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食品安全风险报告(大全5篇)

时间:2023-10-05 20:15:00 作者:字海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食品安全风险报告(大全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篇一

20xx年10月11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对我校食堂餐厅进行了检查,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规定,对我校食堂食品购进,验收,储存等方面不规范行为提出了一些问题并限期改正。

1. 保持就餐及操作场所干净整洁,消除蚊蝇。

2. 督促从业人员进行自身健康体检,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 合理地停摆放食品,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4. 及时检查食品加工设施设备。

5. 督促从业人员进行晨检。

1、工作人员卫生意识淡化,缺乏卫生知识的学习;

2、餐厅的结构存在缺陷,制约相关卫生设施的使用;

3、后勤管理工作强度不大,督导执行不力。

2. 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要求餐厅仓库所有食品物资分类存放,划定区域,做好标识;每天对就餐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必须冷藏。

4. 要求餐厅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设备生熟分开,同时做好标识,并且定期清洗维护保养。

5.要求从业人员及班主任每天进行晨检,并作好记录。

以上各项我们已整改完成,期待领导的再次莅临指导,我们将加强卫生管理建设,增强为全校师生服务的观念,同时要认真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校通报批评。

今后我们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做好学校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从各个方面促进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敬请领导再次来我校指导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篇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发〔〕14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全面掌握和分析广西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为风险预警提供依据。同时,评价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污染控制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效力,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一)了解广西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分析广西的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广西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评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通过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了解广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与流行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能力。

二、监测内容

各地监测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计划安排的任务数量。

(一)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

该项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共涉及蔬菜、大米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婴幼儿食品、膨化食品、植物类海产品、食用油、饮料、熟制坚果与籽类、茶叶、豆及豆制品、面制品、果冻和调味品等15类食品,约55个检测项目。

1.常规监测:对15类食品进行55个项目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有害元素7项、有机污染物5项、真菌毒素4项、农药残留24项、食品添加剂15种。监测样品具体种类和项目见附件1。

2、专项监测:对8类食品进行21个项目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禁用药物14项、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7项。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1。

3、放射性物质监测:对8类食品进行13个项目的放射性物质监测。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4。

(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

对肉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焙烤食品、熟制米面制品、果蔬、婴幼儿食品等6类食品进行微生物和肝吸虫等13个项目的常规监测。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2。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具体监测内容见附件3。

三、监测方法

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方法见《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以下简称《理化工作手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方法见《食源性致病菌工作手册》(以下简称《致病菌工作手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方法见《2011~20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手册(试用版)》;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方法和要求见本方案附件3;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方法参照卫生部《核设施周围居民健康与卫生监测工作指南》(卫办监督发〔〕142号)和《年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手册》。《理化工作手册》、《致病菌工作手册》和《2012年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手册》另行下发。

四、监测任务分工

(一)在自治区本级、14个市、75个县(市)和12个城区(南宁市6个城区、贵港市3个城区、河池市金城江区、钦州市钦南区和钦北区)设监测工作站,共计102个监测站,监测站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cdc)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具体工作。其中,自治区本级、14个市和宾阳、横县、大新、鹿寨、武宣、全州、岑溪、富川、博白、桂平、金城江、南丹、田阳、平果、德保、合浦、灵山、东兴18个县(市、区)计33个监测站的cdc为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其余69个监测站的cdc为自治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其中9个城区(南宁市6个,贵港市3个)cdc仅负责本监测区域食品采样并送所属市级cdc或自治区cdc检测。

(二)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和诺如病毒检测由自治区cdc承担。

(三)承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自治区级腹泻病哨点医院监测、国家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5。

五、监测结果报告

(一)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报送和管理监测结果。

(二)各监测机构cdc要按规定向自治区cdc报送监测数据,并定期向辖区卫生局报告。自治区cdc负责汇总全区监测数据,每月向自治区卫生厅报告。

如发现问题或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三)自治区cdc应及时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报送监测数据。除按照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并上报监测数据外,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样品检测后的20日之内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1月15日前分别将全年监测结果、监测工作总结报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自治区卫生厅。

(四)承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的医疗机构,在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应当及时填写报告卡,组织院内会诊,并报告当地cdc,由当地cdc协助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后在网络报告,同时将结果反馈医疗机构。

(五)各级cdc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完成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事件的调查处置后,及时进行网络填报。

(六)自治区cdc(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应及时向自治区卫生厅报送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信息,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报送季度汇总分析报告。

(七)承担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哨点医院应当向当地cdc报送监测信息和待测标本(或检测结果);各相关cdc应按时向自治区cdc报送调查结果、检验数据和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自治区cdc应按时将疾病负担调查数据由epidata数据库报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八)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结果报告参见《2012年食品中放射性监测工作手册》相关规定。

六、质量控制

为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和检验数据准确、可靠,各监测点实验室必须进行实验室内和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包括人员、仪器、试剂要求等,具体按有关工作手册规定执行。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理化检验

1.有标准物质的目标物检测首选带标检测,无标准物质的检测项目应采用加标回收进行质量控制,原则上频率不低于10%。

2.单一样品的检测必须做平行样,取均值报告结果。成批相同基体样品可取10-20%做平行测定,可参考工作手册中平行双样相对允差规定执行。

3.加强实验室内外质量控制,定期进行盲样测定、方法比对、重复测定或留样再测以及人员比对,积极参加中国cdc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自治区cdc等机构组织的相关能力验证或比对活动,发现异常或偏离结果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及时将结果报自治区cdc。

4.经检测为阳性或超标的检验样品,应尽量进行确证和复测,必要时将有关样品送自治区cdc理化检验所做进一步确证,同时妥善保存留样以备复检。

(二)食源性致病菌检测

1.检验方法与评价:各监测点实验室接收样品后,按工作手册规定的检验方法检测,并对检出菌株进行鉴定,保存好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填写分离菌株信息登记表,及时上送自治区cdc微生物检验科复核,用于后续的食源性致病菌耐药监测和溯源分型分析。按照国家或国际相应食品安全限量标准进行评价。

2.检测试剂要求: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实验室统一使用指定的培养基和诊断试剂,由各cdc按下表1、表2的要求自行采购。

(三)自治区卫生厅适时对各地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自治区cdc负责全区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

自治区cdc食品营养安全与学校卫生所联系人:xx,xxx,电话:xxxx;

自治区cdc理化检验所联系人:xxx,电话:xxxx;

自治区cdc微生物科联系人:xxxx,电话:xxxx;

自治区cdc放射卫生所联系人:xxx,电话:xxx

附件:

1.2012年广西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计划

2.2012年广西食源性致病菌监测计划

3.2012年广西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

4.2012年广西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计划

5.2012年广西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医院名单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有效发挥风险评估对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支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部门职责规定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工作。

第三条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估计的过程,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等。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参照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开展应急风险评估和风险研判。应急风险评估是指在受时间等因素限制的特殊情形下,开展的紧急风险评估。风险研判是指在现有数据资料不能满足完成全部风险评估程序的情况下,就现有数据资料按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的综合描述。

第四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以及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应急风险评估和风险研判主要为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支持。

第五条风险评估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组建管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制定委员会章程,完善风险评估工作制度,统筹风险评估体系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第七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拟定风险评估计划和规划草案,研究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收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科学信息数据,构建和管理信息数据库,对相关风险评估技术机构进行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八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应当列入风险评估计划。风险评估计划草案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起草,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审定后下达执行,同时将国家风险评估计划告知其他相关部门。

风险评估结果应当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每年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告风险评估计划实施情况。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的,可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

(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六)国家卫生健康委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结合本部门监管领域需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风险评估建议时,需要填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并提供下列信息资料:

(一)开展风险评估的目的和必要性;

(三)相关检验数据、管理措施和结论等信息;

(四)其他有关信息和资料(包括信息来源、获得时间、核实情况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可以根据风险评估工作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补充或核实信息、资料的要求。

第十一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依法提出的风险评估的建议进行研究。

第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技术机构以接受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托等方式,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承担风险评估项目的技术机构根据风险评估任务组建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其工作方案应当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备案,按照规定的技术文件开展工作,接受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技术指导、监督以及对结果的审核。

第十三条承担风险评估项目的技术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交风险评估报告草案及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和分析的结果,保存与风险评估实施相关的档案资料备查。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风险评估计划:

(一)违法添加或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食品安全隐患的;

(二)通过检验和产品安全性评估可以得出结论的;

(四)现有数据信息尚无法满足评估基本需求的;

(五)其他无法开展评估的情形。

第十五条对作出不予评估决定和因缺乏数据信息难以做出评估结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有关方面说明原因和依据。

第十六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沟通机制,对于涉及跨部门职责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加强协同联合开展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相关部门,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分级分类有序向社会公布。风险评估结果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公布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及承担风险评估项目的技术机构对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解释和风险交流。

第十九条需要开展应急风险评估的,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直接下达应急风险评估工作任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当立即组织开展应急风险评估,并在限定时间内提交应急风险评估报告。

应急风险评估报告应当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临时专家组审核,并经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审核签字。

第二十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要求和部门职责规定,负责组建管理本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制定委员会章程,完善风险评估工作制度,统筹风险评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辖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第二十一条省级按照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等步骤组织开展的风险评估,主要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省级参照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组织开展的风险研判,主要为地方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提供科学支撑。

第二十二条省级以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目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前,应当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沟通。对于国家或其他省份的风险评估已有结论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当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

第二十三条省级风险评估、风险研判结果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适用,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解读和风险交流。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农业部、商务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卫监督发〔20xx〕8号)同时废止。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篇四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确保今年元旦、春节期间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xx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x食药安20xx18号)精神,我镇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全面开展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镇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于12月24日召开了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对辖区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了各环节监管工作责任。会上要求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把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好,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也根据当前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的具体监管方案,狠抓了工作落实,做到了组织严密,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元旦、春节前,我镇以宣传《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积极采取墙报、标语、宣传车、集中咨询、分发传单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出消费警示,大力加强了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在此期间,全镇共发送各种宣传资料近13000份,接受群众咨询4500余人次,大力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氛围。

为了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的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我镇严格按照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节日食品消费特点,突出食品生产加工和消费重点环节,突出学校食堂、工地等重点场所,突出农家乐、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突出酒类、肉类制品、月饼、糕点、饮料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扎实开展了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镇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继续强化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和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监管执法力量,加大了对全镇食品安全监管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到开展专项检查不留缝隙,不留死角,全面排查了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了不安全隐患,杜绝了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各村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确保了辖区内食品安全。截止目前,在今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镇组建专班4个,检查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22户、餐饮业11户、养鸡、养羊、养牛场5个。通过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异常情况,营造了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篇五

根据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xx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监督[20xx]x号)精神,为做好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中心领导的精心布下,经过参加食品监测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本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此次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县卫生局非常重视,根据《20xx年xx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了《20xx年xx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并成立了《xx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方案要求,此项工作由我中心负责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采样、检验、上报工作。中心领导非常重视,分别先后派出5人次参加xx卫生厅召开的全x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及x疾控中心召开的全x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培训会议,回来后明确职责,我中心按我县监测方案的要求,在采样、检验前提前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分三阶段分别在xx、xx、xx乡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三次监测采样共出动采样人员16人次,车辆5车次分别对xx、xx、xx乡镇的超市、食品批发店、市场摊点、快餐店、饭店、饮食店、乡镇村屯农户共92家开展食品采样抽检工作,并按计划如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上报、反馈有关监测数据。

二、监测结果

根据《20xx年xx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我县采用常规监测方法监测我县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两个方面。采样、化验均按照国家标准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手册进行。

1、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常规监测:三次监测完成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84份,超标14份,超标率为16.67%;其中植物油、花生粒、干玉米及其制品黄曲霉毒素b1项目分别检测5份、6份、6份,检出花生油超标1份、花生粒超标1份,共超标2份,超标率为11.76%;熟肉制品亚硝酸盐项目检测15份,超标4份,超标率为26.67%;馒头、油条铝项目各检测5份,共超标8份,超标率为80%;液体奶黄曲霉毒素m1项目检测12份,酱腌制蔬菜亚硝酸盐项目检测15份,大米、根茎类蔬菜、叶菜类蔬菜中铅、砷、镉、汞项目共检测15份,均未发现超标。详见附表1。

各检测6份,检出大肠菌群7份,腊样芽孢杆菌1份,共检出8份,检出率66.67%;熟肉制品检测12份,检出菌落总数2份,大肠菌群2份,共4份,检出率为33.33%;速冻熟制米面制品检测12份,检出5份,检出率为41.67%,主要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详见附表1。

三、存在问题与下一步打算

1、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总超标率为16.67%,食品微生物总检出率为17.71%,说明我县食品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明年有条件的前提下应进一步扩大监测点范围,以便更好掌握我县食品危害因素的分布,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把我县的食品安全风险因素降到最低点。

2、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加大经费投入,使食品监测的面更广,让监测的点及食品更具有代表性意义,为保障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3、监管部门应加大食品源头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把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起第一道食品安全防护墙,这一工作任重而道远,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4、积极开展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使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意识深入人心。

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一年x月x日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