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文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专业16篇)

时间:2023-11-29 15:35:06 作者:GZ才子

情况报告还应该根据不同读者的需求和背景进行定制,以满足其信息获取和决策需求。预祝大家在写情况报告时能够有所突破和提升,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

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县妇联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始终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征、符合家庭特点的家庭文明建设新路子,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深入开展了家庭文明创建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县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立足实际,全面实施了家庭文明创建工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家庭文明创建载体活动,倡导了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家庭美德,促进了家庭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家风的形成。

为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创建工作,各级妇联精心设计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打造了工作品牌,各项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了全县家庭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1、巩固传统家庭文明创建品牌。多年来,坚持开展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家庭典型评选表彰活动,使传统家庭文明创建品牌不断巩固。同时积极开展“两型家庭创建”和“低碳节约环保家庭”节能宣传活动,引导妇女及家庭自觉践行“两型家庭创建从我做起20件事”、“家庭低碳计划15件事”,树立节能环保科学理念,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做到消费、生活和行为“两型”化,促进了“两型”家庭建设。

2、做好结合文章。一是借助“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打造“美丽家庭”创建品牌。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妇联共在412个行政村中对32600多名妇女和家庭成员进行了家庭美德、家居美化等方面的“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指导,提升了群众的文明素质,培树了1000余户美丽家庭。二是借助全县“心防”活动,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县妇联积极争取把“平安家庭”创建纳入全县“平安创建”统一规划,与创建“平安乡村”有机结合,层层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考核评估、追踪检查和评选表彰等制度,通过发放《人人安全家家平安倡议书》,举办全县“心防”活动月暨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启动仪式,走进村居(社区)、学校、家庭开展“强化安全意识争创平安家庭”签名活动等,将“平安家庭”创建带到千家万户。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2019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1000多人次。

3、创新家庭文明建设新模式。一是建立“同心偕老”幸福婚姻家庭引导机制。县妇联联合综治办、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建立了“同心偕老”幸福婚姻家庭引导机制,依托婚姻登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离婚案件审判三个平台,重点把握“结婚前、结婚时、结婚后、离婚时”四个关键期,开展了婚姻家庭伦理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离婚缓冲劝导等,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增强家庭责任意识和法治道德观念,营造幸福美满婚姻,促进了家庭的和谐美满。二是结合“信用”建设活动,联合县文明办、金融等部门,将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参与村集体活动等家庭美德内容纳入“文明信用户”评选体系,对评选出的文明信用户实行动态管理,给予简化贷款程序、免费健康查体等优惠,增强了群众参与争创的积极性和诚信文明意识,极大地促进了乡风文明新风尚的形成。

1、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强化宣传。借助在宣传网、妇女网等公众信息网,县电视台、广场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家庭文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让广大群众经常看到、听到、体会到这些先进典型的高尚品德和正能量,从而带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崇尚正气的浓厚氛围。

2、充分发挥榜样宣传带动作用。近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挖掘典型、培树典型和推荐典型活动,截至目前共积极推报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等市以上各类先进典型200多个,择优拍摄了电视专题片,大力宣传家风好、家教严、家庭美的典型事迹。同时通过举办表彰会、事迹宣讲会等形式,讲文明故事,扬最美精神,用榜样的力量感召激励妇女和家庭,弘扬家庭美德,推动家庭文明建设。

3、借助多方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巾帼志愿者队伍等平台和组织,围绕家庭美德建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不断扩大了家庭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家庭成员中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为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社会文明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家风家教工作做法和经验。积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对教子有方、孝老爱亲等方面的“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倡导最美家风家规家训,弘扬良好家风。邀请省内知名儿童教育专家、心理学专家,举办了多期高品质的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提升了家长素质,促进了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在各村、各单位“妇女之家”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中,已寻找到别具特色的最美家庭232户,征集好家风好家训122条。

(五)家庭文明建设机制保障状况。在家庭文明建设中,不断完善创新了各项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各级妇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工作中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做好牵头协调工作,争取部门支持、配合,形成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创评机制。设立了多种更符合不同家庭特点的单项文明家庭评选内容,如环保健康之家、教子有方之家等,发现、培树了各类特色先进家庭,吸引带动了更多家庭走向文明。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加大对先进文明家庭的宣传和激励力度,进一步激发了他们争做文明家庭的积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的内涵、结构、功能、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还会继续变化,因此,家庭文明建设工作需要随着社会发展增添新的内容,提出新的要求。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当前群众生活质量已有大幅提高,但仍有部分家庭仍将发展经济作为首任,家庭文明意识不高,对家庭文明建设意义认识不够,参与家庭文明建设较少,出现了“重经济、轻文明”的现象,影响了家庭文明建设进展。

(二)家庭文明建设载体活动较少。调查发现,有的村居由于受经济紧张、工作忙、人手少、居民流出多等条件制约,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流于形式现象,难以引起广大家庭的关注与兴趣。在文明家庭创评标准把握上,往往偏重一些在极其艰难困苦条件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家庭,而忽视了家庭文明程度,影响了“文明家庭”内在质量。

(三)家庭文明建设参与群体不平衡。调查发现,由于受时间精力、经济水平、文化程度等因素影响,在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方面,中老年人参与程度高于年轻人,妇女参与程度高于男性,经济、文化水平较高的家庭参与程度高于经济、文化水平较低的家庭,由于参与群体的差别,从而造成了工作开展的不平衡。

当前,家庭文明创建引起了越来越多家庭的重视,广大群众普遍希望要继续搭建一些接地气、聚人气、有实效的载体活动,如不断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使更多的家庭能参与到家庭文明创建中,大力营造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氛围。同时,广大家庭还希望今后要不断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家长答疑解惑,走出家教的迷茫和误区,引导家长更好地因材施教,培养孩子的优秀品德、塑造高尚人格,从而提高整个家庭的教育文明素质。

家庭涵盖的内容非常丰富,影响家庭文明的因素多种多样,因此,要衡量家庭文明程度就需要一套综合量化的指标体系。目前,我县的评价体系还需不断探索创新,健全完善,细化目标内容:一是对家庭的文明程度,特别是家庭“德、情、意、智”等精神层面进行评估;二是通过制定引导性标准,以评促创,引导全县家庭弘扬家庭美德,树立科学、文明、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有爱的人际环境、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的形成,真正做到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

(一)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缩影,反映着整个社会文明的程度。家庭文明创建,是夯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家风、民风、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家庭文明创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的生动实践。

(二)家庭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框架。家庭文明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通过继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调整创建标准,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帮助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生育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努力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三)家庭文明建设的工作内容、方式和载体。要不断拓展家庭文明创建领域,形成一点多面的创建格局,重点抓好工作结合:一是把家庭文明建设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促进文明教子家风的形成;二是把家庭文明建设与创建学习型家庭结合起来,鼓励广大家庭成员根据自己的社会角色积极参与争创“学习型机关、社区、楼宇”等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从关心自我到关心社会,拓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空间;三是把家庭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发倡议、举办文艺晚会等方式,推进家庭文明工程深入实施;四是把家庭文明建设与加强理论研究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为家庭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使家庭文明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四)家庭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组织保障。家庭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在加强机制保障方面,要注重两点:一是发展经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是家庭文明建设机制的重要前提。因为生存意识是一个家庭存在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决定一个家庭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下能不能兴旺发达的思想前提,也是家庭文明建设的机制保障中最基本的基础。而要提高家庭的生存意识和能力,就要发展经济,不断优化家庭的生活环境,稳定家庭所处的社会环境。二是道德要素是家庭文明建设机制保障的重要核心。文明和谐社会除依靠法律制裁和威严来维系外,还更多地需要靠道德的力量来维系。因此,在建设文明家庭过程中,要把道德要素放到更高的地位来考虑,要使家庭的每一个成员牢固树立健康、高尚、科学、进步的道德观念,只有这样,家庭成员的道德行为才能有明确的目标,也才能更加有效地建立起家庭道德规范,促进家庭文明气氛的形成。

(五)家庭文明建设评价标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实际,创新载体,通过开展文明家庭十星户评选等活动,将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公德要求、行为规范都纳入评选体系,并附有具体标准和要求,真正把精神文明的教育内容转化成家庭文明创建的具体目标,把灌输式的教育方式转化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新形式,提升家庭文明。

(六)家庭文明建设激励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舆论导向、物质保障、精神激励、监督约束等机制,积极协调宣传、广电等部门,对各级评选的文明家庭制定出台优惠政策,不断增强家庭参与争创的积极性和诚信文明意识。

(七)在主题教育、创建活动、家风建设、传统美德、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影视出版、公益广告、志愿服务、法规引导等方面,如何体现对家庭文明建设的要求。围绕家庭文明建设,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积极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分享会、家庭故事会等,用身边人讲身边事,激发家庭成员参与的积极性;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文明宣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大对家庭美德知识、文明创建知识宣传,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继续拍摄家庭文明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片,在收视率高的县电视台栏目滚动播放,进一步扩大知晓率和宣传面;利用公共场所电子屏、宣传画等,播放“弘扬家庭美德倡扬文明新风”公益宣传广告,提高广大家庭对文明创建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

家庭教育情况调研报告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为全面了解我县家庭教育工作基本情况,促进我县家庭教育工作实现新发展,县妇联对我县家庭教育深入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要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理念,使家长认识到教育孩子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更是家长的事,需要家长掌握科学教子方法,与学校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教育好孩子。

重视家长学校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建设一支业务强、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师资队伍。形成一套适合本地的`家长学校工作方法,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家长学校的针对性、实用性、系统性。增强家长学校的服务能力。

一是建议政府加大对家长学校的资金投入,把家长学校经费作为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逐年增长,县财政可采取按生均标准拔给家长学校经费,保证家长学校正常运转。

二是推行有偿教学,允许家长学校收取一定的费用,通过政府拔一点款、家长交一点费、学校出一点”来解决经费问题。

为促进家长学校的健康、持续发展,要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管理办法。一是明确机制。规范家长学校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办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管理。二是考核评估。要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德育评估体系,对家长学校管理进行科学的评价。三是建立动态激励机制。建立家长学校职责考核奖惩制度。

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会工作安排,7月下旬以来,我们社会事业工委在副主任的带领下,对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调研,先后召开了两次共有二十一家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市各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对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还学习了其他县市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8月17日,市人大会又组织全体委员视察了我市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现将我们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十分重视生态市建设,做了大量规划编制的基础性工作,最终形成的生态市建设规划理念较新、体系科学、主题突出、措施实在,充分体现了地域特色,对我市的生态市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1、规划编制有一定基础。是宁、扬之间的重要节点城市,经济上既受南京都市圈的有力带动,又受上海经济圈的强劲辐射,目前已逐步成为全省沿江开发的前沿阵地。近年来,我市经济增长动力不断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城市竞争力、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均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实施了一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全市已有18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6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为生态市创建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20xx年我市被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区以来,积极开展创模、创卫等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为生态市创建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群众对人居环境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样的前提和背景下,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采取院地合作的形式,聘请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和扬州大学的专家学者参与规划编制,既吸收借鉴了国内外生态建设的新理念,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发挥资源、环境和区位优势,为生态市创建提供了有力保障。

2、规划指导思想明确。规划立足于把建设成为中等规模的、生态型、现代化的滨江工业城市的发展定位,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突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态市建设指导思想,主旨鲜明,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又符合构筑五大经济板块、培育四大产业集群、建设三大园区的发展战略。同时,规划既紧扣人与自然和谐这一主题,又围绕这一主题,从生态功能区划、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生态人居体系建设、生态文化和能力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思考,凸现了区域特色,展现了特点。

3、规划体系比较合理。规划编制部门注重对生态市建设内涵的把握,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分析了我市生态建设的现状和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市将来生态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规划建设的五大类重点工程项目涵盖了经济发展与产业生态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与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人居体系与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生态市建设规划管理等多个方面,覆盖了我市整个行政区划范围,具有较强的导向和支撑作用。规划既明确了生态市的目标和功能定位,又注重从我市实际出发,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指标考核体系,是指导我市生态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委建议本次会审议通过生态市建设规划。

二、规划工作存在的不足。

尽管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作了扎实有效的前期准备工作,生态市规划编制走在扬州各县市的前列,为生态市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从目前来看,随着沿江开发和园区建设的强势推进,经济发展对环境支撑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市创建还面临诸多难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的36项考核指标中,目前还有20项未能达标,创建难度较大;二是全市实施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审计的企业数目还不够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尚处于起步阶段,生态产业链有待形成;三是农村生态规划编制工作落后,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四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地表径流污染严重,目前缺乏有效管理机制;五是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尚未开展,生态市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有待建立,等等。对照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我们认为规划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改进:

1、规划的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要努力将近期建设和长远规划有机结合,把生态市建设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部门和乡镇,具体落实到每个时段和项目,尽可能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要对部分规划指标做进一步论证。有些指标,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例、森林覆盖率等指标要根据现状作出实事求是地分析,并会同相关部门合理确定,充分体现规划的科学性。

2、规划间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市建设规划是面向全市的宏观指导性规划,需要各类具体规划的配套与支持才能得以顺利实施。要注意与扬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相对接,妥善处理沿江开发与生态保护间的矛盾。同时,进一步做好生态市建设规划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沿江开发规划、园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部门行业规划的衔接,明确生态市建设的近期和中远期建设目标,使生态规划的理念和各项指标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3、规划建设的重点有待进一步突出。要根据我。

市实际,选择部分特色鲜明、影响较大,且便于操作实施的重点项目作为整个系统工程的突破口,结合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积极开展环保论证,以实施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总体原则,建设一批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同时,要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市政污水管网系统,加快市区主要河道污水截流管网建设,实施区域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重点废气排放企业中推广执行清洁生产行业标准,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

4、农村生态化进程有待进一步重视。规划要将生态村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特别是在村庄规划、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排出具体项目,确定具体投入。要对乡镇工业布局作出合理调整,引导村办企业向乡镇工业园或工业集中区转移,对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三、实施好规划的几点建议。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开创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具有相当的广度、深度和难度,是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正确分析形势,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科学、分步、有序地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共建氛围。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的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多层次、广角度、全方位地推进生态市建设宣传工作,使全市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建设生态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生态市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市建设,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等活动,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把生态市建设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大力营造全民共建生态市的浓郁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市政府要把生态市建设摆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生态市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工作,统筹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层层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努力形成市、乡(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不断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把生态市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生态市建设领导责任制、任期目标制和责任追究制,为生态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各相关部门也要把生态市建设的目标要求,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从部门职能出发,明确各自分工和责任,搞好相互协调和配合,全面完成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

3、科学统筹安排,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要严格遵循生态规律和循环经济理念,牢牢抓住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循环经济三大重点和产业结构调整、污染防治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近期目标与生态市建设的长远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全面地融合起来,以生态市建设的科学规划为龙头,以生态经济建设为核心,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实施园区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大力发展企业内部、园区产业链、区域配套体系等多层面的循环经济模式,增强区域产品配套能力,将生态市的理念落实到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之中,逐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

4、健全保障机制,强化生态市建设能力。市政府要将生态市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国内外企业、社会和民间资金投入生态建设,设立污染防治基金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专项经费,重点保证重大建设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的启动。要将生态市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体系,抓紧制定完善有利于促进生态市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严肃处理各类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同时,逐步建立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企业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激励机制,在吸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到创业发展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地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生态科技合作关系,加强本地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队伍。

5、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生态市建设水平。要围绕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领域,以科技和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适用的生态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安全预测、预警和预报系统,设置污水水质水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和主要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引导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为节约、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提供新的途径。要积极促进生态科技成果的转化,建立完善废物资源化、清洁生产、生态产业链、环境工程等“绿色技术”体系,提高重点企业和各类园区建设的科技含量,努力实现园区综合效益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全面提升我市生态市的建设水平。

表”重要思想,聚全民之才、集全市之智、举全市之力,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从生态企业、生态园区和生态经济三个层面入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精神文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展深化、巩固成果,突出一个主题、破解两大难题、抓好三项重点建设、实施四大文明提升工程、组织开展五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稳步推进,城乡群众文化丰富多彩,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新的成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察民情、解民忧、树形象”的主体实践活动。今年是统筹城乡发展关键年,全县各乡镇(中心社区、街道办)抓住有利契机,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千名干部下基层、两联三包抓扶贫”活动和宣传部“走基层、转作风、察民情、解民忧、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的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走基层、转作风、察民情、解民忧、树形象”的主体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坚持每周1次集中学习日制度,集中学习采取座谈会、交流会。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兴趣,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开展志丹县首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村镇为单位开展了“文明示范村镇”、“最美乡村”和以村户为单位开展“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妯娌”、“十星级文明户”、“卫生先进示范户”创评活动,推动文明乡风形成。

明县城”复审工作。以“拓展深化、巩固提高”为重点,坚持面向基层、改善民生、服务群众为宗旨,在全县开展“卫生、文明、和谐”系列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在行业系统,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以“五德”(官德、师德、医德、警德、商德)教育为重点的文明服务优质竞赛活动。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在机关,广泛开展各级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在行业,深入开展文明行业,“优质服务窗口”争创活动已经成为窗口行业的品牌创建活动。在村镇,通过坚持不懈对农民开展理想信念和文明素质教育,开展“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妯娌”、“十星级文明户”、“卫生先进示范户”创评活动等形式,引导农民告别不文明行为,提高文明素质。

(三)开展“四大”文明工程扎实有效。2012年,确定为全县“公民道德建设年”。以《公民道德建设纲要》颁布九周年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汇编《志丹县居民文明手册》在志丹县主流媒体开设“公民道德大家谈”栏目,提高知晓率、参与率。以“树红都形象,做文明志丹人”为主体,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实践活动,树立典型,学有榜样。组织开展“志丹特色的核心价值观”概括语征集活动, 在全社会形成弘扬传统美德、知荣辱、尚礼仪、讲廉耻的良好风尚。组织开展了全县范围内中小学生“美德少年”的评选活动,并对评选出的20名助人为乐、尊老爱亲、自强自立的模范进行了表彰。

成年人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以“心向党、跟党走”和“爱祖国、爱家乡”为主题的祭英烈、向国旗敬礼、优秀童谣征集等系列活动,培养孩子的爱国热情。开展“少儿书信”文化活动、“读好一本书”、“中华经典诵读”、“黄土文化进校园”为主要内容的书香校园活动。落实中央文明办“向西部送电脑”工程,将争取到的250台电脑分别转赠给急需的学校。联合教体局、团委开展了 “美德少年”评选工作。今年,我县“西部助学工程”共资助3名被全国重点大学录取的贫困大学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精神文明是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调研,可以发现我县目前精神文明建设主要依托党委、政府和文明办的主渠道作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科技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使精神文明建设与群众对精神文明生活的需求有了很大差异,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意识存在差异。部分干部还片面存在“重经济、轻精神文明建设”的错误思想观念,一些单位部门注重业务工作,没有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使创建工作时抓时停、时紧时松,出现主观上偏冷、工作部署上偏轻、领导分工上力量偏弱、措施落实上力度偏小、工作考核上指标偏软等现象,没有实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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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县委、县*提出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的奋斗目标,经过几年的努力,使远安县经济发展、*社会、城乡建设、生态文明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为全县*奔向美好的未来指明了方向。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难点是残疾人。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相对来说、农村贫困人口不断下降,农村残疾人贫困问题逐年减少,解决民生问题已是各级*和各级领导日益重视的问题。

一、残疾人的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西山区,是一个山区小县,有各类残疾人17000人,占总人口的8、6%,平均每四个家庭有一个残疾人,全县残疾人按类别划分具体情况为:视力残疾2876人,占;听力残疾3716人,占;言语残疾269人,占;智力残疾1541人,占;肢体残疾4736人,占;精神残疾1361人,占;多重残疾2501人,占。其中农村残疾人15300人,约占残疾人总数90%。从空间分布上来看大部分残疾人分布在边远山区,越是交通闭塞的边远地区残疾人比例越大。从经济收入上来看全县残疾人大致可划分为三部分,一是达到小康和正在向小康发展的。这部分残疾人素质较高,有职业、有技术、有自己的产业,多集中在城镇,生活富裕接近小康。在县残疾人中约占20%;二是基本脱离贫困解决温饱问题的。他们残疾程度较轻,*勤劳动,从事庭院种植养殖、或是手工业修理服务、或是在外打工,能够维持温饱但仍徘徊在贫困线边缘。他们约占50%;三是长期贫困残疾人约占30%。多是重残人或是一户多残或老养残,他们或是看不见、或是不能行走、或是智力障碍,丧失了劳动能力,多年积贫,常年靠救济。

从数据显示、自然分布、自身条件分析,不难看出农村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一般健全人相比,差距比较大。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贫困数量大。据统计纳入农村低保5001人,其中残疾人1726人,占30%。随着小康进程的加快,残疾人与健全人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相对贫困的人逐渐增多,残疾人受自身综合条件和自然条件的制约返贫都会加大贫困残疾人数量。二是贫困程度深。全县1000元收入以下的家庭可以说全部为残疾人家庭。尽管各级逐年加大贫困残疾人的救助、帮扶力度,但对一些无任何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只能维持基本生存。

二、存在的问题。

1、残疾人生活生存质量差。首先最直观的是住房质量差,农村住房有三种类型,一是预制楼房,二是土木结构的新房,三是多年的老土房。残疾人大都是居住在旧土坯房里了,“危、破、陋”是其特点。近几年来、在全县残疾人危房改造中,已解决了近200户,还有相当一部分需要改造。其次是生活质量差。按我国贫困线标准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来测算,我县十分之一的残疾人处于极度贫困,十分之二的残疾人处于一般贫困,此外,还有生活虽然有了改善,但脱离了外界的帮助无法实现自我发展仍然徘徊在贫困边缘。走进残疾人家庭,多数是空空的什么也没有,电视、电话、家庭*这些当代已普及的文化生活家常电器,对残疾人来说是奢侈品,因为温饱尚未解决的他们,最有吸引力的是柴米油盐。它们所考虑的是不挨饿,不受冻,如何能吃饱穿暖的问题。其三是看病难。残疾人是不能得病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余钱看病吃*。得了病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如果这残疾人是家庭主劳,那么又病又残的他们就只能等着救济了。

2、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整体素质差。万残疾人中文盲占三分之一,大多是老年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在中青年残疾人中完成九年义务制教育的人还占不到半数;适龄的残疾少年儿童我县统计约250人,能进入学校接受教育的只有230人,入学率占92%,但辍学率高,能接受大中专教育的,15300人中约有大中专学历的也就是近百人,大多是自学成才,而且其中有些是健全人转为残疾人的。真正能够考上高中接受大中专教育的残疾人寥寥无几。受教育程度低,思想观念普遍封闭、保守、落后,整体素质低下造成精神贫困。这样因物质贫困造成了精神贫困,又由精神贫困反过来加深了物质贫困。恶*循环的锁链束缚了残疾人,长期不能挣脱贫困。

3、残疾人社会就业难、且面窄。首先是因为残疾人素质低下,又有身体功能缺陷的企业技术残疾人中,实现就业的不足60人,且以自谋职业为主。其次是社会存在偏见,不少单位宁可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安排残疾人就业,有的单位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法定责任和义务置之不理,因此,残疾人就业率和就业保障金收缴率都低。

三、消除贫困的途径及对策。

要消除残疾人的贫困状态,必须突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来统筹规划,坚持党委领导、*负责、残联组织、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探索切实可行的办法,化解各种难点,带领残疾人共同致富。途径及对策如下:

家庭教育情况调研报告

为贯彻中央号文件精神,了解农村家庭教育状况。市xxx小学家教组会同市教育局xxx小学于20xx年下半年到包河区大圩乡的慈云小学、晓星中心小学开展了调查访问。调查组得到了包河区xxx小学和大圩乡xxx小学以及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这次调查,采取听汇报、发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范围主要在两所小学的三、四、五年级部分学生和家长中进行。共发出调查问卷390份,收回有效卷371份(其中学生问卷195份,家长问卷176份)。学生和家长对问卷内容进行了逐项填写。先后三次召开座谈会,区、乡并工委、乡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的负责同志、学校领导、班主任和教师代表等40多人参加了座谈。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1、家长的职业:农民占57.5%;干部和工人占38.8%;个体户占3.7%工人中大部分是在社区企业或从事临时建筑工,属农工兼顾,均居住农村。

2、家长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占6.3%;中专文化占12.1%;初中占66%;小学文化占15.6%。家长的文化大部分是小学和初中,其中一部分未读初中。

3、家庭经济收入:来自农业和农亲找工收入较低的占。

83.8%;收入较好的只占2.5%;经济困难的占12.5%;特别困难的占1.2%。

4、家庭组成情况:原婚的占91.2%;再婚的占2.5%;单亲家庭占6.3%。

5、家庭学习环境:参加问卷调查的家长,平进看书看报。

等占25%左右。这些并非全是家庭经济所限,大部分还是家长的认识和观念问题。

从座谈会上反映的情况分析,当前农村家庭教育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农村家长一门心思地扑在生产和创收上,每天起早摸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教育孩子,更谈不上什么家庭教育。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出现了许多“空巢家庭”。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等亲属看管,多数是“看而不管”、“管而不教”或根本“管不住”,家庭教育几乎成了空白。有的家长认为,自己的责任是送孩子上学,将他扶养成人,至于孩子学得怎样,全靠他自己的努力,听其自然,没有什么明确的要求。有的家长对老师说:“孩子听老师的,全靠您了,我们管不了,您要打要骂都行”。家长缺乏责任心。

2、期望值过高,教育方法简单。

许多家长自身素质不高,他们不愿让自己的孩子成为愚昧无知的一代,不想让历史的遗憾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重现。家长对孩子的最大希望是读好书、上大学、干大事,有这种想法的家长占61.2%。因此,对孩子要求就是学习成绩好,考出高分,考上好大学,将来从事脑力劳动或较轻的体力劳动,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这些家长的教育方法,大多是简单粗暴,信奉“不打不成才”,孩子一旦有错,父母往往不问青红皂白,责骂、殴打一顿,惩罚完了还说:“管你,是为了你好。”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行为会给孩子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3、重文化知识学习,轻思想品德的培养。

在有些家长的观念里,家庭教育的内容就是学习,考出好成绩。“只要孩子的学习好,其他什么都不重要”的思想根深蒂固。有的家长不支持学校组织的社会活动,如开运动会家长不让孩子参加;组织慰问乡敬老院,有的家长也不让孩子去。这种只关注孩子学习的家教方式,给孩子的思想品德、生活自理能力、劳动技能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带来很大影响。

4、新的“读书无用论”,在部分家长中有所抬头。

近年来,由于高中、大学的教育费用高,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走向市场,找工作难的现象使部分农村家长产生了新的“读书无用论”的思想。有的说,培养一名大学生,家庭要负担十多万元,农村上不起。毕业出来即使找到了一份工作,仅靠一点工资收入在城市安家落户也困难。所以只讲究“实惠”的家长,对子女的培养热情不高,对孩子的升学持无所谓的态度。有些收入较好的家长说:“我们现在农村不也生活得很好吗!”

5、溺爱娇惯,缺少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农村学校不少班级里独生子女占一半,一家三代同堂住在一起的多。老师反映,条件好的家庭,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溺爱孙辈,爸爸妈妈放弃管教,形成了孩子任性、懒惰、挑食、自理能力差。有的学生一上学就向家长要钱买零食吃,家长“有求必应”。晓星小学六(2)学生曹某,父亲开私家车,家里经济条件好,孩子要什么给什么,一不满足就不吃饭,甚至跑到楼顶上吓唬人。这个孩子,老师也不能讲,一讲他就到处跑。老师说:“小孩子太惯啦!”家长说“随他,跑不了。”老师也无可奈何。该校二(2)班有个学生,一直是家长喂着吃饭,上二年级了还不会用筷子,用勺子吃还撒一地。上述虽是个别的,但也反映家长不重视孩子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

针对农村家庭教育的缺失,为优化家庭教育环境,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对农村家庭教育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真正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创“五好家庭”,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活动,评选表彰好家长、好母亲、好媳妇、好孩子,争创文明户,树立新形象。加强社会教育,以村或乡开设活动场所,添置设备;组织“五老”队伍,发挥“五老”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2、积极举办家长学校,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为不断提高农村学生家长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子女的方法,要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在普及中求提高,在巩固中求发展,并将家庭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做到孩子入学,家长入校,伴随孩子升级升学,与孩子同时毕业,经考核发给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家长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要有保障。

3、关注打工族子女的教育问题。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以及外出打工人员的“留守孩子”,都是亟待关注的教育对象。地方政府和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如建立“留守孩子”档案,建立关爱帮扶机制,明确监管对象,设置亲情电话,开设心理健康绿色通道,开展人文关爱活动,切实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与此同时,要教育外出打工的家长,外出挣钱不是最终目的,培养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是当务之急,打工别忘了孩子。

农村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许多优势。农村家庭简朴的生活锻炼了孩子的意志品质,他们受生活的磨炼,意志坚强,比城里的孩子懂事早,成熟快,他们从小干农活、做家务,成了父母的好帮手。农村的田园风光使孩子在大自然中获得了身心健康,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农村教育的自身优势,有意识地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促使他们全面发展。

家庭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家庭工作是妇联工作的传统阵地和优势领域,新时期创新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是妇联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国家主席在20xx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镇妇联积极响应总书记的号召,扎实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注重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实践,对全镇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镇是**沿江开发的主战场,也是**十强镇、**省文明镇、全国千强镇、中国经济名镇、全国环境优美镇。镇域面积160.16平方公里,人口15万,辖32个行政村,8个社区居委会,1个果园场。千年古镇,革命老区,也是中国**之父**的故乡,有着优良的传统道德和革命家风,以文明、和谐、健康、向上为特征的家教家风已蔚然成风。

长期以来,**镇妇联高度重视家庭工作,始终把加强家庭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抓牢抓实,积极发挥妇联组织植根妇女、贴近家庭的工作优势,在家庭文明建设上做了一系列的有益探索。

1、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为载体,倡导家庭文明生活方式。以全面提升家庭成员思想道德水平为抓手,大力开展十型家庭(学习家庭、孝敬家庭、和谐家庭、创业家庭、平安家庭、才艺家庭、爱心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科学教子)、道德之星、家庭美德之星(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十佳好母亲十佳好父亲十佳好女婿)、五好文明家庭等评比表彰活动,将这些活动作为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邻里互荐、村组推荐,自下而上,认真筛选,评比表彰。并通过报纸、宣传栏、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先进的典型事迹,将真、善、美的传统家庭美德传播到**的每一个家庭,使每一位**人学有榜样、比有标杆。

2、以培育家庭成员能力活动为载体,提升家庭文明继承创新。一是组建家庭教育队伍、机构。为了建立社会化、法制型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共同营造健康的家庭教育环境,我镇成立了家庭教育宣讲团,由妇联、团委、关工委、司法所、社会热心人士等多方联动,深入各村(社区)、学校,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的先进理念,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二是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20xx年11月,在我镇留守儿童最为集中的**小学举办了励志中国梦,感恩在心中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一同参加,由中国感恩励志讲师团成员之一的**老师做感恩励志演讲,**老师用极富感染力和震撼力的语言,以孝顺和感恩为主题进行演讲,场面感人,反响强烈。三是开展家庭读书竞赛活动。提倡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树立人人学习、相互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全社会倡导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和书籍成为良友,营造浓郁的家庭学习氛围,激发更多的家庭通过书籍求知、求技、求乐、求为。在家庭读书活动中,倡导共读一本好书,在阅读中感悟自省,在共读中增进亲子感情,在交流中相互促进提高。

3、以维护妇儿合法权益活动为载体,保障家庭文明道德底线。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为妇女娘家人的阵地作用,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和弱势困境家庭扶助,切实保障家庭文明的道德底线。一是创新妇儿维权,保障家庭和睦。利用三八、六一、6.26等节日,开展了以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主的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帮扶困难家庭,彰显社会温情。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每年春节、六一、中秋等节日前夕,镇妇联都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2015年已组织全镇各级妇女干部共走访慰问特困、孤残妇女儿童100余名,给他们送去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关怀。

我镇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制建立不健全。家庭文明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没能真正形成,协调组织作用发挥不够,主要是妇联单家独斗,没有形成合力。二是活动发展不平衡。农村家庭参与家庭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不够高。平时搞活动,主要涉及到的还是镇区家庭,农村家庭普遍参与率不高。三是宣传声势不给力。特别是新媒体的宣传力度较少,典型挖掘不深入,对选拔的典型没有进行大力公益宣传。

1、加强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家庭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家庭建设放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中统筹谋划,积极为开展和谐家庭建设工作创造条件、提供资源、搭建平台。妇联组织要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吸纳各种社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构建社会化、开放式的工作网络,真正形成党委领导、妇联主管、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引导道德习惯,提高认识。家庭文明建设归根到底是一种文化现象,把抽象的家庭道德规范转化为家庭成员的道德行为和道德习惯,是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家庭对于凝聚人心、稳定社会的独特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推进家庭文明建设;要宣传引领广大家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推进家庭文明建设;要用好的家风促进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建设,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推进家庭文明建设。

3、创新活动载体,增强活力。在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中,突出家庭美德建设,做好家字文章。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把家庭文明工程建设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主攻方向,使和谐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书香家庭等家庭文明创建工作焕发勃勃生机。将特色家庭创建作为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精心设计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如:家庭成员健身赛、楼栋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广场文化活动、邻里亲情互帮活动、家庭读书活动等,使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更能凝聚人心,更能增强活力。

县妇联家庭文明建设的调研报告

政策孤儿是指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未成年孩子,而事实孤儿则指父(母)尚在,但由于父(母)患病、犯罪、离家出走、去向不明等原因实际上没有抚养他们。他们不是孤儿却可能比孤儿还苦,去年6月份南京饿死女童案件再次引起了社会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目前妇联系统帮扶的在校就读孤儿共340名,事实孤儿占比60%以上。其中爱德基金会帮扶285名,根据就读年级每人每年670-1340元不等;绿叶思科、慈善总会资助孤儿55名,每人每年1000元。民政系统共帮扶孤儿120名,均为政策孤儿,即父母双亡或者一方死亡另一方宣告失踪的孩子,每人每月870元,18周岁以后仍就读的可继续享受孤儿待遇。无论致孤致贫的原因有多少,政策孤儿和事实孤儿都具备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收入水平低,生存环境差,缺乏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跟政策孤儿相比,这些事实孤儿更容易受到忽视,受到的关注程度和帮扶力度明显偏低。

目前政策孤儿的救助标准较高,每人每月870元,基本可以保障生活问题。但事实孤儿不属政策划定的“孤儿”范畴,难以享受现行救济制度的福泽,并且他们有父亲或者母亲,难以引起高度重视。一旦父母或家庭监护抚养缺位时,就可能面临凄惨的命运,与政策孤儿相比,他们反而需要更多的社会关注与关爱。

事实孤儿是由父母一方重病另一方离家出走,或是一方出走另一方服刑等原因造成,本身家庭经济普遍陷入困顿,爷爷奶奶辈年龄已高,收入有限,再加上自身疾病缠身,自我保障都成问题,如其他亲属(如叔叔、姑妈)的经济状况再不好,家庭负担较重,不能给予他们接济,生活状况愈发低下。因此对事实孤儿来说经济保障的问题尤为突出,同时生活中缺乏安全感,经常处于担心和忧虑的状态中,这些都明显不能满足孤儿健康成长的需要。

(三)家庭结构不全,缺乏感情交流。

在调查中,80%以上事实孤儿跟随年老体弱的祖父辈生活,由于缺乏父母的`沟通指导,容易形成任性、孤僻、懦弱的性格。10%左右的孩子跟随姑辈亲属生活,他们往往有寄人篱下的自卑感,受挫时喜欢憋在心里,尽力自己解决。亲属评价经常是“懂事听话,性格温和”,其实恰恰表明苦难使他们表现出超出同龄人的早熟,不能依仗父母的成长际遇使他们形成谦卑、乖顺的性格,缺乏感情交流,心理疏通和成长能力有待提高。

仅靠救助和保障生活,并不能彻底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就全县来讲,虽然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救助,如落实低保、残疾人补助、大病医疗及慢性病医疗救助以及新农保等,妇联、团委、工会等部门也针对这些孩子进行了一些帮助,但救助金额有限,且在救助的贫困儿童中,有相当一部分只得到一次性救助,帮扶形式多停留在物质帮扶层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实际困难。

正因政策制度的掣肘,事实孤儿不能进福利院,不能享受国家的相关救助,也不能被收养,而常常让人陷入对事实孤儿欲救而不能的困境。仅靠民间与公益组织的力量显然有限,关怀保护事实孤儿需要有针对性的立法和政策措施,有人性化的制度细节设置。目前,__省民政厅已公布落实《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明确将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这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完善事实孤儿专项救助的制度建设,是解决事实孤儿问题的重中之重。

一方面,要挖掘贫困事实孤儿自强不息、孝老爱亲的感人故事,造浓舆论氛围,让他们得到更过关注和关心。在学校,要对这一群体开展阳光心理行动,加强励志引导,转变观念,克服自卑心理,培养独立坚韧的精神。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爱心帮扶典型,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关爱活动,在社会上营造出奉献爱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监护能力,实行补贴制度。

监护人是事实孤儿的第一责任人,对他们的身心健康负有重要责任,因此应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对于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要依法诉请变更监护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孤儿的特殊性,还要懂得监护的方式方法,因此应加强对监护人监护能力的培训培养。同时为了肯定监护人为孤儿所做的付出,可考虑对监护人给予适当经济补贴。

要让孤儿不孤单、生活更幸福,需要政府各部门共同联动。比如民政部门应建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保障制度,落实事实孤儿小五保制度、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大病救助制度。另外住建局的危房改造制度、卫计委的免费体检制度、教育局的困难学生捐资助学制度及义务教育普及制度、学校的心理咨询制度、妇联系统的春蕾圆梦工程、孤儿助养项目等,都要加大向事实孤儿这一群体的倾斜力度。

在政府帮扶的基础上,要以民间组织有效行动为补充,发挥社工作用,实现帮扶工作项目化运作,把直接的资金帮扶向有效的社工服务转换。通过县里的巾帼志愿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申报公益关爱项目,获得资金支持。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贫困事实孤儿温暖行动,在学校定期举办心理沙龙活动,邀请心理专家面对面进行心理调适,做好心理“温暖工程”,让他们心理强大起来才能更好的生活成长。

事实孤儿的生活状况不仅是因为家庭结构的残缺造成的,更是因为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所致,需要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改善他们学习和生活困难的现状,使他们早日走出困境。

学校家庭教育情况调研报告

当今社会,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推动了城市化进程,沿海及各大城市纷纷崛起,这就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与此同时,开放的城市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经济落后,使得年轻的劳动力难以在农村生存,因此诱发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热潮。

拥有3000多人口的爱新村,儿童约占总人口的30%左右,留守儿童约占儿童总数的20%,约有180人左右。在这些留守儿童中,与母亲住一起的25.6%,与父亲住一起的有15.8%,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住一起的有35.6%,与叔伯婶姨住一起的有12.9%,其余寄托在其他人那的有10.1%;在这些留守儿童中,一年之内见过父母1-2次的占56%,见过3次以上的占15%,一年内未见父母的有29%,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呈继续增长趋势。

以上数据说明了农村亲情的缺失、家庭教育出现真空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健康与成长方面:在生活中,留守儿童们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在成长的最好阶段容易形成不良习惯,生活作息不规律,缺乏营养,很容易造成抵抗能力差,身体体质偏低等问题。

2.学习与认知方面: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逐渐增多,网吧等娱乐场所对留守儿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使得他们上课不专心,下课沉溺于网吧,自控能力差,容易形成不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心理与品行方面:父母的行为往往是孩子的坐标,留守儿童常年远离父母,生活中缺乏及时的指点和帮助,又缺少正确的是非观念,极易养成冷漠、自私、孤僻、偏激等不良性格和习惯。

4.人身安全方面: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生理和心理不成熟,缺少适当的约束和引导,他们极其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影响,遇到突发事件自救能力差,甚至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留守儿童群体是当今社会飞速发展时期的特殊产物,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社会和学校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是祖国的花朵,针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性工作,需要全社会来关注。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建议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着手:

1.家庭。要慎重做出每个选择,家长要正确面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慎重选择外出务工,要把家庭教育摆在当前最突出的位置上,家长要明白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而不是金钱;引导外出父母切实负起养育责任,尽量改善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积极引导家长处理好外出务工和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关系,提高自身素质,注重沟通方式担负责任,要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家长要认清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为孩子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自身的家庭教育能力,切实转变教育方式方法,增加亲子间的良性互动。

2.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有的放矢地教育学生,给留守儿童和家长更全面的辅导和帮助,鼓励他们积极融入团体中,形成良好的心态;开展教师帮扶留守学生活动,定期家访,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发现留守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闪光点,了解家庭生活环境,消除不利因素;提供心理咨询,帮助家长和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态;学校应开展留守学生普查登记,建立留守学生个人档案,针对个人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

3.社会。政府建立完善的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加大对农村娱乐场所的管理,努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危害学生安全和学校工作秩序的打击力度;制定方便入学政策,为留守儿童到父母打工地入学提供方便。在城市农民工集中地开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优质的入学条件,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和关爱;村妇女儿童之家要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劳动知识培训,让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社会各界多关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完善家庭教育志愿队伍,成立留守儿童义务辅导站,从生活、学习、思想、安全上关心留守儿童。村干部实行包片负责,组织老教师做好代理家长工作。

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是我们当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希望各级组织、社会各界都能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共同努力,让祖国的花朵更加灿烂,让祖国的未来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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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正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家庭农场对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促进农民收入倍增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时发现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近期,市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市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在全省较早地启动了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并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注册登记职能做好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意见》,开通了家庭农场登记“绿色通道”,为全市家庭农场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截至今年8月5日,全市已登记注册家庭农场103户(除宿迁发展数量较多外,达全省平均水平),注册资金4473万元,流转土地24533亩。单个家庭农场土地经营面积集中在50-300亩之间,最多的为1568亩。103户家庭农场除家庭成员用工外,另外雇工440人,月工资平均每人1863元。新发展的家庭农场主体类型以个体工商户为主,共89户,个人独资企业类型的9户,有限责任公司类型的5户。经营范围主要涉及粮食、蔬菜、花木、果树种植和水产、畜禽养殖等。

1、土地流转尚存在一定障碍。调查发现,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三种障碍:一是“不愿转”。部分农户认为土地是命根子,担心流转后失去土地,丢了饭碗,“惜租”心理严重;二是“不想转”。有的土地租赁合同是经营户与农户私下签订的,租期最短的一年一订;有的看到租出去的土地效益好了,第二年想收回去自己种,“悔约”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农场主对土地经营的长期稳定无法预期,不敢大规模投资,直接制约家庭农场的发展;三是“不便转”。由于部分土地分散零碎,难以成片,农田基础条件差,涉及农户多,难以协调流转。

2、融资较为困难。调查发现,融资难、利率高,已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瓶颈”。据江都区小纪镇绿园家庭农场介绍,其蔬菜生产基地温控大棚是20xx年由政府扶持建起来的,因棚面老化,支架锈蚀断裂,亟待修复,仅硬件基础设施这几年陆续投入就达近百万元,后期投入比较大,有些“力不从心”。江都区宜陵镇种田大户张兴明,承包了180亩农田,今年想扩大规模,购买一台收割机、两台播秧机,因资金不够,贷款困难,不得不求助利息较高的民间借贷来缓解燃眉之急。据了解,家庭农场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周期长,长期效益低,天灾风险大,回报见效慢,且缺乏土地流转确权证书和抵押物,加上申贷手续繁杂、到款等待时间长等原因,难以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家庭农场所需资金多从民间筹集,成本较高。

3、配套服务欠缺。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提供技术服务、加工服务、市场服务等综合配套服务。目前,尤其缺乏农机驾驶与维修、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配套服务,农技服务力量比较薄弱,对家庭农场缺乏技术指导。江都区宜陵镇七里村村民去年给秧苗打药,因未按规定配置,结果使600多亩水稻受伤减产,损失20多万元。江都区凡川镇村民王爱东种田粗放,以为多施化肥能催促水稻快长,结果超量投放,致使100多亩秧苗根部枯萎,教训深刻。由于缺乏科技知识,农村盲目施肥、盲目打药的现象比较普遍,农业人才后继乏人。

4、应用技能缺乏。农村青壮劳力多从事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或外出打工,在农村坚持种地的.多为老年人,这些人尽管多年从事农业生产,经验丰富,但掌握的新技术不多,缺乏应用技术和管理水平,难以承担现代农业发展重任。而且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农忙时节即使出高价也难以招到合适帮工。“谁来种田”、“谁会种田”的问题比较突出。

5、生产成本较高。目前农业补贴只是给土地承包者,土地经营者至今未享受政府补贴,影响了种田人的积极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还不够完善,对家庭农场农机具补贴标准还比较低,有的甚至尚未到位;此外,用电成本高,除灌溉用电外,家庭农场其他用电均按工业用电收费,每度近0.9元,较农业用电高出近0.4元/度。

6、农业基础设施不适应规模化经营。目前灌溉、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多为以前小面积种植服务配套,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晾晒用地、仓储用地不能满足家庭农场生产,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家庭农场规模化、机械化种植需要。

1、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建议切实提高全市上下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的认识,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作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收入倍增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营造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2、制订扶持政策,加快发展步伐。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综合制定出台我市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意见,从土地流转、农技培训、农业融资、用水用电用地和财政补助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如对经营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税收优惠、贷款发放、农业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家庭农场新建投资的生产经营用房及农产品包装、保鲜、储藏等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对用于水利设施、农田修整、购置农用机械等项投入,予以一定的资金补贴;扩大农业项目保险范围,增加保险品种,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加大家庭农场农业科技培训力度,对家庭农场投资用于研发的成本、添置的设备等,给予一定的财税补贴等。

3、加强指导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土地有序流转才能保障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镇村一级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拓展“中心”信息发布、价格指导、协议规范等服务功能,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储备、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流转服务管理机制,引导家庭农场主与土地承包户签订中长期租赁合同,推进规模经营,盘活土地资产,增加农民收入。

4、创新服务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建议充分发挥金融部门在发展家庭农场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家庭农场种养殖业不同风险和收益特点,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弥补为农服务的缺陷和空白;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好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的晒场库房、农用设施、注册商标等用于办理抵押贷款。创新融资抵押形式,由合作社、协会提供总体担保,并对贷款农场主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既减轻金融部门工作量,又利于提高信贷质量。

5、夯实农业基础,筑牢发展平台。农田基本建设是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有效保障。建议基层乡镇政府重视做好田埂平整、低洼地改造、渠道修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根据粮食生产面积,扶持组建农机合作社,为家庭农场提供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尤其应鼓励家庭农场引进新品种、应用新技术、装备新农机,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为家庭农场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基础。

家庭暴力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县妇联共接待有关家庭暴力的信访案38起,为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原因,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县妇联维权部对这些家庭暴力的家庭进行了全面的走访、调查。

一、基本情况。

涉及家庭暴力的38个家庭中,城镇家庭2个,占5%,农村家庭36个,占95%。施暴者中年龄在35岁以下有2人占5%,36-50岁的34人占90%,51岁以上的2人占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5人占13%,初中、高中文化的32人占85%,大专以上文化的1人占2%。

实施家庭暴力的原因中,对妻子不信任的有2起占5%,男方有精神分裂症的1起占3%,妻子生病的有3起占8%,妻子无生育能力的有2占5%,因丈夫性格暴躁的有4起,占11%,男方有婚外恋行为的26起占68%。

在这些家庭暴力中,结婚的有34起占89%,同居生有子女的有4起占11%。受暴者中,主动愿意离婚的妇女(包括解除同居关系的)的15人,占40%,可离可不离的12人,占31%,不愿意离婚的有11人,占29%。

妇女掌握家庭主要经济权力的5人,占13%,妻子无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丈夫的20人,占53%,丈夫游手好闲,主要靠妻子养家糊口的4人,占11%。

54%的人认为家庭暴力违法,25%的人认为不违法,8%的人认为正常现象,13%的人说不清。

存在家庭暴力家庭中,平均每月遭遇暴力很少(2次以下)占25%,偶尔(3次―5次)占50%,经常(5次以上)占25%。

遭遇家庭暴力后,觉得丢脸的占35%,感到恐惧的占57%,想自杀的占8%。

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1、婚外恋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受“性解放”、“性自由”等思想影响,一些男性滋生了“饱暖思淫欲”的思想,热衷于婚外情、找情人、包“二奶”,产生对妻子、家庭的不满甚至厌恶,导致家庭暴力不断,有的把实施家庭暴力作为逼迫妻子离婚的主要手段。

2、男权主义是造成家庭暴力的根源。受几千年封建文化传统的影响,“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意识在广大农村和部分城市家庭还很强。一些男性将妻子当成自己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稍不如意,就将妻子作为攻击的对象,有的因妻子没有生男孩而遭到丈夫的殴打。

3、社会的宽容是家庭暴力产生的重要原因。大多数人认为打老婆是家庭私事、小事,天经地义,只要不打成重伤,是没有人会去遗责施暴者。甚至连受害人也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偶尔打一两次都可以忍气吞声。其结果是家庭暴力不仅得不到遏制,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

4、妇女经济不能独立是导致家庭暴力的直接原因。大部分农村妇女成家后依赖家庭和丈夫,缺乏自我意识,缺少自强自立的精神,故而被丈夫厌倦看不起。有的夫妻确实没有感情了,作为妻子因不想自立而不愿离婚,导致家庭暴力。另外还有一些因婆媳之间、与婆家亲戚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好导致家庭矛盾,进而引发丈夫的暴力行为。

1、侵犯妇女身心健康。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轻则表皮红肿发青,重则致残、重伤,甚至是闹出人命,严重损伤妇女的身体健康。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家庭暴力还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自信和自尊,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以暴制暴等消极反抗方式。

2、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美满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建立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这种和谐也就失去了平衡,双方关系转变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夫妻感情必然会出现裂痕,即使受害妇女可能还爱着丈夫,但是她们最容易想到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家庭暴力情况调研报告

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妇女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她们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4、影响子女健康成长。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成长的子女,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碍,对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对父母失去尊敬,影响其学习生活。长大后有暴力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会有厌世心理,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存在的.问题。

1、法律宣传不到位。虽然已进入“五五”普法阶段,但农村及偏远贫困地区法律宣传普及和法律培训仍存在死角,农民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和能力差。

2、家庭暴力制裁难。家庭暴力是个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目前适用于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处罚的尺度和依据不好把握。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真正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和重伤程度的不多,往往难以对施暴者进行依法处理。即使受害者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也只能是进行说服教育和司法调解,解决不了根本矛盾。

3、维权工作经费紧张。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没有足够的经费。有些受害妇女被丈夫打出家门,身无分文,无处安身、没有路费,妇联没有办法帮她们出资。有的妇女特别希望妇联能够出面去教育批评丈夫或去进行调解,但妇联没有经费去进行调查,调解,开展维权工作难度很大。各级政府应从财政拨付一定经费,为妇联组织开展维权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五、对策和建议。

第一,建立有效预防控制和制裁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要完善相关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建立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在法律中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和求助程序、制裁机构、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要利用现有法律的有关内容,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得施暴者有所顾忌。同时积极鼓励受到伤害的人勇敢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司法机关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给予受暴者以最大的便利,使他们得到相应的赔偿。

第三,将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增加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提倡全社会综合治理,构建整个社会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将它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开展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村和社区要关心每一个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一有事件发生即妥善处理。执法机构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把预防、制止和制裁家庭暴力视为自己份内事。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要加强宣传教育,将一些家庭暴力案件曝光,增加公众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使这些组织成为反家庭暴力基地。以期形成一个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

第四,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家庭暴力发生后一方面要制裁施暴者,另一方面要抚慰受害者。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居委会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妇联等要重视给受暴者精神上的抚慰,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妇女庇护所、家庭事务裁判所、家庭暴力救助站等机构来达到这一目的。

第五,提高妇女素质,教育妇女勇于抗暴。妇女权益的享有与保护,要靠妇女自己去争取。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对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鼓励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学科学、学文化、学法律,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掌握生产技能,积极参与社会生产。妇女只有在经济上独立了,才能摆脱在家庭中依附于男人的状况。另一方面,要大力培养妇女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使她们充分认识到自身优势,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价,不轻易为社会和他人的态度所摆布,不断完善、充实自己,积极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敢于在竞争中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提高社会地位。同时要教育妇女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暴抗暴意识。勇于抗暴是消灭暴力的唯一出路。

第六,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消除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美德在农家”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教育活动,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情况调研报告

我县22个乡镇,21个社区,共有80万人口,其中妇女占总人口的一半。来我们妇联上访的案件有167件,其中家庭暴力的26件,占总数的15%;到现为止来妇联上访100余件,其中家庭暴力的16件,占总数的15%,从近两年的家庭暴力案件来看,家庭暴力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作为主要受害者的家庭暴力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如2026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有10件“精神虐待”;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有8件“精神虐待”。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妇女。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范围,家庭暴力被认为是现代化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不管是“热暴力”还是“冷暴力”,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或消除。惩治家庭暴力,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本要求,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家庭暴力问题似乎只在20世纪末以来凸显出来,是因为在过去被其他问题如战争、经济等问题所掩盖。这一问题自从剥削社会产生以来就非常严重地存在,并且作为当时社会一种“合法行为”存在,是经济制度、法律规则、风俗、科技文化的综合产物。

(一)家庭暴力是封建思想在现代社会遗留的痕迹。

男权主义、父权思想的存在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历史文化根源。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妇纲”等思想已根深蒂固,有些男性始终认为在家庭中占有绝对统治的地位,对妻子有支配权,可以随意干涉和处理妻子的人身权利,因此稍不如意,就将妻子当成攻击的对象,家庭暴力似乎变得顺理成章。新社会制度的建立并不是说人们风俗、观念、思想意识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人文精神并未像西方人文精神那样促成了现代法治的诞生,相反却构成了德治或者人治的“温床”。鲁迅先生说,在旧制度下女人就是男人的私有财产,这个社会制度把她挤成了各种格式的奴隶,还要把种种罪名加在她的头上。这种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意识使一些女性心甘情愿的受制于丈夫之下,心理上没有独立的人格,在发生家庭暴力时仅仅是逆来顺受,由此更助长了丈夫的嚣张气焰,从而使家庭暴力反复性与循环性并存。

(二)家庭婚姻的“贪腐”现象诱发了家庭暴力。

广西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张英忠教授指出,引发家庭暴力事件的原因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家庭婚姻的“贪腐”现象所致。现在市场开放了,但在开放的同时有些人过分的追求所谓的“思想开放”,受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而丧失伦理道德,贪图享受,追求金钱美女,“养情人”的现象似乎司空见惯,对家庭、对婚姻没有责任感,这种现象称为家庭婚姻的“贪腐”现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又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该条表达了准予离婚的一个理由,从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家庭中受危害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解除婚姻来达到这一目的,使受害人远离被害人。殊不知因此条款也助长了家庭暴力行为,使那些施暴者借此达到离婚的目的。

(三)经济收入悬殊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原因。

一方面,一些男的因某些机遇而迅速致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滋生了“饱够思淫欲”思想,于是赶时髦热衷于婚外情、找情人、产生对妻子、家庭的不满甚至厌恶,一种是为了踢掉原配,人为制造矛盾,采取毒打妻子、在外人面前侮辱妻子人格、进行虐待等手段,直到妻子无法忍受提出离婚为止;一种是报着玩玩而已的态度,强制妻子接纳第三者,妻子不服即发生家庭暴力。另一方面,女方收入超过男方,男的觉得没面子导致心理严重失衡,对妻子产生怨恨,于是把妻子当作发泄的对象而实施暴力。此外,还有一种是家庭困难,物质生活得不到满足,承受不了生活压力为泄苦殴打妻子。

(四)立法不完善和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是家庭暴力滋生的法律原因。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虽然《宪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禁止使用残害妇女,在4月实行的新《婚姻法》也对家庭暴力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制裁条款,如发生家庭暴力可提出离婚,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等,但是对于家庭暴力的有力制裁主要是依靠《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有关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杀人罪等罪名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伤情轻微、施暴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只能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因此处理力度弱,致使施暴者过后打得更凶。

(五)社会宽容促进家庭暴力的肆虐。

事,邻居不劝、社区居委会(村)不告不问、单位不管,执法机关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即使被打得鼻青脸肿,如不构成犯罪,对施暴者也无法处罚,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惩治过轻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也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预防作用。普遍存在执法部门对家庭暴力处理偏轻,打击不力,甚至以情代法,以情抵罪。这虽有立法不完备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人们思想上对家庭暴力的认可态度。

(六)女性软弱促使家庭暴力升级。

有些女性碍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遭受家庭暴力时,妇女不反抗,有的怕招人耻笑,被人瞧不起,不愿意对外张扬;有的慑于丈夫的威胁,怕招来更大的伤害,不敢对外公开。施暴的丈夫当其第一次出手没有遭到反抗,便变本加厉,暴力越来越升级。试想,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妇女如能作出强烈反抗,反抗失败,即把家庭暴力公诸于众以寻求帮助,家庭暴力还会如此猖狂吗?在接待来访中,还发现有一部分人求助的目的只是想通过教育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根本不希望丈夫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见,女人的软弱是促使家庭暴力存在和升级不可忽视的原因。

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活的港湾,是幸福的发祥地。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势在必行。通过上述对家庭暴力现状、危害和原因的分析,反家庭暴力应做的三件事是:一预防暴力发生,二制裁施暴者,三救助受害妇女。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的,在全社会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与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意识,营造一个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同时教育妇女加强自身的修养,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能逆来顺受,息事宁人。其次是宣传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并借助新闻媒体将一些对妇女施暴的家庭暴力案件予以曝光,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从而提高广大妇女对家庭暴力的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再次要加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深入开展“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创建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倡扬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夫妻恩爱、邻里和睦等家庭新风尚,教育引导公民树立健康文明的家庭观念,营造平等发展、融洽和谐的家庭人文环境。

(二)完善立法,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

在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家庭暴力问题作了规定。但在立法上还存在不足和不完善。如《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的虐待和遗弃”。其条文规定似乎很明晰,但没有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构成等予以明确,在实践中不利于执行。以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家庭暴力大同小异,有的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不利于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笔者认为,同属于民法范畴的《婚姻法》来规范家庭暴力是不够的。因此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是健全和完善国家立法的迫切需要。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可作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预防暴力行为的发生,这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三)提高司法救济力度。

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对司法也必须给与高度的重视。在某种意义上,司法比立法更为重要。因为一方面,再完善的法律也需要通过司法来实施,徒法不足以自行;另一方面,司法相对于立法而方更便捷、更见效。但在实践中,有些执法机关不把伤亲案与其它刑事、民事案件同样看待,对于一般的家庭暴力仅因为是夫妻关系就将其淡化为“家务事”,存在“清官难断家务事”、“各家自扫门前雪”、“夫到没有隔夜仇,床头打架床尾和”等传统观念,以致于使家庭暴力走向了“不出人命执法机关不管”的真空地带。为了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公、检、法以及有关行政机关,要各司其职,对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应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再以“家务事”为由而互相推诿,不予及时处理,对于家庭暴力,不仅要管,而且要加大治理力度。

四、构筑反家庭暴力的社会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反家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执法部门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途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暴力案件,建立增设“家庭暴力报警点”,“110“工作人员对家庭暴力报警案件做到迅速出警,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解救受害妇女,对施暴者进行严肃查处。社区(村)是家庭暴力的重要发生地,是保护妇女人身权的第一道防线。社区(村)要关心所在地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调解家庭矛盾纠纷,将家庭暴力扼杀在摇篮中;充分挖掘社区的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组建一支有工作能力、有法律知识并热心这项工作的维权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及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妇联组织要履行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有效地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讨回公道,优化家庭氛围,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促使家庭成员间的沟通与和睦。形成一个社会、社区、司法、妇联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

制止家庭暴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这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我们建立和谐社会口号的感召下,家庭暴力必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直至最终消除,取而代之的是文明、和睦、平等的社会主义家庭。

家庭消费情况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调查人:党元博申琪惠亦飞陈奕仰查干扎那。

调查分工:党元博——负责小组讨论和最后报告的记录工作。

申琪——负责调查问卷的起草和调查,还有调查报告的起草。

惠亦飞——负责调查问卷的起草,整理,小组讨论的进行工作。

陈奕仰——负责调查问卷的起草和调查。

查干扎那——负责调查问卷的起草和调查。

报告正文:

前言:

据身边大多数同学透露,各自的家庭收入情况有很大的差距,,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收入状况。,家同收入高低阶层也是具有很大的分化,而现今大学生面对的多方面的消费需要。社会的多元化让现在的大学生所面对个各种各样的需求消费,形形色色,五彩缤纷。而根据相关调查大学生的消费情况所面临的也是多方面的。因此,我们认为关于大学生家庭收入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我们想要通过此次的调查,了解更多当今社会存在的问题,并阐述自己针对此问题的看法。

我们小组经过几次的讨论决定关于此次的调查形式为问卷调查,时间为2012年11月,调查对象是本校(河南工业大学)的在校大学生,我们基本上是对大一大二以及大三的学生进行的调查,本小组的人员组成为党元博,申琪,惠亦飞,陈奕仰,通过对大学生家庭收入的调查,我们觉得在大学生当中,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并且和农村,家庭观念,时代背景等都有很大的相关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主体:

1。关于调查表的综述。

这次调查的人群中,比较多的是来自大三的同学,也有一部分是其他年级的。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的大学生的月生活费是500—1000,极少数的大学生生活费会低于500或者高于1000。由此我们可以猜想到,大多数大学生家里经济状况大致稳定在温饱和小康中,少数略贫穷或者富裕。

而大多数家里的月收入不超过5000,这个和大学生的生活费相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每个大学生家里是多么支持自己的孩子上大学。也许对于我们上一辈的人来看,只有上了大学,有了丰富的知识,才能有出入,以后工作能赚大钱。我们对比家庭成员中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的差距时发现,一般都会超过1000-5000人民币,说明家里总是有个赚钱比较多的,而他往往就是大学生未来毕业要超过的那个目标吧。另外,我们发现,在大学里做过兼职的人很少,往往只有那么家里的确比较清贫的学生回去赚额外的生活费。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家里希望孩子能把时间多花在学习上,而不是什么打工。

值得一提的是,大家对政府扶助贫困户的做法几乎都是大力支持,也许是因为这个对减小贫富差距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

调查中能看到,很多家庭不会保持家庭的收支平衡。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做好家庭理财显得尤为的重要。在确定家庭理财计划之前,首先要对家庭的消费做系统性的分析;其次在家庭开支方面要分清轻重缓急。同时,储蓄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非常重要,至于家庭理财采用什么方法,还要视家庭情况而定。以下接受几种好的理财方法。

计划开支法:先对家庭消费做系统分析,在月初把每月必需的生活费(包括水电费、饮食费、电话费等)的硬性支出拿出来放在一边,这样就基本上控制了盲目消费。

重点花钱法:现在的家庭消费大体有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生活必需品消费,如吃穿。第二方面是维持家庭生存的消费,如房租、水电费等。第三方面是家庭发展、成员成长和时尚性消费,教育投资、文化娱乐消费等。这些消费对每个家庭也都是必不可少的,但具体开支就要分出轻重缓急。

活期储蓄法: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存款储蓄很重要。尤其是针对新婚不久的夫妇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这样的家庭需争取每月有一点可以应急的活期储蓄。民主协商法:夫妻双方通过民主协商,根据各自的收入多少,制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提取家庭公积金、公益金和固定日用消费基金。原则上,提够家用后剩余的归各自支配。

家庭集权法:这在夫妻有小宝宝的家中实行较好。一般的做法是夫妻一方集中管理全家的所有收入,并在民主原则下使用。较普通的情况是经济大权由妻子掌握。分权法:这在两地分居的小家庭中实行较合适。其基本做法是双方商定,各自拿出共同接受的数目存入银行,剩余部分各自留用,待有孩子或一起生活时再调整办法。

3。关于助学金的看法。

在关于助学金分配的问题我们在调查后,结合自己的了解,产生了一些看法。助学金是奖给那些家庭贫困的学生的,用于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资金。每年一到发放助学金的时候都会或多或少遇到些问题,有的学生说为什么有他的没有我的,我比他家庭情况还不好;有的说为什么我是二等,他就是一等呢。首先,我们不排除个别老师在分发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但这一定是个别情况,绝大多数老师还是很公平的来处理这些问题。我认为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相对的公平。辅导员在选择发放助学金的时候,会遇到很多问题,但是贫困学生的生活费一般很低,尤其是平时花钱上很是节俭,所以助学金评选采用班级先投票,辅导员微调的方法来决定资助学生比较好。因为有些学生家庭确实困难,但是又不想让同学知道,这些班干部就应该把好关,完全的按投票也是不行的。另外,可以适当扩大资助面,班级的资助份额是一定的但资助学生是由自己自行安排的,这样的话各班级根据班级特殊情况可以自行安排资助学生,这样也是一个好的办法,降低个人金额度,加大资助面都是好的方法。

我们希望那些没有获得助学金的同学,假如你感觉你比他贫困,也许不一定是事实。学生都爱在同学面前尽量显示自己的优点,好的一面,包括家庭环境,都不希望同学因为家庭环境看低自己,但这不能作为你认为他条件比你好的原因。值得一说的是,我们贫困生没有必要怕别人知道自己贫困而装作自己很有钱,那样反而吃亏的是你。辅导员在例行自己的职责发放助学金时,一般都会资助那些更需要资助的人,希望学生们能够更好的理解辅导员。

4。城乡差距依然存在。

家庭暴力情况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事关人权的保护、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随着家庭暴力事件不断涌进社会公众的视野,关于如何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也被推至风口浪尖。本文就新婚姻法下的家庭暴力情况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

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我国学者张曙、李熠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上、精神上或性方面权利的行为。家庭暴力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第二,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而言,包括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第三,家庭暴力的实施者主观上具有故意。第四,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客观上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25.4%,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据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据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家庭暴力问题已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视。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出台了防止家庭暴力法案。

家庭暴力不是偶然发生,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大量存在的。一项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在广东去年调解处理的12.7万余件各类纠纷中,因家庭纠纷就占22000余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全国调查发现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近年来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全国妇联统计,2005年至2015年十年间,全国家庭暴力的投诉案件上升了4.16%.而从对近年离婚案件的分析来看,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比例却逐年上升。根据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

《反家庭暴力法》继受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将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作为主要规制对象。为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家庭成员应限定于近亲属范围内,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反家庭暴力法》还将适用主体扩大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在不评价相关社会关系的前提下实现对人权的保障,具体包括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直系姻亲等关系的人。同居者中争议较大的非婚同居者、婚外同居者、同性同居者亦应包含在内。

妇联热线情况统计显示,2012年有12.6%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通过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街道、居委会等途径求助,2015年初求助比例提高了38.8个百分点。对问卷调查的统计显示,遇到家庭暴力时,59%的人希望求助外界解决。在选择求助单位时,27.5%的人选择妇联、村居委会,20.6%的人选择法院或派出所,20.5%的人选择亲戚朋友,12.5%的人选择双方单位。妇联、居委会成为公众解决家庭法律力的首选单位。

从家庭暴力成因来看,主要有四点。一是思想上原因。中国自古以来的封建思想,妻子要三从四德,这固然是优良传统,但是男尊女卑思想过于严重,导致夫权统治思想是蔓延,妻子的人权得不到保障,沦为丈夫的附属品,封建礼教中的夫君成为一家之主,掌握家庭经济具有最高权力,从而对妇女不尊重也不重视。第二点是婚姻家庭方面的原因。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婚姻基础不好。

2)对于一些有酗酒恶习的丈夫来说,酒后施暴常见。

3)经济地位不对等,夫妻双一方因失业等因素对另外一方有着严重的经济依赖,形成不平衡的家庭关系,如果双方关系略有不和,无深厚的感情基础,长期持续不平衡的经济地位可能导致出现经济控制等暴力现象。第三点是社会方面原因。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通常不愿声张,首先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足,认为是家庭纠纷法律不予干涉,其次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不愿过多谈论此事,导致家庭暴力有增无减,而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也有可能使家暴成为一种缓解压力的方式,导致家庭暴力事件频发。最后是法律方面原因。目前,我国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并不完善,在法律体系上,家庭暴力的规范比较分散,可操作性不够强,而且家庭暴力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执行力,明显跟不上去,还有家庭暴力发生地点通常都是个人场所,取证困难,使办案难度大大增强,而对受害人救济的法律途径较少都成为家暴逐年增加的原因。

(一)注重立法。

已将“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形式虐待家庭成员”写入总则,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

1、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2、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3、建立类似于国外妇女庇护所性质的社会救助机构。成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开辟妇女热线电话,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

(三)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栏、婚姻家庭学校、家庭对话会、法律进家活动、广场咨询等面对面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反对家庭暴力的方式方法和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家庭暴力是社会公害,人人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要借助媒体的力量,通过对一些大要案的曝光,以案说法等形式,鞭笞家庭暴力行为。要加强群众的法制教育,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引导广大人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树立证据观念和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心理障碍排解机制。

通过增加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从业人员,改善人际交流条件,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等多种措施,增加心理障碍排解途径,缓和人们的心理压力,以冷静处事,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五)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消除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

(六)制定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

针对家庭暴力的长期性、复杂性与严重性,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法。由于我国家庭暴力有关的现行法规,有许多的漏洞与缺失,因此我国在今后的立法规划是建立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且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统一的威慑作用。同时婚姻法应当进一步明确规定各部门对家庭暴力干预和制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起既分工明确又能协调合作的防治机制,并对负有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而怠于履行、不履行的人员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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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的要求,我们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调研,对全市留守儿童的现状及关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已有163万农民进城务工,其中不少务工人员由于家庭经济负担较重、子女异地入学入托困难等原因,无奈将孩子留在了家中,从而形成了大量留守儿童。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未成年人总数为1473436名,留守儿童约有41万名(约占未成年人总数的27.8%),其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约有31万名(小学阶段的约有三分之中学阶段的约有三分之一),处于学龄前的约有10万名。据某县统计,在留守儿童中,由单亲监护的约占26.5%,由祖辈监护的约占62.1%,由亲友监护的约占9.86%。此外,还存在部分留守儿童独自生活的情况,其中小学阶段有1048名,初中阶段有4069名。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我市留守儿童的成长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令人堪忧的突出问题:一是身体健康问题。有的留守儿童特别是监护人家庭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儿童,有时温饱得不到保证,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良,并缺乏必要的卫生、保健、医疗条件。二是心理健康问题。留守儿童往往会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胆怯、行为孤僻、情绪消极等特征。三是学习成绩问题。由于心理问题的存在和农活、家务活的增多,往往学习成绩下降甚至逃学辍学。四是习惯养成问题。留守儿童极易受到不良生活和行为习惯的影响,再加上一些在外打工的家长以多给钱作为爱的补偿,养成了部分留守学生我行我素、自私自利、乱花钱、比阔气的坏习惯以及吸烟、迷恋网吧、打架、早恋等不良行为,甚至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五是安全保障问题。由于缺乏家庭管护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留守儿童又很容易成为各类犯罪侵犯的高危人群,容易酿成许多伤害事故。

几年前,我市霍山县黑石渡镇一名留守儿童曾写下 世上只有妈妈坏,生了孩子她不带,跟着奶奶吃咸菜,根本没有父母爱 的打油诗,引起了一些老师的注意并开始踏上了解决 留守儿童 问题的 破题 之路。几年后的今天,在上级部门的重视和关心指导下,包括霍山县在内的我市各地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关爱渠道不断拓宽,关爱内容不断丰富,关爱成效不断显现。各地主要做法和措施有:

一是加强关爱工作领导并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得到了我市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视,关工委、妇联、共青团、教育等部门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大普查、大调研活动,努力采取实际措施,为留守儿童撑起爱的蓝天。各地制定了《实施关爱留守儿童行动意见》、《关于实施农村留守儿童 暖心工程 的意见》;不少县区教育部门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为切实开展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打下基础。霍邱县教育局还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学校关爱工作进行了督查。舒城县作为省、市级关爱留守儿童项目实施县,县和各乡镇都成立了由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下发有关文件并制定了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县领导组成立后,连续召开了县妇儿工委暨领导组全体成员单位会议、试点乡镇会议、工作汇报会议等,全面部署和推动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程 ,形成了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帮助留守儿童的良好风气。为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金寨、霍山等地的乡镇、学校均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金寨县各村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思想、学习和日常行为情况;该县全军乡和青山镇等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服务流动党员和广大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时专门设置 关爱留守儿童岗 ,采取结对帮教、关爱承诺等办法,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并将关爱落实情况张榜公布。

二是积极探索推行 代管家长 等制度。针对留守儿童多为 隔代监护 ,监护人 无法管、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 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我市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推行了 代管家长 等制度。这一制度采取自愿原则,鼓励教师、班主任、团干部、村干部、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等有条件的人士担任留守儿童的 代管家长 或 代理家长 爱心家长 ,通过 一对一帮一 的结对帮扶形式,努力弥补农村留守儿童亲情缺失所带来的一些问题,帮助孩子们找回失落的亲情,也为常年在外打工的家长们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后顾之忧。为使这项制度收到实效,有的县区妇儿工委统一印发了聘书;舒城县有的中心学校还向全体 爱心家长 发出倡议书,号召他们与结对的儿童多交流、多接触,做他们的知心人、引路人;有的乡镇还根据实际制订了 帮扶合同 ,明确 爱心家长 的帮扶责任。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 代管家长 代理家长 爱心家长 (包括社会会热心人士)25114名,成为关爱留守儿童的一支生力军,并涌现出一大批认真履行 代管 职责的先进人物。如舒城五显镇 爱心家长 王守法,悉心为留守儿童蒋云提供生活帮助、心理疏导,曾在该镇留守儿童之家活动汇报会上介绍做法。

三是通过学校主渠道实施关爱。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关爱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健康成长。全市城乡许多学校在这方面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使许多留守学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关怀。舒城县从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出发,积极实施了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开展自我管理实践活动、定向培训监护人和班主任、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建立学校联系制度、创办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评价激励制度为内容的 八项行动 ,并取得了良好效果。霍邱县教育系统倡导各中小学开展 八个一 活动,即:签一份留守学生教育目标责任书、为每位留守学生建立一份档案、开通长途热线并要求学生家长每两周至少与孩子或老师通一次电话、班主任每学期发给留守学生父母一封信、动员每个教师至少当好一位留守学生的代理家长、每学期为留守学生参加兴趣活动提供一次专题指导、每学期专门召开一次留守学生表彰大会、开通一条心理健康咨询热线或一个心语小信箱。在实施 八个一 的过程中,该县一些乡镇和学校还做了大量创新性工作,实行了关爱留守学生信息卡等制度,千方百计拉近学校与家庭教育的距离。不少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吸引留守学生,并加强了对他们的生存、安全、法制教育,努力培养他们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独立生活能力。此外,全市目前共有各类家长学校2507所,在培训留守学生监护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裕安区作为全省第二批家庭教育现代化试点区,全区中小学都成立了家长学校,努力帮助留守儿童监护人提高管护水平。舒城县连续举办了留守学生班主任和监护人培训班,该县高峰乡聘请五桥中心小学副校长邹书平在全乡各村开展巡回培训,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14场,培训留守儿童监护人350名,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是通过提供寄宿或托管实行管护。2015年以来,经各级政府拨款,全市已建成30所寄宿制学校;一些地方在公办学校办学基础上,通过争取上级拨款和引入社会资金、个人集资等办法,新建男女生公寓和食堂,在较短时间内使公办学校具备了寄宿功能,解决了不少留守学生的实际困难。寿县保义镇民办兴华中学以寄宿制学校为依托,率先创建了 寿县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 ,2015年春学期共招收留守儿童766人,占该校学生总数的60.1%,为此学校进行了改建并兴建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室外娱乐场所。通过对留守儿童实行住宿、就餐、活动 三优先 ,督促留守学生与家长联系、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家访、招聘志愿者实施结对帮扶等措施,该校对留守学生积极实施关怀。今年,该校获得了省 留守儿童之家 的荣誉称号,全国妇联儿童部长和六安市委主要领导也前往看望慰问该校留守儿童。霍邱县岔路中心校通过引入社会资金和教师集资等方式,建起了许多基础设施,实行封闭式的寄宿制管理,共招收寄宿制学生400余人,其中绝大部分是留守儿童;寄宿制开办以来,通过严格管理、实施关怀、加强帮扶等措施,许多留守学生成绩有了明显提高,自理能力、集体意识、互助精神有了显著增强。金安区施桥镇大窑村支部书记张克平已连续五年通过与家长签协议的方式,在家办起了留守儿童托管所,每学期为50多名不同年龄段的留守儿童提供食宿和监督辅导学习服务,同时还关心他们身心健康,给远离父母的孩子以家的温暖,为此他付出了许多心血。此外,有的乡村学校教师自发垫款建起学生食堂,有的利用家庭条件为留守学生提供收费寄宿。

五是积极开展各种关爱活动。近年来市妇儿工委组织了以 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为主题的六一慰问活动,市妇联、团市委等积极筹建 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 留守未成年人之家 等场所。金寨、舒城等县也在部分乡镇创办了 留守儿童之家 并向全县推广。今年以来,舒城县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留守儿童办实事,让贫困留守儿童优先享受 春蕾计划 救助,给部分留守儿童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向留守儿童赠送学习用品等,据不完全统计,救助资金累计达10余万元。金寨县在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乡村两级党员干部把向留守儿童捐款捐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方面都加大了对贫困留守儿童的救助、关怀力度。作为关爱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各地新闻宣传媒介通过各种形式,加大了宣传报导力度,较好地营造了关爱留守儿童的氛围,配合、促进了关爱工作的开展。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把关爱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关爱办法和措施不多,已开展的关爱工作广度、深度不够,一些留守儿童仍存在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一些基层组织对开展关爱工作还缺乏应有的积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 代管家长 代理家长 无私奉献的积极性有所减弱。受工作力度、经费、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学校与学校之间在关爱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

二是不少留守儿童的寄宿需要得不到满足。据有关部门2015年统计,全市需要寄宿的学生有228179人,已寄宿58935人(其中留守儿童28084人),未寄宿169244人(其中留守儿童132553人)。由于缺少足够数量的寄宿学校,不少留守儿童尤其是小学留守学生、家庭比较困难、独立生活且无人照看的留守儿童,仍然缺乏进入寄宿学校就读的机会。一些寄宿学校(包括社会个体开办的托管中心等)规模还比较小,条件比较差,又缺乏必要的政策指导,开办条件、生活保障、安全保障、教学质量、亲情关怀等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三是关爱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协调。有的地方妇联、团委、教育、文明办等部门往往从各自系统要求出发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政府的主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长效工作机制未能形成。由于缺乏统筹协调,关爱工作基础不够扎实,规划难以制订,资源不易共享,工作很难到位,合力无法形成。同时,个别部门对关爱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情况不理想,效果不明显。这种状况不利于留守儿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提高认识,把关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儿童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广大家庭、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切实摆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程。

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关爱资源。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具有面广、量大、困难多的特点,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要借鉴舒城县的经验,依托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关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 党委领导,政府(妇儿工委)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 的长效机制,同时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有关政府部门及县、乡(镇)、村有关干部和学校的年度工作考核。二要建立留守儿童工作的统计、监测、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要注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留守儿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四要巩固和完善 代管家长 等制度,加强对 代管家长 和监护人的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的心理学知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努力构建以留守儿童为中心的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教育保护网络。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等的投入。各级政府应发挥好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活动室、留守儿童俱乐部、留守儿童食堂等的投入,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和参加社会、集体、文娱活动的需要,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条件成熟的时候,应尽快把大力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等设施建设,列为全省民生工程。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保障和指导、管理工作,努力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同时,可制定有关政策,鼓励退休教师和其他热心人士创办符合一定条件的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等,并可考虑给予一定标准的政府补贴;从扶贫基金或其他有关基金中专门划出一块,用于对部分特困留守儿童实施救助以及对认真履职的 代管家长 等的奖励、补助和表彰。

发展并凭托县域经济,努力减少留守儿童数量。要积极壮大县域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为更多的农民工创造就地、就近就业的机会。本地企业在招工的时候,在积极做好宣传和保证一定工资标准基础上,优先考虑录用留守儿童家长,使他们能够在本地或附近找到工作,和他们的子女生活在一起。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让外出务工潮变成回乡创业潮,增加农民实际收入,减少外出务工。同时也要告诉家长,在决定外出谋生前一定要周密思考,多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前途。此外,应积极推动国家立法,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入城市后能够尽快入学,接受具有一定教学和管理质量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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