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住建所工作总结 乡镇住房安全工作计划(通用5篇)

时间:2023-09-05 18:57:15 作者:XY字客 2023年乡镇住建所工作总结 乡镇住房安全工作计划(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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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住建所工作总结 乡镇住房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根据^v^、^v^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宣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v^^v^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总体目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导则,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中旬前)

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各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既有房屋的安全状况。要与已开展的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衔接,确保区域全覆盖、排查无遗漏。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本地农村房屋安全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2.重点排查。统筹村组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按照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规范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如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并同步核查是否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等。镇各相关办局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对于排查中发现未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在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的前提下,依法补办相关证照。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各有关办局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各村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作为重点开展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否则不得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拒不实施整治的产权人(使用人),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村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镇各有关办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改变用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系统和行业监管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场所(重点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工业建筑等)的使用安全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办理营业或开业手续的前置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为业务指导,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密切配合,各村具体负责落实现场查勘和手机app上传。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村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村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村组做好排查整治,强化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

(二)细化部门分工。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根据职责,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应当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根据排查结果,分别牵头做好整治工作;推动建立本行业农村房屋定期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制度。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负责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堡派出所组织开展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公共娱乐场所备案,以及从业人员、经营情况等治安管理工作;宣堡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做好新建、改造农房的规划审批工作;镇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提供利用农村自建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名单,查处农村地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制定相关意见;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农村经营场所开业或营业手续的前置条件;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经济发展局负责指导农村工业厂房安全管理、农村用作商贸服务业经营的房屋安全管理,督促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和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学校、幼儿园及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法律咨询等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镇负责聘请1家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排查整治技术支撑单位。排查费用由镇统筹安排。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政府将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将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村要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本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计划报送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手机app中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的安全排查录入工作。自20xx年12月15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乡镇住建所工作总结 乡镇住房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任务。

1.煤矿

检查内容:申请复产复工煤矿是否符合条件;煤矿瓦斯、水害、顶板、机电、运输提升等主要灾害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六大系统”建设情况;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煤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计划任务:

全县现有煤矿20家。其中,高瓦斯矿井1家。

生产矿井(或技改复工矿井):计划每月至少检查1次(不含陪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高瓦斯矿井计划每月检查2次(含陪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停产矿井:计划每周巡查2次(至少有1次夜间抽查)。

2.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检查内容:井工开采矿山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生产安全管理情况;企业证照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等情况;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爆破作业、排土场、安全出口、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边坡等隐患检查和防治情况;尾矿库日常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等。

计划任务: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共计105家。其中:露天矿山43家、井工矿山26家、尾矿库36家。

重点企业(井工矿山和尾矿库):计划每季度检查1次。

一般企业:计划每半年检查1次。

3.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剧毒化学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情况;加油站防火距离、安全检修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情况。

计划任务: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33家,农药、油漆经营业户80家,^v^2家、春节临时经营单位90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加油站:计划每半年检查1次。

农药、油漆经营业户:计划每年检查1次。

乡镇住建所工作总结 乡镇住房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x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_、_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各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健全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重点排查工作要求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要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全面排查工作要求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重点整治。各村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作用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方案。各村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4、建立台账。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明确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县新溪口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奕彬,副组长:曹玉臻、潘军、卢春华,成员:黄小丰、胡国华、凌智生、吴卫东、陈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潘威、高源、徐志泉。领导组深入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工作。各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村部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规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整治和农村建房审批,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有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_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_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体育场所安全管理;文物部门负责指导文物古建筑安全管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乡领导组要加强对村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除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要组织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联合实地督导,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乡党委政府。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乡镇住建所工作总结 乡镇住房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20xx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对我县保障*安居工程建设的投资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开工建设新项目,超前做好明年的项目储备,力争在20xx年底实现主要以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结合中心村建设,兼并发放差别化租赁补贴,基本解决我县现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工作目标

(一)多渠道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1、20xx年在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重点在望远工业园区,数量216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标准达到: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供电、供水、供热、有线电视等设备并能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2、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协调望远工业园区“望远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自主建设150套公共租赁住房,要求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室内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其主要解决园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实行租金收益、产权共有机制。

(二)认真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严格考评制度,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后差别化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三)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年底累计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户537户。

(四)及时向自治区建设厅住房保障处报送我县住房保障月、季、年度报表工作。

三、保障方式

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加快建设步伐,尽最大力度提前安置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拆迁家庭的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差别化租赁补贴为辅。

四、主要措施

(一)继续做好差别化租赁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做好20xx年度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后差别化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二)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重点是“杨和新村三期、四期”、“杨和康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898户住房建设,望远工业园区“陆坊小镇”294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确保望远工业园区内“望远中小企业创业基地”15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加大杨和新村三、四期、杨和康城20xx年度在建保障*住房建设力度,确保20xx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我县住房现状、近期住房建设及房地产市场发展及中心村建设状况,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四)积极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的同时,重点做好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及自治区投资补助租金。依法使用*投资补助专项资金,确保保障*安居工程建设进度。

(五)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住房保障档案整理工作,建立保障对象基本信息电子档案。按时完成制度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并严格做到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审核工作程序,确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基础信息库,做到一户一档,实现动态管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规范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

(三)强化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复核工作,健全退出机制。严肃纪律,确保各项政策正常实施。及时将*、自治区财政拨付的公共租赁住房差别化补贴专项资金发放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用于租赁住房。加快保障*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扩大保障*住房房源。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乡镇住建所工作总结 乡镇住房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通过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出租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显著规范;三是涉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四是涉出租房屋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五是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形成。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6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7月至8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综治办主任任副组长,派出所领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分局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社区*为成员的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派出所:强化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对治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严格落实治安、消防隐患整改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分局:负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综治办:负责牵头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共同做好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

城管科:对街面存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予以整治,积极配合对群租房依法予以查处。协调物业部门配合做好此次行动的宣传、出租房屋基础信息摸排。

安监办:负责指导、协助做好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

司法所:负责指导出租房屋管理的相关法律宣传解释,指导、监督做好涉出租房屋的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监察室:负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各社区: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配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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