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水电管理制度(通用19篇)

时间:2023-11-27 23:02:52 作者:笔砚

公司是一个创新驱动的组织,它通过研发和创新来不断推动行业进步。借鉴这些范文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总结的内容和结构。

公司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水电管理,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改善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公司职工住宅用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由财资科每季度从工资中扣缴,工资关系不在公司的人员由物业管理中心上门收取。职工电费按0.3元/度、水费按0.4元/度收取,协解人员电费按0.4元/度收取、水费按0.5元/度收取,其他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2、公司内承包单位、经济实体,如车队、液化气公司,所使用的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使用部门到财资科缴费。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3、公用楼梯间及过道的路灯,只允许使用40w以下的灯泡,

4、对拖欠水电费的用户和部门,物业管理中心提前书面通知到用户和部门,送达五日后仍不补交清的,由物业管理中心停水停电。

5、物业管理中心按季抄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6、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安全用电、用水的监督和管理,对私搭乱接、偷用水电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杂物房用电要注意安全,按规定除照明以外,不能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器,不能开长明灯。如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违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8、物业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工作,努力做到“计量准确、收费合理、服务到位”。

公司水电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有30个管理办法。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职业病防治、档案资料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术、施工用电、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二级单位”指公司所属各分局、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直管项目部的统称,“项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项目部,包括二级单位所属项目部和公司直管项目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和项目部。

五、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建立本质安全企业。

七、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二级单位(项目部)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针对本单位(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具体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二级单位(项目部)要在贯彻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十一、公司国外工程项目应遵守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08版)同时废止。

公司水电管理制度

一、公司水电管理由行政部门负责。水电管理员负责中心供水供电线路的维护及各种故障的紧急处理。各楼层保安员负责所在楼层照明、空调、饮水机等电源管理。

二、每天下午下班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关闭部门、区域各楼层电源。

三、公司工作人员应养成随手关灯、关闭水龙头,下班后及时关闭电脑、电风扇和其他用电电源的良好习惯,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四、公司(包括仓库)保安人员值班期间应加强巡查,发现水电设施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为保证用电安全,中心综合科每月组织一次水电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水电安全档案。

五、非经允许,各部门(人员)不得使用电炉、电油汀、电暖器、电水壶等高耗电电器,如有发现,将没收所用物品并通报批评。

六、有档案室的部站应加强档案室用电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关闭所有电源,避免安全事故。

七、各部门需安装电源插座、改造线路等,须上报行政部门领导同意,由行政部门派专业人员进行施工。未经允许,不得私接电源、改动线路。

八、为保证用电安全,禁止中心工作人员在中心给电瓶车充电。

公司水电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供电、供水。保障师生安全用电,增强师生节约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的维修、安装、改造一律由学校水电工负责,任何人都无权对学校水电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安装。

2、学校水电设施及水电资源只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学校的设备与资源。

l、学校水电工要认真负责,管好水电工具,维护好水电设施。学校配电室除电业部门专业人员和学校电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入内;配电室钥匙要由电工专人保管,不得交给他人保管。

2、水电工要保障学校的水电及时供应,对一般维修要保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要及时反映,做到恰当地处理。

3、及时发现并有权处理浪费水电资源的部门和个人;对发现浪费水,电资源而不处理对水电工进行批评,严重的处以10—20元罚款。

1、禁止任何人私自增设线路、插座、开关等用电设备,如现有设备、设施不能正常使用,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水电工,申请维修。学校对私自增设的插座、开关等除没收外,还要向违规者征收10—50元的电费。

2、微机、电视机等用电器不用时必须切断电源,因未断电,造成电器开机过夜的或节假日无人时开机的,责任人必须赔偿30元/天(夜)的耗电损失,因此造成电器或线路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3、办公室在白天有日光时、夜晚无人时要关灯。为了学生的用电安全,学校内不准学生使用私用电器及充电设备,否则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该班主任在本学年度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并按规定扣除该班级的管理分。

食堂等其它单位用电由使用者承包使用,但如果未经学校水电工同意,私拉乱扯、私自安装改造现象以及出现长明灯、长流水时,学校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赔偿责任。

公司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特对水电安装班组制定以下制度,班组须严格遵守。

1)班组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交底。

2)班组须设立兼职安全员一名,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该人员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工地安全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无操作证人员一律不准操作机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项目部,以便及时组织整改。

4)班组必须遵守“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安全隐患或生产与安全相冲突时,在有项目部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和监督下方可施工。

5)班组安全员每天上班前必须对职工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每周进行安全讲评,并做好记录。

6)班组应杜绝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发生。

7)项目部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具有监督权和处理权,对违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教育、处罚和勒令限时整改,班组应无条件执行。

8)严禁酒后施工,严禁带病施工,施工现场禁止打闹,个人防护用品需佩戴齐全。

1)进场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2)班组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宿舍保持清洁、整齐、文明有序;严禁乱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气;严禁堆放危险物品,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不能有剩料现象产生。

3)施工现场不得有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偷盗等现象。

4)尊重甲方、监理及相关领导,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及建议;主动协调与其它工种的配合。

1)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验评标准施工,质量验收以建设、监理、项目部等单位验收为准。

2)当技术人员员提出质量整改措施时,班组须及时、认真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造成损失,对班组采取赔偿、罚款直到退场等处理。

3)班组必须具备与所施工工程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力量,杜绝盲目施工,由此造成的材料和其它损失由班组承担。

4)由班组负责的资料须及时准确按规范要求完成,并与施工日志相吻合。

5)施工过程管理:。

(1)主体施工过程中,预留、预埋必须及时、准确到位;管线走向合理,点位准确,管径不得随意更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班组承担,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2)所有给水管隐蔽之前必须进行第一次试压,二次配管后进行第二次试压,竣工验收之前进行第三次试压。排水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渗水试验,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由监理旁站检查验收合格。

(3)所有明装设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统一、整齐、清洁,如须贴标识(标牌)的设备要张贴齐全、统一、整齐。

6)班组应配合和提醒项目部技术员、质检员、资料员组织各部位的验收和资料的填写。

1)班组长须提前5天书面申请材料,交项目部技术人员审核后由项目部技术人员交予材料负责人,如由于班组申报不及时或不完整造成工期拖延,班组须承担项目部所有损失,班组长不能私自与采买人员沟通。

2)班组必须对进场材料及时搬运入库,按要求堆放整齐,不能入库的按照项目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不服从管理的将相应班组撤场。

3)班组领用材料须由技术人员同意并出具领料单,按施工员出具数量领用。

4)施工现场水电安装材料分项分类堆放有序,施工时实行长材长用,短材短用,废料再利用的原则,完工后材料清场登记入库,废料及时收集,不得随意乱丢。

1)班组长必须常驻现场,亲自管理本班组事务,如需外出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妥善安排好班组工作。

2)班组成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在质量、安全、文明、技术、进度等方面必须达到项目部的要求。

3)班组必须爱护公物,保护成品,强化与其它班组的协调,树立“土建、水电本一家,成品保护靠大家”的思想意识。

4)班组整体应具有组织性、纪律性,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施工人员,有强大的突击能力,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进度计划和临时加班抢工安排。

5)每次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安排专业水电工值班,如值班不到位造成管线堵塞,一切损失有班组负责,后期发生的任何剔凿修补工时项目部一概不予承担。

1)对排除工地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特别贡献者给予奖励500元。

2)对保护工地财物免遭损失的贡献者给予奖励500元。

3)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每次罚款50~200元。如发生事故,全部责任和费用由班组按照施工合同承担。

4)不服从项目部指挥的班组,罚款200元。

5)人为浪费材料或破坏成品,按损失的双倍予以处罚。

6)无正当理由影响工期罚款,每次罚款500元。

7)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或配戴不正确,不戴安全帽50元,不系帽扣罚款50元。

9)宿舍文明卫生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次。

10)工地发生打架斗殴罚款双方队组各500元,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11)偷盗工地材料、设备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开除工地永不录用,并扣除当月工资。

12)下班后现场设备电源不切断,罚款100元/次。

13)其它违规行为视情节给予处罚。

公司水电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有30个管理办法。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职业病防治、档案资料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术、施工用电、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二级单位”指公司所属各分局、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直管项目部的统称,“项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项目部,包括二级单位所属项目部和公司直管项目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和项目部。

五、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建立本质安全企业。

七、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二级单位(项目部)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针对本单位(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具体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二级单位(项目部)要在贯彻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十一、公司国外工程项目应遵守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xx版)同时废止。

公司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树立鼎诚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乱扔烟头、注意保持卫生间清洁卫生;水电工进场时候要认真检查现场情况,发现有损坏的物品及时报告;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地板砖和各种管道,不得损伤和损坏。发现随地吐痰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乱扔烟头一次罚款五十元;现场开罚单。

二、水电工进场时候要认真熟悉该工地的电路和水路改造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的工艺方式施工。

三、水电工施工时候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材料不得乱堆乱放,摆放要整洁有序。换掉的衣服和鞋子需放在地上指定位置,不得放进衣柜里面;垃圾必须清理干净并运至小区指定位置,违者发现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鞋子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四、要注重细节,线槽及穿线管要横平竖直,底盒水平,底盒内不得有水泥,内丝弯头和内丝三通固定位置必须合适。

五、电线按照要求分色;水管按照要求分布;强弱电改造必须按照规范分离;电工线路改造必须按照空间位置区分。

六、水电工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同时也不得浪费材料;要做到合理有效利用装修材料。

七、施工过程要规范、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不得图省事私自篡改施工工艺。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八、按时上班下班、不能无故旷工;有事需提前向设计师请假;下班时候要关好窗户,关掉电源。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九、鼎诚装饰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理及违规将及时通报批评和按照规定处罚;并命令限期整改。在限定期限内不整改者,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不准收受客户任何赠送的烟酒礼品,不准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宴请,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一、不准向客户索取任何物品,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不准窃取客户和公司的任何物品,发现一次即行辞退。

十二、不得发布任何不当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客户的言论,不得与客户无礼争吵,发现违规一次严重警告或者即行辞退。

十三、水电工进场需先熟悉本制度;如进入本公司工地施工,即认为对本制度认可。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工地施工的所有漆工。

十四、本公司的质量总监、设计师以及授权的管理人员具有处罚权,本公司经理有裁决权。被罚人员必须可以询问处罚原因,质量总监必须出具处罚的书面依据,被罚人员必须在罚单上签字;被罚人员不服处罚的,有本公司经理裁决,如果经理裁决不应该处罚的,罚单即行失效;如果经理裁决应该处罚的,该罚单即行生效。

十五、本制度规定的被处罚人统一规定为工长;工长对本工地发生的一切违规行为负责。

十六、工长认真阅读本制度并认可后需签字;签字之后,即表示对本制度完全认可和接受。

公司水电管理制度

为保证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水电气使用安全,按照水电气使用法律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本小区各用户用电全部实行一户一表制,电表采用智能ic卡预购电系统计量。

(二)小区电费收取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使用用途实行分类计价,一次购买须控制在1000度以内。

(三)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电路,要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如确需要变更的应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并由申请管理处指派电工进行指导,以维护供电设施的可靠性,保证安全用电。

(四)业主(使用人)欲安装如空调等或特别用电,必须向管理处提出咨询申请,并接受指导,以免造成超复核破坏电路,空调机安装必须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五)当公共电路出现故障时,应通知管理处检查维修,不能私自触碰公共配电设施,尤其是在停电时不得私自作业造成公共电器设施损坏,应负全部经济责任;造成人身事故的,有行为人负责。

(六)业主(使用人)户内线路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造成其他住户和公共损失的,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七)严禁搭接公共电源,发生偷电事件将按规定严格处罚,由此造成的经济及人身损害由行为人负责。

(八)电表至户内供电设备设施(包括电表、开关、线路、电器设施等)属于住户自用部分,保修期外的维修责任由住户自行承担,保修期内由业主使用改造造成的维修责任也由业主自行承担。

(九)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电费和日常的维护检修(属于供电部门直接负责的除外),公共供电系统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按规定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一)本小区供水实行二次供水系统转供水,一般按月到户抄表,供水价格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使用用途分类计价。

(二)业主(使用人)不得随意改动设计安装的用水表和供水管道,如确需改装增建的,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公共管道井不得擅自打开以及私自安装管子入内。

(四)业主(使用人)不得有意破坏水表等计量仪表及公共管理,蓄意破坏或不通过水表用水,按偷水处理。

(五)业主(使用人)要按时足额交纳水费,不得拖欠。

(六)公共水路出现故障,要通知管理处去维修,不得擅自拆除、维修、否则由此造成公共设施损坏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七)要维修通过他人房屋的公共管道或其他业主管道时,其房屋业主(使用人)有义务提供方便。对因装修或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维修阻塞时,管理处有权拆除,恢复管道畅通。

(八)业主(使用人)户内供水管道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造成其他住户和公共损失的,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九)水表至户内供水设备设施(包括水表、开关、管道、供水设施等)属于住户自用部分,保修期外的维修责任由住户自行承担,保修期内由业主使用改造造成的维修责任也由业主自行承担。

(九)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水费和日常的维护检修(属于供水部门直接负责的除外),公共供水系统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按规定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一)本小区各用户用气全部实行一户一表制,气表采用智能ic卡预购气系统计量。

(二)小区气费收取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一次购买须控制在100立方以内。

(三)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供气设施,要维护供气设施的完整性。如确需要变更改造、增设管道等应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并按照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由专业燃气施工安装单位和人员进行,以维护供气设施的可靠性,保证安全用气。

(六)业主(使用人)户内供气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检修,并视情况联系供气部门,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造成其他住户和公共损失的,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七)气表至户内供气设备设施(包括气表、开关、管道、使用气具等)属于住户自用部分,保修期外的维修责任由住户自行承担,保修期内由业主使用改造造成的维修责任也由业主自行承担。

(九)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公共供气设施设备日常的维护(属于供气部门直接负责的除外),公共供气系统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按规定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水电管理制度

保证所确立的安全目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并切实可行,通过落实实现安全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可控、在控,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

本程序适用于工棚水电厂的安全目标管理。

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计算机网络及监控系统瘫痪造成的事故。

分厂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4.1。

厂长是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上级安全目标分解本企业安全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确立。

4.2。

副厂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企业安全总体目标的分解和阶段性目标的确立,组织分管部门及单位实施安全目标的管理,以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对厂长负责。

4.3。

技术科为本程序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全厂人身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及实施,协调和监督全厂设备、环境、交通、消防等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指导厂内各部门单位按分级控制原则制定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对全厂安全目标的实施进行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4.4其它部门和生产分场。

按分级控制原则制定本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目标及控制措施,并做好组织实施和内部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5.1安全目标确立的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三保”原则。符合生产实际,切实可行,能够通过全体员工努力得以实现的原则。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相对稳定性。

5.2安全目标的确立。

5.2.1。

行文发布实施。完成时间一般为职代会后15日内发布。此前,安监部门可行文就当年安全目标、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并通过全厂安全工作会议予以宣传,提供各单位制定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方向。

5.2.2。

每年安全工作会议上厂长与生产分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安全目标。

5.2.3。

各部门单位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按分级控制的原则确立和补充各自具体安全目标和制定控制措施。完成时间一般为1月底之前。

同时要将上级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形成安全指标,落实到每一位职工身上。完成时间一般为1月底之前。

5.3安全目标的控制。

5.3.1。

安全目标一经确立,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全体职工都清楚安全目标及其采取的控制措施,明确自己在确保目标实现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做到凡事有人负责。

5.3.2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安全目标奖管理办法》。

考核各项责任状和任务书的执行情况;逐级认真检查监督安全目标控制措施的实施并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做到凡事有人检查和监督。

5.2.3。

有效的将年度安全目标分解为阶段性目标,每周分级进行讲评,每月进行阶段性分析,每季度进行全面总结,做到实现持续改进。

5.2.4。

针对实现安全目标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专项纠正;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价和不符合的纠正;积极开展标准化作业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强化关键环节的管理人员的上岗到位把好关;强化反事故措施落实监督和效果评价;积极探讨事前风险分析,倡导安全保守决策。

5.2.5。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完善规程、标准,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5.2.6。

积极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和监督,不断规范基础管理,做到凡事有据可查。

5.3。

运行部安全生产目标;。

不发生未遂和异常事件。

不发生设备二类障碍。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不发生全厂停电事故。

5.4安全目标的考核。

5.4.1设立安全目标季度事故零目标奖,按照分级控制事故的原则,对在季度内未发生事故的单位给与三倍的抵押金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根据事故性质,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5.4.2。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影响安全目标实现或构成威胁者以及未完成安全指标者给与经济处罚。

5.4.3。

安全目标的检查及总结和评比。

5.3.6.1。

技术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指导性检查,及时纠正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或暴露的问题,并进行通报或曝光,以便更好地吸取教训,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5.4.4。

每年末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技术科要对全厂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从中找出值得推广的良好实践和有待改进的地方,为下一年度的安全目标确立奠定基础。

5.4.5。

每年末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安全目标完成好的分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分场荣誉称号;对为安全目标的实现做出特出贡献的十名员工授予安全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5.4.6。

每年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及处罚和奖励。

水电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部门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二、各部门需要新增或更换水电设备,须向物业管理中心书面申请,由物业管理中心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干部、职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部门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物业管理中心报修,由物业管理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或无人在岗时未关闭电灯、电器,造成水电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20元。

八、水电管理部门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水电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物业管理中心是本处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处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食堂)、出租房屋及委托代管的水电用户。

十、本制度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水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的利用和管理,励行节约,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浪费,严格杜绝以公济私,多复印、私自收藏公司文件资料的不良现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各部门文件打印,报办公室统一协调。

2、各部门复印文件由办公室复印,复印后填写复印数量、纸张规格,进行登记。

3、不准复印与工作无关的各种资料,未经同意不准擅自复印,违者每张罚款元。

4、办公室联系专业机构对复印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复印机的正常使用。

5、各部门员工用打印纸,内部文件一律正反面两次使用,减少浪费。

6、公司各种来函信件,传达室必须及时送至办公室,办公室文员要及时送达有关部门和人员。当日处理完毕,不许积压、拖延,做好记录。

7、上班时间非公务需要不得使用电话,如擅自打长途电话,按原价缴费并付300%罚款。

8、办公室控制每月电话费用。

9、传真稿按序列流水号登记和收发,禁止漏失,并按月装订成册备核。

10、各部门,每日下班离岗前负责关好各水电开关。

11、办公室每天上午9:00,下午5:30固定巡视全公司水电。

12、此规定由办公室监督执行。

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生活的安全及正常用水电用气,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水电气管理制度。

1、幼儿园水电气由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抄表、检查。

2、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接水、安灯、装电源插座等(包括教室、宿舍、办公室、路灯)。若师生员工确因学习、工作、生活急需,要另行接线安灯接水,先书面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安装。如需安装用气设施,应由供气公司统一安装。若未经学校领导同意,私自安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当事人负责。

3、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必须规范化,做到定期检查(每季度学校统一检查一次),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4做到水电气安全使用。如违章使用,造成自家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5、幼儿园水电气施工、安装、维修及特殊设施使用,一律持证上岗。

水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县委机关的水电管理工作,节约水电资源,保证院内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用水、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凡由县委机关供水、供电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接受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管理,按时交纳水电费。

2、用电单位和个人安装供电、供水设施,须经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扯拉电线和乱接水管、拆改电表等,违者给予停水、停电和罚款处理,并在大院内通报批评。

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院内所有住户,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等高耗电生活用具。

4、各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及院内住户如需安装空调器,须由单位或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研究同意后,由机关电工统一布线安装。

5、每季度交纳一次水电费,对不按时交纳水电费的单位、住户,水电工有权给予停水、停电处理。如有妨碍水电工执行公务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和停水停电等处罚。

6、水电工必须照章办事,搞好供水、照明设施及公用电器的管理、维修与保养,并做到服务质量好,工作效率高。如造成人为停水、停电,将追究水电工的责任。

水电管理制度

1、保证学校正常的水电供应。

2、严禁学校水电向校园外接用。

3、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网络及给排水网络图。

4、每天要有水电工值班,负责停送电以及常规检修。

5、公共场所的路灯、自来水阀、水嘴、厕所水箱等,水电工要定期巡视,保证灯亮,()无泄漏水和堵塞现象。

6、加强用水卫生、水池、水箱均要加盖盖严,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为防严寒低温水管上冻,应及时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冻工作。

8、加强对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到安全供应。配电房要按供电部门规定,定期检修保养,雨季要加强日常维护,增加检修次数。

9、加强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水电管理制度

一、保证学校正常的水电供应。

二、严禁学校的水电向校外接用。

三、必须熟悉学校的供电网络及排水网络。

四、每天要按时上班,晚上要值班,负责停送电及常规检修。

五、公共场所的路灯,自来水阀、水嘴,厕所的水箱等,水电工要定期巡视,保证灯亮,无泄漏水和堵塞现象。

六、加强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到安全供电,供电房要定期检修保养,雨季要加强日常维护,增加检修次数。

七、培强节约意识,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安装水电气的设施设备,不得私拉乱接水电气线路或管道。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要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地使用水费、电费,根据管理处宿舍配置设施的情况,特制定以下使用标准。

单人房间、日光灯、电视、空调、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从下午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268度。

建议公司用电补助80元/月、水费5元/月。

双人房、日光灯、电视、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下午从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57度。

建议公司用电补助约40元/月/房、水费5元/月。

双人房、日光灯、电视、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下午从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57度。

电费补助约40元/月/房、水费5元/人/月。

双人房、配置日光灯、排气扇、风扇夏季使用时间,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38度。

电费补助约25元/月/房、水费5元/人/月。

如超出部分由私人承担。

水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水电管理,维护学校教学和广大师生的生活秩序,对施工企业在基建、安装、维修等施工过程中需要停水停电的作出以下规定:

1、凡来我校施工的企业,均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水电管理、文明施工责任书。

2、签订水电管理、文明施工责任书时,应预交项目总经费10%的管理费,待施工结束后予以退还。

3、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如需停水停电作业(包括接水接电),必须提前24小时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停水停电申请单并附上施工方案,经分管副总经理或经理同意,签发停水停电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4、施工企业必须文明施工,在施工时不得损坏地下管线。

5、施工企业物品及建筑材料的堆放地点、方式、时限,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堆放,违者作为校园杂物予以清理。

6、施工完毕,施工企业必须对占用场所实施恢复,要做到“工完场清”。

7、施工时严禁影响师生学习、休息。

8、施工场地必须树立施工告示。

9、施工企业在校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校园水电管理、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如违反上述条例,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费用从管理费中扣除,如不够部分由施工企业补交)。造成重大事故,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水电管理制度

为保证住户的人身安全、生活舒适,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对水电气的使用做如下规定:。

3.1住户在进驻之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供应单位提出申请,办好有关手续后,方可供应水、电、气,并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3.2住户在搬迁、装修或使用过程中,若要对自用物业的有关管线作出必要的更改或移动时,请先向物业公司或相关专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住户自己承担。

3.3若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己的水、电、气表读数确实不准时,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专业单位提出修理、校验或更换的申请;另外,若住户认为原来的电表容量不够而需要增容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并按规定交增容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给予更换。

3.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绕越水表、电表、煤气表而使用水、电、气,否则除当场停止供应外,均按规定给予处罚。

3.5不得私自接驳、乱拉电源,不得随意扳动配电箱,转动电表,一经发现,处以重罚,若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3.6住户在使用水、电、气过程中,应时刻注意使用安全、操作规范,装修电工应持证上岗,按章操作,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热丝、电热炉等器件。物业内应保障有良好的通风设备。若遇有问题,请马上与物业公司联系。并请教育好自己的小孩,不要随便去玩弄有关设备或设施。

3.7提倡节约、珍惜能源,住户在使用水、电、气的过程中还应注意日常生活的保养与爱护。

3.8按时交纳用水、用电、用气的费用,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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