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保障饮水安全措施(模板8篇)

时间:2023-10-14 17:37:12 作者:HT书生 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保障饮水安全措施(模板8篇)

在实践报告中,我们需要结合所学知识,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了解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报告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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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安全影响到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主题。以下是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措施

(1)要从实际出发,全面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与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规划相衔接,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统筹考虑饲养畜禽和第二、第三产业用水需求。“”期间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微生物病害等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

(2)要保护好饮用水源,划定水源保护区,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减少面源污染,加强农村废污水、垃圾、粪便处理;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水质监测体系。

(3)要做好区域供水工程规划,水质、水量并重,合理选择水源、工程型式、供水规模和水质净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提倡发展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供水到户;制水成本高的地区,提倡分质供水;山丘区居住分散的农户,可采用分散式供水。

(4)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要加强前期工作,严格项目审批程序;改进建设和管理办法,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对建成的工程,要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日常生活中的饮用水安全知识

1.什么样的水是安全饮用水?

答:水是构成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七大营养素(矿物质、脂类、蛋白质、维生素、碳水化合物、水和膳食纤维)之一,对人体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科学、合理、安全的饮用水,才能保障生命的健康生存。

从饮水与健康的角度来讲,良好的饮用水应该符合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干净,不含致病菌、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二是含有适量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三是含有新鲜适量的溶解氧;四是偏碱性的,水的分子团要小,活性要强。

目前,我国居民的饮用水主要有:自来水、纯净水、人造矿化水、矿泉水和天然水。

自来水是直接取自天然水源(地表水,地下水),经过一系列处理工艺净化消毒后再输入到各用户,是目前国内最普遍的生活饮用水。

纯净水一般以城市自来水为水源,把有害物质过滤的同时,也去除了钾、钙、镁、铁、锌等人体所需的矿物元素,不宜多喝。

饮用矿物质水是通过人工加矿物质来改善水的矿物质含量。这样的水虽然补充了纯净水中部分矿物元素的不足,但是加的矿物质能否被人体吸收、利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人工开采所得到的未受污染的天然地下水。矿泉水含有一定的矿物盐、微量元素和二氧化碳气体,容易被人体吸收。适量饮用矿泉水对身体健康有益。

2.我们应该喝什么水?

答:白开水是最符合人体需要的饮用水。烧开水的最佳时间是水烧开后再用小火维持沸腾3至5分钟。研究显示,加氯消毒的水,随着温度的升高,所生成的卤代烃等致癌物质的含量也不断升高。烧到90摄氏度和刚烧开的水,潜在的危险最大。沸腾后再加热3到5分钟,这些有害物质可迅速挥发。但是,水烧的时间太长也不利,因为烧的时间越长,水分蒸发越多,水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可能越高,会危及人体健康。

喝白开水的水温以25到30摄氏度为宜,不宜过高或过低。水温太低会引起肠胃不适,过高可致口腔、咽部、食管及胃的黏膜烫伤而引起充血和炎症等,长期发炎可能成为癌变的诱因。

生水和蒸锅水不宜饮用。生水是指未经洁制、消毒的水,如河水、溪水、井水、库水等,可能含有致病微生物,直接饮用后会发生肠道疾病。如急性胃肠炎、伤寒、痢疾、寄生虫病等。蒸锅水是指蒸饭和蒸馒头的剩锅水。因加热时间长,其中重金属和亚硝酸盐会浓缩,含量增高,对人体会造成危害。

合理选择饮料。饮料的主要功能是补充人体所需的水分,同时带给消费者愉悦的味觉感受。但是很多饮料产品都含有糖和蛋白质,又加了香精和色素,饮用后不易使人产生饥饿感。因此用饮料代替饮用水,不但起不到给身体补水的作用,还会降低食欲,影响消化和吸收。同时,多数饮料都含有一定量的糖,大量饮用特别是含糖量高的饮料,会在不经意间摄入过多能量,造成体内能量过剩。有些人尤其是儿童青少年,每天喝大量含糖的饮料代替喝水,是一种不健康的习惯,应当改正。

3.何时饮水是最佳时间?

(1)早晨起床后饮水,补充一夜之间的水消耗;(2)上午10时左右饮水,可补充流汗及尿液排出的水分;(3)下午3时左右饮水,再度补充体内排出的水分,也使体内囤积的废物顺利排出,防止人体酸性化;(4)晚上8时左右,睡前饮水是饮水最佳时间,因睡眠时血液浓度增高,睡前饮水可以冲淡血液,能加速血液循环。

4.人每天喝多少水合适?

人体大约每天肾脏排尿1.5公斤,加上皮肤蒸发、肺呼吸和粪便排出,人体每天排水大约2.5公斤,要维持生命,达到水平衡,正常人每天需要摄入水分2.5公斤。其中一日三餐混合膳食中补充水分约1公斤,体内营养物质氧化产生代谢大约0.3公斤,其余1.2公斤,则需要通过饮水来补充。所以,每天饮水1.2公斤比较合适。

5.饮用不卫生的水有什么危害?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篇二

2018年,是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和巩固提升的开局之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今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下达了我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计划345万元(鄂发改投资〔2018〕475号),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38万元,地方配套207万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要解决我县345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0月份,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了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专项补助资金计划619万元(远扶组办〔2018〕41号),计划对今年10个脱贫出列村饮水安全进行整村推进,解决4841户13125人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00户1529人;县财政局下达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省级补助资金138万元(远财农2018〕155号),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要解决17个非贫困村200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我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57万,主要任务是新建和整修各类饮水安全工程374处,解决27个村(含10个贫困村)5838户15125人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97户3525人。

我县迅速完成了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7个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于10月份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共完成投资757万元,完成工程374处。所有饮水安全工程严格按照“四制”管理,水源充足,质量安全,工艺完备,水质合格,有效地解决了10个贫困村和17个非贫困村15125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人口3525人)。

(二)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的统一安排,我局自2015年6月开始进行县级区域水质检测中心能力建设,以确保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能进行常规检测,检测范围县域内全覆盖。我县水质检测中心于2018年2月底已建成验收并开始运行,由远安县农村供水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落实检测中心工作人员9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系统内调剂在职人员),兼职人员7人(从事水质采样工作),所有人员均为全额财政供给。全年落实了检测费用20万元,并安排了2人参加了省水利厅组织的水质检测培训。目前日常可进行16项常规指标检测。

(三)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我局强化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工作。从责任体系、水质管理、净化和消毒、水源保护、宣传督导五个方面进行了加强。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扎实开展自检自纠;积极协助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对水源卫生防护状况和供水水质的检测与监督,对水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农业部门对农村供水水源污染状况的卫生调查;及时处理危及农村饮水安全的水质事故,并制定了应急预案。

今年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农村饮用水进行了监测,全年监测结果表明,我县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了85.42%。10月份,宜昌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对我县刘青村、柏家村、木瓜铺村三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水质抽检检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运行管理情况。远安县农村供水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供水的规划、建设、监督。制定并出台了《远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上建立起农村水厂维修基金管理制度。维修养护基金按照“公积金”缴存方式,由县财政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工程管理单位缴纳的维修养护资金及其它维修资金三部分组成。我县农村总人口16.41万人,按照每人2.1元标准应落实34.5万元,我县2018年落实维修养护基金84万,基金到位率100%。在县财政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全县已组织开展了水功能区划,已将重点水源地纳入保护区范围。水源保护的永久警示牌已树立,水源保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

两部制水价已经在全县进行了推行,它包含基本用水量的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的两者结合。通过实施两部制水价,按月基本安全用水量收取基本水费,能够维持工程正常运转。

2018年4月我县采购安装了46台消毒设备,涉及水厂46个,受益人口4.6万人,采用次氯酸钙和二氧化氯进行水质消毒处理,暂未安装消毒设备的水厂采用投放漂白剂进行消毒。12月份我县落实了74万元资金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119套消毒设备,对余下的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安装消毒设备,实现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消毒设施全覆盖,对分散供水贫困人口安装邓净饮水机,保证水质达标。

远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建设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管机制不够完善,重建轻管现象有待解决;二是两部制水价执行还不够到位,应进一步落实;三是管护人员的素质不高,应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

2017年我县饮水安全工作主要任务是:完成5个脱贫出列贫困村饮水安全整村推进工作和解决全县剩余354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为切实抓紧抓早抓好,下一步我们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确保2017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任务高标准完成。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要把“两学和一做”教育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饮水安全工作深入开展。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精准扶贫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机制,奖优罚劣,实行一票否决。

(三)进一步强化督办。时间就是生命,精准扶贫工作刻不容缓,要倒排工期,限期完成。县政府督办室和领导小组要建立督办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办检查和抽查,并将情况通报。对进展迟缓单位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

(四)进一步加大投资。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主渠道作用,在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确实加大县级财政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水利投入力度;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全力支援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管护。要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责任人,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通过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工程达到运行正常,长久使用。还要进一步探索工程管理先进模式。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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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调研报告

农村饮水调研报告1

为了推动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饮水工作水平,按照xx年协商工作计划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于10月10日至17日,先后深入夜村、腰市等6个镇办13个村、5个移民安置点和1个供水公司进行了前期调研;10月22日,又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大荆镇集中供水点,夜村镇建芳利民供水站和何家塬供水点,通过现场查看、入户走访、听取汇报、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对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进行了集中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和特点

挥部,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配合。明确了组织领导、主体责任和部门协作职责,夯实了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节点,强化了推进措施,为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有利于利用水源、节约成本、建后管理和向饮水困难区、旅游景区、移民开发区、城镇规划区倾斜的工作思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与镇办村布局规划、移民开发区建设等规划的协调衔接,围绕全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办法,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三是注重质量,规范建设。为了建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区政府及水务部门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严把质量关,认真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明制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质量监管,设备采购及施工单位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到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工程建设实施中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质量监督站监管的质量保障体系,使安全饮水项目建设保证质量稳步推进。

文件,狠抓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目前,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单村供水工程由村民自主管理,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供水站管理的模式,合理核定供水价格,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效解决供水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强化对饮用水的抽样检测,最大限度确保饮水安全,在将清水引入千家万户的同时,也完成了百姓渴盼已久的方便安全用水愿望,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和镇办对饮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宣传贯彻《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流于形式,广大群众对现行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投资机制等政策知晓率低,缺乏节约用水、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源保护意识,等靠要思想严重;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镇村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少,政策法规执行力和业务能力提高慢,不利于工作有效开展;部分群众有偿用水意识淡薄,对水费收缴有抵触情绪,水费收缴工作难度大,严重影响供水设施正常利用。

抗灾能力差,工程水质检测费用无法落实。特别是一些移民集中安置点,因供水管道冻裂、损坏,无资金修复,导致住户无法正常用水,如松云和松沟两个移民搬迁安置点,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都由当地政府买单,管护资金缺口大。

(三)水质安全无保障。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基本是以村或以组为单位分散式供水为主,集中供水的模式相对较少,水源点多面广,管护能力差,水质保障压力大。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和面源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饮用水源环境差;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设施、制度建立不到位。“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保障体系不健全,水质检测设备、人员配备不到位,检测业务水平低,水质检测不经常、检测数据未公开,饮用水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四)建后管理滞后。调研中发现大部分水厂只由1至2名周边村民管理,管理水平低,服务跟不上,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在运营管理中,除集中供水外基本实行村组干部义务代管,自流饮水不收费、打井抽水只收取用电费用,没有建立健全管理人员选聘、培训持证上岗、绩效考核,初期运营维护风险化解,合理水价补偿机制,导致饮水工程后期管理不规范,设施维护不及时,停水、无水现象时常发生,重建轻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意见和建议

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xx区镇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等农村安全饮水政策,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用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饮水安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的科普宣传,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饮用水安全意识。加强对基层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饮水安全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加大区级财政预算和资金整合力度,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水费收缴制度,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有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和管护中存在的前期规划设计经费、工程建设配套、工程后期维修养护资金拨付不到位,水质监测经费无保障等问题,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源污染,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坚持水质定期取样检测,公开检测数据,建立农村水质状况档案,确保水质干净卫生、安全达标,让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区水务局及相关部门要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上下功夫,创新社会化管理模式,不断建立健全绩效考核、风险化解、水价补偿等管理机制,抓点带面,着力解决重建轻管的突出问题,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供水管理网络和分类管理制度,探索采取承包、租赁、委托管理、设立公益岗位等形式,不断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对规模以上供水工程,可推行企业化运行管理模式;对小型供水工程,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现维修、管护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对分散工程,由农户自行管理,水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逐步建立农村安全饮水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饮水调研报告2

一、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现状

全县农村多达120余处安全饮水工程已经停用,其中:xx年冬天冻层深度达到2.6米,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未用11处;水质铁锰超标停用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用自家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205处工程能够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14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3%。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截止到目前全县农村还有162个自然屯、4.72万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农村居民对安全卫生水的认识存在误区。现如今,由于部分农村居民健康观念滞后,制约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发展:一是大部分群众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是政府的一种福利,认为这都是政府的事情,投工、投劳、投资等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问题与自己没多大关系。二是一部分群众认为农村安全饮用水只能满足农户日常生活用水,畜禽及部分生产用水还得靠农户自掘深井解决,实用性不强。三是还有个别群众对安全饮水与健康的关系认识不深刻等。

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绝大多数只简单地交由村集体管理,管理存在多样化和简单化,没有形成良好的运管机制。在村级财力不足、精力有限,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扶持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使已经实施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正在逐年走向半瘫痪状态。

(三)其他方面。一是xx年以前工程由于设计、施工或土质问题,有的地方村屯供水管道深埋不够,不能完全抵御严寒,致使部分村屯供水管网经常冰冻损坏,半年无法供水。增大了运转和维修成本,甚至无法正常使用。二是现阶段大部分村屯实现不了全天供水,只能是定时段供水。农民在农忙时节往往错过供水时段或需要留专人在家蓄水,不方便生产、生活。三是有的村屯小、分布零散,独立运转经费不足。

三、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管理的几点建议

依照xx政发xx6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宣传,把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到位。让农村干部群众深入理解安全饮水是国家重视、投入较大、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广大农民及子孙后代健康的民生大事,从而引起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

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是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管理。可以采取个人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从水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县乡两级政府承担。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规范、着实、可持续性强,也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是要深入调研,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办法。县政府应责成水利局和各乡镇政府,调查掌握全县安全饮水工程现状,特别是已经停止运营的120余处自来水厂的恢复运营的可行性评估及维修方案。通过调研,形成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长期有效的建设和管理办法,使正常运营的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可维修恢复使用的自来水厂尽快运营。

总之,农村安全饮用水关乎全县农村百姓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关乎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引起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一项产业去管理和经营,是农村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要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不反复。

农村饮水调研报告3

数超过800万之多。可见,饮水安全对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何等重要。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村群众饮用水现状,促进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推进,我们深入乡(镇)、村(屯),实地视察了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水利局和乡(镇)关于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说明,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好今后的工程建设总结了经验,提出了建议。

我县农村常驻人口22.4万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关系农村常驻人口的身体健康。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主要为地下水,地下水水源较为充足。在我县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中,水质情况不容乐观,部分村屯水质铁锰招标、水源污染。

xx年至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5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 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1处,xx 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49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5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17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9处。建设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为地下水源井取水,取第四第水,水量充足,但部分村屯水质铁锰超标。

截止到xx年底,我县共解决高氟水、污染水、锰铁超标等农村饮水不安全的村屯325个,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7.5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

截至目前,全县农村还有部分地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

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建设资金及维修养护资金、建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停用。现有x0处饮水安全工程已停用,其中:xx年冻层深度达到2.6米,使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x处;水质铁锰超标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自家有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2x处工程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x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2.5%。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健康用水的意识,增强群众节水意识,教育农民牢固树立水是商品的意识,不断提高工程效益,以点带面,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饮水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工程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利用国家逐年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力度的有利契机,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加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引资及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多种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三是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充分考虑建设地的环境、气候和土质等条件,既要满足当地农民用水的需要,又要保证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提高使用率。

四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工

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农户的身体健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划、设计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水源的选择及供水形式应因地制宜,工程施工要确保工程工期及质量,建后管理保征良性循环。在建设中,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一是建立水质监测体系。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安排必要的经费,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保证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只从收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进项目由镇村两级协助承担。个人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群众容易接受,便于群众监督,服务质量能够提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内容仅供参考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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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建议案

——杨义

2015年3月17日,有幸参加了纳雍县政协组织的提案办前沟通会,我作为提案人提出的《关于加强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提案》在会上水利局的负责人作了相关的答服,2013年纳雍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法的通知》(该文件附后);但作为我在实际的调研中发现纳雍县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存在很多因管理造成的问题;在此将问题归纳如下,不当之处,请指正。

(一)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统筹规划问题,没有合理整合水资源

1、水源点没有通过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进行保护,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由于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均呈污染加重的趋势,划定水源区域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有些群众将水源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据为己有,造成一些工程因为水源协调而无法实施。

2、在工程安排上因水利局对下面乡镇实际情况不了解,仅凭乡镇的一纸报告安排项目,造成一部分工程缺乏实际的可行性,造成部分工程重复投资。

(二)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

1 管理机构

水利部门兴建的饮水工程建成之后没有任何机构和部门管理。因水利局只管建。建成后的水厂和管道等附属设施由村委会来管,村委会是只管有水吃就行,没水吃就去向政府反应,不存在什么管理机构和组织。有的乡镇成立了管水委员会,但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作用。

2 管理人员

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不固定,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供水系统的常识都不懂,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缺少正规的培训。

3 管理体制

饮水工程供水不按成本收取水费,更不存在提取折旧费和大修费用,大锅饭式的管理。有水就用,坏了就停用。管理人员没有责任感,管好管坏不与管理人员的利益挂钩。导致工程管理不善,使用不久就报废。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是要提高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来抓;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议各级政府成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要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作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项目;三是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议多方协调,统一管理农村和城镇饮用水建设工作,全面整合水利资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四是要广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环保意识和水商品意识,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

(四)关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的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议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继续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二是建议市县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三是按照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办法,积极引导受益农民筹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四是通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五)关于政策扶持的建议

建议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应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供水工程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用电的价格给予优惠;对农村供水工程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税费减免,在认真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税费标准和减免幅度,免收水资源费及质检测费等,以此保证农村水厂能够实现良性运行。

(六)关于行业管理建议

1.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行业管理部门,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统一管理农村供水工作,制定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办法。建议自上而下成立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并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指导和监督,从而达到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的目的,从根本上杜绝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的现象。

2.建立起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的检测制度,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3.建立科学的水价政策和水费征收体系。合理制定工程水价和足额收取水费是确保工程发挥效益、良性运行最有力的经济手段。所有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水价要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级物价部门批准执行。供水单位要科学布设用水计量的总水表、供水点水表和入户水表,以表计量。要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部分可以加价收费。水费收入要设专户管理,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努力提高水费实收率。

(七)关于工程运行管理对策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工程良性运行。

管理权,并组建供水管理站或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二是对以国家投资、群众自筹及社会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股份,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管理站或公司,由供水站(公司)负责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三是对规模较小的单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四是由个人独资和企业实体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个人和企业实体所有,联股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股东所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层层建立了管理组织,分级落实了管理责任。

(八)关于水源地保护对策

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设立警示牌,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垃圾、污水和有害物质进入水源区。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凡因采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按照“谁损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由责任方解决问题,恢复供水。同步跟进做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维护可持续发展。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广大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农民办实事,让农民得到实惠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农民身体健康、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优先安排项目,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护纳入考核;对乡镇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制,让民生工程真真正正服务民生。

纳府发[2013]64号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运行管护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解决农村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水平,实现管理专业化、供水商品化、服务社会化,实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达到水质、水量、保证率和取水时间四个标准。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毕节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管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国家投资为主、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含乡镇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和单户供水工程。

第三条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和“以水养水、节约用水,有偿使用、适当补助”的原则,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实行分级指导、分级承担维修管护费用补贴、分级监督管理,并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成立用水户协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工程运行管理、计量收费、养护维修、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正常运营,不断提高供水保证率。

第四条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制定惠民政策措施,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程管护范围、权限、方式、内容及职责

第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范围包括已实施完毕的“渴望”工程、“解困”工程、“因旱灾水源枯竭”工程及目前规划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六条管护权限

(一)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受益区域跨乡(镇、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涉及的各乡(镇、街道)共同协商管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报县水利局备案,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二)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其它各乡(镇、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水源由工程受益的乡(镇、街道)会同水源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落实,受益乡(镇、街道)负责对工程行使管护权,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三)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其它村(社区)或受益区域跨行政村(社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落实水源和行使管护权,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四)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本村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当地村委会行使管护权,工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监督管理。

(五)国家投资补助以户或联户建设的分散水窖工程,按照“户建、户管、户用、户有”的原则,由受益农户负责管护。

第七条管护方式

(一)公司运作。由县水利局组建农村供水管理公司或供水管理站,负责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管护;管理公司或管理站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出让经营权。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出让给农户或个人经营管理。对出让所得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并由县水利局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用于出让期满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

(三)租赁承包。在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农村饮水工程租赁承包底价后竞标承包。中标者在足额缴纳抵押金并与县水行政主管单位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后,在规定承租期内对租赁承包项目进行独立经营和维护,并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承包金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并专项用于工程设备的大修更新。租赁承包期限一般为十年,也可以依据租赁承包人要求延长至二十年。租赁金缴纳标准为:租赁十年的,租赁金为评估价的10%;租赁二十年的,租赁金为评估价的20%。

(四)用水户协会管理。对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可成立用水户协会负责工程管理运营和征收水费,并按国家规定提取5%的折旧费和1.5%的大修费,所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费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专户,用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由县水利局监督使用。

(五)拍卖。以资产评估价为起拍价,向社会公开拍卖工程使用权,拍卖年限为二十年。拍卖所取得的资金可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的大修更新或新建其它饮水安全工程。

第八条管护内容

一、水源保护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依法划定工程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相关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水源污染或存在饮用水水源污染隐患时,供水工程管理责任单位(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治污染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及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和水利等部门并请求予以处置,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水源地水量分配发生矛盾时,应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二、水质检验

(一)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制度。供水单位不能自行检验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供水水质的监督和抽验。

(二)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应根据原水水质、净水工艺、供水规模确定,且不能低于《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的相关要求。

(三)当检验结果超出水质指标限值并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检验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水质处理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必要时,可提请防疫机构介入并启动相关工作预案予以处置。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并存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不受破坏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农村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凡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损坏的,应按“谁污染、谁负责,谁损坏、谁补偿”的原则,由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等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处理并赔偿损失,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九条管护职责

(一)用水户职责:对自建自用的小水窖(池)和工程设施进行管护,对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水池、提水站、输水管道及管网、水处理设施、管理用房等设施主动参与监督管理,严禁人为损坏。

政管理部门备案;签订工程的管护相关协议;制定水价收费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按相关规定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水源保护区、提水站、水池、输水管道、管网、管理房等设施进行监管;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损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维修,并完善项目维修及运行管理档案;向乡(镇、街道)水利站(水管所)提交年度工程运行情况报告。

(三)乡(镇、街道)职责:负责指导和落实本辖区内管理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监督村(居)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制定属乡级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费收取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四)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职责:负责为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管理与技术服务,组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办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审核报批,对工程建设及维护提供有关技术服务。

(五)县水行政部门职责:监督和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县环保部门划定水源保护区;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辖区内管理机构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六)农村饮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农村饮水工程的顺利建设及可持续运行做好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水质监测、土地、炸材、供电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各乡(镇、街道)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加强供水水源水质的管理和保护,依法打击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的任何有可能污染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三章工程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在县水利局指导下,经听证后合理确定供水价格,报县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水价应当以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应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缺水地区或缺水季节要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施行超额累进加价和季节浮动水价等制度。供水站应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发放用水户手册。

第十三条集中供水工程应保证项目批准的供水范围内的村(居)民用水需要。需扩大供水规模的,由当地村(社区)委员会或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集中式供水工程主体部分的养护和维修由供水管理单位负责,入户工程由受益农户维修。

第十五条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工程受益区经过县水利局核准和社会公示后确定的五保户、特困户等用水户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对实际供水价格达不到成本水价或高于供水工程用水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的由各地视情况自行界定并适当予以补贴。

第十六条供水管理单位(人)每天应记录水源取水量,定期观测取水口水位、水质变化和来水情况;及时清理取水口处的杂草及其他漂浮物,清除取水口处的淤泥和水生物;汛期应对洪水危害予以防控。

第十七条供水管理单位(人)每天应记录水厂供水量,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护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相关构筑物内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水厂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并持体检合格证上岗。

记录仪表读数,观察机组的振动和噪声,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排查处理。

第十九条供水主管线应设立明显的指示标识,管线中的进(排)水阀,每月应至少检查维护1次;每年应对管道附属设施检修一次;未经供水管理单位同意,用户不得私自从配水管网中接管,不得私自更换水表和移动水表位置。受益村要根据供水规模,以村(社区)或组为单位建立群众管理组织,负责本村(组)调蓄池以下配水管网、检修井、进户工程等设施的管护;寒冬时节用水户应对进户管道和水表采取保暖防护措施,防止冻裂损坏。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对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乡)级人民政府或县水利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供水管理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由有关部门或管理单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

(一)擅离岗位,无故停水断水;

(二)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贪污挪用水费,或其它以权谋私的行为;

(四)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二条私自接水窃水,毁坏供水设备设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因乡(镇、街道)管理不力,致使饮水工程损毁的,由乡(镇、街道)自行筹资解决。

第二十四条因煤炭、矿山工程修建等开采,致使饮水工程被破坏的,按照“谁破坏,

谁修复”的原则,由破坏方出资并及时修复。同时管理煤炭、矿山新建工程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周边的水资源保护。

第五章工程管护资金筹集及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管护资金由财政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工程折旧费、大修费三项组成。县财政按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人数每人每年补贴1元的标准纳入县级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并专项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折旧费和大修费同时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

第二十六条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要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非人为因素造成损毁的修复;对经审核确无力承担的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费进行补贴。由于人为因素破坏、运行错误等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第二十七条凡申报市级维修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审查符合有关条件后,按市级财政30%、县财政60%、管理单位自筹10%的资金比例落实维修资金;凡申报县级维修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审查符合有关条件后,按县级财政90%、管理单位自筹10%的资金比例落实维修资金。

第六章工程管护资金申报程序

第二十八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的申报程序应坚持“管理单位申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审核、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集中拨付”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农村饮水工程补贴资金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一)成立了管护机构;

(二)有具体的运行管护办法;

(三)落实了管护人员和村规民约的集体性工程项目;

(四)落实了10%的自筹资金;

(五)维修方案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需财政予以补贴的。

第三十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毁的设施补贴申报程序:由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中心核实审定,由县水利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维修方案进行核查审批后,县财政再按审批资金比例拨付。

第七章监督管理体制

第三十一条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水利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核查审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技术方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维修项目实施组织验收,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按有关要求集中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设立专户,滚动使用;按规定拨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维修补贴资金,并对各项目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批准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损毁修复项目进行审计,对水费收支及管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监察部门: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及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违法行为,为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供电部门:负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力设施的维护及运行供电,并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卫生部门: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点和受益区的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

环保部门:负责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水污染防治及执法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及水费收支使用情况必须由管理机构在各项目区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纳雍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篇五

自“十一五”以来20xx年开始至今,全县累计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5510.3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372.83万元,建设了374处农饮安全工程。所有农饮工程若是全部正常运转起来,将可以解决全县80.8632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

从20xx年起,我县大力实施了一批“千吨万人”规模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简称农饮工程)。累计投入11724.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79.6万元,省市配套1091.84万元,建设了南塘、王母渡、阳埠、韩坊、江口、清溪、田村、吉埠、湖江、沙地、五云等20处“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特别是20xx年以来,在中央省市县为加快推进赣南苏区建设中在全县集中建设了三溪、石芫、水坌、储潭、长洛、大埠、白石、官田、大田等9处“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我县严格按照水利建设工程“四制”的要求,对农饮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实行了水利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和建设质量的监督监理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依照轻重缓急,安排立项投资计划,对全县所有大小农饮安全工程项目建设都由项目乡镇做业主的办法,有效解决了工程施工中建设用地等纠纷矛盾。

目前,除了“千吨万人”安全饮水工程,全县乡镇还有三种农村饮水方式。一是全县建设了多处“百吨千人”规模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大部分是新农村建设点配套饮水工程,为村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民集中供水;二是居住在乡村边角山区村落的单户型居民,采用自挖水井的方式或者使用抽水设备取水饮用,这种饮水方式在全县各乡镇使用最广;三是承包给私人老板,由私人老板建设水厂供水、管理。

1、建设问题

一是施工环境不理想。主要是“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饮工程施工环境不理想,严重影响项目工程如期完工验收。如往年大埠、长洛、官田等农饮工程存在工程建设用地、管道铺设、水源选点的矛盾,协调难度大等问题;有的饮水工程项目施工偷工减料,验收工作人员没有监督到位。如石芫乡的几位村民反应,施工方在圩镇铺设管道的时候,主水管埋的深度不够,容易被通行的大货车压扁。

二是配套资金压力大。通过调研,广大农民群众对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充满强烈的愿望,但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村庄往往都是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较差的地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还是依靠国家投资来解决,而我县地理环境特殊,工程施工地形复杂,供水管网线长,仅靠国家投资无法完成整体工程,工程建设成本高,上级在工程预算补助标准上未作相应调整,与工程建设实际资金需求量有较大差距。

三是工程技术不完善。全县20处“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饮工程是分批次建设,第一批建设的是王母渡、韩坊、阳埠、南塘四个乡镇,由于规划不完善,自动排污技术不健全,排污能力不强,在少雨的季节,水厂供水的水质达标,但是在暴雨季节,水质非常混浊,无法饮用,使用的村民意见非常大。

2、管理问题

为顺应改革创新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工作,确保农饮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我县创新管理理念,积极探索管理模式,组建了县级农村自来水公司,对“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多龙治水”的现象。但是,乡镇的实际情况是统一承包给了个体老板管理供水工程,开源自来水公司无法经常管理监督,而当地乡镇府也没有时效性的管理权利,是“一方独大”的模式。在我们走访的几个乡镇中,村民反应的问题得不到个体老板的重视,当地乡政府也只有从中协调,很难实际解决问题。

3、运行问题

一是农村饮水工程覆盖率低。由于乡镇村民安全饮水意识谈薄,愿意选择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的农村居民较少,工程覆盖面小,在我们走访的三个乡镇中,王母渡镇饮水工程覆盖率只有20%、江口镇0%、石芫乡0%;二是用水户用水率低。虽然有一部分村民家中已安装了自来水,但部分农户已将水龙头自行拆除,只留下一个水表,用水量非常低,他们使用的是自己开挖的井水。王母渡镇水厂站长告诉我们已安装自来水农户用水平均每人每月1吨;三是用水户缴费率低。有的用水户缴纳水费不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或者直接拒绝缴纳,水厂工作人员无法收到水费,导致影响了工程的效益发挥。四是工程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低。经走访,除承包饮水工程的老板有一定的水利基础知识和相关资质,其他水厂工作人员均是其家属或亲戚,没有相关资质,也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操作经验,存在很大隐患。

针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促使我们应该及早动手着力研究和解决问题,从现在起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全方位考虑,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运行。

1、提高农民安全饮水意识

广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一方面普及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可以通过张贴宣传画、组织通俗易懂的饮水安全科普讲座、饮水安全的文艺展演和电视台滚动播出饮水安全视频等方式,增强农民群众饮水忧患和水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水源、节约用水,积极开展节水型农村创建活动;另一方面切实提高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可以通过邀请专业人员到每个乡镇具有代表性的农户家中检测水质,现场为农民讲解用水安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乡镇饮水工程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其参与饮用水工程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

2、建立应急机制,启动应急预案

建立供水应急机制,各乡镇供水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确实有效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寻找备用水源,当现有水源供水水质发生了重大变化或遇到干旱造成供水水量严重不足时,启动应急措施,启用备用水源,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3、多方筹集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做好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关键,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必须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一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要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有针对性的做好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加快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步伐。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议在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县财政要有适当的配套投入,整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4、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永续利用

常言道“三分建设,七分管理”。饮水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资金的投入效益和工程的使用效果,规定。一是落实管理主体,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应成立责管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模较小的单村供水工程也要设臵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二是有条件的农村,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供水,“以水养水”,这样也能控制农村饮用水浪费,确保工程长期受益。

5、搞好水质检测,狠抓水源保护

要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检测体系,尽快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加大水质检测力度。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防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发生污染水域水质活动,供水单位要设臵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同时定期对水源地、蓄水池及管网末梢进行监测,特别是加大对沿河乡镇的监管,督促人口集中的沿河乡镇做好本地生活垃圾污水的处理。

6、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力量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必须有足够的力量做保证。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县、乡、村三级水务队伍建设。一是充实县级水利队伍,加强技术力量建设,通过外出深造、聘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提高水利技术人员理论知识水平。配备相关测量仪器设备,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二是加强乡镇水利站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吸引一批水利技术人员和专业对口的院校毕业生,同时加大力度培训现有的乡镇水利站队伍,不断优化水利员队伍结构。三是建立村级水管员队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使他们具备做好农村饮水工作的能力。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篇六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8%的疾病是由饮水不安全造成的,全世界每年因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而死亡的人数超过800万之多。可见,饮水安全对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何等重要。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村群众饮用水现状,促进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推进,我们深入乡(镇)、村(屯),实地视察了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水利局和乡(镇)关于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说明,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好今后的工程建设总结了经验,提出了建议。

我县农村常驻人口22.4万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关系农村常驻人口的身体健康。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主要为地下水,地下水水源较为充足。在我县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中,水质情况不容乐观,部分村屯水质铁锰招标、水源污染。

20xx年至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x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x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x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1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49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5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17处,20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9处。建设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为地下水源井取水,取第四第水,水量充足,但部分村屯水质铁锰超标。

截止到20xx年底,我县共解决高氟水、污染水、锰铁超标等农村饮水不安全的村屯325个,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7.5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

截至目前,全县农村还有部分地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建设资金及维修养护资金、建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停用。现有xx处饮水安全工程已停用,其中:20xx年冻层深度达到2.6米,使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xx处;水质铁锰超标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自家有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xx处工程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xx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2.5%。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建设责任。加强领导是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保证。县里专门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了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为项目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扶贫办、卫生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紧密配合。项目辖区各乡(镇)场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乡(镇)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场长为项目责任人,按县里统一规划和部署,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保证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顺利实施。

(二)切实真抓实干,取得显著成绩。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长期社会系统工程。县政府及水利部门通过制定规划、加强管理、搞好服务、发动群众等各项措施,连续多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工作重点,先后解决了全县285个村屯饮水安全问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三)严格项目管理,保证顺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心工程,工程的实施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县政府及水利部门多年来想方设法,积极包装项目,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努力使各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管好用好国家和省专项补助资金,按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动员受益群众积极自筹,有效地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安全饮水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对规划的设计评审、施工队伍的选择、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质量的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建设工期。

(一)新建工程自筹资金难度加大。20xx年以来,中央、省和市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非常重视,加大工程建设力度,使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得了显著效果。农村饮水工程是按村屯人口多少拨付资金,我县农村村屯人口较少,并且村屯相距较远,增加了自筹资金额度。我县乡(镇)、村屯财力不足,在建工程难度加大。

(二)农户认识存在误区。一是大部分群众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是政府的一种福利,认为这都是政府的事情,投工、投劳、投资等建设、管理的问题与自己没多大关系,单纯依赖政府,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群众还把自来水当成“福利水”,不愿意尽义务;二是一部分群众认为农村安全饮用水只能满足农户日常生活用水,畜禽及部分生产用水还得靠农户自掘深井解决,实用性不强;三是还有个别群众对安全饮水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农村饮水中存在的问题和危害满不在乎。这些在农户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滞后观念制约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发展。

(三)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不够重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主要由各乡(镇)场协调申报、水利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建成后,乡(镇)场和职能部门一般都认为完成了事,对后期管理运作没有过多指导干预,缺乏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绝大多数只简单地交由村集体管理,管理存在多样化,没有统一形成良好的运管机制。在村级财力不足、精力有限,乡(镇)场和职能部门扶持不到位的情况下,已经实施完成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正在逐年走向半瘫痪或瘫痪状态。

除上述因素外,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设计、施工等问题,有的供水管道深埋不够,不能完全抵御严寒,致使寒冬出现冰冻现象,无法供水;部分村屯实现不了全天候供水,只能是定时段供水,农民在农忙时节往往错过供水时段或需要留专人在家蓄水,不方便生产、生活;有的村屯小、分布零散,独立运转经费不足。

(一)工程使用率低,部分工程停用。我县20xx-20xx年共建饮水工程285处,正常运行202处,未运行和无法运行83处。一是农民对改水缺乏认识,由于自家中备有民用井,即使是工程完好,也不情愿交纳供水费用,村委会又没有免费供水的条件,工程因此停用;二是工程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提水设备或管网出现损坏,无人管理及组织维修;三是由于20xx年冬季我县遭遇了历史罕见的低温冻害,20xx-20xx年工程采用upvc管材安装的供水管网因冻管道胀裂,无法运行的比较多,只能进行管网更新改造;四是20xx年以前所建工程严重老化,年久失修,又缺少重建自筹资金;五是部分工程水质铁锰超标,缺少上除铁锰设备的资金,部分工程即使有水处理设备群众也不用,至使水质仍然超标;六是部分工程由于缺少自筹资金,工程未完工。

(二)资金短缺,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工程建成后,交于乡(镇)村管理,由于乡村财力困难,无法筹措启动资金,工作无法开展。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国家投资、省级配套资金、县级以下配套资金有一定的比例,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主要依靠国家投资,对于这种带有公益性的工程,没有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保证。三是管理人员的报酬难以维持,目前,我县管理人员报酬主要来自供水水价差价来维持,在当前用水量偏低、水价偏低的情况下,很难维持工程的运行。

(一)对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健康用水的意识,增强群众节水意识,教育农民牢固树立水是商品的意识,不断提高工程效益,以点带面,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饮水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工程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利用国家逐年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力度的有利契机,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加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引资及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多种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三是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充分考虑建设地的环境、气候和土质等条件,既要满足当地农民用水的需要,又要保证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提高使用率。

四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农户的身体健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划、设计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水源的选择及供水形式应因地制宜,工程施工要确保工程工期及质量,建后管理保征良性循环。在建设中,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二)对工程运行维护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立水质监测体系。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安排必要的经费,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保证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

二是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已建安全饮水工程有效管理模式,克服以往“重建轻管”的思想,按照“修一处工程,明晰一处产权,核定一个合理水价,服务一方群众”的目标,根据工程管理运行情况,建立统一管理机制,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供水工程所有权属、经营权属,做到有管理站、有技术档案、有水源保护设施和工程保护措施,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成立专门机构,投入一定的维修养护资金。加强对已建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以适应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不断转变管理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证农民饮水安全,真正达到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在管理中,可以参照有线电视或电业管理模式。管理责任主体以乡镇水管站为主,管理维修收费一条龙。这样,不但便于管理,也可以弥补屯小、人口少运转费用不足问题。还可以缩减人员开支,又可以增加水管站工作经费。同时,水管站依托上级职能主管部门,便于协调。另外,还可以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管理。采取个人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只从收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进项目由镇村两级协助承担。个人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群众容易接受,便于群众监督,服务质量能够提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篇七

按照市政协下半年工作部署,在市政协副主席刘振亚带领下,农业委员会及相关委员组成调研组,就我市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赴沈丘、项城两县(市)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把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设计标准化、供水规模化、管理企业化、经营市场化”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市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5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0.9亿元,新建水厂150座,解决了457.6万农村居民和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涉及12个县(市、区),118个乡(镇、办事处),432个行政村,22个农场,1个林场,690所中小学校;计划解决80.97万居民及26.93万农村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项目总投资48564万元,新打水源井98眼,新建水厂9座。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结束,预计年底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一)水厂用地问题。因工程建设时间要求紧迫,我市目前已建供水厂和供水站用地,都是采用以租代征的方式,为水厂永久性占地留下了隐患,很不利于水厂的长远发展。

(二)工程管理队伍问题。我市饮水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滞后,没有编制、没有经费,管理队伍不稳定、现有管理人员缺乏,没有专业培训、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高,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工程的长效运行。同时,还有一些单井单村饮水工程建成移交后,要依靠当地乡镇及群众自行管理,由于缺乏水厂管理经验,导致工程不能正常发挥效益,难以保障正常供水。

(三)供水水价问题。合理的水价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持续运行的可靠手段。我市工程采用“一乡一厂”的集中供水模式,水厂供水范围广、管网铺设长、供水水压大,供水成本高。另外由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村实际供水量不大,收取水费不多,按照我市目前绝大部分水厂每吨1.5元的收费标准,仅能维持日常开支。当前执行的水价标准与供水厂供水成本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后续维护资金问题。目前,我市部分早期建设的水厂已经开始出现部分设备老化,如果不能及时维修或更新改造,长期带病运行,一旦出现问题,将无法正常供水。由于收费标准低,加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提取的维修基金,远不能满足水厂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需求,如何确保工程长期正常运行仍是建后管理的突出问题。

(一)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一是建议给予政策支持或拨付专项资金解决乡镇供水厂的永久用地问题。二是建议引入农村水价差额补贴机制,实行差价补贴,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健康运行,保证群众长期吃上低价水、安全水。三是加大管护投入。统一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专户,除现有统筹维修资金办法外,还可以考虑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资金规划上,落实部分资金作为项目专项管护资金,弥补大修资金不足。

(二)积极探索创新饮水安全管理模式。到今年年底,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已实施结束,规划内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已全部解决,工作的重心将转向对已建工程的管理上来。我们要按照“产权明晰、市场运作、竞争管理、协会监督”的原则,加强工程管理,确保良性运行。一要提高认识,真正树立“三分建,七分管”和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的思想,把工程建后管理作为一项大事来抓。二要稳定管理队伍。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或采取多种形式固定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已建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以适应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切实保证农民饮水安全,真正达到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三要在总结过去工程建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制定管理办法,以指导和规范管理行为。要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供水工程所有权属、经营权属,做到有技术档案、有水源保护设施和工程保护措施,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四要有超前意识,把供水和排水结合起来,在有条件的村庄安装排水管道,完善排水系统,减少水源污染,改善优化农村水环境。

(三)积极推进水价核定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认真核算水厂运行成本和各项管理费用,针对营业用水、生活用水等不同用途,由物价部门牵头,采取价格听证等形式,合理测算核定水价,按照“生活用水实行成本水价,营业用水实行成本加微利价格”的原则,制定分类水价,探讨阶梯水价,同时实行水费账务公开。

(四)提前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准备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市仍有近300万农村居民未纳入安全饮水治理计划,这部分人员对用上安全便捷的自来水,要求十分迫切。所以,各级政府尤其是水务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超前调研,超前规划,为编制“十三五”饮水安全规划做好准备,为早日实现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做出应有贡献。

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篇八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8%的疾病是由饮水不安全造成的,每年因饮水得不到保障而死亡的人数超过800万。因此,保障饮水安全尤其是农村饮水安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更是切实解决当前民生突出问题的具体行动。本次选取关于包联乡镇xx镇饮水安全问题作为调研课题,通过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与xx镇班子调研座谈,走访入户等实地考察、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有50074户148705人,其中存在饮水困难的人口有xx人。易地扶贫搬迁2.6万户7.09万人。县委、县政府按照“全域安饮”的指导思想,2016年以来,全县整合各类扶贫资金4.04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于巩固提升xx个乡镇集镇水厂,解决了269个村24.9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困难问题。通过建设饮水工程,使农村群众饮水的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大大提高。

xx镇辖18个村240个组,截止2018年底全镇年报农业人口xx户27999人,其中贫困户2759户6968人,全镇共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4处,搬迁贫困户1558户3641人。

20xx年-20xx年,xx镇以水源稳定为前提,整合利用境内和周边水资源,按照“大水源、大水厂、大覆盖”思路规划,抓住了精准扶贫政策机遇,利用精准扶贫安全饮水专项资金3500多万元,其中土建资金2500多万元,各类型号管材40多万米1000万元。目前,已建成千吨万人水厂1座;跨村连村水厂或整村覆盖单村水厂8座;集中供水工程21处;为分散居住的农户发放管材4万多米。

截止目前,全镇99%以上的农户都吃上了自来水,国家投资建设的饮水工程供水覆盖率达到了98以上,精准扶贫安置点和非易地搬迁贫困户供水保证率到达100%,全镇村村选配了管水员对已建成通水工程进行管理,xx镇饮水工程建设规模数量、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都位居全县前列。

1.用水管网运营问题。由于用水管网开挖配套资金不足,普遍存在管槽开挖深度不够的现象,管网运行容易收到破坏;同时,农村公路提档建设对沿公路边铺设的管网破坏很大,需要县一级层面整体协调。

2.水表安装普及问题。大部分安置房建筑商做的供水管网不是一个入户口,给水表安装带来难度;xx镇大部分存属于山区,普通水表防冻效果较差,安装防冻型智能水表费用较高,增加了全镇水表安装普及工作难度。

3.用水管理队伍问题。目前,管水员虽然配齐了,但业务能力还比较低,且由于计划安排的公益岗还没有到位,水费也没有征收,工作积极性也参差不齐。

4.节约用水意识问题。根据了解,农村群众习惯免费用水,节水意识还没有养成,浪费用水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水较偏远的村,对安装水表和计量收费有抵触情绪。

5.政策法规保障问题。缺乏法规授权的处罚措施,造成监管难度大;同时难以在公共资源经营上保障“以水养水”的正常运营。

(一)强化运行管理,饮水安全“有人管”。

交由水利部门管理的xx镇,饮水安全运行基本正常,用水矛盾并不突出。农村饮水工程“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建好是基础,管好是关键,管理跟不上,群众饮水安全就难以保障。县政府从县公益岗中按照“一村一名”管水员的标准配置,负责全村的饮水工程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应尽快到位;在经费保障上,县政府及水利部门把饮水补助经费纳入预算草案和按预算划拨到乡镇,由乡镇统一考核、统一发放,让管水员村村有,收入稳,管长远。同时加强对基层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饮水安全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合理征收水费,饮水安全“有钱管”。

管理缺失成为农村供水工程短板,缺少经费直接制约着供水工程的有效管理。在群众能够负担的前提下,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改“福利水”为“商品水”,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

另一方面以公共资源商品价格进行杠杆调节,引导群众养成节约用水良好习惯。在管理实施中,实行一户一表,开户报装费用统一标准;水费征收按照“群众可负担、以水能养水”原则,由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程序,实施阶梯式水价。

事实上,只要农户安装水表、用水计量收费,都能够达到供求平衡、人水和谐。

(三)建立长效机制,饮水安全“有效管”。

尽快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从政策、资金层面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从法律授权方面明确具体处罚措施,保护和管理好饮水安全工程,确保长效运营机制。

一是建立责任明确的监管责任机制。县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和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乡镇(场、区)政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协助做好辖区内供水设施维护;村委会配合做好村内供水设施维护、水费收缴等工作。

二是建立价格管理制度。县物价部门制定水费指导价,各地根据维护成本、管水人员工资等因素,合理制定水费征收标准,强化信息公开,让群众“交明白费,用放心水”。

三是建立维护专项经费制度。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落实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助重大维修、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等,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高效运行。

(四)宣传节水意识,饮水安全“自觉管”。

广泛开展饮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科普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普及节水和卫生知识。

一方面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水源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做到节约用水,保护水源;

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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