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下的讲话宪法在我心中(优秀15篇)

时间:2023-12-10 08:58:33 作者:曼珠

国旗下让我们感受到团结和友爱的力量,让我们更加坚定地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旗下激昂奋进的青年形象,让我们一起期待他们为国家的未来贡献更多。

宪法在我心中国旗下演讲稿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宪法在我心中。

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

名言。

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邓小平。

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

哲学。

苏格拉底。

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朋友们,从现在起,让法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里!

一、引言。

还有问题:同学们为什么今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呢?

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

二、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

如何理解:

1、宪法是母法。就象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

2、宪法是爱法。就象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保护。

举例:

宪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举例:

宪法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资本主义制度。

宪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来源是人民,而不是某一个国家领导。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标志,如国旗、国歌、首都等。

三、宪法与我们小学生有什么关系?宪法中有哪些规定是跟我们有关的?

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都有休息的权利。

宪法第49条: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

宪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国旗下精彩的讲话

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内容是《学宪法讲宪法》。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

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第二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__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__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三、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宪法在我心中小学国旗下精彩的讲话

各位朋友:

上午好!首先,对特区政府以及励进教育中心在疫情之下,为举办此次“国家宪法日”活动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我们国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充分证明我们国家以宪法为基石构建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是经得起大风大浪考验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香港与内地在抗疫方面的密切合作,也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显著制度优势。此时举办“国家宪法日”活动,让我们再次深刻认识到宪法对于国家治理和特别行政区管治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重要性。借此机会,我与大家分享三点感想:

第一,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社会必须充分认同与尊崇宪法。

香港自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的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根本宪制基础。基本法的各项规定要放在宪法框架内来理解,才能得到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回归二十三年来,从整体上看,宪法和基本法得到有效实施,“一国两制”实践取得巨大成功。但毋庸讳言,从一系列重大政治和法律争议中也可以看到,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变,而漠视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的根本改变,这是近些年香港出现一些乱象的思想根源。全社会必须深刻认识到,只有认同和尊崇宪法,认同和尊重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才能解决近年来“一国两制”实践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只有在宪法和基本法共同保障下,香港的高度自治才能得以实行,香港的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存续,香港的繁荣稳定才能得以长期保持。

第二,宪法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香港特区必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一个国家之所以能够生存并兴旺发展,其固本基石就是国家安全。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当然要将国家安全摆在极为重要的地位,必然要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国家安全是宪法所保护的至高利益,也是其他宪法制度赖以实行的基础和前提。“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一国两制”,就没有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去年发生“修例**”以来,香港一度陷入社会**,市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面临巨大危险,“一国两制”实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中央审时度势,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制定香港国安法,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填补了香港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律漏洞。几个月来,香港国安法威力初显,香港进入了由乱向治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筑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堤坝,香港国安法的许多规定还需要转化为完善的制度机制,成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得到香港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切实执行。

第三,爱国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神圣义务,香港特区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

宪法之所以规定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是因为宪法作为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载体,凝聚着全体中国人民对祖国的无限热爱,爱国主义是宪法所展示出来的我们伟大民族精神的核心。香港从来与祖国同前途共命运,只有爱祖国,才能真正爱香港;只有在爱国者管治之下,香港才能有长远的安定与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个月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划清了“爱国者治港”的底线标准和政治规矩,确保所有从政者拥护宪法基本法、效忠国家和特区,将祸国乱港者驱逐出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这个决定为立法会议员资格立下了管长远的规矩,也从深层次构建了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对国家的认同和情感,有利于落实宪法确立的爱国主义精神,彰显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至上权威。

朋友们,宪法权威的树立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与宪法观念的养成。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公职人员应当带头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在特别行政区全面贯彻落实。广大青少年是香港未来的希望,应当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香港百年屈辱史,深刻认识宪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紧密结合“一国两制”实践取得的巨大成就和面临的挑战,深刻认识宪法是香港前途命运和自身未来发展的根本保障。只要全社会切实尊崇和有效实施宪法基本法,“一国两制”事业就能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_宪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相关法律条例。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

或许大家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但正是因为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制意识较模糊,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知之甚少,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漠,使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说有同学在校外遭到不法分子的勒索要挟,常常会想要大事化了,这可能会使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又比如说有些同学在成年后为了体验生活校外打工,因为不熟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使得自己的劳动和所得不成正比。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因此,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是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16年11月28日。

升旗仪式。

宪法国旗下讲话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也许有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根据宪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的学习和品德养成提出了要求;当我们走进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当我们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中学生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与法律相伴。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我们常常用这句话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对鱼儿和鸟儿的自由羡慕至极。但是我们忘了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天空。所以不存在绝对的自由。洛克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我们都知道法律在限制一些自由的情况下保护另外一些自由。换言之,法律对自由的限制源于更好的保护自由的初衷。而自由正是在法律的限制和保护下更好地实现。做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只有我们严格守法,社会才有良好的秩序,和谐的局面,我们才会享有自由,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社会中,失去自由。所以,我们要追求自由,就必须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

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信仰是人类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作为学生,法律不仅铭刻在心里,更需要用法律鞭策我们的行为,让犯罪远离我们。希望能从你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讲正义、慎言行,谨交友,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行为,做到畏法。理智行事,做到遵纪守法。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信仰宪法,敬畏宪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当外国质疑中国人没有信仰的时候,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有信仰,我们信仰宪法。”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可是你们知道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宪法在我心中国旗下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国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守法首先要知法、懂法,以前,我觉得《宪法》离我很远很远,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与宪法就好像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有什么交集,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才发现,原来她就在我身边。

她规定了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她就像一位母亲保护她的儿女们一样保护着我们。她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有利于健全法制,她,这位时刻关心我们的母亲,处处为我们着想。

学好宪法,严以律己,心存敬畏,勤于自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那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学习宪法,争做文明守法的小公民吧!

校长宪法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qut全国法制宣传日&qut,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导我们国家生活的指南,是一切政党、组织、集体和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好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也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法律的普及在于宣传学习,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每位公民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能让我们明辨是非,法律素质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普法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增强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学校是传播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基地,优良的学习氛围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大家自觉维护。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作为教师,我们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榜样;作为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需要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上杭一中更加美好、辉煌灿烂的明天!

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

演讲人:李建芳时间:2014年12月5日。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昨天,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同学们,老师们:

12月4日,也就是今天,今天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举行一次特殊的国旗下讲话,学习宪法中的一些知识。

在宪法的第四章中,有对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星红旗是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旗杆套为白色,以与旗面的红色相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这里的“应当”,就是“应该”和“理所当然”的意思。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它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诞生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战争年代,1949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象征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为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中华民族的坚强斗志和不屈精神永远不会被磨灭。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同学们、老师们,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希望全体师生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12.4”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知宪法国旗下的讲话

历史风云的卷帙舒展,苏中大地上英杰的伟绩代代相传。

鲁迅先生说:“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期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一九二六年,在帝国主义的逼迫下,北洋军阀应对同胞们的请愿,竟下令开枪,死伤二百余人,造成震惊中外的“三·一八惨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刘和珍遇害,年仅二十二岁。以刘和珍为代表的青年不是苟活之人,她们为了中国而死,是真的猛士。猎猎西风中,民族的鲜血灌铸而成的红旗傲然挺立。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逝去了,便有更多的人崛起。“杀了夏明翰,自有之后人。”在里下河这方沃土上,出现了更多的英杰,他们肩扛红旗,担起民族的解放事业。

一九三二年,高如云在里下河出生。一九四七年,高如云投身革命,参加游击队,先后担任副指导员的通讯员、连部通讯员。

四月二日晚,游击队转移新驻地,一个地痞向“国军”告密,游击队面临两面包抄。不幸被捕的高如云应对还乡团的审讯,不予应答。敌人恼羞成怒,杀害了高如云。高如云壮烈牺牲时年仅十六岁。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他们是继往开来的先驱,是跨时代的壮士,亦是我们一生追求的榜样。他们不曾“匹马戍梁州”,亦未“自首为功名”,祖国的统一是他们毕生的追求。新时代的我们,应当思辨其劳,继往开来,为祖国的发展前赴后继。

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我们走在时代的前端,既歌且喜。未来的宏图大业,将在我们的手中展开。

你是一部永不落幕的长诗风的挽歌撩拨你卷起卷落传来委婉的音符凝固成一尊雕塑笑看人间云卷云舒。

哲人日已远,典型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烈士在我心中!

宪法的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也许有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根据宪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的学习和品德养成提出了要求;当我们走进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当我们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中学生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与法律相伴。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我们常常用这句话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对鱼儿和鸟儿的自由羡慕至极。但是我们忘了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天空。所以不存在绝对的自由。洛克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我们都知道法律在限制一些自由的情况下保护另外一些自由。换言之,法律对自由的限制源于更好的保护自由的初衷。而自由正是在法律的限制和保护下更好地实现。做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只有我们严格守法,社会才有良好的秩序,和谐的局面,我们才会享有自由,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社会中,失去自由。所以,我们要追求自由,就必须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

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信仰是人类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作为学生,法律不仅铭刻在心里,更需要用法律鞭策我们的`行为,让犯罪远离我们。希望能从你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讲正义、慎言行,谨交友,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行为,做到畏法。理智行事,做到遵纪守法。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信仰宪法,敬畏宪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当外国质疑中国人没有信仰的时候,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有信仰,我们信仰宪法。”

宪法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xx,是来自xx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甚至主席都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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