延迟到达现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应遵守的作业规程。

1、一般安全规定。

凡是上岗人员必须执证,熟知本工种安全作业规程,严禁酒后操作。

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挂“检修,保养”标牌。

上岗人员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作业。

电梯在保养或维修时禁止载客。

一般不准在机房控制屏上强开门,防止伤人。

在轿厢内工作。

a、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防止踏空坠落。

b、在轿厢内检修保养时,严禁将外厅门敞开走车,检查操作盘各按钮应灵活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

c、因故厅门不能关闭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装好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挂好明显警告牌,防止他人误入坠落。

d、在轿厢内检修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超越轿厢底坎以外的免刮伤、撞伤。

在轿厢顶上工作。

a、进入轿厢顶上以前,首先要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井道,防止踏空坠落。

b、在任何情况下,不可跨于轿厢与厅门之间进行工作,更不可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厅门口下及各种支架下进行工作。如需要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在机房内工作。

a、在机房内经行维修时,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绝对把握外,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挂标示牌,并派专人看守。

b、因工作需要在机房操作轿厢时,必须与轿箱内或轿厢上的人员联系好,将轿厢门、厅门安全关闭,门锁作业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厅门敞开的情况下开动轿厢。

c、机房进行走车时必须与轿箱内的人员联系好,两人操作且断开电源。防止抱闸打开产生溜车,操作抱闸人员应断续工作并随时做好刹车准备。

d、接近带电体时,要有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护。

e、检查控制柜各器件时,一定要断电工作。

在底坑工作。

a、首先断开急停开关再下到底坑工作,如工作需要开车时,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并派专人看管监护。

b、在检查换速和极限开关时,必须注意选好安全可靠的位置。

c、在底坑工作需要开车时,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被随缆或平衡连兜倒。

故障情况下的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冲顶:电梯内如有乘客,工作人员要首先将动力电源断开,再将乘客按救援方法安全放出处理故障,放下轿厢。

(2)电梯蹲底:首先断开动力电源,按救援方法将乘客安全放出,如轿厢地坎高于厅门地坎超过60公分,则不允许轿厢内人员外出,采取安全措施将人放出。

(3)电梯不关门:在处理故障时,一定注意有随时走车的可能,此时不准载客,维修人员要注意电梯突然启动,以防伤人。严禁不关门走车,以防他人误入坠落。

电梯不开门: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不要慌乱,然后再排除故障,轿厢停于不安全位置,不要开门。

(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在机房短接门锁接点开车。如因工作需要,只允许短时间在专人监护下,但应尽量抓紧时间排除故障,拆除短接线恢复正常。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保养维修时给予乙方合理的充分时间。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电梯设备的法律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具体实施。

4、主持编制特种设备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常规检查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检查和纠正电梯设备运行中的违章行为。

6、管理电梯设备技术档案和相关技术资料。

7、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8、检查电梯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培训和复查情况。

9、传达贯彻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

10、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电梯维保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以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元。维保费用按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基本检查。

4.2.基本模块。

4.3.井道模块(曳引电梯)。

4.4.井道模块(液压电梯)。

4.5.厅门模块。

4.6.门机模块。

4.7.主机模块(曳引电梯)。

4.8.主机模块(液压电梯)。

4.9.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终止。

3.1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

乙方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第六条规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节假日除外)内,为甲方提供每年25次的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见附件中的服务记录第一联背面。乙方将提供必要的普通润滑油(钢丝绳油、液压油、齿轮油和链条油除外)和清洁材料。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条规定,乙方每年将按照有关安全标准检测所有安全设备,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电梯维保期间进行政府主管部门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此外,乙方将进入现场配合甲方参与政府年检及限速器每两年检测。甲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每次检查保养和紧急修理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服务记录。甲方应立即进行检查,确认后签字。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第六条规定,如乙方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设备仅依靠本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方案,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当项目有重大活动或有重要人员或重要参观团来访时,乙方人员提前对要使用的电梯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测和确认,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活动期间派专人对电梯进行现场监护。

乙方应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安排相关电梯的基本技术、基本故障处理以及相关电梯管理的培训,并可提供客户电/扶梯安全使用资料。

苏州市电梯维保合同

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苏伟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于202月1日下午13时30分就自建厂房电梯维保项目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与名称:

采购编号:武采公标154号。

项目名称:自建厂房电梯维保项目。

二、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6年2月1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7室。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张平泽、洪世达、查继明、强云越、梅波。

四、中标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伟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名称:常州协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47号。

中标价:万元/年。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江苏伟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波。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资料。

附件1《维保电梯明细》。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

乙方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资料、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电梯维保合同电梯维保合同终止通知函

合同编号:

定作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物资装备中心)。

承揽人:淄博兴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淄博临淄。

签订时间:年月日。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修现场由定作人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以产品出厂合格证为标准3日内在定作人检修现场由承揽人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范》db33/728―2009。

第十条定作人在/年。

电梯空调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电梯维修保养服务事宜,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下列电梯的维修保养服务(见附表1)。

1、保养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

2、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保养期限内终止对管理权,则本合同也随着自动终止。

二、电梯维修保养价格及付款方式(每)。

1、维修保养费总计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小写:rmb330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维修保养价格不予上调,如在本年度乙方工时成本下降,则第二年度的保养价格按比例下调。

2、支付方式:保养付款周期为3个月。维修保养费均在各付款周期的最后一个月底前支付。

三、甲方的责任:

1、在乙方责任以外的料件损坏(详见材料清单),其更换的材料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在更换材料时发生的人工费用。甲方有新要求或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加安全装置时,由甲方支付增加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电梯进行保养加油及调整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损坏或需更换时,由甲方支付更换部件的材料费。对于本合同的任何额外更换零件费用或修理费用,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的14天内支付。

2、出现紧急召修的情况,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为乙方员工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4、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在《电/扶梯维护保养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责任:

1、在第一年度的有偿保养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提供所有电梯的三方对讲功能(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安装工作)。

2、每月由乙方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2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乙方保养规范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清洁材料和润滑油、润滑脂等油料。

3、乙方进行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对于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诸如乘客对设备使用不当,包括恶作剧召修,乙方需及时修复,乙方配备24小时驻点维修工,做到随叫随到。

5、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管理处的规章,相关书面文件需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6、乙方需协助甲方培训电梯工程维修人员不少于3名。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培训方案,并将培训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予以履行。

7、乙方明确本合同项下具体维保人员数量不少于3名。如遇甲方重大活动,应适当增加人员以配合甲方,增加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五、违约责任:

1、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不能自行或者允许非乙方人员,或未经乙方允许的员工以及其它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但因乙方人员未及时履行维保措施下,由此产生的维保费用和相关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3、对于诸如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电梯进水、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相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维修延误责任、电梯故障、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出关于电梯安全运行的合理性建议,并提供参考资料,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的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以及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所提之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出示电梯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乙方必须按照计划履行维保义务。并将每日维保情况记录,每周一交工程维修组备案。对维保过程中电器器件发生异常,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每一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结束前一个月,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征求改进意见,并在新年度开始之前一个星期内确定新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

6、乙方负责电梯机房的卫生,如经市区房管局检查不合格,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每扣一分考核分处罚20xx元,以此类推)。

7、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进行排除故障。超出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每次扣总维保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维修人员缺岗2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追偿。

8、由于维保工作进行后,未将电梯保护盖板复原,每次处以500元处罚金,因此而造成电梯损坏,将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_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即成为双方完全同意履行的合同,将取代所有双方以前订立的有关维修保养事宜的任何协议。

本合同正本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本保养合同之所有电梯参数及价格明细详参合同附件。(见附表2)。

签约双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地址:

电梯空调维保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_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对甲方瑞明新城所使用的部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2次/月的定期维修保养和季度、半年、年的日常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抢修、维修相关记录(见附件)。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月日至年日止。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每部电梯维护保养费:元(含运费、税费),共部,合计元人民币。

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六条结算方式。

第七条乙方提供电梯故障的24小时急修服务。

服务热线:,乙方必须保证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项目现场拟派应急维修人员2名,24小时值班。抢修服务时间:无驻场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否则应承担不按时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第条规定,甲方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如因甲方的非专业操作而造成的电梯故障或设备损坏及安全事故,则甲方应支付必要的费用。

甲方应提供保证乙方人员安全的工作地点,当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将保留停止在大楼里工作的权利。

甲方应接受乙方关于解除安全隐患所采用方式方法的专业判断。若乙方检测出存在损害乘客安全的运行问题时,乙方可以关闭设备直至该问题得到解决,同时,乙方将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关闭设备的原因,以及乙方提议的解决方法是否包含在此合同内。

甲方应指导或警示乘客正确使用设备并保证设备处在甲方的电梯管理人员的持续监督下,以保证在两次检查间隙时能够发现非正常情况。在乙方下次检查之前,甲方须尽快告知乙方其所发现的任何不安全的情况以及可能需要修理的征兆。甲方应在设备运行显示不正常情况时,立即关闭设备,即刻通知乙方,并在修理未完成时保持设备关闭。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意识到使用电梯可能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则一方应立即口头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注意人身安全,维保过程中引起的工伤、人身伤害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维保不当或或未按时维保导致的安全事故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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