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汇总14篇)

时间:2023-12-04 06:32:37 作者:笔砚

实施方案应该与团队成员的能力和特长相匹配,发挥他们的优势和潜力。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分享几个实施方案的关键要点,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的各项任务,根据《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和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文件为依据,把“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作为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镇,实现“两个率先”奠定小学教育的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1、构建新型的课程管理体系。确立现代课程观念,努力适应课程功能的转变和课程内容的调整,构建学生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三级”课程管理体系。

2、建立新型的教师队伍。改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造就一支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适合现代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增强教师对课程改革的促进作用,为课程改革的持续进行提供人才保证。

3、探索新型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教学过程,改革陈旧的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施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以“自主、合作、探索”学习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课堂教学新模式,开创主动活泼、民主开放、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新局面。

4、完善新型的教育评价体系。加大考核考核力度,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素质提高、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的科学评价体系。

5、建设先进的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市局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果,丰富教育信息资源,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的变革,为课程改革提供先进的信息平台支撑。

6、培养现代的先进典型。弘扬创新精神,鼓励教师开拓进取,大胆实践,培养和造就一批在课程改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组织建设。

1、课程改革工作小组。设:组。

长、副组长、组。

员。

2、课程改革办公室。

设:组。

长、副组长、组。

员。

四、重点工作。

1、强化学习,更新观念。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了解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改革目标以及相关的措施,并结合实际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切实转变教师的课程观、教学观、学生观和评价观,切实把握新课程理念、课程标准、课程功能和教学方式上的重大变化,明确新教材的编写思路、结构、内容和特点,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正确处理继承与改革、部分与全体、学科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关系,为课程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培训,注重实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合理规划培训内容、对象、规模和速度,把通识性培训与学科培训结合起来,把市级培训与校本培训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课堂实践结合起来。把更新教育观念作为师训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新课程改革的目标、具体要求及其实施方式作为师训工作的核心内容,把创新培训机制作为师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把引导教师追求学习化的教育生活作为师训工作的理想境界,注重培训实效,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

3、严格严格执行,规范实施。各班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积极实施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积极慎重选择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和各门学科。加强外语和停息技术教学,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提高停息技术课程的教学水平。

4、加强研究,积极探索。教科室要加强科研力量,充分发挥教师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学习,努力实践,注重案例研究,加强积累。注意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关注个体差异、合作教学等多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努力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

5、改革评价,促进发展。探索并构建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校本课程的评价体系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改革课堂教学活动评价,结合教育督导室评课要求,制订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课堂教学活动评价体系。努力改进评价内容和方法,在关注学生学业成绩的同时,关注学生情感、态度、行为方式的发展,把量的评价与质的评价结合起来,既要重视结果性评价,更要重视过程性评价、发展性评价、全面性评价和基础性评价。要把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其他社会成员评价结合起来,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6、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各组要强化管理职责,重视制度建设,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高效运作。各学科攻关组,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切实开展研究,积累经验,为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提供不竭动力。

五、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识。学校全员发动,营造浓郁的课程改革氛围。在面向教育内部宣传的同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引导家长积极支持教育、支持课改。

2、配强新课改师资。从起始年级起,逐年配备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年富力强的骨干教师承担实施任务。

3、设立课改专项经费。学校适当增加投入,保证学习培训、资料供应、教学研究和设备的添置,保证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一年级起每年新建一个多媒体教室,以确保新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

4、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学校对在课程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并纳入教师月工作考核中。每学期组织教师参加调市局组织的“五优”(优秀课、优秀教案设计、优秀课改论文、优秀校本教材、优秀多媒体课件)评比活动。把承担课改课题的研究作为评选各级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的必备条件。

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正阳小学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市区教育局工作部署,学校坚持以人为本,重视课程改革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课程改革坚持以促进学生最大限度地发展。

2、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协调一致的原则。校本课程的开发,要与国家课程改革指导思想和目标保持一致。

3、充分利用内外课程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校内外现有的资源,鼓励和学生充分利用网上资源。

4、课程研制、实施、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保证课程实施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淑荣。

副组长:孔祥云、姜玉侠。

组员:栾晓薇、冯丽娟、赵洪霞、魏立民、高研。

2、全面贯彻落实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开全课程,保证实现课程。

结构和功能的完善。

3、根据学校及学生实际,确定开发校本课程、陶艺教育、环境教育、科技教育等校本课程,并将其纳入课时计划之中,纳入省、市教科研究之中,配备专兼职教师任教,确保课程实效性。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为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学校有计划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教育技术,保证课堂教学的高质高效,安排承担校本课程教师学习制陶技术、陶艺观念、科技环境知识,聘请专家教授来校讲学,加强教师间切磋交流,做到资源共享。

5、组织与实施。首先,学校根据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和课程结构,制定课程开发方案;其次,依据国家课程改革冈要开发校本课程文本材料。再次,学校根据校本课程的目标与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使用。

6、加强图书馆、实验实,专用教室及各种教学设备等资源的建设与配置,充分拓展和利用校外课程资源,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

总之,我校期待课程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深化学校办学特色形成,促进课程改革健全、健康、有序地开展。

正阳小学。

2008.3。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我省《实施方案》以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为根本遵循,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明确高考改革具体任务安排。《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明确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这是方案的主体部分,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怎么招”等关键问题。主要有四项基本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这是国家提出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每年考试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

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两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学生根据高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其中,考生首先须在历史和物理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

(二)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2016年,我省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了相关规定,《实施方案》以该文件为基础,明确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普通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工作,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整理遴选的相关信息统一导入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招生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这是此次高考改革的核心内容,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具体来说,一是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二是明确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三是建立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办法。改革后,高校按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选择物理或历史的学生在各自序列中排序,成绩具有可比性,所以首选科目直接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而对于再选科目,由于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再选科目组合很可能不同,不同科目试题难度不同,其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从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角度出发,参照有关改革试点经验,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我省专门制定了等级赋分办法的文件,具体等级赋分办法为:赋分满分100分,起始赋分30分,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将考生原始成绩按公式进行转换得到考生等级成绩,再计入高考总成绩。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四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四)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建立多元录取的重要内容。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同时也有利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学校进行人才精准选拔和精准培养。主要措施是: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政策,力争2020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建立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体系,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等等。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条件保障、稳妥推进配套改革、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等内容。

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本次高考综合改革是中央推动的教育领域重大改革,由中央进行顶层设计,各省都要在国家政策框架体系内进行改革。我省《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的改革要求,又吸收和借鉴了前两批改革试点省份成功经验,紧扣湖南实际情况,力求方案的科学性、操作性。

一是强化系统设计。以高考改革为突破口,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等进行了整体设计,突出了系统性和整体性,着力构建“分类考试、多元评价、综合录取机制”,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

二是体现育人为本。从教育教学改革、考试改革、招生录取改革到高校人才培养改革均体现了育人为本的理念。通过“考改”和“招改”带动“教改”和“学改”,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促进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有机衔接,推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促进科学选才。以普通高校本科和高职专科分类考试为基础,完善考试评价内容,着力为每位学生提供合适的升学通道,为不同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

四是保障教育公平。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结合我省考生总量大的特点,优化选考科目中再选科目成绩的等级赋分办法,使不同科目间的考试成绩可比,同时保持每门再选科目内学生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公平公正。

五是确保安全平稳。高考安全是维护教育系统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是深化高考改革的重要保障。在改革方案设计方面,我们立足全局、着眼大局,妥善处理高考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合理设置考试时间,扎实做好高考安全、招生录取规范管理各方面工作,为高考改革平稳落地创造条件。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分开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范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适用本方案。

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二、改革目标。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全面推进,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转变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疗行为;通过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医保控费等措施,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的虚高价格和费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健全医疗机构成本和费用控制机制,建立财政分类补偿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使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三、

(一)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参与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标准见附件),实现补偿机制转换。医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二)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和规范集团采购、医疗联合体采购和区域联合采购,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降低药品、耗材价格。药品采购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药品采购价格实现与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价格动态联动。公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价格、数量和药品调整变化情况,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三)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完善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提高中医、护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技术难度高、执业风险大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首批选择435个项目进行价格规范。

(四)改善医疗服务。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综合考虑医疗质量安全、基本医疗需求等因素,加强临床路径管理,促进治疗项目精细化、标准化;加强药品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服务,推广知名专家团队服务模式,规范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使居民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就医、转诊服务。推动京津冀三地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五)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关键绩效指标监测体系,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控制成本和费用。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格新技术、新项目、特需服务的准入和管理。加强对大型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益。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保持医疗机构人员数量和薪酬合理增长。

(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健全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与专科医联体建设,提供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引导大医院医生和返聘专家到基层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类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统一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和报销目录,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有序分流三级医院门诊量。

(七)建立财政分类补偿机制。根据公立医疗机构隶属关系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对积极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且效果良好的医疗机构给予适当补助,保障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离退休人员费用、重点专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政府指令性任务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支出。不断完善财政分类投入政策,对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妇产、儿童、康复、肿瘤、老年病等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八)加大医保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通过完善医保付费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等,减轻参保患者负担。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探索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等为补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对于重症精神病住院治疗、疾病恢复期康复、非传染性疾病社区康复、老年病护理,探索按床日付费改革。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完善对低收入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业务协同,防止因病致贫。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成立由北京市和中央有关部门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共同组成的医药分开改革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北京市医改领导小组及医药分开改革工作小组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协同发力、平稳推进。各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细化责任分工。医药分开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要科学分析改革实施中存在的风险,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市卫生计生委要做好药品阳光采购组织、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要完善财政投入政策,根据隶属关系研究制定分类补偿办法。市发展改革委要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更新价格目录并公示,加强价格管理,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市人力社保局要落实本次改革中的医保政策,健全复合型医保支付制度。市民政局要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措施。市编办要做好公立医疗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凝聚共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17年4月8日起实施。

附件:医事服务费标准。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7‟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07‟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速县域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改革的目标: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或用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改革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遗留问题,扎实稳步推进;加强调研。

总结。

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实践实行重点突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与推进以县域经济为重要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并做好农村综合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之间的配套衔接。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当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继续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总要求是:坚持因地制宜、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政府要重点强化以下职能: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对乡镇机构进行整合,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区域面积、区位功能等因素,对乡镇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机构设臵和限额,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公益服务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合理区分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强化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强化经营性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

加强乡镇人员编制管理,在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基础上,全市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市统一管理。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抓好政策落实,妥善安臵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区划的合理调整。上级部门要大力支持基层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为基层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二)以落实农村教育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改革的总要求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各县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22号)精神,切实管好用好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有关专项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合理配臵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合理调整农村教育布局,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臵,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城乡及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收入划分,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贯彻实行省、市两级政府在财力分配上向财政困难县乡倾斜的政策。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增强县乡财政实力。

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对来自于乡镇的省级共享税收定比增量返还,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调整和取消乡对县的专项资金上解政策,加大对乡镇财政的补助力度。落实省对县乡专项资金直拨政策,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运行困难,减少省补助资金流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轻基层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压力。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政策,确保乡镇机构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完善城乡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各县区要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精神,在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在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债权债务关系等不变的原则下,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鼓励农民举办农村公益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快农村公益事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三、稳妥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坚决制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

各地区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高度重视和扎实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健全和落实对县乡领导干部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考核制度。坚决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认真开展化解旧债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制止新债的“三个不准”和“两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合理划分债务类别,要根据乡村债务的形成原因,明确债务偿还的责任,落到实处。财政、农业、审计、监察、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债务的监察审计工作,逐项认定,清理核实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数额。要区分乡镇债务和村级债务的不同性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实施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化解债务的优先顺序,区别轻重缓急,从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政策明确的项目入手,要特别注意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的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臵。各县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部分乡镇开展化解债务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集成现有政策,整合资金,重点突破,分项化解。各县区要妥善处理好历年农业税尾欠,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加强审核的前提下,该减免的要坚决减免,能豁免的应予豁免。有条件的县区还可以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偿债奖励机制,支持基层推进化解债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意见,及时指导各地工作。要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72号)精神,严格控制新债发生,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决不能盲目举债搞建设,形成新一轮乡村负债。

四、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加强领导和协调,统筹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县区党委、政府是实施农村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能,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为推进改革提供组织保障;要在改革的总体框架内,结合实际,把握切入点,选准突破口,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改革路子。

为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综合全市改革进展情况,指导县区按期完成改革工作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处室,指定一名科级干部定期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具体改革任务的实施。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是:

市农委、林业局: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创新农民(农工)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债务管理、债务预警、政绩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镇和村级组织行为,坚决制止新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规范涉及农民(农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公示的审核。

市人事局、编办:负责乡镇机构改革,优化农村机构设臵,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财政局:负责县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化解乡镇债务,建立保证乡镇基本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财力的保障机制,建立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

市教育局:负责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完善政府投入办学机制,明确各级办学责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妥善分流安臵富余人员,完善乡镇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市民政局:负责涉及农村综合改革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需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认定事项的检查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对农民收费项目清理,查处针对农民乱收费等加重农村负担的行为。

市监察局: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违规违纪责任人、当事人进行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负责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及农村综合改革中有关业务事项。

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五、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任务。

按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我市选择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简称阜蒙县)进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全面试点。其它县区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到2009年底前在全市推开农村综合改革,到“十一五”末期,全市基本完成农村综合改革任务。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以下职责和分工,加强工作配合,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市人事局、编办在统筹考虑全市乡镇机构总体情况下,重点支持阜蒙县形成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市财政局牵头,教育局配合,与阜蒙县有关部门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问题形成意见并组织实施。

(3)市教育局牵头,人事局、编办配合,制定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

(4)市教育局牵头,人事局配合,研究制订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在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

(5)市财政局牵头,支持阜蒙县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6)市农委负责对化解乡村债务、制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进行调研并提出化解乡村债务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逐步化解乡村债务。

(7)市物价局牵头,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的管理。

(二)实施步骤。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主要是健全机构,调查摸底,广泛宣传,为制定农村综合改革和配套政策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08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主要是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认真组织实施以“三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

第四阶段:总结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是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提高。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于年底前向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阶段性工作总结。

农村综合改革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工作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许多深层次矛盾。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密切掌握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和完善改革试点经验,为我市全面实施农村综合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16〕19号),落实《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临发〔2016〕10号)及《镇康县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镇发〔2016〕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快我镇教育综合改革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有利于××镇教育发展的办学模式,构建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教育基础性、全局性、公益性、先导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坚持积极稳妥深化改革的原则,使各项深化教育改革措施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性原则,充分发挥现有的教育资源,调整机构设置,完善××镇教育办公室主任、初级中学校长、各完全小校长公选、教职工全员聘用等制度,推动各类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全镇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提高全镇教育水平。

(四)坚持多元办学和创新办学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积极探索我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及“农科教”相结合的发展之路。

三、改革思路。

我镇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思路是:理顺体制,确立一个地位,突出三个重点,加强两项建设。

理顺体制。设置××镇人民政府教育办公室,作为××镇人民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部门,通过改革,切实让学校真正成为办学的主体,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确立一个地位。确立“两基”工作重中之重地位,重点加大“普九”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改善教育软硬件建设,使“普九”工作向高标准迈进。

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坚持以。

教学。

为中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是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三是打好实施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基础。

加强两项建设。一是加强教育管理队伍和教职工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及设备建设。

四、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优先发展教育,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促进教育发展。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镇教育发展规划;二是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防止适龄少年、儿童辍学;三是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四是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五是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危房改造和管理工作,整合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六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并使用好上级安排的各项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七是重视学校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八是负责镇内教师的聘用及合理配置,关心教师,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成立××镇教育办公室。××镇教育办公室是××镇人民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部门,机构级格为股(所)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教研1名,师训1名(兼职驾驶员)、财务人员1名,共设6个岗位。编制从教育编制中调剂解决,人员由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共同考察确定,镇教育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聘任,其它岗位人员由镇教育办公室聘用。教育办公室主任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享有副科级资格。教育办公室受镇人民政府及县教育局双重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县财政负担。其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3/15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决议;二是制定辖区内教育发展及调整学校布局规划;三是管理辖区内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四是推进“农科教结合”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技能证书培训;五是组织实施校舍改造规划,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和落实控辍保学措施;六是负责辖区内教育事业统计、学校常规管理,组织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加强学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及监督,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七是协助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组织中小学校长考核、聘任;八是协助镇党委、政府组织中小学教职工的考核聘用及合理配置,关心教职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组建村“两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书或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会委员、理事会理事长、村完小校长、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二是组织动员群众关心支持教育发展,鼓励群众捐资助学,改善办学条件;三是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控制学生辍学,确保适龄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四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学校的校舍、设备、土地、财产等不受侵占;五是按有关规定协调落实新建、扩建校舍所需的土地和勤工俭学用地;六是参与对辖区内学校的监督管理,参与对校长的考察考核,对校长聘任提出意见建议。

4、科学规划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从镇内各村(居)委会教育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规划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学校的设置,一是要有利于组织教师学习和管理;二是要有利于开展校本教研;三是要有利于学校发展和“两基”成果巩固。要按照“宜并则并、宜分则分、初中相对集中,小学就近入学”以及“规模适当、竞争有序、均衡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完小及所属校点。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办好一所完小,村完小以下设校点,形成镇人民政府教育办公室管理中学和完小,完小管理所属校点的管理模式。

5、镇内不再设督学。根据《镇康县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镇内不再设督学。

(二)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1.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公开选拔和聘任制度。一是坚持学校领导公选制度。要进一步拓展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公开选聘的渠道和方式,增加公选透明度,采取自我推荐、民主推荐、公开选聘、组织考察、公推直选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选拔初级中学、完小校长。选聘初级中学、完小副校长、主任、副主任采取组织推荐或校长提名,通过教职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是分级组织选聘。镇内各初级中学校长、5/15完小校长的公开选聘,由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共同负责,组织、人事部门参与指导、监督,并组织民意调查,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村完小校长的选聘还要听取村“两委”的意见。三是公选学校领导的聘任。镇内初级中学校长、完小校长,由县教育局聘任。初级中学、完全小学中层领导,由校长提名,镇教育办公室在进行广泛民意调查的基础上,报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备案,××镇教育办公室聘用。2、加强学校领导的考核管理。一是坚持学校领导聘期目标考核制度。镇内初级中学校长聘期为3年,完小校长聘期为6年。学校领导考核在聘期内组织年度考核,聘期届满进行聘期目标综合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考核达称职以上等次的学校领导,方具备续聘条件。对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基本称职或聘期综合考核不称职的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予以解聘。二是开展学校领导的民意调查。上级有关部门把学校领导的民意调查纳入年度考核和聘期综合考核内容,学校领导民意调查满意率在85%以上且年度考核、聘期综合考核达称职以上等次,可直接进行续聘。学校领导民意调查中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满意率或聘期综合考核满意率达不到85%的,无论聘期届满与否均予解聘。镇内各初级中学、完小校长的民意调查,由县教育局与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镇内初级中学、完小副校长、主任、副主任的民意调查,由镇教育办公室组织实施。三是学校领导聘用期间,参照相应行政级别进行管理。初级中学校长、完小校长参照股(所)级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享有副科级资格。四是在对初级中学、完小校长进行年度考核的同时,对副校长、主任、副主任进行履职考核,并在校内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履职考核达称职以上等次、民主测评满意率达85%以上的予以续聘,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或民主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5%的予以解聘。五是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要进课堂、上讲台,并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六是镇教育办公室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校长、主任、副主任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其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

3.建立后备人才库。一是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为加强校长队伍建设,逐步形成科学有序的校长公选机制,镇组织、人事、教育办公室要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校长后备人才库的建设为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参考。二是建立学校中层领导后备人才库。由镇教育办公室提出方案,经镇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采取自我推荐、公开推选、组织考察等方式,分类分层次建立后备人才库。中小学主任、副主任后备人才库由镇教育办公室负责建立。后备人才库建成后,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岗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从相应后备人才库中择优推荐或公开选聘。

7/15行大规模、大范围的跨学校的教职工聘任。二是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学校教职工岗位出现空缺时,在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增人计划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允许的前提下及工作需要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资格准入制度,实行公开竞争上岗,择优聘用。镇内调整教师岗位时由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报请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教育局备案,原则上调整教师定在每年八月份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校教职工特殊困难,对老教职工、夫妻分居或有其他特殊困难教职工,视具体情况将给予关心照顾。

5、建立合同制管理。对聘期已满,且聘用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满25周年以上或距法定退休年龄15周年以内的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对达不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其他人员,应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合同期限为3至6年(中学3年,小学6年)。

6、严禁抽调、借调教师。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抽调、借调教师,确因工作需要,在征得镇党委、政府和教育局的同意后,一次性调出,不得以借调等方式长期占用教师编制。现抽调、借调人员如不能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必须返回原学校。对占用学校编制而不在学校工作的人员,满一学期即与学校脱离关系,学校不得为其支付工资。

7、采取多种方式补充新教师。镇政府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通过逐年有计划公开招聘、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招募大学生志愿者等多种方式补充新教师,使现有教师空编在3年内解决。对于边远贫困山区或环境条件艰苦的学校,镇人民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鼓励性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或在职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任教。对新聘用的小学教师,必须到完小及以下学校任教2年以上,并作为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8、坚持以人为本,逐步消化现有代课教师。从2016年开始不得再新招代课教师,现有代课教师,要通过招聘、转岗、辞退等多种措施解决,原则上3年内全部消化。对符合教师招聘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在参加县上招考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招聘录用,3年内参加招聘仍达不到履职要求的,一律予以辞退。

9、绩效工资制度的改革。鉴于2016年国家对事业单位执行的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明确规定搞活范围仅限于绩效工资部分,在国家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为与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接轨,学校制定的现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学校工资总额包干办法暂停实施,新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待国家出台配套政策后另行制定。同时,从2016年开始,全镇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主任、9/15副主任的奖励实行学校年度目标考评奖和教职员工绩效工资奖励,考核奖励办法参照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多种形式的社会力量办学,特别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教育。发展以幼儿教育为重点的民办教育。通过招商引资、捐资办学、校企结合等多种途径,形成独立民办学校、股份制合作办学等多元化办学模式。以国有公办为主体,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互为补充,给学校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要以提高“两基”成果为主要目标。学前教育要以扩大民办幼儿园在全镇学前教育中的比例为目标。结合教育发展规划,加快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步伐,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学前阶段教育规模,积极创办幼儿园,各完小积极开办学前班,大力普及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力争为实现普及十三年教育的目标打好坚实的基础。

2、健全和完善社会办学的各项管理制度。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社会办学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在审批、评估、年检、奖惩及档案管理等方面形成统一的操作程序。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议,指导民办教育机构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学籍及安全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民办教育机构内部管理水平。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指导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鼓励和支持创建优质民办学校。

(四)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加强学校管理。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采取有效措施,贯彻教书育人,德育为首的思想,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为载体深入开展素质教育。二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把组织教学工作作为中心任务,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积极致力于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三是重视校本教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以校本教研为抓手,以研促教;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研究,实施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和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四是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师生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加强校园教学活动、食品卫生、交通等安全的管理,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抓好细节,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加强学校后勤和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校长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11/15。

2、积极推进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和评价机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切实转变传统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积极稳妥地探索中小学课程改革。二是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学评价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生的评价改革,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完善符合素质教育思想和教学实际的评价内容、标准和方法,逐步形成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协调发展的评价体系。

3、提高教育信息化和普及实验教学水平。一是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在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积极推进“普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多媒体教学设施、网络教学环境和实验室建设。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目标出发,促进传统教学方式向现代教学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扩大现代教学技术的培训范围,面向全体教师开展培训,促进现代教学技术的普遍应用。二是增强多媒体技术的服务功能。加强现代教学设备和实验设施的管理和应用,在发挥教学优势的同时,积极为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试验、信息传播服务。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落实“一体两会”机制服务。

4、深化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深化教学改革。把镇、村(办)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成实实在在的农民培训基地,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要,依托镇康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镇相关部门的技术力量和信息资源,大力开展农民证书培训。

5、增强学校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中小学要在保证达到国家对普通教育要求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深化教学改革,引进职教因素,实施职业教育,开展技能证书培训。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要在林权制度改革和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落实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基地,完小不低于5亩,中学不低于10亩,解决学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和学校勤工俭学办食堂的问题,要继续扩大农村综合初中办学规模,充分发挥农村综合初中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和科技引领作用,为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服务。

13/15设,以适应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有效推进新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为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进程,切实加强对教育综合改革的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镇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副镇长为副组长,宣传、组织、人事、各村(居)委会、××镇中心学校、财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镇中心学校校长任办公室主任,××镇中心校校长负责全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日常事务工作,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组建镇教育办公室。2016年7月上旬,组建××镇教育办公室,选聘镇教育办公室主任、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教研师训员、财务人员。具体设置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教研师训员2名(含兼职驾驶员1名)共6名。

(二)选聘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2016年7月中旬,选聘镇内初级中学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选聘各完小校长、副校长、教导(务)主任。

初级中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各完小副校长、教务主任由镇教育办公室负责选聘,报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备案。具体选聘岗位如下:

1、尾镇中学: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2、××完小: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

3、××镇开裕完小、仁和完小、芦子园完小、小水井完小、大柏树完小、福和希望小学:校长、教导主任。

(三)签订《聘用合同书》。适时组织教职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书》。

(四)完善组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完善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

七、制定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配套政策。

为保证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镇人民政府将参照县人民政府即将制定出台的6个配套文件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文件。

15/15。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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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务经费根据核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本定额(剔除人力成本)、合理的药品损耗、设备维护、公用支出等综合核定,其中药品支出根据药品采购价格和合理用药数量等核定。二是财政专项补助支出核定。根据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专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进度、质量、效益等因素确定。三是其它支出,根据以前年度支出水平并综合考虑医疗赔偿支出等影响支出的特殊因素合理核定。(四)推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1、探索多元化办医格局(1)明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权责。坚持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非营利性质,面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优质、价廉、可得性和可及性强的基本医疗服务,向弱势群体提供医疗服务费用减免,发挥对区域医疗服务市场技术进步、示范和宏观调控作用,在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同时,承担紧急救治、救灾、援外等社会责任。(2)确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定位。社会力量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依法照章纳税,接受卫生部门监管,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3)探索多元化办医。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12革。政府在规划上给社会力量办医留足空间,在政策上予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专科医院为主的医疗机构,发展高端专科医疗服务,满足高收入群体特需医疗服务需求,形成多元化办医竞争格局。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在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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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卫生部门负责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财政部门依据合法、科学、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分配资金,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公立医院的收支监管。人社部门会同发改、编制和卫生部门确定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和招聘方案;会同卫生部门合理确定人员定岗、绩效工资审定,同时加强对公立医院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三)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试点公立医院政策性投入;对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医疗机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公立医院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医院加快发展;落实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体制改革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18和支持,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市供销社20xx年度综合改革工作要点

(一)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听指挥、顾大局、守规矩。二是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各县区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要结合实际,强化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管理措施,发挥党员突击队作用,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做好干部职工健康排查和个人防护,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三是扎实搞好物资储备和市场供应工作。切实发挥供销社“国家队”作用,强化产销对接工作,做到市场、超市、门店“不关门、不脱销、不涨价”。加强米、面、粮油、蔬菜的储备和供应,为老百姓生活必须品提供保障。增加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储备和供应,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

(二)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一是全面梳理未完成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xx文件明确的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评,全面梳理评估改革推进情况,针对短板和薄弱环节,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列出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督促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改革目标任务。二是突出阶段性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县级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各县区社要全面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通过向上级社汇报和与成员社沟通,强化上级社对成员社社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管少管好”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不断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企业管理机制。督促指导社有企业制度建设,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管理与灵活经营并重的内控机制。密切各级供销社之间的层级联系,做好迎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督查工作。三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学习借鉴市内外改革试点成果,提炼总结可复制、能做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广泛宣传改革成效和典型经验,为深化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联合社机关行业指导和服务职能。一是明确职能职责。要进一步厘清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社资委、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各自职责,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联合社在本级社有企业中出资人职责。二是加强政策协调。积极向上争取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发展氛围。三是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区别具体情况、实行差异管理、科学设置目标、注重结果运用”的原则,完善上级社对成员社考核办法,强化上级社对成员社的服务意识,规范成员社对上级社的评价办法。

(四)努力发挥社有企业经营服务支撑作用。一是突出主营业务。围绕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日用消费品、农村电子商务等供销社系统主营业务,进一步做大总量、提升质量。二是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各级社有企业要主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x“x”农业特色产业体系找准切入点,在基地建设、冷链物流、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加强与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的紧密联结,向下延伸产业链,加快形成经济联合体。三是广泛开展联合合作。采取对内整合、对外联合等方式加强系统内外合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和资本,积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社有企业。加大“开放办社”力度,本着“自愿、规范”原则,积极主动吸纳涉农骨干企业成为供销社成员社,扩大服务三农“国家队”队伍,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努力构建和完善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四是努力提升社有企业实力。各县区要力争培育壮大一个年销售额x万元以上的全资或控股企业,其所有者权益等主要经济指标要增长x%以上,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同时,要有效防范和化解社有企业风险。

(五)加快补齐基层组织建设短板。一是坚持分类施策发展基层供销社。对有一定实力的基层社要不断完善提升服务能力,增强自身实力,再创建一批全国基层社标杆社;对自身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通过完善功能、吸呐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上级社有企业带动等方式促进发展,市社将制定标准并下达任务提升一批基层社;对行政区划调整后没有基层供销社的乡镇,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采取开放办社等多种形式新建一批基层供销社,力争基层供销社乡镇全覆盖。同时,要鼓励支持在中心村发展一批村级供销社。要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广泛吸纳小农户、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要强化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推动基层供销社逐步办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二是积极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支持壮大一批专业合作社建成市级以上示范社,要积极组织社有企业和农村致富能手规范发展一批能体现农民社员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同时,按规定进一步清理名存实亡的“空壳社”。三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社。开展四星级以上综合服务社评定工作,增加建成数量,努力实现三星级以上综合服务社行政村全覆盖。四是稳步推进 “三社”融合发展。鼓励各县区探索试点,极推动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三社”融合,以“三社”融合带动村级基层社建设。

(六)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丰富服务内容。在全市系统近年来初步构建 “x”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和举措,顺应农业生产发展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新的服务内容。二是强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各自优势,做到上、下相互补充,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三是突出服务重点。狠抓农业生产服务,大力开展土地托管、农技服务、供销云会计服务、电子商务、农产品流通等业务,今年土地托管面积要在2019年的基础上新增x%以上。

(七)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农产品销售体系。一是继续加快销售网点建设。供销社系统的经营服务网点要开展农产品销售,努力健全供销社农产品销售网络体系,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烘干和冷链设施,促进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产品对接。二是搭建流通服务综合平台。依托供销社实体网点,整合社会物流,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和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流通服务综合平台,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让优质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三是继续做好消费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大申报、认定、使用“x扶贫”集体商标标识力度,构建持续稳定的扶贫农产品“八进”销售渠道,开展“以购代捐”等活动,建立x优质特色农产品名录,加大“xx”“xx”品牌宣传和运营力度。

(八)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发挥供销社优势。制定出台《x市供销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在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贫困村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统筹整合乡村物流、营运“x扶贫”集体商标、完善扶贫产品销售体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部署,组织企业、专合社加大扶贫农产品销售力度。二是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按照“四不摘”要求,认真落实帮扶责任,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做好宣传和考核验收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三是继续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围绕“x”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基地,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领办力度,引领、带动和指导小农户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在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品牌建设和流通销售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九)切实抓好项目投资。一是精心谋划储备项目。全系统项目储备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围绕乡村振兴、xx经济圈、“十四五”规划等国家战略规划,谋划包装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流通体系、农业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项目,全系统项目储备总额不低于x亿元。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认真研究国家政策支持投资方向,及时与主管部门和发改、农业、商务等部门汇报协调沟通,主动承接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系统招商引资较去年增长x%以上。三是认真实施项目。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对在建项目要加快进度,尽早投入使用;对有意向和已签约的项目要跟踪督促,争取尽早落地。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管区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我县决定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载体,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强化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功能,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建目标。

落实各项创建内容,加快工作实施进度,到2012年9月底前完成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三、组织管理。

1、县卫生局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定本县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

2、做好组织管理和落实工作,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全部实行一体化管理。

四、创建内容。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卫生局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单位,对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器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受卫生局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事务、人员聘用、业务技术、药品器械、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六统一”管理,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统一行政管理。

1、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命名规范,统一标牌。

2、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设备配置符合《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要求。8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要求,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配备35件基本设备。

3、乡(镇)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统一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统一人员管理。

1、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卫生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占人员总数的90%以上。

2、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选聘,人员实行全员聘用。

3、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后,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4、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由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考核,县卫生局批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乡(镇)卫生院可在本乡范围内对乡村医生进行调配。

5、县卫生局定期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三)统一业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

2、门诊登记、病历、处方等各种医疗文书按规定全县统一。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做到门诊有登记、住院有病历,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并书写规范。

4、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按照省卫生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各自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5、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等工作,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6、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无医疗事故发生。

(四)统一药械管理。

1、乡(镇)卫生院应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和《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2、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配备使用药品,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规定的乡村医生用药范围执行。

3、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和《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4、县卫生局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

5、县卫生局将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的购置、使用和管理。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

(五)统一财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要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2、要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

3、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专账管理,建立村卫生室固定资产、药品购销等账目。

4、村卫生室建立财务账目,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统一绩效考核。

1、县卫生局依据《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成立考核组织,负责考核工作。

2、县卫生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

3、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五、实施办法与步骤。

(一)安排部署。

2012年3月底以前,县卫生局制定下发《文安县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召开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启动会。确定文安镇、孙氏镇为首批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乡镇,2012年7月底前完成创建示范任务。

(二)组织实施。

2012年4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组织实施本辖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三)考核验收。

2012年9月1日--9月30日,按照《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对各乡镇逐一进行自查考核评估,对标查缺,保证创建质量,迎接省级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管理,强化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功能,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做到领导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二)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实施计划、保障措施和检查考核制度,创建实施计划要报县卫生局备案。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评估。县卫生局将对创建活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严格按照《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创建质量。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把我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及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附件:

1、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2、文安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评估标准。

2012年3月30日。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深化农村改革综述题目

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农村各项改革正在扎实开展,一些重要改革事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农村改革综合性强,靠单兵突进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决策的科学性。要从总体上把握好农村改革的方向,提出深化农村改革总的目标、大的原则、基本任务、重要路径,从全局上更好地指导和协调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不断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基础上,加强对农村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民家庭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赋予农村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保证其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农户家庭经济、农民合作经济、各种私人和股份制经济、供销合作社经济以及国有农场林场等国有经济共同发展。

2.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把握好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行“三权分置”。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

3.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调整不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促进农业尽快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技术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

4.坚持保障农民权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经济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

5.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公平和效率。

6.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在把握方向、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认真组织好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重大改革,要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试点。

7.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必须始终把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提高依法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二、关键领域和重大举措。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基层党建等领域,涉及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对这5大领域改革的核心问题,要明确大的方向、主要内容和重大方针对策,进一步理清改革思路。

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构成了我国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为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支撑。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进一步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进一步调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积极性。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抓紧修改有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重大决策,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制定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文件,规范草原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

三是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等试点,推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2.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基础上,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

3.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重点,深化配套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完善林木采伐权,管好公益林、放活商品林,调动林农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研究提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的指导意见,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核心,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符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4.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在农村耕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不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使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适时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立法建议。

5.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务,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接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机制,允许政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完善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

6.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家庭经营在相当时期内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要通过周到便利的社会化服务,把农户经营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7.培养职业农民队伍。制定专门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8.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严格的资格审查、项目监管和定期督查机制,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防止“非粮化”现象蔓延。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工商资本农地租赁风险保障金制度。

9.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按照为农服务的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三)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对农业实行必要的支持保护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0.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转换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大力清理、整合、规范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对“小、散、乱”及效果不明显的涉农专项资金要坚决整治;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涉农专项资金予以整合;对地方具有管理信息优势的涉农支出,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块下达,由地方统筹支配,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投入绩效。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支农事权,明确政府间应承担和分担的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支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11.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根据各类主要农产品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程度,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进并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价补分离”的思路,继续实施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完善补贴发放办法。改革、完善玉米收储政策。改进农产品市场调控方式,避免政府过度干预,搞活市场流通,增强市场活力。完善农产品收储政策,坚持按贴近市场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收储价格,降低储备成本,提高储备效率。加强粮食现代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积极鼓励引导流通、加工等各类企业主体参与粮食仓容建设和农产品收储,规范收储行为,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强化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新型业态,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联结农户和市场方面的作用。

12.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开展农业补贴改革试点,将现行的“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优化补贴支持方向,突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持与现有政策的衔接,调整部分存量资金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合理确定支持力度,不人为“垒大户”。进一步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渠道,突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重点,持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完善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的投入机制,强化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机具购置等的支持力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快捷高效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农民收入补贴的办法。

13.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

14.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推进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打破部门条块分割,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完善科研立项和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强化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扶持种业发展,做强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骨干种子企业。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

1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广减量化和清洁化农业生产模式,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减量提效补偿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限牧限渔。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源、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稳定投入机制。

16.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制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完善治理结构。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推动地方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7.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加快规划体制改革,构建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编制体系,完善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管制度,健全县市域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尽快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探索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和引领作用。

18.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制。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

19.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完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城乡区域标准水平统一衔接可持续,完善综合监测评估制度。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20.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充分考虑各类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细化完善和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承担的.相应支出责任,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21.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突出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五)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社会治理面临新挑战,必须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协同,围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2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和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惠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款、侵吞集体资产等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行为,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大抓乡促村工作力度。

23.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依托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和乡村传统社会治理资源,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在已经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地方,开展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载体,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建立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理顺村务监督机构与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切实发挥村务监督机构作用,落实群众监督权。积极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重视吸纳利益相关方、社会组织、驻村单位参加协商。研究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24.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水平。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修订乡规民约。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平台和支撑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资源的整合利用,提高设施利用效能。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体育工程有效合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各类文化组织和机构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抓好农村业余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保护和传承具有民族特色的农耕文明,加强农村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广泛开展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与特色农业有机结合,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引导和组织农民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

25.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农村贫困人口掉队的要求,分类施策,加快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的机制。完善片区联系工作机制,推动片区规划实施与减少贫困人口的目标相结合,将政策、项目等落到实处。抓紧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的重大举措,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6.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执法力量,推行对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的综合执法,确保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法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三、(略)。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领导、组织、监督农村改革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进农村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农村改革工作,把握好方向和路径,加强对农村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农村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11号),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实施乡村医疗机构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七个方面一体化管理为主要内容,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主要内容。

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建立对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的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七个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级卫生机构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因乡镇撤并造成当地居民就医不方便的地方,可设立卫生院分院。中心卫生院与一般卫生院的比例控制在1:3-4,县城所在地一般不设中心卫生院。在乡镇卫生院内设立相对独立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所在区域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没有政府举办卫生院的乡镇,年底前要完成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工作。各地应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一所村卫生所。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屯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在距村卫生所较远(1公里以上)、居民较为集中的自然屯下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的数量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行政村总数的10%;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级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再设立村卫生所。没有设置村卫生所的行政村,年底前要设立一所政府支持的标准化卫生所。

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机构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村级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做到预防保健室、诊察室、治疗室和药房分开,开展留观、静脉滴注业务的,应另设观察室),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保证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发挥应有的功能。

村级卫生机构的设置应当由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其法人代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村卫生所和卫生室均为独立法人,分别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卫生院负责对全乡卫生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对村级卫生机构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由乡镇卫生院通过考核聘任村级卫生机构所长及室长,聘期三年,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村级卫生机构内部人员按承担的工作量确定报酬。在卫生基础较好的地区,逐步探索并实施县、乡二元结构管理模式,使村卫生所成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使具备执业(含助理)医师资格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逐步并入乡镇卫生院管理。

(三)加强人员的准入与执业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应当达到《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条件。新进入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卫生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可在乡镇范围内统一调配。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合同管理。每个村卫生所设置工作人员2至3人,原则上应配有女性和中医人员;村卫生室应设置工作人员1人。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逐渐加大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村医生队伍中的比例。

有效和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村级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级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内容主要为卫生法律、法规、农村卫生政策、卫生专业知识,包括中医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等,切实提高村级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对乡镇卫生院在职在岗卫生人员5年内进行全员岗位培训一次,对村卫生所(室)在职在岗卫生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

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机构、村卫生所对卫生室具有业务指导职能,卫生室有向村卫生所上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乡镇卫生院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村级卫生机构医疗、护理、院内感染、急诊急救等方面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指导;村级卫生机构作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主动接受乡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管理和检查指导。

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要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公共卫生服务,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医务人员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品,一律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要做好村级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的管理监督工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乡村卫生机构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医疗器械的购置、使用和管理。

(六)加强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县级卫生、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财务工作的检查与指导。乡镇卫生院设立财务会计人员,开设专用帐户,实行“村财乡管村用”,加强对村级卫生机构的财务监管。乡村卫生机构应做到收费有票据、收支有账目,规范财务行为;实行财务收支定期结报制度,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防止资金流失。乡村医疗机构应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并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票据。收费票据应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购买,村到乡领取,乡镇卫生院负责监管。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在卫生局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会计委派制,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调配管理,合理使用资金。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支出和村级卫生机构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七)加强绩效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试点考核办法》和《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本地的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农民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乡村卫生人员积极性,促进乡、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转变。

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对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财政、人社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行政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和辖区内村级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经费补助挂钩,与职工的岗位绩效工资挂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全省的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由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开展工作。各级卫生、财政、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效果。

项补助资金。县级政府要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黑政发„2009‟97号),对每名乡村医生每年给予不低于1200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政策规定。三是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11号),省、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好对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农业户籍人口每年人均4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财政补助2元、县级财政补助2元)的政策规定;同时,参照配套文件《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方案》,对应用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村级卫生机构给予补偿。四是各地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村卫生所(室)的运行费用给予补助,以保证其正常运转。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乡村一体化管理中机构设置、行政管理、人员准入、卫生服务、药械购销、财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运行。要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分类加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完善体制和机制,促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涉及农村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广大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和思想政治工作,要讲清政策、统一认识,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促进一体化管理平稳运行,确保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和农村基层“网底”完整。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深化农村改革综述题目

12日上午,珠海书记郭元强主持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家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国家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胡春华书记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珠海贯彻落实意见;听取珠海先进装备制造业工作汇报,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国家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指导意义,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要积极稳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认真对照国家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梳理、完善、优化珠海农村改革工作方案,让农村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要紧紧扭住“三大任务”不放松,通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现代农业;通过构建长效政策机制,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点,带动全市新农村建设上水平、成典范。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珠海农村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全国农村改革作出示范。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珠海网信事业加快发展,建设网络强市。要坚持安全和发展同步推进的原则,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对全市网信工作认真梳理、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要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要突出工作重点,推动珠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上新水平。加快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和智慧城市建设,夯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基础。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大力发展网络及信息化产业,争取更多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的企业落户珠海。扎实抓好网络信息安全,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和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春华书记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珠海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抓好市区镇换届工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扎实抓好基层治理。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认真做好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试点工作。要落实好各级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以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为重点,以制度机制为保障,以责任考核为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和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动珠海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让珠海真正成为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的龙头。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签约项目落地,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完成省下达的各项任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深化农村改革综述题目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发展新型城镇化不意味着让农村凋敝。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欠账多、缺口大,补足短板的关键是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制,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加快形成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机制。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两翼,二者协调发展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新型城镇化决不意味着让农村凋敝。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轻乡的问题。《方案》提出要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构建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编制体系,尽快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和引领作用。

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长期以来,农村居民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比城市居民面更窄、水平更低。为此,《方案》提出要完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进一步健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体制机制。《方案》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两大方面着手,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完善和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权利,有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要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多管齐下,逐步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让他们有尊严地变成新市民。

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和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的组织结构、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农民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明显变化。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方案》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了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基本遵循。

搞好乡村治理,关键在于坚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核心作用不能削弱。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方案》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严肃党内基层政治生活、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几个方面,做出了重要部署,旨在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团结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

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必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根据农村人口结构的'新变化和农民群众的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方案》提出了村民自治向上扩展和向下延伸的新思路,就是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依托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和乡村传统社会治理资源,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在已经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地方,开展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根据农村组织结构的新变化,《方案》要求研究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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