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报告总结 监事会述职报告(实用6篇)

时间:2023-09-05 01:24:42 作者:字海 监事会报告总结 监事会述职报告(实用6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监事会报告总结篇一

根据《温州港集团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集团职工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有关规定,严格按企业职工监事程序,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努力工作,认真履职,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利益与职工权益方面主要做了一些工作。现将任职工监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为了能够充分发挥职工监事作用,提高自己的参与议事和监督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职工监事等相关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对职工监事职责有了进一步认识,强化了民主管理意识,为源头参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主动参与,促进各项管理协调发展

积极参与集团董事会的重大会议、监事会会议,参与集团重大经济工作决策、管理、重大决定的监督,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董事会决定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方面发挥了参与维护作用;在企业实施董事会决议方面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在形成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监督协调作用。

三、忠于职能,努力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执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监事会议题积极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坚决执行维护监事会决议。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打算

通过回顾总结深深感到自己在工作上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缺乏深入细致的工作,影响了履行职务的效果。争取在20xx年,依照监事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内容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履职为集团的发展效力尽责。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专业能力,做一名高素质的职工监事,为履行职责提供理论政策等方面的保障。

2、关注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推动企业发展成果普惠职工方面发挥作用。

3、拓展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通过列席和参加集团有关会议,提前介入有关决策事项,加强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各位代表,20xx年,集团发展将再谱新篇章,作为一名职工监事,我将时刻牢记肩负职责,在监督决策过程、督促工作落实等方面谋求工作突破,在维护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奋力而为。

监事会报告总结篇二

1、2016年 1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6年第 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

2、2016年 3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6年第 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

3、201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6年第 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16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2016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6年第 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2016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6年第 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6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有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认真细致的审核。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按照预定计划实施。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投资及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投资情况为:

1、2016年 4月,公司以人民币 6,000万元向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其 20%股权;2016年 6月,公司以人民币 11,800万元向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收购35%股权,收购后公司拥有共计 55%股权。

2、2016年 5月,公司以人民币 5,000万元向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获得其 15.01%股权。

3、2016年 6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

3、2016 年 12 月,公司以人民币 8,400 万元向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获得其 23%股权。

以上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长荣继华先生参与认购,获配 100万股(公司实施 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后增加至 200万股)。荣继华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保持独立性。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 年,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持续增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适应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勤勉忠实的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监事会报告总结篇三

年1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

年3月1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xx=""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xx的议案》;

3、《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xx=""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xx=""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xx=""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1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4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年7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关于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董事会关于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年8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年10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年11月2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年12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超募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调整了“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和“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的投资进度,以上事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实施上述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除为买方信贷客户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买方信贷客户提供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其要求执行相关程序,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通过学习新知识,巩固自身专业能力,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xxx监事会

20xx年x月x日

监事会报告总结篇四

一年来,**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0xx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公司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xx年*月**日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小文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xx年*月**日在公司办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同志来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及《*****》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xx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同志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同志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xx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重大收购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集团收购其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及其拥有的仿膳饭庄、丰泽园饭店、四川饭店之100%国有产权,程序合法,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20xx年度,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也是落实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的初始之年。因此,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报告总结篇五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我受监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做xx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xx年7月25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公司资产被冻结及五万元律师咨询费用途的事宜。

2、xx年8月30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二次会议,讨论关于建议董事会提前或按期召开本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向股东通报公司资产被冻结和虹波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等问题。

3、xx年12月5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三次会议,通报讨论了公司中干会议关于追加一万二工程款之事,监事会认为工程款应该按合同办,即使是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要追加工程款,也希望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并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决定追加工程款问题。

4、xx年1月8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四次会议,监事会成员质询和咨询了一万二工程的监理刘老师,关于工程款追加和房屋保温设计变更问题。

刘老师说房屋保温设计变更事先没有通过他。

5、xx年4月10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xx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会会议提出《关于派监事会代表列席经营班子会议》的提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或监事会召集人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一次董事会临时会,三次董事会碰头会。

列席或参加了中层干部或班组长以上的骨干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仍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投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一年来,监事会列席了公司部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公司班组长以上的骨干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抽查二级部门物管公司的财务,抽看了综合科的账本,对公司的财务着力进行了了解,对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尽力进行了考察,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执行股东大会精神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认真负责的向董事﹑经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中出现的疑问提出了质询。

根据一年的工作实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情况向股东大会作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能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能够按照上年度股东会上提出的工作目标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各部门完成了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所制定的xx年度经济责任指标。

但是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上年股东大会精神,没有执行上年股东会形成的关于《》、《》决议,对上年股东会上监事会提出的关于对公司xx年的三点建议不予重视,没有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工作和处理问题,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没有从机制上、制度上、分配上下功夫,缺乏大胆管理的精神,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策忽视股东的权益,从而使得公司工作成效不大,职工积极性不高,股东不满意的状况。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从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xx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明:公司全年总收入3012500.82元,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25443.80元(公司本部收入为1350951.20元,物管公司经营收入274492.60元),营业外收入1387057.02元。

公司净利润为377218.58元(其中公司本部净利润为409039.11元,物管公司净利润为-31820.53元)。

公司累计利润(公司本部累计利润,物管公司累计利润)。

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认为虽然公司报表完整,账目清晰,但是公司财务不能完整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其原因是公司没有统收统支。

监事会还对二级部门物管公司及物管公司的综合科的财务进行了检查。

物管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通过了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全年物管公司收入295923.02元(其中的100000.00元是茶楼交虹开公司的审计经济责任指标)。

物管公司的财务仍然没有完整真实的反映出物管公司收支情况,以收抵资的财务处理受到了神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口头警告。

通过对物管公司及综合科的财务检查,咨询有关主管领导,他都不知道综合科有本独立的已收抵支的帐。

监事会认为:物管公司的财务没有做到统收统支,责任在公司领导,广大股东要求公司财务统一的问题是在上次换届时股东会上就提出来了,上年股东会上又形成了决议,由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不执行决议,不进行统一管理,使得一些部门和科室有资金进行二级部门甚至科室的分配,因而引起各部门之间科室之间的相互攀比,相互不平衡,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健全,进而造成了公司职工之间、股东之间的不和谐。

3、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情况和处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办的秀苑茶庄共投资了405674.25元;建设巷工程投资了265797.50元;东方明珠商铺2间共计86.25平方米,投资金额789676.00元。

固定资产的投资为公司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总之,监事会在xx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尽力履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能,竭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监事会的工作不尽人意。

其主要原因:一是监事会没有很好完成上年股东会所提出的工作目标,监事工作不够大胆,监督检查不到位;二是由于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没有分离,董事会与经营班子是两个班子一套人马,相互不能形成制约和监督,并且对一些重大问题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决策;三是经营班子研究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没有监事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对一些问题的决策是否规范,是否正确,监事不能很好的提出意见和建议,监事会的工作常常处于被动的窘境。

所以,监事会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监事会工作不能使股东满意,有愧于全体股东对我们监事会诚挚的信赖。

在此,监事会成员诚恳接受股东的批评。

当前,我们公司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我们要齐心协力,奋发努力,抓住机遇,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xx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建立完善大额度资金运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事列席公司有关会议的制度,建立对公司二级独立法人单位委派监事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公司资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坚持每年两次对公司、公司二级部门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生产成本的控制及管理,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的制度。

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掌握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

3、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掌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价。

4、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

5、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积极参与在建工程项目,办公物资采购、租房合同谈判。

监事会成员要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加强会计知识、审计知识、金融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6、对xx年度公司工作的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全面完整的对公司各二级部门进行成本核算,增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使公司财务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二是再次建议公司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特别是应该由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问题和事项实行会议决策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以使决策更加科学和规范;三是建议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在新的一年里,公司监事会成员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大胆、公正办事,履职尽责。

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

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监事会报告总结篇六

20xx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xx年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募集资金20xx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xx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公司20xx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公司20xx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意见》共12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xx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名丁一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许秋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共3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xx年5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xx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广东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2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10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xx年12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xx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xx年-20xx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董事租赁房屋的议案》;《关于使用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和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9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12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xx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20xx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xx年利润实现与公司20xx年三季度报告中预测的20xx年全年实现利润的范围不存在差异。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本年度收购股权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意见

监事会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的执行认真、有效,公司按要求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未发生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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