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热门18篇)

时间:2023-12-02 07:16:16 作者:QJ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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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xx所宗教活动场所和x所宗教院校(青城山道教学院)将于x月xx日立即实施“双暂停一延迟”的要求。:从**开始,所有宗教活动都将暂停开放和暂停。疫情期间,宗教界为抗击疫情捐赠物资,向**x疾控中心捐赠**万元,向**x交警大队和社区一线工作人员捐赠口罩等物资。根据疫情情况和省民宗委、x市民宗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从x月x日起,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按照疫情防控规范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以来,继续组织宗教界坚持中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升旗。x月**日,全省宗教界升旗活动在青城山举行,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和政治意识。进一步建设中国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以上清宫、清真寺为契机,引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活动。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继续大力开展法治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x月**日起,开展了“**x市****年法治进宗教场所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了一期**余人的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培训,下发了法律宣传读本****册,在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设立了法治图书角,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宗教界的法治意识。

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品质提升工程,今年共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对上清宫道众住宿楼、天师洞青龙殿、全真观讲经堂、太清宫排洪沟等进行改造和维修,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形象和接待能力。

巩固我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成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先后于x社区、南桥社区、太平社区开展“大手牵小手、民族大团结、亲子嘉年华”活动、“社造同行感恩有您”暨“文润南桥古道生辉”项目总结答谢会、“粽情粽意端午节,乐享社区迎大运”、“花好月圆庆中秋民族团结迎国庆”“共话民族团结邻里情·共庆孝亲敬老重阳节”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极大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区和谐、社会稳定。

分别在南桥社区、x社区、x东软学院以游戏、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艾禁毒宣传活动共计x场,参加**x余人次,发放宣传单**x余份。

结合今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推荐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社区干部,增设民族特色文化交流基地。****年x月,争取到x市民宗局民族文化建设资金,用于我市**街道南桥社区开展民族文化建设活动。

在x社区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争取x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用于我市**街道x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年x月,集中开展“走基层,访民情”活动走访我市清真食品经营企业**家,收到建议意见x条,均联系协调了相关部门。****年x月,我局对我市清真食品经营者受汛期影响进行慰问。坚持“季巡查”和节假日巡查制度,联系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我市已登记清真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巡查,保证食品安全和规范清真食品。

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今年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指导下,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体,牢固树立“少数民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实施“宣传教育、基础组织、平安创建、基础建设、民生改善、产业发展”六大工程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为推动我乡民族宗教工作稳定好转打下夯实的基础。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乡共有6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共**户**人,居住着景颇、傣、汉、僳僳等民族。下设**个党总支,**个农村党支部,**个机关党支部,**个青年人才党支部,共有**名党员。辖区登记在内的宗教场所**处,以堂带点的活动场所**个。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乡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认识到民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我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4月13日**乡召开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会议,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民族宗教工作兼职干部,同时以村为单位,结合**乡实际,按照“党政齐动手,各尽其责,共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多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乡党委、政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一是利用周一学习例会(2月10日、4月13日、8月20日和11月6日)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分管和从事民族工作干部开展系统的民族政策理论培训;二是充分利用橱窗、街道宣传和村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2月、4月、8月和12月共组织宣传4次,受教育群众700人次。主要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宣传依法治国和建设法制中国的理念,为我乡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营造优良的氛围。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强化宗教事务的管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谨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每月协同各村网格员到宗教场所检查,检查传教知识、消防安全等,一切都是按照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没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二是完善了宗教场所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全乡范围内的宗教场所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全乡登记在内的26处宗教场所,经排查取缔后**乡现剩24处宗教场所(取缔**茅草寨教堂和仗刀景颇教堂),其中:佛教场所5处(银河村汉传佛教1处、相帕村南传佛教3处、**村南传佛教1处),基督教场所19处(璋刀村5个、鲁洛村6个、宝石村4个、**村2个、银河村2个)。**乡信教群众2341人,其中汉传佛教15人,南传佛教409人,基督教1917人。

(一)基层网格难建立。近年来,中央落实县、乡、村三级工作管理网格,建立“一网两单”切实解决基层宗教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但工作责任制仍难以建立,一是乡镇民宗干部没有法律法规赋予权力,无法依法管理;二是村级干部在宗教法律法规方面培训少,没有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存在“三不管”现象。

(二)行政执法难实行。虽然国家出台了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基层宗教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宗教法规还有很多空白点,加之没有具体执法人员,不少宗教问题存在无法可依,特别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取缔和建立,向上级汇报杳无音信,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难以开展。

(三)工作合力难形成。由于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宗教执行需要民宗、统战、公安、国土、综治等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一些问题联合执法解决的事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宗教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乡宗教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解决民族矛盾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消除民族歧视和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为基层宗教网格员培训创造必要的经费,制定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要完善宗教的法律法规,根据宗教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依法性。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不在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的宗教活动,各级部门敢于追究,敢于执法,使宗教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三)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为了宗教活动顺利开展,一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使他们顾大局、懂政策、讲法律;二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宣传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教内规章制度,促进宗教内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减少和避免民族宗教矛盾和纠纷。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而努力。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集合

根据《xx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鼓人常综[]8号)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决定,对我局的工作进行评议。为确保迎接区人大常委会20工作评议的顺利开展,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接受人大评议工作,同时制定本单位迎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董新宇局长任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迎接人大评议工作。现将我局近年来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根据区政府下达的“三定”方案,区民宗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及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事务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依法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调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流交往活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项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办理有关事务,指导、督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民间信仰方面的政策法规,对涉及民间信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协助街镇及时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街镇做好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区域之一,全区共有畲、回、满等少数民族43个,5188人,人数为城区最多;同时我区也是xx市唯一五大教俱全的县(市)区。目前我区宗教活动场所31处,其中佛教15处、道教8处、天主教2处、***5处、伊斯兰教1处。据不完全统计,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达150处。我区于12月7日完成了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换发新版登记证工作,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机关由原先的xx市民宗局变更为区民宗局,我局成为区内所有登记宗教活动场所的主管机关,承担宗教活动场所日常事务的监督管理、服务指导、安全检查等责任,其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较以前大幅度增加,责任加大,任务加重。

近年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紧紧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和全区工作大局,着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是热情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20以来共为25位居民群众更正了民族成份。二是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逢年过节都深入街镇、社区开展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活动,年以来共走访慰问了46户少数民族贫困户,送上慰问金2万多元。三是做好社区民族工作,按照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精神,努力探索民族工作进社区的各种措施、途径和方法。鼓西街道西湖社区作为我区社区民族工作试点社区,成立了全区首家少数民族联谊小组,积极开展民族工作宣传、帮扶等活动。四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是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我局都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投入2万元订做并发放民族团结宣传品份,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五是做好挂钩帮扶罗源霍口畲族乡工作,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挂钩帮扶罗源霍口畲族乡工作,区里及时成立由区长杭东任组长,谢谦华、刘建兴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与罗源霍口畲族乡沟通联系,邀请霍口畲族乡领导到我区商讨帮扶项目,积极筹措落实帮扶资金,去年我区财政拨付了100万元帮助民族乡村改善生活生产条件。

(二)健全网络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我区注重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建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镇)、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把宗教工作网络的作用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和平安中心户长中延伸,确保“主体在区、延伸到街(镇)、落实到社区、规范到点”,切实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到基层。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六五”普法等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条例》等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再宣传再教育;每年举办一期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民宗厅政策法规处领导前来授课;定期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召开座谈会、学习会,以会代训,邀请省民宗厅、市民宗局、专业财会人员等为他们讲解宗教政策、财务规范管理知识等。近年来,我局共举办各类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班10期,培训人数近500多人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1000多份,有力宣传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了民宗干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宗教场所负责人的管理能力。

(三)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自以来,根据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区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创建活动的8条标准和“四本三册二栏一载体”的要求规范运作,坚持“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注重发现并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西禅寺、花巷***堂等场所工作经验,抓典型带全面,“以点带面”推动其他场所的创建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我区的.西禅寺、花巷***堂被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评为“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开元寺释本性方丈被评为“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按照分批达标工作进度,至去年底我局已完成两批22处场所的创建达标工作,力争全区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00%达标。

(四)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认真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先行单位”活动;及时传达省、市、区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每年都与各场所负责人签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定《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组织辖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员及街镇统战干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每年都牵头举办一场大型消防安全演练活动,20**年在开元寺举办灭火器材使用演练,年会同区消防大队在西门天主教堂开展人员安全疏散演练;定期组织街镇统战干部到场所检查,及时督促场所负责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强化场所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我局还针对各教不同节日开展专项检查,如:春节、元宵节、佛诞等节假日,加强对佛、道教场所的安全防火检查,要求不烧大香、明火不进殿等;圣诞节、复活节等时段,加强对天、基场所的检查,要求控制人数、防止踩踏、保持人员疏散通道畅通等;开斋节、古尔邦节时段,加强对伊斯兰教清真寺的安全检查,确保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

(五)抓好“四个专项”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换证工作。按照上级民宗部门统一部署,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换证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扎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换证工作。目前除清真寺外,全区已全部完成31处正式登记宗教活动场所的换证工作,剩余5处道教场所持有市局颁发的临时登记证,因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无法整改到位而取消换证。二是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作为全省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先行试点地区,我局积极配合市局、市级各宗教团体,做好教职人员的资料审核上报工作,目前我区已上报了112名宗教教职人员(不包括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三是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精神,采取调查摸底、动员培训、督促指导、沟通协调等举措,帮助宗教教职人员理解政策、释疑解惑,积极联系、协调市医保中心、区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开通快捷通道,帮助辖区宗教教职人员在较短时间内领到医保卡,截止去年底我区宗教教职人员207人办理了医保、116人办理了社保。四是抓好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对照《**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验收评分表》标准,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制、会计制度、业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做好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各场所均成立了由场所负责人任组长的财务管理小组,配备由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并指定三人管理捐款箱,大部分场所均设立了对公账户(天主教归**教区管理未设立),制定了财务制度,做到依规管理,我区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在**公寓老干部管理处,组织召开市级老领导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督促场所按照老领导的意见进行整改,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同时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宗教工作的上访问题,如:*****堂信徒因教堂拆迁安置延缓情绪激烈多次上访,我局积极介入做好教堂负责人及信众的思想工作,主动协调拆迁建设部门尽快选址重建,妥善解决**教堂安置问题

(七)广泛开展宗教文化交流活动。20**年11月举办城隍文化节,我局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主办、**都城隍庙承办的首届闽台城隍文化节活动,来自省内外、台湾、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的城隍庙83家,共200多人齐聚榕城参加城隍文化节联谊交流、颂典、踩街等活动,20多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都城隍庙组团20多人前往**城隍庙开展绕境活动,5月下旬热情接待台湾省新竹市市长**一行10多人到**都城隍庙参访交流。9月中旬**组织20多人到台湾参访,与台湾10个宫庙开展“田公信俗文化交流研讨”活动。12月下旬****举办首届闽台古榕文化节,闽台两地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等300人参加开幕式,活动期间裴仙宫与台湾知名的树神信仰和吕祖信仰宫庙基隆代天宫结成“两岸古树信俗文化友好宫庙”,将两岸同根的古榕信俗文化作为重点交流内容。

(八)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扎实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去年组织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到xx县大洋镇,开展为失依儿童捐助活动。**裴仙宫、观巷***堂等10处宗教活动场所为24个失依儿童捐款24000元。西禅寺方丈释赵雄亲自组织人员到xx区老年公寓慰问150位老人,送上礼品及慰问金18000元,并向区老年公寓捐款6000元。据统计,去年“慈善周”活动期间,西禅寺、开元寺、裴仙宫、花巷***堂等场所分别以助学、助困、助医、助老等形式捐款30多万元,帮助困难群体度过难关,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和好评。二是充分保障宗教界人士参政议政的政治权利。现我区宗教界人士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2人、省人大代表2人、省政协委员3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2人、区人大代表1人、区政协委员7人。

一是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了解还不够到位,服务和管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基层个别统战干部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认识不到位,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执法队伍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以“宣传政策、展示成果、奉献爱心”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学校活动为抓手,号召社会各界帮扶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推动民族政策落实,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营造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试点社区指导工作,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构筑“区-街道-社区”三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三要加强城市民族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调研。摸清情况,筹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础台账,进一步探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四要继续做好挂钩帮扶霍口民族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慰问帮扶少数民族困难户活动,为少数民族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二)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一要组织人员参加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执法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干部的行政执法能力;二要组织街镇统战委员参加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民宗局举办的乡镇统战委员履职轮训;三要组织一期街镇民宗工作分管领导、统战委员、统战干事参加的民族宗教政策培训,使街镇分管民宗工作的领导和干事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无小事”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熟悉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的水平,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一要贯彻落实中央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专项清理和查处整治。二要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宗教场所”活动和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依法管理,以执法检查形式推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三要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解决场所换证工作遗留问题,继续协调推动解决宗教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四要积极开展以“教风”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宗教思想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四)成立宗教团体协会组织。坚持“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筹备成立xx区佛教协会、xx区道教协会等,同时切实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增强自养能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五)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到宗教场所查看宗教活动开展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二要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可能影响安定稳定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准确掌握情况。加强宗教疏导,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妥善处置各种突发应急事件。三要进一步解决宗教领域热难点问题。继续协助市局抓住地铁建设有利时机解决清真寺、花巷***堂长期没有解决的场所改造问题;主动协调建设、规划、房产、文物等部门做好因城市建设、道路建设或危旧房改造,涉及宗教等场所重建、修缮或拆建补偿等事宜,协助场所办理“两证”问题,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六)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一要持续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发扬宗教界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引导宗教界在服务社会、利益人群方面作出新的贡献。二要组织举办各种宗教民俗文化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榕台宗教和民间信仰文化交流,提升榕台宗教文化交流层次。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

**乡共有6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共**户**人,居住着景颇、傣、汉、僳僳等民族。下设**个党总支,**个农村党支部,**个机关党支部,**个青年人才党支部,共有**名党员。辖区登记在内的宗教场所**处,以堂带点的活动场所**个。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乡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认识到民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我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4月13日**乡召开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会议,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民族宗教工作兼职干部,同时以村为单位,结合**乡实际,按照“党政齐动手,各尽其责,共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多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乡党委、政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一是利用周一学习例会(2月10日、4月13日、8月20日和11月6日)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分管和从事民族工作干部开展系统的民族政策理论培训;二是充分利用橱窗、街道宣传和村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2月、4月、8月和12月共组织宣传4次,受教育群众700人次。主要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宣传依法治国和建设法制中国的理念,为我乡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营造优良的氛围。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强化宗教事务的管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谨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每月协同各村网格员到宗教场所检查,检查传教知识、消防安全等,一切都是按照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没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二是完善了宗教场所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全乡范围内的宗教场所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全乡登记在内的26处宗教场所,经排查取缔后**乡现剩24处宗教场所(取缔**茅草寨教堂和仗刀景颇教堂),其中:佛教场所5处(银河村汉传佛教1处、相帕村南传佛教3处、**村南传佛教1处),基督教场所19处(璋刀村5个、鲁洛村6个、宝石村4个、**村2个、银河村2个)。**乡信教群众2341人,其中汉传佛教15人,南传佛教409人,基督教1917人。

(一)基层网格难建立。近年来,中央落实县、乡、村三级工作管理网格,建立“一网两单”切实解决基层宗教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但工作责任制仍难以建立,一是乡镇民宗干部没有法律法规赋予权力,无法依法管理;二是村级干部在宗教法律法规方面培训少,没有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存在“三不管”现象。

(二)行政执法难实行。虽然国家出台了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基层宗教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宗教法规还有很多空白点,加之没有具体执法人员,不少宗教问题存在无法可依,特别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取缔和建立,向上级汇报杳无音信,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难以开展。

(三)工作合力难形成。由于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宗教执行需要民宗、统战、公安、国土、综治等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一些问题联合执法解决的事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宗教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乡宗教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解决民族矛盾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消除民族歧视和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为基层宗教网格员培训创造必要的经费,制定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要完善宗教的法律法规,根据宗教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依法性。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不在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的宗教活动,各级部门敢于追究,敢于执法,使宗教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三)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为了宗教活动顺利开展,一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使他们顾大局、懂政策、讲法律;二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宣传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教内规章制度,促进宗教内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减少和避免民族宗教矛盾和纠纷。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而努力。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集合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能让我有机会向大家报告我们团队在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首先,我们团队重点开展了以下四项民族宗教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政府宗教政策。本着“关爱宗教,注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原则,我们推动政府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多元文化,弘扬宗教文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加强民族宗教教育,确保宗教社会稳定。

二是发挥民族宗教在社会主义文明创建中的作用。我们要求各民族和宗教,以实现国家进步和民族幸福为出发点,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服从党的领导,努力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文明,牢牢把握宗教和国家的利益,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文明创造浓郁的民族宗教文化氛围。

三是深入培育新时代的民族团结精神。我们举办系列新时代民族团结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尊重宗教信仰,促进民族团结的宗教教育宣传,激发各民族和宗教共同奋斗的热情,提高各族人民的国民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彰显新时代的民族团结精神。

四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我们不断深入调研,收集宗教和民族的发展现状和需求,分析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以便在工作中有更好的实施。

上述是我们团队在民族宗教方面的汇报,最后,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您们的大力支持和指导,让我们更好地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

谢谢!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集合

如下:

**乡位于**县境内东部**东南**岭和**沟之间高山峡谷带,距**县城90公里,幅员109.4平方公里,海拔550—3269米,是全县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乡镇之一。全乡现有**3个行政村,18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3081人,有**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643人,占总人口比例20.87%,其中彝族人口633人,全乡辖区内无宗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场所。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乡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平时的具体工作,落实上级相关决策部署;明确了党委副书记赵曦为统战工作分管领导,陈艳为经办人员;建立健全了乡、村统战网络体系,明确各村支部书记兼任村统战联络员;完善了全乡宗教工作信息机制,了解掌握好信教群众动向和社会面相关舆情信息;坚持每月、每季度定期研判本乡宗教领域动态情况,查找和解决相关问题,截至目前我乡无任何群众存在非法传教行为,没有任何外来人员或组织在我乡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新增非法宗教场所。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通过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宗教事务领域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和自觉行动。向各村组干部下发《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合法信教和非法传教的区别、一般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是临时活动地点)的管理、小型宗教活动的管理等,并要求各村组干部关注我乡宗教领域动态,尽到村委会协助乡政府落实宗教事务管理的第一线职责;向部分信教群众讲明邪教的危害和合法信教传教的重要性,要求信教群众如有组织小规模宗教活动必须上报村委会和乡政府审批,不得擅自随意举办。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情况。

我乡主要从人员、场所、活动、舆情四个方面着手,通过加强与各村委会的联系,了解掌握信教群众动向和日常活动情况、活动场所管理情况、相关的舆情信息包括宗教内容的网络传播情况(含微信、微博、视频等)等,今年以来,对各村信教群众动向开展了摸底调查,并向各村组干部了解掌握了信教群众主要活动情况,暂时没有发现有任何突出问题或违规违法行为,全乡宗教领域信教群众活动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不存在任何突出问题。

(四)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按照《**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20**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扎实有序开展**乡和古路村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对照雅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考核测评标准,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培养树立典型评选“最美家庭”、“绿色清洁家庭”,申报、推荐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科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改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事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完善各项制度,掌握辖区内少数民族人口基本情况,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认识不够到位,我乡贫困落后的面貌依然没有彻底的改变,民族文化传承程度不够等。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努力改善基础设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加大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全乡干部群众进行定期不定期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培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与了解。

3、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尊重各民族的语言差异、风俗习惯差异和宗教信仰差异,鼓励和提倡各民族保持自身文化特质,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集合

县政府办: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细则的通知》文件处理笺工作安排,现将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分值45分,自评45分)。

1.加强涉及市场主题的信息公开。(10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有关政策措施、行业帮扶政策文件公开。

分值10分,自评10分。

2.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通过“景东统战”公众号,及时公开2022年县工商联针对创业者“贷免扶补”工作开展情况。

链接:https:///s/trwak6mwlwzogzo67_xzma。

分值6分,自评6分。

3.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6分,自评6分。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6分,自评6分。

5.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6分,自评6分。

6.全面完成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6分,自评6分。

7.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10分,自评10分。

二、政策解读回应(分值13分,自评13分)。

8.政策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材料。(6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6分,自评6分。

9.多元化形式政策解读。(5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5分,自评5分。

10.转发政策措施解读产品。(2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2分,自评2分。

三、平台建设(分值33分,自评33分)。

11.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考核。(15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需发布政府网站政务信息上报工作,运维好“景东统战”政务新媒体。

分值15分,自评15分。

12.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1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政务新媒体“景东统战”公众号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分值1分,自评1分。

13.“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相关。(10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委接到“12345”相关优速诉求。

分值10分,自评10分。

14.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4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4分,自评4分。

15.加大政策资讯窗口建设力度。(3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在政务服务大厅二楼15号窗口设置服务窗口,接受政策资讯。

分值3分,自评3分。

四、组织保障(分值9分,自评9分)。

16—19.工作汇报、业务培训、报送信息。(共4项,9分)。

说明: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此项信息公开。

分值9分,自评9分。

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不涉及20—22三个加、扣分项目。

综上:景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考核分值:100分;自评分:100分。

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10月2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利用一整天时间,召开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对表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由表及里查摆推进双语教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我区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和症结所在,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工作作风等方面反思反省班子和个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思考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思路举措。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论述、指示精神,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对照查摆开展民族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不足,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学习得怎么样,领会和把握得怎么样,特别是对关于党的民族工作重大创新性论述是否真正领会透、把握准方面。一是理论武装还不够实。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党的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还不够扎实深入,集中学得多、自主学得少,了解面上多、掌握要义少,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穿衣戴帽的现象,没有完全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进入思想、对接实践、指导工作还有明显差距。二是全局站位还不够高。对于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决策部署,没有站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有时只是单纯当成业务工作来开展,系统思考筹划不够、前瞻思考不够、创新落实不够。三是贯彻力度还不够大。在落实自治区党委相关重要指示要求上,还缺乏责任感、紧迫感,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存在表态多、推动少,部署多跟踪少的倾向,对民族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思想重视不够、协力解决不够,存在不少短板弱项。

(二)对照党中央关于推进双语教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怎样认识的,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推进落实得怎么样,工作存在哪些差距方面。自己虽然能够充分认识到推进双语教学改革、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是一项使民族地区群众享受更加公平、更加优质教育的务实之策,也是一项提高民族人才素质、促进民族地区团结发展的长远之策,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敏感性还不够。对于党中央推进双语教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虽然能够从全局高度来认识,但对于国际上、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杂音”、“噪音”,还存在看得不远、想得不深、悟得不透的现象,没有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严重危害性,缺乏旗帜鲜明地主动抵制、坚决斗争的自觉意识。二是深入一线调研解难不够。围绕推进双语教学改革,自己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不够,现代办公解决难题不够,对于当前较为突出的“双语”教师短缺、部分教师素质不高,个别偏远乡村“双语”师资力量不足的矛盾,虽然也意识到了、也想了一些办法,但缺少长远有效的措施招法,尤其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解决的力度还不够。

在可能遇到矛盾和阻力时是否仍然坚定不移向前推进方面。自己能够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遵守、严格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集中精力抓好包保任务,帮助民族群众脱贫致富,身体力行维护好民族团结大局。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主动维护的意识仍有欠缺。有时觉得民族团结方面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乐观懈怠心理,抓分管工作落实过程中,对民族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到全面融入、系统融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还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二是带头宣传的作用仍有欠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还缺乏足够的警惕意识,对抢占思想宣传阵地还缺乏危机忧患,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抓得还不到位,没有把新兴媒体这个主阵地开发利用好,在维护党的形象权威、宣传党的政策主张等方面,还存在思考研究还不深、方法手段不活的问题。

(四)对照是否认识到自治区民族工作中存在一些偏差和不足,分管领域工作是否存在强化民族的差异性,忽视和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的情况,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有哪些,是否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整改方面。能够重视抓好分管业务部门的教育、党建工作,特别是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教育,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强化常态灌输,但在工作实践中,还存在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理论宣讲多、实践载体少,方法手段不活,一些重大问题存在讲得不深、讲得不透的现象,个别干部职工关于民族问题的一些模糊认识,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处理民族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方面,个别时候在工作安排上还存在区别对待、厚此薄彼的倾向,容易造成相互间的误解和隔阂。

(五)对照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工作作风、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等方面。我始终把抓好民族工作作为最大政绩,但对照高标准高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能力素养还有欠缺。对于如何把分管工作与民族工作融合起来,把党的民族政策贯彻在工作实践中,还没有真正内化为思想意识、形成为能力素养,存在工作吃力、落实乏力的问题。二是推进落实还有欠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民族因素的工作,有时重视不够,推进落实不够,特别是遇到障碍和阻力时,存在等靠思想、推托心理,不能大胆担责、大胆突破。三是服务作风还有欠缺。人民至上思想树得还不够牢固,还存在民族服务群众不经常,为民族群众解决困难不够的问题。

(一)内化转化不够。虽然能够始终把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摆在重要位置,但对其内涵要义、思想精髓、实践要求,研究不深、把握不准、理解不透,没有真正对接实践,形成指导工作的思路办法。

(二)政治站位不高。对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有时站得还不高、看得还不远,片面存在关系不大的思想、唯业务的思维、差不多就行的想法,致使一些工作措施不够精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落实效果不够理想。

(三)宗旨意识不强。没有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初心,深入基层一线主动倾听民情民意时间少,不善于发现和处理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在保障民族切身利益、破解民生难题等方面花的心思不够多、成效不够大。

(四)责任落实不好。对抓好分管领域民族工作的责任盯得不够紧,有时存在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跟踪督导不够经常、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导致有的单位、个别党员干部推进民族工作力度不大。

通过自我剖析,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也增强了我改进不足、提高修养的动力,今后工作中,将具体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持带头学习,锤炼过硬党性。一是强化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御各种落后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二是强化实践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十九大精神学懂、吃透,把决策部署与基层工作结合起来,创新举措、埋头苦干,自觉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三是完善机关学习制度。在机关单位内创新学习方法,把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结合起来,列入长期学习内容,积极主动抓好学习,带头学好党课。

(二)严肃政治纪律,确保忠于职守。一是带头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二是个人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提高水、电、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防止资源浪费。三是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和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把不同意见摆到桌面上谈,背后不说牢骚怪话,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威信。

(三)坚守政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一是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提高担当意识,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抓好服务职能。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围绕2020年重点工作,发挥服务职能,直面挑戓,敢于担当,有序做好接下来的各项工作。以上个人发言不足之处深知还有很多,表述及理念不当之处,也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市所有xx处宗教活动场所、x所宗教院校(青城山道教学院)立即执行“双暂停,一延迟”的要求,于x月xx日xx:xx起全部暂停开放、暂停宗教活动。疫情期间,组织宗教界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为xxx市疾控中心捐款xx万元,为xxx市交警大队以及社区一线工作人员捐赠口罩等物资若干。根据疫情形势和省民宗委、x市民宗局统一安排部署,x月x日起,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以来,继续组织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坚持升国旗活动。x月xx日,在青城山举办了全省宗教界升国旗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政治意识。进一步做好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建设,以上清宫、清真寺创建全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为契机,引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活动。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继续大力开展法治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x月xx日起,开展了“xxx市xxxx年法治进宗教场所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了一期xx余人的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培训,下发了法律宣传读本xxxx册,在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设立了法治图书角,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宗教界的法治意识。

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品质提升工程,今年共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对上清宫道众住宿楼、天师洞青龙殿、全真观讲经堂、太清宫排洪沟等进行改造和维修,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形象和接待能力。

巩固我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成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先后于x社区、南桥社区、太平社区开展“大手牵小手、民族大团结、亲子嘉年华”活动、“社造同行感恩有您”暨“文润南桥古道生辉”项目总结答谢会、“粽情粽意端午节,乐享社区迎大运”、“花好月圆庆中秋民族团结迎国庆”“共话民族团结邻里情·共庆孝亲敬老重阳节”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极大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区和谐、社会稳定。

分别在南桥社区、x社区、x东软学院以游戏、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艾禁毒宣传活动共计x场,参加xxx余人次,发放宣传单xxx余份。

结合今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推荐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社区干部,增设民族特色文化交流基地。xxxx年x月,争取到x市民宗局民族文化建设资金,用于我市xx街道南桥社区开展民族文化建设活动。

在x社区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争取x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用于我市xx街道x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xxxx年x月,集中开展“走基层,访民情”活动走访我市清真食品经营企业xx家,收到建议意见x条,均联系协调了相关部门。xxxx年x月,我局对我市清真食品经营者受汛期影响进行慰问。坚持“季巡查”和节假日巡查制度,联系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我市已登记清真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巡查,保证食品安全和规范清真食品。

**乡共有6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共**户**人,居住着景颇、傣、汉、僳僳等民族。下设**个党总支,**个农村党支部,**个机关党支部,**个青年人才党支部,共有**名党员。辖区登记在内的宗教场所**处,以堂带点的活动场所**个。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乡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认识到民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我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4月13日**乡召开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会议,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民族宗教工作兼职干部,同时以村为单位,结合**乡实际,按照“党政齐动手,各尽其责,共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多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乡党委、政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一是利用周一学习例会(2月10日、4月13日、8月20日和11月6日)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分管和从事民族工作干部开展系统的民族政策理论培训;二是充分利用橱窗、街道宣传和村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2月、4月、8月和12月共组织宣传4次,受教育群众700人次。主要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宣传依法治国和建设法制中国的理念,为我乡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营造优良的氛围。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强化宗教事务的管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谨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每月协同各村网格员到宗教场所检查,检查传教知识、消防安全等,一切都是按照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没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二是完善了宗教场所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全乡范围内的宗教场所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全乡登记在内的26处宗教场所,经排查取缔后**乡现剩24处宗教场所(取缔**茅草寨教堂和仗刀景颇教堂),其中:佛教场所5处(银河村汉传佛教1处、相帕村南传佛教3处、**村南传佛教1处),基督教场所19处(璋刀村5个、鲁洛村6个、宝石村4个、**村2个、银河村2个)。**乡信教群众2341人,其中汉传佛教15人,南传佛教409人,基督教1917人。

(一)基层网格难建立。近年来,中央落实县、乡、村三级工作管理网格,建立“一网两单”切实解决基层宗教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但工作责任制仍难以建立,一是乡镇民宗干部没有法律法规赋予权力,无法依法管理;二是村级干部在宗教法律法规方面培训少,没有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存在“三不管”现象。

(二)行政执法难实行。虽然国家出台了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基层宗教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宗教法规还有很多空白点,加之没有具体执法人员,不少宗教问题存在无法可依,特别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取缔和建立,向上级汇报杳无音信,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难以开展。

(三)工作合力难形成。由于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宗教执行需要民宗、统战、公安、国土、综治等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一些问题联合执法解决的事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宗教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乡宗教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解决民族矛盾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消除民族歧视和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为基层宗教网格员培训创造必要的经费,制定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要完善宗教的法律法规,根据宗教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依法性。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不在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的宗教活动,各级部门敢于追究,敢于执法,使宗教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三)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为了宗教活动顺利开展,一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使他们顾大局、懂政策、讲法律;二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宣传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教内规章制度,促进宗教内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减少和避免民族宗教矛盾和纠纷。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而努力。

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新区教育发展筑牢思想保障。

充分利用校会,级部会、班会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让教师和学生知晓“教师和学生为什么不能信教?”、“如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要求全校师生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带头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要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不在校园内开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积极参与文明校园文化建设,引领文明文化,抵制歪风邪气,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接到通知后,校长xxx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相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方案,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级部、班主任为成员的自查(排查)小组,对我校教师、学生有无参加宗教活动等现象进行排查。经过明察暗访、询问认真、细致的排查,发现我校师生无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我校要求教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我校宣扬宗教。要求老师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

学校保持良好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学生爱祖国、爱人民,树立科学人生观。

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会认真学习和领会宣讲报告的精神实质,并把成果转化到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教育活动中去,转化到今后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坚强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推进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

镇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年初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何平同志为组长,镇长张雄飞同志为副组长,其余镇党委委员、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清溪镇民族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由镇党委副书记刘冬梅同志兼任镇统战委员,各村支部书记兼任各村统战委员,负责收集辖区内少数民族同胞信息,调查了解登记是否有港、澳、台、侨胞亲属在辖区内居住,是否有民革、民盟等党派人员在辖区内居住。并及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补充领导机构人员。

广泛组织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院坝会等10余次,向辖区内的少数民族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注重教育引导,坚决制止和打击一切非法宗教活动,主动做好“两乱”整治工作,对全镇乱建庙宇情况进行坚决制止,教育引导庙会活动的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教育宗教人士和少数民族同胞要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崇尚科学。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做好反邪教宣传工作。

镇党委政府力争在少数民族同胞中发展党员和培养后备干部,使少数民族同胞能参与到全镇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作用。主动关心关爱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帮助他们自力更生发展产业。组织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同胞积极参与花椒、甜樱桃等经果林管护技术培训5次、40人次,提升他们致富奔康的技能和水平,促进了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并将民族宗教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民族宗教会议,为切实加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及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中层干部及各村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溪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参与宗教活动。依法规范和加强有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其建立活动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狠抓宗教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宗教领域的团结安定;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现象,坚决杜绝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镇8所民间小庙全部关闭至今,清溪文庙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于今年6月初重新开放。

我镇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切实尊重和保护各族同胞的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民族团结稳定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民族宗教政策,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我镇切实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解决民族矛盾为切入点,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落脚点,不断传承和发扬民族宗教文化,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全镇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在县委统战部的正确领导下,一如既往做好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维护好全镇社会稳定,发展壮大产业经济,落实好国家各项惠民惠农政策,为清溪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新区教育发展筑牢思想保障。

一、深入了解政策。

充分利用校会,级部会、班会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让教师和学生知晓“教师和学生为什么不能信教?”、“如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要求全校师生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带头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要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不在校园内开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积极参与文明校园文化建设,引领文明文化,抵制歪风邪气,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开展自查、排查活动。

接到通知后,校长xxx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相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方案,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级部、班主任为成员的自查(排查)小组,对我校教师、学生有无参加宗教活动等现象进行排查。经过明察暗访、询问认真、细致的排查,发现我校师生无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三、提高了认识。

我校要求教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我校宣扬宗教。要求老师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

学校保持良好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学生爱祖国、爱人民,树立科学人生观。

四、总结经验,做得更好。

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会认真学习和会宣讲报告的精神实质,并把成果转化到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教育活动中去,转化到今后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坚强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推进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上半年,我镇继续深入贯彻市民族宗教会议精神,以创建“文化大镇、经济重镇、旅游名镇”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实现各民族团结互助,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探索“网格化”模式,提供定期安全消防检查、纠纷调解等服务,以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健康有序发展。

其主要做法是:按照“分级、分类、分工”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在全区划分了18个宗教网格,把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纳入网格。划分宗教网格主要根据行政区划、服务能力和工作职责的不同进行,分为镇、办事处、村(居)“三级服务网格”:永庆寺由镇提供服务;民间信仰场所由村(居)提供服务;其它场所由村(居)指定专人分区块提供服务,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隶属关系。在科学划分网格的基础上,绘制了“宗教网格分布图”,全部落实和确定了宗教工作服务部门和人员。通过一个个小“格子”组成大“平面图”,实现了服务区间、服务对象、服务环节的全覆盖。

二是积极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从去年开始,我们积极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镇党委要求各单位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及时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在工作、生活、家庭中的各种矛盾,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确保辖区内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团结。各行政村、居委会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订了月度例会制度,并及时贯彻落实市级各项精神,从而使上下联动,全镇广泛形成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局面。

三是认真开展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民族大团结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各民族的团结意识,我们在全镇各中小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确保每个学校有《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等杂志、学刊,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的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和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思想不断深入人心。

为了活跃少数民族人员的业余文体生活,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我镇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一是在全镇“全民健身活动”中,积极组织少数民族家庭参加市镇两级举办的象棋、乒乓、拔河等各类文体活动,使他们有一个展现才艺的机会,享受各种应有的.社会权利。

二是组织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使全镇少数民族居民不管住在哪一个行政村都能在家门口欣赏到精彩的文艺节目,欣赏到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大片,这一活动深受欢迎。

三是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向全镇居民广泛宣传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服务的知识,其中也包括镇少数民族及统战对象,通过发放文明礼仪宣传手册、问卷调查、组织观看文明交通图片展,参观文明服务窗口等活动,使他们都感受到凤凰日新月异的变化,感受到人文素质提升工程的实际效果。

今年以来,我镇结合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少数民族及宗教政策的宣传,做好了全镇稳定工作。

一是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举办宗教人士座谈会,参观永庆寺佛文化广场和文昌阁,让他们切身感受爱国爱教、依法传教等方面的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富裕家园的氛围。

二是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针对本镇宗教文化比较深厚的情况,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指导力度,扎实开展私搭乱建小庙、私设烧香点等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上半年组织专项整治2次,取缔非法小庙1处。

今年以来,我镇加大对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力度。

一是对少数民族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同时要求各行政村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人员流入流出记录。目前,我镇现有常住少数民族人员39人,新增1人,暂住人数156人,困难少数民族家庭6户、低保户一户。

二是广泛开展了在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贫困学生中的“扶贫济困活动”,确保每一名少数民族的贫困学生都能完成学业。镇领导干部还与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帮助他们转变观念、找市场、找行当,使他们早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1、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一是开设一期村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讲座,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民族宗教知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二是以会代训,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三是征订并发送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资料,如《今日民族》、《统一战线基本常识100题》、《民族宗教基本常识》等;四是在部分村或企业开办民族知识园地专栏,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搞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

2、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的精神生活,提高少数民族参加相关活动的频率,加强与少数民族人民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开展各种送温暖活动,关爱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与工作,增进民族团结。

3、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团结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宣传党的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利用政协民宗三胞界小组活动之机,加强与宗教界上层人士的联系与交流,对宗教界人士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工作生活上关心帮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宗教界广大信教群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进一步改善合法宗教场所的活动环境。及时掌握全镇小庙发展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小庙搭建活动,加强宗教场所的规章制度与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加强少数民族的登记工作,关心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构建民族宗教团结安定的良好局面。

5、继续深化创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民族事务管理职能,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扎实、有效、全面开展,实现辖区内民族和睦相处,共同繁荣,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宗教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对民族的凝聚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民族宗教。

希望可以帮到您。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

购销合同。

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几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xx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xx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xx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xx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xx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xx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风波,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xx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文革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一、基本情况。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委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市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全市辖区内共有少数民族33个,3564人,主要包括回族、满族、苗族、壮族、朝鲜族等。其中回族最多1587人,其次是满族人,其他少数民族大部分人口极少,有的只有一人,而且居住分散。

阳泉市管辖的城区、郊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县区,全市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7处,包括平定冠山资福寺、石门口长国寺、东浮山寿圣寺、西锁簧西来寺,郊区辛兴圣泉寺、燕龛甘泉寺,盂县东杜永清寺、藏山莲花寺、白建福寺9处佛教活动场所;平定南关街福音堂、水磨湾安息日会临时活动点,郊区义井基督教堂,盂县南娄郭村基督教,矿区复临安息日4处基督教活动场所;郊区河底天主教,城区北岭坡天主教堂2处活动场所和城区沙江小市清真寺1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全市信教群众49743人,其中佛教42056人,天主教1918人,基督教3404人,伊斯兰教2365人。阳泉市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

二、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2月份,市、县两级统战部、宗教局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市开展的保持。

先进性教育。

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5月25日、26日,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党校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党政干部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大型企业党委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副书记、副县区长,统战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和重点村(社区)主任共180余人,市委副书记刘高官,副市长刘兆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宗教事务局刘志敏副局长到会指导并做了专题报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进行了授课。这次培训组织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行政执法的内容进行了授课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各县区组织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月1日,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普遍举行了在广场、街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并将《宗教事务条例》在《阳泉日报》、《郊区报》、《城区报》、《矿区报》等报纸上进行了全文登载,郊区副区长张秀亲还就《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在郊区电视台做了电视讲话,郊区区委、区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对学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并在会上与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签定了责任书。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印发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资料和《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分发给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市顺利贯彻实施。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市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五薄、三册、一帐”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各县区都成立了由县区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县区长和县区委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联、团委、旅游局、文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妇联、民政、财政、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同时,在乡镇配备了专职统战员,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使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每年的“圣诞节”,教徒聚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数多,不仅有教徒,还有前来活动的群众,每个活动场所至少有千余人,有的活动场所超过三千余人。二范围广,既有本市范围的,还有周边寿阳、昔阳的。三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为此,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市(县区)长带头抓,分管书记、分管市(县区)长亲自抓,统战、宗教具体抓,公安、交警、卫生监督协助抓,重点乡镇(街道)配合抓,教务管理小组自身抓,各级齐抓共管,活动之前对活动规模及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沟通联系,及时总结。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同时,还注重做好“两节”期间的慰问工作,对民族困难户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xx年,郊区依法解决了义井基督教多年来教产遗留问题,在义井鸿龙湾小区内无偿划拨3.5亩土地,由义井基督教自己出资修建一座教堂,能容纳三千多人,使信教群众有了一个正常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6月,郊区区委、政府分别带领统战、宗教有关人员多次深入西南舁村,通过走访、查阅大量的历史资料,积极稳妥地解决了郊区西南舁村部分天主教群众因教产而发生的上访事件,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20xx年,平定县旧城改造中,原基督教教堂被确定为拆迁范围,针对基督教教产和基督教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县委统战部提出了拆迁安置的具体方案,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此事进行面对面的协商研究。之后,通过多次选址、规划、协商论证,与信教群众谈心、沟通,最终取得共识,建起新的教堂,得到了广大教徒的好评。

近几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紧紧把握“三条原则”和“六个结合”。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对宗教实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内容是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而不是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六个结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相结合,三是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相结合,四是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相结合,五是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相结合。

在处理宗教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20xx年11月,平定县乱流村出现了大量的外来基督教安息日会信徒非法聚会和非法办学灌输少年儿童宗教信仰活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得知情况后,市宗教局和平定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对非法聚会信徒进行了党的宗教法律法规讲解,严肃取缔了这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0xx年8月18日,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组织城区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经过一晚上的艰苦工作,妥善制止了近百名信徒到河北保定清苑东阁圣母堂朝圣事件的发生。同时,还确保了在罗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产生之前,天主教堂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加强对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抵御渗透能力的同时,取缔了郊区河底镇中佐村寿宁寺非法留住12名藏传喇嘛僧,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藏僧传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在天主教、基督教组织的平安夜晚会上,50%的节目是由中、小学生表演的。

6、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

7、执法主体建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人员、办公设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经费紧张。

8、宗教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法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乱设活动点。有的县区已批准登记、暂缓登记的活动点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活动的要求,致使信教群众自发乱设活动点。

10、宗教组织内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动混乱现象。

六、民族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成为衡量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民族宗教工作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随着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多和各种矛盾的冲突,必然会出现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党政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努力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众歧视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不尊重的问题;有些乡村领导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极端化的问题,要么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么不闻不问,事不关己;个别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请藏传游僧讲经说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以及跨地区传教并由地下势力操纵改选的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问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

规章制度。

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市所有**处宗教活动场所、x所宗教院校(青城山道教学院)立即执行“双暂停,一延迟”的要求,于x月**日**:**起全部暂停开放、暂停宗教活动。疫情期间,组织宗教界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为**x市疾控中心捐款**万元,为**x市交警大队以及社区一线工作人员捐赠口罩等物资若干。根据疫情形势和省民宗委、x市民宗局统一安排部署,x月x日起,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以来,继续组织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坚持升国旗活动。x月**日,在青城山举办了全省宗教界升国旗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政治意识。进一步做好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建设,以上清宫、清真寺创建全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为契机,引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活动。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继续大力开展法治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x月**日起,开展了“**x市****年法治进宗教场所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了一期**余人的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培训,下发了法律宣传读本****册,在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设立了法治图书角,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宗教界的法治意识。

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品质提升工程,今年共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对上清宫道众住宿楼、天师洞青龙殿、全真观讲经堂、太清宫排洪沟等进行改造和维修,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形象和接待能力。

巩固我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成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先后于x社区、南桥社区、太平社区开展“大手牵小手、民族大团结、亲子嘉年华”活动、“社造同行感恩有您”暨“文润南桥古道生辉”项目总结答谢会、“粽情粽意端午节,乐享社区迎大运”、“花好月圆庆中秋民族团结迎国庆”“共话民族团结邻里情·共庆孝亲敬老重阳节”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极大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区和谐、社会稳定。

分别在南桥社区、x社区、x东软学院以游戏、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艾禁毒宣传活动共计x场,参加**x余人次,发放宣传单**x余份。

结合今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推荐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社区干部,增设民族特色文化交流基地。****年x月,争取到x市民宗局民族文化建设资金,用于我市**街道南桥社区开展民族文化建设活动。

在x社区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争取x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用于我市**街道x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年x月,集中开展“走基层,访民情”活动走访我市清真食品经营企业**家,收到建议意见x条,均联系协调了相关部门。****年x月,我局对我市清真食品经营者受汛期影响进行慰问。坚持“季巡查”和节假日巡查制度,联系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我市已登记清真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巡查,保证食品安全和规范清真食品。

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2020年度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统战工作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乡2020年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唐军为组长,乡长彭昆、乡党委副书记魏超为副组长、其它副职为成员的统战和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将统战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xx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乡的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及时完成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对今年统战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我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乡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共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全面的理解,不断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现阶段全乡统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我乡结合侨法宣传月、涉台政策法规宣传周和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12.4宪法日、绿美xx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大力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进行了宣传。

2020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绿色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思路和“仙茶之乡、绿色xx“的发展定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力量和宗教人士力量,通过各方的共同奋斗,2020年全乡茶叶面积已达13000亩,高山竹笋36000亩,山葵500亩、中药材种植500余亩、猕猴桃450亩,冷水鱼基地2个;全乡人均收入超14000元。

乡党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排查和掌握了本乡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情况,并建立了信息台账。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人员、安全、活动的管理,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年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次,并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做好全乡的宗教信徒积极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全年未出现信徒非法上访等现象。

2020年,乡党委、政府继续抓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做好各民主党派和各群众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宗教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适应,树立和谐统战意识,强化教育引导,把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思路上来,持续发挥统战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xx乡的发展出谋划策。严格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各类宗教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宗教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和谐、各类宗教活动规范有序。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昨日,我市在柳叶湖畔召开统战、对台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对台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2017年统一战线各领域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徐正宪,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陈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华指出,过去的一年,市委统战工作会议高规格召开,市县两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先后成立,大统战工作格局逐步完善,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全面彰显。她要求,全市广大统战干部要牢牢坚持和发扬有为有位、求实求新、善作善成、守纪守规的优良作风,不断开创党的统一战线事业新局面。

徐正宪强调,统战工作是党的'重要政治工作,事关战略全局,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他指出,新常德新创业事关发展长远,全市统一战线要以“凝心聚力十三五”为抓手,进一步发挥统一战线经济发展“加速器”、深化改革“助推器”、社会安定“稳压器”的作用,踩好节拍点,唱好合奏曲。他要求,各级党委(组)、统战各部门、广大统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升统战工作科学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表彰了2016年度全市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第三批市级“同心园区”、“同心项目”、“同心社区”、“同心乡村”授牌。会上,武陵区委、市委宣传部、桃源县委统战部作典型发言。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委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市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全市辖区内共有少数民族33个,3564人,主要包括回族、满族、苗族、壮族、朝鲜族等。其中回族最多1587人,其次是满族人,其他少数民族大部分人口极少,有的只有一人,而且居住分散。

阳泉市管辖的城区、郊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县区,全市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7处,包括平定冠山资福寺、石门口长国寺、东浮山寿圣寺、西锁簧西来寺,郊区辛兴圣泉寺、燕龛甘泉寺,盂县东杜永清寺、藏山莲花寺、白建福寺9处佛教活动场所;平定南关街福音堂、水磨湾安息日会临时活动点,郊区义井基督教堂,盂县南娄郭村基督教,矿区复临安息日4处基督教活动场所;郊区河底天主教,城区北岭坡天主教堂2处活动场所和城区沙江小市清真寺1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全市信教群众49743人,其中佛教42056人,天主教1918人,基督教3404人,伊斯兰教2365人。阳泉市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

二、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2月份,市、县两级统战部、宗教局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市开展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5月25日、26日,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党校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党政干部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大型企业党委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副书记、副县区长,统战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和重点村(社区)主任共180余人,市委副书记刘高官,副市长刘兆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宗教事务局刘志敏副局长到会指导并做了专题报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进行了授课。这次培训组织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行政执法的内容进行了授课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各县区组织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月1日,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普遍举行了在广场、街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并将《宗教事务条例》在《阳泉日报》、《郊区报》、《城区报》、《矿区报》等报纸上进行了全文登载,郊区副区长张秀亲还就《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在郊区电视台做了电视讲话,郊区区委、区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对学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并在会上与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签定了责任书。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印发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资料和《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分发给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市顺利贯彻实施。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市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五薄、三册、一帐”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各县区都成立了由县区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县区长和县区委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联、团委、旅游局、文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妇联、民政、财政、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同时,在乡镇配备了专职统战员,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使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每年的“圣诞节”,教徒聚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数多,不仅有教徒,还有前来活动的群众,每个活动场所至少有千余人,有的活动场所超过三千余人。二范围广,既有本市范围的,还有周边寿阳、昔阳的。三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为此,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市(县区)长带头抓,分管书记、分管市(县区)长亲自抓,统战、宗教具体抓,公安、交警、卫生监督协助抓,重点乡镇(街道)配合抓,教务管理小组自身抓,各级齐抓共管,活动之前对活动规模及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沟通联系,及时总结。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同时,还注重做好“两节”期间的慰问工作,对民族困难户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xx年,郊区依法解决了义井基督教多年来教产遗留问题,在义井鸿龙湾小区内无偿划拨3.5亩土地,由义井基督教自己出资修建一座教堂,能容纳三千多人,使信教群众有了一个正常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6月,郊区区委、政府分别带领统战、宗教有关人员多次深入西南舁村,通过走访、查阅大量的历史资料,积极稳妥地解决了郊区西南舁村部分天主教群众因教产而发生的上访事件,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20xx年,平定县旧城改造中,原基督教教堂被确定为拆迁范围,针对基督教教产和基督教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县委统战部提出了拆迁安置的具体方案,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此事进行面对面的协商研究。之后,通过多次选址、规划、协商论证,与信教群众谈心、沟通,最终取得共识,建起新的教堂,得到了广大教徒的好评。

近几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紧紧把握“三条原则”和“六个结合”。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对宗教实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内容是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而不是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六个结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相结合,三是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相结合,四是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相结合,五是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相结合。

在处理宗教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20xx年11月,平定县乱流村出现了大量的外来基督教安息日会信徒非法聚会和非法办学灌输少年儿童宗教信仰活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得知情况后,市宗教局和平定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对非法聚会信徒进行了党的宗教法律法规讲解,严肃取缔了这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0xx年8月18日,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组织城区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经过一晚上的艰苦工作,妥善制止了近百名信徒到河北保定清苑东阁圣母堂朝圣事件的发生。同时,还确保了在罗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产生之前,天主教堂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加强对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抵御渗透能力的同时,取缔了郊区河底镇中佐村寿宁寺非法留住12名藏传喇嘛僧,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藏僧传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在天主教、基督教组织的平安夜晚会上,50%的节目是由中、小学生表演的。

6、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

7、执法主体建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人员、办公设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经费紧张。

8、宗教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法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乱设活动点。有的县区已批准登记、暂缓登记的活动点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活动的要求,致使信教群众自发乱设活动点。

10、宗教组织内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动混乱现象。

六、民族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成为衡量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民族宗教工作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随着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多和各种矛盾的冲突,必然会出现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党政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努力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众歧视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不尊重的问题;有些乡村领导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极端化的问题,要么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么不闻不问,事不关己;个别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请藏传游僧讲经说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以及跨地区传教并由地下势力操纵改选的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问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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