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议书(汇总22篇)

时间:2023-12-10 20:20:38 作者:梦幻泡

建设工程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石,它涉及到城市化进程、交通网络、住房建设等方方面面。下面是一些建设工程范例,供大家参考。例如,XX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过多个部门的合作,该工程已经进入施工阶段。又如,XX公司承担了一批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通过科学的规划和高效的施工,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总之,建设工程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还推动了城市的繁荣和进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

2018年,我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为主题,以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手段,积极深入施工现场查隐患、堵漏洞,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按月报送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知》、《江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建设质量安全各项管理工作,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现将我局2018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2018年在监工程41项、建筑面积58.4万平方米,工程造价6.11亿元,其中:本年新开工工程20项,建筑面积18.78万平方米,造价1.6亿元,本年竣工工程17项、建筑面积15.42万平方米,造价1.14亿元,验收合格率100%,其中市优工程2项,省优工程1项,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

为认真落实《江西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xx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督查市场行为方面: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质量承诺书签订情况、履职到岗情况。

二是督查工程质量方面:在建工程参建质量主体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受检各方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行“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工程监理工作情况等。

三是督查施工安全方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安〔2018〕11号)和《江西省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建安[2018]9号)等工作情况,在建工程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等重大风险源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和日常检查情况,安全负责人到岗情况。

为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我局积极广泛地开展了各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各项执法检查(包括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活动、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活动、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施工用电安全整治活动)11次,同时,还不定期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的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对现场查找出的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都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共102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14份,提出整改意见889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按月报送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于新报监的工程要求其签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之前报监未签订的要求其补签,并且每个月我站定期向市站报送《xx县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月报表》,使我县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

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实际情况,紧扣“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我局参与制定并下发了《xx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于6月上旬和下旬由领导带队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和上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针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和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共检查在建工程10个(其中只有三四个工地在施工),下发整改通知4份,其中停工整改1份,安全隐患19条。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我局进行了复查,企业对我局下发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均能及时落实整改并回复,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较好。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安〔2018〕11号)及《xx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建安〔2018〕17号)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我局制定并下发了《xx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环节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创造稳定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为提高我县建筑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我县建筑企业和监理企业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实抓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每次的检查都进行检查情况通报,下发给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同时编写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简报,对不良行为进行了记录,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和下发给了各在在建工程项目部、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

按上级有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县社保局,根据在建工程剩余工程量收缴社保基金30800.00元,切实维护了我县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2018年我局共派出5人次到省、市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及3次到省、市标准化工地进行现场参观,增长了知识,提高了监管水平,为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平更上一层楼提供了保证,确保了我县建设工程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虽然2018年xx县建设工程项目在本年中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但是仍然存在着比较多得质量安全隐患,所以我们的工作不能骄傲自满,反而更要的警小慎微。在面对这些隐患,我局一定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各有关责任方及时整改到位,坚决不放过。认真做好各项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使我县的建筑市场良好、健康的发展,工程上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进一步完善三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书面承诺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二是永久标牌制度。工程竣工后百分之百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三是信息档案制度。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责任人的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要记录在案。

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制度。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先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不予办理。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创新监督方式,要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差异化监督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大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和非现场监管执法推进力度。对涉及工程实体质量的钢筋、预拌混凝土等建材、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和涉及工程安全重大风险源要加大抽查、巡查的力度,做到全覆盖,避免出现质量监管漏洞。要加快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检测机构的管理,加大对检测过程的远程监控和检测数据的采集力度,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

进一步加强现场质量安全隐患防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相关在建工程项目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和指导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潜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将标准化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立即由监督员开工前查看图纸,了解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实施前做好监督检查,严格把关,未达到方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加强见证取样检验试验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行见证取样计划制度,在工程开工一个月之内由施工单位提交经监理审批的见证取样计划,监督员不定期进行检查。

严格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前的告知要求,在使用前必须提供完整的告知资料,否则严禁使用。

加强对厨房卫生间结构防水的监督检查,要求防水上翻梁与楼板整体浇灌,检查钢筋时模板必须已安装好。

加强对外墙粉刷抹灰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2018年,城建交通办在金刚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立足本职、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年初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以及分配的工作内容和交办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全办人员精诚团结,务实奉献,各项工作取得较大的进步,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简单总结汇报如下:

1、严格遵守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办人员做到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

2、全面落实机关干部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外出人员在为建房现场踏勘及放线定桩等服务时,从不索拿卡要,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办完事回政府食堂就餐。

3、开源节流,严肃财经纪律配套设施费、服务费收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收钱不开票或开白条现象发生,统一使用财政所正式票据,做到收费明白清晰。

4、分工明确,各就各位。面对本办人少事多的现实情况,立足本职工作,按照年初本办统一分工,全办人员奋力拼博,各就各位,努力将各项职能工作做得更好。

5、完善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今年我办的日常管理事务众多,规划管理、建设管理、交通项目建设、交通规划、车辆超载及超限执法、农村危房改造、市政设施维护和维修、拆违控违、新型墙材推广等方方面面。面对繁杂的管理职能和众多的工作,我办从制度上完善着手,制定规范管理目标、从制度上管人和管事。

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和交通管理工作,以服务群众为基础,从小细节入手,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和对接,及时落实上级规划、建设、交通、公路等业务部门的新的政策和精神。一年来,做了以下几件实事:

1、严格规划审批程序、搞好规划建设服务工作。经济的高速发展,面对群众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加强,用地的行政审批许可责任重大。今年我镇规划区内共审批私人建设76宗,单位项目1宗,未出现一宗有审批违规的行为,维护了金刚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每一宗私人或单位审批项目办结后及时归档,规范化管理保护好了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面对金刚大道开发区的规划管理我办制定出了一套完善又切合实际的管理程序,同时为更好的服务群众。

2、规范整顿集镇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管理,为新一轮集镇开发作打好基础。一年来,查处违法房用地26宗,下达停工通知书28份,并将全镇10余个具有村级规划的居民聚居点建房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中,严格村镇建房审批程序,规范土地市场,为新一轮集镇开发作好铺垫。

3、解决了金刚镇集镇开发国土、规划手续的历史遗留问题,受到群众的好评。主要针对金声街、李畋北路、绿洲路等镇政府开发项目用地手续的遗留问题,已于2018年3月得到以全面解决,共计办理国有土地手续174宗。同时在遗留用地手续规划工程及建设报建手续不完善的现状,我办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和反映问题争取简易程序办理。

4、今年是xx市政府拆违控违提出更高要求的一年。根据xx市拆违控违办的要求今年我镇拆违分配的指标是12600平米。我办在规划审批时严格落实上级拆旧建新的原则和要求,规范办事规程。同时组织了多次小型的拆违行动,违建和土地私下交易的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共计全镇拆违13600平方米,圆满的完成了市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5、及时向镇政府反馈群众的诉求建议,组织落实市政设施维护和维修。今年共组织维修集镇破损路面1560平米,改造和疏通下水道共计300米,路灯维护4次,协调维修给水设施5次,对镇府前广场及匝道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和大修。

6、金刚镇“十三五”农村交通规划科学编制,规划交通项目建设如期、如数、如质完成。今年交通项目建设繁多,完成主要的建设项目有金刚镇危桥改造4座、金刚至石霜公路大修工程、金刚石霜管养示范路、旅游环线养护、李畋村级公路大修工程。

7、公路超载超限治理工作卓有成效。完善机构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成立镇村两级护路队伍上路执法,建立常态化的治超执法巡查机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超载车辆拆围板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大的反响,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8、明确了专人负责危改工作,保证了该项工作的系统性和准确性。成立专门班子,严格程序,确定对象,检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和审批程序,实施中加强对24户建房户的跟踪监督,同时为危房户建房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服务。目前,所有的危建户已全部竣工。组织了全镇村组危改专干和危改户业务和相关政策的学习,确保了该项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9、金刚大道开发两厢土地摘牌、规划报批、土地报批工作,金刚金湾农贸市场、以及金刚拟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土地报批工作。

10、及时完成镇政府临时抽调参加的各项中心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协议书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2?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强化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明确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责任制。保障施工准备、施工中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后服务保证几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受空状态。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7.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因我方供应货物的质量问题,对贵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的,我方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1-10倍的罚款,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托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检测,特签订本合同。

一、检测范围。

见证取样类: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连接件)性能,砂、石常规,混凝土、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

专项检测项目: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备案类检测项目:室内环境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化学分析,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水电。

二、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指定取样、送样、见证取样人员保证样品取样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3)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按期完成甲方委托;按期提交检测报告。

(2)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提供检测方案。

(3)协助对甲方的技术进行保密。

(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

三、基本信息。

四、检测程序1、由甲方将受检产品送到乙方实施检测。

2、需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须提前一天(扣除节假日)通知乙方。

3、乙方如将业务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4、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五、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合同余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止。

六、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检测费用总数由各项发生的费用累计,结算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服(20__)113号、苏环计[20__]24号文件执行,文件未列项目经双方协商认定后收取。

3、当工程竣工,甲方一次付清所剩余款,乙方将检测报告提供完毕。

4、检测费用汇入本合同指定帐号。

甲方不得开具空头的付款票据,否则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

1、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解决不成,进行仲裁。

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检测结果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八、其他。

1、违约责任: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公章)受托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电话:电话: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对进行,并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测工作内容如下:

检测工作内容:

1、常规建材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土工、砖、砼、砂浆抗压、砂、石、水泥、砼抗渗、防水材料、砼放射性、钢材等)。

2、主体结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钢筋保护层、植筋拉拔、主体变形观测、砼构件回弹、砼钻芯、砂浆强度、饰面砖拉拔)。

第二条检测方法及标准。

经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甲方委托的检测内容进行检测,详细检测标准和方法根据具体检测内容确定。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2)在实施监督抽检工作中甲方享有检测结果的知情权;。

(3)负责协调受抽检项目方的现场准备工作。

2、乙方职责:

(2)服从甲方工作时间安排;。

(3)检测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4)负责提供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检测数量及费用:

1、检测数量:

的检测项目及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检测。

2、收费标准:

按桂建检协[20__]65号《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收取检测费。

3、检测费用由甲方一次或分次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a、;。

第五条履行期限。

本技术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检测项目全部完成,检测费用全部结清,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检测费的视为甲方违约,每延误1天,甲方向乙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3、若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支付乙方费用,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4、若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且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甲方指定为甲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乙方指定为乙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检测时间应顺延:

1、甲方允许的检测时间延长;。

2、甲方未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3、乙方进场后由于必要的检测条件不具备;。

4、非乙方原因的检测范围内检测数量的增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若遇恶劣的天气(如刮风下雨)或不可预见的困难,则试验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桂林市临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乙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协议书

甲方:

乙方(施工方):

甲、乙双方就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就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共计元存入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2.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的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3.工程质保期满后3日内,甲方应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扣除合理支付(如有)部分后的余额返还乙方。

4.甲方挪用该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不当,或逾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5.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协议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第二条、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年;。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________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

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

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第四条、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________%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________%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第五条、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

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

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

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

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________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________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________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________天;。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

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第七条、其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协议书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__%。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_______________;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____________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_________差_________等_________费用)。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项目保修二年。

二、保修说明。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责任免责。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修费用。

1、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承包人无条件执行以上保修协议。

2、如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造成工程破损,承包人不承担保修。

3、保修期限满后,承包方可继续为发包方进行工程维护,维护只收取相应的维护成本费用,不存在其他项目收费。

四、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还款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议书

业主: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

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______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______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______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______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______年。

二、保修范围: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三、保修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管。

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结算。

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______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__________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____________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a)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b)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c)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七、保修款: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及延长期满时分别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后二十天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按30%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______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修书于: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劳务用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部: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务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期。

用工开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用工结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种结算方式。

第壹种结算方式:包干单价。根据______市“九三”预算定额规定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______元。根据乙方施工的建筑面积乘以包干单价确定最终结算总价。

第贰种结算方式: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天。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出勤天数乘以工资标准后计算乙方最终结算工资。

第叁种结算方式:计件工资。根据______市“九三”预算定额规定计算乙方实际施工内容的定额工日,结算标准______元/工日。根据定额工日数乘以结算标准确定最终结算总价。

第肆种结算方式:

劳务用工合同总价:

1、无论采用上述何种结算方式,甲方均先向乙方支付生活费。具体支付办法为:签订本合同次月开始,每月支付一次,标准为______元/人。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后,经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甲方一次性将结算余额全部支付乙方;若乙方施工工期跨越春节,则甲方于春节前______天向乙方结算已完工程量______%的人工工资,其余______%待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施工内容后,一次结算。

2、乙方承担本合同之外的施工内容,事前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事后______日内向甲方签证确认,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3、乙方人员增加,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增加的人员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4、乙方施工结束后,若人工费超过合同总价,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__________________。

八、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达到______级文明工地要求;必须达到______级标化工地要求。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施工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并提供施工图纸。

2、提供施工临时设施和水、电源,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

3、为乙方人员代办暂住证、胸卡等有关证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进场,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或办理有关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务工证、上岗证等),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进场前,乙方须确定其负责人,并订立委托书,授权委托其负责人代为与甲方结算、领取工资以及处理与其相关的事务。

3、保证向甲方填报各种资料的真实性,禁止弄虚作假,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4、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方案组织施工,必须更改时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结算工资。

5、乙方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必须佩戴胸卡,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出现场和生活区,非作业时间,不得进入工地。

6、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月节点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计划,甲方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进度,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连续二个月未完成计划,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人员在施工中须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增强自我管理意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8、乙方进场前必须如实向甲方告知健康状况,包括有无残疾、传染病等影响从事本工种施工和他人健康的各种疾病。如因乙方残疾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进场后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中健康状况不适于现场施工作业者,必须无条件退场。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劳务用工的管理制度,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辞退。

10、严格按照施工工序组织施工,未经甲方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对甲方所提要求存在异议时,可采取协商办法处理。

1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扰乱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退场。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验收以《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国家和地方制订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2、施工中若国家或地方颁布强制性标准或规范则执行新标准或规范。

3、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需进行返工,直到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费用。甲方向乙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乙方不得再要求增加费用。

4、乙方应向及时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未能按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乙方必须返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此类返工不顺延工期。

十一、安全施工。

1、无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管理的政策、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

3、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甲方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遇特殊情况需拆除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认为甲方的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可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及时处理。

4、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特殊作业必须采取系安全带等安全措施,禁止吸烟。

十二、产品保护。

1、在工程尚未验收交付之前,乙方施工区域内已完工程、甲供材料、成品及设备的产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期间发生损坏、遗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和赔偿。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建筑材料、施工工具、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以及公共部位的成品保护。

十三、违约责任。

1、施工期间发生以下之一情况,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1)接到甲方的进场通知未按期进场。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且不及时整改。

(3)现场施工管理混乱且不及时整改。

(4)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

(5)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浪费的材料款;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乙方结算金额______计算。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施工完毕,甲方结算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班组全体成员(签字、指印)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为保证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安全顺利的完成馨景花园工程施工任务,特与各分包单位订立本协议书。

负责全面管理、协调关系,依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计划任务和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等进行全方位管理,确保总体计划目标按时完成。

1、为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各分包方施工方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总体施工进度编制本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

2、各分包方必须按工程量交付3‰的进度保证金。各分包相互配合,合理穿插工序,不得无故拖延、互相推广诿扯皮。否则,总承包方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扣除违约金。

(一)、项目公司在招用外包队伍时,必须由生产安全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

(二)、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初及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善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不得逾期补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外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三)、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取证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四)、外包单位组织职工在进场前和每年年初进行体检,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对其进行监督,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五)、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在开工前,组织外包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凡增补、调换和更换工种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生产安全科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外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和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公司给外包单位职工办理"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服装应按项目公司要求统一。

(七)、外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外包合同的附件。

(八)、外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公司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生产安全科汇报工作。

(九)、外包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外包单位的专职安监员应佩戴明显标志。外包单位应将划分的班组名单报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备案,班组长即班组兼职安全员。

(十)、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根据有关制度组织外包单位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并及时向外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十一)、对《安规》附录b中的施工项目,外包单位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批合格后严格执行。

(十二)、生产安全科有权对外包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督。

新录用。

(十四)、项目公司与外包单位鉴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外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应参与调查,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十五)、项目公司预扣外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

(十六)、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外包单位和个人,项目公司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十七)、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1、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正确佩戴好各自的安全防护用品。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和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分包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如果特殊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私自操作,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并对本班组罚款1000—5000元。

3、每天由有班组长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开好班前会。认真传达规范、规程和文件,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4、现场专业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

5、禁止酒后操作。高空作业必须具备可靠安全保证措施,方准施工。

6、进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安排专人管理,隔离存放。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动火。若因工作需要需要动火时,应认真填写三级动火申请书,经工程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动火。因不服从管理或私自动火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本着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的原则操作。在操作中违章或故意造成他人伤害和自身伤害的,其工资、医疗费由当事人或操作本人(班组)进行承担,总承包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8、现场内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未经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私自拆除挪动。并由此造成的任何伤害和损失由所在班组承担责任。

9、在施工中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必须在当天整改完毕,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管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10、用电管理。临时用电作业必须由总承包方人员提供电源,分包单位不得私自接电。宿舍用电必须符合总承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严禁私拉乱扯。施工机械有偿服务,在交一定费用后,方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总承包方的管理规定使用。如有违章现象发生立即停用。

11、加强对班组人员的管理。杜绝偷盗、赌博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生偷盗现象按照偷盗物品金额的10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12、分包方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损坏等事故,因分包方对善后事故处理不当,而发生的诉讼、索赔等不良影响,分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2、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文明管理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料、垃圾随时清理干净(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对清理不彻底的由总承包方安排他人清理,其转运费用由产生垃圾的分包方承担。

3、注意加强对现场所有成品的保护。若发现有故意破坏的,其产生的成品维修费用由所在班组承担。

4、和分包方必须加强保护成品意识。禁止污染破坏成品,如有随意乱涂乱画污染破坏墙地面者每次罚款200元。在楼内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所在施工单位(小便500元,大便1000元)。

1、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标准。

1、所有出场的材料均必须有材料员现场验证,并携带出门证出入。

2、现场材料存放应严格按照总承包的要求存放在制定地点,严禁随意存放。做到文明施工。

1、甲方履行安全监督和协调的责任。如拒不合作,将中止一切合作关系,清理出场。

2、乙方要遵守总承包方、监理、建设单位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3、所涉及费用及罚款由甲方业主在工程款中拨付给总承包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承包单位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协议书自工程完工时结束。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分为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两大类。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必须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检测能力,参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检测项目及参数汇总表》(以下简称《参数汇总表》)选择所开展检测项目的具体检测参数。

一、基本条件:

(一)独立法人单位;

(三)所申请资质的检测项目及参数已通过计量认证;

(六)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

(七)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必须具备对《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附件二)中 “见证取样检测”内容规定的所有检测项目的其所有强制性检测参数进行检测的能力,才能申报该检测类资质。检测项目的强制性检测参数详《参数汇总表》(可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备注栏中有“*”的检测参数。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见证取样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中,取得检测人员岗位证且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3人(边远区县不少于2人)。

三、专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对《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附件二)中“专项检测”的任一项或几项业务内容的所有子项进行检测的能力,才能申报该检测类资质。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检测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其中,应有至少1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检测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其中,应有至少1人具备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检测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构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其中,应有至少1人具备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四)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检测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

(五)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类

应同时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并应有至少1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六)其它专项检测类

检测人员中从事对应专项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的不得少于3人(偏远区县不少于2人)。

南京方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先进的检测机构必将大量进入国内,对于长期处于保护状态的国内检测单位带来的是前所未有的冲击。因此,本文通过分析该行业的现状,找出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并对行业发展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1.前言。

建筑业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基础产业。特别作为我国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全国上下都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加上建筑业作为拉动经济发展速度的重要力量,因此建筑业正处在大发展阶段。一方面我国的建筑市场正处在十分活跃的阶段,同时也是处在市场竞争极不规范,问题丛生:首先是导致压级压价、回扣、垫资“三把刀”盛行,地方保护、行业保护抬头;二是建筑领域管理体系缺乏科学性,法律性文件和管理性文件不配套,与国外先进模式相对差距较大;三是建筑队伍供需严重失衡,建筑队伍技术含量和人员素质普遍不高[1]。

随着我国加入wto,对于整个建筑业的冲击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建筑事业是入世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涉及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以及与建筑领域相关的各项中介服务。在wto协议中建设事业所属领域属于服务贸易协议的范畴。从服务贸易协议的内涵看,目前我国建设领域在当前国际贸易中基本处在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层次上,而发达国家则已经是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层次上。从总体上讲,差距比较大。我国加入wto,必须按照wto有关协议中关于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原则,在享受一定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开放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

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检测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而不断被人重视。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都是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一种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试验室;一种是科研院校内部的教学科研性质的试验室;一种是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带有政府色彩的监督检测室。三种形式的检测单位一直以来按照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检测工作,并且一直按照附属于母体的部门形式进行运作,还没有形成独立企业运作的理念。但是随着入世的冲击,检测机构根据国际通用要求必须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应该是第三方独立的服务中介机构,由于定位的逐步明确,各类检测单位都开始着手进行转变。在转变的阶段,应该认真从行业发展角度研究如何能够在逐渐规范化、正规化的市场经济中成功转变成适应市场变化、快速成长发展。

行业概述。

2.1行业背景。

2.1.1检测行业现状。

检测行业从形成到今天大约经历了十五年---二十年的历史,十几年时间已经使检测行业规模由小变大,工作类型由单一到综合,检测市场化概念从无到有,从暗到明,如今全国各种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近5000家,其中企业试验室数量大约占40%,监督检测机构占30%,科研院校检测力量占30%。

数量众多的企业试验室属于第一方试验室,即企业为了保证自身产品质量而设立的试验室,由于其自身性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们走向检测市场的步伐,作为企业内部附属机构的地位使其在经济实力、检测能力、规模和技术力量等个环节处于劣势,在检测市场所占市场分额约20%。

各级监督机构设立的检测室由于有了政策上的绝对优势,由于其政府背景,使其克服成立时间短的劣势,通过垄断检测任务的形式很快在规模和检测能力上占据优势,成为目前检测市场中主流检测力量。但是垄断行为的副作用是其长期处在政策保护状态,相比其他机构效率低下,技术水平不高,服务意识差,自身竞争能力差。

科研院校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断加大检测业务投入,使其变成主业发展,并相继将其转型为第三方独立法人检测企业。它们依靠原来国家科研投入的优势,在技术力量、硬件设备和办公场地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由于他们最早走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已经总结了许多经验。

2.12.1.3检测行业特点。

检测行业是政策性较强的行业。

检测机构由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相关管理规定应运而生,检测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受政策导向直接影响。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可和行业资质管理本身就是政府政策调节的手段,检测市场的大小同样也是政府质量管理政策直接决定,因此,检测市场是不完全开放的市场,检测行业是一个政策导向性很强的行业。

检测行业是带有很强的地域性。

由于检测行业是政策性很强的行业,因此各级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都会根据自己地方实际制订有地方特色的管理要求,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资质审查注册制度直接决定了检测机构的服务范围以所在地为主,外地机构打入本地市场受到严格限制。另外工程质量检测本身需要大型的检测设备,并且样品的检测具有明确的实效性,因此从交通、成本、运作方便性考虑,检测工作跨地区开展具有难度,从而决定了各行政区域内市场的独立性。

检测行业目前技术门槛不高。

因为检测行业长期处于政府垄断经营之下,检测市场化程度较差。长期处于保护之下的检测机构往往以附属部门或科室形式运作,没有形成一套独立运作发展的管理模式,特别是与国外先进的检测同行相比,在检测工作管理方面缺少科学的系统的内部管理体系和经验。由于以上原因,通常的检测单位对设备场地等硬件和技术培养等硬件的投入较少,以至于长期停滞在低水平重复发展的态势,因此造成目前虽然政策垄断成分高,但技术门槛低的现状。

检测行业体制单一。

检测行业由于强烈的政府色彩,使其体制往往锁定在国有事业或企业单位,民营资本和外资一直注视着这一领域,但是由于政策所限一直无法进入。因此目前的检测行业体制单一。但是随着国有事业机构改革,使检测机构股份制改造成为可能,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深入,开放建筑市场成为必然,可见目前的格局十分不稳,政策的变化立即打破现有的平衡。

第二章行业困境。

3.1行业面临困难和挑战。

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检测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而不断被人重视。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来自各方面。

3.1.1政策风险。

检测行业是受政策影响程度很高的行业。它的产生和发展都是政策导向的结果。而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政策风险问题。我国的检测类的标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与国际接轨程度不高。我国目前使用的检测标准均为几十年前老标准,这些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差很远,随着我国入世,各种标准都面临更新和接轨问题。在这种标准的演变中,原有的设备、技术力量、运作方法都会进行较大的变动。检测行业必须面对来自以上政策的变动带来的风险。

3.1.2入世的挑战。

从行业形成到发展到今天,检测机构中都是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还没有形成独立运作的管理体系。但是随着入世的冲击,检测机构根据国际通用要求―导则25来管理实验室[2],而对于国内的检测机构来讲导则25的管理要求不仅仅是陌生。

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对于其中的管理思想是完全全新的体系,我国的检测机构在这种管理模式的经验十分缺乏。因此整个行业正面临着行业升级转型的阶段。

3.2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测行业面临的不仅仅是各种风险和挑战,应该认清行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才可能作到有的放矢。

3.2.1目前的检测市场十分混乱,由于部分施工单位对质量意识的认识停留在资料过关的阶段,并且检测单位目前是被动的接受施工单位的委托,因此在检测和被检测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委托被委托同时又是检测和被检测,在经济关系和公正性的看似矛盾的两者,许多检测单位很难把好关。导致检测市场上评价一个检测单位工作质量的标准不是严谨而是能否在必要时的灵活和方便。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培养出依靠信誉品牌立足的检测单位。

3.2.2目前的检测单位大部分面临如何从母体脱离,是否脱离、脱离以后如何生存的困扰。部分已经脱离的单位实质上在名义上的脱离,从行政管理和经济来往上仍然不是独立的。因此,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运作的检测机构如何管理、如何生存发展还没有太多可借鉴的经验。

3.2.3检测单位由于长期处于附属地位,因此在技术、人力、资金的投入不足,因此与其他行业相比或与其他领域的检测机构相比,技术含量不高,并且技术发展速度很慢。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对尽快提高检测单位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要求迫切。

第三章行业对策。

建筑业在我国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全国质量意识提高,检测行业充满发展的潜力和希望。

社会一方面对检测的要求会更迫切。同时会更高要求。因此作为检测行业的出路必须将检测变成产业化,最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公正性的中介机构。作为检测机构为了适应将来的发展必须作到:

提高检测质量意识。

全面引入导则25国际通用的实验室的管理要求成为大势所趋。我国检测行业最缺乏的是通过质量体系的运作来保证检测公正性和权威性。国内的检测机构要与国际接轨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导则25的各项要求,而导则25的核心就是全面的质量管理。我国检测行业普遍的检测质量意识不高,在内部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不多,但是不能因为目前执行困难而放弃,而是应该一方面努力向国外同行学习实验室管理方面先进的经验,一方面因地制宜的逐步摸索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质量管理模式。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摸索尽快缩短我们与国外同行之间的差距。

树立服务观念,找到自己真正的定位。

我国的检测业由于长期以往将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与检测的服务性对立起来,检测人员也习惯于“检查团”的角色定位,但是随着检测行业与国际接轨,检测市场化的推进,以前做惯了“检查团”角色的检测人员必须改变观念。因为检测将来的定位就是服务,一项特殊的技术服务,既然是服务就必须讲究信用、态度和服务质量,这种服务不是指牺牲检测公正性去迎合某些客户的需要,而是在确保检测公正性的前提下提高检测服务的满意度。只有提供满意服务的检测单位才能在公平的检测市场环境下生存发展。

树立现代企业管理观念。

检测从事业单位属性向企业属性的转变,以及检测机构从以往附属地位向独立法人单位的转变决定了检测机构的定位就是技术服务性企业,因此作为检测机构来讲必须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借鉴和利用一切企业管理的先进手段和方法来帮助检测机构健康发展。比如引进erp来控制和降低检测成本、提高检测工作的效率、利用crm软件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利用“5s”的管理方法来加强检测现场的有序性,借助品牌推广手段来提高检测机构的信誉度等等。一旦检测行业真正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先进经验,检测行业才可能真正的“做强做大”。

树立人才观。

今后的检测单位之间的竞争其实是人才的竞争,而国外同行一旦进入我国首先展开的就是人才争夺战。作为我国的检测行业来讲最缺乏的也是专业的人才,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检测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素质偏低,并且我国大专院校也没有开设专门的专业,检测人才的培养成为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的重点,因此必须一方面提高检测行业从业人员的门槛,一方面建立检测人员内部培训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提前做好人才的储备工作,以迎接今后更严峻的挑战。

小结。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应该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正面临着重大转变前和转变中的探索中,作为整个行业来讲面对的不仅仅是也业内日益激烈的竞争,更应清醒的认识到来自国外同行的竞争。在入世后的转变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更大,但是检测行业应该积极应对,树立起全面质量意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强化服务和人才意识,我国的检测行业才能适应将来的国际竞争,才能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波、《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做好质监机构的调整工作》、《工程质量》、第8期第2-5页.

[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页.

南京方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先进的检测机构必将大量进入国内,对于长期处于保护状态的国内检测单位带来的是前所未有的冲击。因此,本文通过分析该行业的现状,找出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并对行业发展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1.前言。

建筑业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基础产业。特别作为我国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全国上下都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加上建筑业作为拉动经济发展速度的重要力量,因此建筑业正处在大发展阶段。一方面我国的建筑市场正处在十分活跃的阶段,同时也是处在市场竞争极不规范,问题丛生:首先是导致压级压价、回扣、垫资“三把刀”盛行,地方保护、行业保护抬头;二是建筑领域管理体系缺乏科学性,法律性文件和管理性文件不配套,与国外先进模式相对差距较大;三是建筑队伍供需严重失衡,建筑队伍技术含量和人员素质普遍不高[1]。

随着我国加入wto,对于整个建筑业的冲击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建筑事业是入世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涉及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以及与建筑领域相关的各项中介服务。在wto协议中建设事业所属领域属于服务贸易协议的范畴。从服务贸易协议的内涵看,目前我国建设领域在当前国际贸易中基本处在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层次上,而发达国家则已经是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层次上。从总体上讲,差距比较大。我国加入wto,必须按照wto有关协议中关于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原则,在享受一定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开放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

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检测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而不断被人重视。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都是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一种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试验室;一种是科研院校内部的教学科研性质的试验室;一种是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带有政府色彩的监督检测室。三种形式的检测单位一直以来按照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检测工作,并且一直按照附属于母体的部门形式进行运作,还没有形成独立企业运作的理念。但是随着入世的冲击,检测机构根据国际通用要求必须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应该是第三方独立的服务中介机构,由于定位的逐步明确,各类检测单位都开始着手进行转变。在转变的阶段,应该认真从行业发展角度研究如何能够在逐渐规范化、正规化的市场经济中成功转变成适应市场变化、快速成长发展。

行业概述。

2.1行业背景。

2.1.1检测行业现状。

检测行业从形成到今天大约经历了十五年---二十年的历史,十几年时间已经使检测行业规模由小变大,工作类型由单一到综合,检测市场化概念从无到有,从暗到明,如今全国各种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近5000家,其中企业试验室数量大约占40%,监督检测机构占30%,科研院校检测力量占30%。

数量众多的企业试验室属于第一方试验室,即企业为了保证自身产品质量而设立的试验室,由于其自身性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们走向检测市场的步伐,作为企业内部附属机构的地位使其在经济实力、检测能力、规模和技术力量等个环节处于劣势,在检测市场所占市场分额约20%。

各级监督机构设立的检测室由于有了政策上的绝对优势,由于其政府背景,使其克服成立时间短的劣势,通过垄断检测任务的形式很快在规模和检测能力上占据优势,成为目前检测市场中主流检测力量。但是垄断行为的副作用是其长期处在政策保护状态,相比其他机构效率低下,技术水平不高,服务意识差,自身竞争能力差。

科研院校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断加大检测业务投入,使其变成主业发展,并相继将其转型为第三方独立法人检测企业。它们依靠原来国家科研投入的优势,在技术力量、硬件设备和办公场地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由于他们最早走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已经总结了许多经验。

2.12.1.3检测行业特点。

检测行业是政策性较强的行业。

检测机构由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相关管理规定应运而生,检测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受政策导向直接影响。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可和行业资质管理本身就是政府政策调节的手段,检测市场的大小同样也是政府质量管理政策直接决定,因此,检测市场是不完全开放的市场,检测行业是一个政策导向性很强的行业。

检测行业是带有很强的地域性。

由于检测行业是政策性很强的行业,因此各级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都会根据自己地方实际制订有地方特色的管理要求,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资质审查注册制度直接决定了检测机构的服务范围以所在地为主,外地机构打入本地市场受到严格限制。另外工程质量检测本身需要大型的检测设备,并且样品的检测具有明确的实效性,因此从交通、成本、运作方便性考虑,检测工作跨地区开展具有难度,从而决定了各行政区域内市场的独立性。

检测行业目前技术门槛不高。

因为检测行业长期处于政府垄断经营之下,检测市场化程度较差。长期处于保护之下的检测机构往往以附属部门或科室形式运作,没有形成一套独立运作发展的管理模式,特别是与国外先进的检测同行相比,在检测工作管理方面缺少科学的系统的内部管理体系和经验。由于以上原因,通常的检测单位对设备场地等硬件和技术培养等硬件的投入较少,以至于长期停滞在低水平重复发展的态势,因此造成目前虽然政策垄断成分高,但技术门槛低的现状。

检测行业体制单一。

检测行业由于强烈的政府色彩,使其体制往往锁定在国有事业或企业单位,民营资本和外资一直注视着这一领域,但是由于政策所限一直无法进入。因此目前的检测行业体制单一。但是随着国有事业机构改革,使检测机构股份制改造成为可能,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深入,开放建筑市场成为必然,可见目前的格局十分不稳,政策的变化立即打破现有的平衡。

第二章行业困境。

3.1行业面临困难和挑战。

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检测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而不断被人重视。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来自各方面。

3.1.1政策风险。

检测行业是受政策影响程度很高的行业。它的产生和发展都是政策导向的结果。而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政策风险问题。我国的检测类的标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与国际接轨程度不高。我国目前使用的检测标准均为几十年前老标准,这些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差很远,随着我国入世,各种标准都面临更新和接轨问题。在这种标准的演变中,原有的设备、技术力量、运作方法都会进行较大的变动。检测行业必须面对来自以上政策的变动带来的风险。

3.1.2入世的挑战。

从行业形成到发展到今天,检测机构中都是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还没有形成独立运作的管理体系。但是随着入世的冲击,检测机构根据国际通用要求―导则25来管理实验室[2],而对于国内的检测机构来讲导则25的管理要求不仅仅是陌生。

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对于其中的管理思想是完全全新的体系,我国的检测机构在这种管理模式的经验十分缺乏。因此整个行业正面临着行业升级转型的阶段。

3.2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测行业面临的不仅仅是各种风险和挑战,应该认清行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才可能作到有的放矢。

3.2.1目前的检测市场十分混乱,由于部分施工单位对质量意识的认识停留在资料过关的阶段,并且检测单位目前是被动的接受施工单位的委托,因此在检测和被检测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委托被委托同时又是检测和被检测,在经济关系和公正性的看似矛盾的两者,许多检测单位很难把好关。导致检测市场上评价一个检测单位工作质量的标准不是严谨而是能否在必要时的灵活和方便。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培养出依靠信誉品牌立足的检测单位。

3.2.2目前的检测单位大部分面临如何从母体脱离,是否脱离、脱离以后如何生存的困扰。部分已经脱离的单位实质上在名义上的脱离,从行政管理和经济来往上仍然不是独立的。因此,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运作的检测机构如何管理、如何生存发展还没有太多可借鉴的经验。

3.2.3检测单位由于长期处于附属地位,因此在技术、人力、资金的投入不足,因此与其他行业相比或与其他领域的检测机构相比,技术含量不高,并且技术发展速度很慢。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对尽快提高检测单位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要求迫切。

第三章行业对策。

建筑业在我国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全国质量意识提高,检测行业充满发展的潜力和希望。

社会一方面对检测的要求会更迫切。同时会更高要求。因此作为检测行业的出路必须将检测变成产业化,最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公正性的中介机构。作为检测机构为了适应将来的发展必须作到:

提高检测质量意识。

全面引入导则25国际通用的实验室的管理要求成为大势所趋。我国检测行业最缺乏的是通过质量体系的运作来保证检测公正性和权威性。国内的检测机构要与国际接轨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导则25的各项要求,而导则25的核心就是全面的质量管理。我国检测行业普遍的检测质量意识不高,在内部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不多,但是不能因为目前执行困难而放弃,而是应该一方面努力向国外同行学习实验室管理方面先进的经验,一方面因地制宜的逐步摸索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质量管理模式。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摸索尽快缩短我们与国外同行之间的差距。

树立服务观念,找到自己真正的定位。

我国的检测业由于长期以往将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与检测的服务性对立起来,检测人员也习惯于“检查团”的角色定位,但是随着检测行业与国际接轨,检测市场化的推进,以前做惯了“检查团”角色的检测人员必须改变观念。因为检测将来的定位就是服务,一项特殊的技术服务,既然是服务就必须讲究信用、态度和服务质量,这种服务不是指牺牲检测公正性去迎合某些客户的需要,而是在确保检测公正性的前提下提高检测服务的满意度。只有提供满意服务的检测单位才能在公平的检测市场环境下生存发展。

树立现代企业管理观念。

检测从事业单位属性向企业属性的转变,以及检测机构从以往附属地位向独立法人单位的转变决定了检测机构的定位就是技术服务性企业,因此作为检测机构来讲必须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借鉴和利用一切企业管理的先进手段和方法来帮助检测机构健康发展。比如引进erp来控制和降低检测成本、提高检测工作的效率、利用crm软件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利用“5s”的管理方法来加强检测现场的有序性,借助品牌推广手段来提高检测机构的信誉度等等。一旦检测行业真正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先进经验,检测行业才可能真正的“做强做大”。

树立人才观。

今后的检测单位之间的竞争其实是人才的竞争,而国外同行一旦进入我国首先展开的就是人才争夺战。作为我国的检测行业来讲最缺乏的也是专业的人才,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检测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素质偏低,并且我国大专院校也没有开设专门的专业,检测人才的培养成为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的重点,因此必须一方面提高检测行业从业人员的门槛,一方面建立检测人员内部培训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提前做好人才的储备工作,以迎接今后更严峻的挑战。

小结。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应该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正面临着重大转变前和转变中的探索中,作为整个行业来讲面对的不仅仅是也业内日益激烈的竞争,更应清醒的认识到来自国外同行的竞争。在入世后的转变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更大,但是检测行业应该积极应对,树立起全面质量意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强化服务和人才意识,我国的检测行业才能适应将来的国际竞争,才能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波、《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做好质监机构的调整工作》、《工程质量》、2002年第8期第2-5页.

[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1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页.

文档为doc格式。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工作总结精选_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站是自收自支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是在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的基础上,将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划转新组建的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设立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全称系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我站内设办公室、综合科、检测一科、检测二科、检测三科、技术设备科6个副科级职能科室。我站主要职责: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定规程;承担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及建筑材料、工程构(配)件、设备及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任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的仲裁检测和司法鉴定;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供检测报告或数据以及承办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站事业编制55人,现在职干部职工50人,退休人员10人,聘用工8人,合同工28人,计时工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站在市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

工的共同努力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检测站的工作重点,团结协作、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滨海新区检测工作;加强节能检测项目的人员培训,确保节能检测项目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检测系统信息化建设,创建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网;完成大吨位静载设备的采购、静载配重的加工制作,逐步开展大吨位单桩静载试验;继续优化检测项目,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检测的服务水平。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334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2.59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225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9.77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966.60万元,占42.7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4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293.17万元,占57.23%,主要支出项目是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以及对全市的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及建筑材料、工程构(配)件、设备以及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工作。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0.61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1万元。主要包括:(1)无新购置车辆支出。(2)公务车保有量7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0.81万元,平均每辆2.97万元。比2013年减少7.82%。减少原因是我站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万元,比2013年减少70.52%。其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效果显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工作总结精选_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活动管理。

第四条(机构行为要求)。

检测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检测工作质量。检测机构对检测数据、检测结论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检测委托)。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检测项目不得委托两家及两家以上检测机构。第六条(检测费用)。

建设单位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收取检测费用。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建设单位应将检测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检测见证及见证人员要求)。

质量检测的取样、送检及现场检测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监督下见证实施。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试验知识,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认可。

第八条(检测回避制度)。

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第九条(禁止转包)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对于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频次低、需要由其他检测机构进行该项目参数检测业务的,不属于转包。

第十条(检测报告)。

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检测审核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实行见证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员的单位及姓名。第十一条(禁止伪造数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数据。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报告制度)。

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检测争议处理)。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跨省检测)。

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检测档案管理)。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第十六条(信息管理)。

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受理检测业务、采集检测数据、出具检测报告、上传检测信息。

第十七条(人员行为要求)。

检测人员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做到方法正确、操作规范、记录真实、结论准确。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第十八条(检测人员考试)。

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检测人员考试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第十九条(检测机构禁止行为)检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二)转包检测业务;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五)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六)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

(七)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不按规定上报;

(八)不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

(九)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

第三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二十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二十一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二十三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第二十四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二十五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第二十六条(申请资质升级)。

检测机构取得资质满三年,方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交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机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机构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第二十七条(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申请)。

检测机构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检测机构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检测机构分立的,分立后机构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办法的审批程序核定。检测机构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原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办法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符合原资质标准的,可承继改制前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有禁止行为不予许可)。

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重新核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第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第二十九条(资质证书管理)。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当注明检测业务范围,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第三十条(证书延期)。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检测机构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期手续。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等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无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由原审批机关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延期专用章。

第三十一条(资质变更)。

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十三条(监督检查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

(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三)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

(五)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措施)。

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及相关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施工现场或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进行抽查;

(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四)实施检测信息化监控;

(五)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取证)。

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为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该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

第三十六条(日常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规定权限进行处理,并将检测活动责任方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布。

第三十七条(资质动态管理)。

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被撤回资质的检测机构,可以申请资质审批机关按照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改正期间不得承接新的检测业务。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第三十八条(投诉)。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质量检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检测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依据本办法对检测机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于3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对无资质检测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对弄虚作假申请资质的处理)。

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四十一条(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资质的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资质证书,检测机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有禁止行为的处理)。

检测机构有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二)、(三)、(四)、(六)、(七)、(八)、(九)项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改正期间检测机构不得承接新的检测业务;情节严重的,暂扣1年以下资质证书,暂扣期间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检测业务。

第四十三条(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处理)检测机构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暂扣3个月以上、1年以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暂扣期间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检测业务;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资质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对检测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

检测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改正期间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检测工作;情节严重的,收回其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

(一)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二)篡改或伪造数据的;

(三)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实施检测的;

(四)其他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对检测相关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二)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

(三)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

(四)未按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取样、制样和送检试样的;

(五)未按要求实施见证的;

(六)其他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行为。第四十六条(对违反回避制度的处理)。

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检测业务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1年以下资质证书,暂扣期间不得从事检测业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检测机构违反以上条款规定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该工程的技术材料。第四十七条(对责任人员的处理)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责任单位罚款处罚的,对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收回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

第四十八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资质证书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专业工程检测)。

水利工程、铁道工程、公路工程等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项目的质量检测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条(地方可制定实施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2005年9月28日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同时废止。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工作总结精选_

国家道路与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交通部公路工程检测中心)。

国家工业建构筑物质量工程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工业建筑诊断与改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湖南中大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衡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河北道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电缆产业园2、4厂房工程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电缆产业园2、4厂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工程”)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1-2本协议中所称“本项工程”是指甲方以乙方名义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该工程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工业园区内,工程为厂房土建及钢结构,砼框架主体、钢结构屋顶结构。其中,钢结构工程须由_____________________钢结构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其余全部工程由乙方组织施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由乙方全权负责。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甲方可委派项目副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工作。一切人员均应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

2-3在本项工程中,为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工程顺利进行,由建设方拨付的所有款项,均应直接转至项目部指定帐户(银行账户名: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2-4乙方应以现金或支票形式向甲方支付本项工程投标一切有关费用(包括购买资审及招标文件、标书的编制、所需证件的公证费用、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手续等等),以上费用应在资审递交前和开标前支付,开标时由甲方递交建设方。工程中标后,乙方应支付工程履约保函和工程开工动员预付款保函和相关费用,并在本工程开标前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将款项划到甲方银行帐户上。乙方在本项工程施工中所需开工启动运营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

2-5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全部由项目部直接发放。

2-6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_____%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甲方要求收到建设方支付的每笔款项(包括工程预付款和计量款)后,按付款比例将应交管理费扣存。工程竣工后将应上缴甲方的管理费一次付清或按进度比例扣存的管理费按比例付给甲方指定帐户。乙方所管理使用的资金为工程总款的_____%。

第三条甲方职责

3-1甲方负责以乙方名义与建设方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协调与建设方、监理方的工作关系及工程量变更增减等事宜。

3-2甲方应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前期的一切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所必须的资质文件。

3-3甲方必须保证所承揽的工程为合法项目,且甲方负责将与本项工程施工有关的政府法令、批文、文件等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

3-4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3-5甲方应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四条乙方职责

4-1乙方同意甲方作为本单位工程项目部对外承揽工程,并为其出具委托书。

4-2乙方保证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即必须具备建筑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工程资质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拟派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3乙方在本项工程建设期间,支付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本项工程合同中的各项要求,同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工程中的任何项目再次分包。

4-4乙方负责本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且对建设方负责。

4-5乙方负责所承担工程的竣工资料,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并负责所承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4-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并赔偿甲方相关的名誉损失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以乙方名义中标并与乙方签定建设工程合作协议后,如乙方不能完成本项工程内容,不仅要承担建设方索要的赔偿金,还需向甲方支付建设方索要赔偿金的__________%作为补偿。

5-2如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作义务,违约方应当承担应付款_____%的违约金,并继续承担本合同义务。

第六条纠纷解决

6-1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效力问题

7-1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条款若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

7-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之日起失效。

第八条其他条款

8-1甲乙双方在本项工程开工前应先签署本建设工程合作协议书。

8-2本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应信守各自在协议中的承诺,遵守诚信原则。

8-3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业务各自独自经营,自负盈亏,双方互不承担本协议以外的责任和义务。

8-4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诚信长久的原则,给对方提供最大的便利,使工程顺利圆满完成。

8-5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协议签字:

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3、乙方承包范围:__________下料工程。

4、承包方式。

甲方提供合格的材料及施工机具,乙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合格工人。

5、承包单价。

地库钢筋下料_______元/吨,5#主楼钢筋下料_______元/m2。

乙方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及人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负责安排食宿,每月付给乙方工人生活费_______元/人。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成品码放整齐,原材料进场卸车、废料二次接头利用。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

3、乙方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必须为每位工人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不能正常工作,超过5天以上的,甲方付给乙方工人每天_______元/人的生活补助费。

地库砼浇筑完成一周后,甲方付清乙方的人工承包费;主楼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人_______元的生活费,等工程完工后支付到工程款的70%待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两周后,甲方付清乙方剩余30%的工程款。

施工中任意一方违反此合同,必须承担总工程款20%的违约金。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工作总结精选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检测人员培训管理工作,提高检测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简政放权、强化行业管理的精神,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取消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通知》(黔建建通﹝2015﹞439号)等规定,制定本培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检测人员是指在建设工程检测活动中,从事建筑材料、构配件、室内环境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的人员,或审核、签发检测报告的技术人员。包含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人员和具体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经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会员单位同意,一致推选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作为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机构,并接受贵州省住建厅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各市(州)工作部在协会的领导下,配合开展本地区检测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测人员培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考试和统一证书”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六条注册人员(指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可由单位自行培训或参加协会组织培训,再教育培训按注册人员执业规定执行。

第七条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需相近专业)可由本单位自行培训或参加协会组织培训,但应参加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他具体从事检测的人员应经省检测协会培训合格。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16学时。

第八条。

检测人员(含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及以上单位从业。

第九条同一检测人员持协会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不超过3个,职称人员自行培训的专业不超过2个。

第三章培训类别、内容和方式。

第十条检测人员培训专业主要分为: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门窗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除焊接质量无损检验外)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非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培训为建筑材料检测与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检测人员培训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二)相关检测项目专业基础知识;

(三)现行国家、行业、省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四)现行相关检测方法、步骤及仪器设备操作方法。第十二条协会培训应采取脱产集中培训的方式。新取证培训分为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两部分。基本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题目由试题库随机抽取。实际操作考技能考试采取按专业随机抽题的形式。理论与实际操作培训皆合格后,颁发《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职称人员(相近专业)参加协会继续教育,只上理论课程,不考试。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企业对注册人员、职称人员开展自行培训的,应落实培训师资、方式、时间、场地,培训内容不少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并对培训合格人员出具培训合格证明。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图像)应与人事档案一并存档。其中师资至少应选择一名协会师资库内的培训教师。

第四章培训基地的认定。

第十五条协会负责培育及考核认定2~3家培训基地。第十六条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积极推行职业教育制度;

(二)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培训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

(三)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实训设施设备。

3)具有满足培训要求的教学设备。有与培训岗位相对应的教学设备设施,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配套设备、模型。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教学设备。

见证取样:水泥、粉煤灰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建筑钢材(含钢筋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混凝土用骨料物理性能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砖、砌块的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注:物理性能至少3套,力学性能两台试验机。

主体结构:回弹法和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后锚固件拉拔试验;碳纤维片正拉粘结强度试验;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原位轴压法检测砌体强度。

注:至少3套设备,培训检测机构需提供对应试验模型。地基基础:土工试验;锚杆锁定力检测;桩(完整性、承载力、强度)、地基(含复合地基)、基础施工监测。

注:土工试验设备至少两套,力学试验一套,基础至少两套.培训检测机构需提供对应试验模型。

空气检测:土壤中氡浓度检测;空气中氡、甲醛、苯、tvoc、氨的检测;装饰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

注:设备至少2套。

钢结构:无损检测(超声、射线、磁粉);防火和防腐涂层厚度检测;节点、螺栓等连接件力学性能检测;钢结构变形测量、注:设备至少2套。

建筑幕墙:门窗幕墙“四性”检测;现场抽样玻璃的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检测;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检测。

注:设备至少1套。

第十七条由协会组成培训机构考核组,对申请承担培训考核任务的机构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作为协会培训基地。

第十八条为保证培训基地的培训质量,协会每年对培训基地进行考核和评价,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章培训师资库、试题库及考试委员会的建立。

第十九条由协会专家委员会,根据培训内容和项目,建立完善师资库、试题库及考试委员会,为培训、考试提供师资及试题。

第二十条。

培训教师资格:

4)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在本专业内有丰富的检测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

第二十一条培训教材由协会组织协会专家委员会及相关培训教师根据教学需求编制。

第二十二条培训考试大纲由协会统一制定。

协会组织相关人员建立各个专业出题委员会,建立相应的理论题库(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空气检测、钢结构、建筑幕墙等),每次考试协会随机组合试卷,保证试题的更新和保密性。逐步推广计算机随机组合试卷方式。

第二十三条培训考试工作由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委员会受协会的领导,由协会专家库成员和协会自律委员会成员组成。设考试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成员6~8人。其主要职责是:

2)制定检测人员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开展检测人员培训与考试相关课题的研究和技术交流活动。

3)制订并严格执行考试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从事考试工作的组织人员及考评人员,应当坚持原则,不徇私枉法。发现下列情况时,协会应当立即停止违规人员的考核工作。

1)泄露考试内容,严重影响考试公正的;2)徇私舞弊,为报考人员作弊提供方便的;3)玩忽职守,导致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结果失实的;4)其他严重影响考试公正性的活动。

第六章培训前期准备、培训报名。

第二十五条协会统筹安排教学大纲、培训教材,于每月月初,统一在网上发布月培训计划,列入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不会随意取消。

第二十六条需培训的学员按照通知的要求统一在网上申报,不支持现场报名。报到需提供通知所需资料原件予以复查。

第七章培训收费。

第二十七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收费项目手续后,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第二十八条收费严格按核定的标准收费,并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不得自行随意确定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第八章证书管理第二十九条协会负责全省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制作及发放工作。过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证书自行失效。

第三十条需变更《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岗位培训合格证》单位的,应提交本人与原单位解聘证明或劳动合同到期证明以及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三十一条社会监督。

第九章监督管理。

协会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政府监督、群众监督和。

南京方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先进的检测机构必将大量进入国内,对于长期处于保护状态的国内检测单位带来的是前所未有的冲击。因此,本文通过分析该行业的现状,找出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并对行业发展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1.前言。

建筑业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基础产业。特别作为我国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全国上下都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加上建筑业作为拉动经济发展速度的重要力量,因此建筑业正处在大发展阶段。一方面我国的建筑市场正处在十分活跃的阶段,同时也是处在市场竞争极不规范,问题丛生:首先是导致压级压价、回扣、垫资“三把刀”盛行,地方保护、行业保护抬头;二是建筑领域管理体系缺乏科学性,法律性文件和管理性文件不配套,与国外先进模式相对差距较大;三是建筑队伍供需严重失衡,建筑队伍技术含量和人员素质普遍不高[1]。

随着我国加入wto,对于整个建筑业的冲击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建筑事业是入世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涉及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以及与建筑领域相关的各项中介服务。在wto协议中建设事业所属领域属于服务贸易协议的范畴。从服务贸易协议的内涵看,目前我国建设领域在当前国际贸易中基本处在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层次上,而发达国家则已经是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层次上。从总体上讲,差距比较大。我国加入wto,必须按照wto有关协议中关于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原则,在享受一定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开放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

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检测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而不断被人重视。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都是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一种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试验室;一种是科研院校内部的教学科研性质的试验室;一种是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带有政府色彩的监督检测室。三种形式的检测单位一直以来按照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检测工作,并且一直按照附属于母体的部门形式进行运作,还没有形成独立企业运作的理念。但是随着入世的冲击,检测机构根据国际通用要求必须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应该是第三方独立的服务中介机构,由于定位的逐步明确,各类检测单位都开始着手进行转变。在转变的阶段,应该认真从行业发展角度研究如何能够在逐渐规范化、正规化的市场经济中成功转变成适应市场变化、快速成长发展。

行业概述。

2.1行业背景。

2.1.1检测行业现状。

检测行业从形成到今天大约经历了十五年---二十年的历史,十几年时间已经使检测行业规模由小变大,工作类型由单一到综合,检测市场化概念从无到有,从暗到明,如今全国各种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近5000家,其中企业试验室数量大约占40%,监督检测机构占30%,科研院校检测力量占30%。

数量众多的企业试验室属于第一方试验室,即企业为了保证自身产品质量而设立的试验室,由于其自身性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们走向检测市场的步伐,作为企业内部附属机构的地位使其在经济实力、检测能力、规模和技术力量等个环节处于劣势,在检测市场所占市场分额约20%。

各级监督机构设立的检测室由于有了政策上的绝对优势,由于其政府背景,使其克服成立时间短的劣势,通过垄断检测任务的形式很快在规模和检测能力上占据优势,成为目前检测市场中主流检测力量。但是垄断行为的副作用是其长期处在政策保护状态,相比其他机构效率低下,技术水平不高,服务意识差,自身竞争能力差。

科研院校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断加大检测业务投入,使其变成主业发展,并相继将其转型为第三方独立法人检测企业。它们依靠原来国家科研投入的优势,在技术力量、硬件设备和办公场地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由于他们最早走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已经总结了许多经验。

2.12.1.3检测行业特点。

检测行业是政策性较强的行业。

检测机构由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相关管理规定应运而生,检测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受政策导向直接影响。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可和行业资质管理本身就是政府政策调节的手段,检测市场的大小同样也是政府质量管理政策直接决定,因此,检测市场是不完全开放的市场,检测行业是一个政策导向性很强的行业。

检测行业是带有很强的地域性。

由于检测行业是政策性很强的行业,因此各级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都会根据自己地方实际制订有地方特色的管理要求,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资质审查注册制度直接决定了检测机构的服务范围以所在地为主,外地机构打入本地市场受到严格限制。另外工程质量检测本身需要大型的检测设备,并且样品的检测具有明确的实效性,因此从交通、成本、运作方便性考虑,检测工作跨地区开展具有难度,从而决定了各行政区域内市场的独立性。

检测行业目前技术门槛不高。

因为检测行业长期处于政府垄断经营之下,检测市场化程度较差。长期处于保护之下的检测机构往往以附属部门或科室形式运作,没有形成一套独立运作发展的管理模式,特别是与国外先进的检测同行相比,在检测工作管理方面缺少科学的系统的内部管理体系和经验。由于以上原因,通常的检测单位对设备场地等硬件和技术培养等硬件的投入较少,以至于长期停滞在低水平重复发展的态势,因此造成目前虽然政策垄断成分高,但技术门槛低的现状。

检测行业体制单一。

检测行业由于强烈的政府色彩,使其体制往往锁定在国有事业或企业单位,民营资本和外资一直注视着这一领域,但是由于政策所限一直无法进入。因此目前的检测行业体制单一。但是随着国有事业机构改革,使检测机构股份制改造成为可能,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深入,开放建筑市场成为必然,可见目前的格局十分不稳,政策的变化立即打破现有的平衡。

第二章行业困境。

3.1行业面临困难和挑战。

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检测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而不断被人重视。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来自各方面。

3.1.1政策风险。

检测行业是受政策影响程度很高的行业。它的产生和发展都是政策导向的结果。而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政策风险问题。我国的检测类的标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与国际接轨程度不高。我国目前使用的检测标准均为几十年前老标准,这些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差很远,随着我国入世,各种标准都面临更新和接轨问题。在这种标准的演变中,原有的设备、技术力量、运作方法都会进行较大的变动。检测行业必须面对来自以上政策的变动带来的风险。

3.1.2入世的挑战。

从行业形成到发展到今天,检测机构中都是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还没有形成独立运作的管理体系。但是随着入世的冲击,检测机构根据国际通用要求―导则25来管理实验室[2],而对于国内的检测机构来讲导则25的管理要求不仅仅是陌生。

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对于其中的管理思想是完全全新的体系,我国的检测机构在这种管理模式的经验十分缺乏。因此整个行业正面临着行业升级转型的阶段。

3.2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测行业面临的不仅仅是各种风险和挑战,应该认清行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才可能作到有的放矢。

3.2.1目前的检测市场十分混乱,由于部分施工单位对质量意识的认识停留在资料过关的阶段,并且检测单位目前是被动的接受施工单位的委托,因此在检测和被检测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委托被委托同时又是检测和被检测,在经济关系和公正性的看似矛盾的两者,许多检测单位很难把好关。导致检测市场上评价一个检测单位工作质量的标准不是严谨而是能否在必要时的灵活和方便。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培养出依靠信誉品牌立足的检测单位。

3.2.2目前的检测单位大部分面临如何从母体脱离,是否脱离、脱离以后如何生存的困扰。部分已经脱离的单位实质上在名义上的脱离,从行政管理和经济来往上仍然不是独立的。因此,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运作的检测机构如何管理、如何生存发展还没有太多可借鉴的经验。

3.2.3检测单位由于长期处于附属地位,因此在技术、人力、资金的投入不足,因此与其他行业相比或与其他领域的检测机构相比,技术含量不高,并且技术发展速度很慢。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对尽快提高检测单位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要求迫切。

第三章行业对策。

建筑业在我国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全国质量意识提高,检测行业充满发展的潜力和希望。

社会一方面对检测的要求会更迫切。同时会更高要求。因此作为检测行业的出路必须将检测变成产业化,最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公正性的中介机构。作为检测机构为了适应将来的发展必须作到:

提高检测质量意识。

全面引入导则25国际通用的实验室的管理要求成为大势所趋。我国检测行业最缺乏的是通过质量体系的运作来保证检测公正性和权威性。国内的检测机构要与国际接轨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导则25的各项要求,而导则25的核心就是全面的质量管理。我国检测行业普遍的检测质量意识不高,在内部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不多,但是不能因为目前执行困难而放弃,而是应该一方面努力向国外同行学习实验室管理方面先进的经验,一方面因地制宜的逐步摸索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质量管理模式。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摸索尽快缩短我们与国外同行之间的差距。

树立服务观念,找到自己真正的定位。

我国的检测业由于长期以往将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与检测的服务性对立起来,检测人员也习惯于“检查团”的角色定位,但是随着检测行业与国际接轨,检测市场化的推进,以前做惯了“检查团”角色的检测人员必须改变观念。因为检测将来的定位就是服务,一项特殊的技术服务,既然是服务就必须讲究信用、态度和服务质量,这种服务不是指牺牲检测公正性去迎合某些客户的需要,而是在确保检测公正性的前提下提高检测服务的满意度。只有提供满意服务的检测单位才能在公平的检测市场环境下生存发展。

树立现代企业管理观念。

检测从事业单位属性向企业属性的转变,以及检测机构从以往附属地位向独立法人单位的转变决定了检测机构的定位就是技术服务性企业,因此作为检测机构来讲必须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借鉴和利用一切企业管理的先进手段和方法来帮助检测机构健康发展。比如引进erp来控制和降低检测成本、提高检测工作的效率、利用crm软件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利用“5s”的管理方法来加强检测现场的有序性,借助品牌推广手段来提高检测机构的信誉度等等。一旦检测行业真正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先进经验,检测行业才可能真正的“做强做大”。

树立人才观。

今后的检测单位之间的竞争其实是人才的竞争,而国外同行一旦进入我国首先展开的就是人才争夺战。作为我国的检测行业来讲最缺乏的也是专业的人才,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检测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素质偏低,并且我国大专院校也没有开设专门的专业,检测人才的培养成为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的重点,因此必须一方面提高检测行业从业人员的门槛,一方面建立检测人员内部培训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提前做好人才的储备工作,以迎接今后更严峻的挑战。

小结。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应该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正面临着重大转变前和转变中的探索中,作为整个行业来讲面对的不仅仅是也业内日益激烈的竞争,更应清醒的认识到来自国外同行的竞争。在入世后的转变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更大,但是检测行业应该积极应对,树立起全面质量意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强化服务和人才意识,我国的检测行业才能适应将来的国际竞争,才能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波、《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做好质监机构的调整工作》、《工程质量》、2002年第8期第2-5页.

[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1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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