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村规民约工作机制 卧龙村村规民约工作总结(通用5篇)

时间:2023-09-15 19:20:41 作者:飞雪 2023年村规民约工作机制 卧龙村村规民约工作总结(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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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工作机制 卧龙村村规民约工作总结篇一

xx年,县人社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紧紧立足部门职能,突出乡村就业创业、乡村社会保障、乡村人才振兴、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实现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6月,我局“三农”工作获“县先进集体”称号。

大力推荐外出就业。先后举办“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会12(场)次,组织企业1836余家,提供就业岗位万个,达成意向性协议万人,城镇新增就业56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不断满足了农村不同群体的就业意愿。积极推动回引就业。充分利用同城化、双城经济圈等契机,大力推进区域劳务合作,扎实开展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春风行动”,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万人,帮助技能人才本地回引就业,促进农民工县内就业万人,支持大学生、返乡人员回乡创业653人,协助园区鸿星尔克、三宝、季茜等企业招聘员工4000余人,顺利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就业扶贫任务。创建就业扶贫基地3个、就业扶贫车间10个,安置贫困劳动力369名;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514个。今年6月,县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获省委、省政府表彰。

有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目前,我县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参保约万人,按时足额为万养老人员发放养老待遇,月发放金额为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万人。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为665家企业减负近2000余万元,预计全年减负2160余万元,为19500名灵活就业人员减少社保缴费1800余万元。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在稳就业中的作用。截止目前,为159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涉及职工人数9122人,补贴金额万元,为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发挥了积极的助推作用;为102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补贴金额万元;为10696人/次发放失业人员临时价格补贴,金额万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扶贫工作。与扶贫办、民政局建立“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困难群体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所有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止目前,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26573人代缴保费万元,参保率、代缴率均达到100%。

建强培训阵地。开展农业技能培训项目,依托全县9所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采取集中授课与生产实习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柑橘栽培、水产养殖等多项农业产业技能培训项目,同时开展农村转移劳动能力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5000余人。实施人才保障。为乡镇(街道)服务所、原区所在地10个中心镇以及人口较多的镇所辖社区专项配置一类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87名,招募3个“三支一扶”大学生,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基层水平,提高了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强人才培育。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赛区选拔赛暨第五届创新创业大赛,选手获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2名。不断壮大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招聘乡村教师341名、乡镇涉农岗位30名、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21名。

强力推进农民工根治欠薪工作。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500余份,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5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510份;下达问询通知书6份,为720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万元;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企业16家,涉及7460人次,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亿元。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坚持公平公正调裁,截止目前,受理各类劳动仲裁案件61件,涉及企业、事业单位41家、劳动者61人,涉及金额余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组织工作专班远赴云南、福建等地,切实维护因工伤亡贫困农民工合法权益,争取抚恤金、赔偿费等282余万元。

村规民约工作机制 卧龙村村规民约工作总结篇二

各部门要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本地特色和乡村特点,将文明村镇创建、公共文化创建、平安乡村创建有效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统一推进。

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创建一批示范乡镇、示范村,在文明村镇创建、公共文化创建、平安乡村创建方面积累经验、作出表率,形成“乡村和美”建设示范带动效应。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乡贤等各方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乡村和美”建设。

四、资金保障

资金由各项目归口自治区职能部门原渠道给予保障,自治区财政不再重复安排;南宁市通过统筹市本级财政资金适当给予支持。

五、考核验收

“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验收将围绕文明村镇创建、公共文化创建、平安乡村创建三项工作进行。

“乡村和美”专项活动工作按《“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验收标准》(见附件1)进行验收。

附件:“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验收标准

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

标 准 要 求

机构组织

组织运行情况

1.成立“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责任分工;

2.制定年度详细工作计划及目标。

文明村镇创建

文明村镇创建

开展“千镇万村”文明创建行动

2.文明村:“八个一”(一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一个标准篮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个宣传文化栏、一支文艺队伍、一支体育队伍、一块善行义举榜、一个村规民约)。

卫生村镇创建行动

3.以城区、镇(街道)为单位,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每年较上一年度提高不少于3个百分点。

检查各地各村制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遵规守约评议机制的档案材料和村务公开栏中是否有体现;检查各镇(街道)对各行政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材料。

公共文化创建

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1.到2019年,辖区内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基本覆盖;

2.到2020年,辖区内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基本覆盖。

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每个行政村每年开展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文化宣传栏内容更新不少于4期,每年平均放映12场公益电影。

乡村文化队伍建设

各行政村是否设置文化专管员,是否组建文艺队、体育队。

平安乡村创建

加强综治中心建设

1.到2019年底,城区行政村综治中心全部建成;

2.到2020年底,综治中心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统筹协调作用更加充分、服务群众和指挥平安建设能力更加强大。

村规民约工作机制 卧龙村村规民约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v^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各村党支部中开展“六有十星双服务”创建工作的意见》(乌党办发〔2015〕33号),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卓资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评星定级活动的实施意见》(卓党办发〔2015〕81号),现就在全乡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评星定级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v^^v^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这条主线,在农村、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评星定级活动。各行政村要把创建“十星级”党组织和“十星级”党员队伍,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任务,健全机制、完善举措、强化督查、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各村党支部和党员参照星级标准自觉对照检视、主动改进提升,在推动全乡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全员参与、全部覆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坚持尊重基层、注重首创;坚持上下联动,一抓到底;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坚持结对帮扶、资源共享。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评星定级活动,主要实现“四个进一步”的目标: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属性。以开展评定星级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各村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各村党支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二是进一步发挥党员作用。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先进性,使党员队伍的形象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上亮起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有效地发挥。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村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四个突破”,即服务群众、服务科学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有新突破;创新体制机制、解决突出问题有新突破;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领域有新突破;深化服务内涵、增强服务实效有新突破。四是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推动村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立足职能职责、发挥组织优势,勇于担当、主动服务,真正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评定标准与要求

(一)评星标准

各村要创建班子坚强星、党员先锋星、管理民主星、产业引领星、集体实力星、阵地功能星、制度落实星、和谐稳定星、乡风文明星、群众满意星村党支部。要争做信念坚定星、政策宣传星、学习引领星、示范带动星、诚实守信星、勤劳致富星、团结友爱星、服务群众星、结对帮扶星、遵纪守法星党员。

(二)定级标准

星级管理要与分类定级工作相结合,根据得星数量进行分类定级。各村党支部定级一般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等次,得8—10星的为一类党组织,5—7星的为二类党组织,4星及以下的为三类党组织。其中,未获得班子坚强星、和谐稳定星、群众满意星中任意1颗星的,直接定为三类党组织。

党员定级一般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8—10星的为优秀,5—7星的为合格、4星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其中,未获得信念坚定星、示范带动星、遵纪守法星中任意1颗星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评星要求

1.在星级创建上,要围绕农村党组织“十星”标准评定得星。每一颗“星”实行10分制,得分在8分及以上方可得星。

2.对年老体弱或常年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并报党支部批准后,可不参加评星定级。流动党员要重点从作表率树形象、为家乡提供致富信息、带领家乡群众致富、支持公益事业建设、遵纪守法、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等方面评定。预备党员也要参加评星定级活动,并作为转正考察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当年度评星资格。其中,各村党支部方面:违反乡党委有关政策法规,被“一票否决”的;领导班子不团结,不执行乡党委决议,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党员方面:不执行乡党委决议,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触犯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的;连续6个月没有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参与组织上访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四、评定程序

(一)各村党支部评星定级程序

1.调研摸底

乡党委要结合年度考评工作,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查阅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所属各村党支部进行调研摸底,重点了解掌握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机制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各村党支部要对所辖党员进行摸底排查,逐一核实党员身份信息,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进一步摸清摸准党员底数,为本乡开展评星定级活动打好基础。

2.各村党支部自评

各村党支部要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党组织会议,班子成员对照党支部评星定级参考标准(见附件1),如实填写《自评表》(见附件2-1),认真开展自评。参加各村党支部自评会议的对象为本级各村党支部班子全体成员。党组织班子不健全的,要邀请部分党员代表参加。并将自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报乡党委进行审核。

3.民主评定

乡党委接收到各村党支部自评报告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该村党支部的党员群众测评会。参加测评会的对象为村党支部全体党员,并邀请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少于参会党员数的一半)参与测评。测评会上,主要听取村党支部工作情况报告,并组织党员群众填写《民主评定表》(见附件2-2)。测评会后,乡党委将自评结果、民主评定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

4.组织评定

乡党委接收到村党支部自评结果、民主评定结果后,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填写《组织评定表》(见附件2-3),进行组织评定。

5.乡党委审定

召开乡党委会时,要确定专人按照自评得分占30%、民主评定得分占30%、组织评定得分占40%的比例对各村党支部评星定级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如实填写《党员评星定级情况审定表》(见附件2-4)。同时,要对《党员评星定级情况审定表》认真审核,并经乡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确定各村党支部评星定级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各村党支部。

6.公示

在接到书面反馈意见后,各村党支部要将评星定级结果在各村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对评星定级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评定不准确的要及时进行更正。

7.备案

公示结束后,各村党支部要将公示结果记录在案。同时要将评星定级结果逐级上报至县委组织部备案。

8.授星

每次评星定级工作结束后,乡党委要召开大会,根据各村党支部得星情况进行授星。各村党支部将评星定级牌匾悬挂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

(二)党员评星定级程序

1.党员自评

党支部要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参会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与参会党员数相同)参加。会上,每一名党员要对照党员评星定级参考标准(见附件5)填写《党员自评表》(见附件6-1),进行自我评定。因故不能参加大会的党员,要书面提交述职报告和自评表,不参与对其他党员评定。

2.党员互评

召开党员大会时,每一名党员要结合自己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述职后,与会党员要根据每名党员的述职情况和平时表现,填写《党员互评表》(见附件6-2),进行互相评定。

3.群众评定

召开党员大会时,要向参会的群众代表发放《群众评定表》(见附件6-3),进行群众评定。

4.组织评定

召开党员大会时,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填写《组织评定表》(见附件2-4),对每名党员进行组织评定。

5.组织审定

党员大会后,党支部要对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定、组织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专人按照党员自评得分占20%、党员互评得分占30%、群众评定得分占30%、组织评定得分占20%的比例,对党员评星定级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如实填写《党员评星定级情况审定表》(见附件6-5),确定党员评星定级结果,并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进行公示。

6.公示

党支部审定后,要将评星定级结果在本地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对评星定级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评定不准确的要及时进行更正。

7.备案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公示结果记录在案,并将党员评星定级结果上报乡党委备案。

8.授星

每次评星定级工作结束后,党支部要召开大会,根据党员得星情况进行授星。乡党委要指导各村党支部将党员评星定级情况制作成图版,悬挂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

五、结果运用

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一类的村党支部要通过给予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来进行激励,以便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在选拔任用、评奖评优时优先考虑。同时,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党组织负责人和优秀党员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党组织的负责人,要进行组织调整。党员评星定级情况要与选拔任用、评奖评优、绩效工资、待遇报酬相挂钩,根据得星情况奖优罚劣。

六、推进措施

(一)把评星定级活动与推进重点工作相结合。各村党支部要将评星定级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引导党员对照“四讲四有”标准不断改进提高自己,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在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五城联创”、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走在前、做在先、当表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把评星定级活动与整顿转化三类党组织相结合。要把整顿转化三类党组织作为评星定级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摸清底数、聚焦问题、对症施治、督查问效等措施,全力补齐短板,形成三类党组织动态管理、持续整顿、逐步提升的长效机制。要建立约谈调整机制,对三类党组织,乡党委党组织要与党组织班子集体谈话,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三类党组织的负责人,经组织认定后,要进行组织调整。

(三)把评星定级活动与处置不合格党员相结合。要把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开展评星定级活动的有力抓手,对第一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对其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约谈记录;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要严格依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乌兰察布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试行)》,给予组织处置。

(四)把评星定级活动与深化示范群体创建相结合。要结合评星定级活动,持续抓好示范群体创建工作。县委每2-3年对业绩特别突出、引领作用明显的示范群体进行表彰奖励。要通过编印示范材料、开展巡回宣讲等途径,建立经常^v^流互动机制,推广示范群体的先进经验,切实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把评星定级活动与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相结合。要按照《全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乌组发〔2016〕9号)要求,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党组织设置规范化、党组织班子建设规范化、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机制规范化、阵地保障规范化和经费落实规范化,切实为评星定级活动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六)把评星定级活动与推行乡镇党务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末位调整制度相结合。要把乡镇党委纳入评星定级范围,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要把被评为三类乡镇的党委书记,列入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末位调整的对象,并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市苏木乡镇党务干部中推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末位调整制度(试行)的通知》(乌组发〔2016〕13号)要求,进行约谈或岗位调整。

七、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村党支部要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高度来认识开展评星定级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星定级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乡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推动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确保这项工作能够落地见效。

(二)抓好组织实施。乡党委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星级标准,抓好落实。同时,要指导各村党支部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行政村的实施方案要于9月10日前,上报乡党委备案。各村党支部,要于10月底前将2016年度党组织和党员《评星定级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7)、《三类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台账》(见附件4)、《不合格党员评星定级台账》(见附件8)以及评星定级工作总结一并上报乡党委。以后每年12月底前上报。

村规民约工作机制 卧龙村村规民约工作总结篇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的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在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相应的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

乡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修订村规民约这一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讨论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修订工作的时间、修订程序、修订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为整个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月6-10日,乡、村成立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乡村干部会,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9月11—14日,积极发动宣传,深入村民中摸底,了解村民的想法、诉求。各村召开社长、党员代表等会议,提出村规民约初稿,让村民知道此项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新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中。

3、9月15-25日,各经济社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规民约初稿,村两委干部分片走村入户,拜访村委老干部、老党员、特别是村中德高望重的老者,收集各种意见建议。

4、9月26日-30日,各村召开社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认真审议村民反映的意见建议,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张贴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七天,公示后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一是通过发放《村规民约》初稿,征求村民的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完善本村的村规民约。

二是召开部分党员、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初稿)进行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

三是拜访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听取他们对修订新村规民约的看法和建议。

各村“两委”通过各种方法,集全村之力,不断完善新《村规民约》的内容,从而制定出最符合于本村实际、最适合用于本村自治的村规民约。真正做到自己的村规,自己定,切实做好本村的村民自治工作,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

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村民自己制定的规章条款更直接、更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村规民约是由广大村民自己制定的,都是有利于村民的相互约束。

村规民约工作机制 卧龙村村规民约工作总结篇五

xx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全力推进“五大战略”的关键年,一年来,城镇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能快则快尽量快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突出分类指导,狠抓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县城集镇形象有了明显改观,人民生活明显方便,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xx年全县新增城镇人口28200人,城镇化率提高,达到。其中新县城(含组团镇乡)新增人口21100人,镇乡城(集)镇新增人口7100人,共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万人;扩大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其中新县城(含组团镇乡)扩大城区面积平方公里,镇乡城(集)镇扩大平方公里;新增建房面积78万平方米,其中新县城新增建房面积55万平方米,镇乡新增建房面积23万平方米;完成城镇房屋建设投资亿元,其中新县城完成投资亿元,镇乡完成投资亿元;用电量增长8%;新县城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1%。

完成了新县城30万人口50平方公里的规划修编方案,并通过县级评审;完成江口、南溪、龙角、巴阳、九龙、新阳、文龙、凤桥、养鹿、向阳、莲花、石门、里市、水口14个乡镇总体规划和江口镇、凤鸣镇、堰坪乡风貌设计的正式评审;规划建成毛坝乡白水农民新村,完成巴阳镇阳坪、凤鸣镇沙田、鱼龙和水月4个农民新村的规划。

启动建设首届小城镇招商引资正式签约项目15个,完成投资亿元,意向性协议转签约项目并实施建设的12个。第二届小城镇招商引资正式签约项目25个,签约金额达亿元,比上届增长100%。荣获市招商引资组织工作三等奖。全年共签约大小项目169个,签约金额亿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类指导,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根据年初全县城镇化工作总体目标,按基础强弱,区位优劣分为县城及组团镇乡、中心镇、区域重点镇和一般镇乡四大类,实行分类指导。在工作思路上,分类明确建设重点,新县城以完善城市功能、实现“五化”为目标,实施了“畅通年、配套年、绿化年”三大工程建设,在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聚集和辐射功能上狠下功夫;组团镇乡在不影响县城总规修编的前提下,注重风貌建设和功能配套,与新县城互相协调,互相补充,互相配套;中心镇以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和增强区域经济辐射力为重点,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升档提速,有序扩大城镇规模;区域重点镇则在完善基础设施和扩大规模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竞争实力;一般镇乡重点是突出特色,加强与周边乡镇的贸易往来,努力改善城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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