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查询管理工作自查报告(专业19篇)

时间:2023-12-22 00:00:03 作者:梦幻泡

自查报告是一种对自己工作学习的检阅和总结,通过查找问题和不足,可以提高自身的工作学习水平。接下来是一些自查报告范例,希望对大家编写自己的自查报告有所启发。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xx〕15号),我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教职成(20xx)58号)要求,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加强实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好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自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1、严格遵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安排一年级在校生或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不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安排女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无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的行为,不存在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工作,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

2、顶岗实习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为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学生必须参加实习;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共同落实实习岗位,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并依据实习计划,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前培训,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考核标准等,使学生了解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条例和文化,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做好必要的实习准备;学校指定各班主任为我校学生实习指导和管理人员,协助实习单位全程指导、共同做好班级全体参加实习的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

3、由于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共同落实实习岗位,安排学生专业实习,所以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也不超过同类岗位职工总数的20%。

4. 能够切实维护实习各方的权益,强化实习管理工作。20xx年前,学生参加校企供需见面会后,校园专题招聘会,被参会企业录用的学生,我校学生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双方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须遵守的劳动安全及法律责任等;并签订《安全协议书》,自20xx年起,参加实习的所有学生如果按程序安排顶岗实习,都必须由学校、实习单位及学生三方共同签订实习协议,一式三份,当事方各执一份。实习协议经我校法律顾问把关审核,涵盖三方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及法律责任等,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定了实习期间学生合理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并按协议,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切实维护实习学生的经济利益。实习协议符合规定,可切实维护实习各方的利益,无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

5.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履行安全职责。我校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了《福建省宁德财经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福建宁德财经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协议书》和《福建宁德财经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并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安全职责。

6、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为学生安全顺利地开展实习工作提供保障。

7、强化实习全过程的协调与管理,确保实习有序进行。根据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制订实习计划,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校长担任副主任,下设由招生就业科科长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学生科、教务科,安全科等职能科室参与,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的有关事项,指定各班主任为我校学生具体工作责任人,协助实习单位全程指导、共同做好实习期间学生的业务指导、日常巡视等实习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实习全过程的协调、检查、考核评价等有关事项,确保实习全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8、当然,在学生项岗实习工作中,我校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我校是一所以财会专业为主要专业的文科类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单位较分散,难于批量顶岗实习,企业对财会人员要求较高,专业对口率较低;其次,由于我校教师资源较为紧张,尤其是具有企业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的实习指导教师更为缺乏,在下企业指导学生实习工作中,时间较少,人员安排也不足,与企业的沟通还不够及时充分,管理还有待加强;另外,实习为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材料包括学生实习日志、工作记录、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反映实习情况的材料,以及实习评定等考核性资料,其立卷、归档工作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校将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推进工学结合,确保实习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征信查询自查报告

一、自查时间:2011年12月31日。

二、自查人员:xxxxxxxxxx。

三、自查情况:

(一)授权管理自查情况。

(二)登记管理自查情况。

1.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

2.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及时登记,避免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自查情况。

1.我行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

2.无未经授权,私查他人信用报告的情况;3.无查询授权范围之外的信用报告的情况;4.是定期更改查询员密码。

主查人签字:

协查人签字:支行盖章: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

关于个人征信系统工作。

紫云县联社:

二、我社个人征信系统专职人员有两人,其中a角为杨斌,b角为何津锦;

三、我社不存在多人共用一个用户的情况;

五、关于柜面录入。

3、在录入客户名称与证件号码时,没有录入其他字符;

七、自使用个人征信系统以来,我社并未收到客户的异议申请,也未收到人民银行协查函;

八、我社自使用征信系统以来,并未发生将个人信用信息告诉任何第三方的情况,也未发生违规向客户提供信用信息或违规提供查询获得的客户信用报告。

以上是我社对开展征信工作以来的自查情况。虽然做好此项工作我社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我社将逐步规范和完善此项工作,以降低我社信贷风险,并为其他信用报告使用者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

特此报告。

宗地信用社。

2010年11月6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正确使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改进个人征信系统服务质量,现对本人在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以来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一、本人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严格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

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

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社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社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

五、对其查询的个人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个人征信系统。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

主管授权制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自查人:周涛。

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正阳信用社。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县政府:

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网站以“公开政务、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服务百姓”为宗旨,按照“规范统一、高度集中、突出重点、信息共享”的原则,及时公布交通动态、行政许可事项,县域交通新闻。加强对网站的管理,保证安全、有效、可靠运行,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促进机关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成为我县交通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

我局成立网站管理股室,指派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网站建设工作,网站管理系统的应用和管理,栏目设置、页面制作、信息采集和发布;协调相关股室门对有关栏目信息进行处理;对网站信息内容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上级领导。

按照“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的原则,我局积极实行政务公开,增强交通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的进程。

为了加快政务信息公开的步伐,我局制定了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凡是能公开的政务信息、政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公开,让广大百姓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各有特色”的原则,定期通报各股室信息发布量,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同时,对信息发布实行分类管理,严格网上信息审批,对一般性信息的发布由各股室负责人负责审核把关,重要信息的发布由上级分管领导审批。对涉及保密事项的问题,必须经保密委员会确认未涉密后,才能上网发布,涉及人事、财务等内容的发布,严格按有关人事、财务制度办理,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我局在网站建设和管理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一些栏目设置不尽合理,部分栏目内容少、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慢,网站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等。我们将会更加努力,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网站的应用水平,强化舆论宣传,信息发布、网上咨询、服务。树立交通良好形象。

xx县交通运输局

二0xx年七月三日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我们城关镇北街小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树立综合治理长远观念,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稳定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在主抓学校安全工作的张全伟主任带领下,组织人员对全校所有涉及师生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了彻底的再查,并对查出得每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改,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6、针对上下操拥挤现象,我们在校园地面上增涂了做操区域标志,并根据人员多的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了每天参加课间操的班级,确保课间操活动安全。

8、针对学校紧邻建设路交通繁华路段,提请上级部门在这里设置交通安全稽查岗或固定交警岗,以确保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推进《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确保《条例》在新村聚居点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地,乡党委政府对新村聚居点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条例》颁布后,乡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乡干部进行了学习,同时组织xx关村两委干部及新村聚居点自管委成员对《条例》全文学习,确保下一下落实小区管理有依可循,有规可依。xx乡xx关村两委并于6月5日组织新村聚居点内的32户农户进行《条例》内容的传达学习,让每一个农户都知晓聚居点管委会有哪些职责,农户自身有哪些义务,确保在下一步具体实施《条例》的过程中,让小区管理有序推进,使小区环境优美,小区居民幸福。

1.新村聚居点自主管理委员会组成情况和履职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xx关村新村聚居点自管委在村两委的领导开展小区管理工作,自管委成员均由小区农户推选产生,共有人员3名,其中管委会主任由支部副书记兼任,成员2名,管理会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小区内的环境、公共设施和场地等的管护。存在的主要问题:管理服务上有待提高,缺乏创新意识;小区农户的自觉性和主人翁意识还需增强。

2.新村聚居点管理经费筹措基本情况。经费来源主要是农户筹资和村委会运维资金两个方面,每年每户农户交纳100元的管理费,不足部分由村委会运维资金中列支。

3.聚居点内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情况。及时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安全有效使用,满足群众的需求。

4.新村聚居点内居民管理公约制定情况。自管委牵头制定了《小区管理制度》,对涉及的房屋、公共设施维护运行、环境卫生以及小区居民遵守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在小区落实门前五包,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强化了住户的文明意识,促进了良好氛围的形成。

5.聚居点内自主管理员委员会刻有印章,由管委会主任具体管理。

6.自新村聚居点建后,乡政府一直将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职责,加强对新村聚居点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及对新村聚居点管理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

7.新村聚居点内的每栋房屋都有一个名称,方便管理。

8.新村聚居点内的每个路口都设有路标,相关点位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沿河设置了安全护栏,同时还在相应区域内设置了停车位。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1.我校本学期在校学生1300人,其中女生574人,含四所分校, 38个教学班,班均人数34人,符合安徽省规范办学学生班额要求,学籍管理自查报告。我校地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外来农民工子女上学人数全是最多,本学期外来农民工子女598人。按照省市区学籍管理的文件要求,学校为外来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使暂住本学区的农民工子女入学率达到100%。学校xx~xx学年度学生毕业班人数233人,毕业233人,毕业率100%。本年度招生225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残疾儿童21人,本学区内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留守儿童10人。择校生15人,多是本市拆迁学生8人。

2.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学校广泛宣传,积极招收外来农民工子女上学,使其享受本地学生同等的待遇。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为了一切孩子的教育”的办学思想,我校在招生、班级设置等方面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并采取多种办法,热心弱势儿童的助学工作,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我校取得了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都达100%的好成绩,整改报告《学籍管理自查报告》。为了均衡办学,我校制定相关制度,采取措施使择校生人数每年减少30%。

3.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要求,就近招收6周岁的儿童入学,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学籍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学籍管理规范,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学校制定了《一年级分班制度》,保证了班级资源的均衡配置;制定了《外来农民工子女就学管理办法》,保证了外来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制定了《弱势儿童帮扶指导意见》,依此开展了“一对一”师生帮扶工程。由于学校一系列的学籍管理措施到位和落实,保证了学校辖区内的适龄全额平等地享受义务教育。

4.本学期学校完成了全校学籍电子网络系统的建设,配备了专用设备和专人管理,及时有效地与安徽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联网。在进行学籍网络化管理的过渡阶段,我校还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学籍资料的管理,从孩子入学登记到每学期的学籍表的建立,都有一套完整的资料系统。

5.加强分校学籍管理,在四所分校划归我校管理之处,学籍管理人员就亲自到分校收集学生学籍信息,严把分校学籍管理,帮助分校建立了分校电子学籍系统和学籍资料的收集制度。由于分校电子学籍和资料的收集工作及时,保证了我校学籍管理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1.学籍电子网络化管理现在只是做到了全省联网,这套系统还有许多功能的使用不太明确。

2.学籍电子网络化管理后,原有的管理方法和程序,以及学籍资料的收集和留存需要做些哪些变动。

3.由于外来农民工子女众多,学生的来去不会像网络系统样规范,为做好学籍服务工作,还需要一些相应的措施和政策。

加强学籍电子网络化管理人员的培训,最好是走进基层学校直接了解学籍管理情况和系统操作指导,以减少网络管理不能均衡发展的问题。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xx法院按照最高法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全院深入推进以信息化为载体的审判管理体系建设,创新开展审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作用。现将我院开展信息化及审判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审判管理工作的落实。

(一)层层动员,提高对审判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召开审判管理专题会议,推动审判管理全面开展。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会议、庭务会,层层传达审判管理工作精神,明确审判管理职责。召开民商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培训会,提高审判人员的审判管理能力。

(二)成立机构,加强审判管理专门队伍建设。经区委同意,我院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设中层干部一名。现有审判管理专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18人。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审判质量、效率、流程、绩效管理考核制度体系,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运行;负责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网上办案、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案例工作、审判管理工作经验总结;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积极推进1审判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加强审判指导;其它与审判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制度建设,保障审判管理工作落实。根据审判管理的需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管理工作的规定》、《工作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下达20xx年度部门目标任务的通知》等规范,确定了案件层级管理制度,明确了审委会、合议庭、独任审判员以及院庭长、审判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同时针对网上办公办公出现的问题、情况,出台了《案件上网存在问题的说明》、《关于案件结案效率相关概念的通知》、《如何区别实际超审限和网上超审限》等相关通知、说明,对相关概念的解释统一了标准。

(四)物质保障,确保审判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加大对审判管理系统的资金投入与物质保障,现我院共配臵小型机31台,pc机111台,高速扫描仪8台,一般扫描仪10台。

(一)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网络系统逐步完善。我院已联通三、四级网络,能准确稳定的传输数据信息;建成了法院内网网站、互联网,并且运用于办公办案及信息公开;视频会议系统和固定视频会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网上办公系统全面运用。网上办公系统已顺利应用于网络办公办案及公文的拟定、审签、上传、下发。三是网络安全得到保障。制定并下发了规章制度,规范干警网上办公办案、网上公文流转行为,严格实行内外网物理隔离、涉密或敏感信息不上网的制度;配备专门网管人员对网络设备、视频设备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

(二)严格规范案卷材料同步录入。

一是规范电子档案录入情况。要求除特殊案件外所有案件全部网上运行,按照诉讼程序进程,规范、准确、清晰地录入案件材料。二是强化案件同步录入。严格要求案件材料同步录入,做到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同步生产。要求裁判文书、合议庭笔录、审委会讨论笔录做到通过系统同步生成,有条件的庭室,做到庭审笔录网上同步生成。三是提高材料录入的完整性。严格要求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材料、内容保持一致,严禁错录、漏录情况发生。

我院通过每月对案件上网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同时将案件上网情况纳入质效考核,加强全院案卷材料同步、清晰、完整上网录入。到20xx年7月,我院已经进行案件上网抽查通报6期,抽查案件229件。

(三)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办案。

一是做好案件上网流转。今年以来,我院新收案件2328件,已实现全部上网。除20xx年8月(系统开始使用日)之前的案件是补录进系统外,之后所有案件都已进入网上办案系统。已开始使用上诉系统对上诉案件案件进行网上流转,到7月12日,通过系统传输上诉案件共160件。二是做好公文网上传输。法律文书、公文已全部实现网上生成及送签。

(四)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

本院档案室现有库存诉讼档案共计xx件,xxx多余卷,保管3年代从1950年至20xx年。从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到借阅、传阅等各个环节予以规范,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和利用。自20xx年8月启用网上办案系统以来,凡案号为20xx年的案件都严格按照《四川省法院系统诉讼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完成电子档案,做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一致。截止20xx年6月30日,档案室在网上接收归档电子档案3894件,其中20xx年3176件,20xx年718件案件,20xx年的纸质档案全部整理归档上架。

(五)着力抓好科技法庭的建设与应用。

今年我院科技法庭建设已纳入议事日程,科技法庭建设方案已上报上级法院,设备配备已列入采购计划。

(一)加强案件流程管理。一是将所有案件纳入流程管理。全院所有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均已纳入流程管理。二是案件分案由庭长统一进行。目前我院尚未实行随机分案。三是节点管理得到加强。我院设臵20个监控节点,其中4个冻结节点,分别是立案、分案、结案、归档。审管办按月对重点节点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审限通报制度,对网上超审限和实际超审限进行及时通报。20xx年以来发出审限通报13期。尚无实际超审限案件。严格控制延长审限及中止、扣减审限的审批,审限审批权限实行庭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两级审批。四是规范流程管理系统修改程序。严格设臵层级管理权限,流程系统的修改程序需两级审批。

(二)完善审判质效评估。制定并下发了《工作目标管理办4法(试行)》、《关于下达20xx年度部门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审判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原则,建立了工作目标管理、运行和考评等机制。将审判业务部门的审判质效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

(三)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一是进行常规性网上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对已结案件进行网上质量评查,今年以来,已在网上评查案件3549件。二是按月进行裁判文书评查。结合审判管理实际,修订了《裁判文书评查办法》等规范,按月评查裁判文书,并作出通报。今年以来共评查裁判文书610份。三是抓好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适时评查,今年以来共评查发改案件24件。认真开展重点案件评查、“百万案件评查”等专项评查工作,抽调包括审委会委员在内的9人组成3个案件评查小组,对包括5件重点案件在内的55件案件进行了逐案评查,写出评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增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审判管理按月通报制度。建立审判管理、审限管理、裁判文书评查、电子卷宗评查、节点管理等5个审判管理通报制度,定期对审判管理、超审限、裁判文书及电子卷宗评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20xx年共作出各类通报28期。二是建立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审管办按季度对审判态势进行分析,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发现审判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院庭长决策管理提供服务,共计发布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2期。

(五)其他工作。加强与上级法院的联系,积极争取尽快开发、启用审委会软件;加强网上预约立案、裁判文书上网的论证5和调研,争取在条件成熟后实现预约立案和裁判文书上网。积极开展审判管理的调研,撰写审判管理调研论文2篇。

(一)在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案件同步录入情况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录入案卷材料的规范性(清晰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针对审判管理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迈微网上办案系统的案由亟需升级更新。20xx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由进行了修订,导致新案由与迈微系统上的案由不一致。二是迈微系统与新的电脑操作系统不兼容。迈微系统只适用于windosxp,在其他电脑操作软件中,无法正常使用。三是在文书评查功能中,无法对评查情况进行直接评分。四是庭审笔录在系统上同步录入后,“案件状态”中对此无显示。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本页是最新发布的《乡镇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自查报告》的详细参考范文文章,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为深入推进《xxx市点》的贯彻实施,确保《条例》在新村聚居点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地,乡党委政府对新村聚居点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条例》颁布后,乡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乡干部进行了学习,同时组织xx关村两委干部及新村聚居点自管委成员对《条例》全文学习,确保下一下落实管理有依可循,有规可依。xx乡xx关村两委并于xx月xx日组织新村聚居点内的xx户农户进行《条例》内容的传达学习,让每一个农户都知晓聚居点管委会有哪些职责,农户自身有哪些义务,确保在下一步具体实施《条例》的过程中,让小区管理有序推进,使小区环境优美,小区居民幸福。

1.新村聚居点自主管理委员会组成情况和履职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xx关村新村聚居点自管委在村两委的领导开展小区管理工作,自管委成员均由小区农户推选产生,共有人员xx名,其中管委会主任由支部副书记兼任,成员xx名,管理会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小区内的环境、公共设施和场地等的管护。存在的主要问题:管理服务上有待提高,缺乏创新意识;小区农户的自觉性和主人翁意识还需增强。

2.新村聚居点管理经费筹措基本情况。经费来源主要是农户筹资和村委会运维资金两个方面,每年每户农户交纳xx元的管理费,不足部分由村委会运维资金中列支。

3.聚居点内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情况。及时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安全有效使用,满足群众的需求。

4.新村聚居点内居民管理公约制定情况。自管委牵头制定了《小区管理制度》,对涉及的房屋、公共设施维护运行、环境卫生以及小区居民遵守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在小区落实门前五包,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强化了住户的文明意识,促进了良好氛围的形成。

5.聚居点内自主管理员委员会刻有印章,由管委会主任具体管理。

6.自新村聚居点建后,乡政府一直将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职责,加强对新村聚居点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及对新村聚居点管理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

7.新村聚居点内的每栋房屋都有一个名称,方便管理。

8.新村聚居点内的每个路口都设有路标,相关点位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沿河设置了安全护栏,同时还在相应区域内设置了停车位。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公文处理和印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项目部如期开展了公文处理和印信管理的自查工作,对公文处理和印信管理的工作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了项目部公文处理和印信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在发文审核中,经理办公室文秘人员注重对公文文种、格式、行文质量的控制,特别是加强了公文的校对工作,保证发出文件的文种准确,格式规范,语句流畅。在发文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把发文关,实行拟办人所在科室领导、业务主管领导审核,项目部经理签发的三级复核制度,不错发,不漏发,保证了发文的准确、严谨。

在收文办理过程中,我们对公文运转的每一个环节都建立登记制度,办公室主任根据来文需要办理事项的紧急和重要程度,签署拟办意见,文秘按照拟办意见进行分送、传阅和内部催办,切实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避免了文件处理的延误和丢失。

在公文处理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对收文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办理情况、领导批示等)实行严格保密,切实做到了知情不泄,谨言慎行。在整个公文处理过程中,经理办公室文秘人员对公文统一进行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保证了公文及时得到及时有效、有序、完整的处理。

备的保险箱内,并在交接班时及时进行交接,做到了印信的专人专管。

在印章管理使用过程中,我们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印章使用时间、事由、经办人等进行登记,并经用章科室领导和主管领导签字、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方可用章。在项目部新印的启用时正式发文启用,并对废止停用印章统一进行封存。

项目部介绍信统一由办公室文秘进行管理,在开具介绍信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章使用审批制度,保证介绍信的有效性,并对存根进行归档,做到了合理规范,有令可行,有章可循。

由于项目部两地倒班,科室职员两地往来频繁,公文处理有时候还存在一些跟踪不及时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努力克服此类客观不利因素,使项目部公文处理和印信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征信查询自查报告

大家好!我叫-,有句话说“相聚是缘”。我们既然有缘相聚在-班,所以对一些同学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也成为了朋友,希望我们大家能继续相互鼓励,共同成长.在花季和雨季有我们最深的情谊,也很高兴能和你们成为同学,希望大家以后在学习上相互帮助.我希望大家能记住我的名字因为我将会大家成为好朋友将同风共雨一起走过这段美好的时光我很喜欢这个班集体和你们每一个人因为我们都有共同的梦想!!

请多指教哦!查询征信介绍信2。

我叫**,今年十三岁,刚上初二。

我个子中等,1m66,再班里排第十个,长脸短鼻子,手大脚也大,一双眼睛不大也不小,眼珠子特别有神,一张大嘴巴特别能说,只要一说起来,说上一个小时也没问题,个子不高不矮,身体不胖不瘦。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帅的。

我在北京市**中上学,我们的校服不好看,全是兰色,所以特别好认,一看就是中学生。

我的优点就是爱动,每天早上我都到外面锻炼,跑跑步,玩玩单杠等,所以,我在学校的体育特别好,我的学习也是不可质疑的,数学考试从来没下过90分,我的英语也不错。所以,我的’脸上总是洋溢者喜悦的表情。

我的缺点就是不会打篮球,也不知到是怎么一回事,就是不喜欢,而且,我上课还总走神,不注意听讲。所以,老师叫我后,我还满有信心的站起来,百分之八十都是对的,害的老师又气又笑。

这就是我,只要一见到我,我总是笑,我会热情的和你打招呼,来吧!查询征信介绍信3。

兹授权同志为(企业名称)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查询本企业信用报告。有效期至年月日,注册登记证件号码:,代理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签发日期:

年月日查询征信介绍信4。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

兹介绍我公司同志等人,前往你处办理查询单位公司信用报告,请协助办理。

单位名称:年月日。

授权书。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

本公司法人现授权前往此处查询本公司信用报告。

法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公章:

征信业管理条例自查报告

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征信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征信服务既可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又可使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得以较低的交易成本得较多的交易机会,而缺乏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则相反,从而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征信业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我国征信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作用日益显现,征信市场初具规模。但与信用经济发展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征信经营活动还缺乏统一遵循的制度规范和监管依据,难以获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现象与不当采集和滥用公民、法人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现象并存,影响征信业的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信业发展,对征信法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必要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的出台,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有利于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规范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行为,保护信息主体权益;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条例》经历了怎样的起草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信法制建设。中国人民银行自2003年履行征信管理职责以来,一直积极推动征信法规建设,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征信机构、金融机构、专家和消费者协会等对征信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借鉴国外征信立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条例》的草拟工作。2009年10月和2011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先后两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此后,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认真吸收地方政府、相关部委和机构、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再次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三、

《条例》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一是《条例》适用范围,包括《条例》适用的业务领域、业务类型等。

二是征信监管体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相应职责。

1三是征信机构,包括征信机构的定义、类别、设立条件、审批程序等,以及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征信机构、境外征信机构在境内经营征信业务的专门规定。

四是征信业务规则,包括个人征信业务规则、企业征信业务规则,以及加强征信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措施等。

五是征信信息主体权益,包括信息主体对自身信用报告的知情权、异议申诉权等。六是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括数据库信用信息的采集、报送、查询、使用等相关规定。

七是监督管理,包括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检查措施、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等。

八是法律责任,包括违规从事征信经营活动、采集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或未经本人同意采集个人信息、对外提供或者出售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条例》适用于什么范围?

《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规范的对象主要是征信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而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如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公布纳税人的欠税信息,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公布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信息,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布被执行人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等,不适用《条例》。

五、设立征信机构需要审批吗?

《条例》对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和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规定了不同的设立条件。

考虑到个人信用信息的高度敏感性,为既适应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了解个人信用信息的合理需求,又切实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侵犯个人隐私。《条例》对设立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管理相对严格,除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录,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有符合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任职资格等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登记。

2《条例》对设立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管理相对宽松。只需依照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法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备案即可,不需另行审批。

征信机构设立后,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将定期向社会公告征信机构的名单。

六、《条例》对保护个人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作了哪些规定?

为在征信业务活动中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严格规范个人征信业务规则,包括:除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外,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采集;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的,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超过的应予删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征信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二是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息,包括:禁止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采集的除外。

三是明确规定个人对本人信息享有查询、异议和投诉等权利,包括: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个人认为信息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处理;个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并限期答复。个人对违反《条例》规定,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还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是严格法律责任,对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违反《条例》规定,侵犯个人权益的,由监管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条例》对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保存期限设定为5年是怎么考虑的?

规定不良信用信息保存期限的目的,在于促使个人改正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期限过长,信息主体信用重建的成本过高;期限太短,对信息主体的约束力不够。

国际上一般都对个人的不良信息设定了保存时限,但期限并不相同。如英国规定保留6年;韩国规定保留5年;美国规定,个人破产信息保留10年,其他负面信息保留7年,15万美元以上的负面信息不受保存期限限制。我国香港地区的规定是,个人破产信息保留8年,败诉信息保留7年。

3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有不少公众意见和专家提出,应当对不良信息设定一定的保存期限,且期限不宜太长。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惯例,《条例》将不良信息的保存时限设定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删除。

八、《条例》对企业信息的采集和使用是如何规定的?

《条例》鼓励企业信用信息公开透明,为企业征信业务的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制度环境。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多个渠道采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对外提供时都不需要取得企业的同意;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视为企业信息,采集和使用时也不需要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不得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

九、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条例》对其有什么规定?

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行维护的我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8年来,已收录1800多万户企业、8亿多个人的有关信息。为明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和监管依据,发挥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重要作用,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条例》对其作了专门规定。

《条例》规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国家设立,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专业机构建设、运行和维护;该专业机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应遵守《条例》中征信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有义务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息,提供时需要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提前通知信息主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书面同意的金融机构和其他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

十、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哪些管理职责?

《条例》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是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一、《条例》的出台对规范和促进征信业健康快速发展有哪些积极意义?

我国征信业发展时间不长,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征信市场管理、征信活动的基本规则尚无法律依据,征信经营活动缺乏统一遵循的制度规范,部分以“征信”名义从事非法信息收集活动的机构扰乱了市场秩序。

二、《条例》的出台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有哪些帮助?

征信业作为信用信息服务行业,规范其健康发展对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具有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信息不对称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征信服务,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提高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有助于发展中小企业的信用价值,提高其获得融资的额度,支持有信用、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发展。

三、《条例》的出台如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征信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征信业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是形成诚实守信的信用氛围和环境。《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发展征信业,提供良好的征信服务,形成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约束社会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法制基础。

《条例》规定,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以及法律、法规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不得采集。此外,个人财产信息也被禁止采集。

【解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征信管理处处长王铮:“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采集的除外。”

问题三:信用“污点”会跟一辈子吗?

此次《条例》明确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超过的应当删除。据了解,国际上一般都对个人不良信息设定了保存期限,但期限并不相同。比如英国规定保留六年;韩国规定保留五年;美国规定,个人破产信息保留十年,其他负面信息保留七年;我国香港地区规定,个人破产信息保留八年。

【解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征信管理处处长王铮:“这个期限过长呢,你去改正或者重建信用的成本就会很高,一直留在上面,你去做房贷也不行,但是期限太短,对你信息主体的约束也不够,比如很短的时间,一年或者半年,过了就消掉了,就没法长期积累你的信用。”值得注意的是,不良信息的保留期限是从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解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征信管理处处长王铮:“比如逾期(还款)了,我都还了,这才叫事件结束,不是说我一直不还,到五年就给我删除,不是这个意思。”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相关人士表示,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当地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如果认为征信机构采集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6【解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征信管理处处长王铮:“按照《条例》规定,征信机构或者是信息提供者,收到你的异议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给你答复,人民银行受理的投诉,我们应当在受理的30个工作日内给你答复。”

据了解,目前市民可以在中山东路200号的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免费查询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问题二:花钱能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吗?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永寿县职业教育中心现有三个专业,一是学前教育专业,二是信息技术专业(数字排版专业),三是现代服务专业(铁路旅游专业);20xx年学前教育专业的二年级学生开展了顶岗实习,38名学生经过学校组织的校园招聘会全部被咸阳市和本地24家幼儿园录用;信息技术专业22名学生,16名被送往联办学校咸阳市秦都区新方正计算机培训学校继续学习和实习,6名学生被西安书雅文化图书传媒有限公司录用;现代服务专业12名学生送往联办学校渭南轨道运输学校继续学习和实习。

(一)工学交替,从20xx年开始至今,永寿职业教育中心已经组织了七批次的工学交替,20xx年我们组织了52名数字排版专业的二年级学生到青岛海信电子有限公司开展工学交替;前期委派相关人员赴青岛海信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考察,之后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对考察情况进行了通报和筛选确定;同时针对工学交替的企业,人数,待遇,带队老师等相关事宜上报教育局备案,服从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召开了52名学生家长知情通报会议,取得家长的支持;与52名学生签定了工学交替三方协议,使学生明确工学交替的岗位,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岗位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等;学生在三个月的工学交替时间内,月工资都能达到在职员工的80%以上,平均3200元/月,企业无拖欠学生工资;企业为学生购买了商业保险,学生稳固率达到96%以上,受到青岛海信电子有限公司的好评!

(二)顶岗实习

1、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在第六学期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开展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工作,由于本专业学生规模人数已经超出永寿本地幼儿园的承担能力,加之本地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相比咸阳市幼儿园有较大差距,考虑到学生的要求和自身发展需求,所以20xx年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38名学生,经过学校和对咸阳市30家幼儿园考察筛选,形成顶岗实习方案,招聘方案,确定22家幼儿园来永寿职业教育中心参加招聘会,同时邀请38名学生家长参加招聘会,专门召开了家长知情通报会,学校主管领导在家长会上对顶岗实习的幼儿园,工资待遇,实习指导老师进行了介绍,力争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招聘会当天本专业学生进行了个人才艺展示,三个幼儿园园长给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了专题讲座,收到良好的效果。38名顶岗实习学生和幼儿园分别签定了顶岗实习三方协议,给学生分发了顶岗实习手册,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作为学生毕业依据)。依据学校工作安排计划在四月底进行顶岗实习学生的回访工作,全面检查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的问题,与用人单位深入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

2、铁路旅游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我们经过和北京恒安卫士有限公司相互考察,通过领导会议酝酿讨论,和北京恒安卫士有限公司签定了学生顶岗实习协议。20xx年有6名本专业学生在北京地铁系统做安检工作,学校、公司、学生三方签定了顶岗实习协议,召开了家长知情通报会,安排老师护送学生到北京顶岗实习;顶岗实习6个月,岗位在地铁七号线安检,工资2200元/月,管吃住。

(三)跟岗实习,

1、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按照教学计划每学期组织一次为期一月的跟岗实习,主要以本县幼儿园为主,上半年安排在五月上旬开始到六月上旬结束,下半年在十二月;20xx年下半年跟岗实习62名学生被安排在本县五所幼儿园,针对学生的情况开展了跟岗实习的安全专题讲座,心里健康讲座,遵纪守法讲座;精心选派了五名带队老师,全程指导学生跟岗实习工作;为学生分发了跟岗实习手册,跟岗实习签定表;跟岗实习结束召开了总结表彰大会,优秀实习生做了总结发言,带队老师总结了跟岗实习工作。

2、数字排版专业工作室,20xx年12月,我们和西安书雅文化图书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的商谈沟通,双方在永寿县职业教育中心成立了融教学实训生产一体的现代学徒制工作室。永寿县职业教育中心投入3万多元添置工作室的一应设备,20xx年4月正式揭牌运行。实现了角色的双层转换,老师即师傅,学生即徒弟;学生在工作室分批分次循环跟岗实习,每期10—20名学生,聘请专业老师即师傅,教学与跟岗实习交替进行;实现了校中有企业,实习不离校园,前校后厂的现代学徒制教学培训模式,积极探索现代工匠人才培养模式。

同时选派六名学生到西安书雅文化图书传媒有限公司跟岗实习,公司为学生免费提供食宿,购买了商业保险,前三个月生活补贴600元/月,后三个月1000元/月。跟岗实习结束后学生直接在西安书雅文化图书传媒有限公司就业,使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得到保障。

(四)认识实习,组织铁路旅游专业14名学生,20xx年10月到永寿火车站开展10天的认识实习,安排两名带队老师全程负责认识实习,对优秀实习生和带队老师进行了表彰奖励。

1、学生实习工作中没有出现违反“六不得”的现象,所有学生实习工作,全部都是学校和实习单位直接洽谈合作,并有实习协议,中间没有第三者中介,没有收取任何劳务费或者补贴,实习都是专业对口岗位实习,学生实习中没有加班更不上夜班。

2、所有专业都有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对口实习计划,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3、顶岗实习学生人数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严控10%和20%两个上限。

4、所有实习,学校,学生,单位都签定有三方协议,没有一份虚假合同。

5、所有实习协议都约定了实习报酬,用人单位都能及时足额以货币支付给学生。

6、根据不同的实习要求,按照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分别制定了工学交替,顶岗实习,跟岗实习,认识实习的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学生实习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带队老师管理细则,学生安全管理办法,学生实习手册,实习日志,学生实习考核办法,学生实习申请表,实习学生回访记录表。

7、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为实习学生全部购买了实习责任险。

8、所有学生实习工作,认真选派实习带队老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9、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印发到所有实习带队老师,依据规定全面对照落实规定要求。

20xx年以来,永寿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办学规模在稳步提升,其中个中原由,就是我们从一开始就把学生的实习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在多次的工学交替工作中,认真总结反思成功与失败,把工学交替当作课题来长期关注和研究,探索出了一套适合贫困地区学生实习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和办法,最深刻的体会是:招生和就业实习并举,两手抓要两手硬,就业实习窗口前置,保障出口畅通,才能实现进口畅。再者是学生实习工作,要细之又细,细节决定成败。三是学生实习工作是一项研究性很强课题,要舍得投入,舍得时间去研究。四主管领导的重视和方向性的统筹指导。五是学生实习工作前期的调研和筹备要充足,以规定指导工作,避免违规。

不足之处,对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我们的认识和理解水平有限,难免出现一些与规定不符的现象,如规定要求: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我们以家长知情通报会而取代,没有规定要求的规范,应该整改落实规定要求;二是学前教育专业,数字排版专业已经全部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已经建立了专业人才培养联盟,21家幼儿园组成,21个实习基地;数字排版专业3个实习基地和一个现代学徒制工作室;但是现代服务专业虽有2个实习基地,却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差较远,只能是比较接近而已,根本谈不上对口;所以我们计划今年上半年要完成本专业实习基地的考察和对口挂牌,保障本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对口,进而促进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健康发展,遵规发展!三是所有学生实习工作没有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尽快依据规定形成我校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学生实习工作保驾护航。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了财政票据管理的各项内部制度。对票据的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的程序和要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分别制定了《票据管理制度》(包括票据计划、票据入库、票据发放、票据工本费结账、票据核销、记账、盘点、存档、数据备份等九个方面)、《单位票据购领、使用和核销制度》、《票据保管、安全制度》、《票据稽查制度》和《票据年审制度》。各项制度除了在票据领发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外,我们还将其在“区非税收入网”网页中向公众公示,尽量能让多数人了解我们的票据管理制度,支持配合我们的管理工作。

二是按要求设立了各项票据台账,及时记录了票据购领、发放、库存、核销和工本费等业务信息,定期核对台账库存与仓库库存票据数量。对票据的入库,出库,缴销和结存情况分别设立了台账,做到了每个工作日及时登记台账,打印入出销等相关凭据,每月进行一次票据盘底,核实仓库库存与台账库存数,确保了账库相符。同时,区财政将票据工本费与收缴改革经费一起纳入了年初预算,为开展票据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做到了专人专库专柜保管票据,确保了票据安全。局机关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三间房子用于存放财政票据,仓库面积达到了15平方米,能够充分保证财政票据存放的需要。其中一间存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一间存放矿产品税费票据,另外一间备用。做到了财政票据按标签分类存放,有序整洁易查。库房除了安装牢固的铁门外,还装置了报警器、摄像头等监视设备,同时还配备了干粉灭火器两台。凡拆封的票据均按顺序排放于票据柜中,并备放好樟脑,以防虫蛀,尚未拆封的捆邦票据,则放置于票据铁架上,与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潮湿。库房唯一的钥匙由票据管理员一人保管,其它人员非允许一律不准入内。通过采取以上防盗、防火、防虫、防潮等各项措施,确保了我区财政票据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从未出现过因保管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票据毁损和灭失现象。

三是加强了与物价部门的横向联系,联合行文进一步明确了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使用和缴销的程序:规定从今年开始,执收单位再次购领票据前,应将已使用的票据先到物价局审核,再到非税办办理缴销手续,若款项尚未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则及时催缴,待款项缴齐后给予准购票据。通过这一措施,强化了票据的源头控管,达到了“以票管收,票款同行”的目标。上半年,纳入汇缴结算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2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06万元,增长48%,专户存储率达到了100%。

一是所有票据统一向市票据科购领,并及时清结票据工本费。

从开始,我区不再印制任何财政票据,所需票据均从市票据科购领后按程序发放给各个执收单位。共向市票据科购领财政票据4。46万册,其中新版财政票据3。5万册,89万份;矿产品税费票据1。96万册,向市非税处交纳票据工本费共计20。2万元,没有出现过拖欠现象,今年以来还采取了按计划数额预交的方式。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票据发放管理。

我区从今年元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票据,老版票据共计册一律封存,并按规定程序予以了销毁。在票据的发放程序上,实行“财政统管、凭证领购、以票管收、限量控制、核旧领新、票款同行、自动核销与手工核销相结合”的办法。

在票据发放的程序上,今年三月份出台的《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乡镇政府机构和矿产品税费统征机构作了特别规定,《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乡镇财政所负责本乡镇非税收入票据的统一管理”,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矿产品税费统征票据管理网络,完上善矿产品税费统征票据监管机制。区矿产品税费统征办公室应指定一名总票管员,负责对矿产品税费征收站、验票站和稽查队的票据管理监督工作;各矿产品税费征收站、验票站和稽查队应指定一名分票管员,具体负责本站、队的票据管理工作。矿产品税费统征票据由总票管员向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申请领用。领用票据时,总票管员应提供上次票据发放、使用和库存情况,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给予重新领用。分票管员向总票管员申请领用和结报票据,对本站、队票据管理负责,接受总票管员和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票据稽查”,由此可见,我区财政票据的发放程度是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

在执行票据工本费收费标准方面,我办以身作则,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不多加25年来,他以勤政务实的作风,每天与老干部打交道,展示出来的品格、情操,印证着他的忠诚;他以敬业奉献的精神,始终把老干部当父母,体现出来的痴情、真爱,昭示着他的孝心;他以忠实勤恳的态度,坚持为老干部谋利益,塑造出来的形象、口碑,诠释着他的奉献。他,就是宜昌市民政局退休离休干部管理所副所长王功胜。

一、用“心”做事,甘当老干部的服务员。

王功胜在工作中常说:“有幸为老干部服务,给他们送去党和人民的关怀,这是非常光荣的任务。”为了把这个光荣的任务完成好,他怀着对老同志的深厚感情,精心干好老干部工作中的每一件事。在多年的实践中,他摸索出一整套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规律,协助所长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为老干部服务的制度,创造了“三熟”、“四访”、“五心”服务工作管理方法。即:对老干部工作业务熟悉,对老干部工作政策熟悉,对老干部个人和家庭情况熟悉;对老干部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特殊困难必访、思想有波动必访;对老干部要有爱心,为老干部服务要有细心、给老干部办事要诚心、接待老干部要耐心、做老干部工作要热心。

乐于为老干部办事——这是王功胜始终持有的工作热情。一天晚上八点多钟,王功胜刚进家门就接到电话,一位军队离休干部患急重症住进了市中心医院。他立即赶往医院,一面安慰家属,一面跑上跑下配合医院抢救,直到老同志脱离危险,天已经亮了,家属非常感动。这位获救的老干部说:“民休所对我照顾得太周到了,许多家属没有想到、没有办到,民休所想到了、办到了”。民政局机关一位退休干部的老伴病危住院,王功胜不仅常去医院看望病人,还照顾老同志的生活。“从老伴病危时,他就一直陪着我,生怕我支持不住,直到老伴的后事全部处理完毕。他把我送到家里,做饭烧水把我安顿好,安慰我……直到我女儿来到家里他才离开。”这个老同志激动地对他的儿子说:“在民政局退休享福啊,在民政休干所的老干部更享福……”老干部们称赞王功胜“想得细、管得宽,只要是老干部的事,他总是能为老干部想到、尽力办到”。

再小的事也要当大事办——这是王功胜对自己的工作要求。换块窗户玻璃、修理门锁,看似琐碎事,王功胜都看成是老干部对他们的信任和期盼,做与不做、做好做坏直接影响民政休干所及其工作人员的形象。他十分关注老同志需要帮助的琐事、难事,知道的都会主动热心地帮助解决。有一年夏天,一位离休干部家里的电表坏了,他接到电话后,不顾炎热,骑着自行车及时到电力部门联系,来来回回跑了五六趟,为老人办理了增容申请和相关手续,在最短时间里,使这位老同志家里及时通电,安度盛夏。

急老干部之所急——这是王功胜的办事原则。一位军队退休干部,因病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家属找到民政休干所申请享受护理费。王功胜感到自己有责任为其落实政策做好服务工作。于是,及时向所领导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按政策落实该同志的护理费待遇。他跑上级主管部门,请有关部门深入老同志家中了解实情,很快使其护理费待遇得到了落实。

多年来,他保持着两项纪录:一是凡有老同志病重抢救,不论昼夜、假日,一旦得知消息,他都在第一时间第一个赶到病房询问病情,积极协助做好抢救工作;二是凡有老同志去世,不分春夏秋冬,他总要第一个赶到殡仪馆,协调安排车辆、人员,布置灵堂,上门慰问遗属,帮助协调解决困难。25年来,他送走了近200位老人。

二、用“情”敬老,乐做老干部的知心朋友。

老干部信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王功胜认真研读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及规定,深入老同志家中调查研究。在处理每一件信访工作时,他都能熟练掌握运用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当事人的工作。

有一次,12位原619部队在1983年移交到市民政休干所管理的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来到所里,要求将他们移交到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理由是军休所管理,福利比民政休干所好,否则就要到市和省去上访。他一方面和民政休干所的同志热情地为老人们让座倒茶,另一方面认真听取老同志们反映的意见,与老同志进行了推心置腹的交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随后他又多次上门做老同志们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规定,让他们理解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怀。在他的努力下,这部分老同志的思想转变了,并且与他走得更近了。夏天,有20多位老同志找到王功胜,他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热情地接待了他们,与老同志们进行了详细面谈。原来是在执行《宜昌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宜市财预发[]18号)时,按照该文件规定津补贴发放的资金来源是“各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经营收入、其他合规收入和财政补贴收入”。但市民政休干所属于津补贴发放范围中的财政全额拨款经费事业单位。其经费都是财政拨款解决,没有文件规定中的各种收入。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县教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教育理念,加强学校行政管理,依法规范教育管理行为,提高学校行政依法执教、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以利于全面落实省厅、市、县局及县委、县政府20xx年教育工作任务。根据盐津县县教育局20xx年下达的《盐津县中小学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我校在认真总结20xx年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使本年度我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对照我校年初与教育局签订的“20xx年度教育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项目,我们通过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自查,自评得分为分 分。请检查组检查核实。

一、教育行政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一)政策落实:(6分)

1、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省、市、县文件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学校、教师、学生。做到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依法行政。

2、严格落实“两免一补”和营养餐及其相关政策;严

格执行“零”收费制度和贫困生资助政策,未出现违纪违规乱收费现象。

3、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对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未出现延误现象,需上交的材料也未出现拖延现象。

以上自评6分

(二)制度建设:(15分)

1、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明确,有联系制度,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执行有力,监督到位,有检查落实记录。

2、根据学校实际拟定对校园、教师,学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及对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各项工作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过程有检查,落实有整改。

3抓好“薄改计划”教学仪器、图书和多媒体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和使用记录,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开齐开足中学信息技术课,理科实验开出率90%。完成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接入教育专网oa办公系统;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任务。

以上自评15分

(三)德育工作:(8分)

1、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切实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2、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各种活动。

3、及时上报各类信息。

4、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及管理,逐步建立班主任工作守则,切实推进德困生,学困生的转变工作。

5、建立完善德育走廊,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名人名言、班会,团会、队会等资源,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的教育。

6、切实抓好学生的养成教育,按照《云南省文明学校十有十无》指标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

7、利用好家长和社会资源,每期召开一次家长座谈会,对学生开展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

以上自评分8分

(四)体卫艺:

1、开足体育课时,每天开展眼保健操和课间操,保证每天一小时的阳光体育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全校性运动会。)

2、学校按时上报学生体质健康资料。

3、各校抓好校园卫生工作,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没有卫生死角,每天打扫的检查记录保存完整。

管部门举办的艺术教育活动。

以上自评分14分

(五)校园文化建设:(10分)

1、学校提炼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班风,形成自己的特色,并予以上墙警示。培育“书香校园”、推进“三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让全体师生自觉养成勤学好读的学习习惯。

2、环境布置具有品位;学校校园广播、文化墙、黑板报等文化宣传阵地齐全,培育“书香校园”;校园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和人文化;环境卫生、学生宿舍有专人管理,有制度、措施,管理规范,清洁。合理布局校园,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以上自评分10分

(六)资金管理:(10分)

1、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我校执行零收费。切实加强学生伙食费的管理,没有违规发放教职工奖金福利。

2、实行校务公开,按规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各类资助享受对象名单及标准以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3、财务检查或审计意见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以上自评分10分

(七)学籍管理:(5分)

1、严格执行《盐津县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转学、借读、休学等变动能严格审批手续,做到先审批后接收。

2、学籍管理规范,变动有序,手续完善,办理及时,新生注册及时准确。

以上自评分5分

(八)统计工作:(6分)

1、 教育事业统计制度健全,依法统计,专人负责,档案健全。

2、 根据教育事业统计软件的硬件要求,统计人员须配备台机和笔记本电脑及专用存储设备,确保配置达到最低配置cpu 2ghz 以上,内存 2gb,基本满足统计系统的正常运转,确保数据的稳定和上报。

3、 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客观、真实。

4、上报数据无虚报、漏报、瞒报、拒收、迟报、伪造、篡改等。

5、 上报表册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自评分6分

(九)控辍保学:(10分)

1、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阶段学龄人口毛入学率达99.5%。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文旅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县文旅局传达的相关工作要求,我镇加强文物遗址及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解决文物安全突出问题。现将文物安全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目前,我镇辖区内共有xx处文物遗址,其中省级x处,市级x处,县级x处,一般文物点xx处。针对文物遗址安全,我镇建立健全文物安全检查巡查、隐患整改、保养维护等制度,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开展全面细致的日常巡查,上半年共实施xx次安全检查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坚决做好辖区內的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确保辖区内文物古迹的安全。

为了消除辖区内文物消防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对辖区内文物遗址的安全巡视,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在加强人防、物防的同时,对技防设备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定期开展专人防火安全培训,使之了解和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性能,掌握各类灭火器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做到了消防安全工作有措施、有演练、无隐患。

在深入排查中,我们发现当前文物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文物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少、整体保护能力低,文物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还有待进步提高。一是文物保护经费比较短缺。对野外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的执法巡查工作难以维持。二是宣传上的缺失。部分干部群众对遗址保护的意识不到位,对珍贵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缺乏了解。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文物保护法》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文物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2.充分发挥文化站和村级文物保护联络员作用,建立文物保护安全网。由文物保护联络员定期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上报文物巡查情况,发现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3.加强责任追究。对损坏文物或违反文物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以法律手段保护文化遗址,对涉嫌盗挖遗址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文物保护资金,增加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费用。

征信业管理条例自查报告

《征信业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2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13年1月21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征信市场,推动征信业发展。

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

第六条。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有符合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

(四)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批准设立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第八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征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征信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取得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九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条。

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

3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说明;

(三)业务范围、业务规则、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

(四)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

第十一条。

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告上一年度开展征信业务的情况。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名单,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

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信息数据库:

(一)与其他征信机构约定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给其他征信机构;

(二)不能依照前项规定转让的,移交给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征信机构;

(三)不能依照前两项规定转让、移交的,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4还应当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并将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注销。

第三章。

第十三条。

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

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

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是,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

5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第十九条。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

第二十条。

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第二十一条。

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

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

第二十二条。

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查询个人信息的权限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对工作人员查询个人信息的情况进行登记,如实记载查询工作人员的姓名,查询的时间、内容及用途。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询信息,不得泄露工作中获取的6信息。

第二十三条。

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

征信机构提供的信息供信息使用者参考。

第二十四条。

征信机构在中国境内采集的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加工,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

征信机构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异议和投诉。

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第二十六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二十七条。

国家设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专业运行机构建设、运行和维护。该运行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贷信息。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

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适用本条例关于信息提供者的规定。

第三十条。

不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

8础数据库提供、查询信用信息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其提供的信用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制定。

第三十一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可以按照补偿成本原则收取查询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适用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四)检查相关信息系统。

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调查通知书。

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三十四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发生重大信息泄露等事件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临时接管相关信息系统等必要措施,避免损害扩大。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信息主体的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或者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

10备案的,由其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信息;

(二)采集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同意采集个人信息;

(三)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四)因过失泄露信息;

(五)逾期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

(六)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八)违反征信业务规则,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11上一年度开展征信业务情况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二)因过失泄露信息;

(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

(五)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第四十一条。

信息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信息使用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或者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泄露国家秘密、信息主体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信息提供者,是指向征信机构提供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单位。

(二)信息使用者,是指从征信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13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第四十五条。

外商投资征信机构的设立条件,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境外征信机构在境内经营征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备案。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好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xx〕3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xx】15号)精神,结合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xx】10号精神,永寿县职业教育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成立了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结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颁布运行一年来的情况,组织相关处室学习联合检查的通知精神,逐条对学生实习管理进行了认真自查,认真反思,总结经验,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永寿县职业教育中心现有三个专业,一是学前教育专业,二是信息技术专业(数字排版专业),三是现代服务专业(铁路旅游专业);20xx年学前教育专业的二年级学生开展了顶岗实习,38名学生经过学校组织的校园招聘会全部被咸阳市和本地24家幼儿园录用;信息技术专业22名学生,16名被送往联办学校咸阳市秦都区新方正计算机培训学校继续学习和实习,6名学生被西安书雅文化图书传媒有限公司录用;现代服务专业12名学生送往联办学校渭南轨道运输学校继续学习和实习。

(一)工学交替,从20xx年开始至今,永寿职业教育中心已经组织了七批次的工学交替,20xx年我们组织了52名数字排版专业的二年级学生到青岛海信电子有限公司开展工学交替;前期委派相关人员赴青岛海信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考察,之后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对考察情况进行了通报和筛选确定;同时针对工学交替的企业,人数,待遇,带队老师等相关事宜上报教育局备案,服从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召开了52名学生家长知情通报会议,取得家长的支持;与52名学生签定了工学交替三方协议,使学生明确工学交替的岗位,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岗位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等;学生在三个月的工学交替时间内,月工资都能达到在职员工的80%以上,平均3200元/月,企业无拖欠学生工资;企业为学生购买了商业保险,学生稳固率达到96%以上,受到青岛海信电子有限公司的好评!

(二)顶岗实习,

1、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在第六学期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开展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工作,由于本专业学生规模人数已经超出永寿本地幼儿园的承担能力,加之本地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相比咸阳市幼儿园有较大差距,考虑到学生的要求和自身发展需求,所以20xx年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38名学生,经过学校和对咸阳市30家幼儿园考察筛选,形成顶岗实习方案,招聘方案,确定22家幼儿园来永寿职业教育中心参加招聘会,同时邀请38名学生家长参加招聘会,专门召开了家长知情通报会,学校主管领导在家长会上对顶岗实习的幼儿园,工资待遇,实习指导老师进行了介绍,力争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招聘会当天本专业学生进行了个人才艺展示,三个幼儿园园长给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了专题讲座,收到良好的效果。38名顶岗实习学生和幼儿园分别签定了顶岗实习三方协议,给学生分发了顶岗实习手册,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作为学生毕业依据)。依据学校工作安排计划在四月底进行顶岗实习学生的回访工作,全面检查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的问题,与用人单位深入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

2、铁路旅游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我们经过和北京恒安卫士有限公司相互考察,通过领导会议酝酿讨论,和北京恒安卫士有限公司签定了学生顶岗实习协议。20xx年有6名本专业学生在北京地铁系统做安检工作,学校、公司、学生三方签定了顶岗实习协议,召开了家长知情通报会,安排老师护送学生到北京顶岗实习;顶岗实习6个月,岗位在地铁七号线安检,工资2200元/月,管吃住。

(三)跟岗实习,

1、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按照教学计划每学期组织一次为期一月的跟岗实习,主要以本县幼儿园为主,上半年安排在五月上旬开始到六月上旬结束,下半年在十二月;20xx年下半年跟岗实习62名学生被安排在本县五所幼儿园,针对学生的情况开展了跟岗实习的安全专题讲座,心里健康讲座,遵纪守法讲座;精心选派了五名带队老师,全程指导学生跟岗实习工作;为学生分发了跟岗实习手册,跟岗实习签定表;跟岗实习结束召开了总结表彰大会,优秀实习生做了总结发言,带队老师总结了跟岗实习工作。

2、数字排版专业工作室,20xx年12月,我们和西安书雅文化图书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的商谈沟通,双方在永寿县职业教育中心成立了融教学实训生产一体的现代学徒制工作室。永寿县职业教育中心投入3万多元添置工作室的一应设备,20xx年4月正式揭牌运行。实现了角色的双层转换,老师即师傅,学生即徒弟;学生在工作室分批分次循环跟岗实习,每期10—20名学生,聘请专业老师即师傅,教学与跟岗实习交替进行;实现了校中有企业,实习不离校园,前校后厂的现代学徒制教学培训模式,积极探索现代工匠人才培养模式。

同时选派六名学生到西安书雅文化图书传媒有限公司跟岗实习,公司为学生免费提供食宿,购买了商业保险,前三个月生活补贴600元/月,后三个月1000元/月。跟岗实习结束后学生直接在西安书雅文化图书传媒有限公司就业,使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得到保障。

(四)认识实习,组织铁路旅游专业14名学生,20xx年10月到永寿火车站开展10天的认识实习,安排两名带队老师全程负责认识实习,对优秀实习生和带队老师进行了表彰奖励。

1、学生实习工作中没有出现违反“六不得”的现象,所有学生实习工作,全部都是学校和实习单位直接洽谈合作,并有实习协议,中间没有第三者中介,没有收取任何劳务费或者补贴,实习都是专业对口岗位实习,学生实习中没有加班更不上夜班。

2、所有专业都有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对口实习计划,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3、顶岗实习学生人数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严控10%和20%两个上限。

4、所有实习,学校,学生,单位都签定有三方协议,没有一份虚假合同。

5、所有实习协议都约定了实习报酬,用人单位都能及时足额以货币支付给学生。

6、根据不同的实习要求,按照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分别制定了工学交替,顶岗实习,跟岗实习,认识实习的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学生实习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带队老师管理细则,学生安全管理办法,学生实习手册,实习日志,学生实习考核办法,学生实习申请表,实习学生回访记录表。

没有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为实习学生全部购买了实习责任险。

8、所有学生实习工作,认真选派实习带队老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9、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印发到所有实习带队老师,依据规定全面对照落实规定要求。

20xx年以来,永寿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办学规模在稳步提升,其中个中原由,就是我们从一开始就把学生的实习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在多次的工学交替工作中,认真总结反思成功与失败,把工学交替当作课题来长期关注和研究,探索出了一套适合贫困地区学生实习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和办法,最深刻的体会是:招生和就业实习并举,两手抓要两手硬,就业实习窗口前置,保障出口畅通,才能实现进口畅。再者是学生实习工作,要细之又细,细节决定成败。三是学生实习工作是一项研究性很强课题,要舍得投入,舍得时间去研究。四主管领导的重视和方向性的统筹指导。五是学生实习工作前期的调研和筹备要充足,以规定指导工作,避免违规。

不足之处,对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我们的认识和理解水平有限,难免出现一些与规定不符的现象,如规定要求: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我们以家长知情通报会而取代,没有规定要求的规范,应该整改落实规定要求;二是学前教育专业,数字排版专业已经全部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已经建立了专业人才培养联盟,21家幼儿园组成,21个实习基地;数字排版专业3个实习基地和一个现代学徒制工作室;但是现代服务专业虽有2个实习基地,却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差较远,只能是比较接近而已,根本谈不上对口;所以我们计划今年上半年要完成本专业实习基地的考察和对口挂牌,保障本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对口,进而促进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健康发展,遵规发展!三是所有学生实习工作没有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尽快依据规定形成我校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学生实习工作保驾护航。

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5号),我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58号)要求,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加强实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好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自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1、严格遵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安排一年级在校生或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不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安排女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无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的行为,不存在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工作,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

2、顶岗实习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为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学生必须参加实习;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共同落实实习岗位,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并依据实习计划,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前培训,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考核标准等,使学生了解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条例和文化,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做好必要的实习准备;学校指定各班主任为我校学生实习指导和管理人员,协助实习单位全程指导、共同做好班级全体参加实习的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

3、由于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共同落实实习岗位,安排学生专业实习,所以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也不超过同类岗位职工总数的20%。

4.能够切实维护实习各方的权益,强化实习管理工作。2017年前,学生参加校企供需见面会后,校园专题招聘会,被参会企业录用的学生,我校学生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双方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须遵守的劳动安全及法律责任等;并签订《安全协议书》,自2017年起,参加实习的所有学生如果按程序安排顶岗实习,都必须由学校、实习单位及学生三方共同签订实习协议,一式三份,当事方各执一份。实习协议经我校法律顾问把关审核,涵盖三方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及法律责任等,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定了实习期间学生合理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并按协议,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切实维护实习学生的经济利益。实习协议符合规定,可切实维护实习各方的利益,无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

5.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履行安全职责。我校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了《福建省宁德财经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福建宁德财经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协议书》和《福建宁德财经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并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安全职责。

6、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为学生安全顺利地开展实习工作提供保障。

7、强化实习全过程的协调与管理,确保实习有序进行。根据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制订实习计划,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校长担任副主任,下设由招生就业科科长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学生科、教务科,安全科等职能科室参与,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的有关事项,指定各班主任为我校学生具体工作责任人,协助实习单位全程指导、共同做好实习期间学生的业务指导、日常巡视等实习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实习全过程的协调、检查、考核评价等有关事项,确保实习全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8、当然,在学生项岗实习工作中,我校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我校是一所以财会专业为主要专业的文科类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单位较分散,难于批量顶岗实习,企业对财会人员要求较高,专业对口率较低;其次,由于我校教师资源较为紧张,尤其是具有企业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的实习指导教师更为缺乏,在下企业指导学生实习工作中,时间较少,人员安排也不足,与企业的沟通还不够及时充分,管理还有待加强;另外,实习为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材料包括学生实习日志、工作记录、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反映实习情况的材料,以及实习评定等考核性资料,其立卷、归档工作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校将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推进工学结合,确保实习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征信业管理条例自查报告

文档来自网络,是本人收藏整理的,如有遗漏,差错,还请大家指正!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第一条。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

第六条。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有符合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

(四)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条。

决定批准的,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第八条。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九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条。

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说明;

(三)业务范围、业务规则、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

(四)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十一条。

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告上一年度开展征信业务的情况。

第十二条。

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信息数据库:

(一)与其他征信机构约定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给其他征信机构;

(二)不能依照前项规定转让的,移交给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征信机构;

(三)不能依照前两项规定转让、移交的,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第三章。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十三条。

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

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

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

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

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

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二十一条。

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

征信机构提供的信息供信息使用者参考。

第二十四条。

征信机构在中国境内采集的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加。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工,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

第四章。

异议和投诉。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出机构投诉。

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

第五章。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二十七条。

国家设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第二十八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贷信息。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四)检查相关信息系统。

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调查通知书。

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三十四条。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三十五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三十八条。

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信息;

(二)采集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同意采集个人信息;

(三)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四)因过失泄露信息;

(五)逾期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

(六)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八)违反征信业务规则,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二)因过失泄露信息;

(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

第四十一条。

信息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信息使用者,是指从征信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五条。

境外征信机构在境内经营征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六条。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精心收集。

精心编辑。

精致阅读。

如需请下载!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