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合同 采购地板合同(模板7篇)

时间:2023-09-23 17:51:51 作者:念青松 木地板合同 采购地板合同(模板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木地板合同篇一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1、工程名称:xxxxxxxxxx

2、工程地址:xxxxxxxxxx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并出具加盖公章的确认函通知供方,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超出五天的,供方将按本合同数量为依据进行生产。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xxxx为收货人,联系电话:xx。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天内购方支付总货款的%(即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天内,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的%,以此类推;

3、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xx个月内,即不迟于年月日前付至总货款的xx%;

4、余总货款%作为质保金,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xxxx个月内,即不迟于xx年月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

2、质保期内发生的非本合同产品的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担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一、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做之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xx份,购方与供方各执xx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20xx年月日

电话:

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木地板合同篇二

乙方(供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前城御澜湾110楼楼梯间平台、楼梯踏步砖、踢脚板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数量、单价、供货时间。

1、本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

2、产品名称:仿古地板砖。

3、规格、型号:整砖______、踢脚线________、踏步踢踏面砖长____、踏面宽____、踢面高按图纸________不等。

4、计量单位:以块为单位计算单价(其中踏步一个踢面和一个踏面按一套计算)。

5、单价:________地板砖12元/块,________踢脚板____元/块,三角板____元/块,________(________)踏步踢踏面砖13元/套(如用整块砖加工17元/套)。注:以上价格含加工费及踏步砖拉槽费。

6、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分期分批供货,以甲方现场指定负责人签单为依据。每期供货甲乙双方都须计算准确数量并准确核对后方可发货,因二次供货有色差。

7、供货时间:以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甲方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备货,以免耽误工期。如乙方不能及时供货每延迟一天罚款___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规范标准gb/t410020,结合甲、乙双方封存的样品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作为验收标准,确保产品为优等品。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到货。货到施工现场,甲方指派专人验收并存放至甲方指定的一楼专用仓库。

四、运输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到货地点为池州前城御澜湾项目工地甲方指定仓库。卸货、运输等一切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工地由甲方负责验收,质量按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验收质量达不到要求,无条件退货,其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货到工地验收合格一周内付至该批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至95%,余款5%为质保金在一年后无质量异议时一次性付清(无息)。付款前乙方出具等额发票。

七、违约责任:乙方需确保供货的质量,对有色差、尺寸偏差、翘折、破损、超标等缺陷的砖无条件退换。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

1、乙方须开具正规供货商业统一发票。

2、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备货,否则耽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须在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木地板合同篇三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销售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当地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地面砖采购、供应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采购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二、 合同范围

2.1合同内容:

2.2合同标的物:(表中数量仅供参考,结算时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注:1、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2、乙方保证合同签订后 日内第一批货发到工地现场。

3、单价:材料费、生产费、加工费、(切割、倒角、磨边、抛光等工序)、包装 费、运杂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及复试费、损耗(包括成活前的一切损耗)、保险、 税金、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内容,该单价为固定单价, 在供货过程中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单价。

2.3产品质量标准:

2.3.1 完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及封存的样品验收标准。

2.3.2 产品等级:优等品

2.3.3 产品产地:

2.3.4 交货地点:

2.3.5 按照相关规范产品的规格、颜色允许偏差率在3%范围内。

2.3.6 对数量、规格、颜色、品牌、产地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

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补足或换货或退货;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4.货到现场一周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提供资料

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文字资料:材料进场的同时必须提供针对本工程的各种材料的合格证、材料进场检测报告、材料进场复试报告、材料放射性检测报告等满足甲方竣工资料所必须的文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付款方式执行,如有违约,甲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安全

8.1乙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执行甲方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工作范围内人员的人身安全。

8.2乙方进出场车辆必须谨慎驾驶,应充分考虑现场场地狭小因素。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全部责任。

8.3乙方车辆进出甲方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和安全保卫要求,如不服从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8.4乙方车辆出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或其他单位的物资材料,如有发生,按照原价值的1.5倍处罚。

第八条.合同解除

2、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

3、双方如要求全部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4、合同执行期一切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失效日为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价款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木地板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如下:

第一条:产品规格型号 甲方供给乙方产品为强化复合地板,规格:_____,每箱片_____平,工程总面积约平(不含损耗),损耗 平,共计约_____平。

第二条:产品价格 本强化复合木地板价格_____元/平,此价格包括(包含运费、地板、地垫、平口压条、踢脚线),不包含(安装、上楼费用、其它辅料费用)。

第三条:产品标准 甲方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总金额50%预付定金(_____元);货到工地,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总金额50%(_____元)。

第六条:产品运输 1、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到交付地点。 2、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货到现场。

(二)、乙方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货款或影响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 1、 乙方变更所需产品的品种、质量、颜色、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供货。 2、 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 对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木地板合同篇五

购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牟东方金座1#、2#、3#、4#、5# 楼”室内公共部分墙、地砖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中牟东方金座住宅小区1#、2#、3#、4#、5#楼

1.2、交货地点:中牟东方金座工地

1.3、材料品牌、生产厂家、型号及颜色:地砖品牌为 欧莱克(普拉提系列) ;生产厂家为广东省佛山欧莱克陶瓷有限公司;型号:8v28252、8l35365规格:800×800mm;颜色:米黄 、红色;颜色应按甲方要求生产,乙方应在厂家生产前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面砖颜色应与留存在甲方的样砖一致。

1.4、工程范围:面砖供货范围为1#、2#、3#、4#、5#楼室内公共部分墙、地砖。

1.5、工程量:型号:米黄800×800 mm,数量: 约4660 m2,红色800×800 mm,数量: 约200m2;米黄需要加工量:约2900m2;结算工程量以实际用量为准。

2、供货

2.1、供货方式:乙方负责将地砖加工、供货到现场并负责卸货,甲方、监理单位共同验货、接货。

2.2、供货时间:乙方须按照甲方书面要求确定的工期组织供货,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提前把供货通知书交给乙方。

2.3、如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延期供货,由乙方出具有效证明后供货时间相应顺延。

2.4、该合同的工程量包含施工损耗,如果由于施工单位使用过程中超出合理损耗及其他原因,造成材料缺失乙方要负责供应同质量、同规格、同颜色的地砖,超出部分的费用按本合同单价计算。

3、验收

3.1、验收标准:按合同、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双方封存样品验收。

3.2、验收单位:货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共同验收。

4、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价款:型号8v28252税前单价 34元/片,加工费每米1元以倒边长度计算(人民币),:型号8l35365税前单价 45元/片,该颜色砖免加工费(人民币),该单价包括材料费、加工费及到现场后卸车费用,合同总价:单价乘以供货总量,结算依据:以双方签署的结算单为结算依据(交货前的所有损耗由乙方承担)。

4.2、付款方式: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即支付该批订单的30%预付款,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一次性扣除,货到现场后每到1000m2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结算95%的货款。

5、保修及维修

5.1、产品质保金 5 %,质保金不计利息。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当日,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对材料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验收。甲方代表有权委派公司其他管理人员代理行使部分权利。

6.1.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向乙方提供加工尺寸。

6.2、乙方责任

6.2.1、指派 为乙方供货代表,有权代表乙方负责执行合同履行。

6.2.2、提供所有材料的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有地砖施单位配合乙方向监理报验。

6.2.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地砖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及质检部门要求;并保证施工完成后通过相关单位的验收和检测等。

6.2.4、乙方承担材料的复试费用。

7、违约责任

7.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发出的订货通知中要求的时间进行供货,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 20xx元/天承担违约金;逾期天数累计超过三日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仍然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合同约定应付而未付金额的滞纳金,滞纳金按支付当日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7.3、如甲方及监理发现乙方所提供材料品牌或质量不符合合同及相关验收标准要求,乙方有责任进行更换,同时应按合同总价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合同总价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4、若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拒绝接收材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交货地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自动失效。

1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木地板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胶南市六汪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

2、工程地点: 胶南市六汪镇驻地

3、承包范围:走廊、门厅、卫生间、饮水间及踢脚线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费及运输费、包验收合格。

5、施工依据:以设计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内容为准。

二、 单价及结算依据:

工程结算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计算,踢脚线按照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1、走廊、门厅地砖及踢脚线: 单价14.00元/平方米。

2、卫生间、饮水间地砖、墙砖: 单价16.00元/平方米。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完成两层验收合格后付至所完成工程量的90%,剩余10%待主工程验收交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工期要求:在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20天完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

3、保修要求: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及时进行回修,若出现不及时情况,甲方将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处罚措施: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人罚款50元。

2. 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3.严禁聚众闹事出现上述行为,无论有何理由,每次均罚乙方5000元,工程结算时扣除。

4.对于出现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问题(含路途交通事故等),治安事件等由乙方全责负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加倍赔偿。

六、注意事项:

1.乙方按工程的需求领用的工具、仪器、设备等材料,要严格使用,禁止损坏和丢失。如果发生损坏和丢失,按其经济价值的3倍罚款。

2.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班前会、班后会,以便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事提前向甲方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但不得因延误工期和延期工程交付。此项工作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止。

4.在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须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容器、剩余材料,保持建筑物、施工现场及临近范围的清洁和整齐。

5.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合同结算款后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木地板合同篇七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4.货到现场一周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提供资料

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文字资料:材料进场的同时必须提供针对本工程的各种材料的合格证、材料进场检测报告、材料进场复试报告、材料放射性检测报告等满足甲方竣工资料所必须的文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付款方式执行,如有违约,甲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安全

8.1乙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执行甲方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工作范围内人员的人身安全。

8.2乙方进出场车辆必须谨慎驾驶,应充分考虑现场场地狭小因素。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全部责任。

8.3乙方车辆进出甲方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和安全保卫要求,如不服从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8.4乙方车辆出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或其他单位的物资材料,如有发生,按照原价值的1.5倍处罚。

第八条.合同解除

2、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

3、双方如要求全部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4、合同执行期一切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失效日为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价款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元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 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数量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1、定金_____元;2、预付款_____元。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结算方式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此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乙方偿讨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注:木地板属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预更换)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木地板属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甲方对所售地板实行安装的,保修期为一年,安装费另行协商。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___________承担逾期交款违约金。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装的,甲方负责终身维修,维修费用另行协商。乙方擅自改变安装程序造成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如因生产资料(material)、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 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 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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