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服务管理制度(通用19篇)

时间:2023-12-20 01:31:20 作者:雨中梧

服务月是为了提高服务品质和用户满意度而设立的一种机制,通过各类活动,可以不断提升用户的服务体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月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参考。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广大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为确保早操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为出操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假期、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

(二)出操地点为学校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系部为方阵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三)出操内容为第八套广播体操,检查组进行早操到操率、迟到早退率、做操质量等检查,每周通报一次。

(四)做操要求

3、学生应做到听口令执行相应动作,动作协调一致,标准有力;

4、队形队列散开要求“整齐”、“迅速”,间隔合理;

5、要求全体同学始终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做操。

(一)早操检查组由校行政总值班、值班辅导员、体育教研室、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及各班班长、体育委员组成;校领导、学生处、基础部随机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检查组成员准时开始考勤。7:00后到的学生记迟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学记旷操一次,7:20之前离开的同学记旷操一次。

(三)学生出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按旷操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

(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二)学生请假一次,需经辅导员批准签字,否则无效;学生请假二至三天需经系部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系部证明,学生处审批。

(一)学生个人早操出勤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三次无故不出早操者、累计五次迟到者、十次请假者,取消本学年参加各类各项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二)各班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三)系部学生早操出勤率作为系部学生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配合学校“全封闭、住宿制、准军事化”管理办法的执行,加强校门进出学生的管理力度,对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的学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在校外学习特长的学生。

2、确实有病,住校对本人或他人在生活学习上有较大影响者。

3、家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有住房或租房(安置地租房除外),且有家长陪读。

1、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学生,一周以内的需持年级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班主任签字(注:。每生一学期不能超过四周);二周以内的学生需出具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一个月以内的学生需出具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蹲点校长签字。请假三天以上需到保安室进行登记,并凭请假条换成临时出入证。

2、有特殊情况需长期请假的学生,学生需写请假申请,经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蹲点校长、杨校长、陈校长签字,然后带一张正面免冠相片,凭申请到保卫处办理长期出入证。

2、学生不能互相交换转借出入证,如发现将收缴出入证,并取消持证人的走读资格,扣当事人班级管理分l分,并通报批评。

3、私自拿别人的卡、捡到别人的卡冒用的,如发现,扣当事人班级管理分2分,并给予当事入纪律处分。

4、如出入证遗失、损坏、年级或班级有变动,需到保卫处补办。

5、学生走读期间,经常迟到,学习明显退步,将取消走读资格。

1、学生进出学校,必须主动出示请假条或出入证(特别是有车接送的学生,学生一定要家长不能开车进校内接送,只能停在校门口等,学生车辆必须停放在学生专用停车棚)。有长期出入证的.学生必须挂在胸前,随时主动按受保卫人员、行政值日领导的检查,如学生不按规定执行,保卫人员、行政值日领导有权拒绝其进出学校。

2、学生不从校门进出,而通过其它渠道进出学校的(如爬围墙、走围墙缺口)根据违纪学生处理条例报政教处进行处理。

3、不服从保卫人员和行政值日领导管理的,强行离校无理取闹,将报政教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报校长会讨论开除。

本管理制度从20xx年2月13日中午开始执行。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以《中小学生德育大纲》、《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以保证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永顺县大坝乡九年制学校全体学生。

学校进行不定时检查,并与班主任津贴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该班扣分:

1.严禁使用粗鄙话、打架、骂人等恶性不良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于打架的'情况,每人一次扣5分。

2.严禁抽烟、酗酒,否则扣2分/人,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经发现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校查看等处分,且每人次扣3分。

3.尊敬师长、长辈,不得做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行,否则扣2分。

4.不能无故顶撞学生干部和班干部,按时完成老师和班干部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扣1分。

5.对隐瞒实情者,不讲真话,一经查出每人次扣1分。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配合学校“全封闭、住宿制、准军事化”管理办法的执行,加强校门进出学生的管理力度,对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的学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在校外学习特长的学生。

2、确实有病,住校对本人或他人在生活学习上有较大影响者。

3、家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有住房或租房(安置地租房除外),且有家长陪读。

1、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学生,一周以内的需持年级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班主任签字(注:。每生一学期不能超过四周);二周以内的学生需出具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一个月以内的学生需出具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蹲点校长签字。请假三天以上需到保安室进行登记,并凭请假条换成临时出入证。

2、有特殊情况需长期请假的学生,学生需写请假申请,经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蹲点校长、杨校长、陈校长签字,然后带一张正面免冠相片,凭申请到保卫处办理长期出入证。

2、学生不能互相交换转借出入证,如发现将收缴出入证,并取消持证人的走读资格,扣当事人班级管理分l分,并通报批评。

3、私自拿别人的卡、捡到别人的卡冒用的,如发现,扣当事人班级管理分2分,并给予当事入纪律处分。

4、如出入证遗失、损坏、年级或班级有变动,需到保卫处补办。

5、学生走读期间,经常迟到,学习明显退步,将取消走读资格。

2、学生不从校门进出,而通过其它渠道进出学校的(如爬围墙、走围墙缺口)根据违纪学生处理条例报政教处进行处理。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1、各宿舍的生活老师是学生在宿舍期间的第一责任人,生活老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举动,一旦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进行教育;如发现学生有反常举动应立即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和家长联系。

2、各楼道口、楼梯口的值岗老师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值岗工作,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举动。

3、餐厅各楼层的值岗老师应提前5分钟做好准备工作,不可让陌生人和家长进入餐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4、如有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宿舍区,生活老师必须及时询问了解情况,(原则上除校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5、在夜自习结束后如学生因病因事需离校时由该生生活老师写好离校证明并送至门卫亲手交给熟悉的家长,等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让他带回。

6、组长应每天关注本组内生活老师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如有异常要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7、生活老师平时应把自己的刀具、杀虫剂、84消毒液、洁厕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对学生的抽屉、柜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违禁物品要没收并进行教育。

8、生活老师发现宿舍内出现学生受伤、失踪事件要及时向主管报告。

9、生活老师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宿舍,并加大对活动场所的巡视管理。

10、学生晚自习回宿舍后如要到医务室看病必须要由生活老师陪同前往。

1、生活老师应妥善保管好学生的个人物品及学校物品,确保财产安全。

2、生活老师应每周检查学生所带的食品(牛奶、点心)是否过期,如发现有过期食品,应先和家长联系后方可丢弃。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人师表;尊重学生;耐心教学;严格管理;制订计划。

1、要认真解答每一位学生的每一次提问。

2、要细心观察每一位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情绪。

3、要针对不同学生的基础和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效教学。

4、要经常关心学生的课下生活和课下时间安排。

5、要为学生制订适合于学生本身的课下学习计划。

6、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风格来使学生在短时间内进步。

7、保证每天为每一位学生都讲解到;保证每天为一半以上的学生修改画面。

8、保证一周内能够做两次完整的现场绘画演示(指定主教教师)。

9、保证画室内安静;保证画室内纪律(每月培训中心要组织纪律评比)。

10、保证认真验收当日学生的课下作业。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1、一课前要预习新课的内容。课前准备好本节课所用的书本和学习用具,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不得在课上向同学乱借和无书上课。

2、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就座。

3、上课铃响教师进入教室,要安静、严肃、班长喊口令后,要整齐、迅速地起立问老师好,待老师还礼后,方能坐下。

4、上课后进教室要喊报告,经老师许可后,方能进教室。

5、课上用心听老师讲课,不随意交谈、不做小动作、不看与本节课无关的书籍努力掌握老师讲授的内容。

6、教师讲完后,可以积极举手发问和发表意见,但不得有取笑老师的行为,回答问题要起立,经老师许可后方可坐下。

7、上课时要开动脑筋。独立思考,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在课堂上要专心致志,姿势端正,不得趴在课桌上。

9、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学生必须起立,向老师致意,待老师还礼后,方可离开教室。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上课前,要把上课用的书本文具准备好,值日生把黑板擦干净。

二、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教室,由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迅速立正行注目礼,待教师还礼后,班长再喊坐下。

三、课上按教师的.要求,认真自学、讨论、练习;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不随便说话,不做小动作,不起哄,不顶撞教师。

四、发言要举手,待教师允许后立正回答问题,回答时声音要洪亮,讲话要清楚。

五、上课坐态端正,注意写字的姿势,讲究卫生。

六、自习课,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学习,独立完成作业。

七、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迅速立正行注目礼,待教师还礼后,学生方能离开教室。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自行车进出学校,一律下车推行,禁止在校内骑车。

2、严禁无刹车、无摆脚、无铃、无锁、无停车牌的自行车进入学校。停车牌须由总务处统一编号发给并登记,统一固定在自行车某一部位上。停车牌一旦遗失,书面说明原因并向总务处申请补办。

3、通校生自行车停放在体育馆下面停车库,以班为单位停放在指定位置。各班须落实专人管理自行车,按车型、午饭是否回家分别停放。

4、住校生自行车停放在寝室下面车库,一般以寝室为单位集中停放。周日到校停放后车库门统一上锁,到周五下午或周六上午放学时再开门,遇特殊情况需骑车的,须经政教处批准方可开门拿车。

5、自行车停放时,必须排列整齐,朝向一致,车尾端竖向与地面划线对齐。

6、正常上学期间不准将自行车停放在车库外面,也不准停在校外。自行车在车库停放后须随手上锁。

7、除上学、放学进入车库外,其他在校时间不得进入车库或在停车处逗留玩耍。要爱护自已和他人的自行车,如故意破坏他人自行车,一经发现查实后,除照价赔偿外将予以纪律处分。

8、骑车上学、回家路上要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安全守则。骑车时不互相追逐,不争先恐后,不带人,不双手离把,不撑伞骑车,不与机动车争道。

9、班级的自行车的管理工作列入四项红旗竞赛纪律项。有违反规定在校内骑车,骑“五无”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自行车或停放不整齐,不按规定要求骑车的,扣所在班的纪律分。多次违反规定屡教不改的,将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中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综合施策破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要充分认识做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一)自愿申报原则。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

(二)统筹安排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面向有需求的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课后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

(三)公益服务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建立完善成本核算机制。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四)公开透明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冬季不晚于18:00,夏季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报县教育局备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三)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四)服务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程序。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家委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有课后延时服务意愿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由家长、学生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延时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服务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无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要在规定时间按时放学。

4。合理安排。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服务师资力量,充分利用好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运动场、计算机室、功能教室等设施和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科学安排课后服务,提高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延时服务结束后,由“临时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一)成立领导组织。成立上蔡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定期研究延时服务工作。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统筹联动、总结推广经验,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加强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强化对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提高质量、完善管理。

(二)多方统筹师资。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以本校在职教师为主,遴选组建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优良、思想稳定可靠、技艺学有专长、胜任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为学生服务。鼓励家长、社会志愿者为课后延时服务提供公益性指导。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定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时间、开设项目、服务形式、辅导老师、考勤考核等具体事宜,扎实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确保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坚决防止将课后延时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考试或简单窄化为“看护”“写作业”。

(五)严格经费使用。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教师延时服务补贴核算方法:每班每天不超过2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每校(校区)每天需要3位管理人员,每人每天服务费不超过80元,每月按20天、全年按9个月计算。每生每天收费不超过3元。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保障制度。课后延时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学校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六)健全安全机制。学校要把安全放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首要位置,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卫生防疫常态化,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制度,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对参与人员的素质素养、资质资格、健康状况要严格把关。要切实消除场地场所、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安全保卫、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全面安全。

(七)及时自查总结。各学校要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自查,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推进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调整优化服务质量。

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根据《xx省发改委、xx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36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拟从xx月xx日起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每位家长(监护人)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家长、学生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

2、服务内容安排:

(1)基础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生作业辅导、自主阅读等。

(2)特色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特长,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

本学期学校课后服务收费依据(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每生每期600元,对困难家庭学生,由家长申请,学校行政会研究,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教师超时工资、开展活动的设备和耗材购置,管理运行及集体培训经费等。学校课后服务费按上级文件规定,实行用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结余的期末进行清退,收支情况在每学期期末邀请家委会成员进行结算并向家长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群众监督。

1、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先征得家长的同意,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合理安排。

2、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的,按实际上课时间进行清算费用,结余的退还。特殊情况请假的,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请假条。

3、学校会经常加强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4、放学时,家长要及时到学校接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离校后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衣装整洁、朴素、美观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3、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

4、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6、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7、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8、对学生的`奖励、处分由继续教务处记入本人学习档案。9、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2、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课后服务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在课后服务期间,各年级组要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堂、课间、放学时段的.校园、楼梯楼道安全巡查工作。杜绝踩踏、打架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生一日常要求。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受害。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3、课后服务结束放学时,年级组组织当班辅导的教师整理好放学路队,并护送至学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学校要求家长在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接送孩子回家。

14、学校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非在校时段的学生安全由家长负全责。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州发改发(20xx)26号和兴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开展课后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兴市教(20xx)21号文件精神,为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家长放心的教育,帮助家长解决孩子课余时间和非工作时间无人照顾和管理的实际困难,切实减轻家长和学生作业负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制定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为了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xxx(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xxx(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xx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其他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课后服务的统筹安排,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项目,学校根据学生或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后,根据申请后的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每个星期一到星期五7节课以外及周末的时间,具体时间如下:

1、早晨:6:30至8:00;

2、中午:11:50至14:20;

3、下午:17:10至19:30;

4、晚上:21:20至22:40。

5、周末:星期六半天(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上午实行3周休息1周)。

学校实行封闭式闭环管理,每天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各项工作,除了每天7节课以外,开展了以下课后服务:

1、开展早读(7:30—7:50)。

由第1节课的教师利用20分钟的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早读和课前准备,培训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

2、社团活动(17:20—18:20)。

学生发展中心负责组织有特长的教师(或外聘专业教师)开发文学类、体育类、艺术类等社团(目前开设了23个),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求,供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自主选择,并负责组织参加社团活动的各年级学生按时参加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3、学习辅导(17:20—18:20,19:40—21:20)。

(1)每天下午17:20—18:05,没有社团活动的学生,由教务处每班安排1名科任教师进入班级开展学习辅导。

(2)每天晚上19:40—21:20,教务处每班安排1名该班的科任教师进入班级辅导学生学习,做当天的作业、预习第二天的课程、阅读课外书物等。

(3)星期六上午7:30—11:50,教务处每班安排1名该班的`学科教师进入班级辅导学生学习,一周知识小节等。

4、托管服务。

除了上面的时间安排外,学校加强学生的就餐管理、安全管理、自主学习管理、睡眠管理等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安全、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养成、保证良好睡眠等,具体如下:

(1)起床管理:早上6:30—6:50,由4名值班人员组织教官到每间寝室叫学生起床,督促学生及时进行洗漱,打扫卫生、整理内务等。

(2)就餐管理:早上6:50—7:20,中午:11:50—12:20,下午:6:00—6:30,由4名值班人员与教官一起组织学生排队吃早餐、中餐、晚餐。

(3)睡觉管理:中午12:30—14:00,晚上22:40以后,由4名值班人员与教官一起组织学生按时洗漱、睡觉,让学生安安静静睡觉,保证每一个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保证上课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状态。

(4)新闻联播:19:00—19:30,由4名值班人员组织学生按时收看新闻联播节目,了解和关注国际国内时势动态,增强学生视野和格局。

(5)自主学习管理:每天晚上21:20—22:00和星期六下午、星期天上午(3周休息1周),由4名值班人员和教官组织学生在教室自主学习,期间不间断进行巡查,确保学生安全和学习效果。

(6)安全管理:每天从早上学生起床到学生睡觉,4名值班老师和教官要全方位开展巡查工作,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要及时排查和处理,确保每一个学生在校安全。

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影响和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1、收费依据:依据州发改发(20xx)26号文件执行。

2、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一)。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向全体学生和学生家长公示课后服务的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批准文号,投诉电话等信息。

3、资金管理: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全额汇缴到市财政局财政代管资金账户(预算单位子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课后服务费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由学校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申请支付,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补助,其余支出应使用税务发票,人员补助一律采取银行卡方式发放,并依法纳税,发放课后服务费应提供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考勤表,课程表,等证明实际开展服务的印证资料,严禁虚构服务项目套取服务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服务费。

(一)宣传学习。

1、教务处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学习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让全体教师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中来,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切实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班主任要吃透相关的文件和方案精神,在每个学生和学生家长中进行积极的宣传,主动向他们告知课后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课后服务的方式、项目、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和家长义务等,充分征求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让他们积极配合和参与学校的课后服务。

(二)提出申请。

教务处统一制作课后服务申请书,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或学生家长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课后服务申请书,并签字认可后统一上交教务处进行统计汇总。

(三)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参加的每个项目,进行分类统计,再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学生人数进行审核,结合学校资源配置、师资力量、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统筹考虑,合理研究,决定该项目是否可以实施。

(四)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针对可以实施的课后服务项目进行统筹安排,组织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1、提高认识。

课后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关乎学校的发展、关乎学生的发展、关乎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请全体教师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在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主动的参与此项工作。

2、狠抓落实。

各处室必须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全面做好此项工作,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尽职尽责、认真细致、扎扎实实的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用心、用情为每一个学生做好服务,让每一位家长满意、放心。

3、严肃纪律。

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不按时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纪律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此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和社会不良影响的教师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延时服务学生管理制度

根据《xx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x教基发[20xx]2号)、《xx市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制度》(x教基字[20xx]22号)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制度的通知》(x教函[2017]92号)要求,为对参加学生课后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奖励性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课后服务期间服务内容有创新、有温度、有深度,能够让家长满意,能够让学生大有收获,学校好评的教师,予以奖励。

3、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新时代教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以财政补贴为主。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课后服务过程性奖励。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安排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专门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0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教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

4、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详细,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教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3、学期末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按照得分确定奖励教师。

(三)说明:

1、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占服务经费的比例为9:1。

2、过程性奖励得分根据日常服务情况和查阅材料确定;终结性奖励得分根据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确定。

3、本课后服务费管理分配制度适合用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如果上级文件政策有变动,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独立的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学校。

第三条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第四条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自主作业。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课业辅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自主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4、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采取自主选课的方式参加。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5、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学生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6、研学实践。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第五条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第六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第七条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第八条课后服务应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

第九条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

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

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十条应积极协调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以及村(居)社区委员会等,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组织专业力量,参与和支持学校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及所具备的活动(课程)资源,可按照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年级统筹进行编组,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年级进行组织,按计划实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方式的,应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收取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

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课后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激励政策。

第十七条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和相关人员补助,可用于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八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第十九条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

第二十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风险。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与人员保险费用从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中支出或由第三方单位按规定支出;鼓励家长为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导评估,相关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

第二十二条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讲授新课,不得分配到学科,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鼓励各中小学校在周末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自习室及功能室。

第二十三条各地应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力量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逐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上学日延时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及参与人员激励补助措施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课后服务学生管理制度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要求,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组长:(校长)刘昕。

副组长:(副校长)李苏琴张杰陆险峰。

成员:(办公室)朱帅。

(教导处)顾娟。

(德育处)喻燕。

(总务处)袁建军。

全体教职工。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长为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法制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校长—教育局。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20xx年秋季学期雷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结合我市家长普遍经济承受能力,参考其它兄弟县市收费标准,本学期下午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各校必须根据成本估算并与家委会商议标准,但是收费标准不超过4元/天/生(若发改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二)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开学两周内学校向学生家长预先收取本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四)课后服务费和课后培训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缴入所在学校基本户,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通知中注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信息,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对上述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一)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补助标准暂定为:30-40元/课时/人(如果上级有新规定,按照或参照规定执行)。

(二)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

(三)学校水电费及保安人员工资的支出。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性,把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举措,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参与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收费项目、标准、收支情况、劳务费发放情况要在公示栏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各校(园)每学期要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课后服务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各校(园)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要求全校(园)学生都参加或规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比例。不得诱导没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课后服务。

各校(园)要结合家长需求科学合理安排、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同时尽可能创造条件为早到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提供服务。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后服务时间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每课时40分钟);为确保学生安全,要根据季节、时令变化调整课后服务时间,夏秋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8时,冬春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7时30分。

各校(园)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科学、合理的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合理安排弹性上学、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作业辅导、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等);对有节假日兴趣特长培养需求的学生,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社团活动和拓展训练等。不得将课后服务变成单一的自主学习,坚决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适当收取费用。

1。周一至周五: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20元/生/月;以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兴趣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40元/生/月。

2。双休日、寒暑假: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按每生每天不超过25元的标准收取。

3。实行按月和按实际开展课后服务时间收取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对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子女予以减半收取。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学习辅导。

1。各校(园)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缴入财政专项账户,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包括教师补贴和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补贴、后勤人员服务补贴、购买活动资料和活动耗材(不得用于购买学生教辅资料)、水电费用等]。学校按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按月到市核算中心进行课后服务成本开支报账。

2。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贴原则上辅导类不超过100元/课时、兴趣类不超过120元/课时,以实际服务时间(课时量)核算。每节课只能安排一位老师服务。

3。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给予适当补贴。行政管理人员每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发放平均额的50%,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管理费用不超过该学期全部费用的15%。

4。每学期末或服务结束时,各校(园)要按校务公开要求公示课后服务费用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成本、收支等,课后服务费用节余部分全部清退给学生。学生中途停止接受课后服务的,根据接受课后服务的时长占比收取费用,剩余部分应予以退还。

各校(园)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课后服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好事办好。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严厉查处学校课后服务开展过程中强制没有需求的学生参与、诱导或变相要求学生参与、利用课后服务组织补课或上新课、违规收费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校(园)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园)实际制定本校(园)管理办法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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