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公车油卡管理制度(案例17篇)

时间:2023-10-25 10:24:02 作者:笔尘 专业公车油卡管理制度(案例17篇)

编辑是一种独特的艺术,需要有深刻的文字理解和分析能力。编辑要留意语法和拼写错误,确保文章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下面是一些编辑成功的案例和经验分享,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公车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医院行政管理制度,按是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2、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服从安排,随叫随到,准时出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在出车过程中办私事面影响工作,保证用车任务的完成。

3、未经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及不安全事故全部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损失。

4、加强车辆保管和维护。车辆需维修时,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送修。注意车辆保养、内外部件、轮胎、油、水、电等是否正常,以保证正常使用。

5、司机要严格按照交通法开车,不得酒驾、穿拖鞋、接打电话、光身子、创红灯等违章行为,一切后果自负。

6、司机不得将车交于其他人驾驶,如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后造成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包括人员伤亡及车辆损毁等)并对司机作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司机出车时,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毁的,要及时向院办反应,并按交警部门的结论进行处理。

公车管理制度

4、各组公务车的燃油费、修理费用、违章处理等费用由各组自行负责解决;

9、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按规定封存好公车,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组长承担全部责任。

公车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行,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实现“勤俭节约、安全守纪、保障有力”的目标,现制定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如下:

一、中心综合部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的各种证书、保险资料和维修记录档案等内容。把车辆每次维修保养的详细记录存档,作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的重要参考。

二、中心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当车辆需要维修时,由车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项目审批单》,报中心综合部审核,经中心主任和车辆维保负责人审核并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和平台维保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检查维修内容和换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试车,合格后,方可在维修厂的修车单上签字确认,并在车辆管理档案中详细记录每次维修情况。

三、车辆维修费用审核、报销方式按照花山区财政局财务制度执行,要求严格控制所有车辆的年维修总费用。未经申请而私自维修的车辆,一律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与技术档案不符合的,将不予报销,并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驾驶员责任心不强、维护保养不力、驾驶操作不当造成主要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由驾驶员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并追究其责任。

五、车辆在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回中心或者当场进行车辆维修的,要先报告中心主任和维保负责人批准,所更换的零部件应当随车带回,维修票据要经过用车单位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报销。

六、车辆保养管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杜绝车辆超时保养。为保证出车服务质量,必须做到每次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一次内外清洁,出车任务保障完毕,返回到中心停车场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停放整齐、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公务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公车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车管理,节约开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富平县觅子乡卫生院全体干部职工。

三、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须经院务会成员研究同意并报局党组批准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公车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统一调度。

六、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严禁公车对内对外承包经营。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七、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八、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因工作确需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

九、个人不得向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得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十、严禁公车借于私人使用。公车借给上级单位公务使用时,须经院长同意,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方可外借。

十一、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十二、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院长批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院长。

十三、司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驾驶员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十五、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外出,应向办公室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十六、违反上述规定,由院务会研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责任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八、本制度由富平县觅子卫生院负责解释。

油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车辆用油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站定点在珠海市中南方洲南屏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卡实行专人管理。

二、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加油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和控制。

三、综合管理部设专人管理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首次领取油卡时,应在综合管理部填写《油卡信息登记表》进行备案。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请油卡专管员及时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四、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专管员须对油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办卡油站办理挂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在油卡专员处进行领取,领取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以备综合管理部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油卡专管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信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油卡充值。并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备案。

七、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有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并要油卡专管员处进行备案,否则,将不予报销。

八、加油责任到每车每个人,每辆车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加油完毕后设备会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当天加油当天将小票交到综合管理部前台办公处,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或者是小票丢失时,当日须向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由司机做好加油记录,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九、综合管理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派车申请表》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对。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自己承担,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公司油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公务用车加油管理,实行节能降耗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切实维护好公司的利益,经公司相关部门协商研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日常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加油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油卡的使用登记和监督、管控。 原则是谁领用,谁负责。不准带其它容器加油。

1、使用流程:

(1)、车辆需加油时,由当值司机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领取加油卡。

(2)、加油卡使用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月底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汇总成报表,按充值流程要求将加油小票附于表后。

(3)、加油车辆完成加油后,将加油卡交回原领卡处,在加油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当事人签字后交办公室相关人员。以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

2、充值流程:

加油卡余额不足500元时,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提出充值申请,申请时先汇总加油卡的使用记录。制成表附于充值申请后,交公司上级主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移交财务部由相关工作人员完成充值。

1、实行加油卡后,原则上不允许再用现金加油(因公需出车去外地的除外)。

3、严禁与他人串通后送、换、卖油料,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按实际损失价值的2倍予以经济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时,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当事人追究经济损失赔偿。

公车管理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践行群众路线对公务用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1、本单位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单位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单位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本派车单由申请用车部门填写后送单位办公室签字确认后交指定驾驶员,驾驶员凭此单出车,收车后由驾驶员及时交回单位办公室存档。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车辆主管核实里程,由车辆主管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双休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单位办公室和车辆主管报告,经单位领导同意后维修。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车辆主管,由车辆主管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公司油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车辆用油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 公司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站定点在珠海市中南方洲南屏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卡实行专人管理。

二、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加油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和控制。

三、 综合管理部设专人管理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首次领取油卡时,应在综合管理部填写《油卡信息登记表》进行备案。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请油卡专管员及时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四、 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专管员须对油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办卡油站办理挂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 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在油卡专员处进行领取,领取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以备综合管理部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 油卡专管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信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油卡充值。并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备案。

七、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有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并要油卡专管员处进行备案,否则,将不予报销。

八、 加油责任到每车每个人,每辆车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加油完毕后设备会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当天加油当天将小票交到综合管理部前台办公处,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或者是小票丢失时,当日须向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由司机做好加油记录,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九、 综合管理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派车申请表》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对。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自己承担,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油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公务用车加油管理,实行节能降耗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切实维护好公司的利益,经公司相关部门协商研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日常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加油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油卡的使用登记和监督、管控。原则是谁领用,谁负责。不准带其它容器加油。

1、使用流程:

(1)、车辆需加油时,由当值司机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领取加油卡。

(2)、加油卡使用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月底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汇总成报表,按充值流程要求将加油小票附于表后。

(3)、加油车辆完成加油后,将加油卡交回原领卡处,在加油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当事人签字后交办公室相关人员。以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

2、充值流程:

加油卡余额不足500元时,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提出充值申请,申请时先汇总加油卡的使用记录。制成表附于充值申请后,交公司上级主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移交财务部由相关工作人员完成充值。

1、实行加油卡后,原则上不允许再用现金加油(因公需出车去外地的除外)。

3、严禁与他人串通后送、换、卖油料,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按实际损失价值的2倍予以经济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时,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当事人追究经济损失赔偿。

油卡管理制度

一、公司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站定点在珠海市中南方洲南屏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卡实行专人管理。

二、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加油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和控制。

三、综合管理部设专人管理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首次领取油卡时,应在综合管理部填写《油卡信息登记表》进行备案。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请油卡专管员及时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四、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专管员须对油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办卡油站办理挂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在油卡专员处进行领取,领取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以备综合管理部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油卡专管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信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油卡充值。并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备案。

七、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有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并要油卡专管员处进行备案,否则,将不予报销。

八、加油责任到每车每个人,每辆车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加油完毕后设备会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当天加油当天将小票交到综合管理部前台办公处,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或者是小票丢失时,当日须向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由司机做好加油记录,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九、综合管理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派车申请表》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对。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自己承担,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油卡管理制度

加油管理,规范油卡领用,便于统计核算,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车辆加油定人定车;只限于本车司机可以领用油卡加油,若更换司机需写书面说明并由所在部门部长签字方可领用。

二、公司车辆一律使用加油卡定点加油,并由材料供应部统一管理分配。

三、司机领用油卡时必须认真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

四、在加油站完成加油后需签字确认,并在加油小票上如实记录加油车辆车牌号,行驶公里数、司机姓名,记录时字体应规范工整。

五、领用油卡四个小时内应携带油卡以及加油小票归还材料供应部,因未及时归还油卡而影响其它车辆加油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六、若油卡丢失,未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办卡费用;已造成损失的的,责任人照价赔偿。

七、若加油小票丢失,责任人应及时报材料供应部、材料供应部和加油站协商,由司机本人到加油站复印小票并及时交回材料供应部。所有车辆加油小票第一次丢失的处以该车司机50元罚款、第二次丢失的处以该车司机200元罚款(所有罚款针对该车固定的司机),一年内该车累计丢失小票3次及以上,上报公司经理,调离工作岗位。

八、严禁将加油卡挪作私用,且加油车号与小票填写车号不符,一经发现,处以加油小票上金额2倍的。罚款。出现二次及其以上者,给予除名(聘用人员)或待岗(事转企人员)的处理。

加油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务加油卡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防止各类问题发生,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所有加油卡实行统一管理,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车辆需要办理油卡。

二、严格公务加油卡使用制度,做到一车一卡,定车定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和加油卡,定期往卡上进行充值,并做好登记记录,在使用过程中办公室负责对所有车辆使用和用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

三、实行公务用油卡使用登记和车辆调度使用台账登记制度,司勤人员定期在办公室领取《公务加油卡使用登记表》,需要使用车和加油卡时,实时登记,每月25日上午上交到办公室,以备办公室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上报和监督。

四、油卡管理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并在油卡金额接近200元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申请油卡充值,并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进行存档。

五、医院所有公务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公室油卡管理员处进行报备,否则,将不予报销。

六、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期间封车封卡,特殊用途用车实时上报备案,对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实时报备备案。

七、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监督,对公车行驶里程、油耗、维修费用和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加油地点、时间在本单位公开公示。

八、实行长期定期检查机制,对公车使用和公务油卡使用情况实行按季度检查,及时整改,规范车辆统一停放。

油卡管理制度

加油管理,规范油卡领用,便于统计核算,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车辆加油定人定车;只限于本车司机可以领用油卡加油,若更换司机需写书面说明并由所在部门部长签字方可领用。

二、公司车辆一律使用加油卡定点加油,并由材料供应部统一管理分配。

三、司机领用油卡时必须认真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

四、在加油站完成加油后需签字确认,并在加油小票上如实记录加油车辆车牌号,行驶公里数、司机姓名,记录时字体应规范工整。

五、领用油卡四个小时内应携带油卡以及加油小票归还材料供应部,因未及时归还油卡而影响其它车辆加油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六、若油卡丢失,未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办卡费用;已造成损失的的,责任人照价赔偿。

七、若加油小票丢失,责任人应及时报材料供应部、材料供应部和加油站协商,由司机本人到加油站复印小票并及时交回材料供应部。所有车辆加油小票第一次丢失的处以该车司机50元罚款、第二次丢失的处以该车司机200元罚款(所有罚款针对该车固定的司机),一年内该车累计丢失小票3次及以上,上报公司经理,调离工作岗位。

八、严禁将加油卡挪作私用,且加油车号与小票填写车号不符,一经发现,处以加油小票上金额2倍的.罚款。出现二次及其以上者,给予除名(聘用人员)或待岗(事转企人员)的处理。

油卡管理制度

1、大、小型车辆不单独配加油卡。

2、在南区(运输处二村附近加油站),中区(公司附近加油站),北区(火炬附近加油站),设三名专职加油员负责对车辆进行加油,只允许对公司内部车辆或有登记定量的车辆加油。严禁向携带的容器内加油,一经发现由加油员承担全部责任。

3、节能员要做好油卡的发放、收取、统计、考核工作,建立管理台帐。

4、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向公司申请油卡,必须经运输处主管领导同意,由油料管理部门申请油卡。

5、油卡必须每月清查、整理、考核一次,此项工作由节能员负责。考核要有记录,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生效。

6、因油卡保管不善丢失,补办的费用和燃料油的损失金额,由当事人自负,与财务金额管理一样管理及处理。

7、任何油卡不得转借或委托任何人保管或加油,一经发现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加油卡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队加油卡使用管理,本着“严格管理、节约支出、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车队的加油卡主卡和所有副卡设专人统一管理。

二、加油卡主卡和所有副卡要分别设立台账,并由专人统一负责记账。

三、加油卡主卡充值时,由管卡人到中石化加油站刷公务卡充值,并按充值金额开具发票,交记账员记入主卡台账。

四、主卡及时分配到各副卡,分配时要开具相应的分配充值小票。充值小票交记账员记入主卡和各副卡对应的台账。

五、主卡充值发票报账时,由记账员依据台账核对发票的金额是否与分配到各副卡的金额合计数相符,核对一致后,车队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才能履行报账手续。

六、车队每次加油,要有管卡人和司机两人一起到加油站加油,并开具加油小票。加油完毕后及时交记账员记入相应的副卡台账,司机和管卡员分别在加油小票和台账上签字确认。如特殊原因管卡人不能陪同司机加油,可综合科领导指定车队人员陪同司机加油。

七、如车辆出差离开南宁,经管卡人请示综合科领导同意,司机可借本车油卡随车使用。车辆在外地加油时要开加油小票,返回南宁后要交回油卡和加油小票,按规定在小票和油卡台账上签字,交记账员记入本车油卡对应的台账。

八、记账员要定期将主、副卡台账报后勤处审核。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方便公司车辆加油和加强油料管理,公司从即日起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管理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油卡与车牌号码绑定,油卡密码为油卡卡号的后四位。

二、车辆加油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加油地点为市内任一中石化网点。

三、车辆加油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申请调拨资金,调拨的'资金数量视车辆型号、车辆剩余油量及卡内余额而定。

四、司机加油前需将油卡拿到中石化任意网点的柜台办理油卡“圈存”(“圈存”是指将网络上已分配好的资金调整至油卡上)。

五、司机加油时需由中石化的员工协助输入员工密码,中石化员工核对车牌号无误后输入员工密码即可加油。

六、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和加油卡主卡权限,核查每张油卡的加油次数、每次加油金额及卡上余额,并通过卡上余额随时调整每次调拨资金的数额。

七、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随时核查整理每辆车的各项加油数据并存档备查。

八、各位司机要加强自律意识,绝对杜绝为他车加油或其它违规用油现象。公司核查发现后将严肃处理。

加油卡管理制度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加油卡由财务科负责充值,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统计的汇总,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1、充值。

当加油卡余额不足100元时,由办公室提出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交由财务科充值。

2、车辆加油时由需加油车辆驾驶员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领取加油卡。

3、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

4、加油当天驾驶员将加油卡和小票交到办公室,并补填加油数量与当日单价,同时填写余额登记表。加油小票上必须注明驾驶员姓名。

5、加油卡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月底由办公室统计,汇总各车辆加油情况。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1、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加油卡,严禁折叠涂画,如因驾驶员保管不善造成加油卡丢失或不能使用的,当事人负全权责任。

2、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3、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加油费用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4、其他特殊使用情况由办公室指导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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