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9篇)

时间:2023-11-27 15:03:48 作者:紫衣梦

护理是一个充满责任和挑战的职业,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以下是一些护理工作总结的范文和案例,它们回顾了护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成功经验,对我们的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在分管院长及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护理管理的有关制度、计划、操作规程等,对全院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2)每月对全院各护理单元进行护理工作质量(安全)检查,有计划地组织各类护理质量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问题与缺陷的改进措施有追踪和成效评价,体现有持续改进过程。

(3)督促各级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专科及常见疾病护理质量标准。每季度进行考评,有记录、有反馈。

(4)对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有成因分析和讨论,查找事发原因和教训,针对需要控制的环节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措施。定期对护士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加强护理人员防范意识,减少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负责全院护士三基考核及业务技能的培训,定期举办业务讲座,定期检查护理人员掌握常见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以保证对危重患者实施安全的护理操作。

(6)组织开展疑难病例、高难度护理技术等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病例讨论。

(7)加强护理安全,严把重点护理环节(围手术期护理、危重患者护理、输血及药物不良反应、特殊检查前后等)的管理,定期检查各护理单元分级护理执行情况、危重病人登记上报、质量检查、护理措施落实情况、护理并发症控制情况、抢救药品、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各科室对意外事件处置情况以及护理人员自我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定期检查“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落实情况以及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等。

(9)定期检查手术室护士对大手术病人的手术前后访视、术后病人规范交接以及正确书写手术护理记录单等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0)定期检查供应室下收下送、灭菌物品环节质量要求、操作流程、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以及消毒灭菌合格率。

(11)定期检查其它特殊科室相关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工作。

(12)定期召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就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护理部定期检查考核。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护理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管道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供给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燃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

第三条 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燃气用具的生产,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安全监察,公安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消防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劳动(安全监察)、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

第六条 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指定一名企业负责人主管燃气安全工作,并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应当设立群众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管理网络。

单位用户应当确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第七条 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城市燃气工程的建设

第八条 城市燃气厂(站)、输配设施等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在选址审查时,应当征求城建、劳动、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

第九条 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第十条 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规定进行。审查燃气工程设计时,应当有城建、公安消防、劳动部门参加,并对燃气安全设施严格把关。

第十一条 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安全可靠。竣工验收时,应组织城建、公安消防、劳动等有关部门及燃气安全方面的专家参加。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城市燃气工程的通气作业,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配合下进行。

第三章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和输配

第十三条 城市燃气生产单位向城市供气的压力和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臭燃气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加臭处理。在使用发生炉、水煤气炉、油制气炉生产燃气及电捕焦油器时,其含氧量必须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十四条 对于制气和净化使用的原料,应当按批进行质量分析;原料品种作必要变更时,应当进行分析试验。凡达不到规定指标的原料,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城市燃气生产、储存和输配所采用的各类锅炉、压力容器和气瓶设备,必须符合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建立档案,并定期检验;其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校验。

凡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城市,必须设置液化石油气瓶定期检验站。气瓶定期检验站和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验收运行。气瓶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的充装单位,不得从事气瓶充装业务。气瓶定期检验站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

第十六条 城市燃气管道和容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气密试验和置换。在置换过程中,应当定期巡回检查,加强监护和检漏,确保安全无泄漏。对于各类防爆设施和各种安全装置,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并配备足够备用设备、备品备件以及抢修人员和工具,保证其灵敏可靠。

第十七条 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系统的动火作业应当建立分级审批制度,由动火作业单位填写动火作业审批报告和动火作业方案,并按级向安全管理部门申报,取得动火证后方可实施。

在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周围采取保证安全的隔离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城市燃气生产、储存和输配单位应当按照设备的负荷能力组织生产、储存和输配。

特殊情况确需强化生产时,必须进行科学分析和技术验证,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调整设备的工艺参数和生产能力。

第十九条 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停气、降压作业的管理制度,包括停气、降压审批权限、申报程序及恢复供气的措施等,并指定技术部门负责。

涉及用户的停气、降压工程,不宜在夜间恢复供气。除紧急事故外,停气及恢复供气应当事先通知用户。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上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确需在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附近修筑建设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时,必须符合城市燃气设计规范及消防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凡在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附近进行施工,有可能影响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营的,施工单位须事先通知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经双方商定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明火,保护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

第二十二条 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对燃气管道及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管道和设施有破损、漏气等情况时,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四章城市燃气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使用城市燃气必须向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使用。

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用户档案,与用户签订供气、使用合同协议。

第二十四条 使用城市燃气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增加安装供气及使用设施时,必须经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批准。

第二十五条 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必须制定用户安全使用规定,对居民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并提供咨询等服务;居民用户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定。

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对单位用户要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并负责其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二十六条 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严禁在卧室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不正当手段使用燃气。

第二十七条 用户不得用任何手段加热和摔、砸、倒卧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自行倒罐、排残和拆修瓶阀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换检验标记或瓶体漆色。

第五章城市燃气用具的生产和销售

第二十八条 城市燃气用具生产单位生产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时,必须取得归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受颁证机关的安全监督。

第二十九条 民用燃具的销售,必须经销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中心(站)进行检测,经检测符合销售地燃气使用要求,并在销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城市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下方可销售。

第三十条 凡经批准销售的燃气用具,其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地设立维修站点,也可以委托当地城市燃气经营单位代销代修,并负责提供修理所需要的燃气用具零部件。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对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考核。

第三十一条 燃气用具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说明书,重点部位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六章城市燃气事故的抢修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城市燃气事故是指由燃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后,必须立即切断气源、采取通风等防火措施,并向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报告。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对于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劳动部门和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并立即切断气源,迅速隔离和警戒事故现场,在不影响救护的情况下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故发展。

第三十四条 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齐抢修人员、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等,并预先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修方案,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组织抢修。

第三十五条 对于城市燃气事故的处理,应当根据其性质,分别依照劳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城市燃气事故,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尽快做好善后工作,由城建、公安、劳动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向上报告。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维护城市燃气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于破坏、盗窃、哄抢燃气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有权加以制止,并限期拆除违章设施和要求违章者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有权加以制止,责令恢复原状,对于屡教不改或者危及燃气使用安全的,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可以报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暂停供气的措施,以确保安全。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劳动、公安部门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1 积水   

2 渗水   

3 积萘   

4 其他杂质   

5 管道坡度   

6 操作管理   

煤气管道沿途排液水封的连续排液,管路的合理清澳元,电扑焦油器的采集效果以及除萘设备的好坏也是不容忽视的环节。综上所古文字,要想减少煤气管道的阻塞,就必须提高净煤气质量,加强设备操作,努力提高脱硫、脱氰的效率。努力提高电扑焦油器开工率及采集率,合理控制澳元萘操作温度,尽量减少煤气中的焦油含量。加强施工管理,每年清扫煤气管路1~2 次。如果以上综合情况坚持做到,就能够使城市煤气输配管道安全正常运行。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组织各级护理人员学习《消防管理条例》、《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差错处理和防范措施》等文件,严格交、接班制度及查对制度,增强医疗安全观念。

2、病区内的氧气筒应直立放置于阴凉处,搬运时避免倾倒撞击,远距火源,勿涂油料。对未用完和已用空的氧气筒应分别悬挂“有氧”、“无氧”的标示,氧气筒内的氧气不可用尽,应留有少量余气。

3、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毒、麻、限制药品应专柜、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和查对制度。

4、病区应注意防火,防火通道不许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各种灭火器材和装置应完好无损,并定期检查,医护人员应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病区内禁止吸烟。

5、注意病区内情绪不稳定病员、肿瘤病员以及自杀未遂患者的精神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和保安部、总值班联系,并做好防范工作,严防这类病员伤人毁物和再次自杀。

6、病区内应做好防盗工作,教育病员及其培护人员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对病区内的贵重物品应做好交接班工作。病区内不准外人留宿。

7、要求病区各班人员注意水、电、门窗的安全管理,及有无破损、毁坏,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护理部定期检查考核。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3.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4.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5.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7.对于所发生的护理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8.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10.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科室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按程序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及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有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处理并做好护理记录。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及家属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安全。

六、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跌倒、坠床等发生。

七、严格执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安全。

1、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每班交接并登记。

2、药物、物品标签清楚,分别放置。

八、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保持性能良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清点交接。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九、病房通道要通畅、清洁,禁止堆放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保证病人通行安全。

加强科室水电暖管理,不漏水、漏电、漏气,发现有损坏及时报告设备科维修。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加强陪护和探视人员的管理,发现有可疑人员立即报告保卫科、消防器械保持备用的状态。

十一、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十二、对于所发生的护理过失,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整改,并上报护理部。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进行法制和护理安全教育,增强护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护理质量。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严格遵守护理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发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护士要及时巡视病区,对小儿、烦躁、神志不清、使用热水袋、冰袋、卧床等患者应加强巡视,确保患者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6、加强病区药品管理,执行药品管理制度。麻药品置专柜上锁,专人管理,有基数,有交接班记录,使用有登记;急救设施和药品、贵重仪器有专人管理,处于备用状态。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易燃、易爆、易损物品的管理及对护理人员和病人、陪人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电源、水源、防火设施,及时维修,保证安全运用。不得私自对病区的设施乱拆或改建。

住院患者应遵守入院须知,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修养,确保安全。

1、病员入院时,认真听取入院宣教内容。

2、患者应遵守病区作息时间,保持环境整洁与安静,不在室内吸烟及使用电器等。

3、护士不得私自答应病员外宿,若有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经科主任及主管医师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4、病员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5、病员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动用医疗、护理设备;不得进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

6、需留陪人严格按医嘱执行。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科室设安全员,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护士长每月组织科内人员进行安全护理分析,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与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5、每天进行安全评估,做好标识。对危重、手术、老年及小儿患者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坠床,定时翻身,预防褥疮的发生。

6、抢救器材做到五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定时消毒灭菌)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做好应急准备,一般不准外借。

7、抢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接,严防损坏和遗失。

8、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备用状态。

9、对科室水、电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0、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用。

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规定所辖钢丝绳是指2m及以上提升机在用的提升钢丝绳。

二、各钢丝绳的使用单位要指定专职验绳工负责钢丝绳的检查工作,并建立专用的《钢丝绳日检记录本》。

三、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每日检查一次。日检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断丝:检查断丝的根数和部位,捻距断丝情况

2、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和直径变化情况

3、钢丝绳的润滑和锈蚀情况

4、绳头和绳卡的牢固程度等。

5、检查结束后,认真填写记录。

四、各提升钢丝绳必须坚持每半年一次的钢丝绳拉力实验,结果报机电管理部存档。

五、各单位主管技术员或分管副职每周参加验绳一次,并在记录本上签字。

六、机电管理部主管技术人员每月与验绳工共同验绳一次,测量绳径和磨损锈蚀情况,验绳结束,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七、机电管理部主任工程师或分管副部长至少每月查阅一次钢丝绳检查记录本,查阅后签名。

八、以上规定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每出现一次未执行情况,罚使用单位分管干部100元,扣该单位当月标准化考核分1分。

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与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陆上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以下简称石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石油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是指对石油管道的勘察、设计、制造、施工、运行、检测和报废等全过程实施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石油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石油管道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制定有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监督石油企业贯彻执行。

第五条石油企业负责所辖石油管道的安全运行,落实安全职责,并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管道受到外界破坏的情况。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等级,并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规定范围内从事石油管道勘察设计工作,同时承担石油管道安全的勘察设计责任。严禁无证、越级勘察设计。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在石油管道工程的设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责任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设计文件负责,同时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

第九条工程项目应当按有关规定通过安全卫生预评价评审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第十条新建的石油管道在勘察选线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沿线地质及社会环境等情况对管道安全可靠性的影响,以及石油管道跨越公路、铁路、航道时对有关设施安全可靠性的影响。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应当同时审查职业安全卫生专篇、消防专篇和环境保护专篇,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钢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国家规定的资质认证,并取得相应的石油管道用的钢管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石油管道用的钢管。

第十三条钢管生产企业在生产石油管道用的钢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钢管生产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钢管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完善的钢管生产、试验与检测条件。生产、试验、检测设备的精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第十五条生产钢管用的原材料,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不能使用。

第十六条钢管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按照钢管制造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钢管生产企业生产钢管应当严格按照钢管检验标准进行试验和检验,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须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钢管制造应当实行监理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监制。凡未经监理单位监制的钢管,不得用于输送石油天然气。

第十九条承担石油管道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的资质认证,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不得越级或超范围承接工程。

第二十条石油管道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

第二十一条石油管道施工质量应当实行施工单位领导负责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管理负责人等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二十二条石油管道施工应当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工程监理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石油管道工程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压力试验,经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

第二十四条石油管道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竣工验收资料应当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

第二十五条石油企业对新建或停运后再启用的石油管道,在投入运行前应当编制投产方案,并严格按投产方案组织投产。

第二十六条石油企业对运行中的石油管道,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指挥系统的统一调度下安全合理地组织生产。

第二十七条石油企业应当根据输油(气)量的改变和季节变化,及时准确地调整管道运行的各项工艺参数。

第二十八条石油企业应当与管道途经地区的城建规划、公路、铁路、气象、水文和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避免或减轻因建设施工、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对管道安全运行造成的危害。

第二十九条石油企业对石油管道设备、设施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条石油企业应当制定石油管道事故预案。对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或发生管道破裂、断管等重大事故时,应当组织力量立即处理。

第三十一条石油企业依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对所辖石油管道定期组织巡查。

第三十二条石油企业对封存或报废的石油管道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条从事石油管道技术检测检验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石油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应资质,并对其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石油企业有权选择检测检验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为石油企业指定检测检验单位。

第三十四条石油管道应当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新建石油管道应当在投产后三年内进行检测,以后视管道运行安全状况确定检测周期,最多不超过八年。

第三十五条石油企业应当定期对石油管道进行一般性检测。新建管道必须在一年内检测,以后视管道安全状况每一至三年检测一次。

第三十六条石油企业对检测不合格或存在隐患的管道路段,应当立即采取维修等整改措施,以保证管道运行安全。

第三十七条石油企业应当建立石油管道检测档案,原始数据及数据分析结果应当妥善保存。

第三十八条石油管道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石油企业应当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报告。

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特别重大事故组织调查处理。

石油管道引发人员伤亡事故,石油企业应当按各地政府有关规定报告。各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石油管道发生凝管、爆管、断裂、火灾和爆炸等生产事故时,石油企业应当立即上报到当地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发生跑油污染事故时,在报当地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时,还应当报当地环保部门,任何企业不得瞒报、迟报。

第四十条石油企业发生生产事故后,应当按照分管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十一条石油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查清事故原因,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所称石油管道,是指将油气田、炼油厂、储备库、码头等的原油、天然气、成品油输送到用户或接收站的管道及将油气井生产的油气汇集、运输、集中储存的输送管道。

本规定所称国务院石油工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及管理的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本规定所称石油企业,是指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储运、销售、加工的企业。

第四十三条石油企业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

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作用。本规定明确了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职责。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二)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四)建立技术档案,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其委托的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五)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十)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编制了在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在编制本单位的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的使用情况加以完善,以确保安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和管理是一项新开展的工作,希望各单位积极探索,创造经验,广泛交流。在制度制订后,应由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发执行。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压力管道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注册。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4)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5)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6)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 (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4)压力管道单线图;

(5)《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

(6)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1.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4.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5.使用资料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压力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3.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5.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6.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7.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8.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

9.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保温层、反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振动情况;

5.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

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

8.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

9.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3.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办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2.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3.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4.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6.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8.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11.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12.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13.对生产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铁路、河流、居民点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变载荷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

14.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3)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压力管道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统计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

(1)压力管道基础数字统计;

(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情况;

(3)压力管道存在的问题;

(4)压力管道的事故统计。

1.必须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压力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2.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3.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6.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7.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

(1)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

(2)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

(4)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压力管道要求一致。

注:压力管道的技术改造一般指:

(1)较大数量的更换原有管线(国外有规定更换599米以上);

(3)提高工作压力;

(4)提高工作温度;

(5)改变输送介质

(6)管道控制系统的变更等。

8、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

(1)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

(2)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9、管道的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然、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

(2)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

(3)清洗和吹扫:清洗一般采用蒸汽、水或惰性气体。酸性液体可用弱碱洗涤、清水冲洗,强碱性介质用大量水冲洗。系统不宜夹带水分的一般用空气或惰性气体(通常用氮气)吹扫。

(4)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1.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2.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3.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

a.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

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

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

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相连接的管段;

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

4.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5.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街、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通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6.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1.)泄漏检查

主要检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况。

2.)绝热层、反腐层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反腐层是否完好。

3.)振动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

4.)位置与变形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

5.)支吊架检查

(1)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

(2)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

(3)恒力弹簧艾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越限;

(4)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

(5)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

(6)吊杆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

(7)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

(8)阻尼器、减振器位移是否异常,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

(9)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

6.)阀门检查

(1)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

(2)阀体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

(3)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4)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7.)法兰检查

(1)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2)法兰面是否发生异翘曲、变形。

8.)膨胀节检查

(1)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

(2)波纹管波间距是否正常、何无失稳现象;

(3)铰链型膨胀节的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等损坏现象;

(4)拉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有无异常现象。

9.)阴极保护装置检查

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管道标识检查

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因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7.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8.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9.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10.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

在线检验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按照附件二《在用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报告书》,认真、准确填写在线检验报告。

11.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12.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在在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l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3级的,检验周期-般不超过3年,管道检验周期可根据下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l)经使用经验和检验证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的管道,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检验确认,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

2)属于下列情况的管道,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1)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检验

(2)发现应力腐蚀开裂或严重局部腐蚀,且经检验确认可能发生失效的管道;

(3)长期承受明显交变载荷的管道;

(4)材料产生劣化的管道;

(5)对有设计寿命要求且服役期超过设计寿命的管道;

(6)焊缝申存在严重超标缺陷的管道;

(7)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

(8)检验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管道。

13.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工作由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取得在用压力管道自检资格的使用单位可以检验本单位自有的在用压力管道,下同)进行。从事在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证书(具备全面检验人员资格即具备在线检验人员资格)

14.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15.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压力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搭脚手架、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16.规定的全面检验项目是全面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日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2.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l次;

3.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5.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

1)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6.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

(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爆破片

(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b)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c)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d)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时,应参照款2进行检查。

7.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1)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

1.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2.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捡检疫总局。

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7.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水平,落实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制度,维护患者利益,保障医疗安全,促进质量持续改进,特制订本制度,实行计分制管理。

一、职责分工。

1、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对科室行政、医疗、教学、护理等各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及协调,领导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及负责科室业务规划与发展。

2、护士长全面负责护理技术、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的管理,协助科室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发应用及科室行政管理。

3、质控小组每周不定期检查全科各种医疗文件、技术操作及其他各项诊疗活动中执行技术规范的`情况,并有权作出违规记录及处罚。

二、医疗管理。

用药,尽量减少病人医疗负担。实行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告知制度。

三、医德医风。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接待患者及家属要和蔼、亲切,不准推诿病人。如遇错收病人,应主动与其他科室协调好后方可转诊。

2、不准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索要红包、礼物引起投诉的,按医院的有关规定处罚。拒收红包者,按拒收额度和医院规定给予经济奖励。

3、加强“反商业贿赂法”的学习,巩固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治理的成果。拒绝医药代表进科室,不准与医药代表非法接触。

4、对病人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提倡文明用语。

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1燃油管道是否采用伴热和保温措施,应根据油品种类、粘度一温度特性曲线及当地气温情况来确定。

2燃油管道施工完毕,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一般采用液压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gb 50235的规定。

3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应装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在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应设置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且应引出厂房外。

4车间煤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gb6222的要求。

5炼钢车间煤气间断用户,不宜使用高炉煤气或转炉煤气。

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的应用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前进而迅速发展,管道运输作为连接供需双方主要的运输方式,其覆盖面非常广大。因运输距离较长,路面情况较复杂,天然气的运送对于管道的要求较高,铺设、维护好长输管道对于天然气的运送具有重要意义。一旦运输管道出现问题,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安全,给社会经济带来损失。管理好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

1.长输天然气管道运输特点

长输天然气管道的运输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它是由油气田集气管网、输气干线管网和城市配气管网三大管网构成一个统一的、密闭的、连续的输气系统,部分利用地层压力来进行运送,其输气管道的末端需具有较大的储气功能。

2.我国长输天然气管道运行的情况

长输天然气管道一般指运输距离在25km以上的管道运输。目前,世界上大型天然气、输油管道总长度已超过200万公里,且每年都在递增。我国长输管道的总长度不足世界的1%,而油气储量却位居世界前列,比例的不协调在技术、安全性等方面加重了我国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管道运行安全的管理。

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定。

1.缺乏对天然气管道运送危险性的认识

采用长输管道对天然气运送是目前来说最经济实惠的运输方式,而人们却缺乏对其运送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性的认识。天然气在管道运送过程中,常常要经过人口较密集的区域,往往要穿过民房、医院、工厂、田地等,而有些建筑物在施工或农民在耕田种地时,认为深埋在地下的天然气运输管道很结实坚固,不会因为一时的挤压或碰撞而被破坏,他们不了解长输天然气管道被破坏、天然气泄漏后的严重后果,所以不会考虑变更施工计划或耕种路线。这种意识上的麻痹大意是造成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2.自然环境的变化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破坏

由于天然气运输管道深埋在地下,铺设线路较长,在考虑经济因素、人力物力等综合因素的前提下,即便是灾害多发区,长输天然气管道也要穿过,这样自然环境的变化对其影响就较大。如一些处于地壳活动较频繁的地段带来的地震,暴雨引起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极易引起天然气运输管道的破损、护坡堡坎垮塌现象的发生。即便未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因长输天然气管道多采用直缝管、无缝管、螺旋缝管等钢制材料制成,即便埋于地下也避免不了受常年的风雨积雪侵蚀,管道也易遭腐蚀。

3.私自窃取天然气或故意破坏对长输管道运输的影响

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铺设距离较长,会经过多个地方。没有条件对各个地方实施实时监管,这就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他们为了个人利益,在居住环境附近的长输管道隐蔽处开孔栽阀盗取天然气,在窃取后将其装入简易的装置中存放使用或变卖。由于他们不是专业人士,不懂专业技术,不能将开孔部分很好的进行修补,这就为以后的管道运输埋下了安全隐患。这样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更使自己和周围居住的人陷入了天然气泄露、爆炸等危险当中。

4.他方施工对天然气管道运输的影响

在实际生活中,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铺设获得批准后,其他一些工程项目的铺设等也需要同时规划建设。这就形成了多条线路的相互交错,如各项目间的交叉穿越、近距离的平行分布或成品油管线与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同沟铺设等。在施工时,就要求施工单位要综合考虑各个项目间的相互关系制定出不同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而现实情况却是,因各个项目所属的施工单位、开工时间、工期长短、设计要求、安全标准等不尽相同,施工效果就会互相干扰。如为赶工期、节约成本以创造出更大的利益会出现不同建设项目间的安全距离不足、不同管线的外加电流相互干扰导致反腐层的保护失效等等。另外为缩减开支,在管线两侧5米内挖砂取土,在未反复核查地下管线时就采用大型机械进行快速挖掘或碾压都会对地下管线造成破坏,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着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5.违规建筑引起的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隐患

一些个人或单位利用职务之便,在未履行一些法律手续的前提下,为自己谋求私利。他们不顾天然气运输管道的铺设,为了使自己获得最大效益,忽略长输天然气管道与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肆意的在其上或附近搭建违规建筑。这些违章行为已严重影响长输天然气管道正常发挥其效用,为其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1.建立健全法律机制,为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建立健全的法律机制有利于保护国家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其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同样,对于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运行,也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私自盗取天然气自用或变卖的行为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处以罚款。对于检举揭发从事该行为的人进行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嘉奖,以鼓励所有人对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法律履行的力度,改善天然气管道运行区的治安环境,进而形成有力的制约。

2.提高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能力

加强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是保证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风险预测力提高,就会提高天然气运输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可靠性,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常见事故主要有燃气泄漏、毒物扩散、火灾爆炸等,为了提高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能力,就要对管道进行可靠性分析研究、进行定量风险评价,其主要分为明确评价的对象及范围并对其做充分的了解,根据项目周边情况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选择确定正确、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提出消除、减弱危险的建议并得出结论这几个主要步骤。定量风险评价可以分析影响管道失效的原因,制定恰当安全的维修计划,以减少损害。半定量分析则是根据事故损失后果和发生概率,通过计算形成一个相对的风险指标。而定量风险分析与评价__是最权威、准确的风险评价法,其对于提高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能力具有重大作用。

3.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为了使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定期的检查必不可少。这里的检查包括:安装前仔细检查安装的管道质量是否合格、管道有无破损。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认真核对管道铺设的位置是否适宜,深度是否恰当;安装过程中,要认真检查技术人员的操作是否正确,一旦发现管道有损坏,要及时修复、更换;在安装后的使用过程中,要根据管道所处的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的不同做定期的检查,要及时排查出天然气泄漏或毒物扩散等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管道的维护工作,要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企业要不定期的对这些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来确保他们具备过硬的技术,能及时处理突发状况,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4.明确责任范围,加强监管力度

对于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管理,要建立完整的应急机制,明确责任范围,将责任逐级分配到每个人身上,各级政府承担着对其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管道生产运营企业与政府之间要形成良好的沟通,一旦发生重大的管道安全问题,互相协调配合解决问题,建立联防机制,逐步形成良性的安全责任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要增强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监管力度。

5.重视科技因素,提高管道自身质量

提高长输天然气管道的自身质量,增强其反腐能力,对于保证管道的安全运行具有深远的意义。提高管道的反腐能力主要有阴极保护、反腐涂层技术和聚乙烯管道材料的使用。科技的进步必然会带来一些新材料的出现,在环保节能、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将新鲜元素融入到以前的材料中,使其具有更高的耐碾压力、防破损力的功效。

6.保障资源市场供应安全

对天然气资源的灵活分配调度,可以降低供气风险,缓解供气紧张,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另外,积极引入国外优质的天然气资源,增强我国储气能力,在保障居民用户有充足的天然气可以使用的同时,也可以平衡市场的供求平衡。

结语

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了能源市场的不断前进,天然气资源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其安全运输十分重要。它的安全运行不仅可以保护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维系社会的稳定,还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改善天然气运输管道自身的质量、提高对其风险预估能力、加强对其的管理监督力度等手段以保障对长输天然气运行安全的管理,势在必行。

内科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护理缺陷高危因素防范要点 

防范:1.对高危环节制定规范流程等预防措施。 

2.加强操作过程中的.督查。 

3.经常查找不安全隐患,善于整改。 

2.关心护士的工作、身心状况。 

3.尽一切可能消除交流障碍因素。 

2.有人力资源应急预案,节假日有人员储备、安全检查等应对措施。 

2.加强安全学习,运用举一反三方法。 

3.对护理缺陷、事故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三、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安全护理纳入病房的目标管理。 

1.根据病情、年龄、精神状况,并结合病区环境,护士对患者做安全评估。 

2.排班合理(人力资源充足、业务力量分配合理)。 

3.开展新治疗、新检查、新药物时应及时组织全体护士对相关知识的进行学习。 

4.加强医疗仪器的使用与维护。 

四、病房内有危重患者、重大手术及特殊治疗护理时,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由护士长、高年资护师参加和指导青年护士工作、病情观察,护理文件书写及时、准确、认真、规范。

近年来护理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提高全体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保证护理安全的基础。建立一套完善的护理质量管理系统,并围绕质量管理要求,不断改进各个环节中潜在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消除护理隐患,为病人提供安全护理,有效保障病人安全,从而杜绝护理差错及护理纠纷的发生。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护理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水、供水管理制度根据市安全用水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内的具体情况,对供水管理规定如下:。

1、凡属辖区范围内的供水系统(即自来水公司向辖区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公司管理。

2、用户出门前应将水阀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3、用户不可随意更改小区供水管道。

4、有以下现象的`均属偷水行为,管理公司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私自装表接水或绕表接水者,除当场停用,按最大流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还要赔偿大楼损失。

(2)私自启动水表的封印影响准确计量,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赔偿大厦损失。(3)私自启用水表的,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赔偿大厦损失。

5、用户违反安全用水规定,拒绝物业管理公司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系统或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

二、小区节水、用水措施。

1、严格按照节水办所批复的用水量用水,不超标用水。

2、在各洗手间、茶水间张贴节水标语,加强用户节水意识。

3、安装感应式或延时式水龙头,防止用水后不关水源。

4、定期抄录总水表读数,发现读数异常增大,马上追查原因。

5、做好地下水池、屋面水箱、冷却水塔水池、膨胀水箱的防漏措施。

1、所有的停水、限水审批权限为工程经理以上。

2、收到政府部门有关停水通知或决定需停、限水应立即报告总经理,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用户。

3、主管管理员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停、限水工作。

4、停水前应将地下水池注满。

5、停水期间工程人员应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地下水池水位,发现水位过低应关闭水泵以免水泵吸空,并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6、当值人员应将停水、限水情况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四、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1、保持水泵房通风换气,环境卫生清洁。

2、每班检查水池的水位是否正常,水池盖必须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3、每班检查泵房供电是否正常,所有阀门应处于开启或关闭的正常状态。

4、每班将转换开关转到'手动'位置,用手动试验主泵和备用泵运转是否正常,然后将转换开关转回'自动'位置。

5、定期检查水泵、电机的紧固螺丝有无松动、轴承润滑油情况是否良好等。

6、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告示牌。

7、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自动失灵等,立即报告主管管理员,并留在现场观察。

8、每班对泵房进行检查后,在机管泵房巡检签到卡签名并认真填写机管系统巡查表。

五、给排水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1、给排水系统的日常维修保养由暖通、给排水运行维修班负责。

2、主管管理员每年12月份负责制订和监督实施下年度的系统保养计划。

3、维修及保养过程如要限、停水,需提前将停水区域通知物管部,由物业管理部通知受影响用户。

4、根据设备特点重点做好润滑、除尘工作。

5、供水泵故障时马上停止故障泵,开启备用泵,以保证供水。

6、污水泵故障时应马上采取措施,降低集水井水位。

7、所有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

8、给排水设备的故障应于24小时内修复,无法解决的应马上要求通知受影响用户,并报告上级领导,限期修复。

六、给排水系统故障排除措施。

(一)给水系统故障处理。

1、因给水泵故障影响供水时,把出现故障的给水泵打到'停止'位置,将备用水泵投入'自动'状态运行。

2、因给水泵自动控制系统故障影响供水时,由两名技工分别在上水池和下水池泵房采用手动状态定时供水,并用对讲机保持联系和在现场监护,防止出现水浸事故,待自动控制系统修复正常使用后恢复自动控制状态。

3、因供水管网或供水阀故障影响供水时,应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二)排水系统故障处理。

1、排水管故障,先将该区域的供水管网关闭,用沙包拦截溢水区域,防止溢水流人电房和电梯等,组织疏通排水管并用吸水机吸水。

2、雨水管堵塞,先用沙包拦截,防止溢水流人电房和电梯等,组织疏通排水管并用吸水机吸水。如雨水较大,无法拦截时可将溢水从走火梯引走,排到街外。

护理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环节的应急预案和病人的'告知制度,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和整改。

二、将安全管理纳入三级质量管理中,加强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的管理,确保病人安全。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杜绝差错事故。

四、对危重、昏迷、瘫痪、精神异常及小儿等特殊病人应加强护理,预防坠床、跌伤发生。

五、制定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完善防护设施,督促落实,定期总结。

六、组织对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七、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和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药品管理规定,剧毒品加锁专人保定,每班交接,做好登记。

九、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

十、落实“四防”措施,定期检查非医疗护理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防范措施。

十一、采用多种形式对病人和家属实施安全知识宣教。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进行法制和护理安全教育,增强护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护理质量。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严格遵守护理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发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护士要及时巡视病区,对小儿、烦躁、神志不清、使用热水袋、冰袋、卧床等患者应加强巡视,确保患者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6、加强病区药品管理,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毒、麻药品置专柜上锁,专人管理,有基数,有交接-班记录,使用有登记;急救设施和药品、贵重仪器有专人管理,处于备用状态。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易燃、易爆、易损物品的管理及对护理人员和病人、陪人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电源、水源、防火设施,及时维修,保证安全运用。不得私自对病区的设施乱拆或改建。

二、院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应遵守入院须知,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修养,确保安全。

1、病员入院时,认真听取入院宣教内容。

2、患者应遵守病区作息时间,保持环境整洁与安静,不在室内吸烟及使用电器等。

3、护士不得私自答应病员外宿,若有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经科主任及主管医师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4、病员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5、病员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动用医疗、护理设备;不得进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

6、需留陪人严格按医嘱执行。

1、科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医疗护理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全科医疗护理活动质量与安全,督促科内人员及时发现处理医疗护理缺陷及违规违章行为,并及时上报主管职能部门。

2、每月进行一次质量与安全分析,对本月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与防范措施并及时落实。

3、如发生医疗护理缺陷、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防止损害扩大,同时妥善保管好书证和物证,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根据事情轻重,在2—7天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与防范措施。

4、遵守基本医疗护理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对意识不清和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患者,加强安全保护,严防摔伤、烫伤、压伤等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6、加强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7、严格执行病历保管制度,病历柜随时上锁。

8、保持病区各种设施设备及环境安全,如:电器、门窗、玻璃、床架等应定期检查,若有损伤,及时维修。治疗室、换药室、配餐室、开水房及库房的门应随时上锁;危险物品及药品妥善保管;抢救用物和抢救药品固定放置,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9、注意消防安全,保证消防通道通畅。任何人,任何时间内不能阻塞消防通路。

10、无陪病房严格出入病室制度,进出病房随手锁门。除本科人员、进修及实习人员外一律不能进入病区内。相关人员因工作原因入病区须征得护士长的同意。

11、患儿玩具应选用较大不易误吞的、橡胶或塑料制品、禁止玩弄刀、剪、玻璃易破损的物品,任何针头、刀剪、玻璃等锐器在操作完毕后必须清点检查,不能遗留在病室内,工作人员工作服上不要使用大头针或别针,以免刺伤患儿。

12、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13、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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