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理制度(优质20篇)

时间:2023-12-07 10:49:07 作者:书香墨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是确保成员了解和遵守规定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我们特别为大家准备了一份规章制度的范文集,方便大家参考和学习。

村社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村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我市社区村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1、社区村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村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村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村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日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村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村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停车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居住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居住小区停车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包括地面停车场、路边划线停车位、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的机动车停车服务等)统一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提供或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房屋管理单位或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

三、停车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收取停车费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3.有专人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

4.维护小区停车秩序,指定停车区域,保证车辆停放整齐,行使通畅;

6.保证交通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四、对临时进出小区的车辆管理制度,由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议定。

投递邮件的邮政车辆需要进入小区的,停车管理单位不得拒绝其入内,进入小区的邮政车辆应遵守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对临时进出车辆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收费放行。

禁止停车管理单位在机动车进门时预收停车费用。

五、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放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2.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3.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六、除临时进出小区停放车辆外,其他机动车停放人应与停车管理单位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一般应包括双方当事人、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七、凡利用业主共用场地施划的停车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拥有车场、车库所有权的,应优先出售或出租给业主;建设单位、停车管理单位在未满足本居住小区内业主停车需求前,不得将车位出售、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小区车位难以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提高现有车位利用率。

八、停车管理单位在小区内部道路上施划停车位,应当符合交通设施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设置停车位,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

九、停车管理单位应及时对居住小区内道路、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

十、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小区公共安全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按照停车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或业主大会决议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停放人承担。

十一、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应加强对居住小区停车管理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处理停车管理纠纷。

十二、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加强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街道社区管理制度

下面是大学网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2、以维护和保障社区特殊困难群众和大多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强调基社会福利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3、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以社会筹资兴办为主、政府资助为辅,充分重视社会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的作用。

4、逐步走自立、自养、自我的发展,以“实业养服务”。

5、开展社区服务,加强对基层社区的管理,促进街道与社区居委会的建设。

1、树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班子成员和办事处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的观念。

2、实行街道社区党建“三个责任人”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党群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工委组宣委员为具体责任人。

3、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所在社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全面负责。

4、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直接责任人、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社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与具体责任人之间要分别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形成一级对一级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

5、建立街道社区党建责任工作平台。党工委委员、包片的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党支部委员必须承担党建工作的若干工作指标任务;社区全体党员都要根据个人不同情况,通过多种方式承担不同的岗位责任,为社区党建工作尽责尽力。

6、落实按岗定责、量责考核。街道党工委对各责任人、责任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和交叉考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要列入各党组织、党员的年度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绩奖惩。

7、街道党工委对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考核每季度一次,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党员的考核每月一次。街道党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建工作总结,实现街道社区党建考核管理的规范化和正常化。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市区及街道党工委下发的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及落实。

二、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做好社区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的制定和实施。

三、党总支、党支部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1-2次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特殊情况需要开会时,可有党总支、支部书记决定。

四、党总支、支部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反复协商,集中和采纳的正确意见,凡属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党建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党总支、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总支、支部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总结工作实际,寻找差距,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八、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社区各项活动,按照党员参加志愿者协会的服务内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教育管理。

第一条,为了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和《准则》,针对社区党员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基本目的和要求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内各项制度,强化党员的意识,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享受党员权利,必须编入所在居民区的党支部,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党员外出探亲访友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影响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应事先向党组织请假,说明去向、联系办法;外出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可回来后向党组织汇报;两个月以上的,每个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一次;未请假外出,又不与党组织联系,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均应作自行退党处理。五第五条条党总支、支部每季度对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对年老体弱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落实专人联系,定期家访,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并向他们传达党内的重要文件精神和主要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条,本规定在实施中需继续修改和完善,不断总结健全适合社区党员特点的教育管理制度。

任务。

二、党的组织生活每月一次,要提前安排活动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建立签到制度,党员每次参加活动要签到,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提前口头或书面向党支部或当小组长请假。凡不请假的,党支部或党小组长要查明原因,连续两次无故不到者,要进行批评。

四、建立登门家访制度。党员患重病及瘫痪、卧床不起、行动困难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和党总支、支部讨论,通过后可免去参加组织活动,但支部或党小组要指定专人与他们联系,每月到家看望一至二次,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通报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总支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一些困难。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组织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发动每个党员联系一至二名群众,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

二、党员要关心群众的生活,经常注意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根据群众的不同要求,多方面地关心他们,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三、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四、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发现苗头及时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五、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情况。

1、对新转来的党员进行家访,了解家庭生活等情况,使党总支、支部进一步了解掌握全面情况。

2、对重病党员登门慰问,定期将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和上级文件向重病党员做介绍。

3、对存在各种困难的党员,要上门了解详情,协助解决具体问题,

4、对产生某种思想问题的党员,要及时家访谈心,帮助解决思想问题。

5、对未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的要及时家访,弄清情况,进行帮助。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工委每季度组织一次全街性的党课,采取街道党政领导、街道工委成员聘请党校教员轮流讲课,搞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

二、主要内容。

1、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总支的工作报告,对党总支、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党总支、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总支、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形式、具体安排以及党总支、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决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及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发展新党员等重大事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党总支、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等。

3、党小组会是以过组织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活动。

4、党课是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情况和党员事迹,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思想、理论教育的重要形式。

1、凡正式关系在本街道且年满八十岁的党员,经本人申请,由党总支、支部会向党员大会通报后,可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2、虽未满八十岁,但因病瘫痪或严重疾病起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由党总支、支部会讨论后并经党员大会同意,可免去其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3、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的老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确因本人行走不便,可以请他人代交。

4、重病、年老的党员必须接受党组织的关心和教育。

5、重病、年老的党员可以不参加党总支、支部组织的党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责任区和党内评选等活动。

6、党总支、支部对重病年老党员要有专人分工负责,要定期走访,每月至少一次,了解关心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组织活动的有关内容。

7、党总支、支部关心走访年老、重病党员要形成网络化,做到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请假报告制度。

党员到外省、市、区工作、探亲访友或居住地临时动迁的,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探亲访友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名称、地点、联系办法、电话等向党组织逐项登记,填写流动党员表。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超过六个月的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

二、书信联系制度。

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建立书信联系制度,党组织要定期给他们写信,党员也要定期回信,回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党组织每半年要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登门走访制度。

外出党员回家团聚期间,党组织要到党员家中走访,做一次认真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四、定期汇报制度。

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要向原所在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在职党员管理办法。

一、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于变化情况及时记载,半年向党总支通报一次。

二、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定期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在职党员联络站定期收集在职党员活动情况,一季度向党总支反馈一次。

四、对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在职党员联络站负责向所属单位反馈,一年一次。

五、对于有思想情绪或表现差的在职党员,党组织要进行家访,并进行帮助教育,对经教育仍不悔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要将情况及时向所属单位反馈,双方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新转入党员登记谈话制度。

一、党组织要对党员本人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并将其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文化程度以及在原单位的任职情况、家庭住址等项进行登记。

二、党组织要想党员本人介绍本街党建工作概况,基层支部活动要求,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

三、党组织向党员提出要求。

1、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支部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2、有病有事不能参加支部活动,要做提前请假。

3、外出探亲或出差要到支部登记。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为扩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对居民区骨干定期进行启蒙教育,以学习辅导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一年一次。

2、为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申请人培训一年一次。

3、坚持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制度,一季度一次。

4、坚持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汇报思想工作制度,一季度一次。

5、坚持培养人、培养联系人定期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制度,半年汇报一次。

6、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定期向有关人员征求意见,一年两次。

7、坚持培养联系人定期培养考查记实制度,一季度一次。

8、坚持对预备党员定期考察并如实记载,一季度一次。

1、联络站要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要及时记载。

2、联络站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3、召开在职党员大会每年一次。

4、加强在职党员思想教育,增强其爱护、建设社区的意识。

一、开展民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推荐或招募民防志愿者。

三、接受民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组织防灾救灾演练。

四、平时预防灾害事故,并参加应急救援活动。

五、战时负责社区防空袭斗争。

一、参加民防宣传教育活动,接受有关专业培训。

二、提供民防信息,遇灾及时报警。

三、根据需要,参加相应的民防组织,参与消除空袭后果和灾害事故救援等活动。

学习制度:学习防空、防灾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每年1-2次。

培训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培训。

交流制度:通过实践、研讨和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易满意副组长:柴钢琴。

成员:谢娜刘晓燕李丰安全员:孙卫周丽芳。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了解掌握本社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社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部署全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社区义务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社区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积。

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社区内的事故隐患。

5、每年向镇政府报告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社区人员管理制度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xx年第9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经过市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公开招聘、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根据社区人口规模,一般配置5-9人,规模特大的可适当增加。

第三条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五)推进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六)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

(七)完成本社区服务站应当承担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七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报酬、福利、保险待遇;。

(三)国家规定的工时、休假;。

(四)接受教育和培训;。

(五)陈述、申诉和控告权。

第八条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三)年满18周岁。

第九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一)有犯罪记录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第十条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拟聘岗位、录用条件等事项;。

(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试(笔试、面试);。

(四)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五)体检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一条招考试题、考试时间由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公布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由各设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由各区(县、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由区(县、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招聘意见,上报设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商定。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五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第十三条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现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参加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第十四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原则上不再聘用。

第十五条按照社区服务站职能,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包片联户、上门走访、服务承诺、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密切与社区居民的关系。

等次。考核应在社区居民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考核意见,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后,报区(市、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报酬待遇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度工作补贴下浮25%。

第十七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结果为基础。

第十八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第二十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违纪情形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行政区域内民意测评中多数居民不满意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教育培训体系。省级开展示范教育培训,市、县两级开展综合教育培训,培训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第二十三条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位基本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学时应不少于24小时。

第二十四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培训内容一般包括岗位任职培训、综合素质培训、社区实务和技能培训等。培训成绩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续聘、晋升、评先评优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鼓励和支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和学历教育考试。倡导有条件的地区对在工作期间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给予学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包括基础报酬、津补贴和年限报酬。

第二十七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由各设区市自行制订。第二十八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和由社区服务站缴纳的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3∶3∶4比例统筹解决,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设区市应参照本办法制订具体的管理细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社区工作管理制度

(一)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通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根据上级要求和社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要事项。

(五)安全生产各项会议要设立专门记录簿,由专人做好完整记录,参会人员要进行签到,并留档备查。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督办、检查,定期进行汇总。

(一)社居委至少应在每季度以及“春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前,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巡查。

(二)社居委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有方案、有记录。检查结束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发现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

(四)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社居委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臵、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同时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报所在地社居委备案。

(十)社居委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重大危险源巡查记录》。

(一)社居委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便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报,报告内容要信息准确,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伤亡情况、伤亡人员信息以及应急救援情况等。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社居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及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

(二)在居民区内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栏、电子屏幕、横幅、黑板报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设施和各种公共活动,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四)社居委、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好居民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相关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宣传。

(五)每年的“安全生产月”、“11.9”等活动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安全生产宣传高潮。

(六)不断加强维护社区消防安全的志愿者网络建设,广泛招募和聘请“消防志愿者”和“义务消防监督员”。

(八)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居民安全防范能力。

(九)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

活动社区管理制度

为确保社区老人活动中心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让老年服务跟好地参加学习和开展文娱活动,真正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托,以安度晚年,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在华大街道老龄委指导下开展活动,把老人活动中心办成发对封建迷信、提倡科学、移风易俗的主要课堂,成为陶冶情操、学习知识、服务老年人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老人活动中心面向60岁以上老年人或持离退休证得老人严禁中、青年人到老人活动室打麻将或进行其他方式的赌博行为。

三、开展有益于老人身心健康的文明活动,遵守法律、法规,严禁聚众喧闹、斗殴,严禁赌博以及一切违法活动,违者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活动中心有报刊、书籍、杂志、棋牌、电视、vcd、健身房等,在本中心娱乐休闲的老年朋友要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物品照价赔偿,本中心一切物品不得外借。

五、老人活动中心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六、在活动中心娱乐、休闲的人员应遵守本中心管理制度,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保持室内清洁。

七、管理人员轮流值班,负责管理本中心当天事宜,及活动中心的环境卫生。

八、活动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特殊活动部超过晚上22:00,开展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群众的休息。

社区人事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合作社员工管理,提供合作社人事管理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合作社员工的聘用,除特殊情形外,由合作社在人才市场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合作社招聘员工,学历可作参考,应以“因事设职,聘聘定才,因才择人”为原则,以实际能力与实际文化知识水平为聘用标准。

四、聘用员工,无论有无工作经验,都应设置一定的试用期,但试用期的设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期限。新聘员工经试用合格,才能转为正式合同制员工。

五、新聘用员工,应将员工的基本资料备份存档。员工的基本资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户籍情况、居住情况、家庭成员及其联系地址与方式等。

六、新聘用员工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为保障合作社经营安全,结合国家关于工资发放不得超过30天的规定,本合作社工资在月度期满后10—25日发放。

七、新聘员工自动离职或品行不良、有严重违纪行为(如旷工等)被解聘,或有犯罪行为被解聘,经合作社培训的`,试用期不满15天,不予支付工资;未经合作社培训的,试用期不满10天 ,不予支付工资。

八、除特殊情况与优秀人才外,合作社各级管理领导职务人员,应优先在本合作社优秀员工中选拔晋升。合作社晋升员工职务应以实际能力与实际知识文化为基础,综合考核历史业绩情况。

九、合作社作息制度与作息时间,应在劳动法规定原则下,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以便于开展工作为前提,灵活安排与调整。

十、员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送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员工违反合作社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的,按合作社规章制度与合同约定处理;合作社没有规定的,由合作社作特别另案处理。

十一、合作社实行奖惩制度。合作社奖惩标准由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规章制度未尽的奖惩事宜,由合作社进行特别另案处理。合作社作出特别另案奖惩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社区保洁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际疾病分类法》,检查指导按分类法对病案进行处理,使符合规范。

2、保证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病历档案工作的规定和条件,在我院贯彻执行,维护病案完整和质量,制定病案管理制度,负责病案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提供晋升意见。

3、按照四川省卫生厅编印的《病历书写规范》,制定我院病历检查质量标准,评审办法,组织检查病历书写质量,提出改进措施,保证病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4、对各科室病历质量按月逐份进行检查、评分、定级、对死亡病历、急重病历、手术病历和新开展技术病历要列为检查重点,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有关科室。

5、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讨论有关病历书写,医疗表格和统计表格,审批这些表格的打印和复印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6、委员会要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进密切协作,提高病历书写与病历管理的质量。

7、委员会要向院长提出年初计划和年终总结报告。

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2、让火灾远离家庭让火灾远离社区。

4、创业千日难火烧一日光。

5、人人参与消防家家幸福平安。

6、千家同谱消防曲万家共筑幸福路。

7、119情系你我他社区平安靠大家。

8、托起泰山之责共创社区平安。

9、关注消防消除火患珍惜生命减灾避难。

10、上班上学家无人停火关电锁好门。

11、小孩玩火危险大引起火灾害大家。

12、麻痹大意火灾接踵而至;时刻警惕火灾离你远去。

13、人人抓消防幸福进万家。

14、人人了解火灾起因个个学会火灾防范。

15、学一点消防知识多一份平安幸福。

16、学习消防知识掌握逃生技能。

17、消防知识是您开启平安之门的钥匙。

18、用自己掌握的消防知识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19、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救互助能力。

20、遵守消防法规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21、现代化的'城市需要现代化的消防。

22、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3、消防设施人人爱护。

24、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25、生命诚贵平安无价。

26、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7、消防靠大家平安你我他。

28、加强消防工作服务经济建设。

29、与火灾作斗争,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30、疏通消防通道保障生命安全。

31、平安在于行动幸福在于创造。

32、遇火警速报警报警少损失少。

33、平时家里备根绳火灾临头好逃生。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村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区廉政建设,本着依法理财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资 金 管 理

1、社区村委会必须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多头开户,严禁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社区的各项经费必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2、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各社区指定一人为出纳(报账员),一切现金由出纳(报账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非出纳代收的款项应在当日及时向出纳结清。原则上,社区村委会出纳为社区的经济工作人员。

3、对房租收入、上级拨款收入、外来捐赠收入、社区服务收入等其他一切收入都要及时足额进账,同时向园区社区办公室统计结算相关变动情况,社区办公室统计将定期组织力量核实,对瞒报收入的一经查出,将如实上报园区领导。

4、各项收入的票据,一律使用在园区管委会购买的财政局统一收据的收据,禁止使用商店购买或自制的收款收据。部分特殊情况的收入也要凭票收款,票证由园区财务处领发。开具的收入发票,应注明被收款单位(个人)名称、收款内容、收款所属时间及开票人,并及时入账。

5、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与出纳结算,在结算时,不得以报销票据抵扣现金,出纳应将当日收入的现金及时解交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用现金支付,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出纳现金实行限额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在1000元以内,超出限额的应及时交存开户银行,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存款对账单。

8、职工个人原则上不得借用公-款,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由本人出具借据,注明借款原因,还款日期等事项,经居委会集体研究并经居委会主任签字,报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个人一次借款不超过2000元)。借款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超出借款期限,将采取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9、集体资金一律不准外借,在经济往来中发生的应收款,居委会应及时收回。对于以前发生的应收款,每到季度末由结算中心列出清单交于居委会督促收款。需作坏账处理的款项应写明原因报请街办领导审批核销。

10、社区村委会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举债。不得以社区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

资 产 管 理

1、社区村委会凡购买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设施一般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家具设备和应该列入管理的图书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凡不能列入固定资产账目的低值易耗品,园区管委会统计人员和居委会同时要进行登记,以便年底盘点。

2、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从紧掌握。购买专用商品,必须执行先报告后采购的原则,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购买。不得擅自购买。(具体采购目录附后)

3、对于外单位捐赠的固定资产,社区村委会应开出收据交于园区管委会统计人员按评估价入账。

4、凡日常修缮房屋的,需上报园区管委会统计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后方可执行。对于社区建设需要修建及装修房屋的,居委会必须先拿出工程的概况、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等指标,通过园区项目办向社会招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

5、社区村委会要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并建立资产管理卡,责任到人。干部如有调动应办好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任何人不得将公物随调动带到对方单位或占为已有。

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7、社区的房屋出租,必须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且房租收入不能低于同期周边价格的5%。对于特殊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应由社区主任协同出纳每月统计出租情况及金额,两人签字后上报园区管委会统计人员备案核查。

8、本着财务公开的原则,避免集体资产的流失。社区房屋出租合同应按照园区管委会提供的统一格式拟定。对于除房屋出租合同外的其他经济合同,必须在草拟后交园区管委会司法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正式行文。社区主任作为社区代表与承租方主要负责人签订。每月由出纳收取相应租金。特殊情况下其他代收人代收的租金等收入,应在当日内及时向出纳结清或进账。

9、社区签订各类经济合同一律一式伍份,贰份承租人留存,贰份社区村委会留存,壹份交由园区管委会审核备案。合同发生变更或重新签订后,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主动上交园区管委会统计人员。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鉴证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社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财 务 公 开

1、社区村委会财务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半年定期在公开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1)向居民公开的内容

按园区管委会规定的内容公开

(2)向本社区工作者公开的内容

各项收入:包括上级部门下拨的补助收入、房租收入、其他收入。 各项支出: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修缮费、业务费、招待费、其他支出等。

各项财产: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其他财产(包括无形资产)。

往来款项:债权、债务往来;内部单位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

其 他

1、本财务管理规定即日起开始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2、社区参照执行。

3、未尽事项,由园区管委会办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其相关补充规定和本规定有同等约束效力。

为了加强社区村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强化学院街办会计结算中心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街道社区廉政建设,本着依法理财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资 金 管 理

1、社区村委会必须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多头开户,严禁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社区的各项经费必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2、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各社区指定一人为出纳(报账员),一切现金由出纳(报账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非出纳代收的款项应在当日及时向出纳结清。原则上,社区村委会出纳为本单位的经济工作人员,日常接受街办经济科指导开展工作。并参加会计结算中心不定期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

3、对房租收入、上级拨款收入、外来捐赠收入、社区服务收入等其他一切收入都要及时足额进账,同时向会计结算中心申报房屋出租和其他收入及相关变动情况,会计结算中心将定期组织力量核实,对瞒报收入的一经查出,将如实上报街办领导。

4、各项收入的票据,一律使用在街道办事处购买的财政局统一收据和在宜昌市税务局购买的收据,禁止使用商店购买或自制的收款收据。部分特殊情况的收入也要凭票收款,票证由结算中心监管领发。开具的收入发票,应注明被收款单位(个人)名称、收款内容、收款所属时间及开票人,并及时入账。

5、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与出纳结算,在结算时,不得以报销票据抵扣现金,出纳应将当日收入的现金及时解交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用现金支付,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出纳现金实行限额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在1000元以内,超出限额的应及时交存开户银行,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银行进行对账,若不一致,应查明原因。未达账项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及时向结算中心会计人员报送经费结报单及银行存款对账单。

8、职工个人原则上不得借用公-款,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由本人出具借据,注明借款原因,还款日期等事项,经居委会集体研究并经居委会主任签字,报街办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个人一次借款不超过2000元)。借款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超出借款期限,将采取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9、集体资金一律不准外借,在经济往来中发生的应收款,居委会应及时收回。对于以前发生的应收款,每到季度末由结算中心列出清单交于居委会督促收款。需作坏账处理的款项应写明原因报请街办领导审批核销。

10、社区村委会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举债。不得以单位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

资 产 管 理

1、社区村委会凡购买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设施一般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家具设备和应该列入管理的图书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凡不能列入固定资产账目的低值易耗品,结算中心和居委会同时要进行登记,以便年底盘点。

2、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从紧掌握。购买专用商品,必须执行先报告后采购的原则,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购买。不得擅自购买。(具体采购目录附后)

3、对于外单位捐赠的固定资产,社区村委会应开出收据交于结算中心会计按评估价入账。

4、凡日常修缮房屋的,需上报街办经济科专人进行现场查看后方可执行。对于社区建设需要修建及装修房屋的,居委会必须先拿出工程的概况、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等指标,通过区招投标中心向社会招标。达不到进区招投标中心标准的中小型维修,需经街办招标领导小组通过后才能进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

不得将公物随调动带到对方单位或占为已有。

6、要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对账,做到账物相符。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和结算中心主管会计进行核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7、社区的房屋出租,必须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且房租收入不能低于同期周边价格的5%。对于特殊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应由社区主任协同出纳每月统计出租情况及金额,两人签字后上报结算中心备案核查。中心主管会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对。

8、本着财务公开的原则,避免集体资产的流失。社区房屋出租合同应按照街办提供的统一格式拟定。对于除房屋出租合同外的其他经济合同,必须在草拟后交街办司法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正式行文。社区主任作为单位代表与承租方主要负责人签订。每月由出纳收取相应租金。特殊情况下其他代收人代收的租金等收入,应在当日内及时向出纳结清或进账。

9、社区签订各类经济合同一律一式伍份,贰份承租人留存,贰份社区村委会留存,壹份交由结算中心审核备案。合同发生变更或重新签订后,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主动上交结算中心。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鉴证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社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和审批权限

1、经费支出实行社区村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开支,在资金使用上必须做到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

2、各项经费支出,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票据合法,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报销的原始凭证上要注明支出的具体用途和原因,要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经居委会主任、街办结算中心主任签批后方可报销,对于非办公性支出和一次性支出在500元以上的,同时要报街办主管经济的副主任签批。对手续不全或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结算中心审核员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发现有跨月交票的现象时,将视为报账员工作失误,直接纳入年终经济工作考核。

4、在职干部及内退人员工资、退休人员补贴,应按街办核定的数额,依照统一的工资表填制,于每月10日发放。对社区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支付的其他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各单位应在聘请之初请示街办,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放。

任。

6、上级有关部门拨入的专款和共建单位赞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如发现挪用专项资金,将直接追究社区村委会主要领导的责任。

7、每周二上午和每周四下午为会计结算中心集中报账时间。一切签字手续、支票盖章、发票开具等业务都应在此时段处理。其他时间,原则上结算中心不再接受任何业务的办理。

财 务 公 开

1、社区村委会财务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半年定期在公开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1)向居民公开的内容

按区政府规定的内容公开

(2)向本社区工作者公开的内容

各项收入:包括上级部门下拨的补助收入、房租收入、其他收入。 各项支出:工资、福利、奖金、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修缮费、业务费、招待费、其他支出等。

各项财产: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其他财产(包括无形资产)。

往来款项:债权、债务往来;内部单位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银行贷款;其他债权债务。

事业结余:收支结余。

2、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村委会财务会计代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财务制度,统一会计账册,统一公开的内容及公开形式,统一票据,统一建立会计档案。

其 他

1、本财务管理规定即日起开始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2、社区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结算中心参照执行。

3、未尽事项,由街办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其相关补充规定和本规定有同等约束效力。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居委会财务的规范化管理 ,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可由一名副主任或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出纳。分管财务的 社区居委会主任(或书记)不得兼任会计或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熟悉各项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做到帐据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各社区要建立键全总帐、明细帐,固定资产帐。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反映。

决定。资产的出租、出售事先报请办事处批准,本着公开、竞争的原则在办事处的协助和监督下进行。各项服务收费项目应事先报请办事处批准或备案。

五、 社区居委会现金超过1000元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各项收入及接受捐赠的款物及时入帐。

六、实行科学理财,定期检查。每季度要对社区帐务账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委会财务督查小组,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要督促社区居委会及时纠正。

七 、履行财务规章,接受离任审计。社区居委会分管财务的书记、主任、副主任离任时必须接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八 、 健全资产帐目,确保安全和完整。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健全资产帐目,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帐,款,物相符,各项收入款、新增固定资产、新添物品应及时入帐。

九.社区居委会应每季度末向办事处报送财务报表一次。

十.社区居委会财务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并纳入办事处对居委会考核总体目标。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社区要建立键全总帐、明细帐,全面、准确、完整的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正式发票须由经办人、证明人、主任、书记签字方可报销,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四、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居委会应成立社区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审核财务收支凭证,检查监督财务计划、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物资管理、财务公开情况,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社区居务监督小组每季度要对帐务账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要督促社区居委会及时纠正。

六、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帐,款,物相符,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xx社区居委会

1、社区中心现金一律由出纳一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收取现金,特殊情况必须有主管领导批准。

2、禁止各单位私设小金库,各单位无权私自开支现金,无权到商店记账购物。

3、出纳管理好现金和凭证票据,要做到逐笔做账,钱帐相符,当日现金当日交团。留存现金不超300元。

4、一切财务开支必须有主要领导签字,按财务规定办理手续,对不符财务规定的,拒绝办手续,不得以权压人、以权报复。

5、一切办公用品一律由财务统一办理,招待用品一律由中心统一办理,生产用品由保管员具体办理,特殊情况由中心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不准办理,一切开支由当事者自负。

6、凡来中心观摩、交流人员就餐,一律由中心安排联系,特殊情况由中心批准,否则财务不给结账,由当事者自负。外出办事须要招待的,必须经中心批准方可报销。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加班为借口到餐馆就餐,有业务往来需要招待的,按第6条规定执行。

8、单位人员出差报销一律由单位审查后报中心主任审批签字,财务方可办理手续,否则一律无效。购材料款报销,必须先有材料计划报告,报中心审批后,方可购买,库房验收货物签字后,按规定办理报销。

社区中心物资管理制度

1、单位必须提前报材料计划给中心,由中心审定汇总,有计划地采购供应。

2、一切对外购买设备、材料合同统一由中心签订。其他任何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财务有权拒绝付款。

3、领发材料必先交旧后领新(新建、更新改造用料除外),不交旧不发新材料,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领物单位自负。

4、保管员要建立材料进出帐,进货要有进货日期、生产厂家、进货人、数量、单价,单位领材料要登记领材料日期、发出时间,用料人要签名,做到进、出帐相符。

5、特殊材料采购必须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办理财务手续,否则,一切费用自付。

6、保管员要对自己所管理材料负责,不得损毁、不得短缺丢失,如有损毁、短缺和丢失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报中心。如因失职造成损失,由保管员负责赔偿损失并给予相关处理。

7、保管员要随时接受中心查账核对,不得刁难,应积极主动配合。

社区应急管理制度

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维护辖区稳定和居民根本利益,促进社区文明、安定、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社区针对辖区单位活动特点,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适时编制应急预案,对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做到职责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社区内设立应急管理服务岗,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居民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必要的社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经费,加强与驻区单位和上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衔接,构建顺畅便捷的应急管理网络。

三、加强应急队伍素质建设。社区党总支负责抓好应急管理队伍的定期培养和演练,以驻区单位、社区党员干部、预备役民兵等骨干力量为主体,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逐步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

四、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保证日常工作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切实做好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五、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一是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完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好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及时向上级应急办和驻区相关单位上报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本辖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明确各类隐患点的居民楼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和监控人,对重大风险隐患要进行实时监控、准备好应对措施。三是规范值班和信息报送机制。优化应急值守工作流程,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查岗制度,规范信息报送制度,杜绝漏报、迟报、瞒报和谎报。四是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驻区单位之间、相邻社区之间的纵向和横向的配合协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五是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驻区单位主要领导建立相互制约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并明确相应职责,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广泛开展应急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在居民集聚居地有针对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形成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共同应对的良好局面。

社区保洁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徐堰花园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角落不堆放垃圾杂物。

1、准时上下班,有事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离岗。

2、保洁人员必须在中午前将地面清扫完和清理水沟,下午主要清理水沟,障碍柱和草坪,灌木丛的白色垃圾。

3、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洁任务。

4、倾倒垃圾全部进入口,严禁筒外飘落,对垃圾筒要经常清洗。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徐堰花园临时物业办。

20xx年2月20日。

街道社区管理制度

下面是本站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开展社区服务必须坚持从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同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开辟合适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形式。

2、以维护和保障社区特殊困难群众和大多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强调基社会福利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3、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以社会筹资兴办为主、政府资助为辅,充分重视社会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的作用。

4、逐步走自立、自养、自我的发展,以“实业养服务”。

5、开展社区服务,加强对基层社区的管理,促进街道与社区居委会的建设。

1、树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班子成员和办事处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的观念。

2、实行街道社区党建“三个责任人”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党群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工委组宣委员为具体责任人。

3、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所在社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全面负责。

4、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直接责任人、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社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与具体责任人之间要分别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形成一级对一级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

5、建立街道社区党建责任工作平台。党工委委员、包片的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党支部委员必须承担党建工作的若干工作指标任务;社区全体党员都要根据个人不同情况,通过多种方式承担不同的岗位责任,为社区党建工作尽责尽力。

6、落实按岗定责、量责考核。街道党工委对各责任人、责任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和交叉考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要列入各党组织、党员的年度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绩奖惩。

7、街道党工委对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考核每季度一次,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党员的考核每月一次。街道党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建。

工作总结。

实现街道社区党建考核管理的规范化和正常化。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市区及街道党工委下发的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及落实。

二、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做好社区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的制定和实施。

三、党总支、党支部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1-2次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特殊情况需要开会时,可有党总支、支部书记决定。

四、党总支、支部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反复协商,集中和采纳的正确意见,凡属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党建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党总支、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并提出下一步的。

工作计划。

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总支、支部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总结工作实际,寻找差距,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八、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社区各项活动,按照党员参加志愿者协会的服务内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教育管理。

第一条,为了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和《准则》,针对社区党员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基本目的和要求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内各项制度,强化党员的意识,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享受党员权利,必须编入所在居民区的党支部,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党员外出探亲访友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影响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应事先向党组织请假,说明去向、联系办法;外出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可回来后向党组织汇报;两个月以上的,每个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一次;未请假外出,又不与党组织联系,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均应作自行退党处理。五第五条条党总支、支部每季度对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对年老体弱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落实专人联系,定期家访,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并向他们传达党内的重要文件精神和主要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条,本规定在实施中需继续修改和完善,不断总结健全适合社区党员特点的教育管理制度。

任务。

二、党的组织生活每月一次,要提前安排活动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建立签到制度,党员每次参加活动要签到,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提前口头或书面向党支部或当小组长请假。凡不请假的,党支部或党小组长要查明原因,连续两次无故不到者,要进行批评。

四、建立登门家访制度。党员患重病及瘫痪、卧床不起、行动困难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和党总支、支部讨论,通过后可免去参加组织活动,但支部或党小组要指定专人与他们联系,每月到家看望一至二次,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通报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总支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一些困难。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组织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发动每个党员联系一至二名群众,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

二、党员要关心群众的生活,经常注意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根据群众的不同要求,多方面地关心他们,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三、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四、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发现苗头及时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五、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情况。

1、对新转来的党员进行家访,了解家庭生活等情况,使党总支、支部进一步了解掌握全面情况。

2、对重病党员登门慰问,定期将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和上级文件向重病党员做介绍。

3、对存在各种困难的党员,要上门了解详情,协助解决具体问题。

4、对产生某种思想问题的党员,要及时家访谈心,帮助解决思想问题。

5、对未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的要及时家访,弄清情况,进行帮助。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工委每季度组织一次全街性的党课,采取街道党政领导、街道工委成员聘请党校教员轮流讲课,搞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

二、主要内容。

1、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总支的。

工作报告。

对党总支、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党总支、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总支、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形式、具体安排以及党总支、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决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及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发展新党员等重大事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党总支、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等。

3、党小组会是以过组织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活动。

4、党课是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情况和党员事迹,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思想、理论教育的重要形式。

1、凡正式关系在本街道且年满八十岁的党员,经本人申请,由党总支、支部会向党员大会通报后,可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2、虽未满八十岁,但因病瘫痪或严重疾病起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由党总支、支部会讨论后并经党员大会同意,可免去其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3、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的老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确因本人行走不便,可以请他人代交。

4、重病、年老的党员必须接受党组织的关心和教育。

5、重病、年老的党员可以不参加党总支、支部组织的党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责任区和党内评选等活动。

6、党总支、支部对重病年老党员要有专人分工负责,要定期走访,每月至少一次,了解关心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组织活动的有关内容。

7、党总支、支部关心走访年老、重病党员要形成网络化,做到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请假报告制度。

党员到外省、市、区工作、探亲访友或居住地临时动迁的,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探亲访友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名称、地点、联系办法、电话等向党组织逐项登记,填写流动党员表。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超过六个月的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

二、书信联系制度。

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建立书信联系制度,党组织要定期给他们写信,党员也要定期回信,回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党组织每半年要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登门走访制度。

外出党员回家团聚期间,党组织要到党员家中走访,做一次认真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四、定期汇报制度。

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要向原所在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在职党员管理办法。

一、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于变化情况及时记载,半年向党总支通报一次。

二、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定期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在职党员联络站定期收集在职党员活动情况,一季度向党总支反馈一次。

四、对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在职党员联络站负责向所属单位反馈,一年一次。

五、对于有思想情绪或表现差的在职党员,党组织要进行家访,并进行帮助教育,对经教育仍不悔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要将情况及时向所属单位反馈,双方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新转入党员登记谈话制度。

一、党组织要对党员本人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并将其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文化程度以及在原单位的任职情况、家庭住址等项进行登记。

二、党组织要想党员本人介绍本街党建工作概况,基层支部活动要求,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

三、党组织向党员提出要求。

1、要遵守各项。

认真参加支部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2、有病有事不能参加支部活动,要做提前请假。

3、外出探亲或出差要到支部登记。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为扩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对居民区骨干定期进行启蒙教育,以学习辅导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一年一次。

2、为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申请人培训一年一次。

3、坚持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制度,一季度一次。

4、坚持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汇报思想工作制度,一季度一次。

5、坚持培养人、培养联系人定期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制度,半年汇报一次。

6、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定期向有关人员征求意见,一年两次。

7、坚持培养联系人定期培养考查记实制度,一季度一次。

8、坚持对预备党员定期考察并如实记载,一季度一次。

1、联络站要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要及时记载。

2、联络站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3、召开在职党员大会每年一次。

4、加强在职党员思想教育,增强其爱护、建设社区的意识。

一、开展民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推荐或招募民防志愿者。

三、接受民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组织防灾救灾演练。

四、平时预防灾害事故,并参加应急救援活动。

五、战时负责社区防空袭斗争。

一、参加民防宣传教育活动,接受有关专业培训。

二、提供民防信息,遇灾及时报警。

三、根据需要,参加相应的民防组织,参与消除空袭后果和灾害事故救援等活动。

学习制度:学习防空、防灾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每年1-2次。

培训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培训。

交流制度:通过实践、研讨和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摩托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社区公厕管理制度

围绕“天天都干净”的目标,进取创立全国礼貌城区,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立成果,经过对公厕实行免费开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厕管理,切实提升服务档次和管理水平。

二、总体要求。

公厕标识标志设置规范,保洁管理作业规范,实行定人、定时管理,公厕设施及环卫洁具完好、洁净,各项卫生指标贴合要求,到达“二通、六无、一好”的质量标准。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全区所有公厕从20_。

年9月1日起,全部实行免费开放。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8月31日)。

2.对所有收费公厕(包括街道、园区的收费公厕)进行维修、整治和恢复。一是周边环境整治按照“能绿则绿”的原则进行环境美化,通向公厕的道路要求完好平整;二是厕容厕貌和厕内设施按照建设标准进行恢复和整修,取消旱厕,公厕正面屋顶或墙面设有“led”亮化的“公共厕所”字样配有英文字母“washroom”,厕内设施完好,按照人性化要求设置衣帽钩、整衣镜、洗手池、香皂(洗手液),适时使用驱蚊杀虫、灭鼠除臭用品;三是按照统一要求设置公厕管理制度标牌,资料包括公厕名称、类别、公厕编号、管理单位、服务公约、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理解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实施阶段(从9月1日开始)。

1.从9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厕全部免费开放,同步进行改造,改造的过程不影响免费开放。

2.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公厕管理员统一服装,统一佩证上岗;公厕内不得销售除卫生用品以外的商品,禁止任何人利用公厕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或摆摊设点,职责范围内不得有乱搭建、乱堆放;制定新的公厕考核评分细则。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区公厕免费开放是市委市政府推进环卫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高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生工程和礼貌工程,各街道、园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严密组织,切实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二)充分准备,全面出新。各街道、园区、有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迅速研究拟定公厕免费开放实施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街道、园区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公厕进行整治、维修、出新、恢复,全面提升免费开放后公厕的管理水平、作业质量、厕容厕貌和服务档次。

(三)加强指导,完善机制。区市容局要加强工作指导,进取推进,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全面提升环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应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人员疏散路线、灭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职。

二、参加演练的居民群众应了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数量、疏散逃生路线和方向、逃生设施位置、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带和预防烟气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镇)、公安派出所和居委会等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四、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要定期组织居民群众进行演练,通过演练不断修改、完善预案。

社区矫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顺利开展,更好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总揽社区矫正工作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重庆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重庆市南岸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矫委会)是区委、区政府、市社区矫正委员会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区矫委会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区矫委会设主任一人,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一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四人,由区委办副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兼任;委员若干,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第四条区矫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矫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第五条区矫委会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完成区矫委会赋予的各项任务,及时向区矫委会报告本单位、本领域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重要情况。区矫委会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负责与区矫委会办公室联系。

第六条区矫委会认真落实市矫委会工作安排和指导,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二)认真落实市矫委会制定的各类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制度;

(三)协调、解决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依法依规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机制。

(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第七条区矫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矫委会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统称区矫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审议、部署、协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重大问题。

区矫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主要研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普遍性、综合性等有关问题和案(事)件。专题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重点研究社区矫正专项性工作。

第八条区矫委会办公室根据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的要求以及委员提议,制定会议议题建议方案,按照程序报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确定。

第九条区矫委会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的事项,应当提前征求矫委会全体成员和相关方面的意见。经沟通未达成一致的重要意见,应当在矫委会会议上进行说明。专题会议可以征求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方面的意见。

第十条区矫委会会议议题材料包括起草说明和材料正文,由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研究起草,报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审定后,由矫委会办公室负责印刷和发送,一般在矫委会会议召开前分送参会单位。

第十一条区矫委会会议由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出席人员为: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根据需要,相关领导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矫委会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列席会议。

第十二条区矫委会会议由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汇报,参会人员发言。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综合参会人员所提意见确定议题审议结果。

第十三条区矫委会会议由矫委会办公室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印发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抄送与会议决定有关的部门或者单位。根据需要印发各镇、街矫委会。

第十四条区矫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相关重要事项,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十五条区矫委会根据办公室或者成员单位提议,报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同意,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职情况或者其他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开展督查。

第十六条区矫委会办公室对区矫委会决策部署和安排办理的重要事项进行督办,承办单位要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必要时,区矫委会可组成督导组,对相关工作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第十七条区矫委会成员单位每年一次向区矫委会书面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区矫委会决策部署完成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第十八条区矫委会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应于1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并书面报区矫委会办公室备案,并在下次矫委会全体会议上调整。

第十九条各镇、街矫委会可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规则。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社区管理制度

第1条为建立正常的讨论机制,规范论坛管理,保护广大聊友的正当权益,真正体现。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聊友创造一个良好的讨论娱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论坛内的言论、信息、资料必须符合地方政府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

有关规定,禁止一切涉及、有可能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唆使他人构成犯罪以及不文明。

的言论和信息。

第3条非法访问本论坛后台数据系统是不受欢迎的行为,禁止一切未经许可而非法进。

入本论坛数据系统或攻击本论坛数据程序。聊友需对自己在论坛内的言论和行为承担。

责任。聊友若在本论坛散布和传播*、*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系统的记。

录有可能作为聊友违反法律的证据。

第4条毁损论坛形象和正当权益、损害聊友在本论坛的正当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

的处罚和制裁。

第二章聊友的权利和义务。

第5条进入论坛的用户均为论坛的聊友,享有接受论坛的服务和帮助的权利,参加。

论坛组织的一切聊友活动,享有要求帮助、监督管理、检举投诉、建议改进的权利。

所有聊友在本论坛的正当权益受本制度保护。

第6条聊友与聊友之间、聊友与管理团队之间具有平等的人生地位,应该做到互相。

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第7条聊友应遵守本室管理制度,从大局出发,服从现场管理的指挥和安排,根据。

能力和需要尽力完成现场管理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8条聊友对现场管理的行为、做法有不同看法的可以向坛主投诉。

第9条未注册成员一样享受与普通聊友平等的待遇,管理及聊友应积极帮助未注册。

成员以鼓励注册成为本论坛聊友。

第三章规范要求。

第10条姓名、昵称:姓名、昵称是每个聊友的重要标识,是个人追求、经历、观念。

的具体表现。论坛禁止任何使用国家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姓名、有损国家和国家领导人。

以及著名人物形象、不文明不健康的昵称;广大聊友必须重视和珍惜自己的姓名和。

昵称,维护好自己在论坛的个人形象。

第11条话题与语言:禁止在论坛谈论违反有关国际、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话。

题,禁止一切不文明不健康的语言和文字(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

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淫秽等言论和信息属于不文明不健康的语言和文字);讨。

论娱乐中在不产生误会的前提下,允许聊友使用自己所认识的地方方言。

第12条图片、肖像(头像)严禁带有*、淫秽等性质。

第四章奖励。

第13条论坛鼓励广大聊友为加快论坛发展建设、规范管理、改进服务、活跃气氛、

营造环境而出力出策,论坛将根据聊友对本论坛的贡献情况给予适度奖励。

第14条凡对论坛的发展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显著提高聊友队伍的,本论坛将给予。

提高威望或级别的奖励,直至参与管理。

第15条对为论坛规范管理、改进服务提出具体方案、意见、方法,付之于实施并取。

得成效的,本论坛也将给予提高威望、级别等奖励。

第16条积极参。

与本论坛组织的有关有奖活动,并按要求完成有关操作,最终胜利结。

果的聊友,将得到不同适度的奖励。

第五章处罚细则。

第17条对以下行为,将给予提醒、警告、禁用、删除id等不同程度提醒及处罚:

1、使用有争议的昵称;。

2、散布有争议的言论。

3、使用不规范昵称;。

4、散布有争议的言论不听劝阻的;。

5、在论坛内吵架、辱骂的双方;。

社区卫生管理制度

只有管理好社区卫生,居民才会真正的住的放心。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18年社区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社区卫生服务站规章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责制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

(二)负责社区卫生站工作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安排责任医生、协管医生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管理考核,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完成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基本医疗服务综合业务指导,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站内会诊、双向转诊、中医药管理、医疗业务培训、医疗纠纷处理、药品采购计划编制及药品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各项档案收集与整理。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工作,负责房屋、水、电、通信等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外的有关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一)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社区群众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制定辖区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三)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四)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社区责任医生职责

(一)负责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对体检中查出疾病的患者认真给予治疗。执行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定期对辖区居民的健康问题进行讨论、会诊,必要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二)管理辖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平时诊疗、妇幼儿保工作、无偿献血、上门访视等获得的资料和数据,为居民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并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保管、研究、使用,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针对辖区居民健康状况,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成为辖区居民的预防和保健医生。

(四)改变服务模式,以上门服务为主,对有健康问题的应开展连续服务,对确有疾病需要住院的应负责联系住院,出院后做好恢复期的康复工作。

(五)认真履行好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包括管理健康宣传栏、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做好妇儿保工作、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环境卫生协管、卫生监督协查等。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健康教育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订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结合季节特点、重点传染病流行态势、本地疾病谱,及时编写健康宣传资料。每年至少4次更换健康宣传栏内容,并保存宣传内容。

(二)社区责任医生上门访视时随带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分发到户,不能理解的居民,社区责任医生要逐项解释健康教育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对居民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

(三)结合群众关心的健康问题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宣传,让社区居民掌握防控疾病和防止事件危害扩大的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五、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对病人的治疗情况要进行跟踪,直至将该病人交由社区责任医生管理或病愈。

(二)接待病人要热心,问病查体要细心,诊治疾病要精心,要处处方便病人。

(三)熟悉传染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急症的诊疗与急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扎实。诊室要配备一般抢救药品、器材,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四)按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处方、出诊、随访服务、转诊等记录。

(五)危、急、重症病人优先就诊,对首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组织会诊和讨论,确需转诊的做好转诊前紧急处理,并由首诊医生和社区责任医生亲自陪同转院,随带健康档案。

六、社区病人双向转诊制度

(一)社区责任医生在上门访视、门急诊疗等过程中发现的急、难、重、危病人,在站内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转诊。转诊前向病人和家属讲明转诊的理由,征得病人同意。

(二)病人转上级医院住院时,随带健康档案转诊。病人出院后由社区责任医生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健康档案,并做好康复期的医疗保健工作。

(三)医疗机构应为转诊病人提供预约服务,杜绝转诊过程中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化验,以减轻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七、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管理制度

(一)儿童保健:掌握辖区内目标儿童底数、变动信息,开展体弱儿专案管理,对体弱儿进行随访。

(二)妇女保健: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底数、变动信息。根据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婚前保健咨询,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开展产前筛查及对诊断阳性病人的追踪。结合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开展常见妇女病检查,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三)掌握辖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底数和变动情况,每年4次免费上门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发生疾病的给予连续访视。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干预。

(四)收集掌握辖区内重点疾病底数和变动情况。按各项疾病的规范管理要求,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主要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肝炎病人)的防治工作。

八、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

(一)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发现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人后,按照规定时限,通过各种途径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记录。

(二)社区责任医生应收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重大动物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等相关信息,2小时内上报区防疫站和卫生监督所。

(三)及时准确收集、核实、汇总和报告当地以下相关信息:辖区人口出生、死亡信息,出生缺陷、早孕摸底,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信息等,按规定填写报告卡,发现孕产妇死亡的必需写出调查报告。

(四)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安排社区责任医生、护士参加各种培训和业务学习。 (五)鼓励社区责任医生和协管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九、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毒制度

(一)严格把握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二)医务人员应着装整齐,不戴戒指、手镯,不留指甲,不涂指甲油。

(三)接触病人前后要洗手,擦手毛巾每日更换,接触特殊感染或传染病人后要用消毒液浸泡双手。

(四)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带一垫一擦手。

(五)经常开门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流通。治疗室空气每日消毒1次,各种操作台面每日消毒液擦拭1次,受到病原菌污染时随时消毒。地面湿式清扫,每日消毒液拖地1次,受到病原菌污染时随时消毒。体温计在清洁的基础上用消毒液浸泡,凉开水冲净擦干备用。血压计袖带保持清洁,有污染时随时用消毒液浸泡,清洗晾干备用。听诊器用75%酒精擦拭。

(六)注射器、输液器用后毁型分类装箱送固定回收点。

十、社区卫生服务中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员工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药品管理人员要严格依照规范管理和使用药品,特别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心主任要严格把关,定期检查,作好记录。

(三)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做好自我防护,防止自我损害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五)搞好内部水、电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值班和防盗工作。

(六)严格计算机管理制度,专机专用,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更新。

(七)按规定要求进行医疗固体废物处置,防止外流造成污染。

为了积极推动社区卫生工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结合上级精神经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为指导。以适应城市人口老龄化、疾病普变化、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医学模式转变及满足群众卫生服务需求。配合搞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顺利进行,为社区居民提供连续、方便、有效、快捷的全程、全方位服务,为十个五年卫生改革计划建立完善、规范的社区服务体系打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1、执行主任负责制:行政主任为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带领中心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党的各项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社区服务站必须服从中心管理,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3、为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力度,经研究决定由副主任陈力同志分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下设办公室,由刘文辉同志任主任,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具体负责指导社区卫生各项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由中心主任提名,中心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该负责人将主持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全面工作。

4、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服从中心的直接领导,抓好本站的二级管理: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行业新风并做到文明行医: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履行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不得夸大或隐瞒病情,做到依法行医;加强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病人的身心健康;加强医疗服务理念教育,突出以人为本的宗旨,改善服务态度。圆满完成中心交给的公共卫生任务及医疗业务指标。

三、基本条件及设置标准:

1、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卫生综合服务网点的建设和发展,根据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经区卫生局批准,书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辖园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书院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城西社区卫生服务站、玉泉社区卫生服务站、宇济社区卫生服务站。

2、服务站性质:非营利性,属中心派出机构,由中心统一管理。

3、科室设置:科室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设立全科诊断室、注射室、观察室、治疗室,药房等,有条件可设妇检室、换药室。有符合为社会服务的器械、设备、通讯工具等。

4、人员:各社区服务站配备6名工作人员,最低要求5名专业技术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有1名主治医师担任负责人,(特殊情况除外)并做到三证齐全,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毕业证。

5、制度齐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工作制度、全科医生管理制度,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全科护士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物价公开、巡诊制度、患者监督岗位制度、服务功能齐全、减免项目分开等。

四、社区卫生服务基本任务:

全面落实完成局社区办、中心制定的2011年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宗旨是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主要从事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饮食卫生、职业心理学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护理和康复。走进社区、服务社区、建立健全各类疾病档案及老年保健、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老年宣传活动。对慢性病防治如高压病、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老年性痴呆症等及肿瘤、慢阻肺、轻症精神病人及恢复的伤残人员,孕产妇等要建立专案管理,根据社区慢性病管理要求定期上门访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搞好双向专诊和院前急救,开设家庭病床等。

五、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办法:

1、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条例、卫生体制改革办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实施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2、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面服从该站站长的分配、安排,听从指挥,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如违者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有权辞退,中心在本年度内不安排工作,作待岗处理。

3、社区卫生服务必须按照(孝南区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的各项标准,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和各项制度。定期举办健康教育和各种宣传义诊活动。按照中心各站区域图全面开展建档工作,并按确定的慢性病档案管理,同时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管理,形成活动档案。

4、各卫生服务站的药品由孝感市中药材公司统一配送,各站自把价格关、质量关,严禁私自采购药品,如发现一起,除没收药品外,并处罚款200元。统一税务发票,由中心统一结算。

5、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收全部进入中心帐户,实行统一管理,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各站单独核算,根据各站的位置不同,经营成本不同,业务收入不同等情况,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帐目日清月结。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发现三次以上或有病友举报作贪污公款处理。

6、根据各社区历年业务收入情况,制定任务:﹙1﹚书院街社区卫生服务站需完成33万元业务收入,门诊人次要达到14600人次/年,完成该社区5500人的个人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人550人,完成五大保健等860人的工作。﹙2﹚园林社区卫生服务站需完成29万元业务收入,门诊人次要达到12775人次/年,完成该社区6000人的个人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人600人,完成五大保健等1300人的工作。﹙3﹚城西社区卫生服务站需完成26万元业务收入,门诊人次达到12775人次/年,完成该社区5800人的个人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人450人,完成五大保健等750人的工作。﹙4﹚玉泉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需完成6。5万元业务收入,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门诊人次达到3650人次/年,完成该社区3000人的个人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人300人,完成五大保健等700人的工作。﹙5﹚宇济社区卫生服务站需完成10万元的业务收入,门诊人次达到4745人次/年,完成该社区3000人的个人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人320人,完成五大保健等600人的工作。

7、各卫生服务站的工资由责任人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人员工作量的大小发放,要体现公平、公正、奖勤罚赖的原则。?服务站站长根据工作需要有业流水1%的开支权?。同时站长享受科主任津贴待遇。

8、中心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站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各社区卫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生服务站工作。如不服从中心管理办法或不能完成中心下达的任务,中心随时更换该站站长及该站工作人员的工作。

9、中心及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或人为责任过错(如用药不当,齐量不对,配药配错,医护人员擅自离岗等)造成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由该服务站相关责任人全部承担,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陪偿及法律责任,对不可预见的医疗意外发生的费用采取风险共担,该服务站承担40%,中心承担40%,其它服务站共同承担20%。

六、分配、奖励方案:

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补贴,工资分配、奖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励等激励机制和工作考核机制,(1)各站完成中心下达的任务后,中心确保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2011年档案工资100%,因各站人员长年无休息,按每人每月8天计算,每天补助40元。超额部分中心、站按1:9进行奖励。﹙2﹚对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各项档案健全,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好评的服务站和个人,中心将给予适当的奖励。(3)在国家投入逐步加大的情况下,逐步落实公共卫生考核经费,按各站实际工作量经中心考核后﹙参照11年方案﹚给予发放。

本方案执行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如国家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方案﹙社区部﹚及省、市、区、有关政策出台,必须按上级精神执行,本方案自动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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