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心得体会范文(12篇)

时间:2023-11-11 07:32:28 作者:QJ墨客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心得体会范文(12篇)

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从成功和失败中吸取教训,让自己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启示和参考。

幼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1.广西与女教师谈恋爱被甩心生恶念歹徒持刀闯入幼儿园乱砍。

《八桂都市报》报道,2003年3月7日下午,一歹徒持刀冲进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机关幼儿园行凶,幼儿园女园长和数名女幼儿教师为保护孩子挺身而出,洒血勇斗持刀歹徒,在一位见义勇为的男性家长的帮助下,将持刀歹徒打晕在地捆绑起来。有4名女幼儿老师和4名幼儿被歹徒砍伤。一名孩子有可能伤及肺部外,伤势最重的是幼儿园的园长陈玲,她头部被砍了两刀,左肩被砍了一刀,右手虎口的肌腱被刀刃割断,她被送进医院后昏迷不醒。

歹徒与幼儿园一姓戚的女教师恋爱不成双方产生了矛盾,女方叫人将他打了一顿,他一怒之下失去了理智,怀揣尖刀冲进幼儿园报复女老师时杀红了眼,伤及无辜的孩子和其他女教师。

案例2.汕头男子突然闯入幼儿园行凶。

3岁儿童李嘉琳被拦腰举起,头朝下重重摔到水磨石地面上。约十分钟后,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时后脑颅凹入,破碎,生命垂危。惨剧发生在短短十分钟之内。

案例3.河北中年男人报复社会闯进幼儿园行凶。

告人马闯由于生活所迫,挣钱无途,加之生活中的诸多不尽人意,预谋伺机报复社会。

案例4.苏州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持刀闯入者砍伤。

2004年9月11日,发生在苏州没有通过批准的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一行凶者砍伤。看到孩子被砍,3个老师都吓傻了,坏人把坐在桌子外端年龄较小的孩子都砍了一遍,她们才想到把坐在里面较大的孩子都叫到楼上,结果凶手立马跟了上去。据当地媒体的报道,这3名老师,一个是园长的妻子,另外两个是雇来的,都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据说一位因惊吓过度已住院观察。一名叫小豪的孩子因病情转重,被转移至苏州市儿童医院。目前该病区已有专人执勤。苏州市儿童医院一位知情医生透露,小豪已被列为重症病人。来自安徽安庆的孙建设的4岁女儿孙文婷头上挨了3刀,脑部进了空气;而来自江苏连云港的薛明惠的儿子薛松头部中3刀,脖子上还挨了1刀,医生称其颅内有异物。两个孩子眼神呆滞,受了严重惊吓。

案例5.北京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杀死。

2004年10月21日,北京东城区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行凶杀死。事发当夜,除了常年值夜班的贺老师外,另几名吃住在幼儿园的外地老师住在楼上,由于风雨声较大,都没听见楼下搏斗挣扎的声音。深夜11时许,在一楼,贺老师哄着4个整托的孩子入睡,这时陌生男子闯进来,用毛巾捂住孩子的嘴,另一个孩子从睡梦中被惊醒,大声哭闹,歹徒便残忍地将其杀害。贺老师也被歹徒杀害。歹徒行凶后从门口离开。据家长们反映,幼儿园一直没有专门的保安,只有一名男职工,平日男家长都会主动帮着干些体力活。

案例6.广州5岁幼女被陌生人冒领遭猥亵。

在6时左右到广州某幼儿园接女儿,一问却被告知丽丽已被领走,心急如焚的母亲刘某立即打电话报警。丽丽的父母认为由于幼儿园的失职致使自己女儿不幸受伤,将该幼儿园告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案例7.西安三轮车工偷走幼儿园接送卡绑架男童勒索家长。

11月17日下午,杨女士去幼儿园接儿子,不料被告知,当天上午一男子持接送卡已将她儿子涛涛接走了。杨女士闻讯焦急万分立即同家人四处寻找。但到了11月19日,儿子仍无下落,杨女士遂向派出所及刑警中队报案。通过摸排,发现杨女士的儿子是被一个黑瘦,头发邋遢的男子接走的。19日上午,一男子让人给杨女士送来一张纸条,称其儿子在他手中。下午4时许,一男子打来电话要杨女士拿2万元钱,地点,方式随后另行通知。经查,25岁的韩向东是蓝田人,此前暂住红庙坡附近的大白杨西村,以蹬人力三轮车卖杂货谋生。几天前,韩向东和熟人一起去过杨女士的家,他认为杨女士家很有钱便滋生了恶念,他从杨女士家中偷走了幼儿园的接送卡,绑架了男童企图勒索一笔钱财。

案例8.昆明16岁花季男女从幼儿园哄骗,绑架4岁亲侄勒索钱财。

16岁的花季少女龚琼(化名),只因贪慕钱财,竟与男友狼狈为奸,将男友的侄子绑架并残忍地杀害。正当她前来索取赎金时,被布下天罗地网的警方擒获。犯罪嫌疑人16岁的昭通镇雄县少女龚琼(化名)来昆明打工时认识了在昆做皮鞋生意的重庆人任某的22岁的堂弟,2人确定了恋爱关系。都市的繁华生活让这对恋人经济上捉襟见肘,其男友知道堂兄做皮鞋生意很赚钱,2人密谋商定绑架任的儿子小松。预谋从幼儿园哄骗,绑架或由其男友直接从堂兄家把小松带出来玩耍,向任某勒索钱财的邪恶念头。

案例9.新洲三技校生为搞钱到幼儿园将自己表弟骗出绑架。

杨席军因缺钱用,便想弄点钱花花,三人密谋绑架商标舅舅的儿子。29日下午,由商标带路,黄文强到幼儿园将小孩骗出,挟持到新华大厦二楼处藏匿,实施了绑架。

案例10.重庆冒名叔叔接走四岁女童家长置疑幼儿园接送制度。

11月27日电4岁的小女孩晶晶(化名),被陌生人从重庆市某幼儿园带走,摧残得浑身是伤。近日,记者从关方面获悉,小女孩的父母已将该幼儿园起诉到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8万余元及医疗费。据了解,今年5月24日下午5时许,晶晶的父亲唐某去幼儿园接女儿时,却接了个空。唐找到值班老师询问,老师也一脸茫然。经老师仔细回忆和在幼儿园四处查询,才回忆起晶晶尚未放学时,就被一名自称叔叔的男子接走。

案例11.孩子离园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儿打闹,眼睛被戳成重伤。

某农村幼儿园,考虑到农村家长整日在地里忙活,没有接送孩子的习惯,孩子入园,离园的路上不安全,便实行了教师代为接送孩子的制度。有一位吴姓家长认为幼儿园想以此收取费用,而且自家离幼儿园很近,只隔一条小路,不会有什么危险,让孩子自己回家就行了。幼儿园教师警示家长,孩子年龄小,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万一在路上出了事,事就大了。吴某对幼儿园教师的话不以为然,未加理会。一天吴某的孩子在离园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儿打闹,眼睛被戳成重伤。于是吴某把幼儿园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吴某指责幼儿园没有履行接送孩子的约定,并否认幼儿园曾对他有所警示,幼儿园虽据理力争,但因为拿不出证据,最终败诉,不得不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

案例12.青县二龄童溜出幼儿园好民警路遇送还家。

青县一两岁男童借上厕所之机溜出幼儿园,好奇地沿机动车道走出数公里,幸遇民警才安全返回父母怀抱。。。

案例13.余杭一幼儿在园内戏水池溺水身亡。

余杭新星幼儿园一名幼儿离开集体,在幼儿园内的戏水池溺水身亡。

案例14.经稀释的过氧乙酸泼上了幼儿的脸部和颈部。

十一年前,甲肝像一连飓风在上海肆虐,人们谈之无不色变……其时,丁女生将4岁的儿子敏敏送到单位的寒托班。寒托班工作人员准备了消毒用的过氧乙酸。正应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的这句话,谁也没有想到,班里一个小朋友无意中拿到一瓶未经稀释的过氧乙酸,并且将它泼上了敏敏的脸部和颈部。一场大祸就这样发生了,使聪明活泼的敏敏左眼失明,容颜受损。

案例15.家长隐瞒癫痫病一幼儿死亡。

某幼儿园幼儿,患有先天性癫痫病,但该幼儿入托时,家长并没有把这一情况告诉幼儿园。一天早上其母将孩子送入幼儿园内,告诉老师孩子昨晚发烧。老师劝其带孩子看病,但其母说孩子烧已退。早饭后,户外活动时,教师让此幼儿园安静坐着,幼儿坐了一会忽然倒地,教师及时按其人中,并将其送往医院,并电话告知幼儿母亲。在送幼儿去医院路上幼儿已醒,也能说话。幼儿母亲未按医生吩咐让孩子住院治疗。第二天,幼儿在家中癫痫死亡。事后,幼儿家长要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

案例16.潮安县幼儿园里:游戏时五岁儿童与小朋友相撞致残。

潮安县浮洋镇林泉幼儿园,2000年11月2日下午4点钟左右,许辉鹏的母亲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学校跌倒,她赶紧骑车奔往学校。在幼儿园,班主任为许母说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在做游戏的时候,辉鹏被朝他跑来的另一小朋友许润澎撞了一下,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

心急如焚的许母将已经昏厥过去的儿子赶紧送往医院。在市中心医院,医生及时为辉鹏做手术。经医生诊断,许辉鹏与许润澎相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案例17.南京不满5岁的幼儿在幼儿园摔伤致残。

1997年4月28日,不满5岁的朱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老师随即带他到医院检查,发现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后虽经医院治疗,朱某的右膀关节仍失去功能。法院认定,幼儿园负有过错责任,对原告损伤所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幼儿园赔偿朱某人身损害经济损失6万元,精神补偿费2万元。

案例18.早锻炼飞盘碰伤同伴的眼睛。

偿,遭双方拒绝,便告到法庭。

案例19.南昌蚊香引燃被褥13名幼童葬身火海。

2001午6月5日,江西南昌市广播电视幼儿园蚊香引燃被褥,发生特大火灾,事发当时值班教工擅自离开幼儿,13名全托幼童葬身火海,全国震惊。

案例20食堂卫生问题导致该园182名儿童出现细菌性痢疾暴发。

据新华社7月22日报道,银川市某中心幼儿园因食堂卫生问题,导致该园182名儿童出现细菌性痢疾暴发。这一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在认定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时,对银川市金凤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不力的问题进行了全国通报批评,并建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追究其主要责任人员的失职责任。

案例21重庆家长和老师接送的过程中阴差阳错地搞丢幼儿。

翠将3岁多的张然峰送到公路十字路口后,自己却径直回家。

案例22教师带幼儿进入食堂幼儿不慎烫伤。

某幼儿园教师随便带着幼儿进入食堂,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幼儿不慎绊倒,掉进沸水的锅中,造成严重烫伤的后果。

案例23商丘市虞城县农民与担任教师的女友没钱结婚绑架孩子。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现年21岁的农民朱红超,与其在虞城县新时代幼儿园担任教师的女友张兵芳2人,为谋取钱财,预谋绑架男童又撕票。

案例24保育员斗胆绑架幼女。

5月23日王芳来到金堂赵镇,化名曾洁到星光职介所登记找幼教工作。经名为红蜻蜓的幼儿园面试,王顺利成为该园的保育员。5月28日下午,上班第二天的王午休后正在叠被子,一个3岁的小女孩找到她要上厕所。见四下无人,园内后门大开,王借口阿姨带你出去玩将女孩儿哄骗出幼儿园,带到了其在郫县犀浦的暂住地。索款5万终落法网28日晚,王连夜写好敲诈信称其为黑帮成员,因老大坐牢急需5万元救人,恐吓幼儿园在2日内将5万元打入指定账号。若报警或不从,后果自负。。。

案例25北京一医幼儿园门卫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

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2岁门卫徐和平(曾患有精神分裂症)挥刀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其中一名儿童死亡。两年前,徐和平经在医院上班的妻子介绍,到北大医院幼儿园传达室做临时工。

案例26河南巩义市房屋倒塌师生7死4伤。

2003年8月27日上午9时10分,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张沟村一所家庭幼儿园(非法)因邻居废弃宅基房屋倒塌,当场造成师生3死8伤(其中1名教师受伤);在送往医院途中1名学生死亡;医院抢救过程中又有3名学生死亡。

案例27河南济源市一民办幼儿园房屋倒塌2死28伤。

2004年8月11日,河南济源市克井镇后沟河村一民办幼儿班发生的房屋坍塌事故,39名儿童被埋,2名死亡,28人受伤。初步查明跟危房有关。

案例28义乌因滑梯翻倒少年击倒身亡。

新浪网站2000年08月11日披露,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亡。

案例29。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摔下致伤。

一天午睡时,不满6岁的幼儿刘某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到地板上。经当地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刘某右锁骨骨折及头部受伤,并出现阵发性失明,失听,抽搐,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刘某的家长因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近来不少非寄宿制幼儿园都发生了午睡时幼儿从上铺摔下致伤的事件,引起了一些法律纠纷。

案例30教室里幼儿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

去年2000年4月21日,还差3个月才满6周岁的小朋友湛某,在广州市一家中英文幼儿园上课时,老师叫他上前交作业簿,也许他刚完成了任务而有点兴奋,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致使其眉间鼻背上均破碰伤。幼儿园老师抱起小湛,马上赶去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疗费211元。

经医治,小湛的伤痛消除了,但遗憾的是其两眉之间留下了明显的疤痕。湛的父亲向幼儿园提出索赔。

案例31哥哥领走弟弟双双溺水而亡。

审理认为,被告百慧幼儿园在幼儿接送过程中,让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走4岁的弟弟,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过错。

案例32家长未与老师交接幼儿在离幼儿园200米处的池塘落水身亡。

2000年6月6日下午1时,郭林杰的父亲带他去萧山区浦阳镇洋湖幼儿园上学,因是午休时间,幼儿园的大门关着,郭父并没有敲门将孩子交给幼儿园的老师,就自行回家了。当天下午2时,郭林杰被人发现在位于洋湖幼儿园前方相距200米的池塘里溺水,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2001年11月1日,郭林杰的父母将洋湖幼儿园的开办者萧山区浦阳镇洋湖村,树蓬王村,闸上村,花山村,下湾村,后湖村六个村委会一起诉至萧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六个村委会赔偿医疗费,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计6万多元。

案例33仙居县幼女放学无人接送出车祸。

新华网杭州10月10日电,幼女因无人接送于放学路上遭遇车祸丧生,幼儿园要不要为此事负责在经过严格的审理后,仙居县人民法院认为,幼儿园与幼儿家长没有关于小孩接送方面的协议,小孩放学后一贯由其自行回家;幼儿园的工作,服务项目里也没有接送小孩回家的义务,也无专项收费,且事故发生在幼儿园放学后,所以对事故的监护上的次要责任应由家长负责;拖拉机主明显违规操作,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例34替游乐场做宣传,男孩骨折。

某市一娱乐公司与市体育场的后勤服务公司联合,利用体育场的大门口空地设置大型充气玩具,开展经营性的娱乐活动。为吸引游客,请电视台为他们做宣传广告。因为拍摄中需要一些幼儿配合,娱乐公司老板与体育场后勤服务公司的人员就一同来到某幼儿园,请该园承担此项任务。园长明确提出,必须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帮忙。对方承诺安全由他们负责。

题。园长只得让随同前来的几位老师也参加孩子的保护工作。在拍摄从高处的充气房间跳向下面的一匹充气马时,一位女孩跳到马背上弹了下来,正砸在周围一名男孩身上。男孩的胳膊疼得抬不起来。诊断结果是,男孩骨折。游乐场承担了医药费和车费。后来,当家长提出承担后遗症的责任时,游乐场要求幼儿园也承担一定的费用,幼儿园拒绝了。

幼儿园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受害人动辄将幼儿园推上幼儿园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受害人动辄将幼儿园推上被告席,幼儿园常常疲于应诉,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管理被告席,幼儿园常常疲于应诉,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受到严重冲击。

秩序受到严重冲击。

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法学理论上对校园伤害事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法学理论上对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民事责任的性质尚存在模糊认识和重大分歧;故中学校民事责任的性质尚存在模糊认识和重大分歧;二是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和不统一,不仅导致了权利人对二是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和不统一,不仅导致了权利人对法律的错误解读,也增加了司法机关法律适用上的困惑,法律的错误解读,也增加了司法机关法律适用上的困惑,以致同类案件不同判决现象的大量出现。

以致同类案件不同判决现象的大量出现。

因此,加强对这种事故及其责任的研究,在法律上正因此,加强对这种事故及其责任的研究,在法律上正确界定学校、学生和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对提高教学管确界定学校、学生和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对提高教学管理秩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校园理秩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既有行政责任,亦有民事责任。

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既有行政责任,亦有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一、幼儿园安全管理意识淡薄11.重教学轻安全.重教学轻安全22.侥幸心理过重.侥幸心理过重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工.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作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5.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缺少安.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缺少安全防范措施全防范措施二、教师不注重幼儿安全教育,对孩子的安二、教师不注重幼儿安全教育,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又有畏难情绪,认为幼儿对有些安全教育又有畏难情绪,认为幼儿对有些安全内容很难理解,家长只看成绩。

全内容很难理解,家长只看成绩。

三、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幼儿自我保三、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差。现在的独生子女,就如温室护能力差。现在的独生子女,就如温室里的花朵,倍受父辈、祖辈的溺爱。

里的花朵,倍受父辈、祖辈的溺爱。

四、幼儿年龄小,正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四、幼儿年龄小,正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段,缺乏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的、自段,缺乏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的、自然方面的生活常识,他们头脑中没有然方面的生活常识,他们头脑中没有““危危险、伤害险、伤害””等这些概念;缺乏分辨安危的等这些概念;缺乏分辨安危的能力,更谈不上具有自我防护意识,自我能力,更谈不上具有自我防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保护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也不会保护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也不会保护自己。

自己。

1010教育管理安全教育管理安全2.幼儿交接中的安全幼儿交接中。

88、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寄宿学生安全寄宿学生安全1010、校园周边安全、校园周边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潮安县幼儿园游戏时儿童致伤潮安县幼儿园游戏时儿童致伤潮安县某幼儿园,潮安县某幼儿园,20072007年年1111月月22日,许辉鹏的母亲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做游戏的时候,被小朋友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做游戏的时候,被小朋友许润澎撞了一下许润澎撞了一下..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

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

许母将已昏厥的儿子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两人相许母将已昏厥的儿子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两人相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一)监护。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一)监护。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无能力的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无民事行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他民事行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他们年龄小、智力水平不高,没有明辨事理的能力,们年龄小、智力水平不高,没有明辨事理的能力,还不能用自己的行为来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即还不能用自己的行为来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即是说,他们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是说,他们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从而必须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进行事行为能力,从而必须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进行或者他人在征得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同意后进行。

或者他人在征得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同意后进行。

(二)监护人。监护人是对被监护人依法享受监护权并(二)监护人。监护人是对被监护人依法享受监护权并承担监护职责的人。监护的设立必须由法律加以确认。

承担监护职责的人。监护的设立必须由法律加以确认。

我国法律对监护人作出了如下规定:我国法律对监护人作出了如下规定:11、、《《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对设立监护人的顺序和范围作第十六条对设立监护人的顺序和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出了明确的规定。

2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把未。首先把未成年人的父母设立为监护人。

成年人的父母设立为监护人。

3、认定其他监护人的条件是、认定其他监护人的条件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没有监护能力””。

4、其他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

任监护关于幼儿园与幼儿间的法律关系,法学理论上主要有以下三种观关于幼儿园与幼儿间的法律关系,法学理论上主要有以下三种观((11)监护关系说。该说认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实际处)监护关系说。该说认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实际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幼儿园应承担监护责任。监护关系可再分为监护权委托转幼儿园,幼儿园应承担监护责任。监护关系可再分为监护权委托转移说和监护权自动转移说。

移说和监护权自动转移说。

((22)契约关系说。幼儿园与幼儿及其家长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契约关系说。幼儿园与幼儿及其家长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幼儿园在接收未成年人入学之日起就在事实上与幼儿及其监护人分幼儿园在接收未成年人入学之日起就在事实上与幼儿及其监护人分别确立了默示契约关系,根据这一安全责任契约,幼儿园负有保障别确立了默示契约关系,根据这一安全责任契约,幼儿园负有保障幼儿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幼儿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幼儿缴费、报到、注册是契约的成幼儿缴费、报到、注册是契约的成立生效要件立生效要件”((33)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说。此观点认为,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说。此观点认为,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是一种发生在育人过程中的特殊的教育法律关系,幼儿园幼儿负有是一种发生在育人过程中的特殊的教育法律关系,幼儿园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力和义务,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力和义务,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具有过失,幼儿园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的职责,具有过失,幼儿园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监护说不符合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监护说不符合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

((11))《《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616条没有将学校列入未成年人的监条没有将学校列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护人范围;(22)我国的监护制度是以监护人和被监护人间的血缘、)我国的监护制度是以监护人和被监护人间的血缘、身份关系为基础的,根据身份关系为基础的,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616条的规定,只条的规定,只有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不能做监护人,其有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不能做监护人,其他亲戚朋友也不愿做监护人的情况下,才由未成年人的父、他亲戚朋友也不愿做监护人的情况下,才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此可知,监护职责的承担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此可知,监护职责的承担应以特定的身份为前提,以法律明确规定为要件,而学校应以特定的身份为前提,以法律明确规定为要件,而学校与学生之间不存在这种身份关系。

与学生之间不存在这种身份关系。

第二,契约关系说将幼儿园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完全归为潜第二,契约关系说将幼儿园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完全归为潜在的服务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意思在的服务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自由,也不存在经济利益上的等价,因此,幼儿园表示的自由,也不存在经济利益上的等价,因此,幼儿园和幼儿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和幼儿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性质,如对教学的安排、学所必需,具有行政权性质,如对教学的安排、学籍的管理、学生的奖励处分,而学生接受学校教籍的管理、学生的奖励处分,而学生接受学校教育、管理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同时,育、管理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同时,《《教育教育法法》》第第4242条第项和第8181条也确认了学校与其学条也确认了学校与其学生间的民事关系,即当学校侵犯学生的人身、财生间的民事关系,即当学校侵犯学生的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时,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赔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时,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可以确认中小学校与在校学生之偿责任。因此,可以确认中小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法律关系既不同于纯粹的行政关系,也区别于间法律关系既不同于纯粹的行政关系,也区别于民事法律关系,其性质应是复合型的教育法律关民事法律关系,其性质应是复合型的教育法律关幼儿园承担的责任也仅就其过错而言。幼儿园承担的责任也仅就其过错而言。《《最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第第160160条就此作了规定:条就此作了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国民法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要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要使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使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必须认定行为人有过错。

任,必须认定行为人有过错。

而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必须同而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即损害事时具备四个要件,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

然而然而《《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59159条对监护人的条对监护人的规定则不同了: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则不同了: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第第3838条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3232条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珠海珠海黑心黑心幼儿园长受审幼儿园长受审克扣孩子伙食费克扣孩子伙食费9090万元万元20112011年年55月初珠海市月初珠海市““创艺幼儿园创艺幼儿园””因拖欠教师工资因拖欠教师工资被老师曝光该园克扣幼儿伙食费,幼儿园原厨师也爆料,被老师曝光该园克扣幼儿伙食费,幼儿园原厨师也爆料,孩子们每天吃的饭钱只有孩子们每天吃的饭钱只有11元,根本吃不饱,幼儿园教元,根本吃不饱,幼儿园教师及孩子家长集体向该幼儿园讨说法。

师及孩子家长集体向该幼儿园讨说法。55月月1010日离职会日离职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就此事到派出所报案。随着警方的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就此事到派出所报案。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该园原园长即实际投资人莫某珠被当地检察深入调查,该园原园长即实际投资人莫某珠被当地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批准逮捕。

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批准逮捕。

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2004年年1111月,被告莫宝珠月,被告莫宝珠(女,5050岁,香港人)以徐某的身份资料登记设立了中岁,香港人)以徐某的身份资料登记设立了中山市创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告莫宝珠为实山市创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告莫宝珠为实际出资人。

际出资人。20062006年年44月,莫宝珠以该公司的名义登记设月,莫宝珠以该公司的名义登记设立了珠海香洲创艺荣泰中英文幼儿园,并担任园长。

立了珠海香洲创艺荣泰中英文幼儿园,并担任园长。

20072007年年44月至月至20112011年年33月间,莫宝珠利用管理本单位财务月间,莫宝珠利用管理本单位财务的职务便利,授意该园财务人员利用虚假的采购单证夸的职务便利,授意该园财务人员利用虚假的采购单证夸大学生伙食支出的方式,侵占学生伙食费共计大学生伙食支出的方式,侵占学生伙食费共计9090万元。

万元。

黄美梅曾任这家幼儿园的会计。她提供的黄美梅曾任这家幼儿园的会计。她提供的20102010年年1111月月的伙食费实际支出账单表明,当月真实的买菜款仅为的伙食费实际支出账单表明,当月真实的买菜款仅为80408040元,比虚假的账单少元,比虚假的账单少4882648826元。据此推算,每个孩子元。据此推算,每个孩子日均花费不到日均花费不到11元钱。即使加上煤气费、油米钱和厨师元钱。即使加上煤气费、油米钱和厨师费,每月实际支出远低于每个孩子每月交的费,每月实际支出远低于每个孩子每月交的210210元。

以代购保险之名骗以代购保险之名骗66万万该事件被曝光后该事件被曝光后,,该园原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到派该园原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到派出所报案,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被告莫宝珠明知非义务出所报案,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被告莫宝珠明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育阶段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不得向学生收取,不得向学生收取,仍以代购保险为名向每位学生收取仍以代购保险为名向每位学生收取3030元保险费,先后骗元保险费,先后骗保费约保费约66万元,其中万元,其中45004500元用于购买元用于购买““校方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其余其余5.555.55万元被其占为己有。

万元被其占为己有。

20102010年的年的1010月月99日,日,““宁宁去上学前还又蹦又跳的,宁宁去上学前还又蹦又跳的,没有任何异常。

没有任何异常。””黄女士表示。下午黄女士表示。下午33时时0909分,幼儿园分,幼儿园通知说宁宁抽筋了,要急救。

通知说宁宁抽筋了,要急救。55分钟后,待宁宁的祖母分钟后,待宁宁的祖母最先赶到幼儿园时,宁宁已经全身冰冷,停止了呼吸和最先赶到幼儿园时,宁宁已经全身冰冷,停止了呼吸和心跳。

心跳。

金苗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当日中午前,宁宁在幼儿金苗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当日中午前,宁宁在幼儿园未见任何异常。下午园未见任何异常。下午33时左右,老师发现只剩宁宁没时左右,老师发现只剩宁宁没有起床,正欲叫醒其才发现宁宁状况异常。

有起床,正欲叫醒其才发现宁宁状况异常。““宁宁脸色宁宁脸色苍白、全身冰冷、四肢无力。

苍白、全身冰冷、四肢无力。””保育员杜女士回忆,保育员杜女士回忆,““但她还有知觉,还能睁眼看我但她还有知觉,还能睁眼看我””,赶紧把宁宁抱到校,赶紧把宁宁抱到校医院进行抢救,并拨打医院进行抢救,并拨打120120急救电话。

急救电话。33时时1515分左右,救分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经抢救护车到达现场,经抢救55分钟后被宣布死亡。事后,经分钟后被宣布死亡。事后,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宁宁系因患间质性肺炎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宁宁系因患间质性肺炎(重型)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相关医学专家介绍,(重型)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相关医学专家介绍,宁宁患的重型肺炎,发现及时并保证通风,立即输液急宁宁患的重型肺炎,发现及时并保证通风,立即输液急救,完全可以抢救过来。

救,完全可以抢救过来。

金苗幼儿园并不认为存在任何过错,拒绝赔偿和道歉。

金苗幼儿园并不认为存在任何过错,拒绝赔偿和道歉。

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金苗幼儿园对宁宁的死亡承担三成责任,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金苗幼儿园对宁宁的死亡承担三成责任,赔偿共计赔偿共计1717余万元。

余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宁宁死亡固然与其突发严重疾病有关,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宁宁死亡固然与其突发严重疾病有关,但金苗幼儿园未能及时发现宁宁病发,导致延误抢救时间具有一但金苗幼儿园未能及时发现宁宁病发,导致延误抢救时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原本校方应在规定的定的因果关系。原本校方应在规定的1414时时4545分叫醒宁宁,但却延分叫醒宁宁,但却延误误1515分钟才发现宁宁的异常,金苗幼儿园未尽管理、保护义务,分钟才发现宁宁的异常,金苗幼儿园未尽管理、保护义务,应当承担应当承担30%30%的赔偿责任。

的赔偿责任。

金苗幼儿园认为宁宁的死亡是一场意外事件,提起上诉。

金苗幼儿园认为宁宁的死亡是一场意外事件,提起上诉。

庭审中,幼儿园的保健员是否需要具备急救能力成为双方争庭审中,幼儿园的保健员是否需要具备急救能力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宁宁的家属认为,幼儿园在发现宁宁异常后,没有对议的焦点。宁宁的家属认为,幼儿园在发现宁宁异常后,没有对其进行合理的急救措施,幼儿园没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施,保健其进行合理的急救措施,幼儿园没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施,保健员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识,没有对宁宁进行人工呼吸,也没有对宁员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识,没有对宁宁进行人工呼吸,也没有对宁宁进行供氧急救,只是拨打宁进行供氧急救,只是拨打120120急救电话,导致宁宁发生急病时急救电话,导致宁宁发生急病时得不到有效的抢救,最终病亡。

得不到有效的抢救,最终病亡。

7720102010年年1212月月1414日下午日下午44点,家住兴化城区的程点,家住兴化城区的程思侠女士,前往当地板桥幼儿园接思侠女士,前往当地板桥幼儿园接66岁的儿子小岁的儿子小崔回家。让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早晨上学还崔回家。让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早晨上学还好好的儿子,脸部两侧严重受伤。老师马上解释。

好好的儿子,脸部两侧严重受伤。老师马上解释。

““你孩子是在洗手间不小心摔伤的。

你孩子是在洗手间不小心摔伤的。””回家后,回家后,小崔一直呆在厕所里不肯出来,也不肯说出受伤小崔一直呆在厕所里不肯出来,也不肯说出受伤的真正原因。后来,儿子一名同学开口称,小崔的真正原因。后来,儿子一名同学开口称,小崔的脸是被老师的脸是被老师““用烫衣服的东西烫的用烫衣服的东西烫的””。与小崔一同被老师烫伤的还有一同被老师烫伤的还有66名同学。该恶劣事件发名同学。该恶劣事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生后,警方迅速介入。。

用电熨斗烫孩子的女老师易某,今年用电熨斗烫孩子的女老师易某,今年3030岁,至今未婚。易某烫孩子脸部时,班级另外一名老至今未婚。易某烫孩子脸部时,班级另外一名老师正好外出拿水,听到教室里一片哭声后,这位师正好外出拿水,听到教室里一片哭声后,这位老师冲进教室,从易某手中夺下电熨斗。

老师冲进教室,从易某手中夺下电熨斗。

兴化市公安局对肇事幼儿教师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兴化市公安局对肇事幼儿教师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留1010日,并罚款日,并罚款500500元的处罚决定。昨天,元的处罚决定。昨天,77名幼儿中已名幼儿中已有两位正常上学,另有两位伤情较重的幼儿应家长要求有两位正常上学,另有两位伤情较重的幼儿应家长要求往上海治疗。板桥幼儿园的负责人已经对肇事的易某作往上海治疗。板桥幼儿园的负责人已经对肇事的易某作出辞退决定。

出辞退决定。

这名幼儿园老师伤害了这名幼儿园老师伤害了77名孩子,到底是行政拘留名孩子,到底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抑或是更严重的刑罚,应当是值得认真对还是刑事拘留抑或是更严重的刑罚,应当是值得认真对待的。依据法规,行政拘留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待的。依据法规,行政拘留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在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在这起事件中,这起事件中,77名幼儿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是否名幼儿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是否留疤还未有定论,而此事给幼儿留下的心理伤害短期也留疤还未有定论,而此事给幼儿留下的心理伤害短期也是难以化解的。

是难以化解的。

伤情鉴定虽不是处罚的唯一依据,但却是重要依据。

伤情鉴定虽不是处罚的唯一依据,但却是重要依据。

在没有确定的伤情鉴定的情况下,警方就作出处罚,可在没有确定的伤情鉴定的情况下,警方就作出处罚,可能有点能有点““操之过急操之过急””。。

福州福州44岁男孩小扬,岁男孩小扬,在福州乌山西路一高在福州乌山西路一高档小区幼儿园上课时,档小区幼儿园上课时,因为老爱讲话,嘴巴因为老爱讲话,嘴巴被老师贴了被老师贴了““封条封条””。。

小扬回家后,跟妈妈小扬回家后,跟妈妈林女士说他不想上学林女士说他不想上学20112011年年1111月月2323日下午,小扬回家后一直哭个不停,还说他不想日下午,小扬回家后一直哭个不停,还说他不想去上学了。在林女士的一再询问下,小扬才说出上课讲话,嘴巴去上学了。在林女士的一再询问下,小扬才说出上课讲话,嘴巴被王老师贴了粘纸。

被王老师贴了粘纸。2424日,不管林女士如何劝他,小扬就是不肯日,不管林女士如何劝他,小扬就是不肯去上学。

去上学。““孩子的心理受到了伤害,我一提起去上学,小扬就哭。

孩子的心理受到了伤害,我一提起去上学,小扬就哭。

近日他和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耍时,小伙伴开玩笑说他要回幼儿近日他和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耍时,小伙伴开玩笑说他要回幼儿园上学了,他哇的一声又哭了。

园上学了,他哇的一声又哭了。””事发后,当班的王老师给林女士发了一条短信道歉,短信上老事发后,当班的王老师给林女士发了一条短信道歉,短信上老师向林女士解释了当时的情况:师向林女士解释了当时的情况:2323日下午上完英语课,她给孩子日下午上完英语课,她给孩子们讲解晚上的作业,小扬和旁边的小朋友讲话,王老师提醒小扬们讲解晚上的作业,小扬和旁边的小朋友讲话,王老师提醒小扬不要讲话,可是小扬不听,越讲越大声,老师提醒了几次都没有不要讲话,可是小扬不听,越讲越大声,老师提醒了几次都没有效果。王老师情急之下,在小扬的嘴上贴了粘粘纸。王老师说,效果。王老师情急之下,在小扬的嘴上贴了粘粘纸。王老师说,她很快就把粘粘纸拿下来了。

她很快就把粘粘纸拿下来了。

月月2626日将王老师辞退了。其日将王老师辞退了。其实王老师平时对孩子很细心,也很温柔,不少家长都很喜欢王老实王老师平时对孩子很细心,也很温柔,不少家长都很喜欢王老师。王老师被学校辞退时,不少家长还向园长求情。

师。王老师被学校辞退时,不少家长还向园长求情。

据王老师说,可能是由于这段日子家里的事情比较多,工作压据王老师说,可能是由于这段日子家里的事情比较多,工作压力又大,她一时冲动才犯了错误。事情发生后,她还亲自到林女力又大,她一时冲动才犯了错误。事情发生后,她还亲自到林女士家道歉,但林女士不接受。

士家道歉,但林女士不接受。

20102010年年0909月月0808日日两岁半的女孩小莹(化名)和同班小两岁半的女孩小莹(化名)和同班小朋友小梦(化名)因为抢板凳发生争执,两个小朋友互朋友小梦(化名)因为抢板凳发生争执,两个小朋友互相抓了对方一下,小梦胳膊上留下一道痕迹。之后,小相抓了对方一下,小梦胳膊上留下一道痕迹。之后,小梦的妈妈梦的妈妈----幼儿园大班的陈老师当着全班小朋友的面,幼儿园大班的陈老师当着全班小朋友的面,打了小莹十多分钟。在场的其他一位老师也一起打了小打了小莹十多分钟。在场的其他一位老师也一起打了小88日下午,唐女士确认校长在学校之后,于日下午,唐女士确认校长在学校之后,于1616时多又赶到学校。调看监控视频后,唐女士感到十分震惊,又赶到学校。调看监控视频后,唐女士感到十分震惊,发现孩子不但没有咬人,反而被小梦的妈妈暴打。

发现孩子不但没有咬人,反而被小梦的妈妈暴打。““小小梦的妈妈是楼上大班的老师,姓陈。

梦的妈妈是楼上大班的老师,姓陈。””99月月11日下午,唐女士看完视频后便向当地权台派出所报日下午,唐女士看完视频后便向当地权台派出所报警,同时希望学校给一个说法。

警,同时希望学校给一个说法。

士说,她是幼儿园的生活老师苗老师)在向小梦的妈妈比划着什么,并用手指向了站在教室中部的小莹。

在向小梦的妈妈比划着什么,并用手指向了站在教室中部的小莹。

随后,陈老师冲到小莹面前,多次拍打小莹手臂,嘴里不停地说随后,陈老师冲到小莹面前,多次拍打小莹手臂,嘴里不停地说着什么。再次查看小梦手臂着什么。再次查看小梦手臂““伤势伤势””之后,陈老师又多次用手指之后,陈老师又多次用手指戳小莹的头、推打小莹。不解气的陈老师,又将小莹从教室中部戳小莹的头、推打小莹。不解气的陈老师,又将小莹从教室中部位置拽到墙角,小莹踉踉跄跄还没有站稳,小梦妈妈接着用手推位置拽到墙角,小莹踉踉跄跄还没有站稳,小梦妈妈接着用手推了她一把,小莹重重地摔在靠在墙边的床上。

了她一把,小莹重重地摔在靠在墙边的床上。

期间,小莹不断哭泣。教室中,不下十位小朋友在旁观看,一期间,小莹不断哭泣。教室中,不下十位小朋友在旁观看,一位老师从头到尾没有出来制止。生活老师苗老师也参与了打人。

位老师从头到尾没有出来制止。生活老师苗老师也参与了打人。

事故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9月30号我们全班成员根据公司的通知,又对这五起事故进行了学习并进行讨论,综上所述这些血的教训:“违章是事故的前提,事故是违章的结果”。违章不除,事故难绝。

纵观所有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无不与当事人有侥幸心理及麻痹大意有关,大多数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技能素质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安全意识谈薄,在执行任务时,随意性大,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加上安全措施不到位。甚至,还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习惯性错误,在施工时,缺乏监护管理及自我防护能力。有些单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上只重视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的活动,平时,对抓安全工作较为淡薄,执行任务时“偷工减料”。说起来一套,做起来又是一套,对安全工作是“知也无畏”。安全月一过,安全意识就淡薄起来,制度管理松松夸夸,麻痹大意又重新抬头,违章现象又“故态复萌”。结果还会犯下过去的违章错误。正是因为这些在安全管理上“缺斤短两”现象,所以危及生命的事故有时仍在发生。

其实,抓安全工作一定要制度化,规范化,持久化。千万不能梦一时,糊一阵,走过场,安全没有“休止符”。特别我们电力事业在稳步发展的今天,更离不开连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的局面,安全是发展电力企业的命脉,安全是每个员工的生命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只有时时不忘安全,安全才能出效益,安全才能构建和谐电力的保障。

时下,正是年终岁末阶段,是完成全年生产任务的关键时刻,也是历年来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因此,我们必须对安全事故“常反思”、“多回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安全首先要抓源头,抓落实,要有“常怀忧患之心,常思安全之策,常尽落实之责”的“三常”精神。决不能松一阵,紧一阵,切莫“文过饰非”。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过去发生事故的当事人找来现身说法,让活生生的教材教育人,警示人。使每个员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务真求实,集思广益,在工作中紧绷安全之弦,常怀安全之心,不断提高预测、预防监护能力,多角度地去考虑习惯性问题的危害性,收集“反思”问题的成效性,这样才能真正让“强制安全”化为“自觉安全”的实际行动,为企业安全工作实实在在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火墙”。

事故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化工事业是个容不得马虎的工作,但只要牢记化工企业是一个安危的行业、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细节,是完全可以避免错误的发生。我们公司的管理制度,就是给我们的麻痹思想设置的层层牢笼和枷锁。一次次的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事故不发生上自己身上就与自己无关。根本没有把自己工作岗位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了错误的牢笼和枷锁,使自己从思想上放松了,我们要时刻牢记化工行业是一个高危的行业。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不是口号。

安全,这是我们化工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化工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容易使自己放松。

2、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化工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化工如果没有规章制度,那么化工将变得一片混乱。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化工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规章制度、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化工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强化安全意识,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作为一名化工工作者,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给他人生命带来损失,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我们要是时刻牢记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这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规章制度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他人、公司和国家的利益、为了事业的繁荣,而时刻牢记规章制度,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粗苯精制分厂。

胡英文。

2011-6-21。

事故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因此作为一名开磷化工装备工程公司的员工,更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通过这次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通报》的学习,使我意识到在工作中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通过《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通报》里的几个案例我知道,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多加几个“不放过”也时为晚矣。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维修过或又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再者,要加强个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身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班组绩效考核中要把自身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相结合,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技能,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事故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姓名:张德建。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作为农电维护三队的一名安全员,应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为了能进一步把好安全关,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下面就几起事故案例来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执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制度,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使安全工作在整个农电工作中置于首位。

2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应建立健全符合本所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规程、制度,大力开展安全分析会、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安全检查活动等安全生产例行工作,规范供电所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措施和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供电所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在安全生产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往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人为失误占较大的比例,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造成事故的重要途径。要提高我所安全水平,就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心教育,安全活动日学习等方法,帮助供我所职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使职工熟悉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把安全生产的理念融入职工的思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将安全潜移默化为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使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安全。

4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制度。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学习,如: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不够,没有严格的考核;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机制薄弱,安全监督、安全保证和安全激励机制不到位,以制度约束人、激励人的良好机制没有很好地形成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提高我所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全面、完善、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运用相应的考核制度来保证责任制的严格执行,使每个专责、每个专职电工都能明确知道本职责、本岗位应负的安全责任并且认真地履行。

5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工作。

通过这次几起事故案例的观看和学习,事故的发生是因为生产场所和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和危险点,要杜绝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要在控制安全隐患、消灭危险点上下功夫。安全隐患和危险点无处不在,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安全水平,关口前移,突出重点,控制安全隐患和危险点。首先要了解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存在位置,进行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是发现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有效方法。我们在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的同时,可选择其他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供电所交流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全面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作为我所的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大家都应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树立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从提高认识抓起,从领导抓起,从反违章抓起,从教育培训抓起,从规范化管理抓起,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电力服务。

2008年10月5日。

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某某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某某人身触电事故》,《某某供电局某某误操作事故》,《某某供电局110kv某某变电站某某人身触电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麻理不到位。此三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麻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在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三件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南麻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电力部门安全事故通报学习心得体会安全事故心得体会范文2篇 | 返回目录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某某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某某人身触电事故》,《某某供电局某某误操作事故》,《某某供电局110kv某某变电站某某人身触电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麻理不到位。此三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麻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在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三件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南麻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月9日中午,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杨某、李某等人喝酒聊天,当聊到与管理学院学生廖某的过节时越想越气,遂冲到学生公寓14栋242室,把廖某叫到楼道里进行殴打,杨某、李某在拉劝中趁机对廖某某进行踢打。当天下午,廖某的同寝室同学韦某回到宿舍后,得知寝室门被刘某踢坏、廖某又被刘某殴打后,便与管理学院学生戴某一起找刘某“评理”,最后大打出手。

事故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2月12日下午,检修工段针对春节检修临近,在班组安全活动时间,组织员工学习了近期水泥企业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对事故中的经验,教训进行了讨论和总结。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教育案例分析

施。2月14日13时巧分,电焊工董某在既不清理现场,也无任何监护措施的情况下动焊。电焊熔渣掉人厅内一人多高的海绵床垫上。因该楼刚刚装修过,采用的装修材料全部是易燃的,遇火即着。火着起后,用脸盆的水扑不灭,在场的一个营业员抱来灭火器,但是却不会使用。营业员把灭火器交给在场的一位顾客,那位顾客也不会用,再问别人也都不会用。这时,火已经很大了。有人想去报警,但因电话机被锁,只能打进,不能打出。一个营业员跑到相邻的单位借电话报警,可是那里的电话也被锁住。那位营业员不得不跑到对面的照相馆去打电话。拿到电话,却又不知火警号码,只好查电话薄。当查出报警电话,已经过了十多分钟,海锦床垫上的火已经上了房。公安局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公安局的领导同志,亲赴现场指挥灭火和抢救遇险人员,共出动消防车24部,消防指战员164人,经过消防指战员的英勇扑救,大火于16时30分被扑灭。

一、单项选择题。

1.在该场合中,电焊工董某_。

a.没有违章b.不需持证上岗。

c.必须持证上岗d.不需参加安全培训。

2.负责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扩建施工的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管理混乱,是造成事故的_原因。

a.次要b.直接原因c.重要d.根本。

二、多项选择题。

3.该起事故中,____是负有重大责任。

a.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公司施工队电焊工董某。

b.唐山市东矿区商业局局长。

c.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施工队队长。

d.唐山市市长。

4.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_,也是造成此次特大事故的重要原因。

a.安全管理薄弱b.安全意识不强。

c.货物太多d.边施工,边营业。

三、简答题。

5.该事故中,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经理孟某负有什么责任?

6.根据上述材料,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很快被公安局扣押。此案受害人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试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作试验对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情况后,医院对受害人及时用药,方转危为安。庭审中,王晓龙年轻苍白的面容、机敏的反应和有条不紊的辩护更使人痛惜。他虽然表示认罪,但他并不强烈的负罪感却让人震惊。在看守所里,当一位调查人员问他对此事后悔不后悔时,他的声音激动而委屈:“肯定后悔。我毁了他也毁了我自己。我毁自己比毁他还大。我的损失还小吗?”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年仅13岁的李某为某职业技术学校(民办)的全日制寄宿学生。11月29日,李某晚自习结束后与两名同学溜至学校附近的网吧玩游戏。次日凌晨3点,李某等3人回校时见校门已关,便从学校北侧围墙边借助爬树进入学校。入校后,其他两个同学躲进了教室。李某因听见有人喊怕人发现,便钻进了一辆停在校内的货车底部。此时货车司机恰好要出去买菜,不知内情的他启动车辆后将李某碾压致其身亡。交警部门调查后确定货车司机为学校职员,驾驶车辆系职务行为,但未认定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该学校与李某家属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学校一次性赔偿李某家属各项费用共计68万元。该学校为货车投有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为此共获得保险公司各项理赔金36万余元。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火是人类的朋友,它带给我们光明,推动着人类社会走向文明。但是,火一旦失去控制就会造成安全事故。12月7日下午,我班一学生与同班同学打篮球至晚上6点多,由于天气较冷且出汗较多,故使用违章电器--热得快在宿舍烧水洗澡。然后宿舍室友提出出外吃饭放松,该同学忘记将热得快的电源拔下,造成热水瓶烧坏的严重后果,差点引起大火酿成大错。

当晚我在办公室值班,发生事故后陪该同学到学校保卫处登记并给予相应的处分。该同学事后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检讨书说明情况和自己对该次事故的认识。

在开导该学生的同时,因其行为违反《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其相应的处分。

本案例是一例同学使用违规电器引发的安全事件。在日益强调安全重要性的今天,该同学忽视了存在于身边的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差点导致火灾等恶性安全事故。

分析此案例的时候,发现同学们欠缺一些关于防火的常识:如果着火了,怎么办?发生火情,同学们一定要保持镇静。火灾初起阶段,一般是很小的一个小点,燃烧面积不大,产生的热量不多。这时只要随手用沙土、干土、浸湿的毛巾、棉被、麻袋等去覆盖,就能使初起的火熄灭。如果火势十分猛烈,正在或可能蔓延,切勿试图扑救,应该立刻逃离火场,打119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队救火。当你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拥而出或留恋财物,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地冲出去,但千万不要披塑料雨衣。(2)如遇到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如遇到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3)大火封门无路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求援;火灾袭来时,身处楼上的人员应判清火情,保持镇静,不可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拴在门窗框和重物上,顺势滑下。(4)当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可自救时,可用手电筒、醒目物品不停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消防队及时发现,组织营救。

三、案例启示。

消防安全现状: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火灾发生的偶然性,导致学生主观上容易淡化对火灾隐患危害性的认识,对消防工作不重视,认识不够到位,一味地重视学习而忽视了消防安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不规范,只是出了问题才重要表面重视而实际上不重视,形式上重视而内容上不重视,浮于面上而未真正落实。

二是消防责任不落实。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职责得不到明确和落实。未建立和完善消防责任追究体系,消防工作未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发生火灾事故后,责任难以追究。

三是消防安全管理滞后。对消防安全管理缺乏必要的科学方法和监督管理手段,隐患整改工作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落实。有的消防管理员工工作责任心不强,职责履行不到位,经常出现不在岗不在位等现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

四是宣传教育薄弱。就火灾发生的情况来看,学校火灾大多是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缺乏间接或直接引起的。我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还很薄弱,学生消防安全素质普遍不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多数学生对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掌握得不深,主观上存在过于自信或麻痹大意,容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学生消防宣传教育不够重视,将宣传工作停留在表面,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力度不大,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普遍不高。

校园火灾隐患的来源: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要求。由于早期规范尚不完备、法制不健全等问题,导致留下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消防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等整改难度大的隐患。

疏散通道不够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是学校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教室、学生宿舍等场所人员密度过大,在火灾情况下人员疏散困难。有的教学楼、宿舍楼第二安全疏散通道锁闭、堵塞,晚上将宿舍大门封锁,造成楼梯、疏散通道被一分为二,增加了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学生无法逃身自救,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足。轻视、忽略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存在数量不足、不符合要求、维护保养不到位,长期处于无人管理、无人维护、消防设施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等问题,导致出现事故的时候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违章用电现象突出。大部分在校学生都有了电脑、电风扇、热得快、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部分学生违反有关规定,增加电器、乱拉乱扯电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使电路发生故障时不能及时熔断而造成电线起火。也存在电线绝缘老化、漏电短路等火灾隐患。

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在推进建设我校和谐的校园环境进程中必须坚持不懈,不忽视小问题、不放过小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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