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精选10篇)

时间:2023-09-17 21:51:24 作者:曼珠 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精选10篇)

在撰写心得体会时,个人需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具体详细地描述所经历的事物,结合自身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和评价,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篇一

我是20____年新进入警察系统的一名新民警,每当坐在办公室里,看着墙上挂着的人民警察誓词,我知道我已经成为x派出所的一名实习警员了。而作为这样的身份,我时刻提醒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庄严的宣誓词,让我为之振奋,我愿意献身于崇高的人民警察事业,为警察事业的发展奋斗终身。

到x派出所的这段时间里,我对警察有了一点感触,对警察的工作也有了一些认识。可是,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里,从事陌生的工作,对于我这个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确实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很陌生。而局领导与所领导亲切的目光,热情的话语,使我感到了家一样的温暖,逐渐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

在这段时间里,通过与老干警的交谈,让我知道了自己知识的浅薄,这使得我的求知欲膨胀起来。我只有不断的去学习,来满足自己的求知。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肩负着防范和打击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警察必须按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愿行使权利,应当努力为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生产安全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和企业发展壮大的顺利进行。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要做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人民公仆。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只有严格、公正、文明的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只有精通法律,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才能提高文明办案的水平,才能自觉的把法律规定的任务落实到职责活动中去,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肩负起党和国家及人民赋予的重任,要时刻清醒的认识到,人民警察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解人民之忧,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每当想起警察所表现出的高素质、高要求、严标准,树立了益羊公安的良好形象,体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特点,我就要向他们学习。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要求,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人民卫士。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让我多了一份自信,少了一份胆怯;多了一份从容,少了一份羞涩。在警徽灿烂光环下,让我更加坚信,为祖国的稳定发展、繁荣昌盛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篇二

容错纠错机制解除了广大想干事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下面本站小编分享了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创新性举措和制度性安排。落实好“三项机制”特别是容错纠错机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和责任。宜君纪委为切实履行职责,自觉运用实践,确保容错纠错机制落得实见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着力解决“不敢容”“不愿容”的问题。县纪委认真学习领会中省市纪委精神,统一思想、狠抓落实。采取集体研学、业务培训、干部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容错纠错机制的力度,认真讲解容错的申请、核实、认定、反馈、报备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掌握容错纠错机制的精神实质和本质内涵,也使其在工作中卸下了包袱、打消了顾虑。成立了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案件审理室具体负责此项机制的督促落实、分析研判、督查考核、情况汇总等工作,为推进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同时,通过明察暗访、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容错纠错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单位精准使用、规范使用、大胆使用。

二是制定措施,着力解决“谁来容”“对谁容”的问题。容错纠错机制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按照中省市纪委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使机制更易操作、更便执行。县纪委通过召开干部座谈会和研讨会等形式,结合《市纪委关于落实〈铜川市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了《宜君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从统筹安排、政策界限、宣传引导、推进措施、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并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纪委、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县级各有关部门纪委(纪检组)的工作任务和监管、考核、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容错纠错机制在我县落实到位。在启动容错纠错后,必须坚持把容错的流程、对象、事件、原因、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容错纠错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让党员干部心服口服。

容错纠错机制解除了广大想干事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只要是愿意为群众办事,能够为群众办好事的干部,因客观条件导致改革创新失败的,可以免予追责。必须肯定,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有人担心,这一机制在执行中是否会出现错误的标准因人而异?是否会成为某些人逃避责任的“保护伞”?这是需要我们深思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真正发挥好容错纠错机制的作用,重点应该做到三点。

第一,容错纠错机制的内容要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首先要明晰内容。一是明确“错误”内容。要明确规定可以免予追责的错误是哪些,把因独断专行、违背程序和规律、违背科学而作出的决策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错误”内容要细化,可操作。二是明确“错误”界限。要明确“错误”级别,不能把重大错误、政治错误等也包容进去。三是明确容错对象,避免一些干部钻制度的漏洞。

第二,容错纠错机制的执行要严。容错纠错机制是为了给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提供保障,不能沦为部分党员干部犯了错误就躲进去的“保护伞”。在执行容错纠错机制时,应该先由干部个人申请,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出具调查报告,进行认定,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级部门备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时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查清错误原因、不良影响,只有查明行为确属可免予追责的范畴才下定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时不能卖人情、讲关系,要以公平的心态来调查处理。

第三,容错纠错机制要敢于公开。政府举措要敢于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务”。一是公开制定。容错纠错机制虽然是针对干部的,但是在制定具体细则和操作准则时,要邀请专家和群众参与,听听他们的心声,看看在他们心中哪些错误可以被包容,提高机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公开内容。容错纠错机制的细则出台后,要及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知情。三是公开运用。当启动了容错纠错机制后,政府要公开容错纠错对象、事件、原因等,给干部和群众一个交代,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建立容错机制,首先要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哪些错误能容哪些不能容,只有明确规定哪些错误可以免责、哪些错误必须追责,才能为干事创者提供准确的行动准则。容错纠错要以支持实干、鼓励创新为原则,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其保护的对象是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好干部。对“明知故犯”“无视规矩”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不能让容错机制成为少数人犯错的“保护伞”。

建立容错机制,其次要建立严格的认定程序。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后,还应建立相应的认定程序。通过规范的程序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完善操作流程,细化申请、审查、认定、实施、答复等步骤和环节,保证机制合理、科学、有效。容错机制的最终裁定,应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因工作失误受到追责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免责申请,纪检检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以确保容错纠错机制的严肃和权威。

建立容错机制,还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制定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容错范围的确定,应最大限度地细化,提高容错机制的可操作性,保证制定内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容错纠错机制虽然针对的是领导干部,但是容错纠错机制启动后,除了按照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政府还要公开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过程,让容错纠错在大众的监督下进行,一方面彰显党和国家对探索创新的宽容和对大胆创新的鼓励,另一方面也可以调动全社会力量监督和参与改革实践的热情。

在两会上强调,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既“容”又“纠”,内含辩证,需要正确认识。

“容错”是对探索失误的“兜底”。三十多年来的发展表明,面对各种复杂局面,只有拥有敢于探索的胆识,才可能激活发展的“一池春水”。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留下的都是些难啃的“硬骨头”,更需要鼓励那些敢行敢试敢为人先的干部,“杀出一条血路”。改革就会有风险,创新就有可能失败。“容错”机制,无疑是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容错是为了更好的少犯错误,而不是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用来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挡箭牌。在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有规不依、明知故犯、中饱私囊的现象。若让这些“李鬼”借“容错”之名蒙混过关,势必会侵蚀群众利益,危害党的事业。因此,要正确区分探索失误与故意犯错,建立常态化的研判纠错机制,对拿“容错机制”当挡箭牌,打自己的“小算盘”、谋自己的“小利益”,该追责的要追责。

一条腿只能原地站立,两条腿才能大步向前。“容错”和“纠错”要科学合理,两者不可偏废。无法度、无底线的“容错”,只会污染改革风气;“吹毛求疵”、“求全责备”,也只能徒增压力,于事业无益。如何发挥好纠容错机制,为改革者撑腰,给不为者警醒,给投机者惩戒,还需地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

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篇三

“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是省委政法委为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的全面性、全员性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切实查摆、纠正、改进政法机关、政法干警中存在的作风散漫、纪律松弛、耍特权、抖威风、接受吃请娱乐、执法不公不廉不严、对待群众态度粗暴、冷硬横等损害执法公信力、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和行为。

一、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中心工作上,把功夫下到抓贯彻落实上,用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业绩。

二、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意识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强化党员意识、加强组织纪律性。

三、提高党性修养。作为党员一定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党员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增强驾驭本职工作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

四、发挥党员作用。作为一名党员要把作风教育整顿作为推动工作的契机,把作风建设视为干部职工安身立命之本,以良好的作风开展作风教育整顿“边整边改”工作,做表率、走前列。要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制度,用制度形成高效规范的工作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能,力争在短时间内纪律作风有大改观大变化。

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篇四

一是要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作为党员,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各方面素质,才能自己的工作需要,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和理论理解能力,从而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通过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使学习效果明显提高,对自己严格要求,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结合自己的剖析材料,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人性化执法,心系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通过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通过观看,我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预防腐败斗争的紧迫性。

因此,作为党员,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真正做到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深刻领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珍惜工作,珍惜生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因此,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

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努力提高党支部的理论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党支部中心组成员要在单位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好带头作用,做出表率。

第三条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第四条党支部中心组成员由党政领导干部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党支部书记任组长。

第五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

第六条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第七条学习内容。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及重要时事等内容展开。

第八条学习目的。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把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找差距、查不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要“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九条学习计划。根据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由支部牵头,按照年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学习安排进行。

第十条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采取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讨论交流、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

第十一条党支部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一般选定在星期五晚上,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后进行。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第十二条学习考勤制度。党支部中心组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必须向组长请假。

第十三条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

第十四条指导思想。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以此调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增强党性锻炼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理论水平、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篇六

“战训合一”有感

在这个阴雨绵绵的初夏,我有幸参加了监狱组织的“战训合一”培训班。通过短短的一个星期的培训,我深受教育。提到培训,在我脑海里浮现的就是老师在上面上大课,学员在下面上小课的情景:老师在照本宣科的讲,学员在糊里糊涂的听!但是真正参加了本次“战训合一”的培训后,给我了对“培训”这个词汇的更多认识和理解!

这次监狱政治处组织的“战训合一“培训,主要是通过观看相关影片和视频及请各科室领导来有针对性的授课的方式生动形象地给我们上了一课,对我们的思想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洗涤”,加强了我们对监狱人民警察这一职业的认同感。通过观看影片和相关视频,最让我感动的是今年被评为感动中国的“纵死终令汗竹香——林俊德”和“何处春江无明月——何玥”。

一朵马兰花,它在戈壁上默默地奉献着,生命力顽强。马兰花伴随着林俊德院士走过了风风雨雨,林俊德院士意识到自己的生命走到尽头时,他没有躺在床上,他没有伤心,他没有害怕,他只是从容镇定的做出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坐在工作的电脑前静静地操作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这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精神必将感动并影响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

而在我们四川监狱系统,在我们的身边也有无数恪尽职守铸忠诚 甘于清贫写春秋的优秀卫士,他们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事,几十年如一日,任劳任怨,绵阳监狱的朱赋同志就是其中的一位。他的闪光点是在面对外劳条件艰苦,监管设施极差的情况下的一句“我去”;是在因自己工作繁忙,无法照顾家里而让妻子在繁重生活工作压力下病倒,刚做完手术生活还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又义无反顾的返回工作岗位上的无悔;是在每次下井前对服刑人员搜身的一个动作,每年要重复10万次上;是在要坚守岗位连父亲临终也没能见上一面的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上。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监狱系统无数的干警再用对监狱事业的无限忠诚,将自己平凡的事业,演绎成了无悔的人生乐章的精神。通过这次“战训合一”的培训更让我坚定了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忠诚法律,恪尽职守,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决心。

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篇七

保密工作,相信大家很少在实际工作中听到,但却是我们工作中,特别是那些类似国安局等等特殊工作中十分重要的。

一、加强《保密法》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保密观念

最新颁布的《保密法》为我们在当今新环境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可靠的法律保证。

我们一直认为,做好技术、资料保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增强技术人员以及广大员工的保密观念和保密责任感。为此,应结合《保密法》的贯彻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技术人员进行以《保密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系统地宣传学习《保密法》,进一步明确保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重点保密教育。保密工作要全党重视、全体员工重视,涉密较多的干部、科技人员和员工尤其应该重视。因此,除了应坚持以《保密法》为主要内容的保密教育外,还应采取学习内部保密规章制度,开展泄密案例活动,实施有针对性、有重点地保密教育。针对部分科技人员对国内外科技领域窃密,对科技保密工作缺乏必要知识的情况,应组织收看有关电视录象片,选学《保密工作》刊登的科技保密知识等做法,增强科技保密教育。

通过我们一系列深入细致的保密教育工作,技术人员的保密观念和责任感明显增强。曾经经常和随处堆放的报纸、杂志等混在一起的钻井地质设计、技术数据以及工程资料等,如今被分门别类地收集到柜子里,并分类分项地造册登记,技术资料实行责任人管理,取出查看和完整回收由专人负责验看和记录。这样既提高了工作的速度和效率,又使技术资料和文件的管理变得有序和安全。

二、开展保密工作竞赛,推动文件资料保密工作上水平

为了提高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我们一是开展竞赛活动。通过竞赛,达到促进单位技术人员争创保密工作新水平的作用,同时对活动成果做出公平、客观的评价,给予一定的鼓励。二是进行周期考核,考核中应严格本着标准、一视同仁的原则,对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最终有效调动各级技术人员争优创先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以上是对本单位技术资料保密工作的几点不成熟看法,有待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不断检验,不断提高保密工作的水平。

三、健全保密制度,严格保密管理

保密工作的政策性很强,按照最新《保密法》的要求,过去一些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需要,因此我们应把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做为贯彻实施《保密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抓好保密制度的建立。按照《保密法》和有关技术资料保密要求,对原有的文件资料保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文件管理标准、干部保密规定、技术人员保密工作办法,宣传报道保密制度、技术秘密保密规定等制度,还要对网上办公业务的保密做出规定。使今后的技术资料文件保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篇八

“容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或包容犯错情况的发生。建立容错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能够广泛激发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英雄本色。当前,正处攻坚克难的改革关键时期,每一名干部当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作为,要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的大情怀、大胸襟,主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浪潮中。

各地陆续出台的容错纠错机制无疑是给想干事、敢干事、真干事的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改变了以往“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病态观念,用机制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保驾护航,让干部真正做到了放开手脚干事创业。

那么,什么样的“错”可以容?江苏省委办公厅出台的文件就做了明确规定,“在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狠抓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出现一定失误,可以给予容错。狠抓落实、积极探索、攻坚克难,当干部置身于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特别是面对新任务、新挑战时,没有先例借鉴,没有经验可寻,势必会是“摸着石头过河”。甚至有的时候机会转迅即逝,在决策的关键环节,都需要干部能够做到当机立断,敢于拍板。但是,因为有了“谁主管,谁负责”在前,在需要当机立断之时,又有多少干部能够做到“一拍定音”呢?一旦决策失误,势必追究拍板者的责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干部改革创新、勇于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可以说,容错机制的出台,就是为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奏响了福音,是敢闯敢干、真干实干型干部的护身符。有了明确的规定,干部心里面也就有了底。当面对需要创造性开展工作、需要重大决策的时候,干部们势必敢于甩开膀子、撸起袖子,来一场“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攻坚战。

当前个别干部还抱有“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思想,这显然是不对的,也不利于发展,而容错机制就是破除这一思想的关键。它也给尸位素餐者、为官不为者敲响了警钟,“多干多错”既然不成立,那“少干少错”就没有生存的空间。容错机制可以谈得上是一把一举两得的双刃剑,不仅为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保驾护航,同时也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举起了惩治利剑。

同时,容错机制决不能成为个别干部乱作为的“借口”“托词”。针对虽未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但客观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问责,不予容错。这就需要进一步在干部考核、监督上下狠功夫,把好干部标准立起来,把先进典型选出来。大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政治生态和舆论空间,让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成为干部的常态。

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篇九

派出所警务工作信息化的发展水平,“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实现程度,决定了公安工作的前景和未来。我个人认为公安机关只有从基层基础工作的信息化抓起,以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根基,才能突破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全面实现公安工作的现代化。下面,就结合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实际,就如何加强派出所警务信息化建设,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和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做大、做强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建设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转变观念,树立信息主导警务意识。“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在信息化时代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无论是打击、预防犯罪,还是行政管理,都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对情报信息的掌控、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上,否则就无法在治安局势和社会形势日趋复杂的情况下,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真正做到“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因此,派出所必须主动适应现代警务机制变革的要求,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掀起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高潮是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要深刻认识公安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基层派出所摆脱警力不足、财力不够等闲难,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打、防、管、控”能力的必要措施,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要求,锤炼“数字警察”,打造“倍息公安”,促进信息技术在各项警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二、培养信息化应用意识。应用是公安信息化工作的核心和动力,只有通过广泛应用,信息化建设才能产生实际成效,才能转化为现实战斗力。要让“不懂信息化应用的领导将丧失指挥权、不会信息化应用的民警将失去工作岗位”的观念深入警心,让广大基层民警积极投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实践,切身感受信息警务带来的便利,尝到信息化应用带来的甜头,为全警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打牢思想基础,由“要我用”自觉转变为“我要用”,使基层民警能在日常工作中养成采集、录入、查询、对比、积累、应用信息的习惯,把信息化的需求主动转化为做好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内驱力。

三、树立“倍息共享”意识。要摆脱“闭关自守、各自为政”,把信息资源当作部门私有财产的局面,拆除信息“围墙”,从基层起树立“一次采录、全警共享”的“大信息”意识,以信息共享平台带动和促进“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实施,建立“信息主导警务”的工作模式。

四、夯实基础,强化信息化基础业务建设。基层派出所是公安业务的主要倍信息源,是公安信息系统最大的用户群,将信息的获取建立在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并把通过基层基础工作掌握的情况及时转化为辅助警务决策、指导警务工作开展的情报信息,更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

五、全方位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信息源的广泛性和丰富性,决定了信息的质量和效能。夯实信息化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全方位地拓展信息釆集渠道,扩大公安信息来源,除了要及时、准确采集人口、犯罪、治安、出入境、突发事件等常规的警务信息外,还要将信息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力求全方位、多层次地获取各类信息,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为顺利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和工作基础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制度规范。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必须以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为保障,以有效的制度对信息的采集、使用、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将这项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建立健全信息全警信息釆集、应用、维护制度。要从信息化工作的源头抓起,制定信息数据采集、录入、维护、更新的规范,规定信息采集、应用、维护的内容、要素、范围、要求等,明确流转环节的工作时效与范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解决目前基层所队存在的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瞒报,以及重复釆集、多头录入等问题使信息化在其源头和各个关键的流通环节都有可靠的保证。

六、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研判制度。情报信息的价值在于为服务实战和辅助决策,基层公安机关釆集的信息,必须通过专门的机构、运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进行整合、关联、分析、预测之后,也就是经过“研判”之后,其价值才得以有效提升,正确引导警务活动的深入开展。因此要在公安机关的辅助决策、综合协调部门,设立专门的情报信息综合管理部门,专司情报信息的统筹规划、综合指导、督办协调等工作。要把情报信息积累、跟踪、分析、研究工作制度化。同时充分利用科学、有效的结果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实现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相互促共同提高的良性循环。

七、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要将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作基层警务工作的必经环节和必要手段,将信息化应用考核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与评先创优、等级评定挂钩,作为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在信息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警,要视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通过配以相应的奖惩措施,使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走上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同时,要建立信息化应用反馈制度,广泛听取和征集长期战斗在一线的基层民警摸索和积累的“金点子、好作法、新思路”,将其推广应用,有效改变基层单位传统的工作模式和办案手法,以促进基层民警开展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八、强化培训,普及全警信息化应用。公安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安队伍整体的科技素质和信息化意识,取决于信息化技术在公安机关的普及程度,取决于全体民警应用信息化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必须大力加强对广大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将民警掌握和应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引导、激励、督促他们“在干中学,在学中练”,进一步引导他们增强信息化意识,提高信息化应用技能。

“以考促训”,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成效。加强考核,“以考促训”,是确保培训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培训要与考核相结合,在开展“会打字、会上网、会查询、会本业务系统操作”的信息化应用“四会”培训的同时,要严格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信倍息化应用合格证书”,作为干部选拔晋升的必备参考条件。通过“以考促训”,使民警切身感受到“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内在动力和迫切需要,从而调动广大民警使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的积极性,将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的需要,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在广大民警中营造“爱科技、懂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在民警中营造“爱科技、懂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择地在各部门和基层民警中培养和锻炼一批应用标兵,通过他们“传、帮、带”,进一步扩大应用群体,推动全警的信息化应用。

九、加大投入,提高基层信息化建设的必备装备。“兵马未到,粮草先行”。开展基层信息化建设,必须以相应的建设经费和必要信息化装备为基础。

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必需建立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要在投入上对公安信息化建设有所倾斜,将信息化建设经费与侦查破案、行政管理等维持公安机关正常作的基本经费同等看待,按时足额落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把公安信息化建设规划纳入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建立起以政府投资拨款为主,上级补助、社会赞助为辅的方式,多渠道地保障和落实公安信息化建设经费。

要全面提高基层科技硬件装备水平。要以在全局推广应用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为契机,根据不同警种和岗位的实际需要,重点提高基层派出所计算机的配备率,为广大基层民警开展信息化应用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公安机关心得体会篇十

西安市公安局法制处

刘延森

国家秘密主要产通过和存在于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对公安的保密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保密防范能力是非常必要的。笔者认为,应根据公安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量体裁衣,提高保密教育实效性。

公安特点一:职业生涯较长

建议:保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持续性

公安的工作性质和环境决定了其职业生涯较长,这就要求对公安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具有持续性。

第一,要持续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安上岗培训、任职培训的内容,打出提前量,使公安在职业生涯刚开始就牢固树立保密意识。笔者在进入海关接受初任培训时,保密教育是单独作为一门课来讲的,当时的教员就称此举是“没进公安门,先做公安人”,令人印象深刻。

第二,要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公安的保密教育必须与时俱进,要让他们及时学习最新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技能。同时,要做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让教育对象切实认识到泄密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学习会、局域网等平台,开展对公安的日常保密教育。

第三,加强对重点涉密岗位公安离岗时的保密教育。公安离职时的保密教育可形成部门规章使其制度化,如观看保密警示教育专题片、签订保密承诺书等,以避免保密教育前紧后松、虎头蛇尾。

建议: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应提高保密意识与提高保密技能并重

每一名公安既可能是国家秘密产通过的参与者,也可能是国家秘密的使用者,相对于其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来讲,公安是一个涉密较直接的群体。因此,对公安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其工作岗位实际,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安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在提高公安保密意识抽理,要扎实开展保密技能培训,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最近,一些单位发通过了泄密事件,大部分当事人都是“稀里糊涂”泄密的:他们或因自己的电脑接收了不明邮件,或因u盘违规交叉互用。可见,由于相关技能的缺失,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泄密者。

公安所从事的工作是管理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这就决定了公安要较多面向社会公众,同时也承担了很多社会义务。针对这一特点,应促使公安承担好保密法制宣传员的角色,在自身学习的同时,适当向社会公众宣传,这样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同时,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是每位公安要把握好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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