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小产权房购房合同 深圳小产权房转让合同合集(模板5篇)

时间:2023-09-22 13:40:52 作者:MJ笔神 2023年深圳小产权房购房合同 深圳小产权房转让合同合集(模板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深圳小产权房购房合同篇一

法律人的天职是风险防控,天生具有未交易先考虑风险的惯性思维,也由此导致往往人为放大了风险(所以说律师永远做不了商人,而商人明知律师意见属实,也往往不可能完全听律师的),小产权房交易既是如此:

很多法律人其实并不了解深圳小产权房交易的现状,仅凭“小产权房统统违法,违法则风险不可控”的简单思维做出轻率判断,而事实上,深圳几乎占据住房市场50%的小产权房地下交易一直存在,很多人购买,很多人投资,很多人获益,当然也有吃亏了的,总体来说,有风险,但远没有一般法律人口中说得那么可怕。

b.小产权房买卖纠纷现状

小产权房纠纷中的买卖纠纷,并不见得比普通商品房买卖纠纷比例高得多,纠纷核心原因在房价变化,拿2015年深圳业主违约潮来说,即便是合法商品房,因短时间内房价暴涨,业主违约比例超过了50%,房价暴涨暴跌下,违约方违约并不因为房屋是小产权还是大产权而有所不同。

而因为小产权房受政策影响较小,相对于完全属于政策市的普通商品房,其价格上涨是一个缓慢过程,基本不会出现短期暴涨暴跌,故违约概率往往反低于普通商品房。

c.法院裁判观点:违法建筑,合法建筑

对于违法建筑引发的业主违约纠纷,法院往往不予受理,而对于有产证的合法建筑小产权房,法院往往判决合同有效,结果是:卖方借买卖合同无效毁约,法院不予受理,毁约合法建筑买卖,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效力——显然,法院对于小产权房的裁判明显有利于购买一方。

d.征收补偿

原业主反悔情况下,违法建筑类小产权房遇政府征收补偿,补偿权利人如何确定是一个十分务实,又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对此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8行初1223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9995号案均确认了买受人为补偿权利人。

换言之:即便是交易不合法,实践中政府部门也还是以诚实信用原则和契约精神,认可合同效力的。

深圳小产权房购房合同篇二

无论是绿本,还是猪肝红本,只要是政府主管部门颁发,都是物权凭证,房屋都是合法建筑。

b.违法建筑(无本房):历史违建、新增违建

以2009年6月2日为界,之前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之后为新增违法建筑;

历史违建理论上说存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没收、临时使用等处理方式;

新增违建理论上说存在被强制拆除的法律风险。

c.回迁房:指标房

回迁指标房中的小产权房交易, 在与开发商直接签约后,除非中途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或项目烂尾,周期长。

深圳小产权房购房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根据_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该转让之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四)此房地产上存在【共有】【他项权利】【租赁】【其他:】关系。关系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同意该房屋买卖的证明。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为真实;保证拥有上述房地产的合法权利;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上述房地产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商定房地产交易价格为币 元,大写:__________仟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

第四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第五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自该房地产【核准登记】【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房地产交易的税费按照国家及广州市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缴。

第七条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八条因甲方的原因,使得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因乙方的原因,使得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在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房款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条款或者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和本合同正文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之时起生效。

第十三条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共有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签章甲方(卖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买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深圳小产权房购房合同篇四

坪山的案例就涉及了大家最关心的旧改拆迁房的问题。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志芳律师告诉南方楼事,从法理上来说,旧改拆迁的相关赔偿会给到房产的权利登记人,也就是绿本房产证的登记人。

周志芳律师告诉南方楼事,绿本房是指非商品性质的房屋,没有按照市场价格缴纳地价款,所记载的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

虽然目前最高院和深圳法院有认定绿本房的转让合同有效,但合同有效与房屋权属变动在法律上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否则,买受人只能基于合同对出卖人主张债权。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绿本房涉及到旧改拆迁问题,她指出,

所以,开发商必须与登记权利人签署搬迁补偿协议,但由于买受人通常实际占有了房屋,为了顺利的接受物业,开发商通常会要求与登记权利人、实际占有物业的买受人签署三方协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但是回迁物业也只能先登记至登记权利人名下,再通过二手房交易的方式过户至买受人的名下。”

如果绿本房登记权利人与买受人发生纠纷,绿本房登记权利人拒绝履行合同,如果买受人诉请要求出卖人将绿本房过户登记,除非绿本房符合转为红本的条件(例如安居房禁售期已满),否则法院一般会以不具备过户登记的条件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但如果买受人与登记权利人签署的是回迁房期房的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将未来回迁物业过户登记至买受人名下,在回迁物业完成选房及初始登记的情况下,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的诉请法院是可以支持的。

深圳小产权房购房合同篇五

原告彭某为涉案私宅绿本房产证持有人,其上诉称,2008年与被告蔡某签订一份《房地产转让协议书》,将位于深圳坪山一栋楼转让给了被告蔡某。随后,彭某上诉称,自己的房产属于农村私人宅基地,不允许转让,要求转让协议无效。

2016年4月,法院判决该份协议无效。

而后,被告蔡某等人反诉原告彭某,反对转让协议无效,或彭某按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标准对蔡某进行赔偿。。

最后,经法院查明,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中有一条为:如需办理其他与该房地产相关合法手续时,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协议生效后,如国家在土地法政策范围内征收或拆迁该处房地产,无论何种方式征用,所有赔偿款项归乙方(蔡某)所得,办理前述赔偿手续时,如需甲方出面,甲方应无条件协助。

法院查明该房产属于绿本房,;驳回彭某的合同无效诉求,驳回蔡某的经济赔偿诉求。

尽管如此,绿本小产权房的买卖风险还是存在。张茂荣表示,,房屋始终无法登记在买家名下,合同客观上无法全面履行完毕,拆迁时也会遇到障碍,建议还是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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